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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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努力降低病人医疗风险,对我院首次实施的新技术、新项目,尤其是医疗风险大或对社会伦理道德产生重大影响的技术按规定审批。

一、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

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业务。

二、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

对开展的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按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

1、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2、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3、市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在本市及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三、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

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4、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5、人员有相关的学习经验,有些技术需有上岗证明或资格证书。

四、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程序

1、申报新项目要组织科内讨论,涉及相关科室的要邀请相关科室参加讨论。

2、申报双新的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相当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须认真填写《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经本科讨论审核,科主任签署意见报送医务科。

3、医教科对《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进行审核合格后,报请分管院长审批。

4、审批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报分管院长和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需要新增加收费项目的由财务科审计并负责向市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标准,批准后方可实施;医保报销与否,由医保科上报至上级医保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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