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不良反应事件上报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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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的标准操作规程

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的标准操作规程

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的标准操作规程版本号页数页起草人起草日期年月日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批准人批准日期年月日颁布日期年月日起效日期年月日威海市立医院药物临床实验机构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的标准操作规程一、目的保证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处理临床实验中受试者可能出现的各种损害和突发事件,最大程度保障受试者权益和生命安全。

二、范围适用于本机构开展的所有药物临床实验。

三、内容1不良事件的处理、随访1)轻度不良事件:不影响受试者健康,一般密切观察不需要特别处理;2)中度不良事件:应对受试者做有针对性的医疗处理;3)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及时就地抢救。

4)对不良事件进行追踪、随访,直至受试者病情稳定;5)有关不良事件的相关医学资料均应记录在原始文件中;6)不良事件的转归评价分为:痊愈、减轻、持续、加重。

7)根据因果关系评价准则和判断标准确定实验药物与不良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2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1)发生时,医生立即给予及时抢救,同时通知主要研究者;2)住院受试者根据急救预案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疗抢救措施。

如超过科室抢救能力,由主要研究者召集院内专家(急诊、心内、)协助救治;3)院外受试者发生时,要求受试者及时返院或赴当地医院就诊;如受试者已在当地医院就诊,研究者应与接诊医生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给予治疗的建议;4)为救治受试者如需查明所服药品的种类,通知申办方,并按方案规定的程序拆阅应急信件,受试者将被中止实验;5)研究者在获知严重不良事件后小时内,通过传真或快递的方式将报告及时报告给申办者、组长单位伦理委员会、注册司临床研究监督处()、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和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将报告递交本院机构办公室和伦理委员会;6)保存严重不良事件原始记录、报告及传真成功的回执;7)对所有受试者进行随访,根据病情决定随访时间,在随访过程中给予必要的处理和治疗措施,确保将受试者损害降至最低,充分保证受试者安全;8)在原始资料中记录受试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出现的时间、持续时间、程度、处理措施和转归等,报告时间、报告方式以及报告的机构,保证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法。

药物警戒-群体不良反应事件调查处理操作规程

药物警戒-群体不良反应事件调查处理操作规程

群体不良反应事件调查处理操作规程一、目的:规范群体不良反应事件调查处理操作规程。

二、责任:药物警戒总负责人、ADR专员及相关人员三、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关于群体不良反应事件调查处理操作规程的确认。

四、内容1、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同一药品是指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名称、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

2、药品群体不良事件调查处理要点:2.1责令暂停生产(使用)、实施召回,仅仅是第一步,关键是后期原因调查处置,只有问题原因调查清楚,并针对性整改提高,才能真正做到风险化解。

2.2必须以解决问题、防控风险为目标,通过妥善处置一个聚集性信号,解决一个品种甚至一类产品的风险问题。

2.3必须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的牵头组织作用,审评认证、检验和不良反应监测的技术支撑作用,专家的外脑作用,以及企业的主体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2.4坚持用数据说话,包括检验数据和不良反应监测数据。

比如:通过病例报告的分析,可初步确定聚集性信号引发原因(药品本身还是用药不当),明确原因调查应重点关注的对象,必要时应进行扩大检索。

特点强调一点,以检查为中心的药品监管机制是国际通行做法,但在我国,还必须发挥药品检验作用(比如,红花注射液引发聚集性信号,经检测热原不符合标准要求)。

2.5必须和企业相向而行,利用各方优势,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研究措施,这既能有效解决当前问题,也有利于企业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同时,也是监管部门落实放管服要求的重要举措。

2.6群体不良反应,既不同于个例不良反应,又不同于致死致残的药害事件,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置。

3、发现出现批号聚集性趋势等,应当予以重点关注。

批号聚集性趋势,是指特征表现为本企业同一批号或相邻批号的同一药品在短期内集中出现多例临床表现相似的不良反应,例如表现为寒战、发热等反应的病例。

持有人对出现批号聚集性趋势的病例,应立即进行评价,开展必要的风险排查。

国家不良反应直报系统操作规程

国家不良反应直报系统操作规程

国家不良反应直报系统操作规程1目的本规程旨在规范公司注册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直报系统的管理、使用及维护,使药物警戒安全性信息的报告规范、统一、符合国家标准。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注册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直报系统的管理、使用及维护。

3职责药物警戒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参考资料《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VP指南》5内容5.1概述5.1.1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直报系统:该系统是权限管理加报告管理模式,具有首次报告、报告查询、跟踪报告、暂存报告管理、产品信息维护和反馈数据等功能;具备向持有人反馈个例报告功能及后续处理机制。

系统建设标准与国际接轨,采用ICHE2B(R3)标准。

5.1.2直报系统权限:该系统仅允许系统管理员登录,实现系统内机构信息和用户信息的管理和维护,主要功能是新增用户、查询用户、机构管理等功能。

5.2角色分配5.3注册用户操作流程企业首次注册的用户名即默认为管理员。

企业管理员首次注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直报系统,提交省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审核。

企业管理员收到审核通过的邮件后,以企业管理员的权限登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直报系统,创建本企业药物警戒人员账号。

管理员负责管理本企业信息维护、用户管理。

5.3.1注册操作流程图5.3.2流程描述5.3.2.1点击【新用户注册】进入用户注册页面,填写相关信息。

5.3.2.2填写手机号和验证码之后点击【获取验证码】进行短信验证,当是MedDRA用户时点击【是】后需要填写MedDRA有效期和阅读《法律提醒》后点击【提交】按钮。

非MedDRA用户时点击【否】。

5.3.2.3填写注册信息表:注意事项:在选择【是】前,请确认已通过官方渠道获得使用MedDRA的授权。

如果尚未取得授权,请点击【否】。

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使用MedDRA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系统会对贵单位的选择进行留痕并予以保存。

5.3.2.4审核通过之后系统发送审核结果邮件,内含登陆密码。

审核不通过时系统发送邮件,内含不通过原因。

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

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

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在正常用药剂量下,出现的与药物治疗目的无关的不良反应,包括药物的毒性、副作用、过敏反应等。

及时、准确地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监测药品质量和疗效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的流程。

一、发现不良反应。

医务人员、患者、药师等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发现不良反应时,应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药品名称、不良反应症状、发生时间等,并尽快上报。

二、上报渠道。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在药品不良反应上报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2.药品生产企业,患者或医务人员可直接向药品生产企业上报不良反应情况,药品生产企业有责任对不良反应进行跟踪和监测。

3.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可通过医疗机构内部的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系统进行上报。

三、上报内容。

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时,需提供详细的信息,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不良反应症状描述、疾病诊断、用药情况、不良反应发生时间、用药后不良反应的转归等。

尽可能提供相关检查结果、实验室检测数据等支持信息。

四、上报责任。

医务人员有责任对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进行上报,药品生产企业有责任对上报的不良反应进行跟踪调查,并及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报监测情况。

五、上报保密。

在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时,需严格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六、上报后续。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评估,必要时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调整药品说明书、警示标签,甚至撤销上市许可证。

七、总结。

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的建立和健全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监测药品质量和疗效具有重要意义。

医务人员、患者和药品生产企业应共同努力,及时、准确地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为药品监管和用药安全做出贡献。

在药品使用过程中,不良反应的上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监测药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及时、准确地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才能更好地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促进医疗质量的提升。

个例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标准操作规程

个例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标准操作规程

个例不良反应上报操作规程一.目的规范个例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操作规程。

二.责任药物警戒总负责人、ADR专员三.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关于个例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操作规程的确认。

四.内容1 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获知或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要详细记录、分析、处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SOP-PV-0002-RPR02)并报告。

1.1记录应尽可能全面获取不良反应信息,包括患者情况、报告者情况、怀疑和并用药品情况、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等。

如果全面获取信息困难,应尽量首先获取四要素信息。

对各种途径收到的不良反应信息,如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医生面访等均应有原始记录。

除报告者外,也应记录提供病例报告信息的其他相关人员情况,保证信息提供者具有可识别性。

记录应真实、准确、客观,并应妥善保存。

原始记录可以是纸质记录,也可以是电子文档、录音或网站截屏等。

电话记录、医生面访等常规收集途径应制定原始记录表格。

所有原始记录应能明确持有人或其委托方本次获得该药品不良反应的日期以及第一接收人的姓名及其联系方式。

文献检索应记录检索日期、人员、检索策略等,保存检索获得的相关原始文献;如果未检索到相关信息也应记录。

对于监管部门反馈的数据,持有人应确保反馈数据及时下载,记录下载时间、数量、操作人员等信息。

1.2传递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原始记录由第一接收人传递到药物警戒部门的过程中,应保持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删减、遗漏。

为确保报告的及时性,应对传递时限进行要求。

所有对原始数据的改动均应进行备注说明。

持有人应制定有关缺失信息的处理规则,确保处理的一致性。

药物警戒部门应对接收的所有个例不良反应报告进行编号,编号应有连续性,根据编号可追溯到原始记录。

1.3核实持有人应对个例不良反应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估。

当怀疑患者或报告者的真实性,或怀疑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时,应尽量对信息进行核实。

监管部门反馈的报告默认为具有真实性和准确性,但如果持有人认为该报告可能影响药品的整体安全性评估,也应尽量核实。

群体不良反应事件调查处理操作规程

群体不良反应事件调查处理操作规程

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一、目的:规范群体不良反应事件调查处理操作规程。

二、责任:药物警戒总负责人、ADR专员及相关人员三、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关于群体不良反应事件调查处理操作规程的确认。

四、内容1、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同一药品是指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名称、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

2、药品群体不良事件调查处理要点:2.1责令暂停生产(使用)、实施召回,仅仅是第一步,关键是后期原因调查处置,只有问题原因调查清楚,并针对性整改提高,才能真正做到风险化解。

2.2必须以解决问题、防控风险为目标,通过妥善处置一个聚集性信号,解决一个品种甚至一类产品的风险问题。

2.3必须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的牵头组织作用,审评认证、检验和不良反应监测的技术支撑作用,专家的外脑作用,以及企业的主体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2.4坚持用数据说话,包括检验数据和不良反应监测数据。

比如:通过病例报告的分析,可初步确定聚集性信号引发原因(药品本身还是用药不当),明确原因调查应重点关注的对象,必要时应进行扩大检索。

特点强调一点,以检查为中心的药品监管机制是国际通行做法,但在我国,还必须发挥药品检验作用(比如,红花注射液引发聚集性信号,经检测热原不符合标准要求)。

2.5必须和企业相向而行,利用各方优势,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研究措施,这既能有效解决当前问题,也有利于企业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同时,也是监管部门落实放管服要求的重要举措。

2.6群体不良反应,既不同于个例不良反应,又不同于致死致残的药害事件,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置。

3、发现出现批号聚集性趋势等,应当予以重点关注。

批号聚集性趋势,是指特征表现为本企业同一批号或相邻批号的同一药品在短期内集中出现多例临床表现相似的不良反应,例如表现为寒战、发热等反应的病例。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使用操作规程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使用操作规程
报告表检索:查看本企业已上报的报告表时,使用此功能模块;
已报告列表:查找本企业上报的所有报告表时,使用此功能模块;
报告查重:在此功能模块;可以查找重复报告;
暂存报告:想查找在填报时由系统自动暂存或者人工手动暂存的报告时,使用此功能模块;
补充材料管理:可以查看到本级要求下级补充资料的报告表与上级单位要求本级补充资料的报告表;
4442填写怀疑药品和并用药品时须参考已知文献报道信息如不良反应表现形式adr的发生时间发生率与病人情况进行比较在客观分析以后填写并决定怀疑药品和并用药品的排序
文件名称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使用标准操作规程
编码
SOP-QA-019-01
页数
8
实施日期
制订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制订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制订部门
第十五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获知或者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当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不具备在线报告条件的,应当通过纸质报表报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由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代为在线报告。
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2.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发生后的上报时间:
2.1一般药品不良反应:应在发生后30日内报告;
4.2.2选择报告类型:
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说明书已载,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a.导致死亡;
b.危及生命;
c.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注:报表开始编辑起,每5分钟系统会自动暂存报表至“暂存报告”内,防止因突然断电、死机等原因引起的所填数据内容丢失。点击“暂存”可将尚未填完的报表保存在“暂存报告”内,下次可在“暂存报告”内直接填写。

不良反应报告操作规程

不良反应报告操作规程

不良反应报告操作规程
《不良反应报告操作规程》
一、目的
不良反应报告操作规程的目的是规范和统一不同部门和人员对不良反应的报告流程,保障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单位和个人。

三、报告义务
1.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 主管部门在接到不良反应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四、报告流程
1. 不良反应报告应当包括发现时间、地点、具体情况、影响范围等内容;
2. 报告流程应当遵循本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药监部门的规定;
3. 报告流程应当及时、准确,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五、处罚规定
对不按照本规程要求报告不良反应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监督检查
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报告流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不良反应信息的及时报送和处理。

七、附则
1. 对于报告内容的保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2. 主管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对报告流程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报告意识和报告质量。

通过《不良反应报告操作规程》的规范实施,能够更好地保障人们在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时的安全,减少不良反应对人民群众的危害。

不良反应报告操作规程

不良反应报告操作规程

不良反应报告操作规程1. 背景介绍不良反应报告是一项重要的医药监管工作,旨在及时发现和评估药物的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本文将介绍不良反应报告的操作规程,以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报告的定义和范围不良反应报告是指对于药物使用过程中患者或医务人员观察到的、与药物使用相关的任何不良反应的记录和上报。

不良反应包括但不限于药物副作用、药物过敏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

3. 报告的流程和步骤步骤一:不良反应的观察和记录•医务人员应随时关注患者用药过程中的不良反应,并记录相关的临床表现、时间和药物信息。

•患者和家属也可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向医务人员报告不良反应。

步骤二:报告的准备•医务人员应对不良反应进行初步评估,包括判断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是否需要立即采取措施。

•医务人员应整理相关的医疗记录、药物信息、实验室检查结果等,以便后续的报告和评估。

步骤三:报告的上报•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渠道上报不良反应报告,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或当地卫生监管部门的报告平台。

•报告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不良反应的描述、药物使用的详细信息等。

步骤四:报告的评估和分析•监管部门会对收到的不良反应报告进行评估和分析,包括对药物的疗效、安全性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评估结果,监管部门可能会采取进一步的调查措施,如药物的召回、禁止销售等。

步骤五:反馈和沟通•医务人员和监管部门应及时向报告人反馈评估结果和后续处理措施。

•监管部门还可以通过发布公告或通知的形式,向医务人员、患者和公众传达相关的不良反应信息和风险提示。

4. 报告的注意事项•不良反应报告应尽量详实、准确,包括不良反应的症状、持续时间、药物使用的剂量和频率等。

•报告人应对个人信息和医疗记录进行保密,确保报告的匿名性。

•报告人应及时上报不良反应,不延误报告时间。

5. 结论不良反应报告是促进药物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及时的上报,可以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本企业药品群体不良反应处理程序,规范药品群体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适用范围公司产品生命周期药品群体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管理职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专职人员、其他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

内容1.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同一药品是指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名称、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

2.群体药品不良事件的收集不良反应监测人员应积极、主动、全面收集公司产品的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如可依托公司的商业销售单位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可通过医学技术支持、医药代表、临床医生报告、患者的信函电话收集等。

2.1 医疗机构2.1.1 医药代表收集途径指定医药代表,通过日常拜访医生、药师或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沟通,收集临床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2.1.2 利用经销商与医疗机构合同收集经销商在与医疗机构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时,让医疗机构充分知晓不良反应报告的责任,鼓励医生向公司报告不良反应。

2.2 药品经营企业2.2.1 直接从药品零售企业收集公司销售人员直接从药品零售企业收集不良反应信息,通过日常拜访、电话等方式沟通并收集2.2.2 通过药品经销商收集在与经销商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或销售协议时,明确经销商的相关责任,敦促其收集不良反应案例。

2.3 电话和投诉药品说明书、标签中公布的电话的监管通过销售部、办公室及质量部电话的接听,记录并收集相关的不良反应信息。

2.4 互联网及相关途径利用公司门户网站收集,在公司网站公布完整的产品说明书并及时更新,提供药品不良反应相关知识和合理用药指导。

2.5 监管部门来源境内监管部门向公司反馈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群体药品不良事件的审核从任何渠道收集到的群体药品不良事件都应当第一时间反馈到药品安全委员会。

群体不良反应应急预案

群体不良反应应急预案

群体不良反应应急预案一、背景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群体不良反应不可避免地会发生。

群体不良反应是指在群体中出现的集体性、急性或突发性的行动,常常伴随着情绪激动、冲突甚至暴力行为。

群体不良反应可能是因为各种原因引发的,如社会不公、经济压力、政治问题等。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群体不良反应,制定一套完备的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的三、应急预案的原则1.预防为主:通过舆情监测、风险评估等手段,及时发现和预测可能引发群体不良反应的因素,并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干预。

2.快速反应:一旦发生群体不良反应,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快速调集人力、物力和资金资源,快速展开处置工作。

3.综合施策:应急处置要采取多种手段,整合各种资源,综合施策。

同时,应认真考虑和平解决问题的方式,尽量避免使用武力。

4.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发布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失控。

四、应急预案的内容1.预防性措施(1)建立健全舆情监测体系,全天候、全方位地收集和分析社会动态信息,及时发现潜在的群体不良反应。

(2)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增强公众的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减少群体不良反应的发生。

(3)加强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居民的凝聚力和对社会事务的参与度,提前发现和化解社区内潜在的矛盾。

(4)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适当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减轻民众的经济压力,缓解社会不满情绪的积聚。

2.应急响应措施(1)建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和统筹应急处置工作。

(2)迅速启动应急预警机制,及时警示可能出现群体不良反应的地区和群体,并作出相应的处置计划。

(3)组织专业力量进行现场处置,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和安保等服务。

(4)加强对媒体的引导和沟通,及时传递信息,防止谣言的传播。

(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确保资源的共享和有效利用。

3.后期修复措施(1)迅速展开灾后重建工作,对受灾区域进行清理、修复和重建。

PV-Ⅲ-004群体不良反应事件上报操作规程

PV-Ⅲ-004群体不良反应事件上报操作规程

标准操作规程一、目的:规范群体不良反应事件上报操作规程。

二、责任:药物警戒总负责人及ADR专员三、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关于群体不良反应事件上报操作规程的确认。

四、内容1、药品群体不良反应事件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2、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是指特征表现为同一企业同一批号或相近批号的同一药品在短期内集中出现多例临床表现相似的药品不良事件,呈聚集性特点。

3、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人获知或者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授权人并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所在地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同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对每一病例还应当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

4、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人在获知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开展调查,详细了解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发生、药品使用、患者诊治以及药品生产、储存、流通、既往类似不良事件等情况,在7日内完成调查报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同时,根据省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处置管理规定,迅速开展生产自查,分析和控制、处理;调查、分析、处理情况应及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必要时应当暂停生产、销售、使用和召回相关药品,并报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药品群体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要求5.1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等相关情况;5.2药品说明书(进口药品须提供国外说明书);5.3质量检验报告;5.4是否在监测期内(进口药是否为首次获准进口五年内);5.5注册与再注册时间;5.6药品生产批号;5.7执行标准;5.8国内外药品安全性研究情况、国内外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包括文献报道5.9典型病例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5.10报告人及联系电话6、上报后要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上报记录表》。

2. 群体不良反应事件处理程序操作规程

2. 群体不良反应事件处理程序操作规程

群体不良反应事件处理程序操作规程一、目的1、用于规范本公司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处理、上报等内容,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范围1、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报告的管理。

三、责任者1、药物警戒部、销售部、生产部、质量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四、内容1.相关定义:1.1药品不良反应(简称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1.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1.3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2.具体职责:2.1药品安全委员会:当发现公司药品出现群体不良事件,需立即召开药品安全委员会临时会议进行决策和处置。

2.2药物警戒部:负责对反馈的药品群体不良反应事件进行调查、分析、评价、并完成分析报告,负责对信息收集相关人员的培训。

根据相关药品研发的情况进行临床试验部分的分析,对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信息的规整。

2.3销售部:设立兼职安全监测员,由销售区域经理及销售员担任,负责协助药品安全监测办对于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以及执行药品不良反应处理意见。

代理销售品种,区域代理商及销售代表作为ADR信息员,对患者、医疗机构、经营公司等对于药品不良反应的电话或公司网站咨询反馈进行记录、整理。

2.4销售公司市场部、客服办:设立ADR信息员,对于市场调查过程中或网站、电话咨询等过程发生的不良反应/事件的进行信息收集反馈,并协助药物警戒部进行用药安全的宣讲培训。

2.5质量保证部:设有ADR信息员,负责对群体不良事件相关产品批次的生产、检验、放行、储运进行调查和评价。

必要时,对不良反应产品的相关批次样品或留样进行检测。

并按照规定完成相应部分的分析报告2.6生产部:负责对群体不良事件相关产品批次的生产情况进行调查,并按照规定完成相应部分的分析报告。

药物警戒-群体不良反应事件上报操作规程

药物警戒-群体不良反应事件上报操作规程

群体不良反应事件上报操作规程一、目的:规范群体不良反应事件上报操作规程。

二、责任:药物警戒总负责人及ADR专员三、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关于群体不良反应事件上报操作规程的确认。

四、内容1、药品群体不良反应事件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2、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是指特征表现为同一企业同一批号或相近批号的同一药品在短期内集中出现多例临床表现相似的药品不良事件,呈聚集性特点。

3、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人获知或者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授权人并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所在地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同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对每一病例还应当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

4、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人在获知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开展调查,详细了解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发生、药品使用、患者诊治以及药品生产、储存、流通、既往类似不良事件等情况,在7日内完成调查报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同时,根据省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处置管理规定,迅速开展生产自查,分析和控制、处理;调查、分析、处理情况应及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必要时应当暂停生产、销售、使用和召回相关药品,并报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药品群体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要求5.1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等相关情况;5.2药品说明书(进口药品须提供国外说明书);5.3质量检验报告;5.4是否在监测期内(进口药是否为首次获准进口五年内);5.5注册与再注册时间;5.6药品生产批号;5.7执行标准;5.8国内外药品安全性研究情况、国内外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包括文献报道5.9典型病例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5.10报告人及联系电话6、上报后要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上报记录表》。

不良反应监测及上报操作规程

不良反应监测及上报操作规程

不良反应监测及上报操作规程
为规范我院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及时了解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

临床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在用药过程中若发现或疑及药品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向本科室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联络员报告。

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联络员接到报告后应尽快赶赴现场做深入调查,并做好详细记录上报药剂科药品不良反应上报负责人。

三、药剂科药品不良反应上报负责人网络直报不良反应,并定时组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对上报病例进行分析总结,总结情况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反馈各临床科室。

四、若是群体不良反应、新的、严重的、死亡病例应立即汇报分管院领导,并做好调查、核实、讨论和协调工作。

五、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长将核实后的报告表通过在线呈报系统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并存档。

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
15日内报告,群体不良反应应立即向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
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24小时内)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及药害事件处理上报流程

药品不良反应及药害事件处理上报流程

药品不良反应及药害事件处理上报流程哎呀,说起这药品不良反应跟药害事件处理上报流程,咱可得好好说道说道。

这可不是小事,关乎着咱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呐。

首先啊,咱得明白啥是药品不良反应。

说白了,就是你吃了或者用了某种药之后,身体出现的不舒服或者异常反应。

比如,有的人吃了感冒药会头晕、恶心,那就是不良反应了。

遇到这种情况,咱得赶紧停药,然后找医生问问咋回事。

那药害事件又是啥呢?这可就比不良反应严重多了。

它说的是因为用药不当或者药品质量有问题,导致病人受到伤害甚至死亡的事情。

这种事情一旦发生,那可就不得了了,得赶紧上报,让有关部门来处理。

咱来说说这上报流程吧。

首先啊,你得赶紧把病人的情况记录下来,包括用了啥药、用了多少、啥时候用的、出现啥症状等等。

这些信息都得详细、准确,不能有半点马虎。

然后啊,你得赶紧联系医院的药剂科或者药监部门,告诉他们发生了药害事件。

他们会派人过来调查,看看是咋回事。

同时啊,你还得把病人的病历、用药记录等相关资料准备好,方便他们查看。

在咱四川这儿,说话都比较直接,有啥说啥。

所以这上报流程也得简明扼要,不能拖泥带水。

贵州那边呢,说话比较委婉,可能更注重与人的沟通和交流。

在上报时,他们可能会更注重与病人的沟通,了解病人的真实感受。

陕西方言比较朴实,他们可能会更注重事实的陈述和记录。

而北京话则比较正式,可能在上报时会更加注重流程和规范的遵守。

不过啊,不管你是哪儿的人,这上报流程都得按规矩来。

不能有半点马虎和大意。

毕竟这关乎着病人的生命安全,咱得负责任到底。

所以啊,大家在使用药品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一旦出现不良反应或者药害事件,就得赶紧上报。

这样才能保障咱老百姓的用药安全,让大家都健健康康的。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操作规程含门店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操作规程含门店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操作规程1,目的规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和上报流程。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售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报告、处理及监测管理。

3. 操作人员公司质管员门店质管员4. 工作程序4.1门店质管员收到顾客个体不良反应信息后进行现场调查,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见附表1),填写要求主要有:(1)填报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

(2)钢笔书写,填写内容、签署意见、签名等字迹清楚,选择项画“√”。

(3)每一个不良反应病例填写一张报告表。

(4)尽可能详细地填写报告表中所要求的项目。

有些内容无法获得时,须填写“不详”。

(5)对于报告表中的描述性内容,如果报告表提供的空间不够,可另附A4纸说明。

(6)门店名称须用全称。

(7)电话、报告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体重、联系方式等应明确。

(8)家族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和既往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情况应仔细询问并填写清楚。

(9)不良反应/事件名称应填写不良反应中最主要、最明显的症状,并选取参考《WHO 药品不良反应术语集》(附件3)。

(10)不良反应/事件过程描述及处理情况:不良反应/事件的开始时间和变化过程要用具体时间,不良反应/事件的表现填写时要尽可能明确、具体,如为过敏型皮疹,要填写皮疹的类型、性质、部位、面积大小等;与可疑不良反应/事件有关的辅助检查结果要尽可能明确填写,并填写与不良反应/事件发生相关的病史。

(11)药品情况:填写报告人认为可能与不良反应/事件发生有关的药品,填写包括药品的商品名和通用名,尤其是通用名。

(12)说明用药情况:用法用量、用药起止时间、用药原因、并用药品等。

(13)不良反应/事件结果:注意鉴别原患疾病的后果和不良反应/事件结果。

填写完成后两个工作日内交公司质管员进行处理。

4.2质管员收到门店药品填写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见附表1)后,依据不良反应/事件分析的五条标准:(1)用药与不良反应的出现有无合理的时间关系;(2)反应是否符合该药已知的不良反应类型;(3)停药或减量后反应是否消失或减轻;(4)再次使用可疑药品是否再次出现同样反应;(5)反应是否可用并用药物的作用、患者病情的进展、其它治疗措施来解释。

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本企业药品群体不良反应处理程序,规范药品群体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适用范围公司产品生命周期药品群体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管理职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专职人员、其他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

内容1.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同一药品是指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名称、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

2.群体药品不良事件的收集不良反应监测人员应积极、主动、全面收集公司产品的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如可依托公司的商业销售单位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可通过医学技术支持、医药代表、临床医生报告、患者的信函电话收集等。

2.1医疗机构2.1.1医药代表收集途径指定医药代表,通过日常拜访医生、药师或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沟通,收集临床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2.1.2利用经销商与医疗机构合同收集经销商在与医疗机构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时,让医疗机构充分知晓不良反应报告的责任,鼓励医生向公司报告不良反应。

2.2药品经营企业2.2.1直接从药品零售企业收集公司销售人员直接从药品零售企业收集不良反应信息,通过日常拜访、电话等方式沟通并收集2.2.2通过药品经销商收集在与经销商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或销售协议时,明确经销商的相关责任,敦促其收集不良反应案例。

2.3电话和投诉药品说明书、标签中公布的电话的监管通过销售部、办公室及质量部电话的接听,记录并收集相关的不良反应信息。

2.4互联网及相关途径利用公司门户网站收集,在公司网站公布完整的产品说明书并及时更新,提供药品不良反应相关知识和合理用药指导。

2.5监管部门来源境内监管部门向公司反馈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群体药品不良事件的审核从任何渠道收集到的群体药品不良事件都应当第一时间反馈到药品安全委员会。

PV-Ⅲ-005群体不良反应事件调查处理操作规程

PV-Ⅲ-005群体不良反应事件调查处理操作规程

标准操作规程一、目的:规范群体不良反应事件调查处理操作规程。

二、责任:药物警戒总负责人、ADR专员及相关人员三、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关于群体不良反应事件调查处理操作规程的确认。

四、内容1、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同一药品是指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名称、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

2、药品群体不良事件调查处理要点:2.1责令暂停生产(使用)、实施召回,仅仅是第一步,关键是后期原因调查处置,只有问题原因调查清楚,并针对性整改提高,才能真正做到风险化解。

2.2必须以解决问题、防控风险为目标,通过妥善处置一个聚集性信号,解决一个品种甚至一类产品的风险问题。

2.3必须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的牵头组织作用,审评认证、检验和不良反应监测的技术支撑作用,专家的外脑作用,以及企业的主体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2.4坚持用数据说话,包括检验数据和不良反应监测数据。

比如:通过病例报告的分析,可初步确定聚集性信号引发原因(药品本身还是用药不当),明确原因调查应重点关注的对象,必要时应进行扩大检索。

特点强调一点,以检查为中心的药品监管机制是国际通行做法,但在我国,还必须发挥药品检验作用(比如,红花注射液引发聚集性信号,经检测热原不符合标准要求)。

2.5必须和企业相向而行,利用各方优势,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研究措施,这既能有效解决当前问题,也有利于企业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同时,也是监管部门落实放管服要求的重要举措。

2.6群体不良反应,既不同于个例不良反应,又不同于致死致残的药害事件,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置。

3、发现出现批号聚集性趋势等,应当予以重点关注。

批号聚集性趋势,是指特征表现为本企业同一批号或相邻批号的同一药品在短期内集中出现多例临床表现相似的不良反应,例如表现为寒战、发热等反应的病例。

持有人对出现批号聚集性趋势的病例,应立即进行评价,开展必要的风险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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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操作规程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一、目的:规范群体不良反应事件上报操作规程。

二、责任:药物警戒总负责人及ADR专员
三、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关于群体不良反应事件上报操作规程的确认。

四、内容
1、药品群体不良反应事件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2、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是指特征表现为同一企业同一批号或相近批号的同一药品在短期内集中出现多例临床表现相似的药品不良事件,呈聚集性特点。

3、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人获知或者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授权人并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所在地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同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对每一病例还应当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

4、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人在获知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开展调查,详细了解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发生、药品使用、患者诊治以及药品生产、储存、流通、既往类似不良事件等情况,在7日内完成调查报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同时,根据省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处置管理规定,迅速开展生产自查,分析和控制、处理;调查、分析、处理情况应及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必要时应当暂停生产、销售、使用和召回相关药品,并报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药品群体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要求
5.1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等相关情况;
5.2药品说明书(进口药品须提供国外说明书);
5.3质量检验报告;
5.4是否在监测期内(进口药是否为首次获准进口五年内);
5.5注册与再注册时间;
5.6药品生产批号;
5.7执行标准;
5.8国内外药品安全性研究情况、国内外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包括文献报道5.9典型病例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5.10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6、上报后要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上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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