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房曳引驱动电梯自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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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房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注册代码:
单位内编号:
使用单位名称:
维护保养单位名称:
填写日期:年月日
说明
1、本报告根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含第1号修改单和第2
号修改单)中对于年度自报告的要求制作。本自检报告仅作为一种推荐性范本,供有关单位参考使用。
2、本报告适用于有机房的曳引驱动电梯的年度自行检查。
3、需要签字的表格中维修保养单位技术负责人、维修保养人员、质检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4、本报告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也可使用计算机出具,但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不得涂改。确需更正时,
应在原错误处划删除线,在其附近书写正确内容,并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标注更改日期。
5、各项“检验结果”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要求的,可填写“符合”或“不符合”;若
无此项目时,填写“无此项”。“结论”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表示无此项)等单项结论。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6、自检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评定,如全部项目均合格,则自检报告的结论为“合格”;当存
在不合格项时,应判定为“不合格”。
7、本报告中不能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无此项”或“不详”。
8、根据《检规》,检验机构是在维保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定期检验,检验现场需提交本报告一份备存。本
报告一式三份,其他两份分别存入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本台电梯技术档案中。
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含第1号修改单和第2号修改单)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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