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见证取样送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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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工程项目总监对建筑工程项目相关见证取样及送样负全责。

本工程由项目总监挑选确认责任心强、了解建筑物资性能、明确需要复试的材料种类及抽样标准及代表批量等内容的监理人员。

专门负责该建筑工程的建筑物资复试前的见证取样和送样,并负责对施工过程的试验和检验及试件的成型制作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样。

必须见证建筑材料和各种试件取样的真实性以保证整体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

建筑物资进场见证抽取样品并送样。

凡是国家现行检验规范和地方规程要求复试的建筑材料必须经专业监理外观检验确认合格后,由专门负责监理人员与承包单位抽样人员一起进行抽取样品,监理人员见证抽取过程并与承包单位一起送样。

见证取样内容及要求1、本工程应对下列建筑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样复试。

㈠结构工程建筑材料:钢材及连接件、预应力钢绞线、锚具、砂、水泥、砌筑块材㈡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建筑材料:水泥、塑钢窗、外墙陶瓷饰面砖(吸水率)砂、花岗岩(室内放射性、室外弯曲强度)、防水材料、防火涂料、结构胶、密封胶、细木工板㈢屋面工程建筑材料防水材料㈣节能工程建筑材料:保温板、粘结材料、网格布、锚栓、抗裂砂浆、外门窗四性检测、幕墙四性、玻璃㈤____工程建筑材料:给水管材、电线电缆、㈥合同约定增加复试的建筑材料上述建筑物资复试报告,承包单位应及时二次报验,专业监理要严格____子项目试验结果和结论,确认后,将一、二次报验资料及附件和保留的抽样单,复试报告印件一并整理登记并保存。

并复核建筑材料实际进场数量、牌号与复试报告相一致。

2、本工程施工试验、检验试件成型及抽取的监理见证存样、送样项目:1)、钢材的焊接、试件的抽取(分不同焊接型式、规格、级别)2)、砼标养试件3)、砼同条件实体检测试件的成型、抽取及养护条件4)、砂浆试块的抽取和成型5)、钢材保护层厚度检测数量位置的确认6)、后置埋件的拉拔试验以上各项目监理见证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抽样员一同进行抽样,进行见证取样成型过程,并一同送样。

2024年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二篇)

2024年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二篇)

2024年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背景和意义建设工程是国家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重要领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福祉。

为了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是必要的。

这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还可以提高建设工程的可靠性和可持续性。

因此,在2024年,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将被引入。

二、制度内容1. 见证取样的原则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所有涉及到建设工程质量的环节都应该纳入见证取样的范围。

2. 见证取样的程序(1)见证人员的选择见证人员应该是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的工程质量监督员。

他们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备丰富的建设工程经验。

(2)见证取样的具体流程见证人员应在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检测等环节进行现场见证取样。

他们应与相关责任人员协调好时间和地点,确保见证取样的顺利进行。

(3)见证取样结果的处理见证取样得到的样品应送往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检测结果将会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的质量认定和验收。

3. 检测机构的选择和评估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应选择具备权威认证和公信力的检测机构。

这些检测机构应具备一定的实验室设备和人员,能够准确、可靠地进行检测工作。

对检测机构的选择和评估应进行定期管理和监督,确保其能够满足见证取样的需求。

4. 见证取样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制度能够得到有效实施,需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这包括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面进行解读和说明,让他们清楚制度的适用范围和要求。

5. 监督和惩处对于违反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制度的行为,应采取相应的监督和惩处措施。

这可以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资质证书等。

三、预期效果引入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后,预计可以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效果:1. 提高建设工程质量通过见证取样制度,可以减少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

见证人员的现场见证和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将会提供科学依据,可以有效防止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疏忽和违规操作。

4.15.2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办法详解

4.15.2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办法详解

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办法1 总则1.1项目监理部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程序和要求按公司《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执行。

1.2本办法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09)、《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制定。

1.3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制定相应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实施。

2 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要求2.1施工单位及其取样、送检人员必须确保提供的检测式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

2.2见证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过程进行见证,且必须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的真实性。

2.3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4进场材料性能复试与设备性能测试的项目和主要检测参数,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确定。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验项目、主要检测参数和取样依据可按本办法附录A确定。

2.5试样和标识2.5.1进场材料的检测试样,必须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制取。

2.5.2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样,除确定工艺参数可制作模拟试样外,必须从现场相应的施工部位制取。

2.5.3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测应依据相关标准抽取检测试样或确定检测部位。

2.5.4试样应按照取样时间顺序连续编号,不得空号、重号。

2.5.5试样标识的内容应根据试样的特性确定,宜包括:名称、规格(或强度等级)、制取日期等信息;试样标识应字迹清晰、附着牢固。

2.5.6试样的存放、搬用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2.5.7试样交接时,应对试样的外观、数量等进行检查确认。

2.6试样台账2.6.1项目监理部应按照施工单位或单位工程分别建立试样台账。

2.6.2现场试验人员制取试样并作出标识后,应按试样编号顺序登记试样台账。

2.6.3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时,应在试样台账中注明处置情况。

2.6.4试样台账应作为监理资料保存。

2.6.5试样台账可按本办法附录B的格式确定。

关于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

关于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

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中一项重要的质量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从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定义、作用、要求、程序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工程实体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检测的一个程序。

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作用1. 确保检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要求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进行现场取样,保证了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从而确保了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体现了建设各方对工程质量的共同关注,有利于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提高工程质量:通过见证取样送检,可以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为整改提供依据,从而提高工程质量。

4. 促进诚信体系建设: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要求各方严格遵守规定,强化了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建设领域的诚信行为。

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要求1. 见证人员要求: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检测标准,能够准确判断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2. 取样人员要求:取样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熟悉取样方法和要求,能够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3. 试验检测单位要求:试验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拥有合格的试验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承担试验检测任务。

4. 试样包装和标识要求:试样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识,明确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四、见证取样送检程序1.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需要,制定取样计划,并通知监理单位。

2. 监理单位安排见证人员,并在取样现场进行监督。

3. 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取样。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细则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细则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中的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工作。

第三条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工作应遵循公正、独立、科学、严谨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配备相应的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从业资格。

第五条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人员应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现行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与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人员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见证取样工作第七条见证取样工作应由建设单位确定专职见证取样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

第八条见证取样人员应在关键节点进行现场取样,确保取样的全程可追溯。

第九条见证取样人员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操作,保护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见证取样的样品应以正式见证样品和委托样品为主,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第十一条见证取样人员应及时将取样的样品送至检测机构进行分析和测试。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及时收到见证取样的报告,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

第三章送检监理工作第十三条送检监理工作应由建设单位确定专职送检监理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

第十四条送检监理人员应熟悉相关的检测标准和程序,对送检的样品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五条送检监理人员应及时将送检的样品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及时收到送检监理的报告,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估和处理。

第十八条送检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整理检测结果和报告,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

第四章质量监督和处理第十九条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人员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处置。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和整改。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的工作定期进行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十二条对于严重违反规定和造成重大质量问题的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人员,建设单位应及时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确保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检测机构。

二、责任主体1.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工程进度和规范要求,及时进行见证取样并送检。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见证取样的过程,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3. 检测机构负责对送来的样品进行科学、准确的检测,并提供正式的检测报告。

三、取样原则1. 见证取样应遵循随机、代表性的原则,确保样品能够真实反映材料或工程的实际情况。

2. 对于关键材料和重要施工环节,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确定取样数量和频率。

3. 取样过程应有监理单位的代表在场见证,并对取样过程进行记录。

四、送检程序1. 施工单位应在见证取样后24小时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测机构。

2. 送检时,应填写送检单,并附上样品的相关信息,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等。

3. 检测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

五、结果处理1. 检测合格的材料方可使用于工程中。

如检测结果不合格,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批次材料,并查明原因。

2. 对于检测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单位应及时更换或返工,并重新进行取样和送检,直至合格为止。

3. 所有检测报告应妥善保存,作为工程质量档案的一部分。

六、质量控制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力度,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不定期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监理部“见证取样”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部“见证取样”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部“见证取样”管理办法1、为规范本工程“见证取样”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见证取样是指是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或专职取样人员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或检测)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并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将样品从现场移交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

3、总监的职责主持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工作;审批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4、总监代表职责组织监理工程师制定本专业见证取样、送检方案;审核施工单位见证取样计划;做好本专业见证取样、送检监理记录和统计工作;对本专业见证试验结果数据和符合性进行审核。

5、见证人员职责(1)按见证取样、送检方案,对样品取样、送检进行见证,填写见证取样、送检记录,并签字确认。

(2)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承担监理责任。

(3)收集见证取样的检测报告6、具体要求(1)见证人员确定后,应在见证取样和送检前告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承担相应见证试验的检测机构。

(《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告知书》见附录1)(2)总监代表应对见证检测的试验单位资质符合性进行审查,检测机构资质应具备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具有省级(直辖市、自治区)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件“第四条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十二)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十四)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4)见证取样实施①取样方法:施工单位在实施见证取样前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人员,在该见证人员现场监督下,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完成取样。

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

见证取样(送检)管理制度

见证取样(送检)管理制度

见证取样(送样)管理制度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机械连接、焊接试件、砼用的原材料、砼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项目,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结合公司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见证人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3、见证人必要时应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4、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必须亲自封样。

5、见证人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二、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1、结构用钢筋及机械连接、焊接试件;2、砌筑砂浆试块;3、混凝土试块;4、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水泥;6、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7、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程序:1.项目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报送材料进场、焊件加工制作等用料计划,监理部据此编制见证取样及30%第三方试验室送检计划。

2.施工单位材料进场或焊件、试块制作及时通知监理部见证人到场旁站见证。

3.施工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在检验委托单上署名并加盖监理部见证取样专用章。

4.见证人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到检测单位(包括按计划送至第三方试验室),或由见证人采取有效的的封样措施后由施工单位单独送样。

5.监理部根据试验结果决定是否进入下一道工序、加倍取样直至材料退场。

6.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监理部名称和见证人姓名,发生四、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北京东方华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蔡甸线第二标段项目监理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建设工程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建设工程中,质量问题会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因此,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工程质量检测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合理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制度的重要性见证取样制度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质检人员对每个工程质量检测环节进行现场见证,并进行取样。

其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真实性,消除人为干扰,保证工程质量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1.保证工程质量检测结果真实准确:通过质检人员现场见证取样,可以保证取样过程的规范性和准确性,避免取样的污染和偏差,确保取得的样品能够真实反映被测物质的情况。

2.提高工程质量管控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见证取样制度可以有效监督施工单位在质量检测环节的操作过程,规范施工单位的行为,提高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3.保证工程质量检测的公正性和可信度:见证取样制度可以杜绝工程质量检测中的舞弊现象,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和可信度,增强国民对建设工程质量的信心。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步骤1.制定见证取样制度的管理规范:制定见证取样制度的管理规范,明确质检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规定质检人员在施工现场的行为准则,确保质检人员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2.确定见证取样的环节和内容:根据施工工程的特点和质量检测的要求,确定见证取样的环节和内容。

例如,对于钢筋混凝土工程,可以确定混凝土的配制过程、试块的振捣和养护过程等环节进行见证取样。

3.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质检人员在见证取样过程中,必须按照规范操作,严格把关每个环节的质量,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要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做好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和纠正工作。

4.建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档案:对每个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进行档案管理,制定明确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见证取样的记录和结果可以追溯和查询,确保取样过程的可靠性。

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办法

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办法

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办法1 总则1.1项目监理部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程序和要求按公司《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执行。

1.2本办法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09)、《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制定。

1.3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制定相应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实施。

2 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要求2.1施工单位及其取样、送检人员必须确保提供的检测式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

2.2见证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过程进行见证,且必须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的真实性。

2.3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4进场材料性能复试与设备性能测试的项目和主要检测参数,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确定。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验项目、主要检测参数和取样依据可按本办法附录A确定。

2.5试样和标识2.5.1进场材料的检测试样,必须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制取。

2.5.2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样,除确定工艺参数可制作模拟试样外,必须从现场相应的施工部位制取。

2.5.3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测应依据相关标准抽取检测试样或确定检测部位。

2.5.4试样应按照取样时间顺序连续编号,不得空号、重号。

2.5.5试样标识的内容应根据试样的特性确定,宜包括:名称、规格(或强度等级)、制取日期等信息;试样标识应字迹清晰、附着牢固。

2.5.6试样的存放、搬用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2.5.7试样交接时,应对试样的外观、数量等进行检查确认。

2.6试样台账2.6.1项目监理部应按照施工单位或单位工程分别建立试样台账。

2.6.2现场试验人员制取试样并作出标识后,应按试样编号顺序登记试样台账。

2.6.3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时,应在试样台账中注明处置情况。

2.6.4试样台账应作为监理资料保存。

2.6.5试样台账可按本办法附录B的格式确定。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3篇)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3篇)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见证取样送检工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应遵循公正、严格、科学的原则,确保取样过程中的真实、准确和可追溯的数据。

第四条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或检验机构进行,确保检测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各参与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相关方应加强沟通合作,共同维护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见证取样第六条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或检验机构派遣相关人员进行。

相关人员应持有有效的见证取样证书。

第七条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应制定详细的取样计划,并记录取样人员、取样时间、取样位置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应设立合适的取样点,确保能够代表整个工程的质量状况。

第十条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应使用合适的取样容器,并对容器进行严格的清洗和消毒,确保取样的卫生与无污染。

第三章送检第十一条完成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后,相关人员应将取样送至检测单位或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取样送检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样品的包装、标识,确保样品不被污染或损坏。

第十三条取样送检的样品应伴有详细的样品送检单,包括样品信息、送检单位和送检人员的签字等。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取样送检的样品应优先使用无损伤性检测方法,减少对建设工程的破坏。

第十五条发现建设工程取样送检的样品出现问题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相关方或停止工程施工,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与可靠性。

第四章检测结果第十六条检测单位或检验机构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样品检测,并及时向送检单位提供检测结果。

第十七条检测结果应真实、准确,不得对结果进行人为篡改或掩盖。

第十八条检测结果应及时报告给送检单位,并根据需要提供详细的检测报告。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篇一: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最终版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见证取样概述1、概述: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场材料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如今,这项工作大部分工程均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

实践证明,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证性、科学性、权威性的首要环节,对提高工程质量,实现质量目标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验收、评估提供了直接依据。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来自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及检测部门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这项工作的开展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也就是工作的真实性难以保证。

2、见证取样检测标准、依据3、见证取样一般规定取样,是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或检测)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样品从现场移交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

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到监测数据的公正性。

在当前市场经济影响下,不少检测单位热衷于为其他单位提供委托试验服务;另一方面,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取样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制度,滋生了由于实验取样的不规范,以及少数单位弄虚作假而出现样品合格但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不良现象,使检测手段失去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

因此,对工程质量检测应加强管理。

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试件(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2篇)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2篇)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大唐闻喜风电工程项目部见证取样管理制度(试行)一、见证取样制度1、每个单位工程设定1—____名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见证人由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担任,或由建设单位委派具备一定试验知识的专业人员担任。

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人员不得担任。

见证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见证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任职。

单位工程见证人设定后,建设单位用向承监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递交《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进行备案。

见证人更换须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2、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应在资格承担对外试验业务的试验室或法定检测单位中选定,并向承监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承担该项目的施工企业试验室不得承担试验业务。

3、应进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以下项目。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____天标养)。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9)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试块、试件和材料。

(14)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

(15)对材料质量发生争议寻要进行仲裁时可采取见证检验。

二、见证记录1、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应按照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并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见证人用填写《见证记录》,《见证记录》应列入工程档案,承担有见证取样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委托试验文件和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志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2、单位工程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____%,试验总次数在____次以下的不得少于____次。

3、重要工程或工程的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引言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是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材料和构件进行取样检测,并经过实验室检测评价,以确保其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本文将详细阐述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内容和要点。

二、制度目的与依据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保证工程材料和构件的合格率。

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

三、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土建、安装等各个专业的工程。

四、见证取样责任人见证取样责任人是由施工方和监理方共同确定的,负责建设工程现场的取样工作,并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取样程序和要求1.取样程序(1)根据工程施工计划和相关标准,确定需要取样的材料和构件。

(2)确保取样工具和容器的洁净和准确性。

(3)按照规定的位置和数量进行取样,并填写取样记录。

(4)将取样送交给见证取样责任人,由其进行封存并记录相关信息。

2.取样要求(1)取样时应确保取样地点、数量和方法的准确性。

(2)取样过程应规范,并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3)取样容器应清洁无异物,并进行标识。

六、送检程序和要求1.送检程序(1)见证取样责任人将封存好的样品送交实验室。

(2)实验室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送检要求(1)送检样品的包装应符合实验室要求。

(2)送检样品应有标识,并附带相关的检测需求。

七、检测结果和处理措施1.检测结果(1)实验室根据检测结果出具检测报告。

(2)如果检测结果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要求,则认定为合格。

(3)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要求,则认定为不合格。

2.处理措施(1)对于合格的样品,按照工程施工计划进行使用。

(2)对于不合格的样品,责任人应及时通知施工方和监理方,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和更换。

八、记录与档案管理所有取样、送检和检测结果的记录都应进行归档管理,并保存一定时间,以备后续的查阅和审计。

九、制度实施与监督施工方和监理方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总则1.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减少施工质量事故发生,并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取样和送检工作。

3. 所有建设工程主体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1.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钢筋、砂石料、水泥等材料的取样和送检,以及地基、基础、结构、装修等施工工序的见证取样和送检。

2.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重大变更、临时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等情况,应及时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3. 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建设工程的关键部位和重要节点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三、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1.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并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监督。

2. 见证取样和送检前,应对检测机构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关资质、技术能力和信誉度。

3. 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应提前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沟通,确定取样和送检的时间、地点、数量等具体事项。

4. 在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时,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填写相关取样记录和送检报告。

5. 检测结果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通报,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整改和处理措施。

四、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责任1. 建设单位应配合检测机构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

2. 检测机构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取样和送检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监理单位应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检测结果,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

五、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监督和管理1.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监督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和评估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提高建设工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的见证取样送检工作。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关键节点、重要构件和关键部位进行取样,并送交实验室进行检测和分析,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实验室共同参与,各方应密切合作,做好取样、送检和结果反馈等工作,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见证取样的对象和范围四、建设工程见证取样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关键材料和构件:如混凝土、钢筋、沥青等;2. 关键节点和工序:如混凝土浇筑、钢筋绑扎等;3. 关键部位和设备:如支撑体系、管道系统等。

五、建设工程见证取样的范围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确定,根据工程性质、规模和重要性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见证取样的对象和频次。

第三章见证取样的要求和程序六、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确定见证取样的对象和范围,并协同监理单位制定见证取样计划和程序。

七、见证取样的时间应在施工过程中关键节点和重要工序完成后,但尚未封闭、遮蔽或擦拭的情况下进行。

八、见证取样程序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取样资料准备: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和技术要求;2. 取样工具准备:监理单位提供合适的取样工具和设备;3. 取样现场安排: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确定取样地点、时间和人员;4. 取样过程操作:监理单位进行取样过程监督和记录;5. 取样样品封存:监理单位对取样样品进行封存和标识;6. 取样样品送检:监理单位将取样样品送交实验室进行检测。

第四章送检结果的处理和反馈九、实验室应在收到取样样品后及时进行检测和分析,并出具检测报告。

十、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检测报告后,对检测结果进行评定和分析,采取必要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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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
见证取样送检管理办法
编制
审批
xxxxx监理有限公司
xxxxxx项目监理部
二O Ox年xxxx月xxx日
建设工程施工见证取样送检管理办法
一、政策规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工程质量治差的重要措施和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也是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和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管理制度。

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明确指出“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为了保证试样(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试件(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监[1996]488号文件)《建筑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应逐步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到试验室进行试验。

”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文件规定:“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省建设厅晋建建字[2000]202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的通知》也作了明确的规定。

为了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见证取样制度,我们特制定本办法,以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

二、见证员资格
根据[488]号文件的规定,“每项工程的取样和送样见证人,由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授权,委派在本工程现场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2名担任。

见证人员应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见证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见证员证书”。

三、见证员职责
1. 取样现场见证:取样时,见证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 对试样监护:见证员在现场见证取样后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

3. 必要时送检:一般情况下要求检测单位到现场接样,当检测单位到不了现场时,见证员应随取样员送到检测单位。

4. 检查资料的完整与真实性:取样时,见证员应检查取样产品的有关资料是否齐全、真实,记录是否完整。

5. 对试样负有法定责任:见证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在见证取样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抵制;对经见证取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6. 应热情服务:见证员要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取样人员的工作,热情服务。

对双方共同取样的项目,符合规定的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无理有意刁难施工单位取样人员的正常工作。

7. 要建帐、建档:见证员对所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应建立档案,并分类建立台帐。

四、见证取样送检范围
见证取样送检包括原材料、构配件、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钢筋接头、施工试验等项目。

具体见证取样送检范围,应根据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

五、见证取样送检程序
(1)见证员由建设、监理单位书面授权,委派具有资格的人员担任。

(2)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的质量监督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及见证人授权书》;
(3)施工单位取样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及施工试验项目取样时,见证员必须在旁见证,并在《见证取样记录表》上签字。

(4)见证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与取样员将试样交于检测人员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员检查委托单上的签名。

(6)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员姓名,发现试样不合格情况时,首先要通知见证单位。

六、见证取样表格的填写
根据我公司制订的《监理资料管理细则》的规定,应认真填写见证取样的各种记录表格,建立完整的见证取样监理资料,并分类编目。

1.见证单位及见证人授权书
B1-5
见证单位及见证人授权书
工程名称:编号:
年月日
见证单位及见证人授权书(B1-5)填写说明
(1)《见证单位及见证人授权书》是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向监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部门申报备案用表,也是通知施工单位和委托进行试验检验的试验单位的用表。

(2)填表:
填写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部门的名称和委托试验单位的名称。

填写见证单位的名称和在施工程的全称。

填写见证人的姓名、本人签字手迹和见证人编号并盖上见证印章。

填写见证单位的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姓名。

加盖申报的建设或监理单位公章,注明日期。

2. 见证取样记录表
B3-5
见证取样记录表
见证取样记录表(B3-5)填写说明
(1)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是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质量,体现施工检查、检验的公正性、真实性、准确性的重要管理制度,应予以重视。

(2)见证取样检验的项目和内容参见各专业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每个试验项目需涵盖建设工程全过程,均衡随机取样(按施工部署、进度及工程量确定),做好记录。

(3)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各项目,凡未按规定送检或送检次数达不到
要求的,其工程质量应由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确定。

(4)见证员应进行有见证取样送检项目的管理,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按规定填写《见证取样记录表》。

(5)见证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6)填表:
工程名称:本见证取样的工程全称。

表头部分:填写试样的名称、部位、地点、数量和取样日期。

见证记录:记录取样的方法、过程及样品的表观质量。

由取样人和见证人本人签字和加盖送检印章。

3. 见证取样试验台帐
B3-12
施工试验见证取样汇总表工程名称:编
序号产地、型
号、批号

场数

进场
时间取样
时间

表数

使用
单位

托单
编号

测报
告编


测结


合格材
料处理
意见

样员

证员
施工试验见证取样汇总表(B3-12)填写说明
(1)本表为见证员在有见证试验完成、各试验项目的试验报告齐全后,分类收集、汇总整理时填写。

(2)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各项目,凡未按规定送检或送检次数达不到要求的,其工程质量应由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确定。

(3)本表按材料类别分别建立。

(4)本表由见证人员填写。

(5)本表应与委托单位和检测报告相对应。

本表在竣工时作为技术资料一并报质量监督机构审查。

xxxxxxx监理有限公司
xxxxx项目监理部
二Oxxxx年xxx月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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