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_2011)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use1 总则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
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地基 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 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 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
2.1.5 岩体结构面 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
2.1.6 标准冻结深度 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 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doc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0年1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通知(89)建标字第144号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要求,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J7—74进行了修订,改名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为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J7-74于一九九一年六月三十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七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通知的精神,由我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科研、设计、勘察单位和高等院校,对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J7—74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调查总结了近年来国内的科研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提出修订稿,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地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修改,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十六个附录,对原规范作了较大的补充和修改,主要内容有:一、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的要求,规定了设计原则和计算方法。
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通用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GBJ83—85的规定,修改了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
二、对土的分类和描述作了部分修订,规定了砂土的下限,增加粉土一类,修订了红粘土的定义。
三、增加用岩石单轴抗压强度确定岩石地基承载力的方法。
取消老粘土和新近沉积粘性土的承载力表,增加粉土承载力表,修订了红粘土承载力表,采用数理统计方法确定土的工程特性指标。
四、修订中国季节性冻土标准冻深线图,补充了不同冻胀类型地基防冻害措施。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读书笔记
01 思维导图
03 精彩摘录 05 目录分析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阅读感受 06 作者简介
思维导图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设计
提供
建筑
基础
计算
规范
提出
地基
基础
地基 工程
详细
设计规范
确保
安全性
建筑
方面
要求
经济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内容摘要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一项重要规范,它详细规定了 建筑工程中地基基础设计的基本要求、原则和方法。该规范旨在确保建筑物地基基础的安全性、 稳定性和经济性,为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规范明确了地基基础设计的总体要求,强调了设计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环保等基本 原则。同时,规定了地基基础设计应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地质条件、荷载作用、环境因素等。 规范对地基基础设计中常用的术语和符号进行了统一定义和解释,为设计工作提供了统一的术语 体系。 规范对地基基础的分类、选型、布置、荷载计算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读后感 在深入研读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之后,我对建筑地基的设计有了 更为深刻和全面的理解。这本书不仅提供了详细的地基分类、工程特性指标,还 涵盖了地基计算、山区地基、软弱地基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对于从事建筑设计和 施工的专业人员来说,无疑是一本极具参考价值的工具书。
目录分析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的目录结构和内容反映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的 全面性和系统性。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目录分析
(完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新内容有关调整部分:新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启用,原规范(GBJ7-89)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27条,具体分配为:第3章有2条、第5章有4条、第6章有3条、第7章有3条、第8章有9条、第9章有3条、第10章有4条;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是:明确了地基基础设计中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使用范围和计算方法;强调按变形控制设计的原则,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细化岩石分类和地基土的冻胀分类;增加有限压缩层地基变形和回弹变形计算方法;增加岩石边坡支护设计方法;增加复合地基设计方法;增加基坑工程设计方法;增加地基基础检测与监测内容;取消了壳体基础设计的规定。
新规范第1.0.2条中明确规定:地基基础设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新规范第1.0.4条中明确规定:在设计时,荷载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基础的计算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砼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规定。
强制性条文部分:第3章“基本规定”之强制性条文:第3.0.2条: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分类参见表3.0.1),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注: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建筑物;次要的轻型建筑物,被定为丙级建筑物。
表3.0.2所列范围内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仍应作变形验算: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GB50007-2002_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第1.0.2条地基基础设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说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第1.0.4条采用本规范设计时,荷载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基础的计算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规定.当基础处于侵蚀性环境或受温度影响时,尚应符合国家且行的有关强性规范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第2章术语和符号2.1 术语第2.1.1条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为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第2.1.2条基础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第2.1.3条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指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第2.1.4条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a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第2.1.5条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r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第2.1.6条标准冻深standard for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深的平均值.第2.1.7条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第2.1.8条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在建筑地基(或被沉降缝分隔区段的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出露的地基.第2.1.9条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指为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人工方法.第2.1.10条复合地基composite subgrade composite foundation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第2.1.11条扩展基础spread foundation将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通过向侧边扩展成一定底面积,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等于或小于地基土的允许承载力,而基础内部的应力应同时满材料本身的强度要求,这种起到压力扩散作用的基础称为扩展基础.第2.1.12条无筋扩展基础non-reinforced spread foundation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第2.1.13条桩基础pile foundation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联接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第2.1.14条支挡结构retaining structure使岩土边坡保持稳定,控制位移而建造的结构物.第2章术语和符号2.1 术语第2.1.1条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为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第2.1.2条基础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第2.1.3条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指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第2.1.4条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a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第2.1.5条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r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第2.1.6条标准冻深standard for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深的平均值.第2.1.7条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第2.1.8条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在建筑地基(或被沉降缝分隔区段的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出露的地基.第2.1.9条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指为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人工方法.第2.1.10条复合地基composite subgrade composite foundation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第2.1.11条扩展基础spread foundation将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通过向侧边扩展成一定底面积,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等于或小于地基土的允许承载力,而基础内部的应力应同时满材料本身的强度要求,这种起到压力扩散作用的基础称为扩展基础.第2.1.12条无筋扩展基础non-reinforced spread foundation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第2.1.13条桩基础pile foundation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联接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第2.1.14条支挡结构retaining structure使岩土边坡保持稳定,控制位移而建造的结构物.第3章基本规定第3.0.1条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作的程度,将地基础设计分为三个设计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表3.0.1选用.地基基础设计等级表3.0.1第3.0.2条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2.所有建筑物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规定;3.表3.0.2所列范围内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如有下列情况时,仍应作变形验算;1)地基承载力标准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3)软弱地基上的相邻建筑如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4)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1 总则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
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 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 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
2.1.5 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
2.1.6 标准冻结深度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 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 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2.1.8 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在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完整word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 总则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
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
2.1.5 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
2.1.6 标准冻结深度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2.1.8 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在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修编桩基础条文8.5 桩基础8.5.1 本节包括混凝土预制桩和混凝土灌注桩低桩承台基础。
竖向受压桩按桩身竖向受力情况可分为摩擦型桩和端承型桩。
摩擦型桩的桩顶竖向荷载主要由桩侧阻力承受;端承型桩的桩顶竖向荷载主要由桩端阻力承受。
8.5.2 桩和桩基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1 摩擦型桩的中心距不宜小于桩身直径的3 倍;扩底灌注桩的中心距不宜小于扩底直径的1.5倍,当扩底直径大于2m时,桩端净距不宜小于1m。
在确定桩距时尚应考虑施工工艺中挤土等效应对邻近桩的影响。
2 扩底灌注桩的扩底直径,不应大于桩身直径的3 倍。
3桩底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根据地质条件、荷载及施工工艺确定,宜为桩身直径的1〜3 倍。
在确定桩底进入持力层深度时,尚应考虑特殊土、岩溶以及震陷液化等影响。
嵌岩灌注桩周边嵌入完整和较完整的未风化、微风化、中风化硬质岩体的最小深度,不宜小于0.5m。
4 布置桩位时宜使桩基承载力合力点与竖向永久荷载合力作用点重合。
5 桩身混凝土强度应经计算确定。
设计使用年限为50 年时,二类环境及三类、四类、五类微腐蚀环境中预制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预应力桩不应低于C40;二a类环境中灌注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二b类环境及三类、四类、五类微腐蚀环境中不应低于C30。
在强、中、弱腐蚀环境中的桩,桩身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 的有关规定。
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桩,桩身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宜适当提高。
6 桩身混凝土的材料、最小水泥用量、水灰比、抗渗等级等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 1 0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 及《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 的有关规定。
7 桩的主筋配置应经计算确定并考虑基坑土回弹的影响。
预制桩的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8%,预应力桩不宜小于0.5%;灌注桩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2%〜0.65%(小直径桩取大值)。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目录1 总则2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2 主要符号3 基本规定4 地基岩土的分类及工程特性指标4.1岩土的分类4.2工程特性指标5 地基计算5.1 基础埋置深度5.2承载力计算5.3 变形计算5.4稳定性计算6 山区地基6.1 一般规定6.2 土岩组合地基6.3压实填土地基6.4滑坡防治6.5岩溶与土洞6.6 土质边坡与重力式挡墙6.7 岩石边坡与岩石锚杆挡墙7 软弱地基7.1一般规定7.2利用与处理7.3 建筑措施7.4结构措施7.5大面积地面荷载8基础8.1无筋扩展基础8.2扩展基础8.3柱下条形基础8.4高层建筑筏形基础8.5桩基础8.6岩石锚杆基础9基坑工程9.1一般规定9.2设计计算9.3地下连续墙与逆作法10检验与监测10.1检验10.2监测附录A岩石坚硬程度及岩体完整程度的划分附录B碎石土野外鉴别附录C浅层平板载荷试验要点附录D深层平板载荷试验要点附录E抗剪强度指标c、φ标准值附录F中国季节性冻土标准冻深线图附录G地基土的冻胀性分类及建筑基底允许残留冻土层最大厚度附录H岩基载荷试验要点附录J岩石单轴抗压强度试验附录K附加应力系数α、平均附加应力系数α附录L挡土墙主动土压力系数ka附录M岩石锚杆抗拔试验要点附录N大面积地面荷载作用下地基附加沉降量计算附录P冲切临界截面周长及极惯性矩计算公式附录Q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要点附录R桩基础最终沉降量计算附录S阶梯形承台及锥形承台斜截面受剪的截面宽度附录T桩式、墙式悬臂支护结构计算要点附录U桩式、墙式锚撑支护结构计算要点附录V基坑底抗隆起稳定性验算附录W基坑底抗渗流稳定性验算附录X土层锚杆试验要点用词和用语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总则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
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 0. 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1. 0. 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 1. 1 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 1. 2 基础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 1. 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 Gravity density, Unitweight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
2.1.5 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
2.1.6 标准冻结深度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 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2.1.8 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在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芽密布1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 基。 2.1.11 扩展基础 Spread foundation
为扩散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满足地基承载力的设计要 求,且基础内部的应力满足材料强度的设计要求,通过向侧边扩展一定底面积的基础。 2.1.12 无筋扩展基础 Non-reinforced spread foundation
设计 等级
甲级
乙级 丙级
表 3.0.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建筑和地基类型
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30 层以上的高层建筑 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 10 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建筑物 大面积的多层地下建筑物(如地下车库、商场、运动场等) 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坡上建筑物(包括高边坡) 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建筑物 场地和地基条件复杂的一般建筑物 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大于 15m 的基坑工程 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环境保护要求高的基坑工程 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基坑工程 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 建筑;次要的轻型建筑物 非软土地区且场地地质条件简单、基坑周边环境条件简单、环境保护要求不 高且开挖深度小于 5.0m 的基坑工程
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 1.0;
4 在确定基础或桩基承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
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作用效应和相应的基底反力、挡土墙土压力以及滑坡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9基坑工程9.1一般规定9.1.1本章适用于各类岩、土质场地建(构)筑物有地下室或地下结构的基坑开挖与支护。
包括:桩式、墙式支护结构、岩或土锚杆结构及采用逆作法施工的基坑支护。
9.1.2基坑支护应保证岩土开挖、地下结构施工的安全,并使周围环境不受损害。
9.1.3基坑开挖与支护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支护体系的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和选型;2支护结构的强度、稳定和变形计算;3基坑内外土体的稳定性验算;4基坑降水或止水帷幕设计以及围护墙的抗渗设计;5基坑开挖与地下水变化引起的基坑内外土体的变形及其对基础桩、邻近建筑物和周边环境的影响;6基坑开挖施工方法的可行性及基坑施工过程中的监测要求。
9.1.4基坑开挖与支护设计应具备下列资料: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建筑总平面图、地下管线图、地下结构的平面图和剖面图;3邻近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类型、分布情况和结构质量的检测评价。
9.1.5支护结构的荷载效应应包括下列各项:1土压力;2静水压力、渗流压力、承压水压力;3基坑开挖影响范围以内建(构)筑物荷载、地面超载、施工荷载及邻近场地施工的作用影响;4温度变化(包括冻胀)对支护结构产生的影响;5临水支护结构尚应考虑波浪作用和水流退落时的渗透力;6作为永久结构使用时尚应按有关规范考虑相关荷载作用。
*JGJ120-9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2术语2.1.1建筑基坑为进行建筑物(包括构筑物)基础与地下室的施工所开挖的地面以下空间。
2.1.2基坑侧壁构成建筑基坑围体的某一侧面。
2.1.3基坑周边环境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包括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岩土体及地下水体等的统称。
2.1.4基坑支护为保证地下结构施工及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侧壁及周边环境采用的支挡、加固与保护措施。
2.1.5排桩以某种桩型按队列式布置组成的基坑支护结构。
2.1.6地下连续墙用机械施工方法成槽浇灌钢筋混凝土形成的地下墙体。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对地基基础进行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要求。
建筑地基基础是建筑物所依赖的基础设施,其稳定性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首先,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在设计地基基础时,需要考虑土质与地下水位,确定地基基础的类型和尺寸。
设计师需在考虑地质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建筑物的荷载计算结果,确定地基基础的承载力和稳定性要求。
其次,根据《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要求,地基基础的设计应符合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 符合强度要求:地基基础的设计应符合对地基地质条件以及建筑物类型、高度等的强度要求。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根据土壤的承载力和稳定性进行合理的计算和选择材料。
2. 符合稳定性要求:地基基础设计应保证地基的稳定性,避免因地质条件不良引起地基沉降或倾斜。
在设计时,需要考虑地基基础与周边土壤的相互作用,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地基的稳定性。
3. 合理分布荷载:地基基础设计中需要考虑并合理分布建筑物的荷载,确保地基的能承受荷载的能力。
需要计算和检查每一个构件的荷载并进行合理的分析。
4. 采取适当的承载方式:地基基础设计中需要根据地质条件、建筑物类型和高度等因素,采取合适的承载方式,如浅基础、深基础或复合基础等。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地质、建筑物使用寿命、施工工艺等,合理确定地基基础的类型和尺寸,以确保地基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此外,在施工和验收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保障地基基础的正常运行。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 总则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
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地基 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 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 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
2.1.5 岩体结构面 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
2.1.6 标准冻结深度 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 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2.1.8 土岩组合地基 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在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一、地基处理
1.根据施工地基的不同状况,可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1)对于打桩或挖空的地基,应加固支护或充填土以获得足够的抗滑稳定性,有必要时还可增加砂石墬、混凝土灌注或桩基等抗滑措施。
(2)对于不稳定的地基,通常应采取砂石墬或混凝土灌注等抗滑措施。
(3)对于坚实稳定的地基,要根据建筑物的质量,确定深度并调整地面形态,保证结构受力规范。
2.地基处理的要求:
(1)地基处理要求抗滑,保证建筑物的稳定性;
(2)地基处理要求结构合理,充分考虑结构的受力,特别是土层位移的影响;
(3)地基处理要求坚实,以保证建筑物的质量和寿命。
3.具体设计
(1)地基处理应分析地下水的位置,除去潮湿的土壤或垫层;
(2)地基处理时,应注意地面形态的修整、平整及垫层的平整度;
(3)根据实际状况采取相应的抗滑措施,如打桩、砂石墬、混凝土灌注等;
(4)尤其要保证地面地基的稳定性,确保建筑物结构的安全;
(5)经常检查地基处理过程的抗滑能力,防止建筑物发生滑坡;(6)如有必要。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building foundationGB 50007-200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1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 46 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07—2002,自200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其中,3.0.2、3.0.4、5.1.3、5.3.1、5.3.4、5.3.10、6.1.1、6.3.1、6.4.1、7.2.7、7.2.8、8.2.7、8.4.5、8.4.7、8.4.9、8.4.13、8.5.9、8.5.10、8.5.18、8.5.19、9.1.3、9.1.6、9.2.8、10.1.1、10.1.6、10.1.8、10.2.9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于2002 年12 月31 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 年2 月20 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7]108 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设计、勘察、施工、研究和教学单位对《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进行修订而成。
修订过程中,开展了专题研究,调查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地基基础工程的工程实践经验,采纳了该领域新的科研成果,并以各种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勘察、施工、科研。
教学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和试设计,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后共有10 章22 个附录。
主要修订内容是:明确了地基基础设计中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使用范围和计算方法;强调按变形控制设计的原则,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细化岩石分类和地基土的冻胀分类;增加有限压缩层地基变形和回弹变形计算方法;增加岩石边坡支护设计方法;增加复合地基设计方法;增加高层建筑筏形基础设计方法;增加桩基础沉降计算方法;增加基坑工程设计方法;增加地基基础检测与监测内容。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doc
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3基本规定3.0.2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2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3表3.0.2所列范围内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仍应作变形验算:1)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3)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4)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4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5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性验算;6当地下水埋藏较浅,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抗浮夸风验算。
表3.0.2可不作地基变形计算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范围3.0.4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按下列规定:1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
相应的抗压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2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
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
3计算挡土墙压力、地基或斜坡稳定及滑坡推力时,荷载效应应按承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
4在确定基础或桩台高度、支护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档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效应组合和相应的基底反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S d = 1.25S k
Sd = 1.35S k
轴向受力为主的构件
9.4.2
• 支护结构的入土深度应满足基坑支护结构 稳定性及变形验算的要求,并结合地区工 程经验综合确定。 • 有地下水渗流作用时,应满足抗渗流稳定 的验算,并宜插入坑底下部不透水层一定 深度。
9.4.3 桩、墙式支护结构设计计算应符合 下列规定
9.4.4根据基坑周边环境的复杂程度及环 境保护要求,按下列规定进行变形控制 设计,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 1 根据基坑周边的环境保护要求,提出基 坑的各项变形设计控制指标; • 2 预估基坑开挖对周边环境的附加变形 值,其总变形值应小于其允许变形值; • 3 应从支护结构施工、地下水控制及开挖 等三个方面分别采取相关措施保护周围环 境。
1.强制性条文
• 9.1.9 基坑土方开挖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 行,不得超挖。基坑周边堆载不得超过设 计规定。土方开挖完成后应立即施工垫 层,对基坑进行封闭,防止水浸和暴露, 并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施工。 • 9.5.3 支撑结构的施工与拆除顺序,应与支 护结构的设计工况相一致,必须遵循先撑 后挖的原则
The end
• 1、内支撑结构应按与支护桩、墙节点处变形协调的原则 进行内力与变形分析; • 2、在竖向荷载及水平荷载作用下支撑结构的承载力和位 移计算应符合国家现行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支撑体 系可根据不同条件按平面框架、连续梁或简支梁分析; • 3、当基坑内坑底标高差异大,或因基坑周边土层分布不 均匀,土性指标差异大,导致作用在内支撑周边侧向土压 力值变化较大时,应按桩、墙与内支撑系统节点的位移协 调原则进行计算; • 4、有可靠经验时,可采用空间结构分析方法,对支撑、 围檩(压顶梁)和支护结构进行整体计算; • 5、内支撑系统的各水平及竖向受力构件,应按结构构件 的受力条件及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不利影响因素,设置必要 的连接构件,保证结构构件在平面内及平面外的稳定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总则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
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
2.1.5 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
2.1.6 标准冻结深度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2.1.8 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在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2.1.9 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 Ground improvement为提高地基强度,或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工程措施。
2.1.10 复合地基Composite subgrade,Composite foundation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
2.1.11 扩展基础Spread foundation为扩散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满足地基承载力的设计要求,且基础内部的应力满足材料强度的设计要求,通过向侧边扩展一定底面积的基础。
2.1.12 无筋扩展基础Non-reinforced spread foundation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
2.1.13 桩基础Pile foundation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连接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
2.1.14 支挡结构Retaining structure使岩土边坡保持稳定、控制位移、主要承受侧向荷载而建造的结构物。
2.1.15 基坑工程Excavation engineering为保证地面向下开挖形成的地下空间在地下结构施工期间的安全稳定所需的挡土结构及地下水控制、环境保护等措施的总称。
2.2 符号2.2.1作用和作用效应E a——主动土压力;F k——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上部结构传至基础顶面的竖向力值;G k——基础自重和基础上的土重;M k——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作用于基础底面的力矩值;p k——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处的平均压力值;p0——基础底面处平均附加压力;Q k——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轴心竖向力作用下桩基中单桩所受竖向力。
2.2.2抗力和材料性能a——压缩系数;c——粘聚力;E s——土的压缩模量;e——孔隙比;f a——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 ak——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 rk——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q pa——桩端土的承载力特征值;q sa——桩周土的摩擦力特征值;R a——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w——土的含水量;w L——液限;w p——塑限;γ——土的重力密度,简称土的重度;δ——填土与挡土墙墙背的摩擦角;δr——填土与稳定岩石坡面间的摩擦角;θ——地基的压力扩散角;μ——土与挡土墙基底间的摩擦系数;ν——泊松比;φ——内摩擦角。
2.2.3几何参数A——基础底面面积;b——基础底面宽度(最小边长);或力矩作用方向的基础底面边长;d——基础埋置深度,桩身直径;h0——基础高度;H f——自基础底面算起的建筑物高度;H g——自室外地面算起的建筑物高度;L——房屋长度或沉降缝分隔的单元长度;l——基础底面长度;s——沉降量;u——周边长度;z0——标准冻深;z n——地基沉降计算深度;β——边坡对水平面的坡角。
2.2.4计算系数——平均附加应力系数;ηb——基础宽度的承载力修正系数;ηd——基础埋深的承载力修正系数;ψs——沉降计算经验系数。
3 基本规定3.0.1 地基基础设计应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分为三个设计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表3.0.1选用。
表3.0.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设计等级建筑和地基类型甲级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3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建筑物大面积的多层地下建筑物(如地下车库、商场、运动场等)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坡上建筑物(包括高边坡)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建筑物场地和地基条件复杂的一般建筑物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开挖深度大于15m的基坑工程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环境保护要求高的基坑工程乙级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基坑工程丙级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建筑;次要的轻型建筑物非软土地区且场地地质条件简单、基坑周边环境条件简单、环境保护要求不高且开挖深度小于5.0m的基坑工程3.0.2 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2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3 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变形验算:l)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3)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4)相邻建筑距离近,可能发生倾斜时;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4 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5 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性验算;6 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抗浮验算。
3.0.3 表3.0.3所列范围内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
表3.0.3 可不作地基变形验算的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范围地基主要受力层情况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 ak(kPa)80≤f ak<100100≤f ak<130130≤f ak<160160≤f ak<200200≤f ak<300各土层坡度(%) ≤5 ≤10 ≤10 ≤10 ≤10建筑类型砌体承重结构、框架结构(层数)≤5 ≤5 ≤6 ≤6 ≤7单层排架结构( 6m柱距)单跨吊车额定起重量(t)10~15 15~20 20~30 30~50 50~100 厂房跨度(m)≤18 ≤24 ≤30 ≤30 ≤30多跨吊车额定起重量(t)5~10 10~15 15~20 20~30 30~75 厂房跨度(m) ≤18 ≤24 ≤30 ≤30 ≤30 烟囱高度(m) ≤40 ≤50 ≤75 ≤100 水塔高度(m) ≤20 ≤30 ≤30 ≤30容积(m3) 50~100100~200 200~300300~500 500~1000注: 1 地基主要受力层系指条形基础底面下深度为3b(b为基础底面宽度),独立基础下为1.5b,且厚度均不小于5m的范围(二层以下一般的民用建筑除外);2 地基主要受力层中如有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的土层时,表中砌体承重结构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的有关要求;3 表中砌体承重结构和框架结构均指民用建筑,对于工业建筑可按厂房高度、荷载情况折合成与其相当的民用建筑层数;4 表中吊车额定起重量、烟囱高度和水塔容积的数值系指最大值。
3.0.4 地基基础设计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提供下列资料:1)有无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评价其危害程度;2)建筑物范围内的地层结构及其均匀性,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以及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3)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和水位变化幅度及规律,以及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4)在抗震设防区应划分场地类别,并对饱和砂土及粉土进行液化判别;5)对可供采用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分析,提出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设计方案建议;提供与设计要求相对应的地基承载力及变形计算参数,并对设计与施工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6)当工程需要时,尚应提供:深基坑开挖的边坡稳定计算和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基坑施工降水的有关技术参数及地下水控制方法的建议;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防水位;2 地基评价宜采用钻探取样、室内土工试验、触探、并结合其它原位测试方法进行。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应提供载荷试验指标、抗剪强度指标、变形参数指标和触探资料;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应提供抗剪强度指标、变形参数指标和触探资料;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应提供触探及必要的钻探和土工试验资料。
3 建筑物地基均应进行施工验槽。
当地基条件与原勘察报告不符时,应进行施工勘察。
3.0.5 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作用效应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标准组合。
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2 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