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变更密级和解密制度

合集下载

保密管理制度-定密和密级调整工作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定密和密级调整工作制度

8.2.1 发现原定密级明显偏高的。
8.2.2 原定密级的秘密事项已有相应的替代技术,但仍有一定保密价值的。
8.2.3 因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需要,可以扩大知密范围的。
8.3 密级项目解密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解密)
8.3.1 国防技术装备已退出现役的。
8.3.2 已经有替代技术或已转为民用,原有技术已无保密价值的。
8.3.3 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
8.4 密级变更及解除密级的工作程序
密级变更及解除密级的工作程序按密级确定程序执行。
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
- 25 -
有限公司
附表一:
保密管理手册
承办部门 型号/代号 申报事项
秘密事项密级确定(变更、解除)审批表
No:
承办人 姓名
秘密事项 名称
申报时间
6 秘密事项的密级
- 23 -
有限公司
保密管理手册
6.1 经法定程序确定的上级下达的带有秘密级标识的事项及围绕其再生的重要事项。
6.2 本公司研制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对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有一定影响的科技成果和
核心技术。
6.3 本公司的发展规划及重点项目规划。
6.4 通过秘密途径收集或正常途径收集的但合同规定需保密的科研资料、来源等信息。
2 引用文件 《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199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电子工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1997 年 5 月 30 日起施行)
3 定义 对本公司业务活动和业务管理中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进行依法定密的工作。
4 职责与权限 4.1 保密委员会
负责审核批准本公司涉及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除。 4.2 保密办公室

公司定密管理规定

公司定密管理规定

公司定密管理规定1 基本要求1.1 本规定所称定密,是指公司机关各部门、所属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为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企业利益,依法依规确定、变更或解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活动。

1.2 定密工作坚持“最小化、全程化、精准化”原则,做到权责明确、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及时准确,既确保秘密安全,又有利于信息资源合理利用,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3 各单位应认真遵守国家和公司定密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培训和检查,接受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或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4 各单位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事项,应依照本规定及时定密,依法依规管理。

2 定密责任2.1 各级保密委员会是定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落实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工作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本单位定密工作。

2.2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定密工作,落实定密责任,完善定密程序,组织开展定密培训、定密检查等工作。

2.3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国家秘密法定定密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定密工作负总责。

根据工作需要,主要负责人可以指定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或内设机构负责人为定密责任人,并明确定密权限。

2.4 各单位定密责任人应当政治可靠、熟悉业务工作、具备定密知识技能。

2.5 各单位定密责任人应接受定密培训,熟悉定密职责和保密事项范围,掌握定密程序和方法。

2.6 定密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部门)国家秘密的定密工作:2.6.1 根据《行业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和相关行业、领域的国家秘密事项范围,组织确定本单位业务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

2.6.2 审核批准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载体和其它物品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对本单位产生的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事项定期进行审核,作出维持、变更或解除的决定。

2.6.3 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按照规定报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范文(通用9篇)为贯彻落实对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应制定规范的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篇11、涉密文件(包括确定密级的文件资料、图表、刊物、教材等)的拟制、印刷、传递、承办、借阅、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签字等手续。

2、涉密文件由各单位机要保密人员统一管理,阅办涉密文件必须在办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涉密文件应存放在铁皮柜内;对密级文件必须实行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资料。

3、发出、收进和内部运转的涉密电报、文件、资料,必须登记、编号,在交接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外出开会发的秘密文件,要妥善保管,回单位后及时交给机要人员处理;4、传阅涉密文件、资料,由机要人员直接传递,不得逾越机要人员任意横传。

因工作需要长时间使用的,要向机要人员办理手续。

5、涉密文件、资料,不经发文单位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自行复印、翻印或转载,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6、凡因工作需要复印、印制涉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复印后的涉密文件资料要按原件密级管理。

7、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外出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不准在公共场所停留、游览、购物、探亲访友等,返回单位后要及时交机要保密人员保管,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8、当工作发生变动时,应将自己使用的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全部移交;9、涉密文件资料的清退和销毁。

阅办的涉密文件应当及时清退,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交由市保密局统一集中销毁,个人均不可自行、随意销毁。

严禁将各类涉密载体或者内部资料、刊物当废品出售。

对违反保密规定,使涉密文件资料发生失泄密的,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10、涉密文件资料须定期收回上交,发现丢失,及时汇报并立即追查处理。

定密解密工作制度

定密解密工作制度

定密解密工作制度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密工作要遵循主体合法、定密有据、程序规范、操作及时,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有利于信息资源合法利用的原则。

第三条制度所称的“定密”是指依照《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其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作出标志以及变更、解密或公开的一项保密管理工作。

第四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局机关的定密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一)审定产生的《国家秘密定密事项一览表》;(二)选任合格的定密责任人;(三)制定、修订机关定密工作管理制度;(四)组织定密工作相关法规制度的教育培训;(五)监督定密工作的有效运行。

第五条定密责任人由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人和保密员担任,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接受保密局的指导和监督。

定密责任人经授权后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和调整本机关产生的《国家秘密定密事项一览表》;(二)审核以机关名义制发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查验相关载体的标志情况;(三)审核机关单位名义制发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变更事项和解密事项;(四)对机关相关部门及其人员的定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五)接受保密局对定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定密工作内容和程序定密工作包括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和在相关载体上做出标志以及变更、解密或公开等内容。

(一)确定秘密等级(二)确定保密期限确定保密期限方法:1、对能够预见解密时间的国家秘密,可以根据国家秘密产生至解密的时间确定保密期限,或者根据某事件发生、截止的时间确定保密期限;2、对无法预见解密时间的国家秘密,可以按照“绝密”级30年,“机密”级20年,“秘密”级10年的规定确定保密期限。

(三)确定知悉范围按照坚持“控制范围”和“工作需要”的原则,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符合知悉国家秘密的涉密人员条件;二是因工作需要必须知悉该国家秘密事项。

2定密、密级变更和解密管理办法

2定密、密级变更和解密管理办法
5.3.3有关承担涉密项目的部门负责按照定密和变更密级的审批意见,及时在其他图纸、文件等秘密载体上标明密级,并做好秘密资料管理工作,同时填写《秘密事项定密登记表》报保密办公室。
5.4密级项目调整
5.4.1变更密级的依据
5.4.1.1《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第三章第十三条。
国家科学技术秘密事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变更密级:知悉范围拟作较大改变的;
5.1.2 公司产生的向上级军工管理部门呈送的军工发展计划、军工改造计划、军工总结、军工生产统计报表等汇报资料按照秘密级定密,保密期一般为10年。
5.1.3 承担横向军工配套项目,其配套的产品和技术为公司军民两用产品和技术:产生的协议书、合同、可行性报告等文件等同于配套项目的密级,其他内部派生文件如生产计划、工艺文件等按照重要资料进行管理不定密级,但不得涉及军工配套的工程名称、工程型号等内容。
(4)已经扩散而很难采取补救措施的;
(5)已在大范围试验推广,可保性较差的;
(6)可以从公开产品中获得的。国防科学技术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
5.4.3.2.《国防科学技术成果国家秘密的保密和解决办法》第十二条。
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秘密的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在保密期限内,国防科技成果秘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前解密:
2/3
5.1.7公司自行研发具有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产品的核心技术,按照秘密进行管理,保密期限定为10年。
5.1.8公司通过秘密途径引进的或通过正常途径引进的合同规定不得对第三国泄漏的一般军用和重要民用电子技术、设备、产品、样品及其渠道、来源,定为秘密。
5.2保密期限
5.2.1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密级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保密期限。
5.1.4 承担横向军工配套项目,其配套的产品和技术为本项目专门研究:除产生的协议书、合同、可行性报告等文件等同于配套项目的密级外,其他内部派生文件如设计文件、工艺文件等同于配套项目的密级。

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管理制度

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管理制度

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管理制度
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确定的基本程序是:在国家秘密产生的同时,由承办人对照保密事项范围提出定密的具体意见,再由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使用保密事项范围,首先要准确理解保密事项范围规定中有关条款的含义,并依据本行业、本领域保密事项目录,确定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同时,对可能产生的其他工作方面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对照相关领域保密事项范围,不能仅局限于在本行业、本领域保密事项范围中“对号入座”。

国家秘密的变更,应按照国家秘密确定程序进行并作出书面记录。

国家秘密变更后,原定密机关单位应当及时在原国家秘密标志附近重新做出国家秘密标志,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人员。

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及时解密。

解密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自行解密,即具体保密期限已满、解密时间已到或者符合解密条件的国家秘密事项自行解密;二是提前解密,即机关单位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按照国家秘密确定程序及时解密并作出书面记录。

国家秘密解除后,有关机关单位或者人员应当及时在原国家秘密标志附近做出解密标志,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人员。

解密并不意味着可以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应当由解密的机关单位经过审查后作出决定。

定密工作制度

定密工作制度

定密工作制度一、概述定密工作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国家秘密安全的需要,规范和保护信息的定密、存储、传输、使用、销毁等过程的一套规章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国家秘密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提高国家秘密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有效防范和遏制泄密行为的发生。

二、定密等级和范围1. 定密等级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定,定密等级主要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

绝密是最高级别的定密等级,适用于国家安全利益、经济建设、科技发展、人民生命安全等方面的绝密秘密;机密适用于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秘密;秘密适用于需要保密的一般秘密;内部适用于对相关部门或人员有保密要求的内部文件和信息。

2. 定密范围定密范围涵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所掌握的或经国家授权、委托的涉及国家利益的秘密信息。

具体范围根据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和业务特点进行确定。

三、定密标识和管理1. 定密标识根据定密等级的不同,确定相应的定密标识。

定密标识应包括名称、定密等级、定密依据、定密期限等信息。

在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或存储介质上,标注相应的定密标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2. 定密管理定密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责任部门需对定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定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责任人需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证工作的有效性和保密性。

四、定密操作和控制1. 定密操作在定密工作中,任何人员都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相关操作。

定密操作包括对文件、电子数据的定密、解密、变更定密等级等操作。

在操作过程中,要保证操作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遵循操作规程和保密要求。

2. 定密控制定密控制是指对定密活动进行监控和控制,确保定密工作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控制方式包括权限管理、访问控制、流程控制等,以确保定密信息只能被授权人员获取和使用,避免信息泄露的风险。

五、定密教育和培训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能力,定密教育和培训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3.3.1.4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管理

3.3.1.4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管理

1.目的为做好公司密级项目和岗位密级确定和变更工作,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我司实际,制度本制度。

2.范围0的秘密管理。

3.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2010年4月29日)。

3.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1990年5月25日国家保密局令第1号发布);3.3《国防科技工业国家秘密范围规定》(科工安密[2009]1488号)4.术语和定义4.1无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4.2 密级界定:是指对人们所从事的业务活动、业务范围进行依法定密的工作。

5.职责5.1密级项目分为:‘机密’、‘秘密’二个等级;5.2涉密岗位根据公司现有工作岗位类别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实际情况界定为:涉密管理岗、涉密科研岗和涉密其他岗位分类;5.3涉密人员等级分为: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

5.职责5.1保密委员会指定并授权定密责任(审核)人,负责0的定密工作的日常管理,定密责任(审核)人在省市定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省市保密局定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保密局的指导和监督。

5.2定密责任(审核)人履行以下职责:5.2.1负责制定和调整本公司定密范围,编制《0涉密事项一览表》;5.2.2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公司国家秘密的定密和解密工作;5.2.3负责审核、确定以公司名义制发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5.2.4负责变更以公司名义制发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等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并负责解密工作;5.2.5参与泄密事件的密级鉴定和对信息公开有争议事项的处理工作。

5.3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拟定生成或需调整涉密项目的涉密事项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或调整的初步意见,定密责任(审核)人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6.具体内容6.1定密范围和岗位涉密等级逐一做出初步界定。

6.2定密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定密工作管理制度篇一:定密工作制度定密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定密工作,提高定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实现对定密工作的科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省、市工商局相关规定,结合江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区局各股、室、所、队、中心定密工作的管理。

本规定所称的“定密工作”是指:区局各股、室、所、队、中心依照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将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符合国家秘密条件的重要事项或信息,履行法定程序,及时准确地确定为国家秘密,并确定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对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或者解密工作的总称。

第三条定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并授权定密责任(审核)人负责区局定密工作的日常管理。

区局定密责任(审核)人在区局定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市工商局定密工作领导小组和区保密局的指导和监督。

定密责任(审核)人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制定和调整本单位定密范围《江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二)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单位国家秘密的定密和解密工作;(三)负责审核、确定以区局名义制发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四)负责变更以区局名义制发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等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并负责解密工作;(五)参与泄密事件的密级鉴定和对信息公开有争议事项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定密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一)定密工作包括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和在相关载体上做出标志四项内容。

1、确定秘密等级。

各部门对照《国家保密法》、《江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以及有关部门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本部门定密的具体事项,拟定本部门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

2、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有两种方法确定:(1)对能够预见具体时间的国家秘密,可根据国家秘密产生时间至解密时间的长短确定保密期限或根据某事件发生、截止时间确定保密期限;(2)对无法预见具体解密时间的国家秘密,可以按照“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的规定确定保密期限。

秘密事项的确定变更及解密管理制度

秘密事项的确定变更及解密管理制度

XXXXXX有限公司文件密字[2020]004号秘密事项的级别确定、变更及解密管理制度第—条为了加强公司依法确定国家秘密的基础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确定的国家秘密必须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定时间内只限—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成立定密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变更及解除国家秘密工作。

第四条密级的确定(一)确定国家秘密事项及其密级应严格依据保密范围的规定,严禁随意定密。

对公司产生或上级机关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各二级单位不得任意变更。

(二)确定国家秘密事项时,由产生国家秘密事项的部门填写《密级审定表》(附件1)报定密小组审批,报保密办公室备案。

(三)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的不明确事项,由公司保密办报上级保密机关确定。

(四)各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确定或未正确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国家秘密事项,公司保密办应及时通知该单位限期纠正,纠正期限不得超过10 日。

(五)确定国家秘密实行国家秘密事项登记备案制度,由申报单位在密件产生的当月填写《产生国家秘密项目备案表》(附件2)报公司保密办备案。

(六)由上级机关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变更密级或解密的应按该上级机关的书面通知执行。

(七)己确定密级的文件资料,在密级审批未下达前不得安排晒图或打印。

第五条密级的变更(—)根据情况变化应及时变更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

变更密级分为“升密”(提高密级)和“降密”(降低密级)。

(二)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有下列情形之—的,由确定密级的单位及时变更。

1 、该事项泄露后对国家安全和公司利益的损害程度发生明显变化;2 、因工作需要,知悉范围需做很大改变;3 、涉及国家有关部门对密级具体范围己作调整的事项。

(三)需变更密级的应由原产生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部门)填写《变更密级审批表》(附件3),交定密领导小组审批,报保密办公室备案。

国家秘密事项的确定、变更和解除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事项的确定、变更和解除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事项的确定、变更和解除管理制度目录1 适用范围 (2)2 相关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2)4 管理职责 (2)5 程序和要求 (3)5.1 国家秘密项目密级的确定 (3)5.2 国家秘密项目密级变更和解除 (4)6 记录 (4)附录A项目定密审批表 (4)附录B 项目密级变更/解除审批表 (5)国家秘密事项的确定、变更和解除管理规定1 适用范围本文对公司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除管理进行了规定,目的是使相关事项的密级管理得到及时有效的管理。

本文适用于国家秘密事项的确定、变更和解除。

2 相关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构成本文件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或版本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文件。

然而,鼓励根据本文件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或版本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3 术语和定义3.1 密级的确定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3.2 保密期限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为,绝密级事项的保密期限为30年,机密级事项的保密期限为20年,秘密级事项的保密期限为10年。

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

3.3 国家秘密标识规定国家秘密标识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

各类自制密级文件,秘密标识在正式公文的首页右上角以“三号”黑体字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图纸、图表的保密标识在标题之后或者下方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对于没有按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密件,不能执行打印、晒蓝、印刷、复制等操作。

4 管理职责4.1 相关部门职责相关部门的职责为:a)根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科工安密〔2009〕1488号)和《航空工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航空规联〔1997〕63号),及时拟定本单位的保密事项,报公司保密办审核,保密委员会审批;b)对业务工作中涉及、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及时拟定密级并申报;c)对属于何种密级尚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拟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申报;d)定期清理保密事项的密级,并逐项登记;e)对需要变更密级、保密期限的项目,按照确定密级的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定密管理制度

定密管理制度

xxxxxx定密管理制度为加强xxxxxx依法定密工作,促进定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提高定密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根据《福建省定密工作程序规定》,制定如下定密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定密工作组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委依法产生或派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在保密期限内对国家秘密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或解密等项工作。

二、认真落实定密工作责任制1、定密工作领导小组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领导本办的定密工作,协调处理定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明确定密审核人,负责办理领导批准前的定密审核工作,具体审核承办人提出的确定、变更密级和保密期限或者解密的具体意见和其他与定密工作有关的意见、建议或者异议,并向审批领导提出审核意见。

3、文件、资料等的拟稿、采集承办人应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对所承办的工作内容进行定密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以定密具体意见形式提出。

认为该事项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应注明“非密”,属于工作秘密的,应注明“内部”;认为属于国家秘密的,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限定接触人员的范围,注明拟定密级依据,并按保密相关规定呈报审定;认为属于“不明确事项”或“有争议事项”的应写明情况报请定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三、严格遵循定密工作程序1、领导交办工作事项时,应事先提出保密和定密的要求;2、承办人在公文送审签发单或定密审核单上提出定密具体意见;3、定密审核人对承办人提出的定密具体意见进行审核,对“密”或“非密”及“密级”、“保密期限”等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

4、主管领导或授权的分管领导签发批准。

5、拟文科室按签发单的内容要求作最后处理,印发行文。

四、规范公文送审签发单使用符合定密规定要求的公文送审签发单和定密审批单,公文送审签发单和定密审批单格式内应有“拟定密级”、“保密期限”、“拟定密级依据”和“定密审核意见”栏,以确保定密工作的真正落实。

五、加强对定密工作的检查监督把定密工作纳入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好,定期对本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定密工作经常有序开展。

07定密和密级调整制度

07定密和密级调整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国家和公司的利益,保护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涉密文件的确定、变更密级和解密等密级调整管理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密文件的定密、解密等密级调整。

2术语2.1绝密级事项:中央和上级部门印发的绝密文件及资料。

2.2机密级事项:(1)中央和上级部门印发的机密文件资料;(2)全局性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战略决策、特殊政策;(3)重点军工科研、生产和技术引进的年度综合计划、统计数据;(4)重点武器装备的总体研究和设计、研制任务书、战术技术指标,重要试验报告关键图纸资料。

2.3秘密级事项:(1)本企业党政召开的不宜公开的会议内容及下发的秘密文件、资料;(2)涉密科研、生产、技术引进的年度综合计划和统计数字、科研和生产建设项目;(3)一般武器装备的战术技术指标,总体论证和主要设计图纸资料、关键技术、试验报告及其主要资料;(4)重要的军工基建项目和研制生产手段;(5)重要军工标准、计量和情报分析资料;(6)按照秘密级管理的其他秘密事项。

3管理内容与方法3. 1公司按照"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类型划分密级。

3.2定密程序及责任;3.2.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含横向任务)秘密事项的密级的确定;3.2.1.1技术部根据公司承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含横向任务)的合同、任务书或上级有关文件提出各项目系统、设备或课题等秘密事项拟定密级,交由保密办并由保密办呈保密领导小组审定;3.2.1.2技术部在下达科研生产任务时应根据保密领导小组审定的密级,同时下达其密级和保密期限:3.2.1.3在军品研制、生产过程中生成的涉密资料,涉及部门应根据技术中心明确的项目系统、设备或课题等秘密事项的密级及时提出并标明拟定密级:在涉密资料发布之前填写文件资料密级审批表(见附件) ,报保密办公室审核,保密领导小组审定后正式标密。

密级变更管理制度

密级变更管理制度

密级变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涉密信息的管理,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强我公司的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对涉密信息的保护和管理,包括对信息的密级变更管理。

第三条密级变更是指对原来已确定的信息的密级进行重新评定,并做出相应的变更处理的过程。

第四条密级变更管理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来进行,是信息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密级变更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操作。

第六条密级变更管理应当符合保密工作的需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密级变更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七条密级变更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一)依据事实,客观评价,合理确定信息的密级变更;(二)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三)以安全为前提,从实际出发,进行合理的变更处理;(四)遵循保密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合法合规;(五)负有责任,依法行事,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三章密级变更的程序和要求第八条密级变更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一)确定变更的必要性,明确变更的依据和范围;(二)严格保密,避免信息泄露;(三)设立专门的变更委员会,对变更进行评审和决策;(四)变更决策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五)变更后应当对信息进行及时更新,保证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六)变更的记录和文档要求清晰明了,保存完整可靠。

第四章密级变更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九条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二)认真履行保密工作,确保信息的保密和安全;(三)积极配合变更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四)密级变更委员会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出客观公正的决策;(五)对变更后的信息进行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六)做好变更记录和文档的保存工作,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五章密级变更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对密级变更进行监督和检查。

国家单位保密管理制度

国家单位保密管理制度

国家单位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单位的保密工作,保障国家重要信息的安全,促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

第二条国家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组织,负责国家重要事务的决策、执行和管理。

第三条国家单位保密管理应当按照依法保护国家秘密的原则,采取科学、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国家重要信息的保密安全。

第四条国家单位保密管理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保密工作机构和专门的保密人员队伍,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加强保密管理。

第五条国家单位领导干部应当加强保密意识,保密是领导干部政治责任和管理责任的重要内容,保密工作应当作为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和管理责任来对待。

第六条国家单位保密管理应该坚持统筹兼顾,统一领导,分类管理,综合保密的原则,把保密工作纳入国家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强化保密工作。

特别是通过信息化手段促进各个领域的国家单位安全保密各项工作。

第七条国家单位保密工作应当坚持重在防范、实施防范为主的方针,坚持突出重点、全面保障的原则,明确保密工作的对象、内容、范围、强度,采取多层次协调联动和综合保护措施。

第八条国家单位保密管理应当推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保密责任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落实责任到个人,落实保密责任制。

第九条国家单位保密管理应当加强保密监督、检查和评议,实行保密绩效考评,进行定期、不定期、临时检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改正,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第十条保密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和动态管理,规范员工保密行为,建立健全保密岗位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把保密工作要求作为员工的一项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指标。

第十一条国家单位应当加强对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建立健全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和技术防护措施,对信息系统的核心数据和关键信息进行权限分级管理和加密防护。

第十二条对国家单位保密管理中泄密事件的责任人员,应当依法进行追究责任,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

企业定密管理制度

企业定密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定密管理制度
一、定密工作应当遵循主体合法、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定密及时的原则。

二、企业党委书记、保密委员会副主任和保密办主任为定密负责人,负责企业的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三、企业无法定定密权,定密行为均为衍生定密行为。

在执行上级机关已定密事项的定密,应当按照该事项已定密级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企业产生的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定密责任人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根据情况报请上级保密办公室确定。

四、承办人对本部门产生的秘密事项,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填写公文印发审批单,呈报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五、确定秘密知悉范围,应当遵循工作需要原则和最小化原则。

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秘密的,应当经过单位负责人批准。

六、秘密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得超过30年;机密级不得超20年;秘密级不得超过10年。

七、秘密标志为“密级★保密期限”、“密级★解密时间”或“密级★解密条件”。

非秘密载体,不得做出秘密标志。

八、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

九、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

十、对仍在保密期限内的企业产生的秘密事项,由定密责任人定期进行审核。

认为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履行解密程序予以解除。

十一、企业产生的秘密事项变更或审查解除一般由定密承办人(或经管秘密事项的人员)申请,经定密责任人批准(也可由定密责任人直接依法作出),在秘密载体上原秘密标志附近作出标志,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的单位或个人。

十二、保密委员会、保密办公室要加强对定密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定密不当等问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确定、变更密级和解密制度
1.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的确定
公司各部门在各项业务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及时准确地依照公司定密范围的规定和确定密级、保密期限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10日。

国家秘密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三级。

其中秘密级事项保密期限不超过10年,机密级事项保密期限不超过20年,机密级事项保密期限不超过30年
2.各个秘密事项密级的确定: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密级材料确定,要与招标人的相关密级一致。

3.保密期限的确定:
各部门的留用文件、资料,依照本公司定密范围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密级一经确定应当立即在涉密载体或电子版文件上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4.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的变更及解密
变更保密期限内的秘密事项,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定密时的程序申报变更,变更原则为:以招标方密级变更为前提。

保密期限内秘密事项的解密也以招标方解密为前提或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