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要素材料申报[确认]清单(经营性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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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申请材料清单资料清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申请材料清单资料清单
4.提交登记机构或不动产权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原件);
5.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原件)。
变更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材料(原件):(1)权利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2)土地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除应提交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外,还应提交: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提交出让补充合同;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土地灭失的,提交证实土地灭失的材料;(3)土地用途变更的,提交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和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凭证;(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凭证;(5)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国有建设用地的,提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6)共有人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合同书或生效法律文书。夫妻共有财产共有性质变更的,还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
登记类型
资料清单
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首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原件):(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出让合同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等相关材料;(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等相关材料;(3)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4)以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5)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某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doc 8页)

某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doc 8页)

威海市市区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威海市市区(包括环翠区、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辖区域,以下简称市区)范围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以赢利为目的,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开发建设用地。

本规定所称招标出让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拍卖出让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挂牌出让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或现场竞价结果确定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第四条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让人)负责市区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出让人可以指定或授权下属事业单位具体承办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交易代理中介机构承办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第六条监察部门对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第七条出让人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年度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项目管理)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流程及申报材料清单

(项目管理)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流程及申报材料清单

(项⽬管理)建设项⽬审批⼯作流程及申报材料清单建设项⽬审批⼯作流程及申报材料清单⼀、申领《建设项⽬选址意见书》1、建设单位(或个⼈)向规划窗⼝报送以下材料:( 1)建设项⽬申请报告(包括建设项⽬的基本情况)( 2)拟建设项⽬位置图( 3)申请⼈或委托⼈的有关证明(若申办过程中换⼈需重新出具证明)2、规划部门受理以上资料后,确定所申请⽤地是否符合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地性质,是否符合规划的城市路⽹体系等要求,经市城市规划业务会研究后在 2个⼯作⽇内给予书⾯答复,需提报市城市规划审查(定)会的,待研究后 2个⼯作⽇后给予书⾯答复。

审查同意的项⽬再报送以下资料 :( 4)经批准的项⽬建议书( 5)⼟地预审意见( 6)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7)根据项⽬性质需要,需征询有关部门(如消防、⽔源等)的意见。

3、规划窗⼝核对以上资料齐全后,规划部门在 3个⼯作⽇内给建设单位(或个⼈)核发《建设项⽬选址意见书》。

⼆、申领《建设⽤地规划许可证》(⼀)新征地办理《建设⽤地规划许可证》1、建设单位向规划窗⼝报送以下资料:( 1)关于办理建设⽤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 2)地形图图纸及电⼦⽂件( 1: 500或 1: 1000)( 3)⼟地预审意见或⼟地权属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4)⼟地界址证明材料(可以在量地时组织有关⼈员现场指界并签字盖章确认)2、经规划业务会研究后组织量地,出具拨地定桩图,并依据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地节约利⽤控制标准在 3个⼯作⽇内给建设单位出具《建设⽤地规划设计要求条件通知书》(需提报市城市规划审查(定)会的,在研究后给予答复)。

如果属于出让⼟地,要待国⼟部门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和拨地定桩图评估出让后,规划部门根据《国有⼟地使⽤权出让合同》在 2个⼯作⽇内给建设单位核发《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如果属于划拨⽤地,规划部门在2个⼯作⽇内直接给建设单位核发《建设⽤地规划许可证》。

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意见(试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意见(试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意见(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效提高土地开发利用和管理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工业(含仓储用地,不含采矿用地,下同)、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一)住宅用地。

1.出让原则。

住宅用地不得与招商引资项目挂钩,土地出让时不得设置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性、排他性准入条件。

2.出让规模。

用地性质、规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性规定,容积率大于1.0。

单宗住宅用地出让面积不得超过20公顷。

(二)商业及商住混合用地。

商业及商住混合用地原则上不得设置限制性、排他性准入条件。

根据规划要求,对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能够带动区域整体发展,具有引领性作用的商业(指具有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超级市场、宾馆酒店等功能,受让人自持物业比例不低于70%的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特色商业街区项目、社区商业中心项目)、总部经济、文化旅游、创意研发、现代服务业,且宗地配套住宅占项目用地可开发总建筑面积不超过40%的项目,确需设置有关准入条件的,在不设置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唯一性排他条件的前提下,可由项目所属土地储备机构、区政府(含济南高新管委会和各区驻地园区管委会,下同)提出设定土地出让条件的建议,按照有关程序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工业用地。

1.出让原则。

工业项目用地出让不得与配套住宅、商住混合用地挂钩。

工业用地出让时可根据产业规划和项目实际情况,设定产业类型(制造业、仓储业)、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要求。

2.出让规模。

工业项目用地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0亩。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地块出让条件及建设要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地块出让条件及建设要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地块出让条件及建设要求汇总地块名称黄浦区小东门街道616、735街坊地块土地用途商住办所处园区或产业区块/ 四至范围东至中山南路四至范围南至规划东江阴街四至范围西至外仓桥街、南仓街四至范围北至王家码头路四至范围内不包含中国人保财险大厦、董家渡天主教堂、董家渡路总面积(平方米)175143.1 出让面积(平方米)126740.1 地上容积率 5.54 地下容积率/绿地率下限:以绿化管理部门审定方案为准集中绿地率下限:以绿化管理部门审定方案为准地上建筑面积701900平方米(计容)地下建筑面积437500平方米(其中经营性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11100平方米、停车库建筑面积不大于326400平方米),具体以规划审批方案为准建筑总面积1139400平方米建筑限高616街坊地块建筑限高300米,735街坊地块建筑限高240米建筑面宽以批准的方案为准建筑层高(米)以批准的方案为准建筑密度上限:以批准的方案为准建筑间距及日照应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建筑间距和日照的要求出入口设置根据《黄浦区董家渡社区(C010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311、313、316街坊和黄浦江沿岸W11、W13、W1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322、323街坊局部调整和重点地区附加图则》控制地上停车位按照《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配置地下停车位下限5000辆地面标高以批准的方案为准退红线距离根据《黄浦区董家渡社区(C010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311、313、316街坊和黄浦江沿岸W11、W13、W1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322、323街坊局部调整和重点地区附加图则》控制退基地边界距离根据《黄浦区董家渡社区(C010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311、313、316街坊和黄浦江沿岸W11、W13、W1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322、323街坊局部调整和重点地区附加图则》控制退蓝线距离/退绿线距离/ 建筑体量/建筑色彩及材质裙房以石材为主,适当配以玻璃材质;高层建筑材质需结合建筑设计,以玻璃材质为主,建筑色彩以暖灰色系为主。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修订)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或者现场竞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第三条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前款规定的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但不包括采矿用地。

第五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度计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2024年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工作总结汇报材料(2篇)

2024年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工作总结汇报材料(2篇)

2024年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是XX部门的XX,我在此向大家汇报2024年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工作的总结。

一、工作概述2024年,我部门负责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拍挂出让工作。

我们以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做好土地资源配置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绩。

二、工作亮点1. 制定科学合理的招拍挂方案根据市场需求、土地资源状况以及行业发展趋势,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科学合理的招拍挂方案,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并最大程度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2. 加强宣传推广,扩大招拍挂范围我们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开展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媒体发布信息、举办推介会等方式,扩大了招拍挂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吸引了更多的企业参与招拍挂活动,有效提高了招拍挂的竞争性和透明度。

3. 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公平公正我们建立了严格的招拍挂组织管理制度,加强对评审委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同时,加强对招拍挂活动的监督和检查,严厉打击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我们密切配合建设、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及时了解项目的土地需求和政策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土地使用权的招拍挂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 招拍挂公告发布渠道有限目前,我们主要通过媒体发布招拍挂公告,但覆盖范围有限。

今后,我们将积极探索新的发布渠道,如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平台,提高招拍挂公告的传播效果。

2. 招标文件编制繁琐由于招标文件需要包含大量的内容,编制工作相对繁琐。

今后,我们将建立招标文件编制的标准化流程,减少重复工作,并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核与质量控制。

3. 招拍挂流程冗杂目前,招拍挂流程需要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的配合,流程较为冗杂。

今后,我们将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优化招拍挂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和有偿使用(四种)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房地产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三章第二节讲义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和有偿使用(四种)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房地产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三章第二节讲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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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房地产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三章第二节讲义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和有偿使用(四种)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无偿无期限)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偿有期限)
3.国有建设用地租赁
4.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无偿无期限)
1.1 划拨的含义
■国家无偿无期限地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让渡给土地使用者的一种行为
■划拨的最低权限在县级人民政府
1.2 划拨的范围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主要指特殊用地)
【2008年真题】
下列各项目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属于划拨范围的是()。

A.汽车加油站
B.地税局机关
C.城市绿地
D.街心公园
[答疑编号2526030104]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划拨用地范围。

A汽车加油站是商业性经营项目,不能以划拨方式得到用地。

参见教材P38。

1.3 划拨程序
■申请
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
年度建设计划(立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审批
■拨地
■发证
1.4 划拨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的条件
■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人
■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具有地上建筑物的合法的产权证明
不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划拨建设用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重点难点】划拨土地转让的两种方式。

土地出让、办证报件资料清单

土地出让、办证报件资料清单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土地出让、办证报件资料清单一、土地出让报件材料:二、土地办证报件材料:1、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1、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4 份法人代码证)复印件1份3、法人代表证明原件4份3、法人代表证明原件1份4、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4份4、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5、授权委托书原件4份5、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6、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份6、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7、立项批文原件1份复印件3份7、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复印件4份复印件1份9、建设项目规划平面图复印件4份9、建设项目规划平面图复印件1份10、勘测定界图(测绘图)原件4份复印件1份10、勘测定界图(测绘图)原件2份11、成交确认书复印件4份11、成交确认书复印件1 份12、公告(报纸)复印件4 份12、公告(报纸)复印件1 份1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书原件4份13、授权指界委托书原件1份16、评估报告原件4份14、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15、出让合同原件4份15、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2022年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交易制度政策》试题及答案(新版)

2022年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交易制度政策》试题及答案(新版)

2022年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交易制度政策》试题及答案(新版)1、[单选题]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商品房预售给张某,合同约定建筑面积110m2,单位建筑面积价格5000元。

买卖双方对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未作约定。

已知该商品房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100m2,甲公司应当返还张某()元。

A.50000B.67000C.83490D.100000【答案】C【解析】题中,张某购买商品房的面积误差比=(100-110)÷110×100%=–9.09%,绝对值超过3%,所以,甲公司应当返还张某的总数为:[(3%+2×(9.09%-3%)]×110×5000=83490(元)。

2、[单选题]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式为()。

A.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B.按年计算,只能分月预缴C.按年计算,只能分季预缴D.按月计征【答案】A【解析】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3、[单选题]房屋征收只能以()为目的。

A.国家建设需要B.发展公共利益,提升公共福祉C.被征收人的利益D.为城市的发展【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房屋征收知识点。

房屋征收只能以发展公共利益,提升公共福祉为目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4、[单选题]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其中不包括()。

A.试点探索阶段B.快速发展阶段C.全面推进阶段D.深化改革阶段【答案】B【解析】总体来看,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①试点探索阶段(1980~1991年);②全面推进阶段(199~00年);③深化改革阶段(00年以来)。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20)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20)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分107, 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全国第一个土地使用权市场是在( )建立的。

A.深圳B.北京C.上海D.广东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A[解析] 1987年,深圳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试行了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和转让,建立了全国第一个土地使用权市场。

2.开启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时代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D.《城市房地产管理法》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B[解析] 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

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场地使用费。

该法律打破了传统观念的禁锢,使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第一次产生分离,以此为契机,开始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时代。

3.自1979年开始,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中制度突破阶段的标志是( )。

A.土地允许私人所有B.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的法律制度的确立C.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制度的确立D.国有土地使用费税制度的确立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D[解析] 自1979年开始,我国对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①制度突破阶段,标志是国有土地使用费税制度的确立;②制度建立阶段,标志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制度的确立;③制度完善阶段,标志是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的法律制度的确立。

4.对( )的征收,标志着对国有土地无偿、无期限使用,无土地市场的不合理土地使用制度的突破,是我国土地管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

A.农地使用税B.城镇土地使用税C.物业税D.城市房地产税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B[解析] 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是关于“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的一个重要法规。

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持证准用”须知

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持证准用”须知

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持证准用”须知根据《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的相关规定,成都市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行“持证准用”制度。

为保证“持证准用”和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须知。

一、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温江区、新都区、郫县、双流县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含工业用地)使用权首次出让,竞得人须按出让公告的要求,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之前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彭州市、都江堰市、崇州市、邛崃市、大邑县、金堂县、新津县、蒲江县的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含工业用地)使用权首次出让,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前,按市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当年建设用地指标最低保护价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

成都市范围内城镇改造整理出的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非首次供应),竞得人不需持有建设用地指标,也不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价款。

二、建设用地指标证书的取得方式及建设用地指标价款的缴纳方式按出让公告的要求须提交建设用地指标证书的,竞得人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建设用地指标,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农交所”)购买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取得建设用地指标证书;须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价款的,竞得人向农交所缴纳。

三、提交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价款的相关要求(一)时间要求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前(即出让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价款。

(二)面积要求竞得人必须提交不少于出让公告要求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出让公告要求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

(三)提交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的权利人及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价款的主体独立竞买的竞得人:须提交建设用地指标证书的,竞得人必须提交其自身或与其同属同一股东全资持股的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或全资持有其股份的股东作为权利人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须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价款的,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国土资发(2010)34号文件解读

国土资发(2010)34号文件解读
国土资发[2010]34号文件解读
内容提要
结构思维·智慧成就未来
2010年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在其网站公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 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即国土资发[2010]34号文),包含19条 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加快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促进住房建设 用地有效供应、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开展房地 产用地突出问题检查等五个方面,几乎涵盖了房地产可能涉及的各个 环节,对政府、开发商和银行的行为,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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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思维·智慧成就未来
2、政策主要内容
(4)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①公开住房供地计划。 各地应及时将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在部门户网站(中 国土地市场网页)及当地土地有形市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省级国 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分别于每年7月5日和次年1月5日前,将住房和保障 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落实情况汇总报部并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 督察局,部每半年在部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页)向社会公布。 ②公开土地出让公告。 ③公开土地出让和划拨结果。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及时将出让 成交和已划拨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土地价款、容积率、开竣工 时间等,在入网上传部的同时,在当地土地有形市场及媒体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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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思维·智慧成就未来
2、政策主要内容
(3)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 ②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测。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将每一宗土地的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通过网络在线上报,经部统一配号后方可作为正式文本签订,并将出 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电子监管号作为土地登记的要件。各地要对已 供土地的开竣工、开发建设进度等情况进行实地巡查,及时更新开发 利用信息,加强统计分析,并入网上传部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 页)。 ③强化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后监管。 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改 变的,应由政府收回,另选地块供应。对没有按约定配建保障性住房 的,要按照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处理。对违法违规的企业,要 依法查处。

2022年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交易制度政策》试题及答案(最新)

2022年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交易制度政策》试题及答案(最新)

2022年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交易制度政策》试题及答案(最新)1、[多选题]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

A.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B.建设立管部门颁发的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C.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应具有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预售、销售许可证明D.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所代理的房地产项目广告,应当提供业主委托证明。

E,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答案】ACDE【解析】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下列相应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l)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3)土地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5)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应当具有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销售许可证证明;出租、项目转让广告,应当具有相应的产权证明;(6)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所代理的房地产项目广告,应当提供业主委托证明;(7)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2、[多选题]房地产咨询业务包括()等。

A.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B.房屋安全质量鉴定C.房屋阳光权纠纷损害赔偿估价D.房地产投资可行性研究。

E,房地产开发项目策划【答案】ADE【解析】房地产咨询业主要是为有关房地产活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顾问服务,现实中的具体业务有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进行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房地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房地产开发项目策划等。

3、[单选题]我国《物权法》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A.招标、挂牌B.招标、拍卖C.拍卖、挂牌D.拍卖、协议【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持证准用”须知

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持证准用”须知

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持证准用”须知根据《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的相关规定,成都市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行“持证准用”制度。

为保证“持证准用”和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须知。

一、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温江区、新都区、郫县、双流县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含工业用地)使用权首次出让,竞得人须按出让公告的要求,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之前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彭州市、都江堰市、崇州市、邛崃市、大邑县、金堂县、新津县、蒲江县的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含工业用地)使用权首次出让,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前,按市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当年建设用地指标最低保护价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

成都市范围内城镇改造整理出的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非首次供应),竞得人不需持有建设用地指标,也不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价款。

二、建设用地指标证书的取得方式及建设用地指标价款的缴纳方式按出让公告的要求须提交建设用地指标证书的,竞得人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建设用地指标,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农交所”)购买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取得建设用地指标证书;须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价款的,竞得人向农交所缴纳。

三、提交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价款的相关要求(一)时间要求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前(即出让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价款。

(二)面积要求竞得人必须提交不少于出让公告要求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出让公告要求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

(三)提交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的权利人及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价款的主体独立竞买的竞得人:须提交建设用地指标证书的,竞得人必须提交其自身或与其同属同一股东全资持股的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或全资持有其股份的股东作为权利人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须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价款的,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国土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

国土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 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已经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徐绍史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修订)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或者现场竞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第三条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前款规定的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但不包括采矿用地。

第五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的通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的通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20.11.27•【字号】沪规划资源规〔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土地资源正文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的通知沪规划资源规〔2020〕17号各区规划资源局、各派出机构,市土地交易中心:《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经2020年11月19日第24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范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0年11月27日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交易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本市工业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开发区成片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出租等可参照执行。

一、接收地块出让资料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土地交易中心)从信息系统接收市、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拍挂办公室)提交的地块出让信息,并收取地块出让资料文件,对其类型、数量、内容进行查验、初审,若地块出让资料中基础文件缺失、有误、不符土地出让研判意见的,作退件处理,招拍挂办公室须收回地块出让资料,重新确认后,再行提交。

地块出让资料中的基础文件包括:土地储备计划批文、供地批文、出让方案批文(附出让方案)、规划部门规划条件批文、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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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竞买申请表
提交一次竞买申请。

2、在申请过程中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请参照转让文件的规定办理。

3、本表文本内容与格式擅自改动或填写内容擅自涂改的无效,若本表为多页的,须加盖骑缝章。

4、联合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填写并提交《联合竞买申请附表》,本表中只需填写带“*”号的项。

5、无填写内容的须划“/”。

6、若申请竞买地块为经营性用地的,“竞买保证方式”栏中只能勾选“竞买保证金”选项。

若因漏选或多选该项,致使无法正确判读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而未能取得竞买资格的,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联合竞买申请附表
备注: 1、本表须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竞买申请表》一并提交,单独提交或涂改无效。

(用于境内竞买申请人)
备注: 1、联合竞买申请人须分别填写本表、本表复印有效。

2、本表文本内容与格式擅自改动或填写内容擅自涂改,若本表及附表为多页的,须加盖骑缝章。

3、若需转委托的,受托人与转受托人可在提交竞买申请时,至土地交易受理窗口填写转授权委托书,或提交
经公证的转授权委托文件。

4、若委托人为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须在本授权委托书附表上签名盖章。

授权委托书附表
授权委托书(挂牌)
(用于境外竞买申请人)
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我是参加标的交易活动的竞买申请人:。

我决定委托作为到贵中心参加本次交易活动的负责人,并代表我办理以下手续:
1、签署和提交:
□我单独参加竞买的竞买申请材料(内容详见转让文件);
□我与联合竞买人1 ,联合竞买人2 ,
联合竞买人3 ,
联合竞买人4
联合参加竞买的竞买申请材料;
2、进行报价等竞买行为,签署、提交、签收包括但不限于《竞买资格证书》、《申请人未入围通知书》、《挂牌竞买报价单》、《现场书面报价单》、《成交确认书》、《未竞得通知书》、《上海市成片开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上海市成片开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发建设与利用监管协议》以及其他与此地块转让事宜有关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任何文件、凭证等。

3、办理交易卡挂失、补办、换卡等事项。

4、进行其他与此地块转让事宜有关的活动。

5、□有转委托权□无转委托权。

(若不填写,则视为无转委托权)
授权有效期限为自签署本文件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止。

竞买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作出上述合法决定的所有人的签名:
年月日
备注:
1、竞买申请人可按上述格式和内容将本文件译为本国(本地区)官方语言后填写,用以办理公证和认证。

2、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分别填写本表,本表复印有效。

3、若需转委托的,受托人与转受托人可在提交竞买申请时,至土地交易受理窗口填写转授权委托书,或提交经公证的转授权委托文件。

4、竞买申请人为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加盖与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公章具有同等效力的印鉴。

5、本表文本和填写内容擅自改动或涂改的无效,若本表为多页的,须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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