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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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肿瘤消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订本规范。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

为规范肿瘤消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订本规范。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

附件19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管理规范(2017年版)为规范肿瘤消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肿瘤消融治疗技术是指采用物理方法直接毁损肿瘤的局部治疗技术,包括射频、微波、冷冻、超声、激光、不可逆电穿孔等治疗技术,治疗途径包括经皮、腔镜和开放手术下。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肿瘤消融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相关的诊疗科目。

(三)肿瘤治疗床位不少于30张。

(四)有麻醉后监测治疗室(PACU)或重症医学科。

1.设置符合规范要求,达到Ⅲ级洁净辅助用房标准,病床不少于6张,每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能够满足肿瘤消融治疗技术应用专业需要。

2.符合肿瘤消融治疗危重患者救治要求。

3.有空气层流设施、多功能监护仪和呼吸机等设备。

4.能够开展有创监测项目和有创呼吸机治疗。

5.有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具有5年以上重症监护工作经验的专职医师和护士。

(五)其他辅助科室和设备。

1.有开展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的治疗室,符合消毒和无菌操作条件。

2.具备开展血管介入治疗的相关条件。

3.有磁共振(MRI)、计算机X线断层摄影(CT)或超声等设备和医学影像图像管理系统。

(六)有至少2名具备肿瘤消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医疗机构在职医师。

有经过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合格的、与开展的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相关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员基本要求(一)开展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的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与应用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相关的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

2.有5年以上肿瘤诊疗临床工作经验,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基地关于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相关系统培训,具备肿瘤消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

_中国肿瘤热疗临床应用指南_2017_V1_1_深部热疗_

_中国肿瘤热疗临床应用指南_2017_V1_1_深部热疗_

of General Practice ,2010,8(7):909-911.[16]蒋培余,沈志坤,陆永良,等.浙江省首批定向农村社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J ].中国全科医学,2011,14(19):2121-2124.DOI :10.3969/j.issn.1007-9572.2011.19.003.JIANG P Y ,SHEN Z K ,LU Y L ,et al.Rural -community -targeted training of the first batch of general practitioners in Zhejiang Province [J ].Chinese General Practice ,2011,14(19):2121-2124.DOI :10.3969/j.issn.1007-9572.2011.19.003.[17]潘湛,许冬武.校地共建全科医学本科社区实践基地研究与实践[J ].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6,30(2):44-45.DOI :10.3969/j.issn.1002-1701.2016.02.022.PAN Z ,XU D W.Research and practice of establishing community practice base for general practice undergraduate medicine [J ].China Higher Medical Education ,2016,30(2):44-45.DOI :10.3969/j.issn.1002-1701.2016.02.022.[18]ROLAND M ,ROBERTS M ,RHENIUS V ,et al.GPAQ -R:development and psychometric properties of a version of the General Practice Assessment Questionnaire for use for revalidation by general practitioners in the UK [J ].BMC Fam Pract ,2013,14:160.[19]陆萍,朱杰,金敏洁,等.家庭医生工作室标准化建设及服务效果研究[J ].中国全科医学,2016,20(31):3376-3780.DOI :10.3969/j.issn.1007-9572.2016.31.003.LU P ,ZHU J ,JIN M J ,et al.Standardized construction of studio of family physicians and its service effectiveness [J ].Chinese General Practice ,2016,20(31):3376-3780.DOI :10.3969/j.issn.1007-9572.2016.31.003.(收稿日期:2017-01-06;修回日期:2017-05-25)(本文编辑:王凤微)·全科医生工具箱·标准·方案·指南———《中国肿瘤热疗临床应用指南(2017.V1.1)》(深部热疗)1适应证除颅内肿瘤以外的全身各部位肿瘤。

肿瘤热疗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

肿瘤热疗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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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

附件17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2017年版)为规范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以下简称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是指采用物理方法使肿瘤、肿瘤所在区域或全身的温度升高,通过一系列生物学效应,使肿瘤细胞损伤,单独或联合放疗、化疗等其它手段进行治疗的技术。

该技术包括深部热疗(区域性热疗)和全身热疗,其加热的物理因子包括射频、微波、红外线、超声、电容、电磁等,治疗途径包括无创、微创侵入和经生理性腔道等。

本规范所称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不包括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肿瘤治疗相关的二级诊疗科目。

(三)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用于临床治疗的肿瘤热疗设备。

(四)肿瘤深部热疗应当具备相应的影像引导设备,女口超声、CT或MRI等以及局部的温度监控设备;肿瘤全身热疗应当具备温度监控设备,并配备多功能监护仪,在全身热疗过程中能进行心电、呼吸、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测。

(五)全身热疗室应当具备心、肺、脑抢救复苏条件,有氧气通道、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六)至少有2名具有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师,及经过肿瘤热疗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肿瘤热疗技术负责人还应当具备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人员基本要求(一)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开展本技术应用相关专业的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

2.有3年以上肿瘤诊疗的临床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基地关于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培训,具备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

(二)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管理规范(版)

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管理规范(版)

附件19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管理标准〔2017年版〕为标准肿瘤消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标准所称肿瘤消融治疗技术是指采用物理方法直接毁损肿瘤的局部治疗技术,包括射频、微波、冷冻、超声、激光、不可逆电穿孔等治疗技术,治疗途径包括经皮、腔镜和开放手术下。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肿瘤消融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相关的诊疗科目。

〔三〕肿瘤治疗床位不少于30张。

〔四〕有麻醉后监测治疗室〔PACU〕或重症医学科。

标准要求,到达Ⅲ级洁净辅助用房标准,病床不少于6张,每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能够满足肿瘤消融治疗技术应用专业需要。

2.符合肿瘤消融治疗危重患者救治要求。

3.有空气层流设施、多功能监护仪和呼吸机等设备。

4.能够开展有创监测项目和有创呼吸机治疗。

5.有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具有5年以上重症监护工作经验的专职医师和护士。

〔五〕其他辅助科室和设备。

1.有开展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的治疗室,符合消毒和无菌操作条件。

2.具备开展血管介入治疗的相关条件。

〔MRI〕、电脑X线断层摄影〔CT〕或超声等设备和医学影像图像管理系统。

〔六〕有至少2名具备肿瘤消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医疗机构在职医师。

有经过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合格的、与开展的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相关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员基本要求〔一〕开展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的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与应用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相关的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

5年以上肿瘤诊疗临床工作经验,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基地关于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相关系统培训,具备肿瘤消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

〔二〕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经过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满足开展肿瘤消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所需的相关条件。

中国肿瘤热疗临床应用指南2017v1.1

中国肿瘤热疗临床应用指南2017v1.1

㊃指南㊃中国肿瘤热疗临床应用指南(2017.V1.1)中华医学会放疗分会热疗专业委员会㊀㊀ʌ摘要ɔ㊀热疗是继手术㊁放疗㊁化疗及生物治疗之后的第五种肿瘤治疗手段,亦是重要的肿瘤辅助治疗方法之一,临床应用无毒㊁安全,也称为绿色治疗㊂近年来,肿瘤的热疗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全国许多地市级医院甚至县级医院都普遍开展了肿瘤的热疗,并取得了很好的治疗效果㊂目前国内外尚无肿瘤热疗的指南和规范,为了指导和规范肿瘤热疗的临床应用,更好地为肿瘤患者服务,特制定中国肿瘤热疗临床应用指南,就浅部热疗㊁深部热疗㊁全身热疗及体腔灌注热疗的适应证㊁禁忌证㊁操作程序与方法㊁注意事项㊁热疗的疗效评价及随访等进行了全面详细地阐述,供肿瘤热疗治疗领域同仁们参考㊂ʌ关键词ɔ㊀肿瘤/热疗法;㊀应用指南;㊀中国Chineseapplicationguideofclinicalapplicationoftumorhyperthermia(2017.V1.1)㊀SinoJapanScienceandTechnologyAssociation,ChineseMedicalAssociationRadiotherapyBranchThermotherapySpecializedCommitteeCorrespondingauthor:XiaoShaowen,DepartmentofRadiationOncology,CancerHospitalofPekingUniversity,Beijing100142,China;Email:docxsw11@163.com㊀㊀ʌAbstractɔ㊀Hyperthermiaisthefifththerapeuticmeansfollowingsurgery,radiotherapy,chemotherapyandbiotherapy.Itisanimportantadjunctivetherapymethodwhichhaslesscomplicationsorsideeffectsanditiscalledgreentherapy.Inrecentyears,thereisincreasingconcerntohyperthermia.MoreandmorehospitalshaveobtainedhyperthermiamachinesandacquiredgoodtreatmentresultsinChina.Inordertostandardizetheclinicalapplicationofhyperthermia,wespeciallymakeregardingchinesemalignanttumorthermotherapyguidelines,includingindication,contraindication,operationmethodandcautionsofsuperficialhyperthermia,deep⁃heatedhyperthermia,wholebodyhyperthermiaandbodycavityperfusionhyperthermiaandevaluationcriteriaofhyperthermiaandfollow⁃upsoastoprovideaguidingopinionaboutclinicalheattreatment.ʌKeywordsɔNeoplasms/hyperthermia;㊀Applicationguide;㊀China一㊁浅部热疗㊀㊀(一)适应证1.浅表肿瘤:(1)全身各部位的皮肤癌肿,包括鳞状细胞癌㊁腺癌和黑色素瘤等㊂(2)全身各浅表淋巴结的转移癌,如颈部㊁锁骨上区㊁腋窝㊁腹股沟等㊂(3)浅表器官及肢体的恶性肿瘤:①头颈部较表浅的原发瘤,如唇癌㊁牙龈癌㊁颊黏膜癌㊁面部㊁头皮及耳廓的癌瘤;②外阴癌㊁肛门癌;③四肢的癌肿如软组织肉瘤㊁骨肉瘤;④晚期乳腺癌㊂(4)胸腹壁复发或转移的肿瘤㊂2.腔道肿瘤:鼻咽癌㊁食管癌㊁宫颈癌㊁直肠癌㊁前列腺癌等㊂(二)禁忌证1.加温区有明显的热积聚效应的金属物㊂2.恶病质㊂3.严重全身感染㊂4.腔道肿瘤有大而深的溃疡,管腔扭曲成角㊁管壁有形成瘘或出血倾向者㊂(三)操作程序与方法1.了解病情㊁病变部位大小㊁有无禁忌㊁进行过或正在进行哪些治疗㊂2.向患者交代治疗目的㊁方法㊁治疗注意事项及易出现的并发症㊂3.让患者选择舒适体位,使其精神放松勿紧张㊂4.一般采用无创测温,如计划进行有创测温,应常规行局部消毒,将测温套管刺入欲测温部位,拔出针心将测温针置入套管内固定好,再拔出套管㊂5.如采用体外加温,将施用器安放适宜部位,接触型(有水袋)施用器可与皮肤接㊂6.一般瘤内温度控制在39.5 45 0ħ,皮肤表面温度控制在39 43ħ,不能>45ħ,联合其他抗肿瘤治疗时温度可适当降低㊂欲提高瘤内温度,表皮应加水冷或风冷,以减少皮肤烫伤㊂7.单独热疗时,每次加温时间为30 60min,若治疗需要,可适当延长至90min㊂相邻两次传统高温(41 45ħ)热疗之间要求间隔72h㊂如合并其他抗肿瘤治疗,可酌情调整温度(亚高温<41ħ)与频次,但两次热疗至少应间隔24h㊂同步放疗时,热疗应在放疗前后2h内进行,伴随整个放射治疗过程㊂热疗与化疗配合时,可于化疗前后或同时进行,可用铂类㊁氟尿嘧啶类㊁紫衫类㊁喜树碱类㊁蒽环类㊁烷化剂㊁抗血管生成药物等,剂量一般等于或少于常规化疗用量,可用单药,也可联合用药㊂8.加温时测温元件附在施用器表面的方法比较简单,但只能代表患者表面温度,有创测温较准确㊂定期检测测温元件温度准确性,以保证加温安全及达到预定温度㊂(四)注意事项1.设备使用前应了解其性能㊁有效透热度,施用器尺寸及加温的有效范围㊁热场是否均匀㊂2.设备厂家标明的热吸收比分布图最好再进行等效体模实测验证㊂3.与机器配套购买的测温设备要进行标定,误差应在ʃ0 2ħ范围内㊂4.加温区皮肤热感觉减退,避免过热引起烫伤㊂如有瘢痕,因其吸热性强,要注意控制局部温度,避免损伤㊂5.体外加温时,加温区局部应与施用器保持平行㊂6.加温时要经常询问患者的感觉,并观察患者体位有无移动㊂7.如加温中皮肤起水泡,应立即停止热疗㊂水泡可用消毒针刺破,保持局部清洁㊂如加温后皮肤发红,可行冷敷等对症处理㊂二、深部热疗㊀㊀(一)适应证:适用于除颅内肿瘤以外的全身各部位肿瘤㊂1.头颈部肿瘤:较大较深的复发或难治性癌或各种软组织肉瘤㊂2.胸部肿瘤:如食管癌㊁肺癌㊁纵隔肿瘤㊁胸膜肿瘤㊁心包肿瘤以及癌性胸腔积液等㊂3.腹部肿瘤:如肝癌㊁胰腺癌㊁胃癌㊁结肠癌㊁胆囊癌㊁腹膜后肿瘤㊁癌性腹水等㊂4.盆腔肿瘤:如膀胱癌㊁前列腺癌㊁直肠癌㊁宫颈癌㊁卵巢癌等㊂5.其他部位肿瘤:恶性淋巴瘤㊁骨与软组织肿瘤和恶性黑色素瘤等㊂6.骨转移瘤㊂(二)禁忌证1.绝对禁忌:孕妇和无法表述感觉的婴幼儿;有器质性中枢神经疾病㊁恶病质㊁水电解质严重紊乱㊁严重心肺功能不全者;严重感染不能耐受加温治疗者;体内有热积聚金属置入物和起博器者㊂2.相对禁忌:伴有神经症状的脑转移者;冠心病;腹部皮下脂肪过厚者;加温局部皮肤有感染和溃烂者㊂(三)操作程序与方法1.深部热疗可选用射频㊁微波或超声等深部热疗设备㊂2.向患者交代治疗目的㊁方法㊁治疗注意事项及易出现的并发症㊂3.让患者选择舒适体位,使其精神放松勿紧张㊂4.热疗前必须通过CT或MRI等了解肿瘤部位和范围,以利于加温区域定位㊂5.根据热分布选用适当尺寸辐射器㊂单独热疗时每次加温时间为30 60min,如治疗需要,可适当延长至90min㊂相邻两次传统高温(41 45ħ)热疗之间要求间隔72h㊂如合并其他抗肿瘤治疗,可酌情调整温度(亚高温<41ħ)与频次,但两次热疗至少应间隔24h㊂加温区域参考点的温度应达到39ħ以上,且最好<43ħ㊂6.治疗中建议测量1次/min功率值,测量1次/min测温点的温度或能量㊂胸部加温至少应用食管内传感测温器,瘤内测温最佳,腹盆部加温至少应用直肠内传感器测温㊂有条件时行瘤内测温,最好多点测温㊂另外,可设传感器测量口腔或腋下温度,以对全身温度进行监测㊂治疗中肿瘤周围正常组织温度不能>43ħ(颈部热疗时,外耳道温度ɤ41ħ)㊂7.治疗中应监测血压和心率的变化㊂患者在热疗中出现全身温度过高㊁心率过快㊁出汗过多或皮肤剧烈疼痛时必须立即中止治疗,采取措施后可继续治疗,必要时停止治疗㊂治疗前后各测量1次血压和心率㊂8.治疗记录应包括:记录辐射器大小㊁患者治疗㊃体位㊁水袋结构情况;使用功率㊁能量㊁各测温点的数据㊁温度曲线及温度参数;患者心率㊁血压㊁加温部位的热感觉㊁疼痛感觉㊁是否出现皮肤烧伤㊁是否出现皮肤硬结㊂(四)注意事项1.设备使用前应了解其性能㊁有效透热度,施用器尺寸及加温的有效范围㊁热场是否均匀㊂2.深部热疗不单独作为一种根治手段,必须结合放疗和/或化疗或其他治疗手段,以进一步提高肿瘤治疗的疗效㊂3.热疗反应㊁并发症和后遗症:(1)热疗中或热疗后出现全身温度过高㊁心率过快㊁出汗过多而虚脱的全身反应,要及时处理;(2)皮肤烧伤:多数表现为皮肤急性的轻度烫伤,如红肿㊁水泡,给予对症处理即可;(3)皮下疼痛和硬结:是由于皮下脂肪过热引起㊂发生率约10%左右,皮下脂肪厚度>2cm时发生率增加,应向患者事先说明㊂三、全身热疗㊀㊀全身热疗是指利用红外线㊁微波㊁射频等全身或局部加温方式达到全身热治疗效果的一种治疗手段㊂(一)适应证1.临床确诊的恶性肿瘤,患者能耐受并愿意接受全身热疗㊂2.配合放疗㊁化疗等其他抗肿瘤综合治疗㊂3.肿瘤反复术后的预防复发转移治疗㊂4.其他治疗后复发或化疗耐药的治疗㊂5.晚期全身广泛转移的姑息治疗㊂(二)禁忌证1.新近脑血管病变,或伴有可引发脑水肿㊁颅内高压的疾病或因素㊂2.严重器质性心脏病或心律失常㊁心脏储备功能明显下降(心脏功能在Ⅱ级以下)㊂3.未控制的高血压(BP>160/100mmHg(1mmHg=0 133kPa))㊂4.严重的呼吸功能障碍(肺功能<正常的60%)㊂5.肝功能或肝脏储备功能明显降低,活动性肝病㊂6.严重的肾实质或肾血管病变㊁肾功能不全㊂7.存在未经控制的感染灶或潜在感染灶,以及有败血症倾向㊂8.未获纠正的中⁃重度贫血㊂9.有明显出血倾向或DIC倾向,单独热疗时血小板<50ˑ109/L,合并化疗时血小板<80ˑ109/L㊂10.全身衰竭㊂(三)临床治疗原则1.早期治疗原则:大量研究表明,全身热疗治疗恶性肿瘤,肿瘤的类型和细胞分化程度的差别对疗效无明显影响,但是患者的全身情况和肿瘤的分期对疗效有影响,因而应尽可能的早期开始治疗㊂2.综合治疗原则:全身热疗与放疗或化疗合并作用于癌细胞有协同的杀伤效应㊂因此,采用全身热疗治疗恶性肿瘤应采用综合治疗,只有放疗已过量㊁化疗毒性反应太大的晚期患者才考虑单独采用热疗㊂全身热疗时需要配合化疗,化疗方案的实施要与热疗周期同步进行㊂尽量选用有热增强效应的化疗药品㊂3.疗程安排原则:全身热疗每次治疗时人体参考点温度在39.0 41 5ħ,维持60 90min㊂配合化疗时温度可适当降低㊂再次治疗时间间隔ȡ72h,根据病情需要或疗效可重复多次治疗㊂(四)临床观察指标1.观察治疗前后血常规㊁尿常规㊁生化指标㊁心肺功能㊁肿瘤标记物及免疫功能等变化㊂2.观察实体瘤的变化㊁疼痛㊁一般状况以及副反应发生的情况㊂(五)治疗前准备1.常规检查:(1)三大常规;(2)生化全项;(3)肿瘤标记物;(4)心电图㊁超声心动;(5)胸片或胸部CT㊁MRI㊂2.根据患者身体实际情况参考选择如下检查项目:心肌酶谱㊁免疫功能㊁血气分析㊁肺功能等㊂3.热疗工作人员的准备工作:(1)患者临床资料的总结㊁评估;(2)患方知情同意㊂4.护理及相关准备工作:(1)治疗前充分的休息和营养+心理护理;(2)治疗前根据需要适当补充能量合剂㊁氨基酸㊁脂肪和维生素类;(3)治疗前建立静脉通路;(4)治疗前晚酌情给与小剂量镇静药物;(5)出汗较多时应补充水和电解质,保持水㊁电解质平衡,防止虚脱发生㊂5.全身热疗设备调试检测:按照热疗设备使用说明书以及操作规范,检查调试设备㊂(六)治疗规范1.加热前准备:(1)确认可以进行全身热疗后,将患者送入热疗室;(2)接受红外仓治疗的患者入舱后,固定背部传感器(肩角下角线与脊柱交点),㊃患者仰卧于治疗床上;(3)布设体外㊁直肠温度传感器;(4)监测生命体征和血氧饱和度,必要时吸氧;(5)全麻情况下,为防止褥疮发生,患者枕部㊁骶尾部及足跟部加垫棉垫,使足跟部悬空;实施导尿,并留置导尿;固定四肢;患者眼睑内涂红霉素眼膏,并戴眼罩,敷凉毛巾;(6)实施深度镇静在于减轻机体的过度应激反应,深度镇静以患者维持睡眠状态,对言语刺激有反应,深反应减弱或消失,呼吸㊁心率㊁血压及尿量正常,对外界言语刺激有反应为基准,调节镇静剂用量㊂2.治疗中监测(1)体温检测:①体表温度监测要求体表温度监测点应均匀分布在体表各区域;②体表温度监测点应ȡ5个;③必须实时㊁不间断观察各体表观测点的温度;④体表各点温度ɤ41 5ħ㊂(2)体内温度监测:①要求体内温度监测点最少1个;②体内监测点位于直肠(代表腹腔温度);③控制体内监测点温度ɤ41 5ħ㊂红外线或微波体表加热时,人体皮肤温度首先升高,实时观察各体表观测点的温度,控制设备使其均匀升高,要求ɤ41 5ħ㊂体内温度观测点位于直肠,以该点温度代表腹腔温度/体核温度,加热过程中直肠温度持续上升,一般升温速度为每5min内0 2ħ㊂如果低于该速度,提示升温较慢,应分析升温慢的原因㊂人体体温达到38 5ħ以上时,由于机体体温调节的作用,往往会出现排汗增加,影响升温,此时可以静脉注射东莨菪碱0 3mg抑制排汗㊂当直肠温度达到40 0ħ时停止高功率加热,维持一定时间,控制直肠温度ɤ41 5ħ㊂人体监测点温度在39.0 41 5ħ,维持60min㊂(3)循环系统检测:窦性心动过速最常见,分析心动过速的原因,主要是体温升高,循环容量不足,心脏负荷过大,或者麻醉过浅导致肌体应激反应所致,根据不同情况,作相应处理㊂心律正常㊁心率推荐控制在120 140次/min以下㊂维持血压ȡ80 90/40 50mmHg㊂维持平均动脉压在60mmHg左右㊂(4)呼吸系统检测:高温状态下,阻力及容量血管均扩张,主要脏器灌注压力下降,而且此时细胞代谢增强,需氧量增加;应充分给氧,鼻吸氧流量2.0 2 4L/min,保持呼吸频率10次/min以上㊂氧饱和度99以上㊂必要时给予正压面罩给氧㊂(5)体液检测:随着体温的变化,人体内环境处于应激状态,随时记录补液量和尿量,根据心率㊁血压估测血容量情况,进行补液调节㊂(6)热剂量监测:全身热疗设备的软件,需有累积热剂量功能,为了便于比较,建议该剂量定义为等效41 8ħ,单位为 min ㊂累计热剂量(ETD41 8ħ)应该>60min㊂(七)治疗中辅助治疗措施1.随着体温升高,全身血管扩张,导致血容量相对不足,且此时大量出汗以及呼吸㊁尿液损失,治疗过程中应注意积极补液㊂麻醉情况下输液总量为4000 8000ml,1000 2000ml/h(参考监测数据)㊂晶胶体比为2 3ʒ1;晶体:平衡液㊁25% 50%葡萄糖;胶体:羟乙基淀粉或琥珀明胶㊁白蛋白㊁血浆㊂保证24h尿量ȡ800ml(热疗后2h内尿量至少>30ml/h)㊂不麻醉情况下,根据出入量酌情补液㊂2.在治疗温度时实施化疗,尽量在恒温期维持较高血药浓度㊂3.能量补充:葡萄糖1 3g/kg,适量补充维生素㊂(八)治疗后处理1.麻醉情况下,拔除温度传感器㊁监护电极,将患者平移出加热舱,返回病房后必须保温卧床6h以上㊂2.术后常规热疗护理(预防迟发烫伤㊁褥疮护理),对局部皮肤红斑(轻微烫伤)部位进行重点冷敷治疗㊂3.对于面部浮肿明显的患者,考虑有可能存在脑水肿时,可适当予甘露醇脱水治疗㊂4.术后补充充足的碳水化合物㊁氨基酸㊁脂肪和维生素类营养素㊂5.全身热疗中㊁后期,患者会出现一过性血容量不足,甚至低血压,此时要给予充分液体补充,提高血容量㊂6.热疗后第2 3d,患者会出现体温反弹,一般在38.0 38 5ħ,多系肿瘤组织坏死后蛋白碎片吸收热,不需特殊处理㊂但需排除继发感染㊂(九)常见并发症及预防和处理1.心律失常㊁心肌损伤㊁心衰(1)窦性心动过速(心率持续>140次/min):艾司洛尔即刻控制剂量为1mg/kg30s内静脉注射,继续予0 15mg/(kg㊃min)静脉滴注,最大维持量为0 3mg/(kg㊃min)㊂(2)室上性心动过速:普罗帕酮1 2mg/kg静脉注射,30min后重复注射㊂合贝爽0 25mg/kg生理盐水稀释至20ml,缓慢静脉注射5 10min,必要时15 30min后重复注射,维持5 10mg/h静脉滴注12 24h㊂(3)室性心动过速:①心率<200次/min:首选利多卡因㊂胺碘酮75 100mg生理盐水稀释至20ml分3次,每次5 10min静脉注入,维持0.5 0 75mg/min静脉滴注,需要时15min后重复注射,剂量<75 100mg,总量<1 2g/d;②心率>200次/min(有发生室颤危险):非同步电击复律㊂(4)早博:室性早搏首选利多卡因50 100mg静脉注射,每5 10min1次,总量<4mg/kg,维持1.5 2 0mg/min恒速静脉滴注,总量<3 0g/d㊂(5)低血压:在充分补充血容量的基础上,运用血管活性药物,如多巴胺㊁阿拉明㊂多巴胺2 5μg/(kg㊃min)使尿量增加,心排血量不变或轻度增加;6 10μg/(kg㊃min)增加心排血量,尿量维持,开始使心率㊁血压增加;11 20μg/(kg㊃min)使心排血量增加明显,心率和血压增加,肺毛细血管压增加,可致心律失常㊂2.造血系统:使用集落细胞刺激因子,刺激骨髓造血细胞的分化成熟㊂3.中枢神经系统:有少数患者(0 33%)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定向力障碍㊂对于敏感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可使用头部冰敷或冰帽㊂症状出现后,一般无须特殊处理,患者将在1 3d内恢复正常㊂4.消化系统:部分患者在治疗后会出现消化道反应,如恶心㊁呕吐㊁腹泻,可在化疗前或后给予恩丹西酮8毫克注射㊂5.热损伤:人体表皮或体内组织的热损伤㊂这种损伤在表皮表现为烫伤,一般是Ⅰ Ⅱ度烫伤㊂常规烫伤处理及护理即可,注意防止感染㊂6.其他:(1)红外线眼损伤:角膜损伤㊁白内障以及视网膜脉络膜灼伤㊂在接受红外线治疗时,若照射部位接近眼或光线可射及眼时,应用纱布遮盖双眼㊂并可适当涂抹护眼药膏㊂一旦发生红外线眼损伤应遮住保护双眼,预防发生感染,并进行对症处理㊂视网膜脉络膜灼伤后可用皮质类固醇,维生素B,血管扩张剂,扩瞳剂及球后注射激素等㊂(2)镇静药物的副作用:主要是呼吸抑制,治疗过程中应该密切观察生命体征的变化,随时调整镇静药物的剂量和速度㊂准备好抢救药物和器械㊂四、体腔灌注热疗㊀㊀体腔非循环灌注热疗参考上述 二㊁深部热疗 ,此节为体腔循环灌注热疗(术中循环灌注热疗也可参考)㊂(一)适应证1.晚期恶性肿瘤伴发的胸腔积液;恶性心包积液;胸膜有弥漫性癌性结节者恶性胸腔积液㊂2.晚期腹盆腔肿瘤,术前或姑息治疗㊂3.腹盆腔恶性肿瘤手术发现冲洗液癌细胞为阳性者㊂4.腹盆腔恶性肿瘤术中发现肿瘤侵及全层或淋巴结转移或广泛器官㊁肠系膜及大网膜转移㊂5.癌性腹膜炎㊂(二)禁忌证1.恶病质,伴有发热,体温升高,伴有明显感染者㊂2.有出凝血功能障碍者,严重的心肺功能障碍者㊂3.各种原因引起的腹腔严重粘连导致穿刺入肠管的危险性增加㊂(三)操作流程1.灌注容量及药物的选择(1)容量选择:含有高浓度的抗癌药液在整个体腔脏器表面与之相接触是腔内化疗的重要基础㊂根据腹腔液流体动力学研究表明,只有注入大容量液体达到腹腔膨胀时才能确保腹腔脏器和整个腹膜表面与抗癌药液充分相接触㊂在腹腔灌注液中注入放射性示踪剂研究腹腔流体力学发现,至少需灌注2000ml液体才能克服腹腔内液体的自由流动阻力,确保液体在腹腔内均匀分布㊂(2)溶剂选择:溶剂常为生理盐水或林格氏液等㊂(3)药物选择:根据以下几点:①药物必须能通过自身或其代谢产物杀死肿瘤细胞;②药物必须有低的胸㊁腹腔通透性;③药物必须很快从血浆中清除;④药物必须有较强的穿透肿瘤组织的能力㊂常用药物包括以下种类:a.抗血管生成药物:贝伐珠单抗㊁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等;b.化疗药物:铂类㊁丝裂霉素㊁氟尿嘧啶㊁表柔比星㊁紫杉类等;c.免疫制剂:白介素⁃2㊁干扰素等;d.其他药物:重组人p53腺病毒注射液㊁康莱特㊁榄香烯乳液㊁鸦胆子油乳液㊁香菇多糖等㊂2.灌注治疗方法(1)具体步骤①体腔无积液者:B超定位避开黏连的肠管和肿瘤,确定穿刺点㊂常规穿刺建立入体通道,连接输液器灌入500ml温热盐水,确保穿刺针在腔内流速无阻力,连接循环机管道,设定仪器的工作温度45.0 45 5ħ,单向灌注热盐水,腹腔一般2500 3500ml,以微感腹胀满为宜,再穿刺置输出端针,连接循环机管道,开始加热循环治疗㊂循环中调节入体温度在42.0 45 0ħ,出体温度一般在39.0 41 5ħ,流速150 200ml/min,持续恒温循环50 60min㊂根据出体温度调整流速,最后排出部分液体,腹腔留液ȡ1500ml㊂注入化疗药物(循环中或后分次给)前,常规注入地塞米松10mg㊁呋塞米20mg㊂为避免温度>39ħ对大脑损伤,头部常规敷凉毛巾㊂②体腔有积液者:根据积液量㊁性质不同区别处理㊂若积液为流动性,建议先排出积液(方法可参照胸腹水处理要求);若积液流动性差,先单向同步热灌洗,边灌边放,用热盐水置换大部分恶性积液,稀释积液,保证循环治疗的顺畅和疗效的提高;若是胶冻样积液自穿刺针排出困难,可置较粗的带侧孔的导管先单向灌洗后再循环化疗㊂如果患者一般状况较差,可直接利用胸腹水循环治疗;若胸腹腔有较大包裹性积液,只要包裹腔有200 500ml液体仍可进行腔内循环治疗㊂(2)治疗时间及治疗频次:时间60 90min/次㊂频次根据疾病种类㊁治疗目的选择㊂根治术后预防性治疗1 3次;姑息性术后㊁减瘤术后㊁恶性腹水3 5次㊂根据化疗方案㊁热耐受的要求及住院时间的限制,热循环治疗两次间隔以1 3d为宜㊁连做2 3次为1个周期㊂化疗药物应足量,可以多周期治疗㊂肿瘤标志物转阴率血清常常比积液早,建议在积液很快消失㊁血清标志物刚转阴时,应继续巩固1 2周期,以确保治疗的有效性㊂(四)注意事项1.术前建立静脉通道㊂2.协助患者取合适的体位,暴露穿刺部位㊂体质虚弱者给予平卧位或半卧位,并加床档㊂3.术中注意观察患者面色㊁咳嗽㊁喘憋㊁腹胀及胸/腹腔引流液性状㊁颜色㊁量㊂4.有异常及时处理㊂必要时给予心电监护,吸氧㊂5.经体外加热的灌注液循环灌注于胸/腹腔时,注意观察热疗机运作是否正常,期间应做好患者的心理护理及基础护理㊂6.术后密切观察穿刺部位情况,有无红肿㊁渗液㊁堵塞等观察引流液性状㊁颜色㊁量㊂及时封闭胸/腹腔留置引流管,并妥善固定㊂询问患者有无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并遵医嘱及时准确采集患者各类标本,为诊疗收集资料㊂(五)常见不良反应及并发症胸㊁腹腔内化疗的毒性反应主要由胸㊁腹腔灌注液中化疗药的浓度过高造成㊂一般常见的毒性反应有骨髓抑制㊁急性肾功能衰竭㊁化学性腹膜炎㊁胃肠道反应㊁部分患者有乏力及全身不适感,但这些毒性反应多数可通过减少药物剂量加以避免㊂并发症为胸腔感染㊁吻合口瘘和肠穿孔;其次为胆瘘㊁胰腺炎㊁腹壁出血㊁伤口裂开等㊂(六)影响疗效及安全性的关键因素1.灌注速度及温度:灌注液的灌注速度是影响腹腔内保持精确恒温的重要因素㊂高精度控温及高精度控制灌注速度是技术关键㊂目前临床报道的的治疗温度多为39 45ħ㊂温度过高将对小肠产生热损伤,导致粘连性肠梗阻㊁肠坏死㊁腹腔脓肿甚至死亡等严重并发症㊂温度过低则达不到有效治疗温度,影响临床治疗效果㊂2.治疗时间及治疗次数㊂3.化疗药物的种类及浓度㊂五、肿瘤热疗的疗效评价㊀㊀(一)实体瘤实体瘤的疗效评价参照RECIST1 1标准,同时应结合患者临床症状改善㊁PET⁃CT检查结果及日本热疗学会标准综合考虑㊂1.评价标准:采用RECIST1 1标准,根据CT或MRI结果,对可测量的目标病灶,计算其热疗前后肿瘤最大直径差值的绝对值与治疗前肿瘤最大直径的比值(多个病灶者则计算每个肿瘤直径之和);对非目标病灶(目标病灶以外的其它病灶)应在基线上记录,但不需测量,在随诊期间,要注意其存在或消失㊂2.缓解标准[目标病灶(靶病灶)评价]:(1)完全缓解(CR):所有靶病灶消失;(2)部分缓解(PR):靶病灶总径与基线相比缩小ȡ30%;(3)稳定(SD):介于PR和PD之间;(4)进展(PD):以靶病灶直径之和的最小值为参照,直径和增加ȡ20%;除此之外,必须满足直径和的绝对值增加至少5mm或出现一个或多个新病灶㊂因热疗容易引起瘤内坏死,而肿瘤大小变化不一定明显,日本热疗学会还根据肿瘤体积变化和CT(或其他影像诊断)上肿瘤内的低密度区域的变化来评价热疗的效果,即在热疗后2个月内复查增强CT(或MRI,PET⁃CT等)片,在肿瘤最大层面的断面上,观察低密度区(lowdensearea简写LDA,为肿瘤坏死区,HU减少ȡ15%)所占肿瘤面积的比例和肿瘤边缘部位非低密度区(肿瘤壁或包膜)的厚度为指标进行疗效判定:(1)显效(CR):靶病灶经检查完全消失者或者靶病灶瘤体内低密度区达80%以上,肿瘤壁无增厚;(2)有效(PR):A㊁瘤体内低密度区达80%以上,但肿瘤壁有部分增厚;B㊁低密度区为50% 80%之间者亦认为有效;(3)无效(NC):低密度区未>50%者㊂非目标病灶评价:CR:所有非目标病灶消失和肿瘤标志物水平正常;SD:一个或多个非目标病灶或/和肿瘤标志物高于正常持续存在;PD:出现一个或多个新病灶或/和存在非目标病灶进展㊂(二)体腔积液1.完全缓解(CR):胸(腹㊁盆)腔积液完全消失,并维持4周以上㊂2.部分缓解(PR):50%ɤ胸(腹㊁盆)腔积液消退<100%,并维持4周以上㊂3.稳定(SD):胸(腹㊁盆)腔积液消退<50%或增加ɤ25%,并维持4周以上㊂4.进展(PD):胸(腹㊁盆)腔积液增加ȡ25%㊂(三)患者生活质量1.肿瘤患者生活质量评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体重:体重增加7%,并保持4周以上,不包括(第三间隙积液)认为有效;其他任何情况认为无改善㊂(2)疼痛:数字评分法(VAS)将疼痛程度用0 10共11个数字表示,0表示无痛,10代表最痛,3分以下:有轻微疼痛,能够忍受;4 6分:患者疼痛并影响睡眠,尚能忍受;7 10分:患者有强烈疼痛,疼痛难忍,影响食欲,影响睡眠㊂患者根据自身疼痛程度在11个数字中挑选一个数字代表疼痛程度㊂疼痛评分比基线提高ȡ50%,并持续4周以上,认为有效;任何恶化情况,并持续4周以上,认为无效;上述情况以外的情况,认为稳定㊂(3)身体一般状况:根据KPS评分,比较治疗前和治疗后的生活质量,评分ȡ10分为生活质量改善,变化在10分以内为生活质量稳定,减少ɤ10分为生活质量下降㊂2.肿瘤患者生活质量评价标准如下:(1)疼痛㊁KPS均为有效,判断为临床有效,生活质量改善㊂(2)疼痛㊁KPS中的任何一个有效,且另一个稳定,判断为临床有效,生活质量改善㊂(3)疼痛㊁KPS均为稳定,而体重ȡ7%的增长,则判断为临床有效,生活质量改善㊂(4)疼痛㊁KPS均无效,或任何一个无效,则判断为临床无效,生活质量未改善㊂(5)疼痛㊁KPS均稳定,而体重稳定或减轻,判断为临床无效,生活质量未改善㊂KPS评分标准:10:正常,无症状和体征,无疾病证据;9:能正常活动,有轻微症状和体征;8:勉强可进行正常活动,有一些症状或体征;7:生活可自理,但不能维持正常生活或工作;6:生活能大部分自理,但偶尔需要别人帮助,不能从事正常工作;5:需要一定帮助和护理,以及给与药物治疗;4: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特别照顾和治疗;3:生活严重不能自理,有住院指征,尚不到病重;2:病重,完全失去自理能力,需要住院和积极的支持治疗;1:重危,临近死亡;0:死亡㊂六㊁随访㊀㊀1.热疗的前㊁中㊁后应有CT或MR等客观检查可评价肿瘤经治疗后的改观情况㊂2.热疗后1㊁3㊁6个月均要进行复查,各项检查的对照观察,了解治疗后的变化和决定后期是否继续治疗㊂3.治疗后在半年以上者可3个月或半年复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治疗㊂4.一年后可半年或1年进行一次复查即可㊂制定指南召集人(按姓氏拼音排序):马胜林教授(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集团),肖绍文教授(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张珊文教授(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参加制定指南人员(按姓氏拼音排序):白静教授(包头市肿瘤医院),蔡英全教授(陕西省肿瘤医院),霍忠超教授(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康静波教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总医院),刘珈教授(湖南省肿瘤医院),刘文超教授(第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西京医院),路太英教授(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马胜林教授(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集团),邵汛帆教授(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唐劲天教授(清华大学医学物理与工程研究所),王东安教授(中日医学科技交流协会),王继英教授(中日友好医院),王捷忠教授(福建省肿瘤医院),王义善教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07医院),吴稚冰教授(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集团),肖绍文教授(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张凤春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张珊文教授(北京大学肿瘤医院),章岳山教授(上海市普陀区利群医院)执笔秘书(按姓氏拼音排序):李寅生硕士(中日医学科技交流协会),张扬子博士(北京大学肿瘤医院)2017⁃03⁃13)㊃。

肿瘤深部热疗护理及注意事项

肿瘤深部热疗护理及注意事项

肿瘤深部热疗护理及注意事项肿瘤热疗指的是采用激光、超声、微波或者是射频等不同类型的物理因子来促进肿瘤组织或(和)全身温度的提高,借助高温的杀伤力以及后续的继发性效应对肿瘤进行治疗,其属于肿瘤的第五种治疗手段,同时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种辅助治疗方法,因其无毒安全,有“绿色治疗”之称。

近些年医学界对热疗的研究越来越深入,到2019年为止,世界上关于热疗的临床试验已经开展了218项,其中由中国学者负责牵头的有34项之多,在热疗的相关理论知识方面不断得以完善,比如和放化疗、免疫治疗、其他生物治疗相互间的作用等等。

热疗可分为多种模式,比如浅部热疗、深部热疗等,此次将从深部热疗展开分析讨论,总结其护理要点和注意事项。

★深部热疗的适应证与禁忌证深部热疗的适应证:除颅内肿瘤之外的各部位肿瘤。

比如各种软组织肉瘤、头颈部肿瘤、胸部肿瘤、腹部肿瘤、盆腔肿瘤、骨转移瘤等等。

深部热疗的禁忌证:禁忌证可分为绝对禁忌证和相对禁忌证。

在绝对禁忌证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存在出血倾向的患者;(2)存在身体感知障碍的患者;(3)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4)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患者;(5)身体内有起搏器或热积聚金属置入物的患者;(6)重度感染对加温治疗无法耐受的患者;(7)合并重度心肺功能不全、水电解质紊乱、恶病质以及器质性中枢神经疾病的患者;(8)自主表达能力丧失的患者;(9)孕妇。

相对禁忌证主要包括:(1)处于经期的女性;(2)加温治疗部位的皮肤有溃烂或者感染情况的患者;(3)腹部皮下脂肪过于厚的患者;(4)合并冠心病的患者;(5)合并存在神经症状的脑转移患者。

★深部热疗的操作程序和方法第一,需要选择对应的热疗设备,比如超声、微波等;第二,需要和病人交代相关问题,比如治疗方法、治疗目的、注意事项、并发症等等,在正式治疗之前,需要让病人签署知情文件;第三,热疗之前,安排做MRI或CT检查,确定肿瘤范围、部位等信息,以准确定位加温区域;第四,治疗时协助病人取正确的治疗体位,同时保持最佳的舒适度;第五,结合具体的设备采取对应的治疗方法和程序;第六,需要保证每次的有效治疗温度时间控制在45分钟至60分钟之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的延长,但不得超过90分钟,连续两次传统高温热疗需要间隔72小时以上,若同时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方案,温度可调节至41℃以下,频次做相应的调整,连续的两次热疗需要间隔24小时以上;第七,在治疗过程中需要做到温度的实时监测,包括深部测温、体表测温,在进行胸部加温时,可采用食管内传感测温器,若是腹盆部加温,可采用直肠内传感器测温,若实时瘤内测温,建议多点测温,全身温度监测可采取传感器测量腋下或口腔温度的方法,肿瘤周边正常组织的温度不得超过43℃,若是颈部热疗,需要保证外耳道温度不得超过41℃;第八,在治疗过程中需要监测病人的心率、血压,若发现有全身温度过高、出汗过多、心率加快、血压异常升高表现,需要立刻暂停治疗,待缓解后考虑是否要继续治疗。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附件17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为规范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以下简称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是指采用物理方法使肿瘤、肿瘤所在区域或全身的温度升高,经过一系列生物学效应,使肿瘤细胞损伤,单独或联合放疗、化疗等其它手段进行治疗的技术。

该技术包括深部热疗(区域性热疗)和全身热疗,其加热的物理因子包括射频、微波、红外线、超声、电容、电磁等,治疗途径包括无创、微创侵入和经生理性腔道等。

本规范所称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不包括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肿瘤治疗相关的二级诊疗科目。

(三)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用于临床治疗的肿瘤热疗设备。

(四)肿瘤深部热疗应当具备相应的影像引导设备,如超声、CT或MRI等以及局部的温度监控设备;肿瘤全身热疗应当具备温度监控设备,并配备多功能监护仪,在全身热疗过程中能进行心电、呼吸、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测。

(五)全身热疗室应当具备心、肺、脑抢救复苏条件,有氧气通道、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六)至少有2名具有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师,及经过肿瘤热疗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其它专业技术人员。

肿瘤热疗技术负责人还应当具备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人员基本要求(一)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开展本技术应用相关专业的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

2.有3年以上肿瘤诊疗的临床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基地关于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培训,具备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方案(2017年版)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方案(2017年版)

附件17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2017年版)为规范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以下简称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是指采用物理方法使肿瘤、肿瘤所在区域或全身的温度升高,通过一系列生物学效应,使肿瘤细胞损伤,单独或联合放疗、化疗等其它手段进行治疗的技术。

该技术包括深部热疗(区域性热疗)和全身热疗,其加热的物理因子包括射频、微波、红外线、超声、电容、电磁等,治疗途径包括无创、微创侵入和经生理性腔道等。

本规范所称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不包括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肿瘤治疗相关的二级诊疗科目。

(三)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用于临床治疗的肿瘤热疗设备。

(四)肿瘤深部热疗应当具备相应的影像引导设备,如超声、CT或MRI等以及局部的温度监控设备;肿瘤全身热疗应当具备温度监控设备,并配备多功能监护仪,在全身热疗过程中能进行心电、呼吸、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测。

(五)全身热疗室应当具备心、肺、脑抢救复苏条件,有氧气通道、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六)至少有2名具有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师,及经过肿瘤热疗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肿瘤热疗技术负责人还应当具备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人员基本要求(一)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开展本技术应用相关专业的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

2.有3年以上肿瘤诊疗的临床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基地关于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培训,具备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

(二)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19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管理规范(2017版)

19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管理规范(2017版)

附件19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管理规范(2017年版)为规范肿瘤消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制订本规范、本规范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肿瘤消融治疗技术得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肿瘤消融治疗技术就是指采用物理方法直接毁损肿瘤得局部治疗技术,包括射频、微波、冷冻、超声、激光、不可逆电穿孔等治疗技术,治疗途径包括经皮、腔镜与开放手术下。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肿瘤消融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与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得、与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相关得诊疗科目。

(三)肿瘤治疗床位不少于30张。

(四)有麻醉后监测治疗室(PACU)或重症医学科、1、设置符合规范要求,达到Ⅲ级洁净辅助用房标准,病床不少于6张,每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能够满足肿瘤消融治疗技术应用专业需要。

2.符合肿瘤消融治疗危重患者救治要求。

3.有空气层流设施、多功能监护仪与呼吸机等设备。

4。

能够开展有创监测项目与有创呼吸机治疗。

5。

有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得、具有5年以上重症监护工作经验得专职医师与护士。

(五)其她辅助科室与设备。

1、有开展肿瘤消融治疗技术得治疗室,符合消毒与无菌操作条件。

2。

具备开展血管介入治疗得相关条件。

3.有磁共振(MRI)、计算机X线断层摄影(CT)或超声等设备与医学影像图像管理系统、(六)有至少2名具备肿瘤消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得本医疗机构在职医师、有经过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合格得、与开展得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相关得其她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员基本要求(一)开展肿瘤消融治疗技术得医师。

1。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与应用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相关得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

2。

有5年以上肿瘤诊疗临床工作经验,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得培训基地关于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相关系统培训,具备肿瘤消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得能力。

深部热疗

深部热疗

深部热疗的护理
118黄蕊
深部热疗
肿瘤深部热疗是继手术、放疗、化疗、免疫治 疗之后的第五大疗法,是治疗肿瘤的一项新技 术,通过加热使肿瘤组织的温度达到41.5~ 45℃并维持40min以上,引起肿瘤细胞生长受阻、 凋亡的一种治疗方式
适应症
适应症:除颅内肿瘤以外的全身各部位肿瘤。 1.头颈部的复发难治性肿瘤或各种软组织肉瘤等。 2.胸部的食管癌、肺癌、胸膜肿瘤以及癌性胸水等。 3.腹部的胰腺癌、胃癌、胆囊癌、腹膜后肿瘤、癌性 腹水等。 4.盆腔的膀胱癌、直肠癌、卵巢癌等。 5.四肢软组织肉瘤和恶性黑色素瘤等。
禁忌症


1.绝对禁忌证 孕妇和儿童、有器质性神经疾 病和脑转移、恶病质、水电解质严重紊乱、冠 心病、严重心肺功能不全、严重感染不能耐受 加温治疗者等;体内有较大金属置入物和起搏 器者。 2.相对禁忌证 腹部加温部位皮下脂肪过厚者, 加温局部皮肤有感染和溃烂者。
注意事项



1.热疗一般不能单独作为一种根治措施,必须结合放 射治疗和(或)化疗,进一步提高放射治疗和化疗的 疗效。 2.热疗反应、并发症和后遗症 (1)热疗中或热疗后患者出现全身温度升高、心率 加快、出汗过多而虚脱的全身反应要及时处置。 (2)皮肤烧伤:多数表现为皮肤急性的轻度烫伤, 如红肿、水泡,予对症处理即可。 (3)皮下疼痛和硬结:是由于皮下脂肪过热引起。 发生率约10%左右,皮下脂肪厚度超过2cm时发生率 增加,应向患者说明。护理 Nhomakorabea
1、做好病人心理护理,向患者讲解热疗的治疗原理,告知病人 热疗知识及注意事项和治疗中配合要点 2、热疗前更换棉质衣物,取下身上所有金属物品,准备两套棉 质衣服,以便治疗中更换 3、治疗前用小毛巾覆盖双眼防止微波损伤 4、选择仰卧位或侧卧位,密切观察病人生命体征,听取病人主 观感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做好记录 5、密切监测热疗温度,根据需要及时调整,避免皮肤烫伤,出 汗多的病人热疗中及时擦干汗液,注意补充水分,必要时输液 6、热疗过程中密切观察病人生命体征,听取病人主诉 7、热疗后病人应休息30分钟,密切观察病情及尿量病人出汗多 应注意保暖,若使用芬太尼止痛贴剂病人,应及时更换,以免影 响效果。

15个“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

15个“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2017年版)等15个“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和质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做好“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规范临床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委组织制(修)订了《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2017年版)》等15个“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并制定了相应技术的质量控制指标(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9年11月13日印发的《变性手术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185号)、《心室辅助装置应用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186号)、《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187号)、《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188号)、《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189号)、《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190号)、《口腔颌面部肿瘤颅颌联合根治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191号)、《颅颌面畸形颅面外科矫治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192号)、《口腔颌面部恶性肿瘤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193号)、《颜面部同种异体器官移植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194号)、《基因芯片诊断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195号)、《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196号)、《人工智能辅助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197号)、《质子和重离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198号)、《组织工程化组织移植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199号)同时废止。

肿瘤热疗管理制度

肿瘤热疗管理制度

肿瘤热疗管理制度一、总则肿瘤热疗是一种新兴的治疗肿瘤的方法,通过利用高温或热能达到杀灭肿瘤细胞的效果。

为了规范和管理肿瘤热疗的实施,保障患者的利益和安全,特制定此《肿瘤热疗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进行肿瘤热疗的医疗科室,包括热疗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医务人员的操作规范、患者的管理等。

三、设备管理1. 确保肿瘤热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2.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功能完好。

3. 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建立设备维护记录,记录设备的维修情况和维护周期。

四、医务人员操作规范1. 所有参与肿瘤热疗的医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2. 医务人员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出现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时,及时进行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五、患者管理1. 患者在接受肿瘤热疗前,须经过详细的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确保患者适合接受肿瘤热疗。

2. 患者在接受热疗之前,应按照医嘱进行准备工作,如禁食、解除异物等。

3. 在热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的情况,及时处理患者出现的不适症状。

4. 患者在接受完热疗后,应给予相关的护理,包括保持体温、休息调养等。

六、质量控制1. 建立肿瘤热疗的质控小组,负责监督和评估热疗的质量。

2. 对每一例热疗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进行总结和改进。

3. 定期开展技术交流和学术讨论,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热疗效果。

七、风险防控1. 制定并实施肿瘤热疗的风险评估和防控方案,确保患者的安全。

2. 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做出应对措施。

3. 对热疗设备和设备操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

八、信息管理1. 建立患者的热疗档案,记录患者的病史、热疗过程和疗效评估等信息。

2. 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情况进行记录,确保医务人员的专业能力。

3. 对热疗设备的维护和维修情况进行记录,定期进行设备的审核和更新。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2017版)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2017版)

附件17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2017年版)为规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以下简称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

本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所称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是指采用物理方法使肿瘤、肿瘤所在区域或全身的温度升高,通过一系列生物学效应,使肿瘤细胞损伤,单独或联合放疗、化疗等其它手段进行治疗的技术。

该技术包括深部热疗(区域性热疗)和全身热疗,其加热的物理因子包括射频、微波、红外线、超声、电容、电磁等,治疗途径包括无创、微创侵入和经生理性腔道等。

本规所称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不包括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肿瘤治疗相关的二级诊疗科目。

(三)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用于临床治疗的肿瘤热疗设备。

(四)肿瘤深部热疗应当具备相应的影像引导设备,如超声、CT或MRI等以及局部的温度监控设备;肿瘤全身热疗应当具备温度监控设备,并配备多功能监护仪,在全身热疗过程中能进行心电、呼吸、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测。

(五)全身热疗室应当具备心、肺、脑抢救复条件,有氧气通道、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六)至少有2名具有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师,及经过肿瘤热疗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肿瘤热疗技术负责人还应当具备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人员基本要求(一)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围为开展本技术应用相关专业的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

2.有3年以上肿瘤诊疗的临床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基地关于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培训,具备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

(二)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经过肿瘤热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满足开展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所需的相关条件。

深部热疗治疗流程

深部热疗治疗流程

深部热疗治疗流程深部热疗治疗流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热疗治疗计划、治疗情况、治疗文献的编辑、设备方面、安全问题、对热疗工作人员的要求及质量保证的检测手段。

一、治疗计划1、必须运用影像学方法包括CT 和(或)MRI 等对肿瘤进行定位。

2、病例选择包括一般状况、解剖部位、有无心肌缺血或其他心脏病(心电图检查是必要的)、温度测量的可行性及过去临床测温的经验。

3、治疗处方应包括肿瘤组织的目标温度、正常组织温度的上限、水袋温度、初始温度的增长、总功率的上限、初始功率、治疗开始和结束的限定、治疗持续时间、治疗次数。

患者所能承受的最高温度、心率的最大值及血压的上限。

4、必须由负责技师、医生和物理学家(物理工程师)对温度及温度相关的副作用进行认真的纪录。

同时注意输入有关参数以供参考。

5、治疗前向患者详细的说明热疗的过程、必要性、合并症,并请患者书面同意。

二、治疗的实施1、正确的选择热疗机电极(辐射器)大小,电极必须大于肿瘤周边1cm。

2、深部热疗必须对皮肤冷却,循环水冷或冷水袋。

当患者诉水袋边缘疼痛时,必须增大水袋或附加水袋;微波热疗时可采用风冷的方法。

如有可能,需在热疗区测量皮肤温度。

止痛药应该只能用于已知存在疼痛部位的止痛,因为痛觉对防止正常组织受损伤是至关重要的。

3、没有测温就没有热疗。

对于每一次热疗均应仔细、准确的测温。

不管传感器放置任何部位,都必须与组织接触良好,其间不得有空气存在。

放在食管、直肠内的测温探头必须与管壁接触良好,否则测出的温度偏低。

可用B 超、CT 或其他技术对传感器定位。

4、固定的测温传感器必须至少每1~2min测温1次。

与肿瘤相关的测温点的起始温度升高(△t)应在0.2℃/min以上,但一定不要超过1℃/min。

必须在治疗过程随时观察温度曲线,测温曲线有助于判断温度的准确性。

5、治疗中,患者正常组织温度不能超过44℃(脂肪组织除外,即使是45℃也不会增加热损伤的危险性)。

局部热疗过程中,为防止对正常组织产生热损伤,需注意避免热疗区疼痛。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2017版)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2017版)

附件17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2017年版)为规范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以下简称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是指采用物理方法使肿瘤、肿瘤所在区域或全身的温度升高,通过一系列生物学效应,使肿瘤细胞损伤,单独或联合放疗、化疗等其它手段进行治疗的技术。

该技术包括深部热疗(区域性热疗)和全身热疗,其加热的物理因子包括射频、微波、红外线、超声、电容、电磁等,治疗途径包括无创、微创侵入和经生理性腔道等。

本规范所称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不包括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肿瘤治疗相关的二级诊疗科目。

(三)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用于临床治疗的肿瘤热疗设备。

(四)肿瘤深部热疗应当具备相应的影像引导设备,如超声、CT或MRI等以及局部的温度监控设备;肿瘤全身热疗应当具备温度监控设备,并配备多功能监护仪,在全身热疗过程中能进行心电、呼吸、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测。

(五)全身热疗室应当具备心、肺、脑抢救复苏条件,有氧气通道、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六)至少有2名具有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师,及经过肿瘤热疗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肿瘤热疗技术负责人还应当具备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人员基本要求(一)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开展本技术应用相关专业的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

2.有3年以上肿瘤诊疗的临床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基地关于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培训,具备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

(二)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版

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版

附件19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管理规范(2017年版)为规范肿瘤消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肿瘤消融治疗技术是指采用物理方法直接毁损肿瘤的局部治疗技术,包括射频、微波、冷冻、超声、激光、不可逆电穿孔等治疗技术,治疗途径包括经皮、腔镜和开放手术下。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肿瘤消融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相关的诊疗科目。

(三)肿瘤治疗床位不少于30张。

(四)有麻醉后监测治疗室(PACU)或重症医学科。

1.设置符合规范要求,达到Ⅲ级洁净辅助用房标准,病床不少于6张,每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能够满足肿瘤消融治疗技术应用专业需要。

2.符合肿瘤消融治疗危重患者救治要求。

3.有空气层流设施、多功能监护仪和呼吸机等设备。

4.能够开展有创监测项目和有创呼吸机治疗。

5.有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具有5年以上重症监护工作经验的专职医师和护士。

(五)其他辅助科室和设备。

1.有开展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的治疗室,符合消毒和无菌操作条件。

2.具备开展血管介入治疗的相关条件。

3.有磁共振(MRI)、计算机X线断层摄影(CT)或超声等设备和医学影像图像管理系统。

(六)有至少2名具备肿瘤消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医疗机构在职医师。

有经过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合格的、与开展的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相关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员基本要求(一)开展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的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与应用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相关的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

2.有5年以上肿瘤诊疗临床工作经验,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基地关于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相关系统培训,具备肿瘤消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

肿瘤热疗技术质量控制措施

肿瘤热疗技术质量控制措施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附属医院
肿瘤热疗技术质量控制措施
1.必须用CT和(或)MRI、模拟机对肿瘤进行定位。

2.病例的选择包括一般状况、解剖部位、有无心脏缺血、心脏病、心电图检查。

3.治疗处方包括功率的上限、下限,初始功率、治疗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的限定,治疗持续时间、治疗次数。

4.必须由负责医师和生物工程师对温度及温度相关副作用进行认真记录,输入有关参数,每个细节都是进行热疗必需的参考基础。

5.向患者详细说明热疗的过程、必要性、合并症,请患者书面签署肿瘤热疗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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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7
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
技术管理规范
(2017年版)
为规范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以下简称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是指采用物理方法使肿瘤、肿瘤所在区域或全身的温度升高,通过一系列生物学效应,使肿瘤细胞损伤,单独或联合放疗、化疗等其它手段进行治疗的技术。

该技术包括深部热疗(区域性热疗)和全身热疗,其加热的物理因子包括射频、微波、红外线、超声、电容、电磁等,治疗途径包括无创、微创侵入和经生理性腔道等。

本规范所称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不包括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与其功能、
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肿瘤治疗相关的二级诊疗科目。

(三)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用于临床治疗的肿瘤热疗设备。

(四)肿瘤深部热疗应当具备相应的影像引导设备,如超声、CT或MRI等以及局部的温度监控设备;肿瘤全身热疗应当具备温度监控设备,并配备多功能监护仪,在全身热疗过程中能进行心电、呼吸、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测。

(五)全身热疗室应当具备心、肺、脑抢救复苏条件,有氧气通道、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六)至少有2名具有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师,及经过肿瘤热疗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肿瘤热疗技术负责人还应当具备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开展本技术应用相关专业的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

2.有3年以上肿瘤诊疗的临床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基地关于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培训,具备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

(二)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经过肿瘤热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满足开展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所需的相关条件。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肿瘤热疗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正确掌握肿瘤热疗技术适应证和禁忌证,根据患者病情和经济承受能力等综合判断,决定治疗方案。

(二)由具有相应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医疗机构医师制订合理的治疗与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实施肿瘤热疗技术前,术者应当亲自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治疗目的、风险、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
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肿瘤深部热治疗必须在温度监控下实施(要求测温传感器实时测温);全身热疗必须在温度和生命体征监控下实施。

(五)实施肿瘤热疗后应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六)建立健全肿瘤热疗技术评估和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七)建立病例信息数据库,在完成每例次肿瘤热疗治疗后,应当按要求保留并及时上报相关病例数据信息。

(八)医疗机构及其医师要接受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包括病例选择、治疗有效率、严重并发症、死亡病例、医疗事故发生情况、术后患者管理、患者生存质量、随访情况和病例质量等。

(九)其他管理要求。

1.使用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肿瘤热疗技术相关器材,不得违规重复使用一次性肿瘤热疗器材。

2.建立定期仪器设备检测、维护制度和使用登记制度,保证器材来源可追溯。

建立定期环境安全检测制度(要求第三方检测),新机器使用前要求生产企业提供热分布图和环境安全检测报告。

四、培训管理要求
(一)拟开展肿瘤热疗技术的医师培训要求。

1.应当具有《医师执业证书》,从事与肿瘤热疗技术相关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应当接受至少3个月的系统培训。

在指导医师指导下,完成20学时以上的肿瘤热疗相关理论学习,参与50例次以上肿瘤热疗患者的治疗和全过程管理,包括专科病历书写、术前评估、围手术期处理、术后并发症处理及随访等。

3.在境外接受肿瘤热疗技术培训3个月以上,有境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证明,并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基地考核合格后,可以视为达到规定的培训要求。

4.在本规范印发之日前,从事临床工作满10年,具有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5年独立开展肿瘤热
疗技术临床应用不少于100例,未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可免于培训。

(二)培训基地要求。

1.培训基地条件。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肿瘤热疗技术培训基地。

培训基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三级甲等医院,符合肿瘤热疗技术管理规范要求,近3年每年完成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200例以上。

(2)具备进行规模人员培训的软硬件条件,具备进行热疗的基础与临床研究的条件。

3.有3名以上具备较高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指导医师。

指导医师应当具有10年以上肿瘤热疗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应当具有15年以上肿瘤热疗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取得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培训工作基本要求。

(1)培训教材和培训大纲满足培训要求,课程设置包
括基础理论、临床实践。

(2)保证接受培训的医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培训。

(3)培训结束后,对接受培训的医师进行考试、考核,并出具是否合格的结论。

(4)为每位接受培训的医师建立培训及考试、考核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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