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收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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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收发快递管理要求的通知
为了规范快递物品的收发管理,合理有效地控制快递成本,特提出如下管理要求。
1、行政部前台负责公司快递物品(文件、资料、样板及其他物品等)的收发管理;其他部门协助前台进行部门快递物品的发送,审核及接收。
2、前台应知会寄件人,尽量选择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快递公司(申通、汇通和圆通),重要文件采用顺丰快递。
3、公司内部寄件时,自行包装并填写快递单后,交由前台处理。前台收到后联系快递公司外寄。如有收件人相同的情况,将快递物品合并寄出。
4、私人寄件应自付费用。
5、前台在收到快递物品或邮件时,明确快递费用支付情况后,通知指定收件人到前台领取。若非应由我司到付费用的情况(例如公司员工私人的快递到付),前台应与收件部门、收件人联系确认后,属特殊情况或事出紧急,可先付收件。
6、快递付费规定:
1)公司与客户(主场承建商)之间的快递往来,均采用寄付。
2)公司给各供应商、加盟商寄出快递一律采用到付。特殊情况下,寄出或收件时由公司先垫付后帐上扣除(原因是对方收付或寄出时价格较贵)。
7、行政前台处每月存放200元快递备用金(循环使用),收件或寄件超过100元以上的,指定收件人或寄件人按财务报销制度报销。
8、行政部前台每月汇总外寄、收件快递费用后,在每月30号前填写《费用报销单》按财务报销制度及时报销处理。
9、特殊情况需另行批准、处理。各部门在收寄快递时,应妥善处理,灵活应对,以免因小失大。
10、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