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外派员工福利待遇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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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XX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规范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保证派驻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派驻员工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章适用人员第二条适用范围1.公司派驻境外企业的员工,包括公司本部的员工和其他分支机构的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2.派驻境外企业的员工包括长期派驻和临时派驻的员工。

第三章薪酬管理第三条薪资构成1.公司将根据派驻员工的岗位、工作内容和层次,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和税收政策,合理制定派驻员工的薪资构成。

2.薪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待遇等。

具体薪资构成的比例和项目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条薪资支付1.派驻员工的薪资支付由公司总部负责,按照约定的支付周期和方式进行。

2.薪资支付的方式可以包括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公司会根据派驻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

第五章福利待遇第五条保险福利1.公司将为派驻员工购买符合当地法律法规要求的各类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养老保险等。

2.公司将按照相关政策和协议为派驻员工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六条住房补贴1.根据派驻地的住房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公司将为派驻员工提供适当的住房补贴。

2.住房补贴可以包括租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具体补贴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进行确定。

第七章培训和发展第七条岗前培训1.公司将为派驻员工提供相应的岗前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知识培训、文化交流培训等。

2.岗前培训的内容和形式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和安排。

第八条职业发展1.公司将根据派驻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个人能力,提供相应的职业发展机会。

2.公司将根据派驻员工的个人需求和公司业务需要,提供培训、岗位晋升等机会,帮助员工实现职业目标。

XX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XX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公司国际化,推动国内外业务一体化,加快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和流动,规范派驻境外企业人员的薪酬福利体系,实现人员“派得出、留得住、回得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派往各境外企业的经营班子、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外派人员)。

第三条公司规范健全外派人员薪酬福利体系,坚持以下原则:(一)建立国内外薪酬体系有效衔接,外派人员薪酬体系采用国内薪酬加外派补贴模式建立,即以派出国薪酬为基础,以派驻岗位价值为依据,规范外派人员薪酬体系。

(二)强化业绩导向,避免高水平大锅饭,避免固定人工成本与业绩不匹配的情形发生。

(三)向业务一线人员倾斜,向派驻艰苦地区的人员倾斜。

第四条公司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实施外派人员薪酬福利管理。

(一)中组部、国资委选聘的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由公司按照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相关政策进行薪酬福利管理。

(二)派往公下设境外机构的外派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薪酬福利核定,由境外企业进行日常管理。

(三)其它境外企业的外派人员,由各公司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章外派人员薪酬体系第五条长期外派人员的薪酬构成主要包括年薪(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和外派补贴以及中长期激励。

长期派驻人员(以下简称长派人员),是指派往境外企业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一般超过1年。

第六条年薪标准的确定是在派驻岗位的薪级所对应的国内薪酬标准基础上上浮30%,再通过各地生活成本指数转换、还原税收和社会保险等扣除率进行折算后的各派驻国年度薪酬,以保证同岗位人员派往境外工作仍保持与国内同等的购买力和生活水准。

(一)在国内薪酬标准的基础上上浮,是对外派人员赴陌生环境工作生活而给予的补偿,以激发人才积极投身国际化事业。

(二)年薪转换中所采用的生活成本指数均取自市场权威数据。

考虑身处海外工作生活的难度,生活成本指数低于北京的国家或地区,按北京的指数进行修正调整。

外派人员福利管理制度

外派人员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派人员福利管理,保障外派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外派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人员,包括派驻国内外各分支机构、合作伙伴单位及项目现场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外派人员福利待遇,保障外派人员生活、工作、健康等方面的权益。

第二章福利待遇第四条外派人员福利待遇包括以下方面:1. 工资待遇:外派人员工资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并根据外派地点、岗位、业绩等因素进行调整。

2. 社会保险:外派人员需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3. 住房公积金:外派人员需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并根据外派地点、岗位等因素进行调整。

4. 假期待遇:外派人员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待遇。

5. 资助待遇:外派人员在海外工作期间,公司提供以下资助:(1)住宿资助:根据外派地点、住宿条件等因素,给予一定标准的住宿补贴。

(2)交通资助:根据外派地点、交通条件等因素,给予一定标准的交通补贴。

(3)通讯资助:根据外派地点、通讯条件等因素,给予一定标准的通讯补贴。

(4)差旅费报销:外派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按照公司规定予以报销。

6. 保险福利:外派人员在海外工作期间,公司为其购买以下保险:(1)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外派人员在海外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医疗费用。

(2)医疗保险:保障外派人员在海外工作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3)人身意外险:保障外派人员在海外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第三章福利管理第七条公司设立福利管理部门,负责外派人员福利管理工作。

第八条福利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外派人员福利管理制度,明确福利待遇标准、申请流程、审批权限等。

第九条外派人员福利待遇的申请、审批和发放,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外派人员向福利管理部门提交福利待遇申请。

2. 福利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

某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某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某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的薪酬福利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在境外工作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促进公司境外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派驻境外企业工作的所有员工。

二、薪酬管理(一)薪酬构成派驻境外企业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境外津贴和其他补贴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职位、工作经验、学历等因素确定,为员工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2、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工作难度、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差异。

3、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发放,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境外津贴:考虑到境外工作的特殊性,包括生活成本、工作环境、文化差异等因素,给予员工的额外补贴。

5、其他补贴:如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薪酬标准1、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参照公司国内同岗位员工的薪酬标准,并结合境外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评定和发放。

3、境外津贴根据派驻国家或地区的不同,分为不同的档次。

例如,派驻发达国家的津贴标准高于发展中国家。

4、其他补贴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发放。

(三)薪酬发放1、薪酬以当地货币和人民币两种形式发放。

当地货币部分用于支付员工在境外的日常开支,人民币部分用于员工在国内的家庭支出和储蓄。

2、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的固定日期,如遇节假日则提前发放。

三、福利待遇(一)休假制度1、派驻境外企业人员享有带薪年假,年假天数根据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和境外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

2、员工还享有法定节假日、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休假权益,按照当地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3、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国休假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保险福利1、公司按照当地法律法规为派驻境外企业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外派中方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外派中方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派中方员工薪酬福利管理,保障外派员工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海外业务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中方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透明、激励的原则,旨在为公司外派员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

第二章薪酬体系第四条外派中方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金、津贴和福利四部分构成。

第五条基本薪酬:根据外派员工所在岗位、职级及公司薪酬体系确定,参照国内岗位薪酬水平进行调整。

第六条绩效奖金:以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激励员工提升工作业绩。

第七条津贴:(一)海外岗位津贴:根据外派员工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艰苦程度、离家距离等因素,设定相应标准。

(二)国别补贴:根据外派员工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成本等因素,设定相应标准。

第八条福利:(一)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外派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为外派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带薪休假:外派员工享有带薪年休假、探亲假等福利。

第三章薪酬福利发放第九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制度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外派员工薪酬福利。

第十条外派员工薪酬福利发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二)及时、准确;(三)保密。

第四章薪酬福利调整第十一条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市场行情、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外派员工薪酬福利。

第十二条薪酬福利调整程序如下:(一)人力资源部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二)提出薪酬福利调整方案;(三)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外派员工工资管理制度范本

外派员工工资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派员工工资管理,保障外派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外派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员工,包括派往国内外分支机构和合作项目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透明、激励的原则,确保外派员工工资的合理发放。

第二章工资构成第四条外派员工工资由以下部分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外派员工原岗位工资、外派地区及岗位性质等因素确定。

2. 外派补贴:根据外派地区、岗位性质等因素确定,用于补偿外派员工在异地工作所产生的生活费用、交通费用等。

3. 绩效工资:根据外派员工的工作表现、完成项目业绩等因素确定。

4. 奖金:根据公司年度业绩、外派员工个人业绩等因素确定。

5. 住房补贴:根据外派地区、公司规定等因素确定。

6. 伙食补贴:根据外派地区、公司规定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工资发放第五条外派员工工资按月发放,具体发放时间为每月的固定日期。

第六条外派员工工资发放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确保工资发放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外派员工工资发放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调整发放时间。

第八条外派员工工资发放后,如发现错误,应立即予以纠正,并及时通知员工。

第四章工资调整第九条外派员工工资调整应遵循以下原则:1. 根据公司薪酬政策及外派地区、岗位性质等因素进行调整。

2. 根据外派员工的工作表现、完成项目业绩等因素进行调整。

3. 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第十条外派员工工资调整需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保障与监督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外派员工工资管理制度,保障外派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外派员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资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三条外派员工有权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查询,公司应予以配合。

第十四条公司应设立举报渠道,接受外派员工对工资发放问题的举报,及时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福利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福利

一、前言外派人员作为企业拓展市场、开拓业务的重要力量,其在工作中的付出和贡献不容忽视。

为激励外派人员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提高外派人员的福利待遇,特制定本制度。

二、福利待遇1. 工资待遇(1)外派人员工资按照公司统一标准执行,并根据外派地区、工作性质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2)外派人员享有与国内员工相同的工资增长机制,每年根据公司业绩和员工个人表现进行调薪。

2. 考勤及加班待遇(1)外派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休假待遇。

(2)外派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照公司加班管理制度执行,加班工资不低于工资的150%。

3. 住宿及交通补贴(1)外派人员在派驻地的住宿费用,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予以报销。

(2)外派人员因工作需要往返派驻地与原工作地或家属所在地,产生的交通费用,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予以报销。

4. 通讯费补贴(1)外派人员在派驻地的通讯费用,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予以报销。

(2)外派人员因工作需要,需使用个人手机、电脑等通讯工具的,公司按照规定标准予以报销。

5. 体检及医疗待遇(1)外派人员享有公司组织的定期体检待遇。

(2)外派人员在派驻地的医疗费用,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予以报销。

6. 培训与发展(1)公司为外派人员提供各类培训机会,帮助其提升个人能力。

(2)外派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

7. 离职待遇(1)外派人员在合同期内离职,按照合同约定享受相应的离职待遇。

(2)外派人员在合同期满后离职,按照公司规定享受离职待遇。

三、福利待遇的调整1. 根据国家政策、公司发展战略及市场行情,公司有权对福利待遇进行调整。

2. 调整福利待遇时,公司将充分考虑员工的意见,确保调整方案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提高外派人员的福利待遇,激发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外派人员福利与待遇制度

外派人员福利与待遇制度

外派人员福利与待遇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1.为了规范外派人员福利与待遇,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确保外派人员的权益,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外派人员,涵盖各类外派岗位和外派地区。

第二条定义1.外派人员:指被公司派遣到国内外分支机构、合作伙伴或其他外派地区从事工作的员工。

2.外派地区:指公司指派员工去往的工作地方,包含国内和国际各地。

第三条外派人员福利与待遇原则1.平等原则:外派人员享有与本地员工同等的福利与待遇。

2.公平原则:依据外派地区的特殊情况和人力本钱水平,适当调整外派人员的福利与待遇。

3.奖惩分明原则:外派人员依据绩效评估结果获得相应的嘉奖和惩罚。

4.离职福利原则:外派人员在合同结束后享有合理的离职福利待遇。

第二章外派人员福利第四条基本工资与津贴1.外派人员的基本工资依照公司规定的薪酬体系进行核定,并依据外派地区的人力本钱水平进行适当调整。

2.外派人员可以享受相关的津贴,包含但不限于住房津贴、交通津贴、餐饮津贴等,依照公司和外派地区的规定发放。

第五条工作时间1.外派人员的工作时间与本地员工全都,一般为每周40小时,具体布置由派遣地的工作时间规定并与外派人员协商确定。

2.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外派人员超时工作的,依照公司和派遣地规定的加班制度进行布置,并支出相应的加班费。

第六条年假和带薪休假1.外派人员享有公司规定的年假和带薪休假制度,具体假期天数依照外派地区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2.外派人员需要请假的,应提前与公司和外派地的上级主管进行沟通,并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第七条保险和福利1.公司将为外派人员购买适当的商业保险,包含但不限于意外保险、医疗保险等,以保障外派人员的人身和资产安全。

2.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享受与本地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包含但不限于员工活动、节日福利、健康体检等。

第三章外派人员待遇第八条交通和留宿1.公司将为外派人员供应合理的交通和留宿布置,包含但不限于供应交通工具、预订合适的住处等。

XXXX员工福利管理暂行规定

XXXX员工福利管理暂行规定

XXXX公司员工福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的生活品质,完善公司的福利管理体系,特制定《XXXX公司员工福利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章员工福利保障/第二条员工福利分为法定福利和补充福利两类。

第三条法定福利是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为员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项目。

第四条补充福利是公司依据国家、总公司等上级机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效益情况和财务承受能力确定的补充医疗、企业年金(补充养老)、取暖降温费、节日费等福利项目。

补充福利实行总量控制,不得突破当年工资总额的XX%。

第三章社会保险及缴纳程序第五条社会保险:是指国家立法保障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居住等方面,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帮助或补偿(以货币形式体现)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简称“五险一金”)。

第六条社会保险的对象:符合公司规定的录用条件并履行相关手续的公司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制员工。

第七条社会保险办理方式:全省合同制员工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由省公司集中办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各分支机构按照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属地管理)。

劳务派遣制员工的“五险一金”由各分支机构通过签约劳务公司办理。

第八条缴费帐户的建立与转出:对新入司或离职的员工,按各自权限由对应部门或责任人及时为其办理“五险一金”缴费帐户的建立或停缴转出手续。

第九条缴费基数的确定:老员工以上年度的月均工资作为其新一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新入司员工按照定岗定级薪酬标准作为缴费基数。

第十条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当地政府有明文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不超过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上限,不低于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下限”执行。

其中,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当地政府公布的数据为准。

各中心支公司缴费基数必须报省公司核准后确定。

第十一条缴费比例的确定:原则上以当地政府规定的固定比例执行;如果有浮动比例的,取其下限比例或不超过省公司相应比例作为执行标准。

公司外派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外派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外派人员薪酬管理,保障外派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外派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外派至国内外各分支机构和合作单位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约束的原则,确保外派人员薪酬待遇与工作表现、岗位要求相匹配。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外派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和奖金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外派人员原岗位工资水平、外派地区生活成本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外派岗位的工作性质、责任和风险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外派人员工作业绩、完成目标情况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伙食补贴等,根据外派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等,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和外派人员贡献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十条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的固定日期,具体日期由公司财务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外派人员薪酬发放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外派人员每月末提交上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对外派人员当月绩效进行评估;(三)财务部门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计算外派人员当月薪酬;(四)薪酬发放前,财务部门对外派人员薪酬进行审核;(五)薪酬发放时,外派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外派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可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调整薪酬,经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三条外派人员薪酬调整包括晋升、降级、岗位变动等情况。

第十四条外派人员晋升、降级或岗位变动,薪酬调整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薪酬政策执行。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外派人员薪酬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公司定期对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薪酬制度的公平、合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xxx外派员工福利待遇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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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异地员工福利待遇管理暂行规定
一、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规范公司外派异地员工福利待遇等方面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的外派异地员工系指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短期特别派驻到公司本部以外地区从事业务经营和管理活动的人员(不包括因个人或工作原因长期调至异地的公司内部调动人员)。

三、保险
外派异地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关系仍在其第一次外派前工作所在地交纳。

四、补贴
(一)生活安置费
员工外派至异地工作半年及以上,可一次性给予生活安置费800元(凭票报销)。

(二)生活补贴
员工外派异地期间可享受每月800元的生活补贴(并薪发放)。

(三)住房补贴
1.自派任之日起5天(含)内,按照出差标准实报酒店住宿费;
2.5天后,根据外派工作地点的不同,可享受住房补贴,具体标准如下表:
五、休假
(一)外派异地员工在外派异地期间按规定享受年休假,不再另行给假。

(二)员工在外派期间,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定,每满季度可报销一次本人或其配偶的往返路费(限外派异地业务骨干现工作地至原居住地的往返路费)。

六、本规定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集团外派员工管理暂行规定

集团外派员工管理暂行规定

集团外派员工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最大程度地调动外派员工的积极主动性,发挥外派员工的能力,统筹调配人力资源,规范外派人员的工作行为,使外派人员顺利完成集团赋予自身的职责和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派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户口、常住地与派驻工作的城市不一致,派驻工作城市没有购买住房,已婚人员配偶不在驻地工作,未婚人员父母不在驻地;二、由集团招聘派驻外地分公司;三、长期驻分公司工作至少6个月以上的。

一、必须由公司外派的人员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关键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人事负责人、审计负责人其中子公司部分高层管理人员可以由子公司产生,报集团总经理批准。

二、可以由公司外派的人员中基层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主管技术人员:软件开发人员、项目经理、产品经理等各类技术人员第五条外派公司种类分公司子公司(集团控股或参股公司)第二章外派流程第六条外派流程一、由子公司(或分公司)提出人员外派需求;二、集团部门推选外派人员,或个人提出外派申请;三、个人填写《某某集团内部调动表》,部门负责人审核,子公司(或分公司)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核;四、集团总经理审批;五、人力资源部开具《外派报到单》,员工持报到单到子公司(或分公司)报到。

第七条外派人员报到时间外派人员收到《外派报到单》,必须在5天内到外派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否则《外派报到单》作废,期间考勤由集团与外派公司核对。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八条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子公司(或分公司),外派人员必须在6个月内与子公司(或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新员工必须在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外派人员人事档案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邮寄至外派的公司,外派人员的考勤、考核、培训、职业生涯规划等人事管理工作归子公司(或分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必须做好外派人员人事档案保管工作。

第十条外派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离职必须经过集团总经理审批。

外派高层管理人员离开驻地须经总经理审批,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外派人员薪酬管理规定(3篇)

外派人员薪酬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派人员薪酬管理,保障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外派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驻外代表、项目经理、技术专家等。

第三条外派人员薪酬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外派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1. 基本工资为外派人员的月基本收入,根据岗位等级、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2. 基本工资标准由公司薪酬委员会根据市场行情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六条岗位工资:1. 岗位工资为外派人员因其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风险而获得的收入。

2. 岗位工资标准由公司薪酬委员会根据岗位等级、工作性质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1. 绩效工资为外派人员根据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因素获得的收入。

2. 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由公司薪酬委员会制定,并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进行调整。

第八条津贴补贴:1. 津贴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伙食补贴等。

2. 津贴补贴标准由公司薪酬委员会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九条奖金:1. 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突出贡献奖等。

2. 奖金发放条件、标准和时间由公司薪酬委员会制定。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十条薪酬调整包括基本工资调整、岗位工资调整、绩效工资调整等。

第十一条基本工资调整:1. 基本工资调整根据国家政策、公司经济效益、员工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

2. 基本工资调整每年度进行一次,具体调整方案由公司薪酬委员会制定。

第十二条岗位工资调整:1. 岗位工资调整根据岗位等级、工作性质、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

2. 岗位工资调整每年度进行一次,具体调整方案由公司薪酬委员会制定。

第十三条绩效工资调整:1. 绩效工资调整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因素进行。

2. 绩效工资调整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部门绩效考核结果进行。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外派人员薪酬福利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加强对集团外派下属控股企业(下称所属企业)人员的薪酬福利管理,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章外派人员界定及类别第一条集团外派人员是指由集团直接派遣到所属企业、并且工作地不是其派遣前经常居住地的所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其中分为两类人员:(一)A 类人员:派遣后仍与其配偶分居两地生活(不包括在集团本部工作的夫妻分居人员);(二)B 类人员:其他人员。

第二条集团外派人员在所属企业任职职务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监)、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调动第三条外派人员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调动管理:(一)从集团本部派出到所属企业:集团外派人员派出时,工资关系随派遣令立即从集团本部转移至所属企业。

(二)在所属企业之间调动:集团根据需要,外派人员在企业之间轮岗调动时,其工资关系在集团发出工资关系转移函时立即转移到调入企业。

(三)从所属企业调回集团本部,区分以下几种情况:1.对于集团主动处置企业、且企业有盈利的人员:集团应妥善安排,在得到妥善安排前其工资、保险等相关福利由集团负责承担;2.对于因企业严重亏损被集团处置、且个人有责任的人员:根据责任情况另行处理;集团不再负责按原职级安置, 并且最多只安置一次;3. 对于因企业严重亏损被集团处置、且个人无责任、不随处置企业走而申请调回的人员:集团只安置一次;4.对于集团保留企业、且个人年度或任期考核不称职人员:集团不再负责按原职级安置,并且只安置一次;5.对于集团保留企业、且个人年度或任期考核称职、任期内因工作需要调回或任期结束不连任调回的人员:集团应妥善安排,在得到妥善安排前其工资、保险等相关福利由集团负责承担。

6.对于派遣到非正常经营企业、且在规定的项目时间内完成项目运作调回的人员:集团应妥善安排,在得到妥善安排前其工资、保险等相关福利由集团负责承担;7.对于派遣到非正常经营企业、但在规定的项目时间内未完成项目运作调回的人员:集团不再负责按原职级安置,并且只安置一次。

外派员工的薪酬管理制度

外派员工的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外派员工薪酬管理,保障外派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外派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派往国内外分支机构、项目或合作伙伴单位工作的外派员工。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三条外派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待遇等部分组成。

第四条基本工资: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职级、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 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绩效工资:1.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项目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

2. 绩效工资的发放周期与公司绩效考核周期一致。

第六条津贴补贴:1. 根据外派员工的工作地点、生活成本等因素,提供相应的津贴补贴,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

2. 津贴补贴的具体标准由公司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条奖金:1. 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等,根据公司业绩、个人贡献等因素确定。

2. 年终奖的发放比例和金额由公司根据年度业绩和员工贡献确定。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八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情况调整。

1. 定期调整:根据公司薪酬政策,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调整幅度根据市场薪酬水平、公司业绩、员工绩效等因素综合确定。

2. 特殊情况调整:因员工个人能力提升、岗位变动、公司战略调整等特殊情况,可进行一次性薪酬调整。

第四章福利待遇第九条外派员工享受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

第十条外派员工在海外工作期间,公司提供必要的健康保障和紧急救援服务。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薪酬管理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确保薪酬制度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对薪酬制度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员工对薪酬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外派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公司外派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公司外派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派员工管理,发挥薪酬福利在外派员工管理中的激励约束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收入分配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全资子公司和比照全资子公司管理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派出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外派员工,是指与派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因工作需要被派往公司境内不执行《XXXX公司薪酬制度》的分支机构或投资企业(以下统称派驻单位)担任专职职务的派出单位员工。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薪酬,包括固定工资、绩效奖金、各项奖励、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津贴、补贴等。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福利,包括社会基本保险、补充保险、住房福利、生活福利、工会福利、职务消费及其他福利。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职务消费,包括公务用车、通信、业务招待、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消费项目。

第二章薪酬管理第七条外派员工在派出单位领取薪酬。

其薪酬标准(税前)按如下确定:(一)员工薪酬:根据本人在派出单位所受聘的岗位、职级,按照《XXXX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二)外派生活津贴:派驻单位在北京市内城六区以外地区,给予外派生活津贴 1000 元/月;派驻单位在北京市以外的,给予外派生活津贴 3000 元/月。

其中,外派新疆地区的,外派生活津贴为 6000 元/月;外派其他艰苦地区的,外派生活津贴为 4000 元/月。

外派生活津贴根据外派员工在派驻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核定,按月发放。

(三)外派特别奖励:根据派驻单位所在地区、行业性质、管理规模、经营难度及本人承担的工作责任,结合派出单位对其年度考核情况综合确定,一次性发放。

外派特别奖励上限原则上为本人绩效奖金预付标准的 100%,其中,派驻单位为新疆地区企业或金融控股企业的,外派特别奖励上限为本人绩效奖金预付标准的 200%。

外派特别奖励确定原则详见附件。

对于长期外派担任派驻单位主要负责人且企业影响力较大、经营业绩连续提升的,经公司批准可适当提高奖励。

外派员工管理暂行办法47

外派员工管理暂行办法47

第三章外派人员条件及管理第十三条外派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积极向上,勇于挑战自我,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

2.参加公司岗位资格证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员工。

3. 参加公司竞聘,取得岗位任职资格的员工。

4.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岗位需要,要求具有的其它特殊条件。

第十四条外派人员的管理1.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外派员工的前期支援、后期返岗的沟通协调工作、督导分公司管理外派人员。

2.新用人单位应负责外派人员的管理,外派人员的到/离岗管理、日常工作的考核、培训、晋升等按《劳动合同》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3.新用人单位结合外派人员的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并按岗位职责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 新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提前结束外派或延长外派时间,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与分管领导协商后,新用人单位按反馈意见执行。

5.项目负责人及以上外派人员需每季度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其分管领导上交季度工作总结。

6.原项目须做好外派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促进新用人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7. 外派带队负责人须做好外派团队模范带头作用,并做好员工的思想稳定工作,促进新用人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8.如外派员工擅自离岗或自行提前返岗,将对新用人单位、原项目负责人及外派带队负责人进行考核。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薪酬待遇第十五条外派工资1、临时外派人员(外派时间3个月及以内)的工资待遇保持不变,享受外派津贴。

2、正式外派人员,如未做工资调整,可在前3个月享受外派津贴,待3个月满后,按总公司/分公司薪酬方案重新定薪,不再享受外派补贴。

(1)分公司总经理职级外派满3个月后由总公司核定工资。

如非因职务晋升或管理范围增大,薪资待遇已高于分公司薪资标准,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按审批意见执行。

(2)项目负责人(含工程部长、安全部长)职级外派员工,原则上薪酬待遇与分公司薪酬标准一致;在试用期(2个月或3个月)结束后,按分公司薪酬方案重新定薪。

某公司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办法

某公司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办法

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公司发展的需要,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外派人员相关福利待遇,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子公司。

第三条外派人员是指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一)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工作满一年的;(二)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动、调剂的;(三)夫妻两地分居的。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办法;(二)负责外派人员范围的确认工作;(三)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子公司外派人员相关福利待遇的落实、执行情况。

第五条各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具体落实外派人员相关福利待遇,建立健全外派人员享受相关福利的各种台帐。

第三章生活补贴第六条生活补贴是考虑外派人员夫妻两地分居、对家庭照顾不周,而发给外派人员的一种补贴。

第七条筹备建设期标准在筹备建设期间,所在公司每半个月能够提供通勤条件的,生活补贴按10元/工作日计发;不能提供通勤条件的,按20元/工作日计发。

第八条生产经营期标准在生产经营期间,所在公司每半个月能够提供通勤条件的,生活补贴按8元/工作日计发;不能提供通勤条件的,按15元/工作日计发.第九条外派人员生活补贴不计入工资总额。

第四章休假待遇第十条外派人员不能利用公休日与配偶或父母团聚一个晚上或半个白天的,可按如下规定享受探亲假待遇:(一)每满三个月可探望配偶一次,每次6天,往返路费凭票比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实报实销;(二)外派人员在探望配偶的同时,可以一并探望父母的,不再单独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三)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或父母团聚的时间,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含往返路程天数.第十一条外派人员因工作原因不能探亲,其配偶或父母(每次最多两人)前去探望外派人员的,探亲往返路费由外派人员所在公司承担,相应扣减外派人员的探亲次数及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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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股份有限公司
外派异地员工福利待遇管理暂行规定
一、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规范公司外派异地员工福利待遇等方面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的外派异地员工系指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短期特别派驻到公司本部以外地区从事业务经营和管理活动的人员(不包括因个人或工作原因长期调至异地的公司内部调动人员)。

三、保险
外派异地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关系仍在其第一次外派前工作所在地交纳。

四、补贴
(一)生活安置费
员工外派至异地工作半年及以上,可一次性给予生活安置费800元(凭票报销)。

(二)生活补贴
员工外派异地期间可享受每月800元的生活补贴(并薪发放)。

(三)住房补贴
1.自派任之日起5天(含)内,按照出差标准实报酒店住宿费;
2.5天后,根据外派工作地点的不同,可享受住房补贴,具体
标准如下表:
五、休假
(一)外派异地员工在外派异地期间按规定享受年休假,不再另行给假。

(二)员工在外派期间,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定,每满季度可报销一次本人或其配偶的往返路费(限外派异地业务骨干现工作地至原居住地的往返路费)。

六、本规定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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