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审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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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城市总体规划改革的思考_基于对新版_城市规划编制办法_的解析

当前城市总体规划改革的思考_基于对新版_城市规划编制办法_的解析

当前城市总体规划改革的思考——基于对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解析刘宏燕【摘要】本文反思当前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城市总规划编制工作的新的要求,明确新要求的重点体现在转变规划职能、明确重点内容、强化空间可操作性与实施引导等三个方面。

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在新《办法》确定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与方法的框架下,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应成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深化与改进的重点,即更新规划理念,加强理论研究;改进规划方法,调整编制标准;把握市场规律,强化实施策略;加强公众参与,建立有效参与机制。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改革;思考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快速变革时期。

一方面经济体制转轨推动政府职能转型,市场对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逐渐凸显,逐步取代政府在资源配置上的主导地位。

相应地,政府职能由经济发展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

与此同时,城市建设的资金动力由政府扩展到企业、社会乃至个人,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

另一方面,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五个统筹”,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又好又快”的发展。

面对新的发展形势,传统城市总体规划在编制体系、方法、内容等方面已不能适应新的发展要求。

因此,反思目前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存在问题,明确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调整思路与引导方向,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相应的规划变革显得势在必行。

1 问题反思:当前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的不足1.1 规划理念滞后1.1.1 传统规划观念的约束作为城市社会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投影,城市用地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天然密不可分的联系。

长期以来,由于学科背景、教育体制、社会认知等多方面的原因,城市规划更多被看作是单纯的物质空间规划,忽视了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充分衔接。

具体到城市总体规划,表现为城市用地布局缺乏宏观经济论证的支撑,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规模、用地指标等与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和现代化标准的量化指标之间缺乏有机联系与协调。

土地管理与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修改

土地管理与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修改

(⼗三)⼟地利⽤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修改(掌握)⼟地利⽤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分为⼟地利⽤总体规划⼤纲审查和⼟地利⽤总体规划审查报批两个阶段。

1.⼟地利⽤总体规划⼤纲审查⼟地利⽤总体规划⼤纲经本级⼈民政府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审批机关同级的国⼟资源⾏政主管部门审查。

国⼟资源⾏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地利⽤总体规划⼤纲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基础数据、规划⽬标、⼟地利⽤结构与空间布局调整等内容进⾏审查。

⼟地利⽤总体规划⼤纲未通过审查的,有关国⼟资源⾏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地利⽤总体规划⼤纲,重新申报审查。

⼟地利⽤总体规划⼤纲通过审查后,有关国⼟资源⾏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审查通过的⼟地利⽤总体规划⼤纲,编制⼟地利⽤总体规划。

2.⼟地利⽤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地利⽤总体规划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原则,⾃上⽽下审查报批。

审查提交材料。

⼟地利⽤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规划⽂本及说明;(2)规划图件;(3)专题研究报告;(4)规划成果数据库;(5)其他材料,包括征求意见及论证情况、⼟地利⽤总体规划⼤纲审查意见及修改落实情况、公众听证材料等。

审查时限要求。

有关国⼟资源⾏政主管部门应当⾃收到⼈民政府转来的下级⼟地利⽤总体规划之⽇起5个⼯作⽇内,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并⾃收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之⽇起15个⼯作⽇内,完成规划审查⼯作。

对⼟地利⽤总体规划有较⼤分歧时,有关国⼟资源⾏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各⽅进⾏协调。

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规划审查期限的,可以延长审查。

审查依据。

国⼟资源⾏政主管部门依据下列规定对⼟地利⽤总体规划进⾏审查:(1)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2)国家有关⼟地利⽤和管理的各项⽅针、政策;(3)上级⼟地利⽤总体规划;(4)⼟地利⽤相关规划;(5)其他可以依据的基础调查资料等。

审查内容。

⼟地利⽤总体规划审查重点内容包括:(1)现⾏规划实施评价;(2)规划编制原则与指导思想;(3)战略定位与规划⽬标;(4)⼟地利⽤结构、规模、布局和时序;(5)⼟地利⽤主要指标分解情况;(6)规划衔接协调论证情况和公众参与情况;(6)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城市规划法规研究研究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改进意见

城市规划法规研究研究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改进意见

城市规划法规研究研究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改进意见城市规划法规研究:研究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改进意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和城市人口的持续增加,城市规划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为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城市规划的法规必须得到充分的研究和改进。

本文将对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并提出改进的意见。

一、城市规划立法的现状与问题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城市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城市规划法》、《建筑法》等,这些法规为城市规划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城市规划的立法依据相对薄弱,没有形成系统完整的法规体系。

其次,一些地方政府在城市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操作难度大、执行力度不足的情况。

最后,城市规划法规的对外交流和宣传不够充分,导致人们对城市规划法规的了解程度不高。

二、提高城市规划立法的科学性和完备性为提高城市规划法规的科学性和完备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1. 健全城市规划法制体系。

加强对城市规划立法的研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解决当前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存在的缺失和不足。

同时,要加强不同法规之间的协调,形成有机的法规体系。

2. 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约束力。

完善城市规划法规的执行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和约束,确保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

同时,要建立健全城市规划考核评估制度,对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地方政府进行问责。

3. 加强城市规划法规的宣传和教育。

加大对城市规划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法规意识和法治观念。

通过举办城市规划法规的研讨会、学术研究等形式,增加公众对城市规划法规的了解和参与。

三、城市规划法规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衔接城市规划与环境保护紧密相关,两者之间的衔接需要得到更好的保障。

在城市规划立法中,应加强对环境保护要求的规定,明确城市规划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确保城市规划的合理性和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1. 强化环境保护要求。

在城市规划立法中,要增加对环境保护的规定,包括水资源、空气质量、噪音污染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城市规划的可持续性和生态环境的良好发展。

城市总体规划批复 城乡规划总规

城市总体规划批复 城乡规划总规

城市总体规划批复城乡规划总规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划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总体规划批复是指国家、省级或地市级政府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正式批准和文件发布的过程,是对城市发展方向、布局和空间形态的明确和规范。

城乡规划总规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指导和规范城乡间的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

本文将以“城市总体规划批复城乡规划总规”为标题,探讨城市总体规划批复和城乡规划总规的重要性及作用。

城市总体规划批复的重要性城市总体规划批复具有以下重要性:1.指导城市发展:城市总体规划批复对城市发展具有指导性作用,明确城市的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和主要发展任务。

它为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了根本遵循,保证了城市发展的有序性和可持续性。

2.保护生态环境:城市总体规划批复考虑了城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问题,通过科学合理的布局和规划,确保城市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协调,保护生态资源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3.优化土地利用:城市总体规划批复对土地利用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分配,充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土地浪费,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4.促进经济发展:城市总体规划批复将城市作为经济发展的主体,通过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城市功能、完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城乡规划总规的作用城乡规划总规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作用:1.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城乡规划总规通过规划和布局,实现城乡的统筹发展,促进城市与农村的互动和良性循环,减少城乡发展差距,提高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2.分配和利用土地资源:城乡规划总规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分配,平衡城乡用地需求,避免过度开发和浪费。

3.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城乡规划总规重视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通过合理布局和规划,保护农田、水源地、生态景观等农村生态资源,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提升。

4.促进乡村振兴:城乡规划总规通过规划和布局,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农民增收等,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审计视角下的城市规划管理

审计视角下的城市规划管理

审计视角下的城市规划管理庄云鹏*摘要: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在城市管理中起着宏观导向作用,是城市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但是目前城市的规划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

本文从审计的角度,对城市规划管理提出了个人的一些看法。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 审计 问题 对策城市规划是一个城市发展的蓝图。

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在城市管理中起着宏观导向作用,是城市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

然而,我国目前城市管理还存在一些应引起重视的问题。

笔者结合审计工作实践,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城市规划管理不到位,未依法审批备案按照现行的《城乡规划法》,城市的总体规划应报经上级政府审批;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本级政府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报同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和上级政府备案。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地方政府大多未按要求对规划进行报批和备案。

尤其是近年来地方政府设立的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虽然进行了规划设计,但审批管理不到位,大部分未经法定程序审批备案,造成无序建设、违规建设、重复建设等现象严重;有的片区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甚至突破了城市总体规划,影响了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后执行多年未进行修订,已经无法满足未来城市的发展。

(二)项目建设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先建设、后规划现象普遍科学合理的规划是开展项目建设的必要前提。

但是地方政府在进行项目建设时,往往以时间紧为由,急于安排项目落地,在规划、环评、土地等审批环节大开绿灯,违反了基本建设程序。

如某省2012年提出以建设新农村社区为抓手,积极构建现代城镇体系。

由于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全省新农村社区先建设、后规划现象比较普遍,有57%的县(市、区)未编制新农村布局规划、73%的新农村社区未编制详细规划;已开工建设的新农村社区中,有89%的社区存在建设在前、规划编制和审批在后的问题;有的社区甚至是在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造成建设随意性较大,背离了“规划先行”的原则。

论构筑我国城市总体规划改革的法制化框架

论构筑我国城市总体规划改革的法制化框架

On t e Es ab h h t l mentoft e L ga i s h e l F ame r rRe o m fMa t rPl r wo kf f r O se an o
i Ch aY a g Lu ii n i / eQin , iZy n
t an n cr ls hepl nig ice .Fr t e p n fve o ga- 0m h oito iw l l f e ia i fur n pl nig an a ge en swel zt on o ba an n d m na m ta l ases a i m en gala t bl sh tofl e war es en s,i i ec - t s n es s yt att e c s r c i ft e r ar h h on tu ton o he lgal amewor f k f e o m fm a t an a ed o h xitn orrf r o serpl sbe b s n te e s ig Iw s e slt e esabl he s s on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a ,lgi a i b t i d a o s pos on s - sbl rr i al a ng, c yp s o l nig i e f egon nni su h t e fpan n o pl a ” on ept lpannn s c c ua l ig”a nd ” tat c plnni ” s r egi a ng b cu edi e lga y t , n f m ainf e ei ld nt n h e l sem a di or t e d- s n o b ks sem ,e p ac y t lgal su ew ii ndev ua i ys son a al t s - on t n ndt e s s e ofa c u ably f rne ec f er a h y t m c o nt it gl to i o d y t . e esabih ut,e ,b t l ed. o s

对我国城市设计审议制度建立完善的若干思考

对我国城市设计审议制度建立完善的若干思考

对我国城市设计审议制度建立完善的若干思考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设计审议制度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完善。

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思考和解决。

下面就对我国城市设计审议制度建立完善的若干思考进行探讨和分析:一、规划审批制度需要完善我国城市规划审批制度存在审批时间长、流程繁琐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应该加强信息共享,建立规划审批协同机制,提高审批效率。

二、完善城市设计的法律法规建立科学严谨的城市设计法规是城市设计审议制度建设的重要基础。

需要进一步细化法律法规内容,规范设计单位、设计师的职业行为和责任,并建立城市设计师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提高设计师的专业水平。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审议质量城市设计的审议质量是城市美观度和功能性的保障,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审议质量,要求设计单位科学合理设计,严格按照规划审批制度进行审批,坚决遏制朝令夕改、随意更改的行为。

四、加强国际合作,拓展视野城市设计审议制度的建设需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与国际接轨。

加强与国际城市设计机构的合作,拓展设计师的视野,提高设计水平,同时也为我国城市建设增添丰富的国际化元素。

五、社会各界合力参与城市设计城市设计的审议不仅仅要依靠设计师和相关部门,更需要社会各界对城市建设的参与和支持,倡导公众参与城市设计,充分发挥公众的智慧和力量,让城市建设更多地反映人们的需求和愿望。

总之,城市设计审议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需要在规范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制度,引入新的理念和技术手段,提高城市设计审议的效率和质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创造美好生活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管理制度城市管理与规划审批制度改革

管理制度城市管理与规划审批制度改革

管理制度城市管理与规划审批制度改革管理制度是指组织或机构为了实现其目标而制订和执行的一系列规范和规则,通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提高组织的效率和运营质量,保障公共利益。

城市管理与规划审批制度改革是指对城市管理和规划审批的相关制度进行改革,以适应快速城市化带来的挑战和需求。

本文将从城市管理和规划审批的角度探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并分析当前城市管理与规划审批制度改革的现状和挑战。

一、城市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城市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城市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城市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能。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明确责任、权力和义务,规范管理行为,避免管理滥用和不当行为的发生,从而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其次,城市管理制度可以增加管理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透明的管理制度可以让市民和企业了解管理的规则和要求,减少信息不对称和任意行使权力的可能性,提高管理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而可预测的管理制度则可以让市民和企业对管理的结果和后果具有较为准确的预期,从而减少风险和不确定性。

最后,城市管理制度可以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通过建立环保、节能、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可以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促进城市的绿色低碳发展。

同时,建立公共安全管理、灾害防控等方面的制度,可以提高城市的抗灾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市民的安全和利益。

二、城市规划审批制度改革的现状和挑战城市规划审批制度改革是城市管理与规划中的重要一环。

当前,我国城市规划审批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审批程序繁琐、周期长。

由于审批程序复杂、环节繁多,导致审批时间长、效率低下,影响了城市规划的推进和项目的顺利开展。

其次,审批机构之间协调不畅、信息共享不足。

城市规划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但这些机构之间存在信息孤岛和职能重叠的问题,导致审批过程中沟通不畅、合作不力,影响了规划项目的顺利开展和执行。

最后,规划政策和标准不够科学合理。

由于缺乏科学的规划标准和政策指导,一些城市规划存在不合理和不可持续的问题,导致城市建设和发展出现问题和矛盾。

我国城市总体规划的改革探讨

我国城市总体规划的改革探讨

9【摘要】针对当前我国城市总体规划内容繁杂、主次不清的弊端,提出按照法定性内容、政策性内容和引导性内容划分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分类编制、分层审批,并对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进行了初步构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实施机制,包括组织机制、监督机制、反馈机制、考核机制、救济机制等等,以期促进城市总体规划的改革。

【关键词】总体规划;文化;实施机制;制度改革ON THE REFORM OF URBAN MASTER PLAN-NING IN CHINAMA Wuding; WEN ChaoxiangABSTRACT: This paper, aiming at the complicated and confused contents of urban master plan in China,provides that the contents of master plan can be clas-sified as legal, policies-lead and guidance ones which should be respectively formulated and approved by government at different level. Then, it points out cor-responding implementation systems such as institution, supervision, feedback, examination and relief system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reform of urban master planning.KEYWORDS: master plan; culture; implementation system; institutional reform近年来,有关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与审批改革的各种意见纷至沓来,有的学者甚至提出以滚动的近期建设规划取代总体规划的主张。

我国城市总体规划的改革探讨

我国城市总体规划的改革探讨

我国城市总体规划的改革探讨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在广大城市规划设计人员的积极努力下,我国的城市规划工作逐步开展。

近年来,有关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与审批改革的各种意见纷至沓来。

本文对城市的总体规划改革做了一些探讨。

标签:城市总体规划;改革;探讨1、总体规划编制的本质1.1协调多元利益的过程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作为城市规划实践过程的要素之一,主要是制定有关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和土地利用规划政策。

从城市发展的动力机制上来看,城市是在政府、经济组织、居民(住户)之间互动的利益关系推动下发展的,因此,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实质上是“在维护城市整体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对各种动力主体有关土地利用的利益在政策框架中做出协调的过程。

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社会阶层和利益集团隐含在共同利益之后,土地是以无偿的形式利用,所以规划编制面对的矛盾和冲突较之于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小得多。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产权主体多样化,国有、集体所有制、股份制、合资、私营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在城市土地使用上,无偿划拔方式转变为有偿使用和行政划拨并存;建设方式由统建转变为市场开发运作为主。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在满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对城市土地进行空间组织,使各类开发建设都能获得适于其本身要求的土地使用,并能适应和适合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开发方式和开发能力的需求。

在此基础上,按照社会整合要求对这些需求进行重组,使市场运作和社会利益双赢。

1.2动态连续性的過程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是一个动态的连续过程,而不是画出一定年代内希望实现的某些最终状态的详细图景。

这一过程所产生的一系列城市发展方针、对策和措施实质上是城市发展和土地利用公共政策形成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对既定目标不断修正、对影响方案诸因素、诸利益不断协调的过程。

总体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应注重规划的时序性和连续性,根据实施反馈的结果对规划不断做出调整和改进。

传统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所采取的基于理想模式和纯技术的土地利用模式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和城市社会的需求。

城市规划方案审批

城市规划方案审批

城市规划方案审批一、引言城市规划是指对城市内部的土地利用、建筑规划、交通规划以及环境等方面进行合理规划和设计,旨在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功能,并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

城市规划方案具体涉及到的内容繁多,需要经过审批程序来保证其质量和可行性。

本文将重点介绍城市规划方案审批的相关内容。

二、城市规划方案审批程序城市规划方案的审批程序主要包括规划编制、初审、评审、修改和最终批准等步骤。

1. 规划编制阶段在这一阶段,规划部门根据城市的发展需求和规划要求,组织专业团队进行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

编制的过程中需要全面考虑市民的需求、环境保护、城市形象等因素,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初审阶段初审是城市规划方案审批的第一步,由规划部门对编制完成的规划方案进行初步评估和审核。

在初审阶段,规划部门会对规划方案的总体框架、用地布局、道路交通等内容进行初步评价,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修改意见。

3. 评审阶段在完成初审后,规划部门会组织专家对规划方案进行评审。

专家评审会通常由学者、规划师、建筑师、环保专家等组成。

评审团将对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4. 修改阶段根据评审意见和建议,规划部门将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和调整,确保规划方案更加符合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

在修改阶段,规划部门需要与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多次沟通和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

5. 最终审批阶段经过多次修改和协商后,规划部门将最终的规划方案提交给相关领导和政府部门,由其进行最终的审批和批准。

在审批过程中,领导和政府部门将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规划方案进行审查。

审批通过后,规划方案将正式生效。

三、城市规划方案审批的重要性城市规划方案审批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审批程序可以保证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通过专业人员的评审和专家的建议,可以消除规划方案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并提出有效的改进方案。

结合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与要求谈谈你对城市规划编制过程的理解

结合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与要求谈谈你对城市规划编制过程的理解

结合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与要求谈谈你对城市规划编制过程的理解第一篇:结合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与要求谈谈你对城市规划编制过程的理解结合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与要求谈谈你对城市规划编制过程的理解城市规划编制过程包括规划的组织编制和颁布实施的审批管理。

规划的组织编制包括:组织编制城乡规划的主体,编制城乡规划的依据以及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

首先要明确编制城乡规划的主体,现阶段城市规划管理需要也一直需要国家的控制与强制力要求,因此,国家参与编制,以及成为编制的主体是必然的要求。

1.城镇体系规划(1)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2)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由省或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3)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或地行署、自治州、盟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4)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由县或自治县、族、自治族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5)跨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由有关地区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2.城市总体规划(1)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3)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3.镇总体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4.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5.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6.乡规划、村庄规划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

其次编制城乡规划依据也是不可少的,国家可分为超大城市,大城市,中等以及小城市,其可适用的范围不同,同时还需根据当地的自然,资源,经济,历史等情况来分析,做到从实际出发的城市规划管理要求,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符合防火,治安,防灾害等,做到与上位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做到三规合一,同时以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城市政府及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为依据,一些重大规划问题的解决必须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为依据,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制定城乡规划有责任提出指导性意见。

论城乡规划中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的问题

论城乡规划中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的问题

论城乡规划中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的问题摘要:近几年来,随着大批人才涌入市场,虽然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技术的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但是诸如一些建设用地紧缺、私搭乱建、大拆大建、违法建设和特色缺失等现象也十分常见,这种城乡建设现象不仅破坏了很多老百姓的耕地,很多城市的历史古迹、文化风貌也遭到了破坏,一些文物古迹在城市加快经济发展的背景下,遭到严重破坏,还对生态环境和乡村面貌造成了很大的破坏,这就对城乡的规划,审批管理思路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关键词:城乡规划:编制审批;问题分析前言在城乡规划的全过程中,城乡规划审批及编制是极为重要的一个部分。

但也存在着诸多缺陷和问题,需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加以解决,从而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

本文主要是关于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在城乡规划中的问题研究,以供相关专业人士进行参考和借鉴。

1城乡规划概念与重要性1.1概念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进行科学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遵循其自然规律,并且在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是保证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

我国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中,所提到的城乡规划,主要包括城镇体系的规划、镇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乡规划,以及村庄规划等。

城乡规划所涉及的领域较多,其中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历史传承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是具有战略性、前瞻性与全局性,以及相对较强综合性的一种统筹工作。

科学的开展城乡规划,需要遵循我国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求,从实际情况出发,做好全局规划与部署的工作。

同时处理好城乡局部和整体、短期和长远的经济建设,以及社会的发展及城乡的规划建设,还有就是生态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和保护等方面之间的复杂关系。

1.2重要性城乡规划是由政府提出来的工作政策,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推动地方的经济发展,科学合理的利用当地的土地资源,解决百姓的生活困难,建设“宜居、经济、绿色、美观”的居住环境。

浅谈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在城乡规划中的问题

浅谈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在城乡规划中的问题

城乡规划与设计幸福生活指南 2019年第34期9幸福生活指南浅谈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在城乡规划中的问题万轶洁南京市江宁区左宜测绘有限公司 江苏 南京 210000摘 要:目前我国城市现代化的进程在不断加快,在城乡规划这一领域中,编制和审批这一部分的内容占据的地位十分重要。

本文主要分析了在城乡规划过程中对于编制以及审批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了由于城乡规划的不断实践,导致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越来越有挑战这一问题,并且针对这个问题列举了一些合理有效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城乡规划;编制;审批;问题城乡规划的基本任务主要是按照城乡发展的实际情况,然后提出对应的规划策略以及方针,并且实施城乡规划的编制以及审批工作,以便对城乡规划的秩序进行合理的管制,避免发生有违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在最大程度上确保城乡规划合理地开展实施,最后获取最大的城乡规划经济效益[1]。

以下主要围绕着城乡规划的概念及其重要性展开分析与探讨。

一、分析城乡规划的概念及其重要性 (一)城市规划的概念 城乡规划作为地方政府以及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筹划城乡发展的重要理论依据,有助于高效利用自然资源,对空间布局进行合理建设,保障了社会的公平公正。

城乡规划拥有极其关键的公共政策属性。

城乡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城市规划、乡村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等等。

城乡规划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城乡经济的持续发展,合理科学地利用土地资源,进而改善人们的日常生活环境。

城乡规划涉及的范围较为广泛,是一项具备重要发展战略、拥有全局性、综合性的重要工作[2]。

(二)城乡规划的重要性 在定义城乡规划时,可以笼统地解释为操作性较强的政府工作行为,主要目的是为了合理科学地利用土地资源,使得区域经济得到较快发展,是一项政府决定的政治策略。

城乡规划可以确保城镇建设的持续发展,也可以合理地促进城镇化进程的协调发展。

首先,城乡规划可以合理调节城乡人口以及收入结构,也可以对城镇建设进行科学的指导以及宏观调控,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使得区域化的产业结构得到较快的升级发展,让城镇的就业率得到提高,加快了工业化的进程。

如何调整与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

如何调整与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

如何调整与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
城市规划一经法定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

其调整与修改必须依法定程序,按法定权限进行。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调整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确需调整的,必须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就调整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并提出专题报告,经上级认可后方可编制调整方案;调整后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

如对非强制性内容进行调整,应当由规划编制单位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提出调整的技术依据,并报规划原审批机关备案。

(2)城市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是指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在不违背已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本原则和框架的前提下,对规划作局部变更。

局部调整的决定由城市人民政府作出,调整后的规划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原审批机关备案。

(3)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是指在实施总体规划的过程中,发现总体规划的基本原则和框架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必须作出重大变更。

修改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进行,并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及方案审查研究

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及方案审查研究

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及方案审查研究摘要: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及方案审查是城市规划实施中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

本文通过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对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及方案审查的定义、意义、流程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综述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和建议。

一、引言城市规划是指对城市空间布局和土地利用进行科学规划和管理的过程。

而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和方案审查是城市规划实施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城市规划行政许可是指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城市规划项目进行审查并发放相应的许可证;方案审查是指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城市规划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或批准。

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和方案审查旨在保障城市建设的科学、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二、城市规划行政许可的意义1. 规范城市建设行为。

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制度有助于规范城市建设行为,减少违法建设和不合理土地利用,促进城市有序发展。

2. 保障城市建设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城市规划行政许可要求申请方提交详细的规划方案,并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核和评估,确保城市建设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3. 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技术含量。

城市规划行政许可要求申请方提交包括土地利用、交通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详细规划方案,有利于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技术含量。

三、城市规划方案审查的流程城市规划方案审查的流程一般包括方案提交、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公示听证、修改完善和最终批准等环节。

1. 方案提交。

申请方需要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交规划方案及相关资料。

2. 主管部门初审。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提交的规划方案进行初步审核,判断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城市规划要求。

3. 专家评审。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将方案提交给相应的专家组进行评审,评估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 公示听证。

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方案需要进行公示和听证,接受公众和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和建议。

5. 修改完善。

根据公众和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和建议,申请方需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6. 最终批准。

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审查与评估

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审查与评估

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审查与评估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在现代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们不仅对城市的发展和建设起着指导作用,还影响着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确保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的质量和合理性,审查与评估机制应该被引入。

一、审查与评估的重要性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是一项需要高度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工作,它们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城市的形象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然而,现实中存在着一些规划和设计缺乏创新和可持续性的问题。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审查与评估机制必不可少。

首先,审查与评估可以确保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的合法性和符合相关法规。

当规划和设计不合法或违背法规时,审查与评估机制可以发现并予以纠正,以保护城市的法治和规划的正当性。

其次,审查与评估可以确保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的可行性和经济性。

在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到可行性和经济性的因素,以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

审查与评估机制可以对规划和设计方案进行全面分析,找出潜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从而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性。

最后,审查与评估可以确保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的质量和创新性。

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需要不断创新和优化,以适应社会和环境的变化。

通过审查与评估机制,可以发现并加强规划和设计方案的创新性和质量,提高城市的形象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二、审查与评估的目标和内容审查与评估的目标是确保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的质量、合法性、可行性和创新性。

它包括对规划和设计方案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首先,对规划方案的审查与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规划目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是否与城市的发展需要相符;2. 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分布是否合理和有效;3. 自然和人文环境的保护和利用是否合理和可持续;4. 公共空间和社区设施的规划是否满足居民的需求;5. 城市交通和交通网络的规划是否合理和便利;6. 水资源和能源的规划和利用是否合理和节约。

其次,对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查与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建筑结构和材料的可行性和安全性;2. 建筑布局和功能的合理性和便利性;3. 建筑外观和风格的美观性和创新性;4. 建筑环境和室内外空间的质量和舒适性;5. 建筑施工和运营的可持续性和节约性;6. 建筑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和互动性。

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及审批探讨

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及审批探讨

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及审批探讨摘要:现阶段的城市规划行政许可直接关系到城市的综合发展水平,想要在未来的工作中得到更好的成绩,应坚持在审批方面不断的优化,对隐藏的问题科学应对,切实把握好审批的流程特点,对审批的每一个环节更好地衔接。

审批工作的开展,应考虑到城市规划行政许可产生的影响,坚持对城市的规划加强勘察和调研,促使每一项工作都可以给出足够的依据,坚持按照可持续发展步伐去前进。

关键词: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审批要求城市规划行政许可的办理和实施,应考虑到对城市产生的作用,有些地方在审批的时候表现出较高的盲目性,此时不仅没有办法得到卓越的成果,还会导致城市的发展遇到较多的阻碍,这对于居民的生产生活以及城市的资源利用都会造成不利影响。

为此,城市规划行政许可的审批,应按照严格的方法去落实,加强各方面的信息调查和研究,对所有的工作进行合理的优化,促使长期工作的开展能够创造出较高的价值。

一、城市规划行政许可的意义当前的城市建设要求不断增加,继续按照传统的理念建设,并不能得到突出的成绩,还有可能造成新的问题。

因此,城市规划行政许可的意义,在于把握好城市建设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减少错误的建设规划,促使城市的各类资源得到科学的利用,坚持在长远的发展上得到突出的成果,为城市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础。

城市规划行政许可的意义,还在于为城市的综合规划提供较多的选择,每一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发展潜力,总是按照陈旧的思路来打造,并不能激发出城市的新生命,要通过新的规划方式,让城市注入新的资源和新的方向,为城市的生产生活条件更好地改善,坚持在城市的综合进步方面得到突出的成果。

二、城市规划行政许可的审批问题(一)许可与审批界限的问题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及审批,存在一定的界限问题。

许可与审批工作的开展,并没有创设高度清晰的界限,各项工作的开展,往往按照经验模式开展,并没有把握好工作的特点和工作的方向,导致许可与审批的发展没有得到高度的认同。

许可工作的开展,缺少新的理念注入,许可的内容也比较陈旧,这对于城市的综合规划,并不能产生显著的推动作用,还有可能因此造成较多的阻碍。

对城镇化进程中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问题的思考(法规)

对城镇化进程中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问题的思考(法规)

对城镇化进程中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问题的思考摘要:详细介绍了我国现行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基本情况,并指出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律制度的不足以及我国城镇化的现状和特点。

对于完善我国城乡规划法律制度进行了思考。

以举例来具体探讨《城乡规划法》的具体操作办法。

关键词:城乡规划法城镇化城乡一体化新中国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建设,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单一到配套、从部门规章到行政法规再上升到法律的逐步完善过程。

过去五十多年的城乡规划实践,既取得了多方面的成绩,但也有许多经验教训值得认真总结。

当前,我国的城市化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城市数量明显增加,小城镇的发展加速推进。

新农村建设持续推进,城乡建设发展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但是,从我国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来看,还存在着很多困难和矛盾,特别是对城乡二元化问题的解决力度不够,措施不到位,已经影响到我国的新一轮的城乡建设发展进程。

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尤其是新的《城乡规划法》实施以后,如何通过规划法律制度的完善,促进城乡建设的和谐可持续发展,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解决。

一、我国现行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基本情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规划法律体系的变革基本上是以渐进的方式推进的。

在总结建国以来城乡规划和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借鉴吸收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标志着我国城市规划法律制度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1993年,国务院颁布施行了《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我国的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管理依据这“一法一条例”,形成我国近20年的城乡规划基本运作制度。

2008年1月起,我国实施新的《城乡规划法》。

我国基本法律制度概况。

我国近年的城乡规划基本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城市规划制定制度、村庄和集镇规划制定制度、划定规划区实施统一规划管理制度、城市规划实施许可制度、村庄和集镇建设的许可制度、违反城市规划行政处罚制度。

我国的城镇化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加速,目前全国平均城镇化水平约44%左右。

浅谈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在城乡规划中的问题

浅谈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在城乡规划中的问题

浅谈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在城乡规划中的问题发布时间:2023-06-29T01:42:09.913Z 来源:《新型城镇化》2023年12期作者:许康王晶[导读] 进入新时期以来,我国城市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城乡人口也大量的向大城市涌入,城乡差距也越来越大。

因此,想要提高我国整体的经济水平,那么势必要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城乡经济发展,城乡规划体现了政府对经济建设的决心。

合肥市方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合肥 230000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的进程不断加快,城乡规划也逐渐被提上日程,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问题也越来越引起重视。

为保证城市的长期稳定发展,那么就要明确城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城乡自然条件及环境进行深入研究,以此确定城乡发展模式。

本文主要针对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在城乡规划中的问题进行探讨,并结合实际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问题;对策进入新时期以来,我国城市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城乡人口也大量的向大城市涌入,城乡差距也越来越大。

因此,想要提高我国整体的经济水平,那么势必要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城乡经济发展,城乡规划体现了政府对经济建设的决心。

城乡规划规划的根本目标是使城乡经济得到整体提高的同时合理有序的应用自然资源。

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是城乡规划中的重要内容,对城乡规划的效率及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对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在城乡规划中的问题引起重视,并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从而确保城乡规划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一、城乡规划的概念及重要性城乡规划是以城乡经济能够持续发展以及土地资源能够得到合理、科学的利用,为城乡居民建设更好的居住环境以及提升城乡整体的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然后由当地政府来制定相应的规划方针和政策,为了使城乡规划能够有序的,分阶段来实施,那么就要组织进行城乡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工作。

城乡规划主要包括城镇体系规划、镇规划、乡村规划、村庄规划等内容,城乡规划工作具备一定的战略性、全局性以及综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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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审批改革
摘要:新时期背景下,基于现代化城市的转型发展,总体规划管理机制深化改革的重要性逐渐突显出来。

为此,文章将现行法律框架作为主要研究背景,重点阐述城市总体规划审查与审批改革的策略,希望有所帮助。

关键词:现行法律框架;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审批;改革
一、总体规划审批重点内容
(一)确定审批内容审批的深度
根据当前实行的《城乡规划法》内容要求,其针对法定审批内容做出了相关性的规定。

对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深度加以梳理,并细化成四个不同的层次,即规划原则的制定、布局点位的有效落实、规划标准要求的确定与空间范围的划定[1]。

需要注意的是,坚决不允许把规划审批的深度与规划编制的深度等同分析。

而是要结合规划的具体内容在总体规划过程中所需管控的深度,科学合理定明确法定审批机关开展审批工作的深度,如表一所示。

表一基于现行法律框架的总体规划审批内容
(二)法定审批内容以外总体规划调整内容
综合考虑《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对总体规划内容的修改也是对总体规划加以调整的必要措施,应当由原有审批机关负责展开重新地审批[2]。

然而,在实际规划管理以及实施的过程中,尤其是对下一层次分区规划的编制的时候,能够适当地调整并优化总体规划的内容。

当总体规划法定审批内容与深度确定以后,即可将总体规划审批的事权细化成法定审批机构与地方政府分别负责的内容。

综合考虑总体规划成果中的法定审批内容,在容许的深度内采取必要的修改措施,并遵循《城乡规划法》的具体要求,向原有审批机关机构上报并获得批准[3]。

而对于总体规划成果法定审批内容之外的其他调整内容,应当保证总体规划中各法定内容原则不改变的情况下,尽量不对系统性范围带来影响,即可向其当做政府事权,在编制机关相同级别人大会议审批并通过以后,即可向原有审批机关备案。

这样一来,不仅能够确保总体规划的权威地位,也为总体规划的优化与深化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二、总体规划技术审批职责的有效划分
(一)总体规划审查技术职责的细化
综合考虑技术审查的基本要求,即可将总体规划技术审查细化成三分不同的类别,即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其中,所谓的合法性具体指的就是总体规划编制以及审批程序能否与国家法律要求相适应。

而法律则是广义层面的法律,即涵盖了该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等。

以上法律文件是总体规划编制与审批不可或缺的法律基础。

对于合规性审查来讲,指的则是技术内容编制与技术规范标准要求之间的契合性。

在我国,综合考虑实际的适用范围,可以将技术规范标准细化成国家、行业、地方与企业标准四种不同的类型[4]。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法律效力存在差异,所以应当其细化成强制性与推荐性的标准。

而且,总体规划合规性就是能够与国家与行业强制性标准相吻合且与推荐性标准大致契合的审查。

如果合规性审查无法和推荐性标准保持一致,应当及时做出详细的说明。

另外,总体规划合规性的审查应以国家规划编制基础性技术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开展,确保总体规划成果技术基础达标。

在实践过程中,总体规划方案编制并不具备最佳的方式。

其中,合理性审查需要理性化地分析方案编制的效果。

而对于合理性审查而言,并不具备可以参考的法律与标准,所以要求编制企业以及专家小组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能力[5]。

(二)不同主体在总体规划成果中技术职责的确定
在编制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编制单位承担主要的责任,所以有必要高度重视总体规划成果技术质量,强调合规性与合理性的特征。

对于行政部门而言,在日常工作中,要综合考虑《城乡规划法》与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对总体规划进行编制,并承担合规性与合法性的责
任,将综合性审查合理地融入其中[6]。

除此之外,专家小组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严格把握总体
规划技术方案内容,并针对方案的合规性以及合理性提出有参考价值的意见与建议,确保其
合法性的充分体现,如表二所示。

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时期背景下,总体规划在现代城市化建设中的重要性逐渐突显出来。

然而,在现行的总体规划管理机制条件下,机制本身的科学性与权威性很难充分发挥出来。

为此,
在既有法律框架之下,总体规划也并非是单纯技术,或者是单纯的行政事项,需要上级部门
的意图与地方诉求相互结合。

由此可见,总体规划改革在城乡规划管理机制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也一定要与整治体制以及经济社会的改革方向相适应。

参考文献:
[1]刘剑.总体规划制定中城市政府行为的政策分析--兼议公共利益与城市政府利益[D].中国
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0.
[2]周群凯.对新一轮县级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审查、审批程序的总结与思考--以山东省烟台
市为例[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6(20):61-61.
[3]王小军,高娟,于义彬,等.关于构建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控制性指标框架体系的
思考[J].中国水利,2016(9):1-3.
[4]方艳,陶冶.城市设计技术审查要素与评价体系初探[C].2013第八届城市发展与规划大
会论文集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2013:1-8.
[5]毛克庭.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方法探讨--以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为例[C].2012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2:1-9.
[6]官大雨.国家审批要求下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规院近时期承担国家审批城市总体
规划"审批意见"的解读[J].城市规划,2010(6):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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