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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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目录
1 总则 (01)
2 考勤管理 (01)
3 请销假管理 (01)
4 休假管理 (02)
5 附则 (04)
6 附件
附件1:加班申报表 (05)
附件2:请假单 (06)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工作纪律,完善考勤管理,明确考勤相关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南京远洋全体员工考勤管理工作。
2 考勤管理
2.1 工作时间
2.1.1 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6小时。
2.1.2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2.1.3 工作时间:8:30—17:00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1.4公司实行工作责任制,因工作需要,员工应自觉超时工作。
2.2 考勤管理
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员工均需填写员工考勤表。
2.2.2 员工因公出差应填写《出差审批单》(附件1)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签字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考勤
记录的依据。
2.3 加班管理
2.3.1 如因工作需要,公司各部门经理在法定节假日安排本部门员工加班时,需提前填写《加班申报表》(附件1),
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2.3.2 为完成本职工作而自愿延长标准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
2.3.3 加班工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请销假管理
3.1 请假规定
3.1.1 员工请假应提前提交《请假单》(附件2),请事假审批权限如下:
3.1.2 员工请假,如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无法提前提交请假单的。应打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获得准许,并在请假之
时起1日内由本人或委托部门有关人员提交《请假单》。
3.1.3 对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待销
假时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3.1.4 员工请假逾期,除工伤假、病假另有规定外,超过天数均视为事假处理。
3.2 销假规定
员工请假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其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3.3 缺勤规定
3.3.1 迟到、早退
对有迟到、早退的员工,应进行教育;每月无故迟到、早退者累积5次以上予以警告。如有造成严重后果的,
应追究其责任。
3.3.2 旷工
员工半天以上没有到岗并且没有请假者记为旷工,对于旷工按以下方式处理:
1) 责成其做出书面检讨。
2) 旷工1天扣工资50元;旷工三天以上,每增加一天,加扣当月工资10%。
3) 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积旷工30天,或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次数较多,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予
以辞退。
4 休假管理
4.1 病假
4.1.1 因病不能正常上班需休息者,须请病假,病假2天(含2天)以上的应提供医院有效证明。
4.2 事假
4.2.1 员工因本人或家庭有紧急事务需要处理的,可以请事假。
4.2.2 事假须按公司规定获得审批,一般每次不超过7天,一年累计不超过30天。
4.3 婚假
4.3.1 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可休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
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4.3.2 员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4.4 丧假
4.4.1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可休丧假。
4.4.2 丧假一般为3天,另给适当路程假,但累计不超过7天。
4.4.3 因非直系亲属丧事请假者,按事假办理。
4.5 产假
4.5.1 公司女员工生育享有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根据医院证明,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30天。
4.5.2 公司男员工配属系晚育的,给予15天护理假。
4.5.3 再婚者不享受晚育假。
4.5.4 哺乳时间: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
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个工作日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4.6 年休假
4.6.1 公司岸基地员工工作累计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4.6.2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
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同一年度年休假必须在自然年度内使用,不得跨年度
使用,但是可以选择分开休假,一般为两次。
4.6.3 员工可用年休假抵充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等。
4.6.4 年休假补贴标准,原则上执行:A层级管理者境外旅游1.5万元,境内旅游1.0万元;B层级境外旅游0.8万元,
境内旅游0.6元;C层级管理者境外旅游0.8万元,境内旅游0.5万元;D层级人员境外旅游0.6万元,境内旅游0.4
万元。最高管理层可采用境外、境内学习考察等方式实施休年假,费用由公司承担。
4.6.5 员工应在休年假前10天填写并提交《请假单》。
4.6.6 公司总经理的休年假《请假单》提交董事长审批。其他员工在征得直属领导的同意下,休年假《请假单》由
公司总经理审批,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存档,负责员工休年假的考勤。
4.6.7 员工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休年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6.8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
年休假天数,公司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4.6.9 船员休年假:
1)船员年休假待遇按照《船员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为表彰安全生产和工作表现优秀的船长和船员,对上年度获评公司各类优秀或先进的船长和船员,由船员部根据其公休情况、人员数量以及旅游路线、天数、相关费用预算、安全保障措施等制定组团方案,
报总经理审批。旅游天数一般不超过5天,所有旅游费用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