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基金路演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华房国际投资联盟(有限合伙)基金(HUAFA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FUND)—打造中国第一批专业的房地产投资基金

管理人:华房永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8月,北京

前言

作为高速发展的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将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目前,尽管房地产行业在进行调整,但整个发展趋势持续看好,且其利润率水平远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

房地产行业,其表象为建筑形式,但实质上是一个资本密集型行业,起决定作用的是资本的筹集和运作;在国际上,数以万亿计规模的地产基金是控制全球房地产行业的实际力量。

长期以来,我国大多数房地产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融资渠道单一;随着国家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日益增强,包括银行贷款紧缩和海外资本受限,以及受国际次贷危机的影响,资本市场融资的难度加大,房地产企业纷纷陷入资金方面的困境,其再开发能力受到极大的限制。

而另一方面,闲散的社会资金,包括房地产企业的资本积累,在总体上十分充裕,却找不到好的投资

渠道进入专业化非常强的房地产行业。

中国房地产市场并不缺资本,缺的是金融投资工具和地产金融投资平台;对于房地产投资者而言,需要在房地产投资理念和融资方式上进行突破。中国的房地产基金的发展成为必然趋势。

2007年6月,中国开始实行的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为中国的房地产基金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上述背景下,以永安信、清华房地产总裁商会以及5家有实力民营企业为主体共同发起成立了一只专业的房地产投资基金--华房国际投资联盟基金(以下简称"华房基金"),旨在为房地产企业拓展新的融资渠道,以及为拟进入房地产行业的投资人提供新的投资房地产的模式和通道。

华房基金采取规范的标准化基金运营模式,进行规范、透明地运作。华房基金的成立,是中国房地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她必将开拓新的房地产投资模式,以及为民营资本提供一条高收益、低风险的投

资渠道。

目录

1.投资契机

2.基金简介

3.基金运营

4.风险控制

5.基金管理人

6.法律释义

7.附件

1

投资契机

房地产业:旺盛的需求长期持续存在

融资模式:房地产融资渠道的多样化

投资模式:房地产投资商、开发商的分离

投资渠道:庞大的社会民间资本缺乏投资渠道

地产基金:将成为社会民间资本最重要的投资渠道

2

基金简介

基金背景

在我国房地产业融资渠道单一以及国家对房地产业进行紧缩的宏观背景下,我们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倡导发起成立地产投资基金,并做了大量的前期筹备工作

2007年底开始,华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发起进入了实质性的操作阶段,期间在杭州、北京、成都等地举行多次会议

2008年6月,我们在香港成功地召开了基金的正式筹备会议----华房投资联盟成立大会,从2000多家会员中选择了100多家在各地有代表性的房地产商参加此此会议,并邀请了10余家知名的国际投资人代表出席;在这次会议上,我们对该基金进行了首次公开路演,引起强烈反响

2008年7月,6家发起人在贵阳召开会议,决定成立华房国际投资联盟基金;通过了所有的法律文件,

并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发起人决议,承诺出资超过3亿元;注册工作已开始启动

2008年8月-10月,华房基金进行路演

2008年10月31日完成第一轮募集,11月完成注册,且首期出资到位(总出资的20%);其余资金根据投资进度到位

产品方案

华房国际投资联盟(有限合伙)基金

基金注册

注册名称

华房国际投资联盟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形式

根据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本基金注册成为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时,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为其承诺出资的20%,其余资金根据投资进度分期到位

注册地址

浙江杭州市

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之一为浙江民营企业;通过充分地考察调研,江浙的民间资本雄厚,且容易接受委托投资的新观念;本基金选择杭州作为注册地,以及作为资金的托管地

募集对象

清华房地产总裁商会下属的2000多家会员

浙江、江苏、山西等地的民间资本

基金费用

基金支付给管理公司的费用包括日常费用和绩效分配两大部分。

管理费用

当每笔募集资金到达委托方的账户时,委托方应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2%向管理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的管理费用;一年后,委托方应按照该笔资金尚未归还给合伙人的余额的2%向管理方一次性支付第二年的管理费用;以此类推

每笔募集资金的管理费的支付日期为该笔募集资金到达委托账户的次日起第一个营业日,以及以后每

个年度开始的第一个营业日

绩效分配

当年投资内部收益率不能达到15%时,管理公司不享受绩效分配

当年投资内部收益率达到或者超过15%时,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八十(80%)按利润分配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余下的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管理方作为绩效分配

绩效分配的百分之五十(50%)应该保存于基金在托管人处开立的单独托管账户中作为保证金;根据次年的投资内部收益率状况做如下处理:

——当年投资内部收益率达到或超过15%时,应将保证金退还管理方作为绩效分配;

——当年投资内部收益率不能达到15%时,作为保证金的绩效分配应优先偿付弥补委托方低于该等百

分之十五(15%)的年投资内部收益率的损失

封闭与赎回

存续期限

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为6年,到期后解散或经基金的最高权力机构--联合管理委员会决定继续存续前3年为封闭期,允许资金流入而不允许赎回;后3年为开放期,允许附条件赎回

赎回权力

投资者从申购之日起有3年的封闭期,在此期间,只享受红利分配而不能赎回,首次赎回必须在封闭期后(但投资人可以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转让给其他人)封闭期结束后,投资者每年有2次的赎回机会,赎回开放日为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投资者需提前3个月提交赎回申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