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贷款汇总情况统计表银统379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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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涉农贷款相关报表填报说明

商业银行涉农贷款相关报表填报说明

三、填报说明(一)农林牧渔业贷款情况统计表1.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02),主表项目定义如下。

(1)农林牧渔业贷款:填报机构发放给各承贷主体从事A 门类(农、林、牧、渔业)所属活动的所有贷款。

(2)农业贷款:填报机构发放给各承贷主体从事各种农作物种植(谷物、蔬菜、园艺作物、水果、坚果、饮料、香料、中药材)活动的贷款。

(3)林业贷款:填报机构发放给各承贷主体从事林木的培育与种植、木材和竹材的采运(仅指将运出山场至贮木场)、林产品的采集等活动的贷款。

上述活动中,不包括国家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保护和管理以及城市树木、草坪的种植和管理。

(4)畜牧业贷款:填报机构发放给各承贷主体从事为了获得各种畜禽产品而进行的动物饲养活动的贷款。

(5)渔业贷款:填报机构发放给各承贷主体从事海洋、内陆水域养殖与捕捞活动的贷款。

上述活动中,不包括专门供体育运动和休闲的钓鱼等活动。

(6)农林牧渔服务业贷款:填报机构发放给各承贷主体从事针对使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顺利进行而提供的支持性服务活动的贷款。

上述活动中,不包括针对农林牧渔业的各种科学技术和专业技术服务活动。

2.校验关系。

(1)[1]=[2]+[3]+[4]+[5]+[6][1]=[7]+[10](2)[7]=[8]+[9][10]=[11]+[12]+[13](3)A=B+CD=E+F(二)农户贷款情况统计表1.主表项目。

(1)农户贷款:填报机构发放给农户的所有贷款。

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农户: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7.25•【文号】银发[2007]246号•【施行日期】2007.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2007年7月25日银发[2007]246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情况,为国家制定政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信息支持,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决定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详见附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制度》自2007年9月开始实施。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及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于2007年9月25日之前向人民银行总行第一次报送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数据,数据时间属性为2007年6月30日。

自2007年第三季度开始,于每季后25日内报送相应数据。

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及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向人民银行总行报送全科目人民币、外汇季报的时间自2007年第三季度开始由原定的每季后18日内调整为每季后25日内报送。

三、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指标为新增的全科目季报指标。

自第一次报送起,各行即应将原有的全科目人民币、外汇季报数据与新增的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数据生成同一数据文件后报送人民银行总行。

四、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及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要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加强数据质量监控和统计分析工作。

(完整)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

(完整)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

(完整)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完整)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完整)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的全部内容。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情况,为国家制定政策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信息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详见附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制度》自2007年9月份实施。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及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于2007年9月25日之前向人民银行总行第一次报送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数据,数据时间属性为2007年6月30日。

自2007年第3季度开始,于每季后25日内报送。

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及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向人民银行总行报送“全科目”人民币、外汇季报的时间自2007年第3季度开始由原定的每季后18日内调整为每季后25日内报送.“全科目”季报指标。

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情况明细表

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情况明细表

附件:
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情况明细表
填报单位(签章): 单位:万元
要求:
一、金额单位为万元,不保留小数。

二、“贷款类型、用途两项不能为空”。

“贷款类型”为以下7中类型之一:1、农林牧渔业贷款;2、支农贷款-农田基本建设贷款;3、支农贷款-农副产品加工贷款;4、支农贷款-农业生产资料制造贷款;5、支农贷款-农用物资和农副产品流通贷款;6、支农贷款-农业科技贷款;7、支农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

三、金融机构填写需严格按照《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印发[2007]246号)相关要求和规定进行归类。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3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3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涉农贷款统计数据是衡量信贷资金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在国家日益重视“三农”发展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设的大背景下,对涉农贷款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而在基层日常工作中发现,《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在制度设计、内容覆盖、可操作性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直接影响到涉农贷款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亟须引起关注和完善。

一、简要介绍《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是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反映金融业对“三农”的支持,于2007年制定并于9月份开始执行的专项金融统计制度。

包括农林牧渔业贷款情况统计表、农户贷款情况统计表、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情况统计表、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情况统计表等四张报表。

分别反映各类涉农贷款的规模、产业类型、期限、信用形式、风险状况等。

银行业各级机构按照《制度》要求向人民银行报送数据,人民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采集和汇总涉农贷款数据后,与银监会及其分支机构进行数据信息共享。

目前,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县域支农业绩考核以及财政部针对涉农贷款的税费减免、奖励等优惠政策均采用了涉农贷款的口径与定义。

二、存在的问题(一)对涉农贷款的定义过于宽泛,导致涉农贷款统计数据不具有参考价值。

通过对《制度》的仔细分析发现,将“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全部归属于涉农贷款的规定导致涉农贷款虚增。

《制度》对“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定义是金融企业发放给注册地位于农村区域(除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城市行政区及其市辖建制镇之外的区域)的企业及各类组织的所有贷款,即县域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均应归属于涉农贷款,但事实上县域企业贷款并非真意义上的“三农”贷款。

从对涉农贷款统计数据的使用情况看,在2010年财政部下发的《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中,奖励范围也只包含“涉农贷款汇总情况统计表”(银统379表)中的“农户农林牧渔业贷款”、“农户消费和其他生产经营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支农贷款”等4类贷款,宽泛口径的涉农贷款数据没有实际使用价值。

涉农贷款制度沿革

涉农贷款制度沿革

• (三)涉农统计报表(2012版)
• 为及时、全面、准确反映涉农贷款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2年中 资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1‟310号 ),自2012年起,根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 2011 ‟ 300号),对涉农贷款有关指标统计标准进行修订。
1.1.1.2.6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
1.1.2 城市各类组织涉农短期贷款 农林牧渔业贷款 ………… 1.2.1 正常贷款 1.2.1.1 正常类贷款 1.2.1.2 关注类贷款 1.2.2 不良贷款 1.2.2.1 次级类贷款 1.1.2.1
1.1.2.2 支农贷款
1.2.2.2 可疑类贷款
1.2.2.3 损失类贷款 2.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中长期贷款 …………
(二)涉农统计报表(2011版)
• 2011年,为进一步完善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满足各方面统计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出台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1年中资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1‟7 号 )将原来四张采集类报表表单( A1320/A2320-A1323/A2323 )合并为一张《涉农贷款 统计 表》(A1333/A2333)。并对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季报中的《农林牧渔业贷款情况统计 表》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情况统计表》表单内容进行了修订,增设 “非农户个人 农林牧渔业贷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统计指标。
* (四)涉农统计报表(2013版)
• 2013年涉农贷款季报表中终止报送扶贫贴息贷款”(13H77/23H77)及其子项指标。
(五)新表单
• 自2007年沿革至今,涉农贷款统计报表的采集报表表单内容包括如下四张: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填表说明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填表说明

附2: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填表说明一、省(区、市)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表1)填表说明(一)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

1、“年涉农贷款发放额”填写上年本省(区、市)符合奖励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发放的涉农贷款总规模。

其中,涉农贷款是指符合《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中“涉农贷款汇总情况统计表”(银统379表)中的“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支农贷款”3类贷款。

比如,报送2016年的专项资金申报表,则填写2015年相关机构符合条件的涉农贷款发放额。

2、“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填写上年本省(区、市)符合奖励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平均余额的合计数。

单家机构的涉农贷款平均余额为该机构上年每个月末的涉农贷款余额之和除以月数。

如果县域金融机构为当年新设,则涉农贷款平均余额为自其开业之月(含)起每个月末的涉农贷款余额平均值。

3、“可予奖励的机构家数”填写上年本省(区、市)符合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数量。

4、“可予奖励的涉农贷款增量”填写上年本省(区、市)符合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条件可给予奖励的涉农贷款增量规模。

如果县域金融机构为当年新设,则涉农贷款平均余额为自其开业之月(含)起每个月末的涉农贷款余额平均值,可予奖励的涉农贷款增量按照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的50%核算。

5、“年奖励资金需求”填写按照2%的奖励上限测算的本省(区、市)预计的本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规模。

其中,小计=中央财政分担金额+地方财政分担金额。

比如,报送2016年的专项资金申报表,则填写预计2016年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需求规模。

6、“上年本项下实际使用奖励资金”填写本省(区、市)上年实际执行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规模。

其中,小计=中央财政分担金额+地方财政分担金额。

7、“上年末本项下结余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填写上年末本省(区、市)各级地方财政结余的中央财政拨付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规模。

涉农整合资金明细表

涉农整合资金明细表
涉农整合资金明细表
序号
文号
摘要
预算单位
支出功能分类
金额(元)
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1
海政办拨(2019)28号西财农发
(2018)203号
安排使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县水务局负责实施的勘混镇曼蚌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
勖海县水务局
1,050,000.00
503
310
2
海政办拨(2019)28号西财整合
(2018)11号
安排使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县水务局负责实施的曼点生态清洁小流域(劲海片区)综合治理工程门卡河流域片区2019年度项目(动宋乡大安村委会)
项目)
勘海县水务局
126,729.80
503
310
3
海政办拨(2019)28号西财整合
(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19)1号
安排使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县水务局负责实施的动宋乡曼金村委会南荒龙灌排沟项目)
动海县水务局
1,028,000.00
503
310
2,204,729.80

xx县(市、区)xx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样表)

xx县(市、区)xx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样表)
1
小项项目数 量小计
③乡村工匠传习所
…… 1
小项项目数 量小计
5.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
…… 1
小类项目数 量小计
小项项目数 量小计
……
三、乡村建设行动
1.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 配套基础设施)
①村庄规划编制(含修 编)
1
大类数量合 计
小类项目数 量小计
小项项目数 量小计
……
合计
小计
资金投入(万元)
财政资金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及 建设规模建设期 Nhomakorabea (起止时
间)
绩效目标
项目个数
1
项目实施地点


直接受益脱贫人口(含监
脱贫村(是 /否)
省级重点帮 扶镇(是/
否)
省级重点帮 扶村(是/
否)
测对象)
户数
人数
受益总人口
户数
人数
4.乡村工匠 ①乡村工匠培育培训
…… 1
小类项目数 量小计
小项项目数 量小计
…… ②乡村工匠大师工作室
……
合计
小计
资金投入(万元)
财政资金
中央
省级
市级
单位:万元
县级
其它资金投 入
项目 实施 单位
行业主管部 财政资金支

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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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市、区)xx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样表)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及 建设规模
建设期限 (起止时
间)
绩效目标
项目个数
2.加工流通项目
xx县(市、区)xx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样表)

涉农贷款汇总情况统计表

涉农贷款汇总情况统计表
填报机构:
涉农贷款汇总情况统计表
报表日期: 年 月 日
A
B
C
人民币
制表:人民银行总行 表号:银统379表 数据单位:
D
E
F
外汇
1 涉农贷款
涉农贷款按照投向和用途分类
2 农村贷款
3
农户贷款
4
农户农林牧渔业贷款
5
农户消费和其他生产经营贷款
6
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
7
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
8
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支农贷款
22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
23 国家级龙头企业贷款
24 省级龙头企业贷款
25 地市级龙头企业贷款
26 县级龙头企业贷款
27 扶贫贴息贷款 28 单位扶贫贴息贷款
29 个人扶贫贴息贷款
余额
短期 中长期 余额 短期 中长期
9
9
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其他生产贷款
10 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
11
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
12
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支农贷款
涉农贷款按照贷款风险分类
13 1.正常贷款
14
正常类贷款
15关注类贷款源自16 2.不良贷款17
次级类贷款
18
可疑类贷款
19
损失类贷款
附:
20 农村中小企业贷款
21 农业综合开发贷款

《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 二) 涉农贷款平均余额计算方法有待改进。 目前 , 涉农贷款余额按金融机构季末贷款余额 除以季度数计算 。这一计算方法存在较大的不 科学性 , 可能造成两种结果 : 一 是 金 融 机 构 套
取奖励资金 。按 目前季末余额考核计算方法 , 只按 4 天余额计算 , 即每季末 日贷款余额相加
也会造成财政部 门人力 、 物力资源的浪费。 三、 对 策建 议 ( 一) 将 农 发行 纳入 奖励 范 围。鉴 于 目前农 发行作为涉农贷款投放的重要主体 , 鼓励县级农 发行放贷积极陛, 建议将其纳入《 办法》 的奖励范 围。 并将部分奖励资金按一定 比例纳入员工的奖 励 工资和 增加单位 的办公经 费 , 从 而激励县 级农
分支 机构 。 ( 二) 享受政 策 的贷款 范 围 。《 办 法》 所 称涉 农 贷款 , 是指《 中 国人 民银行 中国银行 业监 督 管
农发行的贷款对象也 随之转变 , 不再以国有粮 食企业为主, 而是承担着大量涉农企业的贷款 供给。《 办法》 的主要宗 旨是鼓励县域金融机构 加 大对涉农贷款 的投放力度 , 而农发行作为县 域重要的涉农贷款发放主体 , 不能享受奖励政 策, “ 放 贷 与不 放 贷 一个 样 ” , 在 此 背景 下 , 农 发 行 丝毫没有放贷积极性 , 产生懈怠 心理 , 将 在 定程度 上 影响对 “ 三农” 的有 效信 贷支 持 。
2 0 1 3 . 0 2
降低 , 金融机构如果想套取财政奖励 , 在每季末 日 将贷款余额大量虚增 , 于季后次 1 3 立即归还 , 就会 轻 而易举 地 套取 财政 奖励 资金 。另一种 是 金融机构少得奖励 。按 目前季末余额考核计算 方法 , 可能存在少计贷款余额情况 , 如果金融机 构贷款到期 日 为季末 日的话 ,就可能出现一个 季度贷款余额不被计入涉农贷款平均余额的现 象 ,对金融机构来说就不能获得该 区间内的奖 励资金( 如7 月1 3放贷 , 1 9 月3 0日归还 , 此笔 归还的贷款将无法享受到贷款奖励 ,因此 , 《 办 法》 存在着明显 的不合理性 ) , 出于 自身利益 的 保护 , 金融机构为规避这一现象 , 就会拖延贷款 发放 , 避开贷款到期 日为季末 日, 影响贷户及时 获 得 贷款 。 ( 三) 不 良贷款 考核 指标 设定 不科 学。将不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汇编页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汇编页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一、制度讲明(一)为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情况,为国家制定政策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信息支持,依照《金融统计治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9号公布)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制度。

(二)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涉及三类统计报表:采集类报表、辅助类报表和汇总类报表。

采集类报表由本制度规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填报,辅助类报表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填报,汇总类报表由人民银行总行依照采集类报表和辅助类报表汇总生成。

采集类报表包括农林牧渔业贷款情况统计表、农户贷款情况统计表、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情况统计表、都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情况统计表等四张报表。

分不反映各类涉农贷款的规模、产业类型、期限、信用形式、风险状况等。

辅助类报表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息统计表,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填报。

人民银行总行可依照该表提供的信息从征信系统中查询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数据,并以此生成涉农贷款汇总情况表的相关数据。

汇总类报表为涉农贷款汇总情况表。

该表在采集类报表、辅助类报表的基础上汇总、查询得到涉农贷款总体数据,反映涉农贷款的各层次构成情况以及农村中小企业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情况。

(三) 采集类报表报送要求1、填报机构和报送渠道: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本行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农贷款数据填报人民银行总行,其分支机构将辖内涉农贷款数据分不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治理部,省会(首府)都市中心支行汇总辖内都市信用社、都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填报的涉农贷款数据后报送人民银行总行。

2、频度:季报。

3、报送时刻:每季后25日内。

4、报送方式:按照金融统计监测治理信息系统内设的指标编码和规则生成数据文件(详见本制度“四、指标编码及指标校验关系”)后,通过 modem或者人民银行内联网邮箱报送。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一、制度说明(一)为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情况,为国家制定政策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信息支持,依照《金融统计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9号发布)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制度。

(二)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涉及三类统计报表:采集类报表、辅助类报表和汇总类报表。

采集类报表由本制度规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填报,辅助类报表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填报,汇总类报表由人民银行总行根据采集类报表和辅助类报表汇总生成。

采集类报表包括农林牧渔业贷款情况统计表、农户贷款情况统计表、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情况统计表、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情况统计表等四张报表。

分别反映各类涉农贷款的规模、产业类型、期限、信用形式、风险状况等。

辅助类报表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息统计表,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填报。

人民银行总行可根据该表提供的信息从征信系统中查询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数据,并以此生成涉农贷款汇总情况表的相关数据。

汇总类报表为涉农贷款汇总情况表。

该表在采集类报表、辅助类报表的基础上汇总、查询得到涉农贷款总体数据,反映涉农贷款的各层次构成情况以及农村中小企业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情况。

(三)?采集类报表报送要求1、填报机构和报送渠道: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本行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农贷款数据填报人民银行总行,其分支机构将辖内涉农贷款数据分别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汇总辖内城市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填报的涉农贷款数据后报送人民银行总行。

2、频度:季报。

3、报送时间:每季后25日内。

4、报送方式:按照金融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内设的指标编码和规则生成数据文件(详见本制度“四、指标编码及指标校验关系”)后,通过 modem或者人民银行内联网邮箱报送。

涉农贷款统计口径(仅参考)

涉农贷款统计口径(仅参考)

涉农贷款统计口径(仅参考)第一篇:涉农贷款统计口径(仅参考)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要点解读一、出台背景为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情况,为国家制定政策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信息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建立了《涉农贷款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并于2007年9月起实施,之后人总行调统司于08年1月下发《关于<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补充说明的通知》(银调发[2008]5号),对制度中的部分指标口径进一步明确。

二、涉农贷款指标解释(一)根据《涉农贷款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规定,涉农贷款的计算公式如下:1、涉农贷款=农村贷款+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

2、农村贷款=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

3、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支农贷款。

(二)指标含义如下:1、农户贷款:发放给农户的所有贷款。

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农户: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

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

要点解读:1.1、农户贷款是以承贷主体是否为农户来判断,而非按贷款投向来归属,即只要是发放给农户,无论贷款用途是否用于支农,均属于农户贷款。

1.2、农户的定义。

包括:(1)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这里是指居住地);(2)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3)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上述地区)居住在一年以上的住户;(4)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银行涉农贷款统计实施细则

银行涉农贷款统计实施细则

银行涉农贷款统计实施细则农村商业银行涉农贷款统计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基本规定 (2)第三章填报标准 (4)第一节农林牧渔业贷款情况统计表 (4)第二节农户贷款情况统计表 (5)第三节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情况统计表 (7)第四节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情况统计表 (12)第五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情况统计表 (13)第六节相关指标口径 (14)第四章附则 (15)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 (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涉农贷款专项统计管理,全面、系统、真实地反映本行涉农贷款发放情况,根据《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和《农村商业银行统计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涉农贷款包括: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

第三条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总行统一指导、监督辖内涉农贷款统计工作,并汇总、审核、报送全辖数据。

支行具体指导、监督辖内统计工作的开展。

分理处、支行分别对所辖范围内涉农贷款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支行设立统计岗,负责及时汇总、上报辖内涉农贷款数据,监督下级机构涉农贷款分类、采集和上报。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涉农贷款统计数据由贷款发放机构根据贷款台账或信贷管理系统采集,经分理处、支行、总行逐级汇总后向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报送。

第六条涉农贷款专项统计表分为以下五张表:(一)农林牧渔业贷款情况统计表(附件一);(二)农户贷款情况统计表(附件二);(三)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情况统计表(附件三);(四)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情况统计表(附件四);(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情况统计表(附件五)。

上述统计表包含多种分类方法,同一统计表中不同分类的合计金额应一致。

表内、表间校验遵循全行统计体系校验关系。

第七条涉农贷款专项统计表的五张表分别反映各类涉农贷款的规模、产业类型、期限、信用形式和风险状况等。

银行业扶贫开发项目贷款情况统计表

银行业扶贫开发项目贷款情况统计表

附表二
银行业扶贫开发项目贷款情况统计表
___省(区) 年 月单位:万元
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予以贴息的、易地扶贫搬迁配套项目;2.填报时剔除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向省级投融资主体发放的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贷款;3.余额为填报期末时点余额;4.如发放贷款的银行属于其他银行项下,发放余额较大,可在该格目以“插入批注”形式点出该银行名称。

填报示例:如某某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支持农业优良品种项目,实施主体为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发展银行给该企业贷款50万元,同时,该省某城商行也给其贷款100万元;另外,该县某来料加工企业,农村信用社给企业贷款80万元,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贴息。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讲义)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讲义)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讲解一、政策依据1.《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以下简称“《制度》”),为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情况,为国家制定政策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信息支持。

2.《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关于下发<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补充说明的通知》(以下简称“补充说明”),进一步明确部分指标的判定和执行标准。

3.《2011年金融统计制度》附件4: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修订内容(以下简称“附件4”),增设“非农户个人农林牧渔业贷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统计指标。

二、制度框架(一)《制度》由三类报表组成,分别由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填报:1.采集类报表:由规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填报《涉农贷款月报简报》A1433和《涉农贷款季报表》A1333。

2.辅助类报表: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填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息统计表》。

3.汇总类报表:由人民银行根据采集类报表和辅助类报表汇总生成。

(二)报送频度:月、季(三)报送层级:县级及以上(四)业务类型:人民币、外币三、主要内容(重点讲解《采集类报表》)(一)采集类报表由以下四部分内容组成,分别反映各类涉农贷款的规模、产业类型、期限、信用形式、风险状况等。

1.农林牧渔业贷款情况2.农户贷款情况3.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情况4.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情况(二)涉农贷款分为对个人贷款和对公贷款两大部分,其中:1.对个人贷款:“农户贷款”和“非农户农林牧渔业贷款”。

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

农村个体工商户应纳入农户统计。

2011年,“附件4”中规定在“农林牧渔业贷款”项下增设“其中:非农户个人农林牧渔业贷款”统计指标,用于反映非农户个人用于A门类(农、林、牧、渔业)所属活动的所有贷款。

专业涉农担保机构情况统计表

专业涉农担保机构情况统计表

专业涉农融资性担保机构情况调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单位:万元、户
填写说明:1.专业涉农融资性担保机构是指名称中有“农业”、“农村”或“农民”等字样,或者以涉农担保业务为主业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含公司制及公司制以外的融 资性担保机构,不含担保基金;
2.涉农担保业务的统计口径可参照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
3.登记管理层级,按照(1)省级、(2)地市级、(3)县(市)级分别填写相应代码数字;
4.填列的金额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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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表 数据单位:
E 外汇
短期
F
中长期
涉农贷款按照投向和用途分类 农村贷款 农户贷款 农户农林牧渔业贷款 农户消费和其他生产经营贷款 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 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 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支农贷款 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其他生产贷款 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 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 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支农贷款 涉农贷款按照贷款风险分类 1.正常贷款 正常类贷款 关注类贷款 2.不良贷款 次级类贷款 可疑类贷款 损失类贷款 附: 农村中小企业贷款 农业综合开发贷款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 国家级龙头企业贷款 省级龙头企业贷款 地市级龙头企业贷款 县级龙头企业贷款 扶贫贴息贷款 单位扶贫贴息贷款 个人扶贫贴息贷款
涉农贷款汇总情况统计表
填报机构: 报表日期: 年 月 日 制表:人民银行总行 表号:银统379表 数据单位:
A
B C 人民币
余额 短期 中长期
D 外汇
余额
1 涉农贷款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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