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判实务分析(秦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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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务疑难问题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务疑难问题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务疑难问题解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有这么几个特点:一是案件事实复杂。

除了有施工合同及一系列的补充合同,还有大量的设计及施工图纸、大量的签证资料、往来函件、会议纪要,证据多、专业性强。

二是当事人争议面广,焦点众多。

承包人说发包人没有按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发包人说承包人拖延工期、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承包人说工程价款给少了,发包人说工程价款给多了,等等,对于施工进度、款项支付、设计调整、工程质量、交付使用等各个环节,当事人几乎都有或多或少的争议,这样那样的争议。

三是审理周期长,审理难度大。

除了极个别案件可以在法定审限内审结外,绝大多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少者一年半载,多者二年、三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审结。

特别是涉及工程造价鉴定,鉴定资料及鉴定报告的开庭质证往往就要搞七、八个回合,甚至开了十几次庭还打不往。

四是裁判风险高。

由于事实复杂、争点众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难度加大,很难做到对每个争点的裁判方案都没有瑕疵,一审判决被二审发改的可能性大,二审判决被再审判决发改的可能性也不小。

与其他类型案件相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时间长、工作量大,但发改率却长期处于警戒线高位。

如何审快、审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我们民事审判的重要课题。

下面,我从如何认定施工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工程价款、如何认定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这三个角度,来展开讨论。

一、关于施工合同效力问题施工合同是否有效,对当事人具有实质性的影响。

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需要首先解决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一)建设工程没有取得建设用地批准证书或者虽有建设用地批准证书但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如何认定相关施工合同的效力。

在审判实践中,有三种判法:第一种判法,认定施工合同无效。

主要理由是,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及规划法等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必须取得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在没有取得用地批准及规划许可的情况发包工程,建设单位属于违法建设,施工单位属于违法施工,所建工程属于违法建筑。

反诉赢回200万——浅析某建筑工程公司与某物业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反诉赢回200万——浅析某建筑工程公司与某物业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日,竣 工 日期 为 19 95年 l 月 3 2 98 2月 1E,双方代 表 又 意 ,乙方就室 内外装饰工程等事 19 年 1 3 t 项与 另外 5 公 司签 订 了分包 合 共同核对编制 了工程结算单。 家
日, 工程造价暂定为 88 万元 。 08
合 同规定 , 工程竣 工 日期 同 ,约定 了乙方作 为 总承 包方 按 “
造 价 的万 分 之 三 的逾 期 违 约 金 , 收 ,决 定将 验 收时 间定在 同年 的
分段 工期 奖免 除 。 甲方应 在竣 工 4月 3日, 除消 防 、 空调 、 下水 、 上
. 案 情 简 介
甲方 : S物 业 发 展 有 限公 司
结算复审完后 3 天 内付清工程 电系统等调试工作以外 ,其余事 1
纠 纷案 , 以下几 个 特点 : 有 一是 所 奖 是 按 地 下 工 程 和 地 面 工 程 进 问题 ,质 监站 向施 工单位 发 出了

涉及 的建筑物投资近一个亿 , 地 度 ,分 两 段 从 总 奖 金 中提 前 支
处 商业 旺角 ,在 Q市 有相 当 的影
响 ;二 是涉 及建 设 项 目从组 织 施
另一 种意 见认 为 ,双 方 虽然
但就结算 内容有 合格是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必要 已进行了结算 ,
异议 ,审 计报 告 有双 方代 表 的签 字认 可 ,不 能认 为是 甲方 单方 面 委托 。 在审 计之 后 , 又根 据审 双方
而不是 充分 条件 。 甲乙 ( 物业 发 展有 限 公 司 ) 清 条件 之 一 , S 付
工程 验 收合格 , 自己在 “ 同工 料 、构 件有 合格 证 和进 场试 验 报 计 是 由甲 方单 方 面委 托 的行 为 , 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务疑难问题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务疑难问题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务疑难问题解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有这么几个特点:一是案件事实复杂。

除了有施工合同及一系列的补充合同,还有大量的设计及施工图纸、大量的签证资料、往来函件、会议纪要,证据多、专业性强。

二是当事人争议面广,焦点众多。

承包人说发包人没有按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发包人说承包人拖延工期、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承包人说工程价款给少了,发包人说工程价款给多了,等等,对于施工进度、款项支付、设计调整、工程质量、交付使用等各个环节,当事人几乎都有或多或少的争议,这样那样的争议。

三是审理周期长,审理难度大。

除了极个别案件可以在法定审限内审结外,绝大多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少者一年半载,多者二年、三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审结。

特别是涉及工程造价鉴定,鉴定资料及鉴定报告的开庭质证往往就要搞七、八个回合,甚至开了十几次庭还打不往。

四是裁判风险高。

由于事实复杂、争点众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难度加大,很难做到对每个争点的裁判方案都没有瑕疵,一审判决被二审发改的可能性大,二审判决被再审判决发改的可能性也不小。

与其他类型案件相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时间长、工作量大,但发改率却长期处于警戒线高位。

如何审快、审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我们民事审判的重要课题。

下面,我从如何认定施工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工程价款、如何认定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这三个角度,来展开讨论。

一、关于施工合同效力问题施工合同是否有效,对当事人具有实质性的影响。

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需要首先解决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一)建设工程没有取得建设用地批准证书或者虽有建设用地批准证书但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如何认定相关施工合同的效力。

在审判实践中,有三种判法:第一种判法,认定施工合同无效。

主要理由是,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及规划法等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必须取得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在没有取得用地批准及规划许可的情况发包工程,建设单位属于违法建设,施工单位属于违法施工,所建工程属于违法建筑。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评析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评析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评析一、案例背景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约定由甲方负责乙方开发的一座商业综合体项目的施工。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付款方式等内容。

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因工程质量问题产生了纠纷。

二、纠纷原因1. 工程质量问题: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部分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如混凝土强度不足、钢筋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等。

这些问题可能导致建筑物的安全性能降低,甚至危及人身安全。

因此,甲方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工期延误:由于工程质量问题,甲方不得不对部分工程进行返工,导致工期延误。

甲方认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3. 付款争议:在工程款支付方面,双方也存在分歧。

甲方认为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而乙方则认为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任务,因此拒绝支付部分工程款。

三、解决途径1. 协商解决:针对上述纠纷,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

双方可以就工程质量问题、工期延误等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寻求共识,达成解决方案。

2. 仲裁或诉讼:如果协商无果,双方可以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根据合同约定,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过程中,双方应充分举证,依法维权。

四、案例启示1. 严格履行合同: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符合约定要求。

同时,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质量问题。

2. 完善合同条款: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双方应尽量完善合同条款,明确约定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付款方式等内容。

还可以约定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3. 加强沟通协作: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应加强沟通协作,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对于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问题,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避免纠纷的发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务研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务研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务研究在当前党和我国富有特色小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健康稳定发展之下,人们的思想精神状态生活品质文化水平已经初步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进步和和提高,生活水平的提高来自于国家的建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纠纷案件一直以来都是各类案件之中的高发案件,在这样一个情况之下,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如何来审判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各项合同之中的漏洞,审判之时该如何来将其解决,这些都是审判之时需要利用法律来解决的各项问题。

在审判之时所有的东西都不管用,只有法律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任何人都无法利用其它的法式方法来对法律动手脚,这是法院的底线,任何人都无法来触碰这个底线。

本文主要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中的纠纷案件的审判实务来进行研究。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之中,双方因为各种原因造成合同无效或者是被撤销的情况下,在合同内所约定的所有的工程款数额无效。

在这项工程之内取得的所有的财产都必须将其返还。

在这些的基础之上,其他的问题可由法院审判,法院在审判过程之中将会严格参考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内容。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本人撤销终止合同或者裁定到期无效或者被告人裁定合同撤销后,因该裁定撤销或者合同裁定无效后所取得的一切个人财产,应当依法及时予以有偿或者返还;不能依法予以有偿返还或者本人认为已经没有必要依法予以有偿返还的,应当按照合同折价比例予以全额补偿。

有其他赔偿过错的或或者另一方可能认为自己应当自行请求对方赔偿由于损害对方因此所直接导致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双方都应当可能认为有其他赔偿过错的,应当各自自行应当承担由于对方因此相应的其他赔偿后果责任。

”在这之中的无法返还他人财产将可能会导致有两种不同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无法单方面的返还他人财产。

这种特殊情况一般来说都认为是只能适用于双方当事人或某一方故意严重违法的特殊情况之下。

也就是说买卖双方或者有责任一方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立的整个过程之中或者者说是整个工程施工进行过程之中都没有故意或者违法的犯罪行为。

建筑工程合同诉讼实例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诉讼实例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诉讼实例分析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承包方”)与一家房地产开发商(以下简称“发包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约定由承包方负责某住宅楼的建设。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多个问题,导致双方产生纠纷,最终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现设计图纸存在问题,这直接影响了工程的正常进行。

承包方立即通知发包方,并要求调整设计。

由于设计的变更,工程成本增加,承包方要求发包方补偿额外费用。

发包方认为设计问题应由承包方内部解决,且合同中有相关条款规定,因此拒绝支付额外费用。

工程进度受到延误。

由于设计变更和部分材料供应不及时,工程进度落后于合同约定的时间表。

发包方对此表示不满,并要求承包方支付违约金。

承包方则认为,延误是由不可抗力因素和发包方的设计变更造成的,不应承担责任。

工程质量问题也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发包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部分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要求承包方返工。

承包方则认为这些问题是在可接受范围内的瑕疵,不影响整体使用,不同意无条件返工。

在这起诉讼中,法院将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条款的解释:法院会仔细审查合同文本,特别是关于设计变更、费用调整、工程进度和质量保证等相关条款,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证据的收集:法院会要求双方提供相关证据,包括设计图纸、变更通知、通信记录、工程进度报告、质量检验报告等,以证明各自的立场。

3. 责任的划分:法院会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判断延误和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以及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4. 损害赔偿的计算:如果判定一方需承担责任,法院将根据实际损失和合同条款,计算应赔偿的金额。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还会考虑双方的协商过程、是否遵守了行业惯例、是否有恶意违约等因素。

最终,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过这个案例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几点教训:合同的签订应当详尽明确,尽可能预见并规定处理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保持沟通,对于任何变更应及时协商并形成书面记录;一旦发生争议,应当积极收集证据,准备充分应对可能的法律诉讼。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裁判规则与实务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裁判规则与实务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裁判规则与实务解析姓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纠纷及其解决方式,特此约定如下:一、合同目的和背景:1.1 确定本协议的签订目的和双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1.2 描述建设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位置、规模等。

二、合同解释和定义:2.1 确定本协议中涉及的专业术语和定义。

2.2 描述如何解释和适用本协议的条款和规则。

三、施工合同的基本要素:3.1 确定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当事人、工程范围、工期、价款等。

3.2 描述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纠纷类型和典型案例。

四、纠纷的解决方式:4.1 确定纠纷解决的基本原则和途径,包括仲裁、诉讼等方式。

4.2 描述各种解决方式的优缺点及适用情况。

五、仲裁程序和实务操作:5.1 确定仲裁申请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材料和递交时间。

5.2 描述仲裁庭组成、程序和裁决执行等实务操作。

六、诉讼程序和司法实践:6.1 确定诉讼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包括起诉材料和法院管辖。

6.2 描述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及解析。

七、协议变更和补充:7.1 确定本协议的变更和补充方式,包括书面协议的要求。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解析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解析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解析一、案例背景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建筑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一项建筑工程项目。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问题产生了纠纷。

二、纠纷原因分析1. 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偷工减料、违反施工规范等行为,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

这是本次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2. 工程进度问题: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任务,导致工程进度延误。

这给甲方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3. 合同条款不明确:合同中部分条款表述不清,导致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分歧。

4. 沟通不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导致问题无法及时解决。

三、处理过程1. 双方协商:在发现纠纷后,双方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但由于立场差异较大,协商未果。

2. 仲裁申请: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3. 调解失败:在调解过程中,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失败。

4. 仲裁裁决:仲裁委员会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裁决。

裁决结果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5. 执行阶段:乙方不服裁决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维持了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

最终,乙方按照裁决结果履行了赔偿责任。

四、预防措施1. 完善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时,应尽量明确各项条款,避免因表述不清而产生纠纷。

2.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甲方应加强对乙方施工过程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 建立沟通机制:双方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

4. 提高法律意识:双方应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结论与启示。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实务探析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实务探析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实务探析近年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建筑行业不断壮大的背景下增速居高不下,对常见纠纷类型、法律问题和案例的梳理,能更好地了解高频争议焦点和规避法律风险。

上周,与云岸律师一起交流与分享了一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经验与体会。

一、常见纠纷类型常见的纠纷类型包括:合同效力纠纷:在实践操作中,不符合规划要求、不报建、不依法招投标、不具备施工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而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等都有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

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主要因工程质量、工期、工程变更引发的纠纷。

合同终止后产生的纠纷:主要有违约责任纠纷、工程款结算纠纷、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纠纷。

一、常见法律问题梳理(一)黑白合同及效力问题“黑白合同”中,对外的一份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即“白合同、“阳合同”,通常表现为“中标合同”;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又称“黑合同”、“阴合同”。

“黑白合同”效力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主要包括:《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第一条、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二)工程质量责任纠纷合格的工程质量是支付工程款的一个重要前提。

在实践中,工程质量的验收、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责任承担等问题是造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一类主要事由。

工程质量责任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Ø 《司法解释一》第十一条:“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Ø 《司法解释一》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三)工期纠纷工期是指一个工程或一个单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时间跨度。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裁判解析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裁判解析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裁判解析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一家开发商(以下简称乙企业)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根据合同条款,甲公司负责乙企业的一座商业综合体项目的施工。

在工程进行到一半时,双方因设计变更、材料供应等问题产生了争议。

最终,该争议升级为法律诉讼。

本案中,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且在设计变更方面未与乙企业充分沟通,因此判决甲公司赔偿乙企业损失。

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则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在重审过程中,关键证据的出现成为案件转折的契机。

甲公司提交了一份乙企业之前未披露的设计变更请求书,证明设计变更非单方面由甲公司决定。

关于材料供应问题,甲公司出示了与供应商的往来邮件和采购合同,显示延误是由于供应商未能按期供货所致。

经过审理,重审法院综合考量了新出现的证据,并结合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最终作出了对甲公司更为有利的判决。

这起案例体现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常见的几个问题:首先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沟通不畅。

在合同执行阶段,双方应保持密切沟通,任何变更都应有书面记录,确保责任明确。

其次是证据保全的重要性。

无论是设计变更还是材料供应问题,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证据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最后是法律途径的选择。

面对合同争议,合理选择调解、仲裁或诉讼等解决方式,能够更有效地解决问题。

从这起纠纷中我们可以吸取的教训包括:1. 合同条款要明确具体,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预见性规定;2. 双方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对于任何变更都应及时书面确认;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管可能影响责任判定的相关证据;4. 一旦发生争议,应积极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评估各种解决方案的利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分析
案例背景: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设计院(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某商业综合体的设计工作。

合同中明确了设计周期、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出现了严重分歧,导致工程进度受阻,最终不得不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纠纷成因:经过调查,该纠纷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合同条款表述不够明确,对于设计
变更的处理、费用调整等没有具体的约定;双方在沟通协调上存在不足,对于出现的问题
没有及时有效地解决;甲方在支付设计费用时存在延迟,影响了乙方的正常运作;双方对
于合同解释和履行的理解存在差异,导致合作基础受损。

处理过程:面对纠纷,双方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但未能达成一致。

随后,甲方将
乙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因设计延误造成的损失。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详细审查了合同文本、双方的往来函件、会议记录等证据材料,并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辩护意见。

最终,法
院认定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设计任务,判决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考虑到甲方在
支付过程中的不当行为,酌情减轻了乙方的赔偿责任。

预防措施:为了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充
分沟通,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具体,尤其是对于可能出现的变更情况要有预见性规定;二
是加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沟通协调,遇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避免问题积累导致纠纷;三
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特别是付款义务,以免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四是提
高合同意识和法律意识,对于合同的解释和履行要有正确的理解,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
人士的帮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务研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务研究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在裁判规则探讨部分对相关裁判规则进行了分析。首先, 我们需要全面审查协议条款,确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其次,在确定竞业禁止 的期限和范围时,应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利益平衡和商业需求。此外,当事人应 当在诉讼中充分举证,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最后,在法律适用方面,需要结合 具体案件的情况,灵活运用法律原则和规定,以实现公平正义。
本次演示旨在探讨竞业禁止纠纷案件在审判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通过对案例 的分析以及对裁判规则的探讨,以期为审判实践提供参考。
在确定文章类型后,我们通过梳理关键词的方式,确定本次演示所涉及的核心 关键词为“竞业禁止”、“纠纷案件”、“审判实务”、“问题研究”等。
引言部分,本次演示简要介绍了竞业禁止的概念、意义以及研究背景。随着经 济的不断发展,商业竞争愈发激烈,竞业禁止协议作为一种保护商业秘密和限 制竞争的手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竞业禁 止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因此,本次演示旨在探讨竞业禁止纠纷案件在审判实 务中所遇到的问题,以期为解决实践中的难点和争议提供参考。
针对以上疑难问题,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应采取以下解决方法:
1、加强事实认定工作。对于存在争议的事实,法院应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必 要时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以准确认定事实。
2、审慎适用法律。在审理案件时,法院应充分考虑建设工程领域的特殊性, 结合实际情况审慎适用法律,确保审判结果的公正性。
3、提高当事人诚信意识。法院应通过司法建议、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当事 人的诚信意识,减少失信行为的发生。
在案例分析部分,我们收集了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竞业禁止纠纷案件,并对其进 行了深入分析。通过整理案件的基本情况、争议焦点、法院判决等,我们发现 竞业禁止纠纷案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协议条款的合法性和合 理性;二是竞业禁止的期限和范围;三是当事人的举证和责任承担;四是法律 适用的不确定性和灵活性等。

2016年江苏高院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件解读(二)

2016年江苏高院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件解读(二)

2016年江苏高院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件解读(二)作者:魏志强、周天、高源、卞冲冲点击蓝字关注我们近日,我们团队推出2016年江苏高院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件解读,已推出案件解读的第一部分,本周继续推出案件解读的第二部分,以飨读者。

三、争议事项的判决审判尺度分析(一)关于合同效力在137个判决书数据样本中,对案涉施工合同及相关协议效力产生争议的案件共有43件,占样本总数的32.1%。

其中,被认定为无效的为21件,被认定为对双方没有约束力的案件为4件,另外18例被认定为有效。

1、合同无效的情形在被认定为无效的21个案例中,因分包单位不具备或低于法定资质导致构成违法转分包的情形占比最多,为12件;自然人作为实际施工人挂靠施工单位施工导致施工合同无效的,为6件;未取得或欠缺施工需要的三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导致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为2件;违反招投标规定应招标而未招标导致施工合同无效的,为1件。

(1)违法转分包导致施工合同无效违法转分包是指,发包人违法将工程分包、转包给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承包人。

实践中法院对于本条裁判尺度相对统一,以张某与南通公司一案为例,法院认为张某不具备脚手架工程承包资质,其与南通公司之间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

(2)没有资质的自然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挂靠)导致合同无效挂靠是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接工程。

以崔某与江苏公司等一案为例,法院认为,崔某没有建设工程相应资质,借用江苏公司与龙腾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判决认定该合同无效正确。

绝大多数法院持有该观点。

(3)涉案工程未取得“三证”导致施工合同无效涉案工程是否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等三证对于施工合同效力有重大影响,以某建设公司与江苏公司一案为例,一审认为,我国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三证”的规定是效力性规范,对建筑市场实行的是严格的法定许可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对项目进行开发建设时应当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否则项目开发建设即违法。

建设工程合同法纠纷案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法纠纷案分析

建设工程民法典纠纷案分析
争议焦点一:工程质量问题
在施工过程中,公司发现部分已完工的结构存在质量问题,认为A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要求A公司负责返工改进或如数补。

而A公司则认为,所提及的问题并不影
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且已在合同允许的质量偏差范围内,因此不同意承担返工责任。

争议焦点二:工程延期赔偿
由于连续的恶劣天气以及公司提供的材料延迟到场,A公司无法按预定计划推进工程进度,导致整个项目延期三个月完工。

公司据此要求A公司支付延期赔偿金,但A公司认为延
期是因不可抗力及公司原因造成,不应由其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针对上述争议,我们首先要查阅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和工期的相关条款。

如果合同中有明
确规定质量标准及验收程序,那么任何一方未遵守约定即构成违约。

对于不可抗力造成的
延期,通常合同中会有相应条款规定处理方式,若因公司原因导致材料延迟,则应当免除
或减轻A公司的责任。

解决途径:
双方应首先尝试协商解决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如仲
裁或诉讼来解决。

在此过程中,重要的是要查明事实,包括工程质量的具体问题、延期的
具体原因等,并依法依合同进行责任划分。

总结:。

建设工程合同案件分析报告

建设工程合同案件分析报告

建设工程合同案件分析报告本案例涉及的是一起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合同纠纷。

甲方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方是一家建筑施工企业。

双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甲方某住宅项目的施工任务。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的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工程开工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施工。

在工程进行到一半时,甲方发现部分建筑物存在质量问题,随即通知乙方进行整改。

乙方虽然对问题进行了处理,但甲方认为处理结果未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因此拒绝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双方就此产生了争议,最终未能通过协商解决,甲方将乙方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过程中,首先对合同的有效性进行了确认。

经过审查,合同各项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双方签字盖章齐全,因此认定合同有效。

随后,法院对争议焦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

通过查阅工程资料、听取专家意见和现场勘查等方式,法院最终认定乙方施工的部分工程确实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问题。

在此基础上,法院对双方的责任进行了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乙方作为承包方,应当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由于乙方未能完全履行这一义务,应对不合格的工程部分承担修复或者赔偿责任。

同时,甲方作为发包方,也有责任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其未能及时发现并指出问题,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最终,法院判决乙方对存在问题的工程部分进行无偿修复,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对于甲方拒绝支付的剩余工程款,考虑到乙方已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法院酌情判决甲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但应当扣除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费用。

本案的分析表明,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加强沟通与协调。

对于施工方而言,要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每一项工作都符合标准要求;对于发包方而言,要加强工程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合同双方还应明确各自的责任与义务,一旦发生争议,应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避免长时间的纠纷影响工程进度和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分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分析
双方基本信息:
甲方:XXX公司
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
乙方:XXX公司
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
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
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定提供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设备等,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工程款项。

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并按照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和安全规定进行施工。

乙方需保证所提供材料、设备等的质量和安全性。

履行方式和期限:
工程建设的履行方式为建设施工。

工程建设期限为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

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或者价格支付工程款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如乙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完成建设工程,或者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进行赔偿。

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本合同各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违反国家法律,不得有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甲方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有效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

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如出现纠纷,应根据合同约定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相关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申请起诉或仲裁。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建设工程合同案件分析报告

建设工程合同案件分析报告

建设工程合同案件分析报告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如火如荼,建筑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随之而来的是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增多。

通过对近期发生的一起典型的建设工程合同案件进行分析,我们可以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为未来的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提供参考。

本案涉及一家建设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的合同纠纷。

双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甲方某商业综合体项目的施工任务。

合同中明确了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材料供应延迟以及施工管理不善等原因,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最终导致工程延期交付。

甲方因此遭受了额外的租金损失和信誉损害,遂将乙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首先对合同条款进行了详细审查。

发现虽然合同中规定了严格的工期要求和违约责任,但对于设计变更、材料供应等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并没有明确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配。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混乱,也是导致工程延期的重要原因。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了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责任大小,最终判决乙方承担主要责任,赔偿甲方部分损失,并要求双方共同承担因设计变更和材料供应问题导致的延期责任。

通过本案,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1. 合同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至关重要。

在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预见到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和应对措施。

2. 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和协调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

施工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3. 当出现纠纷时,应积极寻求协商解决问题,避免事态升级,造成更大的损失。

4. 法律途径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后手段。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进行公正判断,各方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以便尽快解决争议。

建设工程合同案件的预防和处理需要合同双方的共同努力。

通过本案的分析,希望能够为建筑行业的同仁们提供一些实用的建议,共同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近期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近期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近期分析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是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建设市场的繁荣,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涌现,伴随而来的是合同纠纷案件的增多。

为了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类纠纷,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进行分析。

近期,一起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该案涉及一家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工程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的合作。

双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某商业综合体项目的施工任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多个问题,最终导致了双方的纠纷。

合同中对于工程质量的要求存在模糊之处。

甲方认为乙方的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而乙方则认为自己已经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了施工。

由于合同中对于工程质量的描述不够明确,导致双方在这个问题上的争议不断。

合同中对于工期的规定也存在争议。

根据合同约定,乙方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

由于各种原因,包括设计变更、材料供应延迟等,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工程。

甲方因此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而乙方则认为这是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的延误,应该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中还涉及到了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问题。

甲方认为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时支付工程款,而乙方则认为甲方未能履行合同中的其他义务,因此有权拒绝支付部分款项。

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双方的矛盾进一步加剧。

针对这起纠纷案件,法院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首先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了仔细审查。

法官指出,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同时,法官也强调了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的重要性。

如果合同中的条款模糊不清或者难以执行,那么很容易引发纠纷。

在本案中,法官认为甲方和乙方都存在一定的过错。

甲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充分注意到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问题。

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也没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导致了质量问题的出现。

建筑工程合同案件解析

建筑工程合同案件解析

建筑工程合同案件解析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合同约定,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委托的工程设计任务,并在工程竣工后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

合同中明确了设计费用、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出现了争议。

甲方认为乙方提交的设计图纸与合同约定的要求存在较大差异,且部分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晚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甲方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设计图纸,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延误损失。

而乙方则认为,其已按照合同约定尽到了自己的义务,甲方的要求缺乏合理性。

在审理此案时,法院首先审查了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确认了合同的有效性。

法院对甲方提出的设计图纸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审查。

通过对比合同中的技术要求和乙方提交的设计图纸,法院发现确实存在部分图纸与合同要求不符的情况。

同时,法院也注意到了乙方提交图纸的时间确实晚于合同约定的期限。

在此基础上,法院进一步考察了乙方延迟提交图纸对整个工程进度的影响。

通过查阅工程日志、施工记录等证据,法院认定乙方的迟延行为确实对工程进度造成了不利影响,甲方因此遭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根据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最终判决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设计图纸,并对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法院也指出,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更加严格地监督乙方的工作进度和质量,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本案的审理过程和结果,为我们处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提供了一些启示。

合同的签订应当明确具体,尤其是关于工程质量、工期、费用等关键条款,应尽可能详细,以便于在出现争议时能够依据合同进行判断。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保持沟通,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避免问题的扩大化。

当合同纠纷不可避免时,应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采取拖延或回避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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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司法解释第328条的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 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 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 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 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 以一并裁判。
8/12/2020
包括承包人未取得施工资质和超越施工资质订立施工合同, 从本质上均为施工企业不具有从事该合同工程的能力。然而, 司法解释第5条规定,并未包括“未取得施工资质”的情形, 能否适用第5条的规定。
本条规定的是“在建设工程竣工前”,时间要求是不同的。
8/12/2020
(六)无效合同的释明问题 一审认定有效,二审认定无效,并因未依法进行释明致使案 件指令再审或发回重审。
须备案。当事人在备案合同之外又签订了实质内容不同 的合同,应当以哪份合同作为结算依据呢?
8/12/2020
5、黑白合同均无效应如何处理。 • 我省的处理原则是按照实际履行的合同来处理。 • 无法确定实际履行合同,应综合缔约过错、已完工工程
的质量、利益平衡等因素分配两份或两份以上合同间的 差价确定工程价款 。
8/12/2020
(二)单方结算的认定 • 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
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 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 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 关键是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8/12/2020
• 施工许可证对合同效力间的区别 建设工程涉及到公共安全,而且技术要求程度很高,因此
建设工程合同涉及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较多,违反的则合同 无效。
相反,承揽合同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较少,只要符合合同 法的效力性要求,均应认定合同有效。
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住宅室内装修装饰。
8/12/2020
•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 强制招标有两个标准,一个是涉及社会共同利益、公众
安全,另一个是资金来源,这两个标准不是“并且”关 系,而是“或者”关系。 • 中标无效注意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8/12/2020
• 4、违法分包的问题。 •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
8/12/2020
二、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一)施工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 • 1、没有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 注意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的区别,已废止工程总承包
资质。勘察、设计也有资质要求。
•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 义承揽建设工程的,实际上就是挂靠。审判实践中对挂靠 不是很好认定。
8/12/2020
3、非强制招标的项目,是否存在黑白合同的问题。 • 实践中,在强制招投标范围之外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当
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或者自愿进行招投标,根据招投标 的结果签订了施工合同并进行了备案。如果在中标合同之 外又签订了实质性内容不同的合同,是否也属于黑合同?
8/12/2020
4、没有招投标但进行了施工合同的备案,是否存在黑白合 同的问题。 • 工程没有招投标,但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施工合同必
办法(试行)》有相应规定。 • 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8/12/2020
• 5、涉及转包的问题。 • 转包包括整体转包和肢解转包,均是法律禁止的。
8/12/2020
(二)违法建筑的合同效力 • 省法院2012年会议纪要规定,建设工程没有取得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就该非法标的物所签订 的施工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该 施工合同有效。
中标;二是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 但需注意:并不是说中标结果和中标合同必须经过行政部 门审查批准后才能生效,除非合同有明确约定。
8/12/2020
2、实质性内容的判断。 《司法解释》对黑合同的定义是看其内容与白合同是否有
实质性不同。 建设工程合同中事关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条款是工程 结算,而影响工程结算的往往涉及三个方面:工程量, 建设工期,施工质量。 在审判实践中,还要注意以让利承诺书、无偿捐建一些 项目等新情况。
8/12/2020
(二)需要掌握的相关规定 1、法律。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查处违法分包的认定办法。 2、司法解释。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
题的解释、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关 于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 偿权的函复、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3、指导意见。2006年发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在审判工作中如何适 用<合同法>第286条的指导意见》、2011年发布的《关于 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012年发布的《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
8/12/2020
(四)中标通知书的效力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中标通知书相当于承诺。但招投标法 对此有特别规定,必须要签订书面的施工合同,该规定属于 强制性规定。 •如果发包人拒绝签订施工合同的,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8/12/2020
(五)无效合同的效力补正问题。 《司法解释》第1条第1款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两种情况,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判实务分析
省法院立案二庭 秦 旺
一、工程合同的审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从2010年的情况来看,建设工程二审案件的发改率40%
左右,是所有民事案件中发改率最高的。 2013年至今,省法院立案二庭新收建设工程577宗,审
结482宗,其中改判或者进入再审程序的为71宗,比率为 14.73%。
三、工程款的结算问题
(一)黑白合同的适用问题 司法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
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 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8/12/2020
• 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有五个: 1、白合同的认定标准。 • 一般而言,白合同应当具备两个要件,一是公开招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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