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证担保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工程担保制度的发展和意义(定稿)——邓光伟资料
2004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 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4]78号),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严格工程担保管理,要求房 地产开发企业及承包商严格执行建设部137号文件。国办发 [2004]78号文件的发布,使推行工程保证的法律依据不再 是一个可以简单下结论的问题,其中涉及到我国行政规范 性文件的性质、法律效力等问题。 2005年5月,建设部印发了《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 行)》。 2007年4月《建筑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针对建筑市场中 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工程款拖欠和拖欠农民工资问题,在立 法上大胆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和保险制度,为从源头解决工 程拖欠和防止拖欠农民工资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2、试点阶段:
1998年到2004年期间,工程担保试点城市:北京、深圳、青 岛成都先后颁布实施了《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 规定》、《北京市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 案》;《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深 圳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 ;《青岛市关于实行建设工程 担保制度的意见》;《四川省建设工程担保制度实施意见》、 《关于切实解决和预防建设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 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成都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 证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的政策法规。 2000年5月,建设部、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住房置业担保 管理试行办法》。
三、规范和调整了建设工程 保证担保参与者之间的行为:
工程担保介绍
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概述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一直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随着建设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筑市场各项法规的逐步健全,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
但是建筑市场内还是普遍存在着运作不规范、不按规程办事的违规违法现象,合同纠纷频繁出现,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行为大量存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政府管理部门花很大力气处理清欠,查处违法违规,却很难从根本上杜绝这些行为。
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就是建立工程保证担保制度。
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是国际工程领域普遍采用的信用保障机制,实践证明它在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增强建筑企业竞争力、降低建筑风险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工程保证担保在国内开始快速发展,不少省市建立了实施工程担保的相关举措,一些地区已经率先通过试行工程担保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同时,建设部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也提出了把实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作为下阶段建设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
国际工程担保专家、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张维麟教授曾指出:“实行工程担保制度是使中国建筑业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最重要的第一步。
综观世界各国,谁没有实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谁的建筑业就无法取得进步”。
可以说,工程保证担保在我国的普及和快速发展已经是大势所趋。
一、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必要性工程保证担保是指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保证人向其中一方当事人提供保证,保证当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之后保证人再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利。
工程保证担保的本质就是通过担保公司对工程项目进行担保来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同时弥补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经济损失。
这种机制的原理很简单,即守信者得到酬偿(信誉高,保证人愿意担保,担保费率低,容易得到更多的订单或工程),失信者受到惩罚(保证金及反担保资产被用于赔偿,损失大的足以倾家荡产,信用记录出现污点,等于被逐出工程市场)。
这种运用信用手段建立起的社会保证、利益制约、相互规范的监督制衡机制,通过正面利用利益驱动,守信则受益,失信则受制裁,能够强化建筑市场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的力度。
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制度
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制度一、引言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制度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确保合同履行、降低交易风险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采用担保方式对工程建设合同进行保障的制度。
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中,逐步形成了以投标担保、履约担保、支付担保等为主要内容的担保体系。
本文将从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制度的内涵、种类、作用及我国的相关规定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制度的内涵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制度是指在工程建设合同中,为保障合同履行,降低交易风险,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采用担保方式对工程建设合同进行保障的制度。
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等。
其中,保证是指担保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履行保证责任;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不动产或者动产设定为债务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质押给债权人,作为债务的担保;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以保障债权实现的担保。
三、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制度的种类1. 投标担保:投标担保是指为保障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诚信,投标人提交的保证其在投标过程中遵守招标文件规定、中标后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
投标担保通常为投标报价的一定比例,如2%~5%。
2.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是指为保障工程建设合同履行,担保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履行保证责任。
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通常为合同金额的5%~10%。
3. 支付担保:支付担保是指为保障工程建设合同中支付义务的履行,担保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履行保证责任。
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
支付担保的金额通常为合同金额的5%~10%。
4. 质量担保:质量担保是指为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担保人对工程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质量担保可以采用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量评估,并在合同中约定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和扣除方式。
四、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制度的作用1. 降低交易风险: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制度通过引入担保方式,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担保公司的发展历程与成功案例分享
担保公司的发展历程与成功案例分享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担保行业作为金融服务领域的一种重要形式,扮演着促进资金流动、支持企业发展的重要角色。
本文将介绍担保公司的发展历程,探讨其成功案例,并分析其实现成功的关键因素。
一、发展历程担保公司起源于西方国家,在19世纪初期逐渐形成并得到了发展。
随着中国经济改革开放进程的推进,担保行业也在上世纪80年代逐渐崭露头角。
最早的担保公司多为地方性国有企业,主要提供对小型企业的风险担保服务。
1990年代初,中国国务院开始大力支持担保公司的发展,并提出“以担保为主”的发展方针。
这为担保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中国担保行业逐渐实现多元化发展,从而为各类企业提供了更加全面的服务。
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业对融资需求的不断增加,担保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担保公司数量不断增长,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从传统的信用担保逐渐扩展到股权担保、债权担保等领域。
担保行业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成功案例分享1. 担保公司A的成功案例担保公司A成立于2005年,以提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为主要业务。
公司在多年的经营中,通过精确的市场定位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
以一家创新型科技企业为例,该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的过程中面临资金短缺的困扰。
担保公司A通过详细的风险评估和严格的审核程序,为该企业提供了创新型担保方案,并帮助其顺利获得了银行贷款。
这不仅为企业解决了融资问题,同时也推动了企业的快速发展。
2. 担保公司B的成功案例担保公司B是国内一家知名的担保企业,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
该公司以专业的团队和丰富的经验,成功为多家企业提供了可靠的担保服务。
例如,一家传统制造业企业面临市场竞争激烈和融资成本高企的问题。
担保公司B通过与银行合作,为该企业提供了优惠的担保费率和快速审批的贷款通道。
这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融资压力,帮助企业保持了竞争优势。
工程担保制度发展和意义
工程担保制度发展和意义工程担保制度是指在建设工程中,承包商或施工单位通过向银行或担保公司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或担保费用,作为偿付合同履约责任的担保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建设工程的规模不断扩大,工程担保制度逐渐成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合同履约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工程担保制度的发展历程、制度的意义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等方面,对其进行探讨。
首先,工程担保制度的发展历程充满曲折。
20世纪80年代初期,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市场逐渐开放,招标投标制度的引入,加强了竞争机制的作用。
然而,一些不良的商业行为开始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频发。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一些地方开始尝试引入工程担保制度。
在2005年的《招标投标法》中,工程担保制度正式纳入法律框架,对工程招标投标、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以及工程履约保险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其次,工程担保制度在建设工程中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工程担保制度可以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承包商或施工单位提供的担保金或担保费用是一种经济约束,能够有效地鼓励其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完成。
另一方面,工程担保制度可以加强合同的履约能力。
通过工程担保制度,承包商或施工单位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强化了其履约意识,提高了履约能力。
同时,担保机构的介入也为工程质量和合同履约提供了有力保障。
然而,当前我国工程担保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担保费用高昂,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
由于担保费用与合同金额挂钩,随着工程规模的增大,担保费用也相应提高。
这给中小型施工企业造成了一定的负担。
其次,担保机构的信誉问题亟待解决。
目前,一些担保机构的信誉较低,严重影响了工程担保制度的效果。
此外,部分施工单位存在逃避履约的行为,甚至伪造假证。
这也对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形成了一定的障碍。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一些对策来完善和改进工程担保制度。
首先,应建立合理的担保费率机制,根据工程风险和承包商信用等级进行分类,并合理压缩费率。
国际工程担保与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国际工程担保与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中国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产业,并且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随着全球化的日益发展,以及一带一路的切实开展,中国承包商及投资者已是国际市场竞争中重要的一份子,要实现中国建筑业走出去战略,在中国建筑企业增强自身实力的同时,一个能为建筑业提供强有力支持的风险和金融服务体系是必不可少的,担保正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改革开放以来,为帮助中国建筑企业适应国际化的建设工程承发包环境,我国一直在积极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
目前,随着中国工程担保制度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业界对工程担保的认识也在不断的提升,国内各大银行也已纷纷提供了各种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等服务。
但工程担保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发展状况并不理想。
存在一系列问题:1、立法滞后2、监管缺失3、对工程担保制度的市场功能及其实现条件认识不清4、具体的试点推行方式方法不遵循担保市场自身规律等一系列问题,已严重制约了工程担保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担保市场的健康发展还与工程保险市场的发展密切相关,一方面,担保业要专注于控制不可保的信用风险,并在实际出险后有效控制自己的损失,并保持一个较低的运营费用,这就需要尽可能的把可保风险都转移给保险公司,因此担保和保险分别转移的是不同性质的风险,通过工程保险可以有效的转移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通过工程担保可以转移各种人为风险,所以具有不同的出险规律和时间。
今天本文就简单介绍国际上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的发展背景,提供参考借鉴。
01、国际工程担保制度1、国际工程担保的起源美国是工程担保的发源地。
从1894年美国通过第一部工程担保法案一《赫德法案》(该法案对所有公共工程提出必须事先取得工程担保的要求)至今已经一个多世纪的历史了。
工程担保主要依靠信用手段来增强项目管理中各主体之间的责任关系,有效地转移了工程违约风险,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工程建设能够顺利完成。
工程担保在美国的成功运用,引得许多国家先后效仿,相继在法律法规上做出了工程担保的相关规定。
实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
实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工程领域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与压力,其中工程质量问题是一个突出的难题。
为了有效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与可持续发展,我国开始探索建立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并逐步推广实施。
本文将对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背景、意义、实施方式以及未来发展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和探讨。
一、背景工程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关键。
然而,由于一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良承包商、不合格材料、施工过程管理不规范等,导致了诸多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开始推动建立起工程保证担保制度。
二、意义1. 保障工程质量。
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将有助于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减少不合格工程的发生,提高工程质量和可靠性。
2. 保障承包商权益。
通过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承包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能够获得一定的保障,避免因为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
3. 保障业主权益。
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将有助于增强业主在工程建设中的权益保障,降低工程风险,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并取得预期效果。
4. 促进工程建设行业健康发展。
通过实施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可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促使工程建设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三、实施方式1.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有效实施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
2. 设立专门机构。
应当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有效实施。
3. 设定担保标准。
明确工程担保的种类、范围和金额,制定相关的担保标准,规范担保行为。
4. 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起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工程建设各方严格按照制度执行,避免弄虚作假。
5. 完善赔偿机制。
对于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应当建立赔偿机制,及时赔偿受损方,并追究责任。
四、未来发展1. 推动标准化建设。
推动标准化建设,规范施工过程和工艺流程,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安全风险。
工程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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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保证担保的概念
• 关于“留置”
• 担保法:第八十二条 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 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 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 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 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 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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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保证担保的概念 保函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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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程保证担保的作用
• 2、规范市场竞争,促使建筑市场“优胜劣汰” 实行工程担保制度,担保机构在为投保人出 具保函前,首先要对投保人的财务状况、经营管 理能力以及诚信记录进行评价,确定风险控制措 施,并根据风险程度实行差别费率。一批有实力、 信誉好的建设开发企业和建筑企业容易取得担保 机构的担保。而部分资金薄弱、经营管理能力不 强或诚信记录有瑕疵的企业不容易或不能获得担 保机构的担保,因而承接不到工程项目,被迫退 出建筑市场。
• “高保额,有条件”保函是一种国际趋势。随着经 济全球化的趋势,我国担保人市场的成熟,过渡 到“高保额,有条件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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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保证担保的概念
按保证内容分工程担保的主要类型
• 1. 投标担保 是指保证人向招标人保证,当承包商未按照招 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 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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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程保证担保的作用
• 3、有助于解决工程款拖欠 推行工程担保,业主要对等地提供支付担保, 一旦业主拖欠或不给工程款时,承包商可以不与 业主纠缠,直接要求担保机构承担连带责任,拿 到工程款,使拖欠工程款问题得到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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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程保证担保的作用
• 4、降低交易成本 银行作为承保主体由于一般要求存入100% 保证金,保单形式单一,一旦被担保人出现违约 情况,银行能提供的也仅仅是金钱赔付。专业担 保公司通过专业的风险管理和信用调查,可以发 挥企业信用资源的价值,也可以减少担保申请人 资金和财产上的压力,减少交易成本,真正为建 筑行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做出一份贡献。
工程担保起源及发展历程
工程担保起源及发展历程工程保证担保最早起源于美国。
1894年,美国第一家专业保证担保公司——美国保证担保有限公司在纽约州成立。
189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赫德法案”,要求所有公共工程必须事先取得工程保证担保。
同年,美国联邦政府正式认同公共保证担保制度,即以专业保证担保公司取代了个人的信用保证担保。
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是一种国际惯例,是一种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使建设各方守信履约,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风险管理机制。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工程保证担保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有效措施,即利用经济手段,引入担保人作为第三方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和负责,通过“守信者得酬偿,失信者受惩罚”的原则,建立起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让实力强、信誉好、担保人愿意为其提供担保或承保的企业多得工程,反之则少得工程甚至接不到工程。
通过这种制约机制和经济杠杆,可以促使企业提高素质,规范行为,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
业主支付担保的推行,也会使业主随意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从而保证工程建设资金及时到位,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最终保证工程质量。
我国工程担保发展历程1992年,建设部参与主办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发起的"中国质量万里行"活动。
1996年国务院颁布《质量振兴纲要》,吸收了"质量万里行"的重要研究成果,改变用计划经济手段抓质量保证监督机制。
1997年2月,在国家经贸委,"质量万里行"名誉主任薄一波亲笔写信予以高度评价。
会后,建设部牵头,联合治金工业部、国内贸易部、林业部、中国轻工总会、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日报社、求是杂志社、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0个部委共同探讨具体实施事宜。
1997年11月,建设部组织中国建筑业风险管理考察团赴美国访问。
考察团回国后即向建设部党组提交了考察报告,并翻译了大量美国工程保证担保公司,认为""借鉴美国工程保证担保业保险,对于推动我国机关报型质量保证监督机制的建立,具有很大的意义。
我国工程担保制度的确立
我国工程担保制度的确立一、工程担保制度的产生背景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相对薄弱,导致了一系列工程质量问题和合同纠纷。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投资者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我国逐步引入了工程担保制度。
二、工程担保制度的确立过程1. 立法层面的确立自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开始在工程建设领域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工程担保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都对工程担保作出了明确规定。
这些法律法规为工程担保制度的确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2. 政策层面的推动为了推动工程担保制度的发展,我国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如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行建设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范围、担保形式、担保金额等内容,为工程担保制度的推广提供了政策支持。
3. 行业协会的作用在政府政策的引导下,各地建筑行业协会也积极参与工程担保制度的推广工作。
协会通过组织培训、研讨等形式,帮助会员单位了解工程担保制度的重要性,提高工程担保业务的专业水平。
三、工程担保制度的主要内容1. 担保形式我国工程担保制度主要包括履约担保、支付担保、质量担保、进度担保等多种形式。
其中,履约担保是指承包商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向业主提供的担保;支付担保是指业主为了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向承包商提供的担保;质量担保是指承包商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向业主提供的担保;进度担保是指承包商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向业主提供的担保。
2. 担保金额根据《关于推行建设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担保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10%,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3. 担保期限工程担保的期限一般与工程建设周期相一致,即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四、工程担保制度的意义1. 保障工程质量通过工程担保制度,可以促使承包商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工程担保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工程担保在我国的发展历程我国工程保证担保的发展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中建系统的建筑工程公司在承接一些海外项目或是世界银行贷款的项目时,才真正接触和面对了这一国际通用的惯例——工程保证担保。
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同时也为我国工程保证担保的发展获取了宝贵的经验。
工程保证担保制度作为市场经济环境下维护合约双方信用的一种手段和方式,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1991年,国务院决定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
1992年,建设部参与主办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发起的“中国质量万里行”活动。
1995年10月1日,我国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1996年,国务院颁布《质量振兴纲要》,吸收了“质量万里行”的重要研究成果,提出建立新型的质量保证监督机制。
1997年2月,在国家经贸委、建设部等部委联合举办的“贯彻《质量振兴纲要》高层研讨会”上,专题研究了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会后,建设部牵头国家10个部委共同探讨具体实施事宜。
1997年11月,建设部组织中国建筑业风险管理考察团赴美国访问。
考察团回国后即向建设部党组提交了考察报告,并翻译了大量美国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有关资料。
建议借鉴美国经验,组建一家保证担保公司,取名“长安”,含“保证工程质量长治久安”之意。
1998年1月,建设部致函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提出与10个部委联合组建长安保证担保公司。
1998年5月,建设部发出“关于一九九八年建设事业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文件,明确提出“逐步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制度和担保制度”;“在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建设项目,进行工程、质量保证担保的试点。
”1998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批准长安保证担保公司成立,营业期限没有终止日期,它表明长安保证担保公司的特殊性,可以重组,不可以终结。
长安保证担保公司是我国第一家专业化的工程保证担保公司,商业化运作,股份制形式组建,以工程保证担保、质量保证担保、信用保证担保和住房保证担保为特色。
浅谈工程担保制度在我国的推行
机 制 。根 据 “ 菲迪 克条 款 ” 工 程 保 证 担 ,
保 来 源 一 是 专 业 化 的 保 证 担 保 公 司 .二 是 银 行 。由 于银 行 不 具备 专 业 背 景 .工 程 保 证 担 保 一 般 不 由银 行 提 供 。工 程 保
证 担保 包括 1 6种 形 式 . 用 最 多 的 主 要 应 有 投标 保 证 担保 .履 约 保 证 担 保 .预 付 款 保 证 担保 、业 主 支付 保 证 担 保 四 种 。 工 程 担 保 制 度 的 特 点 .是 用利 益 制
量 风 险 , 力 地 保 障 了 国 家 和 纳 税 人 的 利 有 益 不 受 侵 犯 . 且 有 效 地 保 证 了 参 与 工 程 而
各 方 的 正 当权 益 。
2
、
保 证担 保 的 原理 是鼓 励 守 法 守 信 守 约 , 惩 罚 那 些 不择 手 段 、 作 非 为 的 见 利 忘 义 之 胡
他 们 提 供 担 保 之 前 , 们 会 对 承 包 商进 行 他 深入 的考 察 。 要是 事前 资质 考察 和信 用 主 资 格 考 察 .它是 对 承 包 商 的财 务 状 况 ,完 成 此 项 目的 能 力 、资 历 以及 经验 的 考察 。 业主进 行 的考察范 围一般 不如担保 公 司 做 得 广 泛 。 担 保 商 要 接 触 到 承 包 商 详 细 的 财 务 资 料 、现 行 的 公 司 优 缺 点 分 析 以 及 公 司 眼 下 面 临 的 问 题 。 由于 担 保 商 对 承 包 商 有 深 入 的 了 解 ,他 们 就 更 有
单 ,即 守信 者 得 到 酬 偿 ( 誉 高 ,保 证 人 信 愿 意 担 保 , 保 费低 , 易 得 到 更 多的 订 担 容 单 或 工 程 ) 失 信 者 受 到 惩 罚 ( 证 金 及 反 , 保
我国工程保证担保制度
我国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目前,工程保证担保作为控制工程风险的一种手段已经被世界建筑行业普遍采纳。
相比较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工程保证担保制度起步较晚。
20世纪八十年代初,在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进行经济建设中,工程保证担保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国际惯例被引入我国,但直到九十年代末,随着我国建筑业拖欠工程款、工程质量低下等各种工程合同履行不良现象的出现,建筑业有不少有识之士建议引入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来避免这些不良现象的发生。
但这一制度毕竟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因此要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工程保证担保制度,还需要解决许多问题。
一、承包商履约担保的内涵及特点在分析承包商履约担保的作用机制之前,首先应明确承包商履约担保的内涵及特点:(一)承包商履约担保的内涵。
谈起承包商履约担保的内涵时,先从工程保证担保的内涵谈起,工程保证担保是担保人(保证人)应工程合同一方(被保证人)的要求,向另一方(受益人)做出书面承诺,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或支付义务以使受益人遭受损失时,担保人在一定的期限、以一定的金额代被保证人履行合同或支付义务的一种工程保障机制。
同时,在担保人向被保证人承保时,担保人会运用反担保机制,要求被保证人对其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提供反担保,以保护担保人自己的利益。
对信誉较高的被保证人,被保证人提供的反担保成本将会很低;反之,成本将会很高。
依据国际惯例,通常会把工程保证担保分为,投标担保、业主支付担保、履约担保、付款担保等几种担保形式。
由此可见,承包商履约担保是工程保证担保的一种方式。
2004年8月6日建设部颁布了《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于工程保证担保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在该规定中指出,我国实行投标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和承包商付款担保四种工程保证担保方式。
其中,在第二十三条对承包商履约担保作了明确的定义,承包商履约担保是指由保证人为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保证承包商履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义务的担保。
担保行业在中国发展的历程
担保行业在中国发展的历程担保行业是指利用担保手段提供担保服务的金融行业,其起源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
然而,在现代中国的发展历程中,担保行业经历了诸多变革和发展,以下将详细介绍担保行业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1.中国古代的担保行业:在古代中国,担保行业主要是由私人担保人或担保家族来提供担保服务。
他们在商业活动中扮演了信任和保证的角色,为商人们提供了一定的信用保障,促进了经济交流和发展。
2.1949年后的担保行业:新中国成立后,担保行业面临了重大的转型和挑战。
在国有化运动期间,私人担保活动被限制,担保行业逐渐进入了低潮期。
此时,国家开始建立信用体系,并设立了全国性的信用担保机构,如全国信用担保公司(简称全国担)和全国金融信托担保公司(简称全金担),以提供信用担保服务。
3.1990年代的担保行业:开放以后,中国经济迅速发展,担保行业也得到了新的发展机遇。
此时,国家逐步放宽了担保公司的设立和经营范围。
从1992年开始,民营和外资担保公司开始涌现,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灵活、高效的担保服务,推动了中国企业的发展。
4.2000年以后的担保行业:进入21世纪,中国政府对担保行业的规范和监管陆续加强。
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信用担保业管理办法》,为担保公司的规范运营和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后,中国担保行业快速发展,担保公司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担保业务范围也逐渐扩展到房地产、投资、融资租赁等领域。
5.金融危机后的担保行业:2024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对中国的担保行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在中国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支持下,担保行业相对稳定。
2024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商业银行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商业银行担保公司的运营和资本监管,提高了担保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
6.当前的担保行业:目前,中国担保行业正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升级,金融风险的压力不断增加,担保行业面临着更加严峻的监管和风险管理要求。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担保行业开始加强技术创新和风险管理能力,积极发展互联网担保和小额担保等新业务模式,以提供更加专业化、差异化的担保服务。
实习总结
我国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发展历程经过长时间对建设工程担保的了解,也同时查阅了相关的资料,现将我国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发展历程作以总结。
工程保证担保在我国起步较晚,直到80年代初才在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进行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国际惯例之一被引入我国。
我国第一家担保机构成立于1993年(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联合成立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当时政策还没有放开,实行金融管制,所以成立担保公司需要央行的支持。
随着经济的发展,全国几十万家中小企业发展起来,但没人从事融资担保行业。
但是,金融管制于1998年取消后,事情发展到另一个极端,由于对资金的需求量逐渐增大,全国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4000多家担保机构。
但是这些担保机构中从事工程保证担保的并不多。
1998年1月,真正的专业工程保证担保机构——长安保证担保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它是由建设部致函国家工商局,正式提出与10个单位联合组建起来的,当时建设部的副部长谭庆琏任长安的董事长。
但是,真正得到国家在政策上的全力支持是从2004年10月开始的。
1998年5月,建设部提出了“逐步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制度和担保制度”的工作目标,并要求各地“在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建设项目,进行工程、质量保证担保的试点1998年8月,北京市建委与长安保证担保公司签订了《关于建立工程建设担保制度合作意向书》,开始进行相关试点工作。
1999年,建设部《关于深化建设市场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以工程保证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并在北京、上海和深圳三个经济较发达城市先行试点。
1999年2月,长安担保拿到了第一个试点项目——国家大剧院。
2004年6月3日,北京市建委印发了《关于在建设工程发包承包活动中设定保证担保的若干规定》,其中明确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本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实行保证担保”。
此文件是我国在工程保证担保领域唯一一部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的地方行业性法规,文件明令规定北京在建工程发包承包过程中均要设定保证担保。
我国工程担保制度最新数据
我国工程担保制度最新数据一、我国工程担保制度的现状1.概况我国工程担保制度始于1995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工程担保制度也得到了不断发展。
目前,我国工程担保主要包括履约保函、投标保函、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形式。
据统计,我国工程担保市场规模已达数万亿元。
2.主体我国工程担保主要由保险公司、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承担。
其中,保险公司经营履约保函是主要形式,银行则以投标保函为主。
3.问题尽管我国工程担保制度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保证金比例过高,给企业造成了财务压力。
其次,部分工程担保机构资质不够,风险难以把控。
再者,工程担保的服务内容和范围不够完善,无法满足不同工程建设项目的需求。
二、我国工程担保制度的最新数据1.市场规模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我国工程担保市场规模达到了近30万亿元。
其中,履约保函占比最高,达到了60%以上。
2.保险公司截至2021年底,我国共有30家保险公司从事工程担保业务,其中有10家保险公司在工程担保市场占据着较大份额。
保险公司的平均偿付能力达到了200亿元以上。
3.担保公司截至2021年底,我国共有50家担保公司从事工程担保业务,担保公司的总资产规模超过了5000亿元。
4.银行截至2021年底,我国有超过100家银行涉足工程担保市场,其中国有大型银行以及股份制银行占据着主导地位。
银行的平均资本充足率达到了12%以上。
5.质量保证金截至2021年底,我国共有近20000家工程企业参与质量保证金制度,质量保证金金额总计近1000亿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问题(1)资金占用严重,保证金比例过高,给企业造成了财务负担。
(2)部分工程担保机构资质不够,风险难以把控。
(3)工程担保的服务内容和范围不够完善,无法满足不同工程建设项目的需求。
2.改进措施(1)降低保证金比例,减轻企业财务负担。
(2)加强对工程担保机构的监管,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规范行业发展。
工程保证担保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工程保证担保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工程担保制度在中国的推行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阶段:1. 1980年代——海外承包买教训、世行项目作示范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建筑企业逐渐走向海外,不仅开始遇到工程担保这一国际惯例,而且还因为国内缺乏担保工具的支持而在海外承包中遭遇不少困难,甚至遭受到不公正索赔,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为了帮助中国企业开展海外承包,中国银行、建行等纷纷开始涉足保函业务,初步建立起了其担保业务规程和担保产品体系。
另外,世界银行、亚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开始为中国的一些大型建设项目提供贷款,同时也给这些项目带来了严格的工程担保体系。
国内工程学术界已经开始初步认识到研究工程担保的必要性,但还仅仅是将它作为国际工程管理中的一种必要知识来加以研究。
2. 1990年代——市场秩序待规范、担保工具成焦点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中国的改革开放又掀起了新一轮大潮。
在建设市场经济新秩序的过程中,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手段逐渐难以适应,而市场经济的新秩序尚难以一步到位,市场秩序混乱成了一种普遍现象。
在建筑行业,一方面是工程质量水平一度整体呈下滑趋势,各地都出现不少“豆腐渣工程”;另一方面是工程款拖欠积重难返,民工工资大量拖欠已经影响到社会安定。
这反映出市场信用机制的缺失已经成为中国建筑市场的主要问题,而工程担保制度正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维护合同信用的一种有效机制。
为此建设部从1996年起就开始了对在中国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一系列国际考察,并委托同济大学建设监理研究所就此开展专题研究。
但是这个阶段工程担保制度在中国的推行基本上还是处于一种酝酿、研讨和宣传的阶段,在实践中很少运用。
3. 1999年以来——担保推行成热点、立法规范渐开展担保工具是市场环境下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的信用工具,但对这一工具的成功运用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制环境作保障。
工程担保制度在中国兴起之际,也适逢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建设在全国开展,于是一个新兴的担保行业在全国各地涌现,但很短时间担保行业就发现自己在现行法制环境下举步维艰。
担保行业在中国发展的历程
担保行业在中国发展的历程与发达国家担保业的发展历史及水平相比,担保行业在我国还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
从1992年开始,中国确立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资源配置有计划转向市场,企业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国家信用逐步从一般经济活动领域退出。
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建立新的社会信用中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担保体系的建设纳入了国家发展计划,有关政策纷纷出台。
1993年,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共同发起并经过国务院批准,创办了中国首家全国性专业担保公司。
1999年6月,国家经贸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就试点的指导原则、模式体系、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职责与程序、协作银行、风险控制及责任分担、内外部监管及组织实施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工作初步步入规范阶段,各项相关的扶持政策也陆续出台。
1999年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对商业银行配合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做出要求,并明确提出:\对有市场发展前景、信誉良好、有还本付息能力的小企业,可试办非全额担保贷款。
\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决定加快建立信用担保体系,要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以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央、省、地(市)信用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
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的准入制度、资金资助制度、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度、行业协调与自律制度。
2001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国税发《2001》37号),对纳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其担保收入免征三年营业税。
2001年3月26日,财政部发布《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对担保机构的内部组织结构、自主经营管理、项目评估、决策与监管、财务管理办法、担保准备金的提取等作了规定。
工程保证担保的由来
工程保证担保的由来工程保证担保,是保证担保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产物。
人类进入奴隶社会以后,出现了手工业,有了商品生产、商品交换、货物运输、奴隶贩卖、高利贷等。
伴随着这些活动,产生了保证担保。
担保,在古代《罗马法》里就有明文规定。
二千多年前地中海的一位历史学家赫多图斯(HRDOTOUS)则明确提出要在合同条款中加入保证的概念。
根据《罗马法》、《圣经》、《威尼斯商人》中的记载,所谓担保,就是由第三方作担保人,为债务人向债仅人保证:被保证人一定按照合约要求履约。
如果被保证人违约,担保人就代为履行,以保证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失。
保证担保形式,和订金、抵押等担保形式的区别在于,保证担保是用保证人的信誉,而不是用物或一定量货币保证债务的履行。
这种信誉一方面基于保证人有清偿债务的财产,另一方面源于保证人对诺言的忠实。
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前期,保证担保是以个人的身份或群体名义在进行。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商品交易规模日益扩大,个人担保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个人变得越来越没有能力履行保证担保义务。
尤其,当保证人病亡,保证承诺就成为一纸空文,给权利人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
为了打破个人担保的局限性,1720年,世界上出现了第一家专业性保证担保公司。
1865年,美国人成立了自己的第一家保证担保公司—忠诚保险公司,专门担保被保证人如期履约。
专业保证担保公司的出现,使保证担保业务进入了更加广泛更为复杂的领域。
1894年,专业保证担保公司的形式,被美国联邦政府认可,并作为一项公共服务制度确认了起来。
二在美国,工程保证担保从一开始就被纳入了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十九世纪晚期,美国经济进入高速发展时期。
工业现代化,国际贸易增长,城市繁荣,移民增加,道路交通扩展。
这一切直接导致了美国建筑业的迅猛发展。
为了促进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使其在加快速度的同时保持高质量,美国联邦政府在确立专业保证担保公司制度随后不久,便将保证担保运用到了工程领域。
我国工程担保制度发展的主要历程及成效
我国工程担保制度发展的主要历程及成效
磊文
【期刊名称】《广东建设信息》
【年(卷),期】2005(000)011
【摘要】1、1996年,国务院颁布了《质量振兴纲要》,强调改变用计划经济手段抓质量的思路.重点解决机制问题.提出建立新型的质量保证监督机制。
【总页数】2页(P28-29)
【作者】磊文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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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证担保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工程担保制度在中国的推行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阶段:
1. 1980年代——海外承包买教训、世行项目作示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建筑企业逐渐走向海外,不仅开始遇到工程担保这一国际惯例,而且还因为国内缺乏担保工具的支持而在海外承包中遭遇不少困难,甚至遭受到不公正索赔,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为了帮助中国企业开展海外承包,中国银行、建行等纷纷开始涉足保函业务,初步建立起了其担保业务规程和担保产品体系。
另外,世界银行、亚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开始为中国的一些大型建设项目提供贷款,同时也给这些项目带来了严格的工程担保体系。
国内工程学术界已经开始初步认识到研究工程担保的必要性,但还仅仅是将它作为国际工程管理中的一种必要知识来加以研究。
2. 1990年代——市场秩序待规范、担保工具成焦点
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中国的改革开放又掀起了新一轮大潮。
在建设市场经济新秩序的过程中,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手段逐渐难以适应,而市场经济的新秩序尚难以一步到位,市场秩序混乱成了一种普遍现象。
在建筑行业,一方面是工程质量水平一度整体呈下滑趋势,各地都出现不少“豆腐渣工程”;另一方面是工程款拖欠积重难返,民工工资大量拖欠已经影响到社会安定。
这反映出市场信用机制的缺失已经成为中国建筑市场的主要问题,而工程担保制度正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维护合同信用的一种有效机制。
为此建设部从1996年起就开始了对在中国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一系列国际考察,并委托同济大
学建设监理研究所就此开展专题研究。
但是这个阶段工程担保制度在中国的推行基本上还是处于一种酝酿、研讨和宣传的阶段,在实践中很少运用。
3. 1999年以来——担保推行成热点、立法规范渐开展
担保工具是市场环境下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的信用工具,但对这一工具的成功运用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制环境作保障。
工程担保制度在中国兴起之际,也适逢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建设在全国开展,于是一个新兴的担保行业在全国各地涌现,但很短时间担保行业就发现自己在现行法制环境下举步维艰。
而中国证券市场爆出的大量丑闻也广泛涉及到因企业间的相互担保而带来的巨大债务。
显然,推行担保不是一种简单的市场行为,它必须要有适当的公共政策引导和政府管理介入。
政府也逐渐认识到了上述问题。
1999年以来,有关工程担保制度的立法工作从中央到地方都相继采取了一系列行动。
以下是中国推行工程担保的一些相关立法行动进展:
1999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通知》第十条明确规定:“必须实行合同管理制。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和工程监理要依法订立合同。
各类合同都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
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1999年,建设部《关于深化建设市场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将建立以工程保证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作为我国
今后改革政府监督管理建设活动方式、以经济手段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措施。
同时指出可以先实行投标保证担保、业主支付保证担保、承包商履约保证担保和质量保证担保等工程保证担保制度。
2000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招投标法》中首次提到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但并没有强制性推行的要求。
2000年全国建设工作会议把实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作为“十五”期间的一项重点工作,要求该工作在“十五”期间有重大进展。
2003年5月,国家计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和民航总局联合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其中对工程保证担保的应用有了更加明确、详细、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规定,并且首次提到业主要求承包商提交履约担保的,必须相应向承包商提交业主支付担保。
2004年8月,建设部发布《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工程建设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工程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