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报表管理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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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销合作社的财务行为,保障合作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合作社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销合作社各级组织,包括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基层供销合作社等。

第三条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全面反映供销合作社的经济业务和财务状况。

(四)及时性:及时反映供销合作社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

(五)效益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成本,增加收益。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四条供销合作社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设置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第五条会计凭证的填制、登记、保管和销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

第六条供销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档案。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七条供销合作社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八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

流动资产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储备:根据业务需要,合理储备流动资产。

(二)及时变现:及时变现应收账款,减少坏账损失。

(三)降低成本:降低库存成本,提高存货周转率。

第四章负债管理第九条供销合作社的负债包括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

第十条短期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

短期负债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偿还: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偿还短期负债。

(二)降低成本:合理选择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供销合作社的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管理:集中管理合作社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二)合理调度: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调度资金。

(三)提高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资金成本。

第六章预算管理第十二条供销合作社应当编制年度预算,明确各项收支指标。

供销社企业财务制度

供销社企业财务制度

供销社企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销社企业财务管理,保证企业经营稳健、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供销社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销社企业的财务管理,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供销社企业财务制度应当遵循合法合规、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原则,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四条供销社企业应当为财务管理工作配备专业人员,确保财务处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供销社企业经营活动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政策、会计准则和交易原则进行,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第六条供销社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各类风险。

第七条供销社企业应当遵守财务报表编制、审计、披露等相关规定,保证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第八条供销社企业应当建立财务信息管理平台,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九条供销社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明确财务核算的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

第十条会计核算应当按照会计准则和规范进行,确保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一条供销社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二条供销社企业应当建立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供销社企业应当定期开展财务会计核算,保证会计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供销社企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五条供销社企业应当建立合理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数据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第十六条供销社企业应当建立成本核算制度,明确各项成本费用的核算方法和标准。

第十七条供销社企业应当健全贷款管理制度,规范借款和还款的程序和权限。

第三章财务报告第十八条供销社企业应当及时、真实地编制财务报告,报送相关部门和股东。

第十九条供销社企业应当按照规范的格式和内容编制财务报告,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第二十条供销社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披露财务报告,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供销总社的财务制度

供销总社的财务制度

供销总社的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销总社的财务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增强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销总社的财务管理工作,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财务工作应依法合规,做到明账、清账、实账、稳账。

第四条财务工作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和腐败现象。

第五条本制度中的特殊情况,按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核准。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第六条供销总社财务管理机构主要由财务部门组成,设立总经理、主管会计、出纳等职位。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供销总社的全面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制定财务决策,备案报送相关资料。

第八条财务部门应当有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规范经营行为。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九条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政策、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不断更新。

第十条会计政策应当符合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规定,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财务部门遵守制度规定,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合理使用。

第十二条内部控制要求财务部门设置合理的审计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审计。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三条供销总社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和保障资金的安全。

第十四条资金来源包括经营收入、政府资金补贴、社会捐款等,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年度资金计划。

第十五条资金使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不得挪用、截留、私分,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对于超过一定金额的资金支出,必须经过相关负责人审批,并做好记录和备案。

第五章财务报表第十七条供销总社应当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八条财务报表应当在年度结束后进行审计,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

第十九条财务报表要求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失实,做到数据清晰明了。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接受内外部审计。

第二十一条监督检查要求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财务数据和信息。

全国供销总社财务制度

全国供销总社财务制度

全国供销总社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国供销总社财务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供销总社及其下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全国供销总社财务管理遵循“依法、规范、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财务职责和权限第四条全国供销总社设立财务部,负责全国供销总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全国供销总社各单位应设立专职财务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全国供销总社财务部负责制定全国供销总社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

第七条全国供销总社各单位负责执行财务部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

第八条全国供销总社的财务部门应在公司设立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化、规范性。

第九条全国供销总社的财务部门负责全国供销总社的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监督等财务工作。

第十条全国供销总社各单位的财务人员应依法依规、勤勉勤奋地履行财务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全国供销总社的财务部门负责审计局的审计工作。

第十二条全国供销总社财务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财务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全国供销总社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四条全国供销总社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收支、存储、使用等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全国供销总社应建立会计核算制度,规范各项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六条全国供销总社应建立财务报告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及时。

第十七条全国供销总社应建立财务监督制度,实行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

第四章财务监督第十八条全国供销总社应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公司监督机构应独立于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的监督工作。

第二十条公司监督机构应对公司财务部门的财务工作进行审核和评估。

第二十一条全国供销总社应建立公司监督机构的运行规则和程序。

第二十二条全国供销总社监督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对公司财务部门的财务工作进行审核和评估;(二)对公司财务部门的财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三)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四)对公司财务部门的财务数据进行审核和核对。

全国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

全国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国供销社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供销社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供销社各级组织、各级供销社所属企事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全国供销社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财,规范管理;(二)权责分明,相互制约;(三)勤俭节约,讲求效益;(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全国供销社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供销社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全国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全国供销社财务预算、决算编制和执行;(四)负责全国供销社资产、负债、权益管理;(五)负责全国供销社财务报表编制和报送;(六)负责全国供销社财务审计、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七)完成全国供销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全国供销社财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三)可比性原则;(四)可行性原则。

第七条财务预算编制程序:(一)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二)分析财务状况;(三)编制财务预算草案;(四)提交财务预算草案审议;(五)批准财务预算;(六)下达财务预算。

第八条财务预算执行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执行预算;(二)加强预算执行监督;(三)合理调整预算。

第四章资产、负债、权益管理第九条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二)安全性原则;(三)流动性原则;(四)效益性原则。

第十条负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二)安全性原则;第十一条权益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二)真实性原则;(三)稳定性原则。

第五章财务报表编制与报送第十二条财务报表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二)完整性原则;(三)一致性原则;(四)及时性原则。

第十三条财务报表报送程序:(一)编制财务报表;(二)提交财务报表审核;(三)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报表管理规范(试行)

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报表管理规范(试行)
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总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制定本套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报表。
(一)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适用于供销合作社系统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基层社及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基层社是汇总填报单位,基层社及其社有企业、综合服务社、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经营实体按照1户填报财务数据。省、市、县级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参照对应层级的社有企业进行财务管理。
2.资产负债指标编报说明
该类指标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的相应科目填列。
(1)资产总计:资产总计=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指企业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运用的资产。
(3)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以及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该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相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2)营业利润:营业利润=营业总收入-营业总成本+投资收益+其他。
(13)营业外收入: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企业接受股东或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经济实质属于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的除外)等。该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社会贡献总额:反映企业工资、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实际上交税费、企业对外捐赠和净利润等,若净利润亏损请按0填报。各部分与会计指标的基本对应关系如下:

供销社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供销社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销社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供销社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供销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供销社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的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财务活动,不得隐瞒、截留收入和支出。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事务,确保财务信息的时效性。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效益,降低成本,增加收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本供销社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进行财务分析。

(三)负责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包括会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核算等。

(四)负责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

(五)负责财务审计、内部审计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六条财务收支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进行收支管理。

(二)合规性原则:确保收支活动符合供销社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

(三)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

第七条财务收支管理的主要措施:(一)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制度,明确收支审批权限和程序。

(二)加强收入管理,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三)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控制支出,合理使用资金。

(四)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八条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确保资产信息的真实、准确。

(二)完整性原则:确保资产管理的全面、完整。

(三)安全性原则:确保资产安全,防止资产流失。

第九条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一)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职责。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

供销社财务制度规范最新

供销社财务制度规范最新

供销社财务制度规范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供销社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障供销社的财务健康发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供销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收支、资产管理、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等方面。

第三条供销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内部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四条供销社应当建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明确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供销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和决算制度,严格控制财务支出,合理分配资金。

第六条供销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财务档案,做好财务资料的保管和查阅工作。

第七条供销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第八条对于财务管理中的违规行为,供销社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财务收支管理第九条供销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活动,加强资金管理。

第十条供销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财务预算,并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十一条供销社应当加强对各项支出的管理,确保支出的合法合规,严禁套取公款。

第十二条供销社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的存放、调拨、使用等进行规范管理。

第十三条供销社应当建立健全收款、付款、记账、结算等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供销社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和使用,防止票据的遗失和挪用。

第十五条供销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报销制度,保证报销的真实性、合法性,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第十六条供销社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登记、存放、使用和处置管理。

第三章财务报表编制第十七条供销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编制财务报表。

第十八条供销社应当及时、真实、完整地向相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九条供销社应当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报表中的错误和问题。

供销社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供销社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销社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供销社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销社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供销社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2.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3. 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4. 严格财务审批,确保资金安全;5. 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四条供销社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应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

第五条收入预算包括:销售收入、政府补贴、其他收入等。

第六条支出预算包括:人员工资、办公经费、业务招待费、固定资产购置等。

第七条财务预算应经供销社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八条供销社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金管理规定;2. 加强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3. 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第九条供销社资金来源包括:1. 国家财政补贴;2. 销售收入;3. 其他收入。

第十条供销社资金支出包括:1. 人员工资;2. 办公经费;3. 业务招待费;4. 固定资产购置;5. 其他支出。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十一条供销社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供销社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三条供销社应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合法。

第十四条供销社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审计。

第五章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第十五条供销社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六条供销社应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十七条供销社应加强风险管理,确保财务活动安全。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供销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供销社财务制度规范

供销社财务制度规范

供销社财务制度规范为规范供销社的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保障供销社财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范围供销社的财务管理范围包括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监督等方面。

三、财务管理组织1. 供销社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供销社的财务核算、预算编制、财务监督等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设会计岗位、财务岗位、审计岗位等,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四、会计核算1. 供销社应遵循国家会计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

2. 会计核算应按照真实性、合法性、及时性的原则进行,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供销社应及时编制财务报表,向相关部门和股东公布财务信息。

五、资金管理1. 供销社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管理的流程和程序。

2. 资金管理应遵循谨慎经营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利用。

3. 供销社应建立现金管理制度,规范现金收付、存储和使用流程,确保资金管理的透明和公正性。

六、预算控制1. 供销社应按照公司规模和经营特点编制预算,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和预测。

2. 部门应制定部门预算,明确部门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

3. 供销社应建立预算执行评估机制,及时调整预算计划,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七、财务监督1. 供销社应设立财务监督部门,负责对供销社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财务监督部门应独立于财务管理部门,确保监督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供销社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监督的力度,防止财务风险和损失的发生。

八、财务风险管理1. 供销社应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对财务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方法。

2. 财务风险管理应根据不同的风险种类和程度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控制手段,确保财务风险的最小化。

3. 供销社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建立风险管理档案,定期进行风险评估。

九、违规处罚1. 供销社应建立明确的违规处罚制度,规范违规行为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

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供销社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供销社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供销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供销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销社及其所属企业、分支机构、全资或控股公司等。

第三条供销社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权责分明:明确各级财务人员的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

(三)真实准确: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收支平衡:加强收支管理,确保财务状况稳定。

(五)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供销社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供销社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社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监督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二)编制、审核、审批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

(三)组织实施资金筹集、使用、调度和管理。

(四)参与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建议。

(五)组织财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第六条各级财务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财务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供销社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管理:实行统一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二)计划管理:编制年度资金计划,按计划使用资金。

(三)审批管理:严格执行资金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第八条供销社资金来源包括:(一)国家财政补贴。

(二)社员股金。

(三)银行贷款。

(四)其他资金。

第九条供销社资金使用范围:(一)经营性支出。

(二)固定资产投资。

(三)技术开发。

(四)其他支出。

第十条供销社资金调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保障经营需要。

(二)优化资金结构。

(三)降低资金成本。

(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章财务报表与审计第十一条供销社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二条供销社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供销社系统财务制度

供销社系统财务制度

供销社系统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供销社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供销社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销社全体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供销社财务制度是供销社的一项基础性管理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并不断完善。

第四条供销社财务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五条供销社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和财务监督等制度,做到科学管理、谨慎操作。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六条供销社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账务处理准确、完整、及时。

第七条供销社应当对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等经济业务进行核算,并编制财务报表。

第八条供销社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确保账务处理及时、准确。

第九条供销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定期报送给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

第十条供销社应当保管相关会计凭证、账簿等财务资料,确保安全可靠。

第三章账务处理第十一条供销社应当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制度,明确收支权限和程序,避免造成资金浪费及财务风险。

第十二条供销社应当建立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资金使用范围、额度、用途及支付方式,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三条供销社应当建立资产管理制度,规定资产的保管、使用、处置等具体办法,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十四条供销社应当建立应收、应付账款管理制度,确保账款的收回及支付准确、及时。

第十五条供销社应当建立费用管理制度,规定费用的预算、审批、核销等程序,避免费用的浪费和滥用。

第四章财务监督第十六条供销社应当建立内部财务监督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发现和纠正问题及时。

第十七条供销社应当组织专门的财务监督人员,对财务活动进行持续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十八条供销社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审计制度,财务审计人员应当受到保护,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供销社财务制度

供销社财务制度

供销社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供销社财务管理,保障财务安全,提高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销社财务制度适用于供销社各级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供销社财务制度遵循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供销社财务管理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障财务安全。

第二章财务组织第五条供销社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分工协作的方式进行财务管理。

第六条供销社财务部门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培训,提高员工的财务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供销社应每年定期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及时公布审计结果。

第八条供销社应设立财务监督委员会,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建议处理。

第三章财务制度第九条供销社应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核算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审计监督制度等。

第十条供销社应规范账务处理流程,建立科学的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供销社应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

第十二条供销社应加强财务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审计监督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上的问题。

第四章财务报告第十三条供销社应每月制作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及时向会员公布财务数据。

第十四条供销社应每年制作年度财务报告,并经审计机构审计后公布,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第十五条供销社应建立完善的财务报告体系,确保报表准确无误。

第五章财务监督第十六条供销社应设立专门的机构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

第十七条供销社应建立财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财务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六章财务风险防范第十八条供销社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对可能影响财务安全的因素进行预测和防范。

供销社的财务制度

供销社的财务制度

供销社的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销社的财务管理,保护会员的利益、维护供销社的经济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供销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销社财务管理遵循自愿互利、互助互利的原则,坚持财务公开、透明的原则,对供销社的每一笔资金收支都要建立相应的会计账簿和凭证,实行科学核算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供销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确保财务安全。

第二章财务组织第四条供销社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由负责人统一负责。

第五条财务部门包括会计岗、出纳岗、资产管理岗等,各岗位负责人由财务部门主管领导任命。

第六条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操作流程,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第七条供销社财务部门应当每月编制一次财务报表,并在下一个月10日前向供销社全体会员公布。

第八条供销社每年应当通过会员大会对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查和审议,并向税务机关、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的财务报表。

第九条在供销社成立时,应当设立财务监督委员会,对财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条供销社应当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保证财务数据的公正、透明。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十一条供销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规定,建立科学合理的会计制度,明确各项账务的处理标准和程序。

第十二条供销社应当每月编制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将其提交给会计部门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供销社应当每季度对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四条供销社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财务管理规定,做好各项资金的收支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供销社应当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账户,对其进行统一核算并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供销社应当对资金的使用范围、金额和方式进行专门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

第十七条供销社应当每年对其资产进行清查和评估,保障资产的完整性和价值。

供销社合作社财务制度

供销社合作社财务制度

供销社合作社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供销社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保障合作社的财务安全和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财务管理目标1. 保证供销社合作社的财务健康运营,实现财务收支平稳。

2. 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提高财务监督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3. 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

三、财务管理组织结构1. 供销社合作社财务管理组织由财务部门负责,设立一个财务主管和若干名财务人员。

2. 财务主管具有相关的财务管理经验和资历,负责统筹和管理合作社的财务工作,向合作社领导层负责。

3. 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实际的会计核算和统计工作,负责合作社财务报表的编制和维护。

四、财务管理制度1. 会计制度1.1 供销社合作社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合理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档案,确保会计数据的真实准确。

1.2 会计核算应按照“实际发生制”进行,及时记录和准确反映合作社的财务活动。

1.3 会计核算包括日常的原始凭证的登记、分类、核算和汇总,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填报。

1.4 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合作社应每季度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的审计和公布。

2. 预算制度2.1 供销社合作社应建立年度预算制度,对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等进行合理规划和预测。

2.2 年度预算应经过合作社领导层的审议和批准,并在年度内加以执行和监督。

2.3 对于预算中的重大变动,合作社应及时进行调整,确保预算的实施和运作。

3. 资金管理制度3.1 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监督。

3.2 资金管理包括资金往来的管理和监督,资金使用的审批和控制,资金存储的安全和保障,以及资金结余的利用和投资。

4. 内部控制制度4.1 供销社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4.2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审计、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合规监督等方面,合作社应定期进行内部控制评估和改进。

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报表管理规范试行

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报表管理规范试行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年月目录一、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工作规则………………()二、报表格式…………………………………………………()(一)全国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主要指标月度快报……()、封面表…………………………………………… ()、供销合作社月份主要财务指标汇总快报…………()、波动分析表……………………………………… ()(二)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封面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基本情况表………………………………………()、供销合作社企业补充指标表……………………()、供销合作社分层级主要财务指标表……………()三、编制说明………………………………………………()全国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主要指标月度快报………()四、附录……………………………………………………()(一)填报流程…………………………………………()(二)审核公式…………………………………………()(三)单位编码规则……………………………………()(四)新增、减少和变更单位信息说明…………………()(五)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六)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务信息在系统经济运行分析和企业改革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制度及总社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财务信息包括以下内容:(一)全国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主要指标月度快报;(二)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以下简称全系统)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告;(三)其他财务信息。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财务信息管理,是指各级供销合作社组织、收集、审核、汇总、分析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行为。

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供销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供销合作社章程》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核算全面、系统、完整。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成本,增加收入。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四条供销合作社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核算工作。

(二)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管理财务收支。

(三)负责资金筹措、管理和使用。

(四)监督、检查财务活动,防范财务风险。

(五)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报送。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六条供销合作社财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三)建立健全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四)实行定期盘点制度,确保资产安全。

(五)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章财务预算第七条供销合作社财务预算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根据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制应当科学、合理,确保预算的可行性和可控性。

(三)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进行调整,及时反映实际情况。

(四)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提供依据。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八条供销合作社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二)按照国家规定,合理筹措资金,优化资金结构。

国家供销社财务制度

国家供销社财务制度

国家供销社财务制度一、国家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国家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国家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供销社,包括农业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等。

2.国家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遵循财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3.国家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的组织结构:国家供销社的财务管理机构分为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两大部分,财务部门负责国家供销社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对国家供销社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核。

4.国家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的基本职责:国家供销社的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程序,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档案,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风险的监控和防范,确保国家供销社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运作。

5.国家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的职责分工:国家供销社的财务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日常会计工作、财务分析和决策支持、内部审计等内容,财务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出适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职责分工,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6.国家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的监督措施:国家供销社的财务管理工作不仅要加强内部监督和控制,还需要接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必要时还应接受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检查,确保国家供销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

二、国家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操作办法1.国家供销社的日常会计工作:国家供销社应当在会计制度的指导下,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明确会计核算原则和方法,在财务工作中,应当做到账实相符、科目相符、凭证齐全、备查完整。

2.国家供销社的财务分析和决策支持:国家供销社的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准确地提供经营管理人员需要的各类财务信息,进行财务分析和决策支持,为供销社的科学经营提供依据。

3.国家供销社的内部审计:国家供销社的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国家供销社的财务活动和财务状况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国家供销社的财务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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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报表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112015年月目录一、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工作规则 (1)二、报表格式 (5)(一)全国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主要指标月度快报 (6)1、封面表 (6)2、供销合作社月份主要财务指标汇总快报 (7)3、波动分析表 (9)(二)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告 (10)1、封面表 (10)1、资产负债表 (11)2、利润表 (12)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3)4、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 (14)5、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 (15)6、基本情况表 (16)7、供销合作社企业补充指标表 (17)8、供销合作社分层级主要财务指标表 (18)三、编制说明 (19)全国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主要指标月度快报 (20)四、附录 (28)(一)填报流程 (29)(二)审核公式 (32)(三)单位编码规则 (40)(四)新增、减少和变更单位信息说明 (41)(五)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43))44(………………………………………………附则(六)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工作规则一、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务信息在系统经济运行分析和企业改革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制度及总社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财务信息包括以下内容:(一)全国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主要指标月度快报;(二)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以下简称全系统)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告;(三)其他财务信息。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财务信息管理,是指各级供销合作社组织、收集、审核、汇总、分析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行为。

第四条财务信息管理工作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统一组织,各级供销合作社负责组织本系统财务信息管理工作。

财务信息管理工作按照行政区划隶属原则进行,由上级社指导下级社。

第二章财务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第五条总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全系统财务信息管理工作进行统一布置,并对报送的企业财务信息进行复审、汇.总。

各级供销合作社根据上级社的统一要求,组织和实施本系统企业财务信息的组织、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第六条全国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主要指标月度快报具体反映供销合作社企业月度主要财务指标的实现情况。

省级供销合作社应于次月15日前(每季度末次月为12日前)将逐级汇总后的财务信息上报总社财会部。

第七条供销合作社系统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反映供销合作社年度经营效益和财务状况。

总社按照财政部工作安排布置全系统年度决算工作。

省级供销合作社应于次年3月31日前将本系统决算财务数据上报总社财会部。

第八条各级供销合作社应定期对纳入本系统信息汇总范围的企业名单进行清理,规范企业户数,建立重点企业名单。

因新设、重组、破产等原因导致新增或减少企业户数、调整企业层级、变更企业名称等情况,应及时向上级社提出变更申请,并建立逐级审核责任制,由省级供销合作社统一汇总,于每月20日前向总社统一提交申请,并按要求附报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各级供销合作社应当对企业报送的财务信息进行储备和管理,建立完善财务信息数据库,提供基础性数据查询。

第十条各级供销合作社应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本系统分户直报工作,逐步实现财务信息网络化报送全覆盖,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工作效率。

.第十一条总社每年对省级供销合作社财务信息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定。

第三章财务信息的分析和利用第十二条各级供销合作社应对本系统财务主要指标月度快报进行整理分析,按要求填写波动分析表,并结合本系统实际,运用适当的分析方法,提高对财务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形成分析报告,报送上级单位。

第十三条各级供销合作社应对本系统企业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告进行深入分析。

省级供销合作社应于次年4月30日前向总社正式行文上报决算报表、数字提要、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和重点企业财务情况表。

第十四条总社对收集汇总的全系统企业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分析,编制全国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主要指标月度报告和供销合作社企业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告等,及时报送领导,并向有关单位发放。

第十五条各级供销合作社应当充分利用企业财务信息建立信息数据库,实现企业财务信息与绩效评价、项目管理工作有机结合,为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绩效考核和项目管理等工作提供基础性数据。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各级供销合作社可参照本规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系统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实施细则。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二、报表格式三、编制说明全国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主要指标月度快报1编制说明及主要指标解释全国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主要指标月度快报包括封面、财务主要指标表和波动分析表,有关指标填报说明如下:一、填报范围本报表适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纳入供销合作社报表统计范围的开放办社企业或经济组织)。

二、封面表填报说明各企业应在充分了解本企业各项属性的基础上,完整准确填列单位信息表,生成封面表。

(一)企业层级根据企业隶属供销合作社的层级选择填列总社企业、省级社企业、市级社企业、县级社企业或县以下基层。

没有经营业务的各级联合社和虚拟用户选择“汇总单位”填列。

县以下基层指基层社和基层社入股的专业合作社。

(二)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系统内产权联合的企业按各级供销合作社实际的出资比例填列。

(三)产权类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填列。

供销合作社全资及控股企业是指供销合作社股份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50%以上(含50%),或虽未拥有多数股权,但对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供销合作社参股企业指供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及主要指标解释以年度决算工作统一布置要求为准。

1.销合作社或社有企业作为出资人之一,但对被投资企业没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开放办社企业指供销合作社没有出资,但承认供销合作社章程,接受供销合作社业务指导,经批准纳入报表汇总范围的企业。

(四)主营业务根据企业营业执照上规定的主要业务填列,经营“四大网络”的企业选择主要业务为主营业务,经营两种以上“四大网络”业务且无法区分主要业务的企业选择“综合”为主营业务;非经营“四大网络”企业选择“其他”为主营业务;具体分为:农资、农副产品、棉麻、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综合和其他。

(五)组织形式:根据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类型及有关性质填列。

具体包括:1.集体所有制企业,2.股份有限公司,3.有限责任公司,4.股份合作制企业,5.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6.农民专业合作社,7.尚未注册登记的基层社,8.其他。

(六)经营规模:按照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具体分为:1.大型,2.中型,3.小型,4.微型。

(七)执行会计准则情况:根据企业目前所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核算制度的实际情况填列。

具体分为:1.企业会计准则,2.企业会计制度,3.小企业会计准则,4.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5.其他。

三、企业财务指标表编报说明本套报表包括利润及相关指标、资产负债指标和附列指标。

具体说明如下:(一)利润及相关指标表编报说明该类指标根据企业利润表及相关科目填列。

1.营业总收入: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2.营业总成本: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总成本,主要包括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3.营业成本:是指企业所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的成本,应当与所销售商品或者所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收入进行配比。

4.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5.销售费用: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广告费等费用和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应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管理费用: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

7.财务费用: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费用。

8.利息支出:反映企业本年发生的不符合资本化条件而计入当期损益的票据贴现利息、应付票据利息、交易性金融负债利息、金融机构长短期借款利息、应付债券利息等其他带息负债利息。

9.其他收益:本项目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汇兑收益的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若为其他损失以“-”号填列。

10.投资收益: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11.营业利润: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活动)所实现的利润。

12.营业外收入:反映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但构成本年利润总额的利得,应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企业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原“、”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清理“比照债务重组利得,利得、.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3.政府补助:反映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未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补贴收入”科目填报。

14.营业外支出:反映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但应从本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损失,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企业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比照“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5.利润总额:指企业在营业收入中扣除成本消耗及税费后的剩余。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16.所得税费用:反映企业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部分。

17.净利润:包括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两部分内容。

注:以上指标中,“上年同期”指上年年初到上年同期的累计数。

(二)资产负债指标表编报说明该类指标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的相应科目填列。

1.资产总计: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

资产总计=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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