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论文
以《社会救助与公平》为作文600字
以《社会救助与公平》为作文600字
《社会救助与公平》
社会救助和公平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它们是建立一个社会公正、尊重每个人权利和福利的基础。
没有社会救助,无助的受害者很可能会失去被保护的权力以及合理被照顾的机会。
相较于贫困拮据的社会成员,政府在没有社会救助的情况下,最有可能得到更多的差异性待遇,从客观上剥夺了他们的公平权利。
另一方面,公平也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可以被认为是社会道德和正义的内在要求。
没有公平的实践将对每个人的权利造成损害,破坏了社会的公正秩序,而社会救助也是实现公平的重要手段。
因此,政府应该把贫困问题作为最优先考虑的问题,采取措施确保贫困群体的合理受益和受到救助,例如可以实施一系列低收入家庭补贴,为受害者提供更多的精神支持和物质援助,减轻他们负担。
另外,政府还应该推出政策,使贫困群体享受到更公平的待遇,而不只是优先考虑富裕阶层,例如应该确保学费、医疗服务、住房等最基本的服务对所有人都公平、合理和客观地提供。
综上所述,社会救助和公平对于建设社会正义、增进社会和谐以及缓解贫困是不可或缺的。
政府应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每个人都有合理的权利得到尊重,并享受到公平的待遇。
浅谈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现实困境和发展措施-社会救助论文-社会学论文
浅谈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现实困境和发展措施-社会救助论文-社会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摘要: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形成了自然灾害救助、城市单位救济与农村集体救济相结合的社会救助制度。
市场经济改革以来,随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创新发展,中国社会救助制度内容不断丰富,制度规范不断提高,形成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八项救助内容。
社会救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满足了贫困群体的基本需要,保证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维系了社会和谐,促进了社会公平。
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走向是:救助对象从覆盖市场转型的城市新型贫困者向全体贫困者过渡;从城市社会救助体系为主体向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过渡;从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分离向社会福利整合社会救助制度过渡;长远来看,从政府主导向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过渡。
关键词: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经济;市场经济;The Reform and Development of China s Social Assistance SystemAbstract:In the period of planned economy,China formed a relief system combined natural disaster relief,urban units relief and rural collective units relief systems.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period,with the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minimum living security system,China has formedInterim Measures of Social Assistancewith eight rescue provisions in it.The trend of development of China s social assistance is:the relief object is in the transition from covering the new urban poor to covering all urban poor;from the urban social relief system as the main body to the integrated urban and rural social assistance system;from the separation of social relief and social welfare to the integration of social welfare and social assistance system;from the government leading to the plural subject of government,market and society.Keyword:social assistance; minimum living security; planned economy; market economy;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计划经济时期以救灾救济为制度主体的时期;二是改革开放以来至20世纪90年代末的制度过渡和转型时期;三是90年代后期,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到目前的制度全面建设时期。
残疾人社会救助论文
残疾人社会救助论文摘要: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
本文通过对广东省残疾人基本状况的梳理,探究残疾人的社会救助需求,分析当前政府对残疾人社会救助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残疾人事业社会救助需求分析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
如何更好地建设覆盖城乡的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促进社会融合,是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专题。
因此,对我省残疾人的救助需求进行深入研究,着力建设惠及全省残疾人的社会救助体系,理应被提升到一定的战略高度。
一、广东省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及需求分析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汇总数据,我省共有残疾人总数为539.9万人,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位列第四。
全省有残疾人的家庭共470.65万户,占全省家庭户总户数的20.03%。
残疾人总量多、残疾家庭占比高,是我省残疾人口的突出特点,残疾人救助事业依然任重道远。
2010年我省残疾人的小康实现程度为59.36%,生活状况大大改善。
生活保障上,2.5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2.6万户残疾家庭所在的危房完成改造;医疗救助上,我省实施的一批重点康复项目惠及30万名贫困残疾人;教育事业上,特殊教育学校已建达70所,残疾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水平明显提高。
此外,在残疾人就业、法律救助以及无障碍环境建设上也创下佳绩。
但在另一方面,广东省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依然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在以下方面有较为迫切的需求。
1.医疗救助需求《2010年度广东省残疾人状况及小康实现程度监测主要数据公报》数据显示,医疗救助是我省残疾人当前最为迫切的需求。
2010年,广东省有54.5%的城镇残疾人以及66.5%的农村残疾人有医疗救助需求;而在康复救助需求上,城镇与农村残疾人的需求比例分别是39.3%和42.7%。
社会救助范文
社会救助范文第一篇:社会救助范文社会救助制度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城乡低保提标重大战略部署,州委、州政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州人大常委会对州政府2012年以来的城乡低保工作情况进行审议和开展专题询问,强力推进全州低保等社会救助各项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确保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一、以低保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一)城乡低保减量提标工作全面完成1、切实抓好城乡低保减量提标准工作。
今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减量提标、实现同步小康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通过农村低保“减量提标”,到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扶贫标准、小康标准“三线合一”,达到6200元(1000美元)/人/年,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728元/月/人。
城乡低保减量提标是保障困难群众在2020年实现同步小康的重大政策,面对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求高的实际,各县(市、区)克服各种困难、问题,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按照省、州要求圆满完成了2015年低保减量提标工作;基本完成了低保信息系统对象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基本实现了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制度“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
目前,全州有城乡低保对象29.7万人,比上年减少29.2%;城乡低保标准分为2个档次,都匀市、福泉市和都匀经济开发区为一档,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495元/月和2640元/年;荔波县、贵定县、瓮安县、独山县、平塘县、罗甸县、长顺县、龙里县、惠水县、三都县10个县为二档,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440元/月和2580元/年。
全州城市、农村平均低保标准提高到453元/月/人和2594元/年/人,分别增长17.35%和30.47%;城低保、农低保月人均补差305.24元、135.6元,分别增长15.5%、50%。
2、通过“分类施保”,加大低保对象中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在实践中遇到问题论文
关于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研究中图分类号:f84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3-100-01摘要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民生、社会稳定密切相关。
尽管人类社会发展到物质财富极为丰富的当今时代,贫困仍然是远没有解决的世界性重大问题,世界各国都在努力探索反贫困的途径和办法。
转型时期,中国的社会救助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已基本建立,但在社会救助的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能否解决关系到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能否进一步发展、完善,关系到广大人民能否分享我国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成果。
本文主要探讨了我国社会救助实施过程中几个现实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社会救助资金分担责任主体社会排斥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一、引言社会救助是国家立法中得到立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当公民难以维持最低生活需求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保证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救助制度是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基本手段之一,是劳动力再生产的重要条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对保障人民的基本生存权利、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自中国进入全面转型以来,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深入地的改革,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就。
社会救助制度也随之不断完善和发展。
二、中国当前社会救助的突出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城乡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和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得成就,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在保障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一定得作用。
但是,社会救助政策在实践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去认真思考。
(一)社会救助的项目比较单一现行的社会救助重在保障贫困居民的最低生活需求,是比较单一的生活救助。
社会学论文:中国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社会学论文:中国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我国村庄残疾人社会救助概况1.1 、我国村庄残疾人社会救助方式现阶段,我国实行的关于残疾人的社会救助方式首要包括医疗介入救助、社会参与救助和劳动救助3种。
其间,医疗介入的救助方式首要指为残疾人供应必要的医疗帮忙和日子物质等,确保残疾人底子健康日子需求,是以生存为首要目标的社会救助方式。
社会参与的救助方式首要指根据残疾人的打开需求,通过社会各界的帮忙,使残疾人可以参与正常的社会日子,甚至帮忙其取得相等作业及受教育的机遇,是较为人性化的社会救助方式。
劳动救助的救助方式首要指根据残疾人的自身条件,为其供应劳动并使其取得报酬,是倡导残疾人回归社会、参与社会劳动的救助方式,是将残疾人的精力调度与经济救助联系起来的社会救助方式,也是当前与残疾人实践救助需求最相符的社会救助方式。
硕士论文毕业网1.2 、我国村庄残疾人社会救助打开概况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是在1949年后逐步打开起来的,随着经济的打开可以划分为以下3部分。
(1)1949—1977年的起步阶段。
此阶段逐步打开残疾人的救助作业,该阶段的社会救助是以物质救助为主,没有构成社会救助体系。
随后因为社会变化,该作业出现了阻滞现象。
(2)1978—2005年的重建阶段。
该阶段残疾人的社会救助作业被正式上升到国家打开层面,逐步开端构建社会救助体系。
1994年出台《残疾人教育编制》,为残疾人救助作业供应了参阅。
(3)2006年至今的快速打开阶段。
该阶段将残疾人的社会救助作业安排在国家的打开大纲中,细化了残疾人社会救助的具体实施策略,社会救助也逐步从物质、经济救助向精力救助等更加人性化的方向打开。
2、我国村庄残疾人社会救助问题2.1、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难以满足救助需求残疾人社会救助作业是我国社会确保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是通过多个区域试点作业后构成的,但这种救助体系的构成方式,使得全体的社会救助体系难以全面习惯我国一切地区的实践需求。
弱势群体论文社会救助论文:弱势群体社会救助方式的创新机制研究
弱势群体论文社会救助论文:弱势群体社会救助方式的创新机制研究摘要:除特定的历史原因外,社会救助体系和方式的乏力成为该群体长期处于困境之中的重要因素。
本文首先对社会救助、弱势群体等有关概念及范围的界定,分析了低救助水平下弱势群体的社会反映,最后从司法救助、行政救助、非政府组织救助、教育和传媒救助等角度讨论了弱势群体的救助创新机制。
关键词:弱势群体;社会救助;社会反映;救助方式社会救助(social assistance)对调整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全社会的健康稳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国社会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发展阶段,在这一过程中,有待完善的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制约瓶颈。
而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将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社会文明的提升,并且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争取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共同发展的重要基础。
毋庸置疑,弱势群体的存在给经济社会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阻碍,除特定的历史原因外,社会救助体系和方式的乏力成为该群体长期处于困境之中的重要因素。
本文首先对社会救助、弱势群体等有关概念及范围的界定,分析了低救助水平下弱势群体的社会反映,最后从司法救助、行政救助、非政府组织救助、教育和传媒救助等角度讨论了弱势群体的救助创新机制。
一、有关概念及范围的界定1.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是指当社会成员因各种原因,陷入生活的困境或自身权益无法伸张时,由国家或社会组织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现金、物资或精神援助与支持的一种制度性安排。
该定义中反映出三层含义:(1)社会救助是政府救助和社会互助两部分的组合;(2)社会救助是在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最低生活水平或生活要求,维护的是社会底线公平,在社会保障体系中,所处位置最低,是其他保障措施的基础;(3)社会救助的目的有双重属性,即在物质资源方面达到反贫困的目的,在精神方面表现为消除社会成员之间的排斥、达到社会融合的目的。
申论热点解读: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申论热点解读:完善社会救助制度,600字
申论热点解读: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当前,社会救助制度面临着几乎无法跨越的巨大挑战。
如何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一个严峻的课题。
因此,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应当监管和治理好各类救助行为。
例如,对赈济失业、留守儿童、残疾人以及经济困难家庭等,需要合理有效地进行审核,使得救助真正落实到需要帮助的群体身上。
其次,应完善保障性住房政策,以便解决贫困群体的住房问题。
因为,住房问题是影响贫困群体基本生活的一个重要因素,它不仅关乎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也关乎基本的人权保障。
再次,各级政府应该加大对救助对象的精准帮扶,通过强化差别化政策,加大政府投入,提高救助效果。
最后,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行政监督和法律责任机制,使得救助项目有效可控。
总之,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民生改善的必要条件。
政府应当开展有效政策对策,加强监管,提升救助效率,最终实现救助更有效的实施。
中国现行社会救助发展论文
中国现行社会救助发展论文摘要: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对于缓解我国社会矛盾以及保障人权有着不可忽视的巨大作用。
由于我国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以及社会救助发展历史,导致我国目前的社会救助制度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
因此,我们目前要从各个方面对我国的社会救助进行改革以及建设。
建立新型的社会救助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才能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保护弱势群体利益,体现社会公平;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有利于社会精神文明的发展。
一、社会救助含义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
它对于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此,我们可以把社会救助的概念从以下几个层面来理解:其一,每个公民都有享有获得社会救助的权利,为每个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公民提供社会救助应当算是国家的应尽的义务;社会救助只对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公民发生效用;社会救济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社会救济只是一种为了帮助社会成员脱离生活困难而产生的临时的短期的补助现目前中国的社会救助主要体现在,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医疗、教育等其他方面的专项救助制度为补充的综合性社会救助制度已见发展雏形。
二、中国社会救济面临的问题在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面临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在此时间,中国社会救济也有了巨大的变革。
特有的国家政治经济历史和经济改革方式,导致了中国的社会救济事业在发展中依赖于经济改革的路线,有巨大成就的同事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缺陷。
(一)、救济的普及范围较窄传统的社会救助主要救助没有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等群体,但是在现代市场经济之下,有许多由劳动能力甚至有工作的人也面临着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窘境,暂时失去工作或由于家庭原因导致入不敷出的情况在现代社会中比比皆是,救助对象由绝对贫苦者转为相对贫困者。
有关社会救助的文章
有关社会救助的文章《社会救助那些事儿》嘿,朋友们!你们有没有想过,在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里,有那么一些人,他们可能正处于困境之中,就像在黑暗中摸索的人,多么需要一束光啊!(就像在黑夜中迷路的你,是不是急切地想找到方向?)比如说那些因为各种原因失去工作、家庭遭遇重大变故、身患重病却没钱医治的人。
他们该怎么办呢?这时候社会救助就显得尤为重要啦!我给你们讲个例子啊,我认识的一个大叔,他本来有着幸福的家庭,自己也有份稳定的工作,可谁能想到突然遭遇了一场意外,让他受了重伤,不仅没法工作了,家里的积蓄也花得差不多了。
这要是没有社会救助,他们一家真不知道该怎么度过那段艰难的日子。
(这要是换做你,你不觉得绝望吗?)社会救助就像是一场及时雨,滋润了他们干涸的生活。
再想想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人员,社会救助能给他们提供住所、食物和温暖,让他们感受到关怀。
(这不就像是给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人送上一件棉衣吗?)它也是贫困家庭孩子求学路上的助力,让他们能有机会去追逐自己的梦想,不至于因为贫穷而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
(这难道不是给了他们一双飞向未来的翅膀吗?)社会救助可不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小团体能完成的事情,这需要我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啊!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出一份力,哪怕只是一点点的关心和帮助,都可能给别人带来巨大的改变。
我们可以捐赠一些生活用品给需要的人,可以在志愿者活动中贡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可以为社会救助事业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参与进来。
我就觉得,社会救助真的太重要了,它是社会的良心和温暖所在,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关注和支持的。
我们不能眼睁睁看着那些处于困境中的人独自挣扎,而应该伸出援手,帮助他们走出困境,让整个社会都变得更加美好和温暖!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吧!。
【论文】社会救助论文
【关键字】论文建立社会救助标准和物价联动机制摘要:随着CPI的不断走高,物价的上涨压力已经使得困难群体难以承受。
为化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体造成的生活压力,2011年3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及信托网挂钩的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明确责任、改善民生;短期波动、发放补贴;持续上涨、调整标准”的要求,建立联动机制。
截至8月底,31个省区市中,北京、天津、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陕西、宁夏、青海、河北、山西、辽宁、四川、上海、新疆、广西、云南、内蒙古、河南等27个省区市已经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据称,原计划31个省市区在年底之前都要建立物价联动机制,现在要提前到10月份之前都建立起来。
一、背景物价上涨更专业的说来,就是通货膨胀。
通货膨胀一般指因纸币发行量超过商品流通中的实际需要的货币量而引起的纸币贬值、物价上涨现象。
其实质是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
通货膨胀在现代经济学中意指整体物价水平上升。
自2010下半年我国的CPI增长率超过4%以来,通货膨胀已经成为政府宏观调控面临的重大问题。
2011年几个月来,我国的物价水平持续攀升,尤其是食品、蔬菜等日常生活消费品的价格上涨过快,这已经影响到了城镇居民的正常生活。
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最切身的感受是原定的生活费不够花了。
就物价上涨的问题对沈阳地区做了调查,2011年,在沈阳受小麦等原材料持续上涨的影响,酱油价格普遍上涨20%左右,原来4元的拓东一级咸酱油,现在已经卖到4.8元了;而至5月下旬,成品油价格已在一年间上涨幅度超过30%。
与此相关联,国内不少地方出租车价格也水涨船高:原来卖两元一斤的苹果现在涨到三四元一斤;甚至平时不起眼的白糖,也涨价了;另外一些蔬菜、牛羊肉也在不同程度地涨价,而菜价涨跌互现,尖椒、青椒、云豆等少数品种价格高于去年,白菜、土豆、韭菜、胡萝卜等价格低于去年,蔬菜的整体价格水平低于去年,供应总量与去年持平,基本满足市民消费需求。
贫困地区农村社会救助分析论文
贫困地区农村社会救助分析论文1.贫困地区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及存在的主要问题1.1贫困地区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实施的现状。
1.1.1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20世纪50年代,我国开始建立“五保”供养制度,这是农村社会救助的一项重要制度。
1994年,国务院颁发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农村村民中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制度。
为解决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五保”老人的照料问题,许多贫困地区相继兴办敬老院,将这些人员集中供养,并逐步发展成为“五保”供养的一种重要形式。
目前我国贫困地区农村仍还有约2000万老龄人口,按照这一实际需求状况,“五保”供养远没有满足贫困地区农村实际需要。
1.1.2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
农村特困户主要是指因病和因残丧失劳动力、鳏寡孤独以及灾害等造成的家庭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户。
在现有国情国力的限制下,完全依靠地方政府的财力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显然还不可能。
为此,2003年,国家民政部通过对农村困难群体的调查研究,制定了对生活极度困难、自救能力很差的农村特困户的救济办法。
主要做法是对不救不活的农村特困户发放《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实行定期定量救济。
1.1.3临时救济措施。
临时救济的主要对象是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和农村特困户救济标准、生活水平略高于特困户的一般贫困户。
这类贫困户有一定劳动能力、生活来源,其生活水平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的边缘地带,一旦受到饥荒、疾病、意外伤害等影响,就很容易陷入贫困境地。
对于这部分贫困户,一些贫困地区的地方政府采取了临时救济的方式。
临时救济一般都采取不定期的多种多样的扶贫帮困措施,如年节来临时给予生活补助或不定期地给予生活物品救助等。
1.1.4灾害救助制度。
灾害救助对象是突然遭受灾害侵袭的农户。
早在1950年初期,国务院就提出了“生产自救,节约度荒,群众互助,以工代赈,并辅之以必要的救济”的救灾方针;1983年,救灾工作思路又充实为“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并强调群众自救与国家救济相结合;到了上世纪90年代初,为探索救灾管理机制,国家民政部还提出了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理念。
申论热点:完善社会救助制度600字
申论热点:完善社会救助制度600字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也是政府社会治理的必备条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不公正现象不断凸显,社会救助制度更加需要完善和调整,以便更好地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求。
首先,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方面,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大和改善金融政策,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人民基本生活,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弱势群体的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政府还应积极建立社会救助制度,发挥慈善基金会、公益事业等组织的作用,尤其是对穷困群体的援助,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帮助。
其次,政府应该重视促进发展和社会救助合作。
一方面,政府应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减少社会分离和结构性失落现象,从而使贫困群体受到有效保护;另一方面,政府应该对发展合作组织和其他国际社会救助组织等实施政策支持,以促进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最后,政府应该加强法制建设,规范社会救助制度的有关政策,健全法律法规,确保社会救助制度的正常实施,以及有效的执行和监督机制,保障社会救助的权益。
总之,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也是政府社会治理的必备条件。
政府要实施积极而有效的政策,加大金融政策投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为穷困群体提供更有效的帮
扶,加强法制建设,促进发展和社会救助合作,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构建新型城市社会救助体系论文
论构建新型城市社会救助体系【摘要】进入21世纪,我国城镇贫困人口数量不断增加,比重逐年提高,城市贫困问题是社会转型的必然结果,也是今后长时期必须面对的严峻的社会问题。
然而现行的城市社会救助体系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要从构建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救助体系入手,着手探索和建立以城市低保制度为主体,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相配套的新型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
【关键词】城市贫困;社会救助;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随着经济和社会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所取得的成就无疑是巨大的,但作为一种必然结果,城市贫困人口迅速凸现与扩大,城镇贫困群体的规模急剧膨胀。
根据民政部的统计数据,2009年全国共有2345.6万城镇居民的收入低于贫困线以下。
因此,了解和掌握城镇贫困人口的社会需求,寻求切实可行的救助方式,是当前面临的一个十分紧迫而重要的理论课题和现实课题。
然而,目前的城市救助政策仅仅是嵌入在各种经济改革与发展政策之中的,旨在促进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而不是以消除贫困为专门目标,缺乏对城市反贫困的系统考虑,以致现行的救助政策具有明显的对策性和应急性特点。
从发展的角度看,当务之急应该从救助的根本目标出发,充分考虑贫困者的现实生活需求,在社会协调发展的框架下,系统地考虑和设计完善的城市贫困社会救助体系。
一、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内涵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改革创新旧有的社会救助工作模式,完善救助政策,整合救助资源,规范救助行为,协一调救助行动,形成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法律等各项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互助为补充,政府责任意识明确,部门整体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救助经费专项落实,工作机制运行顺畅,困难群体分类受助,救助过程清晰透明,救助效率不断提高,城乡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信息化、保障法制化,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构建新型城市社会救助体系的必要性1.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一方面,由于个人、家庭、社会、制度等方面的因素,社会中总会有一部分人与其他人在竞争起点上存在一定的差距,而这种不公平如果不对其加以必要的社会干预,就很难体现人类社会的公正性。
论文提案范文
论文提案范文【篇一:提案范文】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改善民生案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切实改善民生的关键,其根本目的就是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生命质量,让广大弱势群体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十一五”期间,市南区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在完善制度、落实政策、确保效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现代化国际城市首善之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十二五”期间,我区的社会救助面依然很大,工作任务更加艰巨。
一、基本情况我区社会救助工作主要面向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低保居民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外,还享受物价联动补贴、临时性生活补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取暖补助、节日救助、廉租住房保障等多项救助优惠政策。
对低保边缘家庭出现患病或有突发困难的给予及时救助。
目前全区有低保家庭2936户,低保边缘家庭约3000户,申请廉租住房家庭2264户。
在实施救助工作中,我们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的各项政策,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保必保、应保快保”。
2010年累计发放各类救助金3479万元。
二、主要问题、救助范围的问题。
目前对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救助比较全面,但对部分低保边缘家庭的救助还显不足。
这些家庭按规定不能纳入经常性救助范围,有些家庭因疾病或其它突发性困难,其生活状况甚至比低保家庭还要困难。
对于这部分家庭如何掌握情况、界定标准、实施及时有效救助,有待进一步研究规范。
、救助标准的问题。
近年来,社会救助总体水平逐步提高。
但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上涨等因素,大部分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生活仍较困难,特别是大病、重病无力就医及子女就学等问题突出,我区的社会救助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
、审核操作的问题。
社会救助的各项规定是明确的,程序是规范的,但实际情况往往极为复杂,给操作带来一定难度。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部分低保家庭的准确收入不易掌握;二是部分申报低保待遇的人员,其劳动能力认定没有政策依据;三是部分低保家庭住所不固定,加大了居委会的随访难度;四是对违反《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低保家庭不易实施责任追究等。
社会救助论文
“十一五”期间我国社会救助部分成效与挑战摘要:"十一五"规划期间,即从2006年到2010年,中国的社会救助在价值理念上实现了突破性的进展,同时也留下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灾害救助三个方面对“十一五”期间我国社会救助的成效与问题做出部分总结。
关键字:社会救助“十一五”规划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灾害救助一.背景"十一五"规划期间,即从2006年到2010年,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价值理念上实现了突破性的进展。
2006年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提出:"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更进一步明确了"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十一五以来,我国逐年加大对困难群体救助力度,完善各项救助制度。
目前,一个覆盖城乡居民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已在全国基本形成。
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城镇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农村低保制度的逐步推进,我国反贫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十一五期间,城镇低保人口稳定在2200万人左右,基本实现了城市贫困人员的应保尽保。
在农村,1994年部分省区开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到去年6月,已有18个省、近2000个县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获得低保救助的人口有4472.7万。
城乡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使大多数绝对贫困人口获得稳定的基本生活保障,缓解了生活危机,缩小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面临的反贫困任务仍然很艰巨,城乡发展不均衡,农村的低保制度没有实现全覆盖,还有2000万贫困人口没有纳入低保制度,还存在救助标准偏低、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社会救助论文
农村“五保”供养难题多季天宇社工0901 090303109 【摘要】:农村“五保”供养是我国社会保障安全体制中的重要环节。
我国目前针对五保老人的供养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养、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
集中供养作为在当今社会三者中最为优越的供养方式,却难以在整个国家广泛得推行开来,分散供养是将来的发展趋势该如何支持和引导。
本文从现实、历史、国情等角度,致力于研究怎样因地制宜,合理鼓励和引导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
【关键词】:五保供养集中供养分散供养农村“五保”是我国农村社会救助事业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保障安全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五保”主要是指对农村的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给予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以保障其正常的生活。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于2006 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国的农村“五保”救济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村经济形势、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五保”供养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农村“五保”供养的供养方式可以分为自养、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三种。
自养,顾名思义,就是依靠自身劳动力,亲友扶持,邻里救助和以前的积蓄维持简单的生活。
这些老人在现在社会占很大的比例。
在中国城市有四分之一的老人靠工作自养,而在农村地区,老年人自养的比例高达80%。
①这些老人尚未被纳入五保的范围之内,是生活最艰难的群体。
分散供养是指被纳入五保范围的老人却采取自行居家养老的方式。
而集中供养是指纳入五保供养范围的老人在敬老院、五保村等集中场地养老,这部分老人是目前五保老人中生活质量最高的群体,但是数量甚少。
在农村,分散供养的老人与集中供养的老人比例平均在3:5左右。
以四川市自贡市为例,2007年全市集中供养率达43.14%,已名列全省前茅。
③以徐州市为例,徐州农村“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率比较低, 2000年为39.19% , 2004年为23. 8%。
救助站个人工作总结论文
救助站个人工作总结论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问题日益突出。
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救助站承担着对这部分人群的救助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作为一名救助站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现将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概况本年度,我站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2650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2591人给予救助。
在救助工作中,我们坚持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全力以赴抓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求助接待、管理服务、宣传教育、护送返乡、主动劝导救助等工作。
截止11月30日,圆满完成了全年预定工作计划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
二、工作亮点1. 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在救助工作中,我们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对受助人员实施人性化的服务管理。
一方面,加强站内设施建设,为受助人员提供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另一方面,强化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做到热情、耐心、细致地接待每一位求助人员。
通过优质的服务,赢得了上级部门、社会各界赞誉和受助对象的好评。
2.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在救助工作中,我们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旨在提高全社会对流浪乞讨人员问题的关注度。
我们积极与媒体合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救助政策,让更多人了解流浪乞讨人员的困境。
同时,加强对受助人员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自尊、自爱、自强,努力融入社会。
3. 积极开展联合救助在救助工作中,我们主动与公安、卫生、交通等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例如,在会晤期间,我们与公安机关共同开展流动救助、劝导救助,确保了会晤的顺利召开。
此外,我们还与交通部门协商,为护送返乡的受助人员提供交通便利。
4.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救助工作中,我们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救助工作持续发展。
一方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民政部的八不准”规定和区委七不准”规定,确保救助服务日益规范化;另一方面,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和谐社会论文社会救助论文:论和谐社会下的社会救助制度之完善
和谐社会论文社会救助论文:论和谐社会下的社会救助制度之完善摘要:作为社会保障基础地位的社会救助制度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综观我国现行的社会救助制度,由于各种原因,存在着若干不足,需要从立法上予以完善。
鉴于此,在立法的过程中需要树立正确的社会救助价值观;将追求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等作为立法原则;以促使受救助人群自立作为立法的出发点;同时规范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和救助人群的权利和义务等等,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和发展。
关键词:和谐社会;社会救助;完善立法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提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要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救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子系统,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社会救助制度的历史、意义和作用(一)社会救助制度的含义和历史社会救助又可称为社会救济、社会援助、社会帮助等。
它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障制度中处于基础地位,是一个子系统。
社会救助是现代国家中得到立法保障的基本公民权利之一。
所谓社会救助是指当公民难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保证其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可从四方面理解:第一,获取社会救助是公民的一项法定权利。
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也就是说,获取物质帮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第二,社会救助的目的是克服贫困。
它只在公民生活陷入困境才发生作用。
第三,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
它提供的只是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帮助,体现的是人道主义精神,目的是在公平与效率间寻找平衡点。
第四,社会救助是向受助公民提供的帮助。
它是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向受助公民提供帮助。
因此需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制定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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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供养难题多
季天宇社工0901 090303109 【摘要】:农村“五保”供养是我国社会保障安全体制中的重要环节。
我国目前针对五保老人的供养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养、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
集中供养作为在当今社会三者中最为优越的供养方式,却难以在整个国家广泛得推行开来,分散供养是将来的发展趋势该如何支持和引导。
本文从现实、历史、国情等角度,致力于研究怎样因地制宜,合理鼓励和引导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
【关键词】:五保供养集中供养分散供养
农村“五保”是我国农村社会救助事业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保障安全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五保”主要是指对农村的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给予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以保障其正常的生活。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于2006 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国的农村“五保”救济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村经济形势、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五保”供养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农村“五保”供养的供养方式可以分为自养、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三种。
自养,顾名思义,就是依靠自身劳动力,亲友扶持,邻里救助和以前的积蓄维持简单的生活。
这些老人在现在社会占很大的比例。
在中国城市有四分之一的老人靠工作自养,而在农村地区,老年人自养的比例高达80%。
①这些老人尚未被纳入五保的范围之内,是生活最艰难的群体。
分散供养是指被纳入五保范围的老人却采取自行居家养老的方式。
而集中供养是指纳入五保供养范围的老人在敬老院、五保村等集中场地养老,这部分老人是目前五保老人中生活质量最高的群体,但是数量甚少。
在农村,分散供养的老人与集中供养的老人比例平均在3:5左右。
以四川市自贡市为例,2007年全市集中供养率达43.14%,已名列全省前茅。
③
以徐州市为例,徐州农村“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率比较低, 2000
年为39.19% , 2004年为23. 8%。
而位于江苏中部的扬州, 2004年的集中供养率为42%。
另外,徐州市的分散供养大多存在“保而不全”、“保而不足”的现象。
②按照省政府的要求,2006年全省的集中供养率要达到50%,到目前看来,基本实现的也只是苏南地区比较富裕的几个城市。
为什么集中供养在一些地区难以实现?其中最根本的还是经济基础问题,与此相伴随的还有政治制度、民风民俗的问题。
首先,经济困难成为首要问题。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些基层政府由于财政收入相对于其他地方的政府较低,所以在五保供养资金在财政预算中的支出相对而言较少。
农村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而分散供养相对于集中供养政府花费的经费少许多,以安徽芜湖为例,2009年年平均分散供养为1850元,集中供养2600元。
在这明显可以推断出地方的财政水平往往可以决定一个地方的社会保障水准。
④
其次,供养机构设置不到位。
以五保对象为供养对象的服务机构一般为敬老院。
1997年颁布的《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敬老院是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单位。
敬老院以乡镇办为主,五保对象较多的村也可以兴办。
提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兴办和资助敬老院。
敬老院所需经费实行乡镇统筹,并通过发展院办经济和社会捐赠逐步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
村办敬老院所需经费由村公益金解决。
这对于一些落后的闭塞的村落相对是存在困难的。
而且现在敬老院的服务人员配置上存在欠缺。
再加上有部分镇的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在敬老院,工作却在镇政府,存在着吃敬老院的空缺现象。
在敬老院工作的管理人员也缺乏相应的技能和素质。
再次,老年人心里安土重迁的思想影响着一些老年人的抉择。
一方面,一些敬老院还存在一定的付费项目,另一方面,口耳相传中得出的对敬老院生活不自由受虐待的固定印象使部分老人宁愿呆在自家的危房里面,也不愿接受进入敬老院养老的选择。
那么,该如何让“五保”老人真正颐养天年,选择适合他们的供养方式。
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努力。
一、鼓励多元投入,加大对养老院的资金支持力度。
首先是政府部门,各级政府应该适当向敬老院等服务机构加大资金投入。
对于不同地方农村经济情况不同,适当地给予一定支持。
其次,各级政府应继续完善鼓励性政策,运用多种形式的媒体宣传,引导和吸引更多的企业、事业单位、慈善机构、社会知名人士和爱心人士等慷慨解囊, 为养老机构建设奉献爱心, 捐款捐物。
另外,《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鼓励供养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经济活动,并根据生产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报酬。
从这方面来讲,敬老院可以展开多种形式的经营生产活动,所得资金可以运用于机构的设施改善中去。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在建立服务机构和筹集资金加大投资方方面都有相应的方案,值得借鉴。
二、加大对敬老院等五保户供养服务机构的整顿。
这主要从人员和制度两方面来考虑。
从人员方面来讲,要从政府角度出发,增加和扩大服务机构人员队伍,争取做到定职定岗。
可以考虑在地方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家政服务、烹饪与营养、社会管理等为老人服务的实用专业和适销对路的菜单课程,如同会计证一样实行准入制。
⑤加大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度,使其从事老年工作更具技术性。
财政上加大对服务人员工资的投入,提高其工资水准。
从制度出发,农村兴办的敬老院要规范程序,结合各自实际, 制定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责任制度、院务公开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做到有章可循。
要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估制度。
组织老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定期对农村敬老院设施设备居住环境、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评估, 查找服务中的问题进行改进,使示范性农村敬老院脱颖而出, 真正起到引领带动的作用。
三、改变老年人传统观念,对于一些孤寡的老人,在将其列入“五保”供养对象的同时,也要鼓励其加入集中供养。
从这个层面上,就需要农村的村委会积极宣传敬老院的优势与利益所在。
将敬老院发生
的典型好人好事、真人真事进行广泛宣传,消除部分老人心中对于敬老院的不良印象,也要提高敬老院的服务设施及服务人员的配置,这在上面已经陈述。
总之,在当今社会,集中供养作为较为优越的供养方式,需要在“五保”户中广泛宣传,提高覆盖率。
随着时代的进步,居家养老事业的新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提出了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 如何创新居家供养的新课题。
尽管敬老院整合将提供更多更好的集中供养的条件,但仍会有相当数量的五保对象选择分散供养。
做好分散供养的工作,是未来社会需要考虑的。
在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要提高分散供养的效率和水平,就要从以下几方面出发。
一是改革创新分散供养机制。
可以考虑建设一批位于村庄、靠近群众,规模可大可小的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集中居住点,保证每户分散供养对象拥有一间达到当地一般居住条件的住房,并由村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管理和服务。
⑥这样既可以满足一部分“五保”对象的需求,又可以实实在在得提供统一的管理,维护弱者的权益。
二是从居家代养方面来讲。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委托村民对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照料。
从此规定政府可以考虑在亲友供养、义务供养等传统做法的基础上,上升到规范化层面, 创新居家代养的一种新型的分散供养模式。
政府可以鼓励社会各方面, 关注五保对象, 做有责任的社会成员, 参与到五保对象居家代养的事业中去。
可以采用一对一的帮扶模式,一个家庭可以支持一个“五保”对象。
政府在这其中要加强鼓励引导宣传,并采用政府买单的形式,给以帮扶家庭以一定的物质帮助。
时代是不断发展的,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和各种需求都在提高。
如农村“五保”供养而言,我国集中供养率偏低,考虑到这是最有利于“五保”户的供养方式,得到广泛的推行。
但是其中也不乏“五保”对象和亲人分离产生孤独感的弊端。
分散供养虽然水平较集中供养低,但是从一部分人群的特殊需要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方面来讲,是今后社会需要推行的一种供养方式。
就中国大陆而言,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推行的力度还是要考虑实
际。
解决两种供养方式中的症结才是需要加以仔细考虑的。
参考书目:
1、/news/show-21346.html
2、汤丽丽《徐州市农村“五保”供养现状及问题》南京人
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01
3、/10462/10464/10465/10595/20
10/10/28/10147610.shtml
4、/whnews/200906/183754.
html
5、王宝库《关于农村五保供养事业发展趋势及敬老院整合建
设的思考》中国民政
6、祁恒王君, 文婕英, 寇凤梅《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
建设的调查与思考---以甘肃省为例》陇东学院学报
20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