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6日沪港通公司行为处理简介
C14077 沪港通制度设计的总体框架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2. 下列有关沪股通交易制度中的平仓安排说法错误的是()。
A. 持股比例超过28%时,暂停接受买入申报,直到持股比例降到26%B. 持股比例超过30%时,按照后买先卖原则平仓C. 持股比例被动超过30%时,不作平仓安排,暂停接受买入申报,直到比例降至26%D. 对于非被动超过持股比例限制的情形,上交所于次一交易日,向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发出平仓通知,由香港经纪商通知客户在3个沪港通交易日内平仓您的答案:D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3. 对沪港通与QDII、QFII、RQFII的联系与区别说法正确的是()。
A. 沪港通的开通会对QDII、QFII、RQFII等现行制度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B. 沪港通与QDII、QFII、RQFII的投资方向不同,其中沪港通是单向投资,QDII、QFII、RQFII都是双向投资C. 沪港通与QDII、QFII、RQFII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资本账户尚未完全放开背景下,为进一步丰富跨境投资方式,加强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而作出的特殊安排D. 沪港通与QDII、QFII、RQFII的跨境资金管理方式不同,其中沪港通的资金可以留存当地市场,QDII、QFII、RQFII的资金实施闭合路径管理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4. 下列有关沪港通换汇方案安排说法错误的是()。
A. 换汇方案遵循的原则有:有利于降低市场成本,提高市场效率,确保业务安全平稳运行;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尽可能减少对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冲击B. 根据港股通业务港币资金交收的相关安排,港股通交易以港币计价,在香港的资金交收币种为人民币(风控资金除外),在境内的资金交收币种为港币C. 在换汇操作中,中国结算需每日对境内所有投资者参与港股买卖轧差一个净额(净买或净卖),对应香港结算即净应付或净应收港币,向换汇银行进行单方向换汇,然后再将换汇成本按交易总额分摊到每个投资者D. 港股通下换汇机制以“净额换汇、全额分摊”为运行原则,相对于全额换汇,最大限度降低了市场整体换汇成本、减少了换汇可能导致的离岸汇率影响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二、多项选择题5. 沪股通有关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问题的规定有()。
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18.08.06•【文号】上证发〔2018〕60号•【施行日期】2018.08.2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14年9月26日实施2016年7月18日第一次修订2016年9月30日第二次修订2018年8月6日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沪港通业务开展,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以下简称《会员管理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投资者、本所会员、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在上海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本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本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及其他市场主体参与沪港通交易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沪股通交易事项(投资者证券买卖委托事项除外)和港股通交易的委托、本所会员客户管理等事项,本办法未规定的,适用《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
第三条本所对沪港通交易及相关活动实施自律管理。
第二章沪股通交易第一节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参与沪股通业务第四条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参与沪股通业务,应当申请成为本所交易参与人并取得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遵守本所对交易参与人的相关规定。
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不是本所会员,不享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会员管理规则》等规定的本所会员权利。
第五条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申请成为本所交易参与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承诺书;(二)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相关批准文件;(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四)公司章程;(五)沪股通业务管理制度、技术安排,以及委托联交所承担沪股通业务相关职责的安排;(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资料;(七)联交所参与者参与沪股通业务的承诺书文本、技术标准及其他要求;(八)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的沪股通结算协议;(九)拟开展沪股通业务的联交所参与者名单,以及上述联交所参与者符合技术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情况说明;(十)与沪股通有关的费用收取方式和标准;(十一)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港股通介绍
合并完成后,若符合相关规定,将调入港股通股票。
联交所上市公司排除港股通投资者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 定的供股、公开配售的,本所可以不将其股票纳入港股通股票,或者将其股票调出港股通股票。
7
(2)代码差异
在港股通交易中,股票代码采用标的证券在香港市场的 5位证券代码进行申报。
代码 证券简称
00001
00700
长江实业
腾迅控股
代码存在复用的可能,即股票除牌的12个月后,该代码
可以会分配给其他公司。
由于公司行为,如分拆并股时,存在代码并行使用的情
况,即一家公司在同一时间,会对应2个交易代码。
8
(3)交易货币差异
在港股通交易中,以港币进行报价,以人民币作为 支付货币。
日间,以参考汇率对客户的交易申报进行预冻结。
券、资金均T+2结算 )
日期 星期 内地 交易日 交易日 中秋放假 交易日 香港 交易日 交易日 交易日 中秋节翌日 沪股通 交易日 非交易日 (1) 9月8日 星期一 9月9日 星期二 非交易日 非交易日(2) 非交易日(3) 港股通 非交易日(4) 非交易日(5) 9月4日 星期四 9月5日 星期五
3 早于开市前时 9:00至11:00解除 上午交易取消,13:00开始交易 段发出警报 4 11:00至11:30解除 上午交易取消,13:30开始交易
5
6 7 开市前时段期 间发出警告 8 持续交易时段 期间发出警告
11:30至12:00解除
12:00以后解除
上午交易取消,14:00开始交易 全天停止交易 如果是台风警报,则参照3-6执行; 如果是黑雨警报,则正常交易。 如果是台风警报,那么在发出警报后15分钟后停止交易,按照前 述3-6中所规定的解除警报情形恢复交易 如果是黑雨警报,那么正常交易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1号 ——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1号——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6.13•【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1号•【施行日期】2014.06.1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1号《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已经2014年4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8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2014年6月13日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相关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沪港通),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沪股通,是指香港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港股通,是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第三条沪港通遵循两地市场现行的交易结算法律法规,相关交易结算活动遵守交易结算发生地的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上市公司遵守上市地的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证券公司或经纪商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的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对沪港通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并通过监管合作安排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其他有关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公平、公正、对等的原则,维护投资者跨境投资的合法权益。
我国资本市场开放的政策效应研究——现金股利视角的准自然实验
收稿日期:2020-09-21修回日期:2020-10-21作者简介:房媛媛,女,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本文不代表作者所在机构观点和意见。
我国资本市场开放的政策效应研究——现金股利视角的准自然实验房媛媛(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100045)摘要:开放是现代经济体系和成熟金融市场的基本特征,资本市场在助力更高水平开放和推动创新转型方面被寄予厚望。
本文以现金股利水平为切入点,利用“沪港通”实施构建准自然实验,验证资本市场开放对企业微观行为的政策效应。
研究发现,我国资本市场开放显著提高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水平,这一提升作用主要体现在代理成本高和公司成熟度低的企业中。
中介效应检验显示,资金流动性增加和盈利能力上升是资本市场开放提高现金股利水平的重要渠道,而内部治理水平的中介效应并不显著。
本文结论为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开放提供了经验证据,具有一定启示作用。
关键词:资本市场开放;现金股利水平;中介效应中图分类号:F830.5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265(2021)03-0076-09DOI :10.19647/ki.37-1462/f.2021.03.011一、引言与文献回顾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并将持续对世界政治、经济和金融格局产生深刻影响。
各界普遍认为,深化国际合作是有效应对全球经济金融危机的必然选择,专业高效的政策协同是阻止危机扩散和经济陷入恶性循环的关键所在。
因此,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步伐不仅没有因疫情而放缓,反而进一步加快:证券基金、期货机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提早全面放开,六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已经顺利落地,QFII 、RQFII 全面取消额度限制;与境外机构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增强了相互信任,外资总体保持净流入。
现金股利分配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的重要部分。
202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再次提出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
海通证券沪港通业务介绍
目录
• 海通证券简介 • 沪港通业务概述 • 海通证券沪港通业务特色 • 投资策略与案例分析 • 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 • 未来展望与总结
01 海通证券简介
公司背景与历史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成立于1988年,是国内最早成立 的证券公司之一,总部位于中国上海。
01
理性投资
建议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波动, 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避免盲目 跟风和过度交易。
风险意识
02
03
长期投资
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充分了解 投资品种的风险特性,合理配置 资产。
鼓励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理念, 关注企业基本面和市场趋势,把 握长期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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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通业务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01
2014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 备忘录》,标志着沪港通的启动。
02
2014年11月17日,沪港通正式开通,投资者开始进行股票交 易。
03
截至2023年6月,沪港通交易规模持续增长,已经成为两地投 资者广泛参与的投资平台。
03 海通证券沪港通业务特色
05 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
风险识别与评估
宏观经济风险
评估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预测市场趋势,及 时应对经济环境变化。
市场风险
分析股票、期货等市场的波动,合理配置资产, 降低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
对融资融券等业务进行信用评估,控制违约风险。
合规管理措施
合规培训
定期开展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
合规检查
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拥有大量的分支机构和客户群体,覆盖了股票、基金、 债券等各类金融产品。
沪港通股票交易规则详解
沪港通股票交易规则详解投资者开通了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以下简称“港股通”)交易权限,就正式进入到了港股通的实战阶段。
港股市场与内地投资者熟悉的市场环境有着诸多规则差异,初入复杂的境外证券市场,投资者有必要提前熟悉“战场”、了解规则、预测风险,方能有的放矢,合理安排自己的投资决策。
【账户】深港通和沪港通使用“双通道”单一制运行机制,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在和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在证券账户内股票无法交叉买进,但沪浅港股通在账户买进港股的资金可以交叉采用。
【币种】港股通在交易,以港币报价成交量,以人民币结算并结算。
【订单类型】内地投资者参予港股通在股票交易时,仅能够采用两种订单类型:在竞价时段应使用“竞价销售价格盘”委托;在持续交易时段应使用“进一步增强销售价格盘”委托。
【委托申报】投资者参予港股通在交易委托申报须要输出证券代码、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等参数。
投资者申报的价格遵从香港当地的报价规则,在港股市场,复牌报价规则与持续交易时段报价规则相同,但投资者在这两个时段输出的交易盘价格,均不容大于上日收盘价或按盘价九倍或以上及多于九分之一或以下,每个交易盘严禁少于手股份。
具体内容的报价规则详情请,投资者可以登入联交所网站,在“规则与监管”栏目下的“交易规则”选项中参看《交易所规则》。
【可交易股票数量】投资者证券账户内的港股股票余额分成可以交易数量、日终所持余额、未完成结算数量,例如出现查封,还包括查封数量。
港股通在投资者的可以交易数量计算公式为:可交易数量=日终持有余额+未完成交收数量-冻结数量投资者天量买进港股股票时,未完成结算数量为也已;投资者天量买进港股股票时,未完成结算数量为负。
【碎股交易】内地投资者手中多于一手的“碎股”,须要通过联交所交易系统的“碎股/特别交易单位市场”交易。
港股通在投资者就可以在碎股市场买进碎股,无法买进。
二、深港两市交易制度差异深港两地股票市场交易制度差异诸多,投资者存有必要提早搞好功课,庶几差异,就可以在港股投资中游刃有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法规类别】股票税收征收管理
【发文字号】财税[2014]81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10.31
【实施日期】2014.1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
的通知
(财税〔2014〕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涉及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内地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所得税问题
(一)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转让差价所得税。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止,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转让差价所得税。
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税。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
港股通业务介绍
清算与交收-与香港结算(结算原则)
结算原则
证券和资金都是T+2交收 港币结算(标的证券以港币计价和成交)
制度安排
成为中央结算系统(CCASS系统)的参与者,类别为“结算机构参与者”。 香港结算为中国结算开立四个资金核算户头:
户口名称 户口编号 处理款项类别
仅包括股票现货,不包括衍生 品 不包括以港币以外货币报价的 股票 不包括同时在深交所和港交所 上市的发行人的H股
调增的股票,投资者既可以买入也可以卖出; 调减的股票,投资者不可买入但仍可以卖出。 港股通暂不纳入融资融券标的
交易-投资者
可参与的账户类型有:
A股个人投资者账户(A账户)、A股机构投资者账户(B账户)、A股证券公司自 营账户(D账户)。
交易-交易管理
证券代码:5位代码,但接口为6位,需左补空格。 交易日:沪港通仅在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时开通。具体交易日安排 将在上交所指定网站公布。 交易时间:9:00-9:30,开市前时段,交易时段,9:30-12:00,1:00-4:00。 涨跌幅限制:按联交所交易规则,不设涨跌幅限制。 卖空限制:不允许卖空。 价格步长:不同价格价差步长不同,交易所每天发布价差文件。 每手股数:不同股票可能每手股数不同,交易所信息文件保护该信息。 交易标的:通过产品信息发布,注意“可买卖”以及“可卖” 单笔委托上限:参照联交所的规定。 交易指令:不参与联交所自动对盘系统外交易(类似于A股大宗交易);不得在联交所 以外的场所撮合交易;
户口编码 01 02 名称 股份结算户口 股份权益户口 股份抵押统制户口 功能
用于交易股份的交收。 用于接收派发的权益股票如红股等,转入 01 户后 可用于交收。 记录中国结算提交进入 CCMS (共同担保品管理系 统)作为担保交收卖出证券的证券
2024年中级经济师之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试卷附答案详解
2024年中级经济师之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试卷附答案详解单选题(共20题)1. 根据我国的货币供应量层次划分,假定广义货币供应量M根据我国的货币供应量层次划分,假定广义货币供应量MA.25.9B.70.6C.75.6D.102.1【答案】 A2. 金融宏观调控的核心是()。
金融宏观调控的核心是()。
A.财政政策B.产业政策C.货币政策D.收入政策【答案】 C3. 根据“成本推进”型通货膨胀理论,导致“利润推进型通货膨胀”的因素是()。
根据“成本推进”型通货膨胀理论,导致“利润推进型通货膨胀”的因素是()。
A.经济结构失衡B.汇率变动使进口原材料成本上升C.工会对工资成本的操纵D.垄断性大公司对价格的操纵【答案】 D4. 根据“成本推进”型通货膨胀理论,导致“利润推进型通货膨胀”的因素是()。
根据“成本推进”型通货膨胀理论,导致“利润推进型通货膨胀”的因素是()。
A.经济结构失衡B.汇率变动使进口原材料成本上升C.工会对工资成本的操纵D.垄断性大公司对价格的操纵【答案】 D5. 与传统的外汇储备管理模式相比,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更突出资产的( )。
与传统的外汇储备管理模式相比,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更突出资产的( )。
A.安全性B.盈利性C.公平性D.流动性【答案】 B6. 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是稳定物价、充分就业、促进经济增长和平衡国际收支。
在经济学中,关于充分就业的正确说法是()。
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是稳定物价、充分就业、促进经济增长和平衡国际收支。
在经济学中,关于充分就业的正确说法是()。
A.社会劳动力100%就业B.所有有能力的劳动力都能随时找到任何条件的工作C.存在摩擦性失业,但不存在自愿失业D.存在摩擦性失业和自愿失业【答案】 D7. 将未来具有可预见的现金流量的非流动性存量资产转变为在资本市场可销售和流通的金融产品,是投资银行的()业务。
将未来具有可预见的现金流量的非流动性存量资产转变为在资本市场可销售和流通的金融产品,是投资银行的()业务。
深沪港通交易规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深沪港通交易规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在撰写本文时,需要对深沪港通交易规则进行全面的概述。
深沪港通交易规则是指为了方便内地和香港两地投资者之间进行股票市场交易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
通过深沪港通,内地投资者可以直接投资香港市场的股票,而香港投资者也可以直接投资内地市场的股票。
这一机制的实施不仅有利于拓展投资者的投资渠道,还有助于促进两地股票市场的互动与融合。
深沪港通交易规则的实施对于扩大资本市场的影响力,促进国际间资本的流动,提升市场的流动性和透明度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在本文中,将对深沪港通交易规则的主要内容、制定背景以及影响进行详细的探讨。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包括了整篇文章的框架和组织方式,主要是为了让读者充分了解文章的逻辑结构和内容安排。
本文的结构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在引言部分,我们将首先概述深沪港通交易规则的重要性和意义,然后介绍文章的整体结构和目的,为读者提供一个整体的了解。
在正文部分,我们将详细介绍深沪港通交易规则的背景和制定过程,分析其主要内容和特点,包括交易方式、限制条件、交易规则等方面的内容,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深沪港通交易规则的具体应用和实施。
在结论部分,我们将对整篇文章进行总结,分析深沪港通交易规则对深圳、上海和香港市场的影响,展望未来深沪港通的发展方向和趋势,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的结论和展望。
1.3 目的深沪港通交易规则作为跨境资本市场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定旨在推动深圳、上海和香港三地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促进区域金融合作与发展。
通过建立有效的交易规则,深沪港通将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促进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增强各地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本文旨在对深沪港通交易规则进行全面解读,深入探讨其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旨在为投资者和相关机构提供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为深化金融合作、促进资本市场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希望通过本文的撰写,能够进一步推动深沪港通交易规则的实施与落地,为资本市场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沪港通助推分析师国际化
沪港通助推分析师国际化作者:万丽/文来源:《新财富》 2014年第12期沪港通开闸,国际化趋势将在投资理念、风格和行为上逐渐对国内机构产生重大影响。
分析师们准备好了吗?万丽/ 文2014 年10 月,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以及双方的结算机构正式启动沪港通股票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并于11 月17 日正式开始。
沪港通的开通,意味着A股打开了一扇通往外部的大门。
在亚洲其他的主要市场,如香港、台湾地区以及日韩,境外投资机构都占据着重要地位。
香港地区排名前十的投资机构均是跨国机构;日本海外投资者交易量占比接近一半;韩国和台湾地区排名靠前的投资机构也都是境外机构。
A股的对外开放,使得中国本土券商无法继续仅仅守着家门口的一亩三分地,沪港通成为在国际化道路上探索多年的券商们真正的拐点。
国内有实力的机构很早开始培养团队的国际化能力,以期有召一日可覆盖海外市场。
新财富2008年的调查显示,彼时已约有七成研究机构负责人表示有“走出去”的计划。
其中中金公司、中银国际等有海外战略投资者入股的券商,更是较其他券商走在了前列——不仅行业分析师会兼顾A股、H股和海外市场,而且在宏观、策略以及重点行业上,还会有不同分析师分别覆盖特定市场。
研究海外市场的团队一般设置在香港地区。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早在2007 年8 月就组建了海外市场研究部,并多次赴海外发达市场考察,与当地券商、机构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交流经验。
“海外市场上,调研服务的需求和研究需求基本是各占一半,研究报告的服务并不真正能够带来业务的提升。
”中信证券股票销售交易部执行总经理李春波介绍道。
中信证券也是较早一批建设服务机构需求和跨境投资客户需求调研团队的券商之一。
沪港通的推出,对券商的经纪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都将起到较大的提升作用,尤其是在香港地区设立有子公司的内地大型券商,更利于它们国际化路线的实施。
同时,跨境研究需求也将大幅增长。
沪港通项目下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
沪港通项目下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4.10【实施日期】2014.10.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沪港通项目下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2014年10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在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试点中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促进两地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有效运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合称双方或两会)决定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合作。
根据2014年4月10日两会《联合公告》,经协商一致,双方订立本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第一章总则一、目的双方签署《备忘录》,旨在进一步完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和通报机制,开展有效的调查合作,以打击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及其他欺诈等跨境违法违规行为。
双方将加强执法人员交流与培训,不断提高跨境执法合作水平,确保两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均得到全面遵守和执行。
二、效力《备忘录》是对双方执法合作相关规定的补充,仅适用于沪港通下的执法合作。
双方在互信互谅、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在各自法律权限范围内尽可能为对方提供最充分的执法协助。
第二章线索与调查信息通报双方在两会执法部门工作层面建立违法违规线索和案件调查信息的通报共享机制。
三、违法违规线索信息通报一方发现对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应在第一时间通报对方。
通报的内容包括:1、信息来源;2、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3、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资料。
四、调查信息通报两会对跨境违法违规行为启动调查时,须向对方通报。
通报的内容包括:1、案件性质及相关法律依据;2、信息的来源;3、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已知、相信存在或怀疑存在的相关信息);4、其他相关资料。
接收方收到调查情。
2023年中级经济师之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自我提分评估(附答案)
2023年中级经济师之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自我提分评估(附答案)单选题(共50题)1、某商业银行对其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评估,属于其评估内容的是()A.信息与沟通B.组织流程再造C.技术手段创新D.信贷资产管理【答案】 A2、买入债券后持有一段时间,又在债券到期前将其出售而得到的收益率为()。
A.直接收益率B.持有期收益率C.到期收益率D.赎回收益率【答案】 B3、2005年7月21日,在主动性、可控性、渐进性原则指导下,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启动,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两年来先后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外汇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币汇率弹性逐步扩大,并形成双向波动的格局,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
2005年汇改以来截至2012年7月20日,人民币五年来已对美元升值25.05%,实际有效汇率升值20.28%。
A.提前付汇B.提前收汇C.延期付汇D.延期收汇【答案】 C4、以下不属于中央银行投放基础货币的渠道的是()。
A.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再贷款B.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C.收购金、银、外汇等储备资产投放的货币D.购买政府部门的债券【答案】 B5、如果某公司的股票β系数为1.4,市场组合的收益率为6%,无风险收益率为2%,则该公司股票的预期收益率是()。
A.2.8%B.5.6%C.7.6%D.8.4%【答案】 C6、识别和认定银行各类资产风险含量的基本标准是()。
A.资产风险基本权数B.负债风险基本权数C.信用等级风险权数D.资产形态风险权数【答案】 A7、假定甲国在2008年时的货币流通情况完全符合费雪方程式的特点,此时甲国国内货币流通量为200元亿元,商品和服务交易价值总额为800亿元,由于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甲国政府针对国内经济出现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提高失业津贴、增加农副产品价格补贴、增加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等,使得政府支出超过政府收入,缺口为500亿元。
港股通业务介绍(一)
限制港股通服务
根据监管机构要求,上交所可限制港股通部分个股服务或全部 港股通服务。 限制方式可为不可买卖、或可卖不可买。
√
√ √ √
√
x √ (仅卖) √
申报检查
不允许卖空; 买入订单申报金额在当日实时可用额度范围内; 不允许订单修改,而采用先撤单再申报的方式。
申报限制
对于两地市场在订单申报限制上的差异,如最小交易价差、每 手股数、申报最大限制等,由券商端进 不设个股涨跌幅限制
交易标的信息
港股通及沪股通标的统计信息对比
港股通标的
只数 266
沪股通标的
568
占比 市盈率
投资标的市值(万亿人民币) 标的市值占当地市场比重
截至2014年3月31日
18% 11
15.8 83%
59% 9
13.1 89%
标的调增
1. 新纳入恒生综合大、中型股指数成份股,且原不属于A+H的,在调整生效 后调入港股通股票 。
交易日
由两地交易所在开通之前或下一个交易年度开始之前协商,并 制定交易历。 基本原则是只有当两地市场都可进行正常交易和结算的交易日 ,才被定为“港股通”交易日。 具体交易历的确定:中国结算。
交易时间
遵循港交所公布的交易时间。交易时间以港交所自动对盘系统
的时间为准。
在圣诞前夕(12.24)、新年前夕(12.31)或农历新年前夕,香港市 场将仅有半天交易。
对于回转交易,投资者当 日卖出港股通股票的资金 可用;但由于香港市场交 收制度的差异(T+3),该笔 资金能否用于购买A股或其 他非港股通标的范围的证 券,需要符合各券商根据 自己的风控规定执行
沪港通效应及其对中国股市的影响
沪港通效应及其对中国股市的影响随着中国与全球经济联系的日益紧密,投资者对中国股市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
而2014年11月17日实施的沪港通机制,开启了中国跨境投资新时代,对于中国股市的发展影响深远。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沪港通的效应及其对中国股市的影响。
一、沪港通机制简介沪港通是指通过香港证券交易所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互通机制,允许合格的内地投资者和港股通投资者相互交易对方市场的股票。
沪港通包含北向和南向交易两个渠道,前者是指允许香港投资者通过香港投资者参与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中,而后者则是指允许内地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香港交易所的股票。
二、沪港通的效应1.促进人民币国际化沪港通机制的实现,有助于加速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通过香港与上海的互通机制,使得更多的人民币能够流入香港市场,同时也使得香港的人民币资产得到了更好的保值和增值。
此外,沪港通的实施还对于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及金融市场开放起到了积极作用。
2.提升股市的国际化水平沪港通的实施,使得国际资本可以更加便捷地进入中国股市,提高了股市的国际化水平。
同时,也使得中国股市更加开放和透明,通过与香港市场的互通,中国股市将从中受益。
3.改善溢价率由于内地的股市经历了多次牛市与熊市的剧烈波动,难免会导致股市的估值波动。
而沪港通的实施,则有助于平衡内地与香港两市之间的股价,更好地反映公司实际价值。
此外,通过沪港通,外资机构可以更加便捷地进行股票投资,增加了流动性,帮助股价更好地反映实际情况。
三、沪港通对中国股市的影响1.对于A股市场的影响沪港通的实施,让更多的境外投资者进入A股市场,提高了市场流动性,也将带来更多的投资机会和资本的流入。
同时,由于香港市场更加成熟和开放,内地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香港市场来更加熟悉国际市场,增强风险意识,提高投资收益。
2.对于香港股市的影响沪港通也将对香港股市产生影响。
自香港市场1997年回归以来,其主要作用是服务于中国内地市场。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解读 (7)
第四章股票考情1 优先股与普通股、债券及其他股债混合产品的比较1.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1)普通股股东可以全面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而优先股股东一般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参与股东大会投票,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公司决定发行新的优先股,优先股股东才有投票权。
同时,为了保护优先股股东利益,如果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按规定支付股息,优先股股东按约定恢复表决权;如果公司支付了所欠股息,已恢复的优先股表决权终止。
(2)相对于普通股股东,优先股股东在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的分配上享有优先权。
(3)普通股股东的股息收益并不固定,既取决于公司当年盈利状况,还要看当年具体的分配政策,很有可能公司决定当年不分配。
而优先股的股息收益一般是固定的,尤其对于具有强制分红条款的优先股而言,只要公司有利润可以分配,就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向优先股股东支付。
(4)普通股股东除了获取股息收益外,收益来源二级市场价格上涨也是重要的;而优先股的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相对较小,依靠买卖价差获利的空间也较小。
(5)普通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只能在二级市场上变现退出;如有约定,优先股股东可依约将股票回售给公司。
2.优先股与其他股债混合产品的区别股债混合型证券是具有股权和债务不同特点组合的证券形式。
市场中的股债混合产品目前主要有可转债、永续债券等产品。
可转债是在一定期限内依据一定条件可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
转股权是可转债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
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如果持有人看好可转债发行人股票增值潜力,则在转换股期内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
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沪港通
沪港通试点启动金融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一、事件简介2014年4月10日的博鳌论坛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主旨演讲。
李克强指出,将着重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其中扩大服务业包括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是重要方面。
并称今后将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上海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促进中国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和健康发展。
同时将在与国际市场更深度的融合中,不断提升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
证监会2014年4月10号中午发布公告,为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决定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以下简称沪港通)。
二、沪港通简介沪港通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将允许两地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试点初期,沪股通的股票范围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180指数、上证380指数的成分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港股通的股票范围是香港联合交易所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分股和同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
双方可根据试点情况对投资标的范围进行调整。
试点初期,对人民币跨境投资额度实行总量管理,并设置每日额度,实行实时监控。
其中,沪股通总额度为3,000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为13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总额度为2,500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为105亿元人民币。
“沪港通”税收政策解读-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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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通”税收政策解读-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经国务院批准,沪港通正式启动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
为明确沪港通试点相关税收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以下简称《通知》),于2014年11月17日正式施行。
《通知》规定了内地和香港投资者上市股票转让差价所得、上市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所得税问题,内地和香港投资者买卖股票的营业税问题,内地和香港投资者转让股票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
一、何为沪港通
沪港通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沪股通,是指香港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香港联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交所上市的股票。
港股通,是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
沪港通是加强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联系、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有益尝试,是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
沪港通的制度要点包括:1.相关交易结算活动遵守交易结算发生地的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互为结算参与人,分别在对方开立证券账户,依法提供名义持有人服务。
境内投资者不登记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而是通过中国结算享有香港联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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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通-公司行为-分拆合并-第一次代码转换
如上图所示,一般而言,做并行买卖安排的股份分拆合并业务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1)原股票代码8166(原)交易期; (2)临时代码8395(临)单柜交易期; (3)临时代码8395(临)和新股票代码8166(新)并柜交易期; (4)新股票代码 8166(新)单独交易期。 (1)第一次代码转换 T-1日,原代码8166(原)最后交易日日终: 本公司根据原代码8166(原)的可交易数量(Available)按分拆合并比例计算 生成临时代码8395(临)的换算额度(未扣减原代码冻结部分的换算额度), 再计入临时代码8395(临)在当日交易形成的Pending(T-1日pending为0); 并在原代码有冻结的情况下对临时代码做冻结换算额度相应扣除,形成临时代 码可卖额度。(以上额度计算,对小于1股的零碎股额度进行舍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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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港股通-公司行为(4)-现金红利(以股代息)
(3)申报的处理 在申报截止日日终对申报数量进行处理,确定有效申报数量,累计申报数 量应小于等于账户红利权可用余额(扣除已冻结的红利权数量),若申报数量 大于投资者账户的红利权余额,则超出部分作申购失败处理,未超出部分申购 成功。并同时记减投资者账户的红利权余额。有效申报数量和红利权变动数量 将于截止日日终通过相关数据文件发送结算参与人。 3.现金的清算和发放 在香港结算的红利资金足额到账后三个交易日内,中国结算完成换汇和清算 交收。清算日日终将应发红利金额通过清算明细文件发送结算参与人。境内投 资者账户因选择股票股利产生的零碎股全部以现金形式发放。 4.股票股利的到账和上市 香港结算选择权申报截止日下一交易日日终,成功行使股票选择权的投资者 账户将记增股票股利,相关数据将通过证券变动和证券余额文件发送结算参与 人。 股票股利于香港市场股票股利上市日的下一个交易日上市。
红利业务以股代息
香港市场部分上市公司在派发红利时,可以让投资者选择收取股票或者收取现金。中 国结算将在汇总境内投资者意愿后向香港进行申报。 1.权益登记信息通知 收到香港结算发送的红利权益派发公告后,将通过通知信息文件发送结算参与人。 2.红利权益登记日 证券交收和香港同步(T+2),所以境内投资者享有红利的权益登记日和香港市场 相同。中国结算于股权登记日日终记增投资者账户的红利权数量,并通过证券变动和 证券余额文件发送境内结算参与人。 3.股利选择权的申报 (1)申报开始日 申报开始日大于权益登记日,小于等于申报截止日。在申报截止日信息未维护之 前不可进行申报。 (2)申报的受理 申报数量为账户中需要选择收取股票股利的红利权数量,必须为整数数量,正 整数表示申报数量,负整数表示撤销已申报数量,若撤销数量大于已申报的数量,申 报作失败处理,参与人可于申报前查询已申报数量。 申报期间实时反馈申报受理是否成功,仅校验申报数据格式,不对有效申报数量 进行处理。日终通过其他数量文件反馈券商投资者累计申报股利选择权的受理总数。
中国结算于同日日终通过其他数量文件将临时代码换算额度(未扣减冻结换算 额度)、临时代码的冻结换算额度发送境内结算参与人用于对账。
港股通-公司行为-分拆合并-第一次代码转换
关于换算额度计算公式供参考: 临时代码换算额度(未扣减原代码冻结部分的换算额度)= 原代码可交易数量(Available) ×比例分母/比例分子,零碎股额度直接舍尾取整。 临时代码冻结换算额度= 原代码冻结数量×比例分母/比例分子,零碎股额度直接舍尾取 整。 其中:每a股分拆(合并)为b股,则比例分子为a,比例分母为b,a、b都代表正整数,若a >b,则为合并,若a<b,则为分拆。 以下关于临时代码可卖额度计算公式供参考: T日临时代码可卖额度=T-1日临时代码换算额度- T-1日临时代码冻结换算额度+T-1日临时 代码当日交易形成的Pending(0) 备注:结算参与人用以上方法计算临时代码可卖额度,用于控制T日投资者的临时代码8395 (临)交易。 如果上市公司股份分拆合并议案在股东大会上最终未获通过,该股份分拆合并业务不生效, T日临时代码将不能交易,投资者用原代码进行交易。本公司最晚于T日日终处理之前在 系统中完成分拆合并业务取消操作,并于维护日日终将相关信息发送结算参与人。
港股通-公司行为-公开配售
对于沪港通范围内香港上市公司公开配售,港股通投资者在原股东比例内申报,暂不参加 港股公开配售超额申报。 公开配售处理与供股类似,区别在于公开配售权不能进行二级市场交易,只能行权申报。
港股通公司行为-现金红利(以股代息)
五、港股通-公司行为(4)-现金红利(以股代息)
港股通公司行为处理简介
港股通-公司行为-供股
香港结算供股业务流程主要分为供股登记;供股权派发、交易、申报和缴款;以及供股上市三个阶段。
香港结算供股流程和时间安排
港股通-公司行为-供股
对于沪港通范围内香港上市公司供股,港股通投资者在原股东供股比例内申报,暂不参加 港股供股超额申报。 供股权益登记、托管登记、上市登记和数据发送 香港结算于供股股权登记日前通过港方系统发送供股相关数据。在供股权股权登记日前根 据香港结算通知,本公司在系统中录入基本供股信息,并在维护日日终通知境内结算参与 人。 为防止挂失转户、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引起的账户变动或证券变动,股权登记日下一港股通 交易日本公司根据香港结算通知的应收供股权总额,依据权益登记日该港股通证券全体股 东名册,按照供股比例产生投资者供股权益股份明细。 香港结算供股权(PAL)派发日下一港股通交易日,本公司根据香港结算到账通知,对各投 资者账户供股权进行流通处理。
公司行为(4)-现金红利(以股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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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通公司行为-分拆合并、投票、送股
港股通-公司行为-分拆合并-概述
香港市场分拆合并业务一般做并行买卖安排,施行临时代码和新代码并柜交易,但两者额度
不共通。 三次代码转换 本公司办理股份分拆及合并业务,共做以下三次股票代码转换:
在原股票代码最后交易日交易的交收日日终,将原股票代码转换为临时代码,同时调整账
户持有余额(Balance); 在临时代码单柜交易期末日日终,将临时代码转换为新股票代码; 在临时代码和新代码并柜交易期末日日终,将临时代码转换为新股票代码。 第二次和第三次转换的比例一般为1:1;转换的对象包括临时代码的持有余额(Balance) 和未交收数额(Pending)。
股份分拆(合并)业务的信息登记、数据发送
港股通-公司行为-分拆合并-第一次代码转换
T日,临时代码8395(临)可交易首日日终: 本公司根据原代码8166(原)的可交易数量(Available)按分拆合并比例计算生成临时代码 8395(临)换算额度,再计入临时代码8395(临)在当日交易形成的Pending;并在原代码 有冻结的情况下对临时代码做冻结额度相应扣除,形成临时代码可卖额度。(以上额度计算, 对小于1股的零碎股额度进行舍尾)
以下关于临时代码的可卖额度计算公式供参考: T+1日临时代码可卖额度=T日临时代码换算额度- T日临时代码冻结换算额度+T日临时代 码当日交易形成的Pending(净卖出为负)。
备注:结算参与人用以上方法计算临时代码可卖额度,用于控制T+1日投资者的临时代码 8395(临)交易。 本公司用以上方法计算临时代码换算额度和冻结换算额度,发结算参与人用于对账。(主要 考虑到可能出现冻结解冻或非交易过户,故T日需要重新计算临时代码8395(临)的额度)
香港结算于股份分拆(合并)公告日通过港方系统发送股份分拆相关数据。 本公司最晚于香港市场原股票代码交易末日日终处理之前在系统中完成信息登记,并于维 护日日终将相关信息发送结算参与人。
港股通-公司行为-分拆合并-概述
股份分拆(合并)代码转换操作举例 下图为香港市场某上市公司股份合并的案例,每2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现有股份将合并为 1股每股面值0.02港元之股份(“合并股份”)。 原股票代码为8166(原),临时股票代码为8395(临),新股票代码为8166(新)。
向香港结算申报供股权和缴纳供股款 本公司在供股境内申报截止日后的第二个港股通交收日向香港结算申报供股权有效申报总 额,香港结算在收到本公司申报结果当日,通过相关指令完成对本公司收集的供股款扣款。
获取供股股份和上市相关处理 香港结算寄发股票日,本公司核对从香港结算寄发的股票总数,完成上市流通处理,相关 证券在下一港股通交易日上市流通。
T+9日,即临时代码8395(临)单柜交易期末日日终:
本公司将临时代码8395(临)按照1:1转换为新代码8166(新),转换对象包括临时代码 8395(临)的持有余额(Balance)和未交收数额(Pending)。次日,无需使用临时代码 8395(临)可交易数量计算新代码8166(新)可卖额度,直接使用转换后新代码8166(新) 的持有数据控制交易即可。
中国结算于同日日终通过其他数量文件将临时代码换算额度(未扣减冻结换算额度)、临 时代码的冻结换算额度发送境内结算参与人用于对账。 备注:关于临时代码的换算额度和冻结换算额度计算公式和T-1日计算公式相同,使用的数据 是T日日终原次代码转换
港股通-公司行为-分拆合并-第二次代码转换
(2)第二次代码转换 在临时代码8395(临)和新股票代码8166(新)并柜交易期,香港结算通过存放和提取 安排,不断吸收临时代码8395(临),释放新代码8166(新),使得新代码8166(新) 流动性不断增强。 在并柜交易期,临时代码8395(临)和新代码8166(新)的额度不共通,结算参与人直接使 用临时代码8395(临)和新代码8166(新)各自的持有数据做前端交易控制。
注:如果T-1日至T日之间存在香港假日、沪市工作日的情形,则需连续计算以上额度并发送 参与人。 T+1日,原代码8166(原)交易末日的交收日日终: 本公司按照分拆合并比例将原代码8166(原)切换为临时代码8395(临),同时调整投资者 证券账户持有数量,小于1股的零碎股使用精确算法分配。(理论上,原代码8166(原)的 交易在T+1日日终全部完成交收,系统里面原代码只有持有余额Balance,没有未交收余额 pen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