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索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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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营企业索取资料目录(2013版GSP要求)
1、经营企业或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新年检)
3、GSP或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新年检)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6、质量保证协议书(必须但不止包含以下内容):
①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②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③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④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
⑤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⑥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
⑦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应是**年**月**日--**年**月**日)
7、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8、被委托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9、销售人员购销资格证书复印件(上岗证)
10、销售人员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
11、质量体系调查表
12、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到货票、单要求:
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
发票右下角备注栏要注明“出库单单据号”。
随货同行单(票)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13、开票资料(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14、同批号产品检验报告书,加盖质量管理部印章
15、购销合同,
首营品种索取资料目录
A、从生产企业购进(暂按旧标准执行)
1、药品生产批件或药品注册标准复印件
2、药品质量标准复印件
3、产品省检报告书(若无须提供近期生产的厂检),每次次到货附同批号药品检验报告书
4、生物制品须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5、药品最小包装盒、标签及说明书实样或复印件
6、物价批文复印件
7、药品包装及说明书批件复印件
B、从商业企业购进(暂按此标准)
1、药品生产批件或药品注册标准复印件
2、药品质量标准复印件
3、产品省检报告书(若无须提供近期生产的厂检),每次次到货附同批号药品检验报告书
4、生物制品须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注:
1、首营品种在更换包装、规格、剂型时应视为首营审批
2、以上证件复印件,国内企业均应加盖公司红色公章,外企为公司蓝色公章(药检报告书,须有质管部印章)
注:进口药品到货须收集
1、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港、澳、台)复印件,并盖有经营公司质管部红章
2、生物制品须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3、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并盖有经营公司质管部红章
另:以上证件复印件,国内企业均应加盖公司红色公章,外企为公司蓝色公章(药检报告书,须有质管部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