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人员聘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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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审批表(模板)

新员工入职审批表(模板)

集团相关部门意见: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意见:
集团主管领导意见: 上 级 单 位
集团董事长审批意见:
集团总经理意见: 备注:
各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和财务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的入职申请需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并经集团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入职,员工及其他 部门负责人的入职审批只需所在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到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即可。
公司 名
姓名
出生日期
部门
人员 情况
职等 薪级 年 薪(元)
转正薪资(元/月)
劳动合同
其他 部门负责人意见:
新员工入职审批表
性别 专业资格
职位 职级 薪档 试用薪资(元/月) 试用期限 到岗日期
RLZY-RZ-202401
学历 工龄
人力资源部意见:
主管领导意见: 所在

宁乡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宁乡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宁乡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和临时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控制运行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时工作人员是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临时性、季节性、突击性用工人员。

临时工作人员限于从事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性、服务性、辅助性事务工作岗位,不得从事行政管理、保密、行政执法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临时工作人员由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依法管理。

临时工作人员实行计划审批、公开招聘、单位使用、合同管理,统一规范工资标准。

第四条鼓励临时聘用县内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运转困难无法安排工作岗位的轮岗和待岗人员。

第二章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的计划申报及审批第五条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应严格实行计划管理,各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编制状况、岗位现状等在每年7—8月向县编办提交下一年度的用工计划专题报告并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审批表》。

专题报告应包括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的理由、所需岗位、职责任务、聘用数量、聘用期限等内容。

专题报告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以联席会议的方式共同审核,具体由机构编制部门对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的数量,人社部门对临时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财政部门对经费来源提出意见,三部门形成统一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六条特殊情况需要追加聘用临时工作人员计划的,由用人单位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专题报告后,机构编制部门牵头,会同财政、人社等部门以联席会议的方式共同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第七条各机关事业单位应按照“节约高效”的原则确定配备临时工作人员计划,原则上计划应控制在已核编制的10%以内。

严格控制临聘期限,不得将工勤编制岗位人员安排在非工勤编制岗位再聘请临时人员,机构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应严格把关,并从严控制。

事业单位录(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填写说明

事业单位录(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填写说明

附件一《事业单位录(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填写说明市属事业单位录(聘)用工作人员,均应由录用单位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录(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报送市人事局备案。

《事业单位录(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要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

所填内容要准确无误。

“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少数民族姓名要填写全称,用字要固定,不能简写或用同音字代替。

“出生年月”栏中填写户籍登记出生年月。

“曾用名”栏中填写曾经使用过的姓名。

如同一自然人不同时期使用过不同姓名,则填写现用姓名前的最后一次“曾用名”。

“性别”栏中填写男或女。

“籍贯”栏中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祖籍所在地,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

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族别”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本人成分”栏中填写个人参加工作前从事的职业,如学生、工人、劳务合同工、无业、个体等。

“学历”栏填写的具体要求是:(1)“学历”填写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以下不填写。

学历是普通院校本科或大专学历,就填“本科(普通)”或“大专(普通)”;是成人、电大、函授等取得的本科或大专学历,填写“本科(电大)”或“大专(电大)”等。

(2)“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应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通过在职教育和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教育等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

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力”。

(3)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

(4)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5)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

临时电作业审批表

临时电作业审批表
3、配备必要的绝缘工具和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4、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确保漏电时能及时切断电源。
5、作业现场设置警示标识,禁止非作业人员靠近。
6、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或埋地敷设,避免受外力损坏
审批意见
作业负责人:
年 月 日
现场监护人:年 月Fra bibliotek日设备(电气)管理部门: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部意见:
签字:
临时电作业审批表
作业部门
作业人员
作业地点
作业时间
从____年__月__日__时 至 ____年__月__日__时
作业内容及风险评估
作业内容描述(须详细说明临时电作业的具体任务和操作步骤)
风险评估
火灾:
短路:
触电:
其他:
安全防护措施
1、作业人员具备电工操作资格,熟悉临时用电操作规程。
2、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经过检查,符合安全要求。
年 月 日
公司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借用工作人员审批表(附表)

借用工作人员审批表(附表)

市发改委抽调借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姓名性别民族
入党时间参加工作
时间
出生年月
(岁)
专业技术职务熟悉专业有何
专长
健康
状况
学历学位全日制
教育
毕业院校

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

现工作科室(单位)、
职务借用(延长借用)时间
拟借到何科室(单位)工作
借用(或延长借用时间)理由
主要
简历
工作人员
借出科室
(单位)
意见
(公章)
年月日工作人员
借入科室
(单位)
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备注□市发改委借用外单位工作人员
□市发改委聘用外单位工作人员
□市发改委工作人员借调到到外单位工作□市发改委机关内部临时调整人员。

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办法

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办法

附件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行临时用工人员用工管理,有效防范用工风险,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用工人员是指不与我行直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

包括与本行签订劳务协议的顾问、实习生,以及与第三方合作单位(以下简称“第三方”,该单位需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等业务资质)签订劳动合同被派往本行工作的劳动者,包含但不限于:前台、文员、司机、水电工、客服座席、科技值班人员、业务协助员、销售助理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行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临时用工人员用工应坚持“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和“因岗定员,控制数量,择优聘用,依规审批”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涉密、重要风险岗位原则上不得使用临时用工人员。

第六条临时用工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各项工作成果均归本行所有。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是临时用工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编制、申报本行临时用工人员用工计划;(二)负责申报本行实施临时用工人员用工岗位目录及定员人数,负责审批用工部门的用工需求;(三)按照相关制度流程,签订劳务协议、确定第三方并签订劳务协议,并履行协议内容;(四)负责协调第三方招聘人员,审核第三方劳务人员资质;(五)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招聘顾问、实习生;(六)负责指导与协助用工部门的人员培训、日常管理、员工考评等工作;(七)负责审核各部门临时用工人员用工、辞退、离岗申请;(八)负责审批人员费用,会同用人部门向第三方支付相关费用,并监督、检查第三方是否按要求及时缴纳各项保险以及工资发放等;(九)负责协调处理涉及临时用工人员的其他问题。

第八条用工部门是临时用工人员的使用和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用工需求的申报;(二)负责临时用工人员岗位培训、工作任务的分配、工作日程的安排;(三)负责临时用工人员的日常管理、统计及绩效考评;(四)对不符合要求的临时用工人员提出辞退申请,并按相关要求报送人力资源部;(五)负责通知被辞退的临时用工人员,并监督做好相关离职交接和手续办理;(六)负责临时用工人员相关数据的统计与报送工作;(七)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临时用工人员的其他事宜。

公务员录用表

公务员录用表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事 业 单 位 岗位 工资 薪级工资 岗位工资 薪级 工资额
工人 薪级工资 薪级 工资额
执行时间
呈 报 单 位 意 见
同意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同意
审 批 单 位 意 见
月 日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同意






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 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熟练期确定临时工资审批表
姓名 毕业院校 工作单位 确定职务聘用岗位 确定临时工资 按定级工资标准确定临时工资 公务员 机 关 职务 工资 级别 级别工资 档次 级别工资 工人 技术等级 岗位工资档次 (职务)工资 岗位工资 性别 毕业 时间 出生 日期 学历 计算工龄 起始时间 学制 连续工龄

临时用工人员聘用审批表

临时用工人员聘用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户口性质
非农业/农业
电话
身份证号
现居住地址
原工作状态
原工作单位
已上保险的险种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多选,退休不填)
学历
学位
职称
技能工种等级
临时用工岗位
拟聘用期限
主要承担的工作内容、职责;
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有无特殊要求:
申请临时用工人员材料清单:(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加盖部门公章,本校退休人员不需提供)
□身份证复印件
□已上保险的提交证明材料原件
□退休证、下岗证或失业证明复印件
□学历证复印件
□学位证复印件
□职称证复印件
申请临时用工部门审核意见:
***符合****岗位用工要求,同意聘用,请人事部门审核。
所பைடு நூலகம்交的材料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无误。
(本校退休人员返聘,应说明理由以及是否符合“返聘”条件)
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公章)
填写表项不能为空没有填无姓名性别户口性质非农业农业电话身份证号现居住地址原工作状态原工作单位已上保险的险种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多选退休不填学历学位职称技能工种等级临时用工岗位拟聘用期限主要承担的工作内容职责
临时用工人员聘用审批表
申请临时用工部门:
申请临时用工人员信息:(选择表项,保留被选内容,删除其他;填写表项,不能为空,没有填“无”)
2015年月日
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归类、聘用期限、工资、“返聘”等)
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公章)
2015年月日
校领导审核意见:
校领导签字:

长沙市望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望政办发〔2014〕21号

长沙市望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望政办发〔2014〕21号

长沙市望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WCDR-2014-01003望政办发〔2014〕21号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长沙市望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2月18日长沙市望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各类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保障用人单位和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湘发[2007]27号)和《长沙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暂行管理办法》(长办发[2010]3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直机关各部门、园区、区属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临时机构(包括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等)(以上统称为用人单位)为完成临时性、阶段性、突击性任务而采取的临时用人行为。

第三条成立长沙市望城区临聘人员管理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察局)、区编委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由区人社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鼓励用人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

用人单位选用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公司,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第五条用人单位与临时聘请工作人员依照劳动合同进行管理,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序列。

第二章聘用原则第六条定额控制原则。

用人单位聘用临时人员,应在核定数额内进行。

机关事业单位有空编的可按空编数聘用,满编或超编的原则上不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

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临聘人员的数量由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报区临聘人员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

大学临时用工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临时用工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临时用工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对学校临时用工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校内各单位的临时用工,充分调动临时工的工作积极性,以保障校园文明和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临时用工是指因单位缺编或工作急需,使用时间在三个月以上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非正式编制人员(不包括返聘、借调、人事代理人员),临时用工使用一般不超过一年。

一、用工原则1.临时用工应本着“控制数量,择优招用,加强管理,保障权益”的原则。

各单位要充分调动正式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严格控制临时用工,超编单位一般不得使用临时工,缺编单位使用临时工数量一般不得超过缺编数。

合理设置岗位,严格招用程序,使临时用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坚持先申请,后审批,再用工的原则。

无论工资是由学校支付还是由本单位创收经费支付,都应先向学校申请临时用工计划,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招用。

3.坚持公正、公开、择优招用的原则。

4.实行“四优先”原则。

招用下岗人员优先;本校教职工的直系亲属优先;有本市户口者优先;有关用工岗位具有经验性、特殊性,优先考虑学校有经验的退休人员。

5.采取回避原则。

教职工亲属原则上不安排在该教职工所在的同一部门。

6.根据有关规定,临时用工按工种划分为不准使用、控制使用和可以使用三类:(1)不准使用的工种:管理员、财会员、收银员、采购员、业务员、挂号员、调度员、质检员等。

(2)控制使用的工种:炊事员、服务行业勤杂工、招待所服务员、保育员、化验员、实验员、编辑、收发员、保管员、驾驶员、修理工、门卫等。

(3)其他为可使用工种。

二、招用条件招用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思想进步,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2.身体健康,特殊工种(如炊事、食品加工、幼儿园等)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

3.年龄要求男性一般18周岁至50周岁,女性一般18周岁至45周岁,个别特殊岗位经审批同意后可酌情放宽。

临时入厂人员管理制度

临时入厂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临时入厂人员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和厂区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临时入厂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工、实习生、临时工等。

第三条临时入厂人员的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入厂审批第四条临时入厂人员须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填写《临时入厂人员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厂部主管审批。

第六条厂部主管在接到人力资源部报送的《临时入厂人员审批表》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第七条经批准的临时入厂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厂手续,领取《临时入厂人员通行证》。

第三章安全教育第八条临时入厂人员入厂前,必须参加厂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厂区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

第九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2. 作业场所安全操作规程;3. 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预防与处理;4. 应急疏散路线及逃生方法;5.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条临时入厂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域。

第四章作业规范第十一条临时入厂人员应遵守厂部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第十二条临时入厂人员应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章操作。

第十三条临时入厂人员应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四条临时入厂人员应爱护厂区设施,不得损坏、浪费。

第五章考勤管理第十五条临时入厂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六条临时入厂人员应按时参加考勤打卡,不得代打卡、伪造考勤记录。

第十七条临时入厂人员如有请假、休假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六章薪酬福利第十八条临时入厂人员的薪酬福利按照厂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临时入厂人员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劳动权益。

第七章退出管理第二十条临时入厂人员工作期满或因工作需要离岗,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临时工管理办法》

《临时工管理办法》

《临时工管理办法》中铁二十五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三项目部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三项目部为加强项目临时工的管理,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政策,结合本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用临时工的原则和用工岗位1、招用临时工,应本着精简、实用和工作范围需要、工作性质允许的原则。

2、用工岗位临时用工岗位。

技术工作岗位主要为现场技术施工员、厨师、司机、保洁员、保安防护员等。

二、聘用临时工的基本条件1、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遵纪守法,无劣迹。

2、技术工作岗位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或技术等级证明。

特殊岗位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证件,并具备干好特殊岗位工作的条件。

三、招用程序1、根据工作需要确需使用临时工的,由各部门向综合部提出用人计划,申明使用理由、拟使用人数、岗位等,经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准后,下达临时用工招聘计划,按核定计划招聘。

2、凡符合条件的招聘人员,本人填写《临时用工审批表》,并提中铁二十五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三项目部交个人身份证、身体健康证明,技术工需要提交有关上岗证件。

经单位资格审查、面试后,报项目经理审批。

3、经项目经理审批同意的招聘人员,由单位与之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个人一份,用人单位一份)。

合同期限最长为1年,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若需继续留用,用人单位在对临时人员进行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表现,可与临时人员协商续签用工合同。

四、临时工的工资、福利待遇1、临时工的工资实行岗位基薪+激励考核奖,临时工每月出勤为26天即为满勤,基薪与临时工的考勤挂钩。

具体岗位工资如下:司机:岗位基薪3000元/月+500元的激励考核奖保安:岗位基薪2100元/月+400元的激励考核奖技术人员:岗位基薪2200元/月+600元的激励考核奖保洁员兼帮厨:岗位基薪2600元/月+50元/大餐或20元/小餐厨师:岗位基薪2800元/月+50元/大餐或20元/小餐以上人员根据其岗位类别,分别由其主管部门负责人根据临时工日常工作态度、考勤、工作能力、加班以及其他领导考核意见等综合因素来考虑。

大学二级学院后勤管理处临时用工管理规定

大学二级学院后勤管理处临时用工管理规定

大学二级学院后勤管理处临时用工管理规定为加强后勤处临时用工管理,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后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学校退休返聘和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结合后勤处岗位实际需要和保障服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用工原则及条件1、坚持从严审批、规范管理、公开招聘、择优聘用、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的原则确定聘用人员。

2、招用临时工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拥护共产的领导,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从事专业技术性岗位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证。

管理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学历。

其他人员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工作能力,熟悉相关工作,能够全勤工作。

5、应达到法定的就业年龄,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工作能力,退休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8周岁。

(二)、用工审批程序1、各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人事处核准的用工人数申请用工。

2、聘用工作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

由各中心组织聘用,必须严格审查应聘者条件及有关手续,必要时还要进行考核。

审查、考核后拟聘用的临时工必须按要求填写人事处统制发的临时工用工审批表,经主管处长、处长审批后,由处办公室将结果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3、按照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填写《临时工作人员聘用审核备案表》并附相应材料报人事处审核备案,劳动合同一式四份,分别由临时工本人、处办、中心和人事处留存。

劳务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分别由临时工本人、处办和人事处留存,中心留存复印件。

(三)、用工待遇后勤处实行经费包干,临时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经费包干总额执行。

工资限额内,由用人中心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出勤情况等按月核定实际工资,报处办汇总,经主管处长签字后报送日报送人事处,人事处审核发放。

附1:学校聘用临时代课、代职人员计划审批表

附1:学校聘用临时代课、代职人员计划审批表

附1:学校聘用临时代课、代职人员计划审批表附2:临时代课、代职人员个人登记表附3:临时代课、代职人员审核汇总表填表人:审核人:联系电话:上报时间:附件4东阳市学校聘用代课代职人员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 学历:_______ 毕业学校: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教师资格证号:通讯联系号码: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为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合同期限从200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0___年___月_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从200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0___年___月____日止。

二、聘任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劳动时间: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超工作时间的加班补贴按规定与正式教职工同等发放。

四、月劳动报酬:______元;超工作量补贴和奖励按甲方制定的规定计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环境。

2、乙方应当认真工作、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连续旷工2天以上)的;3、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违反东阳市教师师德“十个不准”行为之一的;5、违法乱纪,受到司法部门处理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本人;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本合同订立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

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
4、需配置灭火器;
5、做好隔离措施;
6、现场要有安全员;
7、施工地域确保安全;
8、施工区域要有警示标识和警示灯
9、高空焊接作业时下方设置专人看管;
10、用电施工人员需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其它安全保护措施:
使用部
门负责
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保卫处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
使用部门使Βιβλιοθήκη 地点使用部门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项目
施工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现场作业人员
计划作业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用事由
施工要求:
1、施工前使用部门要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
2、大风天和高火险等级天气禁止室外动用电焊、明火;
3、施工区域禁止摆放可燃气(液)体、可燃物,做好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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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岗位用工要求,同意聘用,请人事部门审核。
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无误。
(本校退休人员返聘,应说明理由以及是否符合“返聘”条件)
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公章)
2015年月日
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归类、聘用期限、工资、“返聘”等)
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公章)
2015年月日
校领导审核意见:
校领导签字:
临时用工岗位
拟聘用期限
主要承担的工作内容、职责;
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有无特殊要求:
申请临时用工人员材料清单:(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加盖部门公章,本校退休人员不需提供)
□身份证复印件
□已上保险的提交证明材料原件
□退休证、下岗证或失业证明复印件
□学历证复印件
□学位证复印件
□职称证复印件
申请临时用工部门审核意见:
临时用工人员聘用审批表
申请临时用工部门:
申请临时用工人员信息:(选择表项,保留被选内容,删除其他;填写表项,不能为空,没有填“无”)
姓名
性别
户口性质
非农业/农业
电话
身份证号
现居住地址
原工作状态
原工作单位
已上保险的险种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多选,退休不填)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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