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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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部安检员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对安检员管理,不断增强现场安检员纪律意识、提高安检员业务技能和现场管理能力,确保各工作面安全生产,根据高山煤矿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安监部实际情况,经部门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如下:

安检班长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安检员部分)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早(晚)调会及其他会议精神。

2.负责日常隐患及上级公司检查隐患的闭合整改。

3.负责落实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落实及相关资料,三违台账。

4.负责对安检员的日常出勤、劳动纪律、安全绩效等进行考核打分,分管领导监督审核。

5.负责安检员的日常劳保领取、班中餐的开票工作。

6.协助分管领导完成部室或矿领导安排的相关工作。

7.每月跟班不低于10次,在跟班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必须替安检员跟班。

安检员岗位职责:

1.工作汇报对象:当班安检员应向跟班/带班领导、信息站、调度中心、安监部办公室汇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非特殊情况下不得直接汇报矿领导)。

2.工作目标:多学习、多汇报、多深入、多负责,对现场不安全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3.工作要求(标准):

⑴每天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了解全矿井下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全面的检查,开会前必须提前换好工装。

⑵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必须进行口头交班工作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的安全生产情况,明确主次,有目的地对井下进

行重点、全面的检查。

⑶掌握作业场所的施工设计、施工方法、施工设备、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逐项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对现场施工安全做到心中有数。

⑷每班对各自负责的工作地点、巷道、工作面检查时都要一一做好存在隐患或问题记录,对于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要当班勒令并监督整改。对于无故不落实整该的单位,要及时汇报信息站,调度室经调查后按规定进行处罚。

⑸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实行跟踪监督整改,对区队反馈的隐患进行复查,对于假闭合隐患在下班升井后告知当班信息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⑹、坚守岗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现场管理做到“四勤”、“四个到位”、“四个落实”(四勤:腿勤、眼勤、嘴勤、脑勤;四个到位:走到位、检查到位、说到位、管到位;四个落实:斜巷提升行人规定、职工联保、安全措施、放炮连锁)。

⑺在作业过程中对现场作业环境、安全设施、作业行为等情况与措施、制度进行对照,对出现的“三违”及时纠正并严格按制度规定实施处罚,各种隐患要及时安排处理和汇报。

⑻对井下各特殊岗位进行督查,检查内容:①当班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②当班特殊工种人员是否进行岗位自查自纠,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完成,没有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要上报,是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规范填写交接班记录;③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按章操作。

⑼狠抓“三违”,对“三违”的人和事要及时制止教育,并汇报到信息站。每月抓不少于1次/人。

考核规定:

1.根据矿规定,全月以22个班为满勤(符合奖金兑现标准),低于26个班(含26个班)的每个班10分,高于26个班的每班加5分,大班长每月补助300元(上班介于1—21个班不予补助、22—26班的补助80%,26

以上的全额补助)。

2.安检员班前会点名时间为早班:7:20;中班15:00;夜班:23:00。安检员到施工地点必须打电话到信息站交接班,没有打电话交接班的扣除当班分数3分。【特殊情况除外】

3.班前会不得迟到,迟到在1—10分钟内的罚5元,迟到10—20分钟以内的给予罚款10元(提前给信息站打电话)。迟到20分钟以上的给予罚款20元。若有事情早升井,给信息站汇报,经过领导同意后方可升井。【特殊情况除外】

4.请假或休班必须提前一天请假,填写假条(人员较少时,不准假),不得在临近上班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款50元。【特殊情况除外】

5.到达井下现场时认真查看所负责范围内的隐患情况,能够现场整改的必须现场整改,未整改的隐患必须填写在记录本上,对接班人员必须交代清楚当班遗留的隐患。未交接清楚的扣当班分数2分。

6.接班后安检员每到一个头面必须给信息站汇报所在位置,少汇报一次扣1分,在机电硐室闲聊或其他地点闲坐发现一次扣2分,若发现违章人员安检员现场不制止或视而不见,发现一次对安检员扣3分,被矿领导点名通报批评一次扣5分。

7.检查中发现所负责工作面存在重大隐患未督促立即整改的,也不向调度室汇报,也不向信息站汇报的扣除3分。

8.当班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报到安监部的扣当班安检员10分,轻伤事故报到安监部的扣当班安检员5分(矿处罚的除外)。

9.升井后及时到信息站反馈隐患整改情况。复查要客观、仔细、认真,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一次弄虚作假,假验收闭合隐患的罚50元/条,一次未填写,扣当班分数3分。

10.安监员背包制、包随身携带,不得乱丢乱放,包内仪器仪表、学习资料交接清楚,谁丢失谁负责。

11.为了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及隐患落实整改情况、工作安排。每周一

上午进行开内部会议,无故不参加者(上早班的人员正常上班),每次扣2分,并罚款20元;每周四下午18:30—19:30为内部学习,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有事要请假。每月一次考核对当月的学习情况,对考试超90分的人员在当月奖励100元。对考试不及格的及不参加考试的人员(请长假人员除外)罚款50元,连续3个月考试不及格的罚款100元。

12.井下严禁脱岗、睡岗、卧岗。班中脱岗、睡岗每发现一次,扣当班分数10分,并罚款100元(卧岗减半处罚)。严禁吃、拿、卡、要,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查属实,扣10分,停工反醒,情节严重的交人资部处理。

13.在上级公司来矿检查出来的隐患,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标准落实整改完毕。在检查的隐患单出来后及时复印发给安检员,对隐患的落实整改闭环管理,安检员按标准现场考核,凡未按要求进行考核的,每次2分,现场未发现重大隐患的每条扣2分/次。

14.每月完成“三违”指标后(1人次/月),再抓严重“三违”1人加3分。一般“三违”加2分/个,对于未完成“三违”指标的,扣当月5分。

15.在主井口挂牌的隐患管理牌版的时间更新,必须由班长填写确认。没有填写的扣班长每次2分。

16.安检员“手指口述”、“岗位描述”、“应知应会”被上级公司抽查书面提出表扬的一次加3分;不会的、不熟练的,一次扣当班5分;安检员对所跑头面抽查手指口述、危险预知、安全站位、每班抽查1至2人、抽查熟练的当月不再抽查、不会或不熟练继续抽查、不抽查的每次扣1分。

17.其他未被列入考核事项,经部室领导或部室会议讨论决定奖罚。

18.月底对班长、安检员进行考评,优秀的给予适当奖励。

高山煤矿安监部

二〇一六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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