合同先履行抗辩权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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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版合同纠纷代理词

2024版合同纠纷代理词

2024版合同纠纷代理词
尊敬的仲裁员:
我代表甲方,就与乙方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提出以下代理词:
一、案件事实概述
甲方与乙方于2023年6月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合同编号为XXXXXX,合同期限为一年。

合同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特定的服务,甲方则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导致甲方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条款分析
根据合同第XX条,乙方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服务。

然而,乙方直至2024年2月28日仍未能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合同第XX条,乙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违约责任
乙方的违约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根据合同第XX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XX元,并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XXXX元。

四、请求仲裁裁决
基于以上事实和合同条款,甲方请求仲裁庭作出如下裁决:
1.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XX元。

2. 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人民币XXXX元。

3. 本案仲裁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证据材料
为支持上述请求,甲方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1. 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

3. 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证明文件。

六、结论
甲方认为,乙方的违约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甲方请求仲裁庭依法作出公正裁决,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甲方代理人:[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联系方式]
[日期]。

合同纠纷民事诉讼代理词模板

合同纠纷民事诉讼代理词模板

民事诉讼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是本案原告/被告的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案件基本情况本案原告/被告因与被告/原告之间的合同纠纷,向贵院提起诉讼。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具体争议焦点]。

二、事实与理由1.合同的成立与效力o双方于[签订日期]签订了[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为[合同编号]。

o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合同有效。

2.合同的履行情况o原告/被告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具体履行情况]。

o被告/原告未能履行[具体未履行情况],构成违约。

3.违约责任o根据合同[具体条款]的约定,违约方应承担[具体违约责任]。

o被告/原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被告造成了[具体损失],应予以赔偿。

三、证据清单1.合同文本o提交[合同名称]原件,证明合同的成立与内容。

2.履行证据o提交[具体履行证据],证明原告/被告已履行合同义务。

3.违约证据o提交[具体违约证据],证明被告/原告的违约行为。

4.损失证据o提交[具体损失证据],证明原告/被告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四、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具体条款]条的规定,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告/被告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原告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元。

2.请求判令被告/原告赔偿原告/被告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具体金额]元。

3.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原告承担。

六、结论基于上述事实与理由,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被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被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法院名称]代理人:[代理人姓名][日期]注:本代理词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词(5篇)

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词(5篇)

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词____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因与____信息有限公司的____纠纷一案,聘请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____、____为甲方一、二审及执行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特别授权(详见授权委托书)三、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故不能出庭,乙方应指定其他律师接替,并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四、证据提供与案情介绍1.甲方应在不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向乙方提供与本案有关的所有证据。

乙方律师收到证据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据。

2.如甲方不能由本人或派人与律师共同参加证据交换、质证和出庭,则应在举证期限内书面向乙方完整陈述案情;甲方口头陈述并由乙方制作由陈述人签名的笔录,视为书面陈述。

3.乙方可对案情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但对调查取证的结果不作任何承诺。

4.乙方如发现甲方隐瞒或捏造事实、隐瞒或伪造证据、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甲方的协助义务1.甲方应尽量由本人或委托最了解本案事实的人员一名,与乙方共同参加诉讼活动,其主要职责是向法庭陈述本案事实。

2.如需乙方单独出庭(包括交换证据和质证程序),则乙方向法庭所作事实陈述仅以已取得的证据和甲方的书面陈述中披露的事实为限。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返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回。

七、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本合同的律师代理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代理费依收回金额的____%,甲方在实际收到每一笔债权款项后____日内支付相应律师费。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所在地。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词(二)尊敬的审判员:四川英特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受本案被告成都溢阳茶壶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雷云友、王仕春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参与诉讼的代理人。

2024年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词

2024年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词

2024年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词尊敬的法院及尊敬的审判长、法官:我代表原告XXX公司在本案中向法庭提交此次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词,并愿意接受贵庭审判。

首先,我要介绍本案的背景和事实。

原告公司和被告公司于2018年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合同的约定,被告公司应该按时交付商品给原告公司,并支付合同约定的货款。

然而,被告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在交货期限内未能按时交付商品。

原告公司因此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并在多次催告无果后,不得不采取法律行动解决合同纠纷。

其次,我想详细阐述原告公司的主张。

首先,根据合同的约定,被告公司应该按照约定的交货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然而,被告公司在交货期限届满后仍未交付商品,且未提供任何合理的解释或理由。

这明显违反了合同约定,并导致了原告公司的经济损失。

其次,原告公司在本案中要求被告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根据合同约定,双方应当互相遵守合同条款,并承担由违约行为带来的责任。

被告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货义务,给原告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应当为其行为负责。

然而,被告公司却提出了一系列的辩解和抗辩。

首先,被告公司声称交货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因此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根据合同的条款,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合同的履行可以暂时中止或者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做出相应的调整。

被告公司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所声称的不可抗力事件,并且没有与原告公司达成任何调整和协商的共识。

因此,被告公司不能将其交货延迟归因于不可抗力事件,应当对其违约行为负责。

其次,被告公司还声称原告公司违反了合同条款,因此没有义务支付货款。

然而,根据资料和证据,原告公司并未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而是按照合同约定和要求履行了交付商品的义务。

被告公司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所声称的原告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并且无权仅凭自己的主观判断否定合同的存在和约定。

因此,被告公司的抗辩不能成立。

最后,我要呼吁法庭为原告公司主张权益,并根据法律规定判决被告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原告公司的损失。

肥料,买卖合同,产品不合格,履行抗辩权,代理词

肥料,买卖合同,产品不合格,履行抗辩权,代理词

肥料,买卖合同,产品不合格,履行抗辩权,代理词篇一: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代理词尊敬的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之规定,安徽至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的委托,担任其与吴勇买卖合同纠纷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今天依法出庭,履行代理人职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案庭审调查已查明的基本事实,本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一、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被告双方之间具有合法的买卖合同关系。

被告自20XX年7月18日至9月16九次从原告处购买电力护套管,每次原告将货物送至被告指定的地点,被告验收合格并在销售单上签字确认。

销售单明确记载了买卖双方、日期、商品名称、数量、价款等事项,经过被告签字确认后,是合法有效的,且原告提供的被告电话录音也证实了原、被告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及被告尚欠货款131376元的事实。

二、被告主张原告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1、原告提供的货物完全合格,双方口头约定当场验货,被告在接受时已经检验完毕并签字确认。

根据该货物的性质及交易习惯,产品的规格及厚度是能够及时检验的,也不存在隐藏的瑕疵。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

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当事人对标的物的检验期间未作约定,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认定买受人已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了检验,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之规定,被告已经对货物检验完毕。

2、原告截至至20XX年2月26日之前未收到被告关于货物质量问题的任何通知。

自20XX年9月16日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货款,被告一直拖欠但并没有以质量为由进行抗辩,从电话录音中可以证实。

现被告以此为借口并提供了一系列证据来加以佐证,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事实,首先被告提供的证据有伪造之嫌,达不到证明目的;其次海欣机械发出的函为20XX年4月16日,一般该货物的使用是及时掩埋,为何会堆积暴晒达半年之久,我相信假如属实市政早就会将货物拖走,因此不符合事实常理。

合同纠纷代理词

合同纠纷代理词

合同纠纷代理词尊敬的法官:我是某某公司的代理律师,负责代理公司与被告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

我在此向法庭提交我方的意见和证据材料,希望法庭能够依法公正裁决此案。

本案起因于某某公司和被告签订的销售合同。

合同中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履行期限及合同违约情况下的赔偿责任等内容。

但是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本案诉讼的产生。

首先,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货。

按照合同规定,被告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向某某公司交付货物,但是被告迟迟未能交货,导致某某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了严重影响。

某某公司因此向被告发出了催促交货的函件,但是被告仍然未能及时交货。

最终,某某公司只能通过其他渠道采购货物,以保证业务的正常运转。

其次,被告所提供的产品与合同约定的有明显差异。

合同约定被告提供的产品应满足某某公司的特定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

但实际上,被告提供的产品质量与数量明显不符合合同约定,其中有部分产品甚至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

某某公司因此向被告提出了索赔要求,但是被告拒绝承认自己的过错,并且未能及时退换货物。

最后,被告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能进行货款支付。

合同约定被告应在收到货物后的10天内向某某公司支付货款,但是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货款。

某某公司因此向被告发出了催款函件,但是被告仍未能及时支付货款,并且未能提供充分的解释和理由。

综上所述,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多处违约行为,直接导致了本案的发生。

我方请求法庭做出以下裁判:1.判决被告向某某公司支付货款共计X万元及滞纳金X万元;2.判决被告向某某公司赔偿因违约行为而产生的损失共计X万元;3.同时,被告应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此致敬礼!代理律师:XXX 2019年XX月XX日。

买卖合同纠纷被告方代理词(本诉+反诉)

买卖合同纠纷被告方代理词(本诉+反诉)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受**公司及赵**、赵*、朱**的委托,**律师事务所指派本律师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诉委托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及**公司反诉**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根据调查取证并结合开庭情况,代理人发表如下意见供合议庭参考:第一部分:对本诉的代理意见一、原告要求被告给付剩余的****元的货款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无违约行为。

1、2015年10月26日,被告收到的一车39吨货物检测结果不合格,被告于10月29日打电话通知原告。

经双方打电话协商,原告同意调换一车货物即2015年11月5日发的第五车货物,并派*经理于2015年11月10日前来洽谈,并向被告出具了《调货协议书》和《质量报告》,保证“严把质量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每车货物随附质检清单”后,当日送检。

2、被告于11月8日收到调换的货物,待*经理到达被告处洽谈过程中,被告已向原告说明因货物检测不合格导致向客户延期供货的事宜,*经理立即向被告郑重承诺,该车货出厂前已经化验两次,不会不合格。

在原告的郑重承诺下,被告于11月10日与*经理取样并安排公司员工赵**与马**与*经理一起送化验室检测,同时把该车货物送客户使用。

11月15日被告的客户反馈该批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11月16日被告收到的《检测报告》结果为“不合格”,杂质含量严重超标。

被告也曾怀疑检测数据有误,为核实数据的真实性,随与化验室联系进行了复检,11月28日第二次的《检测报告》结果仍然“不合格”。

综上,合同履行期间,被告共收到原告发来五车货物(包括调换的第五车),其中有三车货物检测合格、二车不合格。

被告作为守约方,已按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第六条约定,分六次支付给原告三车合格货物80%的货款92万元,但原告未按约定给被告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合同法》第67条先履行抗辩权之规定,被告有权拒付剩余20%的尾款。

另外二车不合格的货物,第一次39吨不合格的货物暂存放在被告库房,被告多次要求原告抓紧时间取回,原告一直置之不理;调换的第五车货物检测结果仍不合格,已送客户使用并造成损失。

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词

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词

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词尊敬的法庭:我代理甲方在本合同纠纷案件中提出如下诉讼请求:一、关于案件事实和争议本案的事实为,甲方与乙方于某年某日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书》,约定甲方提供产品和乙方进行销售并分成利润。

然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违反了协议的约定,未按时向甲方结算利润,并且还占用了甲方的货物和销售渠道。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甲方不得不向法庭提起诉讼。

双方对于以下关键问题存在争议:1. 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及其有效性?2. 乙方是否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3. 乙方应否承担违约责任?二、关于合同的存在和效力甲方认为,双方之间签订了合作协议书,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根据该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

甲方已按照约定提供了产品,乙方也从中获得了实际利益。

因此,本合同存在并且是有效的。

乙方虽承认签订了该合作协议书,但辩称甲方未能按约定交付货物,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

然而,甲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已按时交付货物,并提供了交货单、照片等证据。

因此,甲方主张该合同存在并且是有效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理由抵消其违约行为。

三、关于乙方的违约行为根据合作协议书的约定,乙方应按约定时间结算利润,并将货物销售所得及时归还甲方。

然而,乙方未能按时结算利润,还占用了甲方货物和销售渠道。

甲方已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乙方的违约行为。

乙方辩称由于甲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其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返还利润义务。

然而,乙方在合同约定履行的过程中从未提出质疑,也未向甲方提出索赔。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发现对方违约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将失去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因此,乙方无权以甲方违约为由逃避其自身的合同义务。

四、关于乙方的违约责任在本案中,乙方明知违约,却仍然未履行合同义务,并且占用了甲方的货物和销售渠道,导致甲方遭受了经济损失。

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乙方应对自己的违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即应当返还利润,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证据,经济损失主要包括未能按时收回货款和销售渠道带来的利润缺失。

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

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

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我代表我的当事人,在此阐述对本次合同纠纷的看法与立场。

在此之前,我已深入研究分析了本案的证据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尽我所能为本案提出合理有效的法律意见。

以下是我对本起合同纠纷的代理词。

一、案件背景概述本案涉及一起合同纠纷,涉及合同双方为甲方与乙方。

合同约定甲方提供某项服务,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然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因某些原因产生争议,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本案的关键在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违约责任的认定以及赔偿问题。

二、法律分析1. 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案所涉合同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2. 履行情况: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但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费用,构成违约行为。

3. 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 赔偿问题: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代理观点1. 本案所涉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共同遵守。

2.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3. 甲方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乙方应支付未结费用。

4. 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遭受了实际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四、证据支持1. 合同:证明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约定的权利义务。

2. 履行证据:证明甲方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

3. 违约证据:证明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构成违约。

4. 损失证据:证明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

五、诉讼请求1. 确认乙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2. 要求乙方支付未结费用。

3. 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

六、结语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作为本案原告的代理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原告的要求合理合法。

我请求法庭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给予公正的判决。

合同纠纷代理词7篇

合同纠纷代理词7篇

合同纠纷代理词7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我代表我的当事人,在此就双方之间的合同纠纷,向贵庭发表如下代理词。

本代理词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案件背景分析本合同纠纷案件源自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合同,由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故本案引发了此次诉讼。

经我方深入研究相关证据材料和案情,我们认为有必要在法庭上提出我们的观点和立场。

在此背景之下,我们对合同纠纷展开详细的代理。

二、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我方坚持认为,双方签署的合同合法、有效。

该合同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达成的,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

同时,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三、合同履行的争议焦点本次合同纠纷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

原告认为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被告则认为原告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服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针对这一问题,我方将结合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阐述我方的观点和立场。

四、违约责任及法律适用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次纠纷中,我方认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双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我方也将引用相关法律规定,阐述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

五、解决纠纷的建议和意见针对本次合同纠纷,我方建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协商无果,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断双方的违约责任,并作出相应的裁决。

同时,我方也建议双方在今后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维护合同的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必要的话,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或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以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式解决纠纷。

六、总结陈述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本次合同纠纷应当依法进行审理和裁决。

合同纠纷代理词

合同纠纷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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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选择我们作为您合同纠纷的代理律师。

我们将竭诚为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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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纠纷代理过程中,我们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撰写详
细的合同范本,并对合同条款进行全面审查和分析,以确保合同的
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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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向您反馈案件进展情况,并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确
保您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

我们将会以专业、严谨的态度,为您解决合同纠纷带来的困扰,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再次感谢您选择我们作为您的合同纠纷代理律师,我们期待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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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合同纠纷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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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代理词6篇

合同纠纷代理词6篇

合同纠纷代理词6篇篇1合同纠纷代理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合同纠纷在日常生活中渐渐普遍起来。

当各方在签订合同时,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和分歧,一旦发生纠纷,就需要依法解决。

在解决合同纠纷时,往往需要雇佣一位专业的合同纠纷代理人进行代理词辩护。

合同纠纷代理词的撰写质量直接影响到案件的胜负,因此合同纠纷代理词必须严谨、专业,言之有据,具备较强的说服力。

合同纠纷代理词的首要任务是梳理案件事实,系统分析案情,在纠纷的过程中找出关键矛盾点,并寻找证据予以证实。

代理词需要对合同内容深入了解,对法律条文精通,并具有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以确保代理词的逻辑性和连贯性。

在撰写代理词的过程中,代理律师需要根据案件提出一系列有力的证据、事实和法律依据,通过合理的逻辑推理和论证方能使代理词更具说服力,使法官或仲裁员判断更倾向于自己的一方。

诚实和严谨是撰写合同纠纷代理词的基本准则。

代理律师在代理词中不得有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虚构事实的行为,以免败坏律师职业操守和庭审公正,同时也需要注意统筹案件的整体情况,避免陷入细枝末节的纠缠中。

此外,在代理词撰写时也需要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力求简明扼要,并避免使用引起歧义的词语或表达,以确保代理词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撰写合同纠纷代理词时,需要充分考虑对方当事人的反诉情况,预测对方可能会采取的抗辩措施,并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在代理词中对对方的抗辩意见和证据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反驳,有力地驳斥对方的主张,为自己争取更大的胜算。

同时也需要注重对法院判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和运用,以确保代理词的法律依据更加牢固。

合同纠纷代理词是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关键文件,代理律师需要在撰写过程中做到条理清晰、重点突出,确保代理词的逻辑性和说服力,以争取案件的成功。

同时,代理律师还需要充分尊重法官或仲裁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在庭审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能力,表现出专业素养和执业操守,以赢得法官或仲裁员的认可和支持。

只有如此,合同纠纷代理词才能发挥最大的效果,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合同纠纷代理词

合同纠纷代理词

合同纠纷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就此合同纠纷案件,代表原告方进行法律辩护。

在阐述观点之前,我要感谢法庭给予我代表当事人发言的机会。

我将竭尽全力,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提供专业、严谨的法律代理词。

一、案件背景概述本案涉及一起合同纠纷,原告与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了合同。

然而,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原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存在违约行为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代理观点我方认为,被告存在明显的违约行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约定的任务,然而被告却未能如期完成,导致原告遭受经济损失。

2. 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合同约定。

被告的行为已严重违背了合同约定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证据支持为支持我方观点,我方提供了以下证据:1. 合同原件:证明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约定的内容。

2. 通讯记录:证明原告曾多次催促被告履行合同义务,但被告一直未能履行。

3. 证人证言:证明被告的违约行为及原告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被告的违约行为已导致原告遭受经济损失,因此被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五、诉讼请求基于以上观点及证据,我方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2.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六、总结陈述综上所述,被告的违约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我方请求法庭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我方坚信,法律的公正和公平将得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将得到保障。

合同纠纷代理词3篇

合同纠纷代理词3篇

合同纠纷代理词3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就此合同纠纷案件,代表原告方发表如下代理词。

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一起合同纠纷,原告与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签订了一份合同。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导致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二、合同效力本案所涉合同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内容真实、合法,且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合同是有效的。

三、被告违约事实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当按时履行其义务,然而,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导致原告受到了经济损失。

被告的违约行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货物;2. 被告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3. 被告未能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导致原告在使用货物过程中遇到了困难。

四、原告损失由于被告的违约行为,原告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原告被迫推迟生产计划,导致生产停滞;2. 原告不得不重新采购货物,增加了采购成本;3. 原告因使用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导致了产品质量的下降,进而影响了销售和市场声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

被告的违约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告应当赔偿原告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六、证据支持原告在本案中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的违约行为以及原告所遭受的损失。

证据包括合同、交货凭证、质量检查报告、采购发票、销售数据等。

七、诉讼请求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 确认被告的违约行为;2. 被告赔偿原告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3. 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对于被告的违约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协议范本】合同履行抗辩权范本

【合同协议范本】合同履行抗辩权范本

合同履行抗辩权
合同履行抗辩权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在合同履行中会有哪些抗辩权?这些抗辩权时在什么条件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履行抗辩权的种类有三种,具体是: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
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履行抗辩权
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是其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总之,应对合同履行抗辩权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合同履行抗辩权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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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效力待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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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买卖合同质量问题抗辩代理词

买卖合同质量问题抗辩代理词

买卖合同质量问题抗辩代理词尊敬的仲裁委员会:本人为X律师事务所授权代理Y公司,就关于Y公司与Z 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质量问题抗辩,向贵仲裁委员会递交本书面答辩意见,具体内容如下:一、双方的基本信息1、买方:Z公司2、卖方:Y公司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买方权利和义务(1)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向卖方支付货款。

(2)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验收交付的货物。

(3)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卖方提出任何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并提供充分的证据。

(4)索要赔偿。

(5)其他合法权益。

2、卖方权利和义务(1)按合同规定向买方交付合格货物。

(2)在规定时间内按约定交付货物。

(3)负责向买方提供货物质量证明和检测报告。

(4)在买方要求的情况下给予切实的服务和售后支持。

(5)其他合法权益。

3、履行方式在合同签订后,在规定期限内,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买方支付货款。

4、期限双方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为XX,而本次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XX年XX月XX日。

5、违约责任若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履行其义务,这一方须向对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各项条款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买卖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因买卖双方在货物质量方面存在分歧,Y公司愿意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履行,并配合证据的提供,争取获得公平的仲裁结果。

敬请贵仲裁委员会予以审议,特此申请。

代理律师: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物业合同先履行抗辩权例子

物业合同先履行抗辩权例子

物业合同先履行抗辩权例子协议书甲方(物业所有权人):【甲方全名】乙方(物业承租人):【乙方全名】鉴于甲方为物业【物业地址】的所有权人,乙方愿意承租上述物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物业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物业基本情况1.1 甲方保证其对物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物业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

1.2 甲方保证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环保、卫生等相关标准,具备居住或商业用途的条件。

二、租赁期限2.1 本协议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共计【租赁年限】年。

2.2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应提前【提前通知期限】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可协商续租事宜。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3.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金额和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3.2 租金为每月【租金金额】元,每【支付周期】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支付时间】内支付。

四、先履行抗辩权4.1 甲方应确保物业符合租赁用途,如甲方未能履行其义务,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直至甲方履行完毕。

4.2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金额和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如乙方未能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欠付的租金。

五、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6.1 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争议解决机构】解决。

七、其他条款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协议书甲方(物业所有权人):【甲方全名】乙方(物业承租人):【乙方全名】物业租赁合同概述:①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确保物业租赁的顺利进行。

② 甲方保证物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承诺按时支付租金并合理使用物业。

合同先履行抗辩权代理词

合同先履行抗辩权代理词

合同先履行抗辩权代理词合同先履行抗辩权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本律师接受本案被告(反诉人)的委托,担任其一审诉讼代理人。

接受委托后,就本案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查阅了有关的法律法规,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一、被告(反诉人)不存在违约,原告(被反诉人)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一)本案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享有《合同法》第67条规定的先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据此,先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两个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

本案被告拒绝打井的要求符合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第一,先履行抗辩权产生的基础是双务合同,本案双方签订的《土地转包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并互负债务。

第二,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有明确的先后顺序之分,本案《土地转包合同》约定,原告支付承包费的时间2010年5月4日,被告履行打井的时间2010年5月25日,时间具体明确,原告履行时间在先,被告打井在后。

第三,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其履行债务的期间届至或者届满前没有履行债务,即通常所说的先履行一方存在违约的情形。

本案原告到目前为止尚未履行支付承包费义务,原告的违约已成为现实。

基于上述事实,根据《合同法》第67条规定,被告依法享有拒绝履行打井请求,以原告未支付承包费为由进行履行抗辩成立,被告未打井不构成违约。

(二)被告及时并一直在行使抗辩权。

原、被告于2010年4月26日签订《土地转包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应在5月4日前支付全部承包费的70%。

签订合同的当日即2010年4月26日被告明确向原告表示:“原告如按期交承包费,被告就按期给打井,如不能按期支付承包费,就不打井”。

2010年5月4日原告未按约定支付承包费,被告一直要求原告履行,并表示“原告不履行被告就不履行,原告履行了被告就履行”。

合同纠纷案代理词

合同纠纷案代理词

合同纠纷案代理词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根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山东海蔚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委托,指派我为本案的代理律师,通过法庭调查及开庭双方举证质证,使本人对该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1、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因被告严重违约要求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该合同及依法返还原告缴纳的代理费用286000元,依法有据。

依据双方合同签订第一条之规定:被告要负责找齐申报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的相关证书,申报材料,最终达到资质公示的阶段【取得资质证书】,即为双方合同履行完毕。

合同第三条约定原告负责办理资质所需的营业执照、办公场地、接待领导考察等,凡是涉及到办理资质所需人员证书的问题由被告负责找齐,包括涉及到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也均有被告负责协调找齐,最终达到资质公示的阶段为被告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2、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在2012年10月15日合同签订截止到贵院起诉时,两年多的时间里,被告基本的申报材料工作都没有向相关部门申请,合同签订时约定的找齐相关人员证书到起诉时都没有找齐,更没有办理申报工作、劳动关系建立、劳动保险缴纳的相关工作,根本谈不上达到资质公示的阶段。

原告多次询问被告代为申办资质情况,被告总以种种理由推脱,合同约定履行期满后,被告竟以人员报名和考试问题延期进行推脱,并承诺尽快取得全部合格个人证书,保证原告拿到资质。

但如被告所陈述相关人员需要考试,根本不可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取得资质证书。

双方合同签订时被告承诺不需要考试申报,被告本身就是代办资质机构,有相应的人员证书不需要再考试,如果需要考试,原告也不会和被告去签订上述合同,被告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根本不可能取得相应资质,被告违约事实清楚,再明知不能办理资质的情况下还于2013年3月28日以缴纳保险费的名义向原告索取36000元的费用,属于严重违约,恶意骗取相应费用。

3、被告所提交的相关证书和花费单据不能证实为原告申报资质所花费,被告的申报工作需要在取得全部资格证书后在网上申报,本案中被告自始至终没有出具为原告申报资质所提交材料的相关证据,原告所提交的相关人员证书也不能证实是用于原告公司的资质申报,在合同履行期满后也没有达到资质公示的阶段,被告所陈述的花费报名及考试费用的答辩不能成立,被告违约事实清楚,应当返还费用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先履行抗辩权

买卖合同,先履行抗辩权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买卖合同,先履行抗辩权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篇一:先履行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第六十七条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权利。

应当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不能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三、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后履行抗辩权可适用于以下情形:(一)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已到履行期的应当后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合同的权利。

例如出租方不交付租赁物,承租方有权不付租金。

(二)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适当履行合同造成根本违约,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的权利。

例如,供货方交付假冒商品、购买方有权不付货款。

(三)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适当履行构成部分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就未履行部分拒绝给付,只对其相应给付。

例如一万吨大米的买卖合同,卖方只交付了八千吨大米,尚欠二千吨。

买方应当支付八千吨大米的价金,有权不付二千吨大米的价金。

,四、后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后履行抗辩权属延期的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非永久的抗辩权。

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履行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篇二:案例分析-- 先履行抗辩权案例分析——先履行抗辩权案情:1999 年12 月 3 日,湖南永丰公司与浙江顺风公司签订了新闻纸造纸机合同一份。

合同约定:永丰公司向顺风公司提供造纸机一台,型号LQZ324G1575MM单价为218万元。

技术参数:车速90-180 米/ 分;日产量15 吨/ 天。

永丰公司负责免费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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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先履行抗辩权代理词合同先履行抗辩权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本律师接受本案被告(反诉人)的委托,担任其一审诉讼代理人。

接受委托后,就本案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查阅了有关的法律法规,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一、被告(反诉人)不存在违约,原告(被反诉人)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一)本案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享有《合同法》第67条规定的先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据此,先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两个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

本案被告拒绝打井的要求符合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第一,先履行抗辩权产生的基础是双务合同,本案双方签订的《土地转包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并互负债务。

第二,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有明确的先后顺序之分,本案《土地转包合同》约定,原告支付承包费的时间2010年5月4日,被告履行打井的时间2010年5月25日,时间具体明确,原告履行时间在先,被告打井在后。

第三,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其履行债务的期间届至或者届满前没有履行债务,即通常所说的先履行一方存在违约的情形。

本案原告到目前为止尚未履行支付承包费义务,原告的违约已成为现实。

基于上述事实,根据《合同法》第67条规定,被告依法享有拒绝履行打井请求,以原告未支付承包费为由进行履行抗辩成立,被告未打井不构成违约。

(二)被告及时并一直在行使抗辩权。

原、被告于2010年4月26日签订《土地转包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应在5月4日前支付全部承包费的70%。

签订合同的当日即2010年4月26日被告明确向原告表示:“原告如按期交承包费,被告就按期给打井,如不能按期支付承包费,就不打井”。

2010年5月4日原告未按约定支付承包费,被告一直要求原告履行,并表示“原告不履行被告就不履行,原告履行了被告就履行”。

被告在自己履行债务的期间届满前及时并积极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这一事实有证人国某、张某、任某、龙某的证人证言予以佐证。

到目前为止,虽经被告不断催促,原告仍未履行支付承包款义务,不满足被告的履行利益,依合同产生的先履行抗辩权并没有消灭一直在延续。

(三)先履行抗辩权纯粹是单方行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无需在法定时间内进行明示。

根据《合同法》第67条规定,后履行一方在行使抗辩权时不必通知对方。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表现,是届期不履行债务,此时应推定在先履行的一方了解另一方是在行使自己的对抗权利。

这种权利的行使,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依一方的意思已足,不必借助对方的行为和意思表示。

因此,后履行一方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无需有明确的意思表示。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未通知另一方并不构成合同责任。

这不同于行使不安抗辩权。

被告因原告不履行合同义务而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时候,即使不通知原告也不影响抗辩权的成立。

(四)先履行抗辩权不必有“对待给付”的限制,权利义务即使无对价关系也可成立先履行抗辩权,因此,承包费中是否包括打井费不影响被告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1、本案原告支付承包费是被告履行打井义务的条件。

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土地转包合同》第三条和第八条约定:原告5月4日支付承包费,被告5月25日打井,打井后原告再支付剩余的承包费。

据此约定可以看出,前面履行是后面履行的条件。

也就是本案原告支付承包费是被告履行打井义务的条件。

由于原告不履行给付承包费的义务,被告就可以不履行打井义务。

2、即使原告支付承包费的义务并不是作为被告打井的条件即交换给付义务,也并不妨碍被告成立先履行抗辩权。

因为合同约定原告支付承包费在先,被告打井在后,被告有权享有期限利益和顺序利益。

先履行抗辩权,反映了后履行义务人的后履行利益。

后履行利益包括期限利益或顺序利益。

本案期限利益或顺序利益对被告来讲,是非常重要的。

本案《土地转包合同》约定,原告于2010年5月4日支付承包费,被告于2010年5月25日打井。

此约定对被告来讲具有期限利益或顺序利益。

本案的期限利益主要表现为,被告可以利用原告的资金及时间差打井。

被告在合同签订后立即购买了打井机器,本想利用原告支付的承包费支付购机余款,但由于原告未支付承包费,导致被告购机余款无法支付,不能履行自己的打井义务。

3、根据《合同法》第67条规定,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不以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或对价关系为限。

只要在先一方不履行义务,后履行者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因此,原告到期不付款,被告到期就可以不打井。

原告不履行就可以成为被告不履行的理由。

被告因原告违约而行使抗辩权,被告的行为完合符合《合同法》第67条所规定的先履行抗辩权行使情形。

二、被告一直在积极准备履约,原告不具有不安抗辩权。

第一、被告一直在积极准备履约,并未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原、被告于2010年4月26日签订《土地转包合同》,被告于2010年4月28日就与’张家口市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了《水井钻机销售合同》(有合同佐证)。

并于当日支付购机款13万元,于2010年5月10日支付30万元。

在2010年5月25日之前共支付购机款43万元,于2010年7月9日又支付6万元。

共支付购机款49万元。

并将打井机运回。

自签订《土地转包合同》之日起就一直在积极为打井作准备。

《水井钻机销售合同》及交款“收据”等可以证明这一事实。

并于2010年7月与”特威特动力公司”签订《空压机组租赁合同》,虽然“租赁合同”是在履约日期之后签订的,是因为原告不履行支付承包费义务,被告行使抗辩权中止履行,直到原告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被告才于2010年7月29日退回机器,以免扩大损失。

因此,不存在原告所说的被告不履行合同的危险存在。

原告不具有行驶不安抗辩权的务件与权利。

第二,打井义务属于合同的次义务,原告不能以不履行主合同义务对抗被告的次合同义务。

不安抗辩权所面对的是对方不能为对待给付的一种危险。

本案被反诉人属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行为。

反诉人的打井义务,不属于合同的主要义务,而是次要的辅助义务。

该义务并不影响合同订立的目的。

不安抗辩权产生的实体条件是对方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危险,使自己的交换目的不能实现。

本案被告已交付土地即履行了主合同义务,原告应支付承包费即履行主合同义务,原告不能以被告不履行辅助义务为由不支付承包费,即原告不具有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

第三,《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69条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据此规定,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是后履行一方出现了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种种情况,到目为止,原告并未提供证明被告存在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证据。

也未提供通知被告行使不安抗辩权证据。

原告以被告在履行期限到来将不能或者不会履行债务为由行使不安抗辩权是不成立的。

三、退一万步讲,即使被告存在违约,即使原告存在投入损失,原告的损失与被告的违约行为之间也不存在因果关系。

原告的损失应自担。

(一)本案不能证明原告马某的损失与缺水有关。

下面先看一看二份鉴定书。

1、委托鉴定机构程序不合法,本案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

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6条规定。

2、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不具备鉴定资格,没有鉴定人员鉴定资格证书及说明。

也没有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

鉴定无效。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鉴定内容不真实。

没有明确的鉴定结论。

没有鉴定过程的说明。

4、鉴定结论不能证明损失与缺水有关。

本案有二份鉴定,且二份鉴定的地块相距仅10多公里,属于同一气候条件降雨量相同,种植的作物相同,均没有打进靠天然降水,马某的鉴定结果是:投入价值大于产出的价值,吴某的鉴定结果是:投入价值小于产出价值。

从二份鉴定结论不难看出,马某的投入损失与作物缺水是无关的。

也就是说产量低与不打井无关。

众所周知,农作物的产量、质量受土壤质量、气候、热量、种植密度、种子质量、田间管理、施肥、水份等多种因素影响。

原告的损失不能排除其他因素所致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与缺水有关。

综上几点,鉴定结论不真实,不合法,与本案无关联性。

不能证明本案原告所种作物的产值低与水份有关,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

(二)退一万步讲,即使原告的损失与缺水有关,那么也与被告无关。

其理由如下:第一、即使不打井,原告也可通过其他途径浇水。

完全可以减少损失,能采取其它措施浇灌作物,而不采取,应自担其责。

第二、因原告于5月4日未支付承包费,明知不交承包费,被告就不给打井,还于5月10日开始种植作物。

并且因为原告不支付承包费,被告不仅在4月26日及之后多次要求原告支付承包费,并告之不支付承包费就不打井,原告明知自己不支付承包费被告就不打井,在不支付承包费的情况下,还于5月10日种植作物,之后又继续进行投入,因此,其投入损失完全是其违约造成,其明知被告未打井还不断投入属于扩大损失应自负。

根据《合同法》第119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家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退一万步讲,即使本案先履行抗辩权不成立,被告存在违约,原告的损失也不是被告违约所致。

更何况本案被告享有先履行抗辩权,不存在被告违约之事,即使原告存在损失,也应自担。

四、被反诉人应支付反诉人全部承包费。

1、原告是违约方,无权解除合同。

2、即使解除合同原告也应支付全部承包费。

本案是《土地转包合同》,是以使用土地为目的,属于继续性合同,原告主要义务是交付土地承包费,被告主要义务是交付土地,已经被原告受领并使用的土地效益是不能返还的,即使解除合同也无溯及力。

反诉人有权请求被反诉人支付承包土地的全部费用。

这里需提及的是,原告承认承包费不包括打井费。

本案被告已履行了交付土地的义务,且原告也使用了该土地,原告应支付全部承包费。

原告没理由因为被告未打井而不支付土地承包费。

五、本案被反诉人应承担因违约给反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先履行抗辩权是法定权利,被告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不构成违约,属于法定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形。

被告有权向原告主张违约责任。

本案原告至今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已构成根本违约。

被告可以就自已的全部义务包括次义务抗辩。

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合同约定,原告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反诉人全部损失。

七、原告吴某先支付的1万元、马某先支付的2万元属于违约定金而不是承包费,因二原告违约,被告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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