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招商引资奖励办法.doc
公司招商引资奖励制度模板
公司招商引资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公司的吸引力和竞争力,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公司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奖励原则: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四条奖励标准:根据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税收贡献、就业岗位、技术含量等因素,设定不同的奖励标准。
第二章招商引资奖励范围与标准第五条成功引进投资项目的员工,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获得相应的奖励。
第六条奖励形式:现金奖励、股权激励、升职晋升等。
第七条奖励比例:根据项目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设定奖励金额,具体比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重要性确定。
第八条奖励的发放:奖励金额在项目正式投产并开始产生税收后一次性发放。
第三章招商引资奖励的申请与审核第九条申请条件:成功引进投资项目的员工需向公司提交招商引资项目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审核流程:公司招商引资奖励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奖励金额。
第十一条审核时间:每月进行一次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发放奖励。
第四章招商引资奖励的监督与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设立招商引资奖励审核小组,负责奖励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第十三条公司每年对招商引资奖励制度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员工对奖励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奖励决定后一个月内向公司招商引资奖励审核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五条公司对涉及招商引资奖励的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招商引资能力。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附则第十六条员工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司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公司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招商引资能力,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
同时,也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5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
5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
合理,至少包括:
一、定义
1、招商引资:指为实现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落地,有效解决企业和社会融资实施缺口,采取政策激励、引导资本市场参与,以及其他措施,加大投资力度,利用政府投资、社会融资、市场机制等多种方式引进资金实现社会财富的增量、质量和效率提升的综合推进活动。
2、考核奖励:指根据企业、社会和政府的实际情况,专门设立考核奖励政策,以激励企业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并给予具体的政策上的支持。
二、考核标准
1、项目质量考核:企业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商引资项目,该项目必须达到政府定下的评价标准,达到规定的投资标准,并保证项目的实施质量,才能获得考核奖励
2、社会效益考核:企业要求能够提供优质的社会效益,在投资期间能给本地社会带来实质性的发展,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如果社会效益较大,则可以获得相对较高的考核奖励。
3、缴纳税收考核:企业要求在完成项目建设后,尽量少的去支出税收,可以给企业减轻财务负担,如果企业的税收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缴纳,则可以获得部分的考核奖励。
三、考核奖励。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招商引资暨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徐政发〔2018〕12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招商引资暨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招商引资暨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徐政发〔2018〕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全市招商引资暨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2月28日全市招商引资暨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办法为确保完成全市招商引资暨开放型经济年度目标任务,加快打造“一带一路”双向开放高地,奋力开创招商引资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新局面,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招商引资暨开放型经济工作目标任务考核(一)考核对象承担招商引资暨开放型经济工作目标任务的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考核内容重大招商项目(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含)或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项目)、利用外资、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服务外包等指标完成情况,具体参见《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招商引资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指导性计划的通知》(徐政发〔2018〕11号)。
(三)考核方法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重大项目占35分、利用外资占25分、对外贸易占25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占5分、服务外包占10分。
(具体考核计分办法另行下发)。
(四)考核结果1.按照考核得分高低排序,设立一、二、三等奖。
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奖励60万元、40万元和20万元。
未完成实际使用外资或外贸进出口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不参评一等奖,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0%的单位和考核综合得分低于70分的单位不参加评奖。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2 0 X X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各村、各企业单位、机关科室(站所):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营造“两资”(外资、民资)引进和培植税源经济的浓烈氛围,促进全乡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为本乡招引外商投资、引荐利用民资的有功人员。
二、奖励项目1、引进外资。
实际利用外资凭会计师(审计)事务所验资报告、外商投资设备报关单为依据(含飞地项目)。
2、利用民资。
新办注册200万元以上企业或从外乡变更到本乡的注册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因相关制约因素,不能在本乡落户,进驻一区四园的飞地项目;实际投入5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项目;新增连片200亩以上的高效种植业项目(纯收入XX元/亩以上);新办投入200万元以上的养殖业项目和特水养殖项目。
3、引进税源。
招引在本乡无生产基地的乡内或乡外能人,今后在本乡开票纳税的。
三、奖励标准第 2 页共 4 页1、利用外资。
引进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合作项目(外资部分)按当年到帐额的5‰一次性奖励给引荐者。
2、利用民资。
新办工业企业自签约之日起,达到协议规定建设速度,按一年内实际投入额的2.5‰,变更企业按一年内实际投入额的2‰,飞地项目按一年内实际投入额的5‰,服务业项目按一年内实际投入额的2‰,高效种植业和特水养殖业项目,200-500亩按50元/亩、501-1000亩按80元∕亩,1001亩以上按100元∕亩,养殖业项目按一年内实际投入的2‰,一次性奖励给项目引进者。
3、引进税源。
按当年市财政两税分成返还到乡的50%一次性奖励。
其中:20%奖励给引荐者,30%奖励给开票方。
4、两税分成。
凡经鉴定属村引进的项目,企业实现的税收由乡政府视财力奖励到村。
四、考核、奖励办法工业和服务业项目以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办企业初期会计(审计)事务所验资证明为依据,由招商分局负责考核,农业项目以实际面积和实际投入、产出为依据,由乡农技服务中心负责考核。
某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范本(3篇)
某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推动某市招商引资工作的深入开展,激励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特制定本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
第二章目标任务考核奖励第一条某市设立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奖励,按照年度考核进行评定。
第二条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实际引资金额、引资项目数量、引资项目质量等。
第三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待提升三个等级。
第四条每年考核结果优秀的市级机关、区县机关和相关部门可以获得相应的奖金。
第五条市级机关获得优秀的奖励金额高于区县机关和相关部门。
第六条奖励金额由财政部门负责拨付,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适应。
第三章个人贡献奖励第七条某市设立个人贡献奖励,以鼓励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
第八条个人贡献奖励将根据个人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定。
第九条评定主要考虑因素包括:项目引进情况、招商资源整合能力、协调推进能力等。
第十条个人贡献奖励金额由市级机关或区县机关负责发放,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适应。
第四章先进单位奖励第十一条某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奖励将根据单位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第十二条评定主要考虑因素包括:招商引资项目数量、项目实际投资情况、项目推进效果等。
第十三条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奖励将由市级机关或区县机关负责发放,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适应。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凡与本实施细则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某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范本(2)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某市招商引资工作,完善评估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经济奖励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某市全域范围内的招商引资工作。
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均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
第三条招商引资考核奖励旨在鼓励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招商引资效果,营造更好的招商引资环境。
第四条招商引资考核奖励自年度起实施,每年度以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作为考核标准,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奖励。
某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范本(2篇)
某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做出更大的努力,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的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工作,旨在通过奖励措施,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述招商引资,是指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实施的吸引非本地区资金、技术和人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促进、项目引进等。
第四条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原则上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尊重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努力和成绩,同时鼓励创新和拓展招商引资工作的思路和方式。
第二章考核和评价第五条招商引资考核和评价应以实际工作业绩为依据,采用客观、量化的方法进行评估。
第六条考核和评价的主要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引进项目数量、引进投资额、新增就业人数、项目落地情况、对地方经济的贡献等。
第七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台账,记录并统计各类项目的相关数据,为考核和评价提供数据支撑。
第八条招商引资考核和评价应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权重和评分标准,合理反映各项指标的重要性和优劣。
第九条考核和评价工作应定期进行,一般以年度为周期,及时发布考核结果,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
第三章奖励措施第十条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分为财政奖励和表彰奖励两类,以激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一条财政奖励主要包括:一次性奖励、项目资金支持、贷款贴息等,具体金额和方式由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发放。
第十二条表彰奖励主要包括:表彰大会、奖项设立、荣誉称号等,鼓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绩。
第十三条财政奖励和表彰奖励可同时进行,且可累计享受多次,以激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到招商引资工作中。
第十四条奖励措施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发布,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落实和执行。
第四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招商引资考核工作应建立健全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考核的公正和透明。
【2018-2019】加大招商引资奖励力度-范文模板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加大招商引资奖励力度篇一: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一六二团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一六二团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加大对招商引资引荐者的奖励力度,推进形成全社会、全方位、宽领域的全民招商格局,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奖励范围凡从一六二团区域以外引进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所有一、二、三产项目,并在本团落户的均为奖励项目。
1.本办法所指引荐者包括一六二团团内外所有自然人或机关事业团体。
2.原则上一个项目只奖励一个引荐者,即第一引荐者。
若第一引荐者有两个以上自然人或单位,奖金分配比例由其内部自行协商解决。
3.奖项设置(1)招商引资任务完成奖(2)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奖(3)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奖((来自:WWw. : 加大招商引资奖励力度 )4)招商引资引荐带动奖第三条招商引资任务完成奖。
完成团下达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单位,每个单位奖励5万元。
第四条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奖。
对在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每个单位奖励2万元。
第五条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奖。
对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3000元。
第六条招商引资引荐带动奖。
对引荐项目的自然人,项目落地,资金到位,则给予实际到位资金的千分之二给予奖励。
第七条奖励程序1.申请。
凡在团招商办登记备案的第一引荐者,项目开始投资建设后,均可填写《项目奖励申请表》提出申请,每年度申请奖励的日期为当年的12月至次年的1月20日。
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团不再追发奖励。
提出申请的同时,还应向团招商办提供第一引荐者的身份证明、项目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固定资产完成投资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
2.审核。
申请奖励的项目,由团招商办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核实后,按奖励标准制定奖励方案,上报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引进外部资本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可以增加当地的投资、就业和税收收入,提升地方经济的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引进新的技术、管理经验和市场渠道,推动当地产业结构升级和创新能力增强。
因此,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来到本地投资,必须要制定一系列的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下面,我将对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奖励资金的设置二、奖励条件的确定为了确保奖励资金的有效使用,必须对奖励条件进行明确规定。
首先,必须限定投资行业和项目类型,重点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投资。
其次,要求投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能力,并且在一定期限内达到一定的产值、销售额和利润等经济指标。
此外,还可以设置一些特殊的奖励条件,例如,对于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给予额外的奖励;对于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带动作用的项目,还可以提供各种政策支持和便利条件。
三、奖励管理的完善为了确保奖励体系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必须建立健全的奖励管理机制。
首先,要设立专门的奖励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奖励政策、审核奖励申请、发放奖励资金等工作。
同时,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奖励评价体系,通过对投资项目的综合评估来确定是否符合奖励条件。
最后,要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奖励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并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四、奖励效果的监测为了评估奖励政策的有效性,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奖励效果监测机制。
可以通过定期对受奖励企业的经济指标、税收贡献、技术创新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同时,还可以开展调研和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受奖励企业的满意度和奖励政策的改进空间,进一步优化奖励办法,提高奖励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总之,针对招商引资的奖励办法必须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进行具体设计,确保奖励政策具有吸引力、激励力和有效性。
通过科学的奖励机制和完善的管理体系,可以更好地吸引外部资本和人才,推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商务厅
•【公布日期】2018.08.11
•【字号】豫财贸〔2018〕62号
•【施行日期】2018.08.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省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财贸〔2018〕62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商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增强招商引资实效,经省政府同意,我们制定了《河南省省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省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f
2018年8月11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发〔2018〕21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发〔2018〕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长治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已经2018年2月22日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人民政府2018年3月30日长治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为鼓励投资者在我市新建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加快转型项目建设,全面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一、对直接引进投资总额1亿元以上项目的单位和个人,项目建成后按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6‰实施奖励。
每个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
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及项目承接地财政各承担50%。
二、对外来投资3亿元以上的项目,建成投产后奖励市域外投资方法定代表人100万元。
奖励资金由项目承接地财政承担。
三、对外来投资3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的项目,分别按正式签约之日起二年内形成固定资产实物量的3%、4%、5%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奖励分别为800万元、1500万元、3000万元。
奖励资金由市(高新区)县两级财政按财税分成比例承担。
四、对投资新建3亿元以上的项目,自纳税年度起,前三年,按其提供地方可用财力的100%予以奖励,后三年,减按50%予以奖励。
奖励资金由项目承接地财政承担。
五、对在我市境内汇总缴纳税收,且投资额在3亿元以上的总部经济企业和在主板市场注册上市并将总部迁至我市的企业,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00万元落户奖。
自纳税年度起,六年内按其提供地方可用财力的100%给予贡献奖,奖励资金由项目承接地财政承担。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招商引资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来吸引资金投资到一些地区或企业的经济活动。
为了鼓励和奖励各地区和企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特制定了以下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指标1.招商引资项目数量:根据各地区或企业实际情况,在一定时间内招商引资项目数量的多少来评估其工作成效。
2.招商引资投资额:考核各地区或企业在一定时间内成功引进的资金投资额,投资额越大,评分越高。
3.招商引资项目质量:考核各地区或企业引进的招商项目的质量,包括项目的可持续性、带动产业发展能力等。
4.招商引资项目效益:考核各地区或企业引进的招商项目对经济发展、就业增加、税收增加等方面的贡献。
二、考核办法1.每年按照上述考核指标对各地区或企业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的依据。
2.评估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分。
定量方面,可以采用指标权重乘积法,对各项指标进行加权计算,得出最终得分。
定性方面,可以根据各地区或企业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创新能力、监管能力、服务能力等进行评估。
3.评估时要充分考虑各地区或企业的实际情况,如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政策环境等因素对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4.评估结果公开透明,对每一项指标的得分和排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奖励政策1.对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或企业给予表彰,通过发放奖金、向其颁发荣誉证书等形式进行奖励。
2.对在项考核指标上表现优异的地区或企业给予奖励,如对招商引资项目数量排名前三的地区或企业给予奖励;对招商引资投资额排名前三的地区或企业给予奖励。
3.对在招商引资项目质量或效益方面表现出色的地区或企业给予奖励,如对引进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给予奖励;对招商引资项目带动就业增加或税收增加显著的地区或企业给予奖励。
4.对连续多年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保持较好表现的地区或企业,可以给予特别奖励或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以鼓励其持续发展招商引资工作。
四、监督与评估1.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各地区或企业招商引资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招商单位奖励制度范本
招商单位奖励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招商单位积极性,提高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奖励制度。
第二条本奖励制度适用于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招商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三条奖励原则:公平竞争、效益优先、激励约束、持续发展。
第四条奖励对象:符合本奖励制度规定的单位。
第五条奖励方式:采取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条奖励资金来源:设立专门的招商引资奖励基金,来源包括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等。
二、奖励条件与标准第七条奖励条件:(一)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二)引进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地域发展方向和环保要求;(三)引进的项目投资额度、产出效益、税收贡献等指标达到一定标准;(四)在招商过程中积极宣传推介本地区,提升地区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八条奖励标准:(一)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给予一定的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二)超额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按照超额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三)引进的项目投资额度、产出效益、税收贡献等指标达到优秀水平的,给予一定的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四)在招商过程中积极宣传推介本地区的单位,给予一定的精神激励。
三、奖励程序第九条单位按照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并向上级招商部门提交申请;第十条上级招商部门对单位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奖励建议;第十一条奖励建议报请相关部门审批;第十二条审批通过后,对获奖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第十三条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四、奖励使用的管理第十五条奖励资金的使用要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
第十六条获奖单位应按照奖励资金的使用要求,合理规划、科学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第十七条获奖单位应定期向上级招商部门报告奖励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审计和监督。
五、附则第十八条本奖励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奖励制度的解释权归上级招商部门所有。
完整版)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完整版)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为了激励招商引资的积极性,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水平,加快我市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推动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特制定了这个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本办法的奖励对象为成功引进投资项目并落户我市的单位或个人。
我们鼓励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项目,国家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及研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和矿产资源项目除外)、商贸物流、旅游开发及农副产品种养及精深加工等项目,以及引进以独立法人形式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包括研发中心(机构)和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以及服务外包企业。
我们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包括专业招商和自主招商。
市政府设立了两个专业招商小分队,由市招商局和工业园管委会组建。
市财政每年为两个小分队各预算安排5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其中,年初预拨30万元,年终完成了当年的基本招商任务的(具体任务另外下达),再核拨20万元工作经费。
未完成任务的,所余20万元不再拨付。
专业招商队队员工作两年后成绩突出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推荐给予提拔重用。
同时,我们鼓励单位和个人自主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引荐人通过提供投资信息、协助联系投资商、实质性促成了项目落户或直接引荐项目落户后,按规定给予奖励。
我们鼓励县区和市直单位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我们实行“谁引进、谁收益”的考核原则,鼓励各镇、各单位引进工业项目进入不成工业园。
对引进入园的项目所产生的工业总产值、税收总收入、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外商进出口总额、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新引进外来投资项目个数等7项指标的计分归入引进单位得分。
凡成功引进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项目进入我市,在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并形成税收后,市财政将对该项目前五年税收本级财政分成部分进行三七分成(即70%归市财政,30%归引进该项目的县区)。
项目投入运营第六年起,该项目的税收(地方财政分成部分)实施八二分成(即80%归市财政,20%归引进该项目的县区)。
某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
某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
根据某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政策,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奖励对象
1. 对于在某市招商引资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企业、团队、个人,均可申请奖励。
二、奖励项目
1. 奖励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累计引进的投资额、新增就业人数、企业税收贡献、技术创新及科研成果等。
2. 奖励项目的具体要求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的特点和政策需求而定,以相关政策为准。
三、奖励标准
1. 奖励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包括按百分比计算的奖励、固定金额奖励等多种形式。
2. 奖励标准对不同项目和不同层级的奖励对象可能有所区别,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四、申请程序
1. 奖励对象在完成相关项目后,需向某市招商引资部门递交申请材料。
2.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或团队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完成情况报告等。
3. 招商引资部门将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奖励。
五、奖励资金来源
1. 奖励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预算,也可考虑引入社会资本或利用政策性基金等方式。
六、奖励措施
1. 奖励可以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技术支持等方式进行。
2. 对于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团队、个人,可以给予名誉奖励,如表彰、荣誉称号等。
七、监督和评估
1. 奖励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奖励对象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奖励的公平和有效性。
2. 建立奖励结果的跟踪评估机制,对奖励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
八、法律责任
1. 对于违规操作、虚假申报等行为,将追究责任,并取消相应的奖励资格。
以上为某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具体细则根据该市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在各国之间进行跨国投资和招商引资已经成为了常态。
招商引资对于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项目,我市决定制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二、奖励类别1.初次投资奖励:对于第一次在我市投资的企业,按照其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比例为:-1000万人民币及以上,奖励比例为10%-5000万人民币及以上,奖励比例为20%-1亿人民币及以上,奖励比例为30%-2亿人民币及以上,奖励比例为40%-5亿人民币及以上,奖励比例为50%2.增资奖励:对于在我市已有投资项目的企业,如果其增资金额达到一定比例,将按照增资金额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比例为:-增资金额占项目总投资的10%以上,奖励比例为5%-增资金额占项目总投资的20%以上,奖励比例为10%-增资金额占项目总投资的30%以上,奖励比例为15%三、奖励申请和审批程序1.企业在符合投资条件后,可以向市招商引资办公室提出奖励申请。
2.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核实企业的投资信息。
3.审批通过后,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将发放奖励资金给企业。
1.奖励资金主要来自于市政府的专项拨款。
2.若资金不足,可以通过招商引资专项基金、外来投资者捐赠和其他合法途径筹集。
五、奖励使用限制1.奖励资金仅限于用于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和科研开发,不得用于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费用。
2.若企业在接受奖励后,未能按照承诺的投资额和项目进度完成投资,将要求企业返还相应的奖励资金。
六、奖励绩效考核1.对于获得奖励资金的企业,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将对其进行跟踪监督,并定期进行绩效考核。
2.若企业在考核中出现不达标的情况,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将收回相应的奖励资金。
七、奖励宣传1.对于获得奖励资金的企业,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将予以宣传,并发布相关报道。
2.通过宣传活动,提高我市的招商引资声誉和吸引力,增加更多的投资者和项目。
安庆市出台《2018年度市直部门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
安庆市出台《2018年度市直部门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为进一步促进安庆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学习借鉴海安市发展经验并结合安庆市实际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出台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揽子文件。
其中,就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2018年度县(市、区)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2018年度市直部门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安庆市招商引资项目共引共建共享暂行办法》四个文件,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招商引资第一要事的决心。
近日,我们邀请市招商局对《2018年度市直部门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进行解读。
《考核办法》的主要特点有哪些?市招商局:《考核办法》主要有全面性、差别化、捆绑招商、考核奖励公开公平四个特点。
全面性:1、承担任务单位的全面性。
这次除上级文件明确要求不参加招商引资的市直单位外,其它市直部门均要承担招商引资任务,包括垂直管理部门和驻宜机构;不承担招商任务的单位,实行自主申报,绩效加分。
2、招商项目的全面性。
覆盖所有列入范围的项目,包括首位产业、工业、重点服务业和一二三产融合类项目。
3、考核过程的全面性。
从工作开展、项目线索摸排、在谈项目跟踪,直至签约开工。
差别化:1、按市直部门工作职能,区分为三类单位,再根据编制数,承担不同招商任务;2、对不同产业的项目,采用不同的认定标准予以区分。
捆绑招商:聚焦宜城板块,111个单位分别捆绑各区,形成联动机制,齐抓共管,确保完成任务。
考核奖励公开公平:《考核办法》中,对绩效考核评分的增与减,奖励等次与奖金多少等一目了然,年终认定兑现。
关于项目规模、认定标准有哪些?市招商局:项目规模方面。
由国家、省、市财政资金投资的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项目和准入限制类项目,不列入考核;单个项目总投资低于5000万元的不列入考核,1亿元以上的项目按5000万元整数倍抵算小项目;外资项目按1:10折算,即10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折成内资1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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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2018年度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为推动新安镇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充分体现重大项目招引导向,有效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1、XX年引进的、投资总额不低于1亿元、注册资本不低于XX万元(以实收资本为准,以下均以实收资本为准)、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经县招商引资考核确认并有明显形象进度的进园区工业项目。
其中引进化工园区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
2、XX年实际利用外资达100万美元(以省商务厅确认数据为准)及以上的新批工业项目或增资项目。
二、奖励对象
项目直接引进人。
三、奖励标准
项目直接引进人除享受县引进重大工业项目奖励政策外,另享受如下奖励:
1、进园区项目(含外资项目),符合奖励条件的,在项目主体工程有明显形象进度后(主厂房建筑露出地面),奖励2万元,当年投产达效的另外奖励5万元;新批实际利用外资或项目增资100万美元及以上的(经省商务厅确认后),奖励2万元;技改项目奖励参照新增项目标准执行。
2、引进重大项目或符合国家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及装备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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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类工业项目,奖励实行一事一议。
3、项目自开工之日起两年内未能投产达效的,收回全部奖励。
四、奖励程序
1、符合奖励标准的项目,由项目引进人填报重大项目奖励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报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镇招商办公室,并与县里同步奖惩。
2、镇招商办会同督查办公室、财政分局等部门对申报奖励项目进行审核,包括看资料、查阅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实地察看等,最终确定应奖励项目及标准,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后兑现奖励。
五、其它事项
1、本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以前相关奖励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本奖励办法由镇招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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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谢谢您的阅览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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