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索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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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工作程序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工作程序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工作程序
一、制定目的
为建立医疗器械购进的标准操作程序,为了进一步保证所经营的医疗器械都是合法产品而且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程。

二、主要内容:
1.采购员按照“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要求收集首次经营的客户资料和产品资料,系统进行资料初装。

2.首营资料经部门经理初审、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负责人审批。

3.质量管理员根椐首营资料对首营企业进行采购范围授权。

4.系统生成首营客户或者商品档案。

5.采购员与供货企业签定质量保证协议和采购合同
6.质量管理部对首营资料进行归档。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所需资料目录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所需资料目录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所需资料目录
(资料需加盖供货企业公章原印章)
项目
序号
资料目录(确定供货单位、购进药品、购销人员合格,签质保协议)




1
营业执照复印件(①超营范围、②未年检、③效期超期:应有正在办理证明)
2
《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②未年检、③效期超期)
商标注册证
(新品)
商标注册证
8
非处方药品审核登记证
9
中药保护品种证书
补充1
《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进口药品批件》(如麻、精药除前3证外还应有《进口准许》);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进口生物制品检验报告书》
3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MP认证证书(请注意有效期和对应经营品种剂型)或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4
《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年检、效期超期)
5
开票信息(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公司地址)销售药品所开的税票
6
随货同行单(票)样式;供货单位公司的印章印模(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销售专用章、发货专用章、质量部印章)。
7
质量保证协议书:(新版GSP第65条规定内容缺一不可,①明确责任;②提供合规资料且真实、有效;③按规开发票;④药品质量达标;⑤包、标、书合规;⑥运输质保及责任;⑦质保协议有效期。
标、书)
8
标明有明确质量条款的供货合同
9
企业质量体系情况调查表
10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原章和法人印章或签名的授权书,应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授权的品种、地域、期限) 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上岗证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提供资料(医药)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提供资料(医药)

应提供的企业或品种资料一、首营企业审核收集以下资料(上游的):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2、《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及变更页复印件;(有相关变更的应提供副本及变更记录或最新的正本)3、供货单位质量体系调查表及合格供货方档案表;4、开票资料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包含开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5、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授权销售委托书及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若销售人员在当地药监局有备案的要提供相关备案表;(信息填写完整,不收空白委托书)6、相关印章印模、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发票模板;7、质量保证协议。

(信息填写完整,不收空白质保协议)注:与供应企业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者质量保证协议应当注明质量条款,其内容包括:1)明确双方质量责任;2)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3)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4)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5)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6)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7)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二、首营品种的审核收集以下资料:1、药品生产或进口批准证明文件(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及相关补充批件复印件;2、药品质量标准的复印件及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

三、首营企业审核收集以下资料(下游的):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2、《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及变更页复印件;(有相关变更的应提供副本及变更记录或最新的正本)3、购货单位质量体系调查表;4、开票资料;5、加盖购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授权的采购和收货委托书及公章原印章的采购和收货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需要自提的须提供加盖购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授权的提货委托书及公章原印章的提货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信息填写完整,不收空白委托书)以上资料要求加盖原印章。

医院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医院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一、“首营企业”:指购进药品时,与本院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批发)企业。

二、本院药剂科要对着营企业应进行包括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1、索取并审核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GMP、GSP)证书复印件及有法人代表签章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2、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3、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首营企业,还必须审核其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合法资格,索取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有关批准文件。

三、首营企业的审核由采购员会同质量负责人严格按照首营企业审核程序共同进行;审核工作要有记录,审核合格并经批准后,方可购进。

四、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应按企业供货单位档案的管理要求归档保存。

五、‘‘首营品种”指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六、本院药剂科要对首营品种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的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1、索取并审核加盖有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药品生产批准文号、质量标准、价格批文、所购进批号药品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书和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2、了解药品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以及质量状况;3、审核药品是否符合供货单位《药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严禁采购超生产范围的药品。

七、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剂型或包装改变时,应按首营品种审核程序重新审核。

八、首营品种审核方式:由采购员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经药品质量负责人审核,报药剂科主任,交由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购进。

九、首营药品中审核记录和有关资料应按药品质量档案管理标准要求归档保存。

十、对首营品种,采购员要充分做好市场需求调查,了解发展趋势,收集用户评价意见,做好查询记录:药品质量负责人应定期分析药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一、目的:制定首营企业与品种审核管理制度,保证公司采购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的可靠性。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的管理。

三、责任:质量副总、质量管理部、采购部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四、内容:1、首营企业是指采购药品时,与本公司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首营品种是指本公司首次采购的药品。

2、不得从未经审批的首营企业采购药品,不得购采未经首营审批的品种。

3、公司对首营企业进行包括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由采购部索取、查验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资料。

由采购部按计算机系统权限要求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提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副总审批。

4、质量管理部除审核有关资料外,对供货单位发生过质量问题的,在国家药监局质量公告上被公告的,有信誉不良记录及其他不良行为的,发生大量业务往来的公司,注册资金太少,人员少的企业等,应会同采购部进行实地考察,评价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并做好考察记录,经质量管理部和质量副总审核批准后,方可从该供货单位采购药品。

5、与首营企业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同时,对经审核合格的首营企业资料由质量管理部存档。

6、公司对首营品种进行审核,由采购部在计算机系统上按权限要求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并将该品种加盖有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药品注册批件》、《再注册批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进口生物制品检验报告书》、《进口药材批件》,质量标准、说明书、包装标签,供货方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该单位法人委托书(内容包括销售品种、地域、期限)等有关资料,交公司质量管理部归入药品质量档案。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医疗器械首营资料需要哪些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医疗器械首营资料需要哪些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医疗器械首营资料需要哪些[文件名称]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起草部门] 质管部 [文件编码] 起草:20__年5月24日审核: 20__年6月20日批准: 20__年6月20日执行日期:20__年6月20日变更记录:变更原因及目的: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一、首营企业:指购进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

包括新型号、新规格、新包装。

二、首营企业审核内容:(一)审核供货企业是否持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二)审核证照中生产或经营范围是否与供应的品种范围相符。

(三)对企业的销售人员的身份进行审核。

看是否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四)审核是否具备质量保证能力,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三、首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有疑问时,采购部应会同质管部进行实地考察。

四、首营品种审核内容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注册产品质量标准、当批号的医疗器械检验报告单等。

五、对首次经营企业和品种,采购员应填报《首次经营企业审批表》《首次经营品种审批表》,并将所附规定资料报采购部初审,报质管部对资质审核及财务部对价格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六、首次经营品种,质管部门要求建立产品档案。

[文件名称] 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制度 [起草部门] 质管部 [文件编码] 安岳柠都.QX.002.01 起草:20__年5月24日审核: 20__年6月20日批准: 20__年6月20日执行日期:20__年6月20日变更记录:变更原因及目的: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制度一、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二、采购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

三、采购业务:(一)采购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供货单位。

首营审核所需资料大全

首营审核所需资料大全

首营审核所需资料大全一、药品生产企业(一)、首营企业审批资料1、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4、质量保证协议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委托权限:区域、时间、品种及相应规格)。

6、被委托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销售人员购销资格证书复印件(中、西药购销员证)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10、质量体系调查表或合格供货方档案。

11、开票资料(须有财务部门红色印章)(二)、首营品种审批资料1、药品生产批件或药品注册标准。

2、药品质量标准。

3、同批号药品检验报告书。

4、生物制品须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5、药品最小包装盒及及说明书实样。

6、物价批文。

7、药品包装及说明书批件。

★首营品种在更换包装、规格、剂型时应视为首营审批。

★传真件除供货方质量体系调查表可以先传真再邮寄外,其它内容传真一律视为无效。

(传真件经过一段时间后,字迹会变模糊,甚至消失)★首次经营品种一律上网查询。

★审批程序:1、采购部洽谈,同意后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2、经质管部审核签名后,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3、验收员进行实物验收,无检验报告书者视为证件不全,由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件并签字后方可进货。

二、药品经营企业(一)、国产品种1、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4、质量保证协议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委托权限:区域、时间、品种及相应规格)。

6、被委托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销售人员购销资格证书复印件(中、西药购销员证)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10、质量体系调查表或合格供货方档案。

11、开票资料(须有财务部门红色印章)(二)、进口药品1、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港、澳、台)复印件,并盖有经营公司质管部红章。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一、首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一)、药品生产企业1、企业营业执照: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工商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每年三月至六月进行年检,如未年检应出具正在办理的证明)。

2、生产许可证: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生产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

3、销售人员的委托原件,身份复印件:应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

4、质量保证协议书: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规定的有效期应为一年。

5、GMP证书:认证范围与所采购的商品剂型一致;不得超过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6、组织机构代码证:不超出有效期限;每年应进行年检(超出有效期限或正在办理年检手续的应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7、税务登记证:应在有效期限内。

8、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的商标在有效期限内(过期或正在办理的应有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商标必须是所购进商品包装上使用的商标。

9、购销合同(协议):购销合同内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合同必须规定相关的质量条款。

10、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调查表。

11、供应商档案表。

12、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

(二)、药品商业企业1、企业营业执照: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工商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每年三月至六月进行年检,如未年检应出具正在办理的证明)。

2、经营许可证: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

3、销售人员的委托原件,身份复印件:应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

4、质量保证协议书: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规定的有效期应为一年。

5、GSP证书:认证范围与所采购的商品剂型一致;不得超过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

首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一、药品
二、医疗器械
1)以上资料均须盖公司红印章。

2)资料应是原件的复印件,不可以是传真件。

首营品种:贵公司应向供货方索取所经营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货方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还应索取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另外还需要对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合格证、成品检验报告)。

目前只有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经营企业需要通过GSP认证,并按照GSP相关规定进行。

新GSP首营企业需要提供资料

新GSP首营企业需要提供资料

首营企业需要提供资料
(以下资料所有项目均要求清晰可见,并有效期范围内,且加盖有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印章不得为印刷、影印、复印等复制后的印记)
1、《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
6、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7、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8、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章、授权销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9、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复印件)
10、质量保证协议
11、供货品种相关资料(见首营品种提供资料明细)。

药品首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药品首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3、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质量保证协议
6、备案表(印章备案、销售清单备案)
7、税务登记证、开票信息
1、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当年年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4、医疗器械质量标准复印件
5、省市防疫部门检验报告(当年)复印件
4、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质量保证协议
6、备案表(印章备案、销售清单备案)
7、税务登记证、开票信息
1、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当年年检)、《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GMP证书》复印件
2、保健食品注册证批件复印件(包含附件:说明书、质量标准)
3、样品(包装盒、说明书、标签)
4、省市防疫部门检验报告(当年)复印件
注意事项:
1)以上资料均须盖公司红印章。
2)资料应是原件的复印件,不可以是传真件。
4、品种相对应剂型的GMP
二、保健食品(蓝帽子、国/卫食健字)
供应商分类
首营企业须提供资料
首营品种须提供资料
生产企业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当年年检)复印件
2、《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保健食品GMP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
5、受托人身份证复印
6、质量保证协议
7、备案表(印章备案、销售清单备案)
3、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质量保证协议
6、备案表(印章备案、销售清单备案)
7、税务登记证、开票信息
1、化妆品行政(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
2、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登记凭证
3、化妆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品种、客户所需资料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品种、客户所需资料

首营企业:公司采购部对首次开展经营合作的企业应进行包括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查)。

审核供货方资质及相关信息,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原印章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内容包括:1.供货单位为生产企业需提供资料(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附“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复印件。

(四)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都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五)销售授权书应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有效期限等项目。

(六)与供货者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者协议(采购部自行存档备查);(七)供货单位相关印章样式(鲜章)(八)首营企业审批表。

2.供货单位为经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都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四)销售授权书应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有效期限等项目。

(五)与供货者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者协议(采购部自行存档备查);(六)供货单位相关印章样式(鲜章)(七)首营企业审批表。

首营品种:1. 审核购入医疗器械(品种)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原印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复印件,包括:(一)《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二)产品质量标准(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三)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四)价格批准文件、商标注册证等资料;(五)存在委托生产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药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资料

药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资料

药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资料(1)定义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新产品、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2)质量审核目的对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可以确认供货企业的合法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保证所购进药品的质量及合法性,从而有效地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防止假药、劣药流入药品流通领域,保证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因此GSP将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

(3)质量审核的作用通过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全面、准确地收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相关资料,并建立档案,充分了解首营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掌握首营品种的质量信息,保证企业购进行为的合法性。

(4)质量审核的资料内容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销售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还应提供首营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购进首营品种时,应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首营品种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以及价格批文等。

(5)质量审核的程序①首营企业审核程序:根据GSP要求,企业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包括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A. 业务部门按规定将审核资料收集齐全后,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报质量管理机构进行质量审核;B. 首营企业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作出准确的判断时,业务部门应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质量管理部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C. 质量管理部将“首营企业审批表”报分管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业务部门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②首营品种审核程序:A. 业务购进部门按规定将审核资料收集齐全后,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报质量管理机构进行质量审核;B. 质量管理机构将“首营品种审批表”报分管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业务部门方可购进首营品种;C. 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建立首营品种质量档案。

首营所需要的资料明细

首营所需要的资料明细

首营企业资料(供应商)1、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年报公示(上一年度)3、GMP/GSP证书4、企业印章样式(鲜章)、发票样式和随货同行联(随货同行联是实样,不可以用复印件,盖公章和出库章)5、开户许可证、开票信息6、质量体系调查表/合格供方档案表7.销售委托书(附销售员身份证、上岗证、毕业证(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复印件)(符合新GSP要求,注明品种和区域)8.质量保证协议(符合新GSP要求)9、购销合同首营品种资料1.药品注册批件2.药品质量标准3.该品种省/市检验报告4、药品包装备案5.包装及说明书原件或复印件(盖红章)6.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果是厂家,供应商资料中已提供,不用重复提供)下游客户资料(批发企业、连锁)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年报公示(上一年度)2.药品经营许可证3.GSP证书4.采购委托书(附采购人员身份证、上岗证、毕业证(药学及相关专业)复印件)5.质量体系调查表6、收货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7、购销合同8、企业印章样式(鲜章)9、质量保证协议(符合新GSP要求)10、开户许可证、开票信息下游客户资料(单体药店)1.营业执照(新版)2.药品经营许可证3.GSP证书4.采购和收货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5.含麻等特殊品种必须要有购销合同,年度合同即可6.质量保证协议(符合新GSP要求)7.购销合同下游客户(医院、诊所、卫生站)1、营业执照(非营利性的医院、卫生站不需要)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采购和收货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5.含麻等特殊品种必须要有购销合同,年度合同即可6.质量保证协议(符合新GSP要求)7.购销合同注:以上所有资料都必须清晰、在有效期内、盖红章。

另外,含麻等特殊品种销售每笔都要有签收回单。

附:(医院、诊所、卫生站、单体药店)的采购委托书、收货委托书模板采购法人委托书:兹委托同志(身份证号码:)到贵公司采购我单位经营范围内的品种。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一、首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一)、药品生产企业1、企业营业执照: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工商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每年三月至六月进行年检,如未年检应出具正在办理的证明)。

2、生产许可证: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生产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

3、销售人员的委托原件,身份复印件:应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

4、质量保证协议书: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规定的有效期应为一年。

5、GMP证书:认证范围与所采购的商品剂型一致;不得超过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6、组织机构代码证:不超出有效期限;每年应进行年检(超出有效期限或正在办理年检手续的应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7、税务登记证:应在有效期限内。

8、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的商标在有效期限内(过期或正在办理的应有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商标必须是所购进商品包装上使用的商标。

9、购销合同(协议):购销合同内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合同必须规定相关的质量条款。

10、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调查表。

11、供应商档案表。

12、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

(二)、药品商业企业1、企业营业执照: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工商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每年三月至六月进行年检,如未年检应出具正在办理的证明)。

2、经营许可证: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

3、销售人员的委托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应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

4、质量保证协议书: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规定的有效期应为一年。

5、GSP证书:认证范围与所采购的商品剂型一致;不得超过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首营供应商客户品种审核需提供资料明细

首营供应商客户品种审核需提供资料明细

首营供应商、首营品种需提供资料明细一、药品类(一)药品生产企业1.《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 GMP证书复印件(2019年12月1日以后的可不提供)4. 企业和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人签名+公司公章)5. 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6. 质量保证协议书7. 随货同行单样式8. 发票样式9. 印章备案表10. 开票信息11. 质量体系调查表12. 合格供应商档案表13. 合同(采购部存档)14.上一年的年度报告(二)药品经营批发企业1.《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 GSP证书复印件(2019年12月1日以后的可不提供)4. 企业和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公司公章)5. 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6. 质量保证协议书7. 随货同行单样式8. 发票样式9. 印章备案表10. 开票信息11. 质量体系调查表12. 合格供应商档案表13. 合同(采购部存档)14. 上一年的年度报告药品:1.该品种批准文号的批件复印件(进品药品需提供《进品药品注册证》)2.第三方药品检验报告复印件3.药品包装、说明书备案批件和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4.质量标准复印件5.厂家三证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GMP(2019年12月1日以后的可不提供)、营业执照)6.注册商标批件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二、保健食品类&食品生产或经营企业:1. 食品生产许可证(厂商提供)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公司提供)2. GMP证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需提供)3. 工商《营业执照》4. 企业和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公司公章)5. 销售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6. 质量保证协议书7. 随货同行单样式8. 发票样式9. 开票信息10.合同(采购部存档)保健食品:1.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复印件2.第三方检验报告复印件3.质量标准复印件4.产品包装、说明书备案批件和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5.厂家证件复印件6.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进口食品:1.对应批次报关单复印件2.对应批次检验检疫证复印件3.检验报告复印件4.产品包装、说明书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5.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普通食品:1.第三方检验报告复印件2.质量标准复印件3.产品包装、说明书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4.厂家证件复印件5.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三、医疗器械类生产或经营企业:1.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需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需提供)2. 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单位红章)3. 企业和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公司公章)4. 销售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5. 质量保证协议书6. 随货同行单样式7. 发票样式8. 印章备案表9. 开票信息10. 质量体系调查表11. 合格供应商档案表12.合同(采购部存档)13.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医疗器械:1 .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和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一类器械需提供),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二、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2.企业质量标准(产品技术标准)复印件▲3.检测报告和合格证4.产品包装及说明书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5.报关单(进口医疗器械需提供)6.进出口检验检疫等证明材料▲7.总经销商受权委托书(进口医疗器械需提供)8.三证(进口:提供代理商,国产提供厂家)9.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四、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类生产或经营企业:1. 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企业需提供)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 法人委托书(原件)4. 销售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5. 随货同行单样式6. 合同(采购部存档)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1.备案凭证复印件(新消毒产品需提供)2.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3.包装、说明书样品(说明书和包装上应注明批准文号、厂名、批号、消毒方法、消毒日期、有效期、详细使用说明)(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4.检测报告复印件5.企业质量标准复印件6.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五、化妆品类生产或经营企业:1、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企业需提供)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 法人委托书(原件)4. 销售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5. 随货同行单样式6. 合同(采购部存档)化妆品:1.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特殊用途的化妆品需提供(用于育发、烫发、脱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班、防晒))2.备案凭证复印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需提供)3. 检验报告复印件4. 进口化妆品,需提供批准生产国(区)的证明文件和国家商检部门检验报告复印件5.产品包装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6.厂家证件(国产化妆品需提供)7. 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以上标注▲项具体情况可咨询质量管理部。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证经营药品的质量,严把进货质量关,防止假劣药品流入,维护医院的信誉。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首营企业是指与本医院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经营企业;首营品种是指本医院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三.与首营企业发生业务关系时,采购员要索取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质量保证协议书。

填写“首营企业审核表”经质量管理组织审核,报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生业务往来。

四.购进首营品种,必须要求生产厂家提供该品种的法定质量标准、生产批件、同一批次该品种的药品检验报告单,价格批文、使用说明书原件、标签、商标注册证书、GMP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以上资料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外,检验报告书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采购员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经质量管理组织审核,由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货。

五.必要时医院负责人会同质量管理负责人、采购员对药品生产、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保证药品质量和经营的合法性。

六.建立“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质量档案。

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及相关资料等一起作为药品质量档案保存备查。

药店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药店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药店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范文目的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把好业务经营第一关,防止假劣药品进入本企业。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管理。

内容首营企业的审批首营企业系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与首营企业发生业务关系时要索取合法证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签字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销售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GMP认证的车间的批准书复印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章。

采购人员应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送质量管理人员审查确认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可靠性,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实地考察。

审查合格后,报负责人审批,批准前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首营品种的审批首营品种系指本企业从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某种药品购进首营品种时,采购员应向购货单位索取该品种的生产批件即批准文号、药品的法定质量标准,药品的检验报告单、物价批文、样品以及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必须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

采购员应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送质量管理员审核其合法性和质量根本情况,包括药品的批准文号、质量标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同时了解药品的性能、用途、储存条件以及质量信誉等内容,审核合格后,报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前方可经营。

首营品种的试销期为一年,在试销期间,做为重点养护品种建立档案。

试销期过后,假设产品的质量稳定可靠,继续销售。

质量管理人员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首营品种审批表〞及以上产品的相关资料等一起做为药品质量档案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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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营企业索取资料目录(2013版GSP要求)
1、经营企业或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新年检)
3、GSP或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新年检)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6、质量保证协议书(必须但不止包含以下内容):
①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②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③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④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
⑤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⑥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
⑦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应是**年**月**日--**年**月**日)
7、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8、被委托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9、销售人员购销资格证书复印件(上岗证)
10、销售人员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
11、质量体系调查表
12、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到货票、单要求:
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

发票右下角备注栏要注明“出库单单据号”。

随货同行单(票)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13、开票资料(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14、同批号产品检验报告书,加盖质量管理部印章
15、购销合同,
首营品种索取资料目录
A、从生产企业购进(暂按旧标准执行)
1、药品生产批件或药品注册标准复印件
2、药品质量标准复印件
3、产品省检报告书(若无须提供近期生产的厂检),每次次到货附同批号药品检验报告书
4、生物制品须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5、药品最小包装盒、标签及说明书实样或复印件
6、物价批文复印件
7、药品包装及说明书批件复印件
B、从商业企业购进(暂按此标准)
1、药品生产批件或药品注册标准复印件
2、药品质量标准复印件
3、产品省检报告书(若无须提供近期生产的厂检),每次次到货附同批号药品检验报告书
4、生物制品须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注:
1、首营品种在更换包装、规格、剂型时应视为首营审批
2、以上证件复印件,国内企业均应加盖公司红色公章,外企为公司蓝色公章(药检报告书,须有质管部印章)
注:进口药品到货须收集
1、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港、澳、台)复印件,并盖有经营公司质管部红章
2、生物制品须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3、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并盖有经营公司质管部红章
另:以上证件复印件,国内企业均应加盖公司红色公章,外企为公司蓝色公章(药检报告书,须有质管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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