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净化中心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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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 文件号:SWH-SNK-ZD-TX-03 生效日期:2011年5月5日 批准人:

修改日期:2011年4月5日 页 码:共1页

1 1、 透析用水每月进行1次细菌培养,在水进入血液透析机的位置收集标本,细

菌数不能超出200cfu/ml 。

2、 透析液每月进行1次细菌培养,在透析液进入透析器的位置收集标本,细菌

数不能超过200cfu /ml 。

3、 透析液每三个月进行1次内毒素检测,留取标本方法同细菌培养,内毒素不

能超过2eu/ml 。

4、 每月进行透析液溶质浓度的检测,留取标本方法同细菌培养,结果应当符合

规定。

5、 透析液的细菌、内毒素检测每台透析机至少每年检测1 次。

6、 透析用水的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一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检测每天

进行1次,软水硬度结果正常为 0—1 odH ,游离氯检测结果正常为 0 ppm 。

参考:《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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