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
学生顶(跟)岗实习考核办法

学生实习考核办法
为了规范学生在跟岗、顶岗实习期间的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对实习学生的过程性管理,通过实习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构建“职业修养”、“工作能力”、“出勤情况”、“岗位任务完成情况”四个板块指标体系,特制定《学生实习考核办法》。
学生实习总成绩由顶岗实习期间企业评定、学生自我评定和实习总结三部分构成。
具体情况如下:
学生顶岗实习考核情况一览表
1.学生(跟)顶岗实习总成绩=企业评定成绩+学生自我评定成绩+实习总结成绩。
2.企业评定成绩=实习日志+考勤+仪容仪表+执行力+责任心+外界评价。
说明:
1.每个实习学生建立实习档案,档案的内容由以下两部分组成《学生日工作自我评价表》、《学生实习日志》。
2.中专部实习学生需要按时上交《学生实习工作自我评价表》和《学生实习日志》。
3.中专部根据学生实习档案对学生自我评定成绩汇总并进行各部分成绩录入。
4.实习总结上交后,各专业部将企业评定成绩、学生自评成绩和实习总结成绩进行汇总,填写《中专部顶(跟)岗实习学生成绩汇总表》,实习合格者准予毕业。
2017年5月20日。
顶岗实习(毕业实习)手册

河南工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手册专业会计电算化班级会计147学号140511222姓名侯亚珠指导教师(企业)张胜军(校内)宋雷辅导员邢海风实习单位新乡市智函电子科技实习地点体育中心实习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目录1.关于毕业生顶岗实习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2.学生顶岗实习(毕业实习)计划表3.学生顶岗实习周记4.学生顶岗实习报告5.学生顶岗实习企业鉴定考核表6.学生顶岗实习综合考核表河南工学院关于毕业生顶岗实习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教职成[2006]4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等文件的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建设,为切实落实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规定各专业在学制规定的时限内必须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
一、顶岗实习的意义与目的顶岗实习是校企合作的具体体现,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拓宽就业渠道的重要途径。
组织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的目的在于通过全真的工作环境,让学生接受真正的职业训练,一方面帮助其更好地实现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提高专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另一方面促使其自觉认识社会,熟悉自己将要从事的职业的工作氛围,自觉形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同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为就业做好心理准备,为实现毕业与就业的零距离过渡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顶岗实习的总体要求1.顶岗实习是学生毕业前在真实工作岗位上进行的实习,是体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最好方式之一。
2.一般情况下,顶岗实习安排在学生毕业前最后一学期进行;因特殊需要,可以安排在其他时间进行,原则上要保证学生顶岗实习时间在半年或以上。
3.顶岗实习为各专业的必修课程,学生考核合格方能取得毕业证。
如何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

如何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作者:战桂芳来源:《职业·中旬》2017年第09期顶岗实习是技工院校学生从学校跨入社会的过渡期,身份从学生到职工,学习的地点从校内到校外。
做好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意义重大。
第一,学生进入到企业,可以加深对在校所学知识的理解,用于生产,提升自我。
第二,企业可以吸纳到“学院派”员工,缩短了自己企业的员工岗前培训,为企业节省了人力、物力,利于企业规范化管理。
第三,学校可以通过对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找出自己教学的漏洞,带动学校教学改革。
第四,顶岗实习的学生作为学校和企业的纽带,可以为校企合作搭建一个很好的平台。
如何加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笔者有以下几点见解。
一、加强心理疏导的跟踪就笔者所在地区而言,目前学生初中毕业进入技工学校,年龄刚满15周岁,学制以四年居多,三年在校,最后一年进入相应企业进行顶岗实习,此时年龄刚满18周岁,刚成年。
对这个年龄阶段的学生,自认为成熟,实则是第一次真正地走入社会,走入职场,青涩懵懂。
顶岗实习之前在校的所有职场模拟,一旦拿到现实生活中验证,还是有天壤之别。
学生入学是第一次离开父母离开家,老师不仅承担了教书育人的工作,还给予了学生父母般的关爱,学生对学校和家之间的对比落差不大。
一旦进入社会,社会的真实性、复杂性和综合性会让很多学生措手不及。
刚参加工作,繁重的劳动、机械地重复操作、严格的管理制度,极易产生心理的疲劳。
因此,学校应派出受学生信任的老师定期巡视,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
顶岗实习毕竟还不是就业,此时,对学生应多加鼓励,鼓励他们在实际生产中多学习本事,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还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顶岗实习的意义和目的,平稳度过顶岗初期的不适阶段。
二、多方协作管理很多学校,只要学生进入顶岗实习环节,反而对学生疏于管理。
企业认为学生不是自己正式员工,学校要加大管理。
学校认为学生终于到企业实习了,可以放心大胆地把学生完全交给企业管理了。
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很多学生在岗位上不适应,甚至自动离职。
2017年生跟岗、顶岗实习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学生跟岗、顶岗实习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的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特拟定《沿河县中等职业学校2017年学生跟岗、顶岗实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增强学生综合实践和创新能力,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
二、组织机构为了切实加强跟岗实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让2017年学生跟岗、顶岗实习工作有效、有序开展,规范该项工作组织与管理,学校决定成立17年学生跟岗、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组长:王伟立副组长:卢政权、邹助发、杨秀斌、田仁禄成员:张亚玲、贺杰、田磊、杨林、丁光复、杨再周、邹助荣、贾承章、张芹、陈文麒、陈玉兰、黄大成、崔燕及相关实习班级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招生就业办,贺杰任办公室主任,陈文麒、陈玉兰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办公、黄大成、崔燕协助办公。
三、跟岗、顶岗实习工作具体组织、要求、管理办法(一)、跟岗实习组织1、本次跟岗实习是根据教职成【2016】3号的文件要求,学校统一组织的,为期6个月跟岗、顶岗实习。
2、由学校派遣相关人员到企业进行考察,要求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的企业作为我校跟岗、顶岗实习的企业。
3、最终明确跟岗实习企业后,学校与该企业签定相关协议,而企业给跟岗、顶岗实习的学生提供的岗位必须与学生的专业对口或相近。
4、要求本组织机构所有成员要吃透跟岗、顶岗实习政策。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条例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条例在生产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高等职业院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主要途径。
其中工学结合阶段的顶岗实习环节是理论与实践相互检验适应的量变过程。
为了争取实现科学化管理的目标,现就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制定如下条例。
一、顶岗实习意义与要求1.各系要加强顶岗实习制度建设,强化顶岗实习的管理,改变顶岗实习松散管理的状况。
2.各系应把顶岗实习定为必修课程,一般顶岗实习和毕业生就业单位结合在一起。
实习时间根据各专业实习计划安排和合作企业的工学交替时间的计划安排,要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有半年以上企业顶岗实习时间。
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应该尽量做到与专业培养目标相一致。
学生顶岗实习考核合格方能取得学历证书。
3.顶岗实习期的安全为第一要务,必须做到防范于未然。
实习期的工作、学习、生活(交通、住宿)必须做到安全第一,安全意识始终印在脑海。
各系要与每个顶岗实习的学生签定《顶岗实习要求及安全告知书》。
4.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就是企业的准员工(或称实习员工),要接受企业与学校的双重管理。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1.学院成立学生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负责全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
招生就业处负责顶岗实习单位的市场开拓,学生处负责实习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教务处负责协调指导教师和业务指导,具体工作由各系负责实施。
2.各系应成立顶岗实习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是各专业顶岗实习的具体管理组织。
小组成员由企业管理人员、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系行政副主任、专业教师及学生代表共同组成,系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3.聘请企业技术人员为学院的兼职教师,协助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组织管理、技能训练等工作,保证每名学生有专人负责。
4.各系部顶岗实习工作小组负责安排系内教师或辅导员对每位学生的顶岗实习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资料回收及存档等管理工作。
5.学院招生就业处、学生处、教务处和各系部保持密切联系,保证企业、学校、学生三方信息沟通及时准确。
顶岗实习学生-指导教师见面会安排

顶岗实习学生-指导教师见面会安排
为规范2017届毕业顶岗实习工作,加强实习同学与学校指导教师的联系与沟通,详细了解学生企业实践情况,具体指导实习报告写作,定于2017年3月4日(星期六)召开“顶岗实习学生-指导教师见面会”。
时间:2017年3月4日(星期六)9:00-15:00
地点: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620号)
参加人员:(1)2017届所有顶岗实习同学
(2)2017届非延长学业但尚未参加顶岗实习同学
(3)2017届所有辅导员老师
(4)2017届所有顶岗实习指导教师
(5)2017届就业负责老师
(6)请以上所有要求参加人员按时参加,不得请假。
主要任务:(1)收取中期检查表
(2)沟通实习进展情况
(3)更新《2017届毕业顶岗实习安排表》
(4)职业资格证书审核、统计、指导
(4)指导学生顶岗实习报告撰写
(5)了解学生考证、学业情况
(6)指导学生填写并收取《毕业生登记表》
(7)学生学籍注册。
准备工作:(1)请所有实习同学准备《毕业顶岗实习中期检查表》纸质稿,要求填写完整、企业指导教师签名、企业盖章。
(2)请所有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准备学生签到表,毕业顶岗实习联系记录表,实习报告要求等相关资料。
(3)请2017届就业负责老师核对顶岗实习安排表与《毕业顶岗实习申请表》、《毕业顶岗实习变更表》等。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通信与信息工程系
2017年2月17日。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内实训向校外的延伸,是专业教学计划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更是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前的一次“实战演习”。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和《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宁城职院[2014]52号文件精神,做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1.各二级学院要成立2018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好各专业的顶岗实习工作计划。
2.各二级学院要把学生顶岗实习作为专业核心课程,组织教研室认真做好课程设计,切实达到顶岗实习的教学目标。
3.各二级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召开顶岗实习动员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使其明确顶岗实习任务和目标,促进学生有效自主学习。
4.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学生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依据学院文件要求做好顶岗实习的指导和检查工作,要将学生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学生安全顺利地完成顶岗实习教学环节。
5.各二级学院要做好顶岗实习的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由校企双方共同对学生在顶岗实习中的表现给予评价。
6.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材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按照
学院规定及时归档。
7.2018届毕业生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各二级学院顶岗实习工作完成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
8.有意向实施2018届顶岗实习网络管理试点的二级学院请于9月15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科。
教务处
2017年9月4日。
岗位实习管理规定

岗位实习管理规定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为规范我院学生岗位实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职责毕业生顶岗实习由招生就业科综合管理和统一组织协调,教务科负责教学安排,招生就业科负责毕业生顶岗实习实施计划的安排,各系和班主任做好顶岗实习的具体组织、管理和教育工作。
实习单位由招生就业科和教学系负责联系。
二、顶岗实习安排(一)教务科组织各系制订顶岗实习班级的教学计划,包括专业工种、人数、实习时间。
(二)招生就业科负责毕业生顶岗实习实施计划的安排。
(三)外出实习前,各系根据教务科计划结合专业要求,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顶岗实习前教育,同时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仪容仪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
教育活动必须做好记录。
(四)各系根据招生就业科确定或同意的实习单位,负责落实实习专业工种、人数和带队人员。
实习单位一般由招生就业科综合协调、各系具体安排。
特殊情况需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接收实习的单位出具的证明,经所在教学系和招生就业科审批。
(五)毕业生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在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中,第三章第十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六)各系和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签订《校外实习协议》不签协议的不安排实习,教学系和班主任要严格把关。
外出顶岗实习的毕业生必须购买保险,教学系和班主任须到学生工作科核查学生购买保险情况,不购买保险的不得安排实习。
(七)对顶岗实习相对集中的企业,由教学系或招生就业科负责与实习单位拟定《校外实习协议》。
《校外实习协议》由学校办公室存档,教学系和招生就业科分别复印备查。
(八)各系和班主任到财务科核实学生缴费情况,督促欠费的学生缴费,没有缴清费用的学生暂不安排实习,学生如确有困难需延期交费的须个人提出申请,并报学院领导审批。
(九)各系和班主任将学生实习的落实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
教育部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教育部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推进职业院校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顶岗实习学生、学校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顶岗实习,是指职业院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职业院校(以下简称“学校”).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质量.第四条顶岗实习应当按照育人为本、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五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学校举办方)进行管理,其中行业部门举办的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由行业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管理.高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由学校举办方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管理.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安全防护条件完备以及提供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的实习单位组织学生顶岗实习.高等职业学校原则上应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规模较大、技术先进、有较高社会信誉或具有较高资质等级,提供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实习单位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学生因个人原因要求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必须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共同提出申请提供实习单位同意接收该学生顶岗实习的公函及实习协议,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实习.对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学生应定期进行实习过程检查.第七条学校与实习单位合作成立顶岗实习管理组织,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 共同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实习计划包括:实习教学所要达到的总目标(目的)、各实习环节(或类型)、课题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分配、实习岗位、考核要求及方式方法等.学校要设立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机构,院(校)长是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八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实习指导教师制度.学校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一致,由实习单位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安排思想素质好、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安全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第九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学生在校的最后一学年进行.接受“半工半读”形式职业教育的学生,在保证公共基础课和专业理论总课时的前提下,可以灵活安排实习时间.高等职业学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以上顶岗实习时间,实习形式可灵活多样,支持鼓励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改革创新.第三章过程管理第十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应当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学生顶岗实习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对学生顶岗实习的单位、岗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应包括:学生实习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及安全防护等方面,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应签订三方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中职学生应及时将协议内容告知家长.对于未满18周岁的学生,应由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与法定监护人(家长)共同签订.顶岗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习单位接收学生实习工作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姓名,实习学生和家长的姓名、专业班组、注册学号及实习期间住址;(2)实习期限;(3)实习内容和实习地点;(4)实习时间、休息休假;(5)实习劳动保护;(6)实习报酬;(7)实习责任保险、工伤保险和其它保险;(8)实习纪律;(9)实习终止条件;(10)学校和实习单位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顶岗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顶岗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顶岗实习岗位,中职学生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顶岗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和接收16周岁以下学生顶岗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学生顶岗实习应当执行国家在劳动时间方面的相关规定.第十五条鼓励有条件的实习单位向顶岗实习学生按工作量或工作时间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教育、财政部门对学生实习给予必要的财政补助.实习报酬的形式、内容和标准应当通过签订顶岗实习协议进行约定.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和实习报酬提成.第十六条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定期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向家长通报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学校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顶岗实习期间的教育教学工作.第十七条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学校和实习单位组织的文化教育及相关培训活动;未经实习单位和学校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违反顶岗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按学校与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八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遇到问题或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及学校报告.学校应制定《实习学生安全管理规定》及《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第十九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加强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住宿管理,并在三方顶岗实习协议中作出明确约定,保障学生的住宿安全.中职学生在学校、实习单位统一安排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校、实习单位、家长或监护人三方同意,并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管理.第二十条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建立实习日志,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情况,及时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学校应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信息化顶岗实习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顶岗实习过程管理.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实行学校和实习单位双方顶岗实习共同考核制度,共同制定实习评价标准,共同考核学生实习效果.第二十二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统一格式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对中职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分两部分:一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原则上占总成绩的70%;二是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的顶岗实习进行评价,原则上占总成绩的30%.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学生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者获得学分,学校为其颁发由实习单位和学校共同认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并纳入学籍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内容包括实习单位与学校双方对学生实习的评价与鉴定,其依据为学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学生顶岗实习考核的成绩记入毕业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组织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和资料包括:(1)顶岗实习协议;(2)顶岗实习计划;(3)学生顶岗实习报告;(4)学生顶岗实习成绩;(5)顶岗实习周志;(6)顶岗实习巡回检查记录;(7)实习考核表、实习经历证书等.第二十四条各级地方政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积极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范、成绩显著的学校、单位以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二十五条对不履行顶岗实习管理职责的学校,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第五章安全保障措施第二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实习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共同做好顶岗实习管理工作,保证顶岗实习工作健康、安全和有序.第二十七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联合建立安全保障组织,加强顶岗实习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顶岗实习学生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实习学生,不得顶岗作业.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针对自身专业设置、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为实习学生投保与其实习岗位相对应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等险种.保险责任范围应当覆盖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人身意外事故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认定为工伤情形下校方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和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学校学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免除学费的中职学生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中职学校与企业达成协议由企业支付投保经费的,企业支付的实习责任保险费据实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第二十九条实习单位应当根据接收学生实习的需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实习场所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学校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为实习学生提供必需的食宿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生活便利和人身安全.第三十条实习单位培训实习学生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实习单位接收学生顶岗实习并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报酬,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顶岗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有关规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第三十一条顶岗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部门应统一建立学生顶岗实习服务平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和企业,为学生顶岗实习提供信息服务.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2017届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湘一师教通〔2016〕47号关于2017届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各院(部):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根据教育厅的要求和学校的统一部署,现将2017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的组织形式采用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和个人自主联系实习两种方式,以学校统一安排为主。
原则上师范生的顶岗实习由学校统一安排。
二、实习对象2013级四年制本科学生、通过学籍转换考试的2011级初中起点六年制公费定向生。
三、师范类学生实习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制定的教学计划,2013级本科师范生(含小学教育专业定向免费师范生)及2011级六年制公费定向师范生,在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顶岗实习。
其中2013级学前教育专业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实习方案由教育科学学院和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自行制订并组织实施,实习计划(包括实习目的要求、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实习内容、指导教师及学生安排、经费预算等)于实习前一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其他各专业按照教务处统一安排进行。
(一)学校统一安排的师范类学生顶岗实习1. 公费定向师范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安排至协议县(市)(即生源地)进行顶岗实习,再由生源地县(市)教育局安排至实习学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不得自行联系实习单位。
下学期开学后学生可直接到相关县(市)教育局报到,按教育局的安排到指定学校实习。
各院部组织核对公费定向师范生相关信息,并在5月25日前将核对后学生名册报教务处(样表见附件1)。
2.2013级本科非定向师范生原则上均需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顶岗实习。
学校统一安排的顶岗实习,实习学校由教务处统一联系和安排。
各院部根据学校安排的工作进程提前做好顶岗实习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参加学校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学生,应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
(二)师范类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2013级非定向师范生以下二种情况可以自主联系顶岗实习,但实习时间必须与学校安排一致。
学生进行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的管理制度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实习,旨在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实习教学环节的组织和管理,更好地保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07]4号)、沪教委职成[2007]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顶岗实习是指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学生到相关企业等单位进行岗位实习,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毕业生形成综合职业能力的必经阶段,是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第二章实习计划第三条各专业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安排各类实习任务,编写实习大纲;各专业可根据专业教学的不同特点采取实习的方式方法,使实习工作更好地适应市场,利于学生就业,并确保实习质量。
学生顶岗实习由学校选定实习企业或由学生本人根据就业意向自主选择实习企业,原则上要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最后一学年有半年以上在企业顶岗实习的时间。
第四条学生实习前,学校和实习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教育培训、劳动就业、安全生产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依据实习大纲并结合学生顶岗实习岗位,共同制订学生具体的实习方案和实习实施计划,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组织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实习实施计划(包括实习专业、地点、时间、人数、实习单位、内容、岗位及要求、劳动强度和日工作时间等),经教学部主任审核后,报分管校长审批。
实习实施计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
第五条实习前,实习指导教师应在实习大纲及实施计划的基础上,根据本次实习的特点,会同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实习工作安排。
第三章实习组织管理第六条实习工作由分管校长进行统一领导和协调并由教学部具体负责实施。
学校成立实习指导小组,会同实习企业负责各专业实习的具体管理组织,小组成员由分管校长、教学部负责人、企业有关人员、实习指导教师及班主任共同组成。
2020年全国大学生就业创业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共300题)

2020年全国大学生就业创业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第1题(多选):为了加深用人单位对自己的印象,有时需要进一步提供其他材料,主要包括:•【A】各类荣誉证书•【B】简历和自荐信中提及的经历的相关证明•【C】个人作品或其他可供展示的成果•【D】学历或其他资质证明正确答案:ABCD第2题(多选):为了进一步规范就业工作管理,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就业统计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其中包括:•【A】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B】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C】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D】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正确答案:ABCD【相关知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中规定:认真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不得发布含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严密防范招聘欺诈、求职陷阱等。
要确保校园招聘等活动安全、有序,防止挤踏等意外事故发生。
第3题(多选):乡镇卫生院负责江苏省公开招募医学类相关专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包括()。
•【A】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B】负责专项补助经费的发放•【C】交纳社会保险费用•【D】岗位安排、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正确答案:ABCD【相关知识】《关于公开招募医学类相关专业人员到苏北苏中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乡镇卫生院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负责专项补助经费的发放、交纳社会保险费用、岗位安排、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帮助解决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培训机会。
第4题(多选):什么情况下监护关系终止•【A】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C】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正确答案:ABC【相关知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浙金院教[2010]54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1]
![浙金院教[2010]54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1]](https://img.taocdn.com/s3/m/ccfde891daef5ef7ba0d3c15.png)
浙金院教〔2010〕54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各系:顶岗实习是学校教育、课堂教学的有机补充和必不可少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强化学生应用能力和实践技能、实现学生毕业与上岗零过渡的重要途径。
为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使学生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运作,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下,寻求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在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上进一步得以提升和强化。
结合各专业教学计划要求,2011届毕业生将分赴全省进行顶岗实习,请各系、各专业统一协调,认真落实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与地点1、实习时间:2011年1月15日-2011年6月30日。
2、实习地点:以校外实习基地为主,学校联系与毕业生自行联系、落实的实习单位。
二、实习内容毕业顶岗实习要与企业、社会需求紧密结合,推动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结合的学习模式。
各专业要根据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和《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要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各专业顶岗实习工作计划的内容进行实习。
顶岗实习应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与职业能力为目的。
通过实习,熟悉职业岗位业务操作流程,熟练掌握岗位职业技能,增强社会适应性,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全面提高职业素质。
三、实习组织与管理1、各系、各专业要明确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目的、要求及责任,各系主任是本系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专业主任是本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各专业要认真做好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计划,要健全专业核心能力实习实践评价与考核体系,并形成切实可行的实习过程管理、监测、评价、考核实施方案,明确本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校内专业指导教师名单。
3、毕业生顶岗实习期间,各专业要加强和完善学生实习过程管理,要有计划组织本专业指导教师赴毕业生顶岗实习单位进行实习指导,跟踪指导;同时认真填写《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顶岗实习专业教师指导记录》(具体见附件2),顶岗实习结束,交由各系办公室整理、归档。
“四课联动、双核共融”教育教学模式构建与实践

[摘要]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在办学实践中对“四课联动、双核共融”教育教学模式构建与实践进行了探索,以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指导,构建了框架和流程。
“四课联动”解决了教育和教学“两张皮”,“双核共融”将专业核心能力和职业核心能力熔为一炉,提高了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在全校推广,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关键词]四课联动;双核共融;教育教学模式[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0603(2021)04-0010-02“四课联动、双核共融”教育教学模式构建与实践①王文潇,王华,卢喜宏,薛尚兵,先霞(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四川泸州646200)四川三河职业学院,走过了近十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在“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把学校建成“三个满意”的品牌学院。
在“十三五”规划即将完成的今天,通过我们的回顾和总结,我们认为: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就是坚持办学方向;坚持“四课联动、双核共融”就能收到人才培养的良好效果。
一、问题的提出我校在2017年对人才培养展开了广泛的调研,共发出调研情况反馈表1231份,并充分借鉴四川省发改委委托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对全省职业教育的开展调研成果,进行综合分析。
经过分析,发现我校人才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人才的培养还不能充分满足区域内企业所需的素质要求;技能的培养还不能充分满足区域内企业岗位的发展需求。
针对调研的实际情况和特殊的校情、学情,怎样才能做到有效培养人才,这引起了我们的思考。
学校召开了师生座谈会、院务委员会等会议,进行讨论和分析,大家一致认为:要提高人才培养的素质和技能,就必须调动学校的资源,把第一课堂教学课堂、第二课堂课外课堂、第三课堂校外课堂和第四课堂网络课堂形成联动,目标一致,整体部署,构建框架和流程,服务人才培养;必须在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将专业核心能力和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融为一体,使学生在知识、能力和素质方面得到提升。
学校在立德树人的人才培养指导思想下,探索模式,全面实施,才能完成从学生到职业人的转变,培养合格人才。
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及考核方案3篇

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及考核方案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及考核方案精选3篇(一)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及考核方案一、实习目的:1.为届毕业生提供实践机会,帮助他们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2.培养届毕业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提升他们的就业竞争力;3.为企业引进高素质、适应性强的人才。
二、实习岗位选择:根据届毕业生的专业背景、技能和兴趣,结合企业的需求和项目情况,确定实习岗位。
三、实习岗位培训:1.为实习生提供岗位培训,包括相关知识、技能和工作流程的介绍;2.为实习生安排导师,指导他们在实习期间的工作;3.定期组织实习生交流和分享经验,促进学习和成长。
四、实习内容和任务:根据实习岗位的具体要求,安排实习生参与不同的项目和任务,培养他们的工作能力和合作能力。
五、实习考核标准:1.工作表现:包括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考核;2.工作成果:评估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完成的任务和项目的质量;3.团队合作:评估实习生在团队中的协作和沟通能力;4.职业素养:评估实习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职业形象等。
六、考核方法:1.日常观察:考察实习生的工作态度、行为规范和工作表现;2.工作报告和总结:要求实习生定期提交工作报告和实习总结,评估其工作过程和思考能力;3.面试和答辩:安排面试和答辩环节,评估实习生的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4.导师评价:听取导师对实习生的评价和意见,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1.考核结果以综合评价为准,根据实习生的表现给予相应的评级;2.优秀者给予奖励,如提供就业推荐、奖学金或合同工作机会等;3.表现一般者给予警告或重新安排实习工作;4.表现不佳者给予解除实习协议的处理。
以上是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及考核方案的基本内容,具体的实施细节需要根据企业和实习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及考核方案精选3篇(二)作为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计划,以下是一个示例:目标:通过顶岗实习,提升专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为将来的就业做好准备。
学校年度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学校年度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学校年度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序号工作要点工作内容责任(协办)部门责任人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理论素养1.编制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委办公室2.编制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组织人事处3.编制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党委宣传部4.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人事处(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各党总支)5.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组织人事处(各党总支)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师生凝聚力1.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党委宣传部(团委、学生处、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2.加强思政工作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包含党政干部、团干、辅导员、思政课教师、学生管理人员在内的“五位一体”的工作队伍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团委、学生处、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3.制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学生工作部(团委、学生处、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4.建立并落实每两周一次的主题班会制度团委(学生处)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签订意识形态目标责任书党委宣传部6.加速构建“互联网+宣传工作”格局,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党委宣传部7.加强统战工作,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教育和引导工作党委统战部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1.落实从严教育干部要求,加大对中层干部特别是新提拔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组织人事处(党委办公室)2.修订中层干部考核细则组织人事处3.坚持党管干部,选优配强中层干部组织人事处4.落实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党委办公室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人事处(各党总支)2.持续开展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组织人事处(各党总支)3.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将评议党员情况与干部考核挂钩组织人事处4.举办党务工作人员培训班组织人事处5.开展党员“传帮带”工作组织人事处6.开展校级党建课题的立项工作,积极申报上级党建项目组织人事处(科研外事处)五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深化全面从严治党1.巩固巡视整改成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2.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追责问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处)3.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处(财务处)4.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纪检监察处六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1.注重廉政教育,重点加强党性党纪党规及警示教育纪检监察处2.深化纪委职能“三转”,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纪检监察处3.加强行风建设,签订行风评议工作责任书纪检监察处4.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处七完善顶层设计1.筹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工会2.坚持用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统领学校发展全局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3.推进“十三五”规划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稳步实施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八坚持引培并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1.加强师德师风教育组织人事处(教务处)2.制订教师培训计划教务处(组织人事处)3.组织开展第二届教学能手评选工作教务处4.组织开展第二届辅导员技能竞赛学生处5.修订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制度,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组织人事处6.制订外聘教师引进管理办法,规范对外聘教师的管理教务处(组织人事处)7.做好教师高校教师资格证培训、考取和职称转评工作组织人事处九提升科学研究能力,为学校发展奠定基础1.完善科研激励机制,制定科研项目资助制度科研外事处2.组建骨干科研团队应用技术研究中心3.开展2017年校级课题申报工作科研外事处4.培育重大科研成果,力争在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上有所突破应用技术研究中心(科研外事处)十适应教育新常态,提升信息化教学能力1.实现网络班班通,多媒体班班有教务处(信息中心)2.开展信息化技能大赛教务处(各二级学院)3.开展信息化能力专项培训工作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十一加强对外合作交流,扎实推进对外开放办学1.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教务处2.加强对外交流,有重点分批次组织教师出国培训组织人事处3.编制对外联合办学计划招生处十二抓细抓实抓常,扎实做好常规工作1.严格教学常规工作,狠抓学生到课率、无手机课堂教务处(各二级学院)2.扎实抓好学生管理工作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十三围绕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德育工作1.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党委宣传部(团委、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2.创新开展网络德育工作党委宣传部(团委、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3.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中心4.举办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心理健康中心十四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强力推进诊断改进工作1.制订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教务处2.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诊断改进工作教务处(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3.加强教学检查、监督、评价与指导活动教务处(督导办)十五注重实践育人,加强实训基地建设1.开展新专业实训基地论证、建设工作,做好老专业实训基地的改造、提升工作实训中心(各二级学院)2.推进生产经营性实训基地建设实训中心(各二级学院)3.健全制度,做好开放性实训室建设实训中心(各二级学院)4.提高实训室开课率,确保实训课与理论课达到1:1比例实训中心(各二级学院)十六加强就业服务工作,确保学生满意就业1.切实做好201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初次就业率86%以上,年终就业率95%以上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各二级学院)2.加大对省内尤其郑州市就业市场开发力度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各二级学院)3.2018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学生处)4.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设就业服务平台,精准推送就业服务信息就业创业指导中心5.编制并发布学校《2017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就业创业指导中心6.毕业生及顶岗实习学生跟踪调查工作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各二级学院)7.召开河南省化工医药职教集团工作会议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十七多措并举,做好创新创业工作1.制定出台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基础教学部(就业创业指导中心)2.组建“双创”团队,加强“双创”课程建设,建立众创空间、创客实验室,促进学校创新创业项目孵化基础教学部(科研外事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3.制定出台创新创业大赛制度,举办师生创新创业大赛基础教学部(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完善科技创新制度,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学生科技创新科研外事处5.“专业+创新创业的实践载体”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各二级学院)6.出台学生创新创业成绩与其它课程成绩替换办法、学生提前离校创新创业保留学籍的有关规定教务处十八强化法制教育,推进依法治校1.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出台学校相应实施细则院长办公室2.加强师生法制教育,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系列活动院长办公室3.进一步做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十九加强民主管理工作,发挥职工主人翁作用1.筹办召开学校第一届教职工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会2.注重职工身心健康,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工会3.畅通民主反映问题渠道,定期举行座谈会征求教师意见建议工会4.及时了解“困难”职工情况,做好困难帮扶工作工会二十改善办学条件,做好后勤保障1.开展标准化食堂创建活动膳食服务中心2.开展标准化学生公寓创建活动后勤处(学生处)3.完成东西校区变压器增容,逐步为公共教室、学生公寓安装空调,筹备建设学生澡堂后勤处4.改变食堂经营模式,选择实力强、品质优的餐饮公司合作,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膳食服务中心5.加快建设各项手续的办理,争取下半年开工建设筹建办6.加强学校节能减排工作后勤处二十一强化安全引导,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1.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组织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保卫处2.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和校园网贷风险教育保卫处3.落实定期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卫处4.建立信息安全保护机制,确保校园网络安全信息中心5.完善维稳工作协作机制和队伍建设,加强不稳定因素排查和矛盾化解工作党委办公室。
顶岗实习工作通知

顶岗实习工作通知一、实习时间: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
二、单位确定:1.学生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必须由学生本人提交“2017级(专科)学生顶岗实习接收函”(附件1),并于2019年12月底前,将接收函拍照电子版提交至各班辅导员。
如果需要更换顶岗实习单位的,应经过实习单位、学院同意,按照更换实习单位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2017级(专科)学生更换顶岗实习单位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同时提交新的顶岗实习单位接收函电子版。
否则按实习不及格(暂缓毕业或不能毕业)处理并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按照自动退学处理。
实习结束前,各班辅导员负责收集附件1和附件2原件报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2.自主创业的学生,必须由学生本人提交“自主创业申请”,家长签字确认,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证明文件,否则无法认定学分将影响正常毕业。
三、《顶岗实习协议书》根据教育部相关部门的要求,学校、学生必须与实习单位签订顶岗实习协议,《顶岗实习协议书》(附件6)一式三份,实习单位、学生和学校各一份,由辅导员负责收集并连同其他实习材料一起上交学院教务办公室。
四、顶岗实习期间沟通实习期间,学生必须与父母、辅导员和指导老师保持联系。
沟通方式发生变化时,应在变化当天通知家长、学院安排的辅导员、指导老师。
学生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每周至少主动联系一次辅导员和指导老师。
讲师见附件6。
对于不主动联系辅导员、指导老师,辅导员、指导老师无法联系到该同学的,学院将联系实习单位、学生家长及相关部门,确保实习学生处于受控状态,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实习生3天不告诉老师就换,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住宿管理实习期间,严格住宿管理。
实习期间,学生自行安排住宿,并及时将住宿地点等信息告知辅导员、指导老师。
学院明确规定,严禁男女生同居。
一经查实,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实习周记》实习周记(见附件3-1)每周都要将电子版发给指导教师,待实习结束后由学生本人将实习周记汇总,并用A4纸打印实习周记封面(见附件3-2)规范装订上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收齐后交给教研室主任(周记不少于12次,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同学不少于8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2017届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确保顶岗实习的质量,现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依据《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工作规范》和《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按照本通知做好2017届学生顶岗实习工作。
附件1:铜川职业技术学院2017届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安排
附件2:2017届学生顶岗实习系统学生填写时间表
附件3:学生顶岗实习技术总结报告的规范化要求
附件4: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考核表
附件5: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索赔流程
附件6:统保示范项目保障额度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6月19日
附件1:铜川职业技术学院2017届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安排
附件2:2017届学生顶岗实习系统开放时间表
附件3: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顶岗实习技术总结报告的规范化要求
一、技术总结报告的印装
统一采用word格式,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正文版面页边距上空2cm,下空2cm,左空2.5cm,右空2cm;正文用仿宋_GB2312四号字;页码底端居中,宋体小五号字。
二、顶岗实习技术总结报告的内容要求
(一)顶岗实习综述(300字左右)
描述顶岗实习基本情况,含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实习时间、企业指导教师、学校管理教师等介绍。
(二)顶岗实习技术总结报告的主体内容(2000字以上)
学生根据自己所在岗位,按要求撰写顶岗实习技术总结报告。
内容要求:以与专业培养目标相符的职业岗位工作过程为主要内容,提交技术总结报告。
技术总结报告根据专业特点,一般应包含完成该岗位工作任务的专业技能、工作方法、技术手段、设备配置、管理方式、安全防范、质量监控、职业态度等方面的内容及必要的数据分析和技术体会等。
技术总结报告不是一些文献资料的简单、机械堆砌,而应是一个有内在联系的统一体。
技术总结报告必须实事求是,论点正确、论据充分,有必要的数据资料及相应的分析,表达准确、清晰,有一定新意。
(三)顶岗实习技术总结的其它内容(1000字以上)
1、顶岗实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采取的解决措施;
2、本人在顶岗实习中的职业能力、职业素质和岗位综合能力等方面
所取得的主要收获;
3、所具备的专业能力与履行所在岗位工作职责的紧密联系程度;
4、声明(本报告内容是自己实习期间真实所得,不涉及企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声明);
5、意见与建议:对开展好顶岗实习工作的建议。
三、顶岗实习技术总结报告结构及要求
(一)技术总结报告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A.封面(可下载);
B.顶岗实习计划表;
C.中文摘要;
D.正文;
E.有关图表;
F.致谢;
G.参考文献等。
1.封面及顶岗实习计划表
封面按学院统一设计的版式制作。
要根据顶岗实习内容提炼技术总结报告的标题,其中标题不得超过20个字,要简练、准确,可分为两行。
顶岗实习计划表要在企业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填写,要有具体的工作任务以及可监测、可检验的能力目标,甚至可检验的具体工作成果。
2.摘要
摘要是技术总结报告内容的简要陈述,应尽量反映技术总结报告的主要信息,包括工作任务、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工作成果等,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
中文摘要一般为200字以内。
“摘要”字样位置居中。
字体采用小四仿宋_GB2312。
3.正文格式
格式是保证文章结构清晰、纲目分明的编辑手段。
撰写技术总结报告按照以下格式,前后统一,层次分明。
全文段落设置单倍行距。
例:
一、.顶岗实习综述(小四号仿宋_GB2312加黑)
(一)实习企业介绍(小四仿宋_GB2312加黑)
ˉˉˉˉˉˉˉ(正文:小四号仿宋_GB2312)ˉˉˉˉˉˉˉˉˉ
(二)实习岗位介绍(小四仿宋_GB2312加黑)
1、岗位一介绍
ˉˉˉˉˉˉˉ(正文:小四仿宋_GB2312)ˉˉˉˉˉˉˉˉˉ
2、岗位二介绍
ˉˉˉˉˉˉˉ(正文:小四仿宋_GB2312)ˉˉˉˉˉˉˉˉˉ
(三)工作计划(小四仿宋_GB2312加黑)
二、岗位的技术总结(小四号仿宋_GB2312加黑)
(一)岗位的工作内容与成果(小四号仿宋_GB2312加黑)
ˉˉˉˉˉˉˉ(正文:小四仿宋_GB2312)ˉˉˉˉˉˉˉˉˉ
………………………………………………………………………
(二)撰写顶岗实习技术总结报告的几点要求
1、顶岗实习技术总结报告不少于3000字,可插入相关图片、表格等;技术总结报告要突出“技术”含量,要反映出所在岗位的“技术”内容以及所包含的职业素养、职业道德等内容,不是简单描述所从事的工作。
2、撰写技术总结报告要在单位指导教师的协助下完成,不得涉及单位的保密内容;如学生把握不准相关内容是否“涉密”,请先征求企业指导教师的意见。
4、顶岗实习技术总结报告用A4纸打印一份交系部存档。
5、严禁剽窃、抄袭他人技术成果,凡发现摘抄他人成果超过报告总字数五分之一者,顶岗实习总成绩以零分计。
三:封面格式: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顶岗实习技术报告
专业:
班级:
姓名:
学号:
实习单位:
工作岗位:
年月
附件4: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考核表
企业鉴定部分,并签字盖章后于实习结束前交给学校指导教师。
成绩评定实行100分制。
附件5:
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索赔流程
一、报案阶段
1、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对受害人员进行救治,请送伤者到符合保险公司要求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紧急救治的医疗机构可以就近选择;对于死亡事件应妥善安置死者,安抚其家属;
2、请及时拨打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24小时报案电话(400-616-8686)进行报案;对于治安、交通等事故需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3、不要向伤者或死者家属做任何承诺;同时及时、准确收集伤者姓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受伤部位及程度、紧急救助情况等信息;
4、报案后调解中心会及时电话回访,进一步核实案件信息,请报案人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5、出险信息经全国调解中心审核后,对明显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将不予受理。
二、配合案件调查及单证收集阶段
1、对于调解员或保险公司理赔人员需要进行案件调查的应积极配合,并及时提供相应的单证、记录等材料;
2、请在第一时间向调解员提供保险合同、人员清单、实习合同等明确要求的基本材料,以及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
3、对于事故期间的相关单证应注意保留,特别是紧急救治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票据、证明;
4、防止索赔证明和材料的遗失,齐全后递交当地调解员。
三、事故鉴定与评估阶段
1、如对定责与定损结果有异议,应书面向调解中心提出,由调解中心将案件提交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2、如就事故赔偿与伤者及其家属产生争议,可提请调解中心介入进行调解;
3、如发生诉讼,应及时将《起诉书》及传票送达调解中心,调解中心可以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四、结案阶段
1、在调解中心的配合下,与伤者或其家属签署《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事故调解和议书》;
2、配合收集、提供收款人账户信息;
3、所提供的账户若非被保险人账户,需要被保险人对指定收款人账户做出书面说明并签章确认;
4、收到赔款支付通知书后,收款人应关注赔款是否到账,如在下列时效内未收到赔款,请及时与调解中心联系。
附件6:
统保示范项目保障额度
(一)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
(二)统保示范项目公共责任限额
全国公共责任限额为3000万元。
全国公共责任限额负责赔付发生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及校方责任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人身伤亡事故时,每个学生医疗费用损失金额超过每个学生医疗费用责任限额的部分,但以每个学生每年责任限额为限;同意负责赔付每次事故损失金额超过每所学校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