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预防性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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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防止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的产生,确保患者手术安全,提高手术切口愈合率,根据《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开展手术的临床科室和相关人员。

三、管理原则1. 严格遵循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具体情况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2. 遵循药物经济学原则,选用性价比高、疗效确切的抗菌药物。

3. 遵循用药时间原则,尽量缩短用药时间,避免不必要的长时间用药。

4. 遵循用药途径原则,首选静脉途径给药,口服给药酌情考虑。

四、抗菌药物选择1. 清洁手术:一般不需要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除非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涉及重要脏器或免疫缺陷等高危因素。

2. 清洁-污染手术:根据手术部位和患者情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一般选用一代头孢或氟喹诺酮类。

3. 污染手术:必须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根据手术部位和患者情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一般选用三代头孢或氟喹诺酮类。

4. 特殊感染手术:根据感染病原体选择敏感的抗菌药物。

五、用药时机和持续时间1. 手术前0.5-2小时开始使用抗菌药物,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术中出血较多时,术中可追加一次剂量。

2. 手术结束后,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情况,一般术后24小时内停用抗菌药物。

六、用药记录和监测1. 医生应详细记录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给药时间等,并将其纳入病历。

2. 护士应严格按医嘱给药,并观察患者的药物反应。

3. 定期监测患者的感染情况和药物使用情况,对用药效果进行评估。

七、培训和宣传1. 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抗菌药物应用水平。

2. 加强抗菌药物知识的宣传,提高患者的用药意识和满意度。

八、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规定,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由医院相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纳入绩效考核。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2022年版)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2022年版)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2022年版)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手术期(含介入诊疗)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手术期预防用药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

第三条手术部位感染最常见的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其次是肠道科细菌(大肠杆菌、肠杆菌素、克雷伯菌属等)。

病原菌可以是内源性或外源性的,大多数是内源性的,即来自患者本身的皮肤、粘膜及空腔脏器内的细菌。

皮肤携带的致病菌多数是革兰阳性球菌,但在会阴及腹股沟区,皮肤常被粪便污染而带有革兰阴性杆菌及厌氧菌。

手术切开胃肠道、胆道、泌尿道、女性生殖道时,典型致病菌是革兰阴性肠道杆菌,在直肠和阴道还有厌氧菌(主要是脆弱类杆菌),它们是这些部位器官/腔隙感染的主要病原菌。

在任何部位,手术切口感染大多由葡萄球菌引起。

第四条本规定供所有手术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第五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为手术期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相关的培训、指导、评价、管理等工作,确保本规定贯彻落实。

第六条为手术期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第七条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医院相关部门、科室及医务人员应按照《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做好感染预防控制工作。

二、预防用药的适应症第八条清洁手术:手术应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想通的器官,手术应无污染,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是可考虑预防用药。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为了进一步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特制订本规定,并须严格遵照执行。

预防用药目的是预防手术切口感染和手术部位感染,以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预防用药基本原则包括: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应选择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应给足剂量,静脉快速滴入;应在切皮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应在病房或手术室给药。

预防用药条件包括: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仅在特定情况下可考虑使用;清洁-污染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药物;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不属于预防应用范畴。

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包括:根据预防目的选择药物;考虑既往该部位感染细菌的种类及其抗菌药物耐药性;参考抗菌药物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参数;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操作流程包括:择期手术后,根据手术类型和预防目的选择抗菌药物,按照基本原则给药,定期评估疗效和药物耐受性。

在手术前一天,主管医生应开具临时医嘱,明确手术前0.5小时需要使用的药物剂量。

对于需要进行皮试的患者,病房护士应完成皮试并记录结果,并执行医嘱并签名。

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手术室可以在手术过程中追加一次药物剂量,根据药物半衰期来确定。

各科室应提前根据本科手术特点或预计手术时间,将第二剂量抗菌药物提交手术室备用,如果手术中未使用,应随病人一起带回病房。

为了避免胎儿接受抗菌药物,剖宫产手术应在钳夹脐带或断脐后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医嘱给药,皮试由病房护士完成并记录皮试结果。

在术后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时,应选择与术前相同的药物。

对于I类切口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术前用药一次即可;对于I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时间为24小时,必要时可延长至48小时;对于III类切口手术,可根据实际情况应用3-7天。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制度围手术期是指从患者决定接受手术治疗开始,至手术治疗结束后患者恢复正常生理状态的一段时间。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是指在手术前、手术中及手术后使用抗菌药物,以预防手术切口感染、手术部位感染及手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如下:1. 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2. 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a. 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b. 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c. 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d. 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胆道等手术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细菌,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 预防用药时机:手术前0.5-2小时开始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超过1500ml,术中应给予第二剂。

4. 预防用药疗程:清洁手术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延长至48小时。

清洁-污染手术或污染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为24小时,必要时可延长至48小时。

5. 预防用药选择:应根据手术部位、手术类型、患者个体差异及药物的抗菌谱、药代动力学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

围术期预防性使用原则

围术期预防性使用原则

围术期预防性用药使用原则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外科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需充分考虑感染发生的可能性、预防用药的效果、耐药菌的产生、二重感染的发生、药物不良反应、药物价格以及患者的易感性等多种因素,再决定是否应用。

要规范用药品种与给药方案,不应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或某些新品种以及耐药后果严重的药物作为预防用药。

一、一类切口预防性用药指标1、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素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

2、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30%。

3、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术和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4、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二、外科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1、适应证:应用抗菌药物预防外科防手术部位感染(SSl)作用是肯定的,但并非所有手术都需要。

一般的I类即清洁切口,应注意严格的无菌技术及细致的手术操作,大多无需使用抗生素。

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具体适应症有:2、Ⅱ类(清洁一污染)切口及部分Ⅲ类(污染)切口手术,主要是进入消化道(从口咽部开始)、呼吸道、女性生殖道等的手术;A 使用人工材料或人工装臵的手术,如心脏人工瓣膜臵换术、人工血管移植术、人工关节臵换术等;B 清洁大手术,手术时间长、创伤较大,或一旦发生感染后果严重者,如开颅手术、心脏和大血管手术、门体静脉分流术或断流术、脾切除术等;C 病人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营养不良等。

此外,经检测认定在病区内某种病原菌所致SSI发病率异常增高时,除追究原因外应针对性预防用药。

已有严重污染的多数Ⅲ类(污染)切口及Ⅳ类(污秽一感染)切口手术(如开放创伤、消化道穿孔等),应在手术前即开始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术中及术后继续应用,不列为预防性应用。

手术切口分类见附表1。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开展手术的科室和部门。

第三条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提高手术成功率,降低术后并发症的发生。

第四条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评估:术前对患者进行感染风险评估,制定个体化的预防用药方案。

(二)手术时用药: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状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确保手术时药物浓度达到预防感染的效果。

(三)用药时机:一般在手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开始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可术中追加一次。

(四)用药时长: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状况,一般术后24-48小时内停药。

(五)药物选择:根据手术部位、患者感染风险、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成立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和培训工作。

第六条管理小组成员由医务科、药剂科、感染性疾病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收集、整理、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数据,组织培训和考核等。

第三章用药管理第八条手术医生在术前对患者进行感染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体化的预防用药方案。

第九条术前由药剂科提供抗菌药物选择指南,供医生参考。

第十条手术医生在手术通知单上注明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名称、剂量、给药时间和方法。

第十一条手术室护士按照手术医生开具的用药方案,按时给患者用药。

第十二条术后24-48小时内停药,特殊情况需延长用药时间的,由手术医生提出申请,经管理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药剂科负责监测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干预和处理。

第十四条医务科负责对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管理,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降低手术感染风险,提高手术成功率。

第三条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手术类型、患者情况、细菌耐药情况等因素综合评估,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二)预防用药应限于必要时使用,避免滥用;(三)选用疗效确切、安全性高、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四)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抗菌药物使用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第二章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监督、指导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五条管理小组成员由医务部、药学部、感染性疾病科、手术室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医务部负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指导工作,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七条药学部负责抗菌药物的供应、管理和指导工作,提供抗菌药物信息,协助制定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方案。

第八条感染性疾病科负责抗菌药物的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感染控制建议。

第九条手术室负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配制、给药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第十条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根据手术类型、患者情况、细菌耐药情况等因素综合评估,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第十一条预防用药应限于必要时使用,避免滥用。

一般应在手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手术,可术中追加一次。

第十二条选用疗效确切、安全性高、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

优先选用国家及地方推荐使用的抗菌药物。

第十三条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抗菌药物使用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第四章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评估与改进第十四条医务部应定期对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手术预防用药的原则

手术预防用药的原则

手术预防用药的原则1. 介绍手术预防用药是指在手术过程中应用药物以预防术后并发症的发生和提高手术的成功率。

它是手术前、手术中和术后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手术的安全和患者的康复至关重要。

本文将全面、详细、完整地探讨手术预防用药的原则,旨在为医务人员提供指导和参考。

2. 手术预防用药的目标手术预防用药的目标是减少手术相关并发症的发生率,并最大限度地提高手术成功率和患者的康复率。

它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2.1 减少感染感染是手术后常见的并发症之一,严重影响术后康复。

在手术预防用药中,应注重使用抗生素进行预防,尽可能选择对手术切口常见细菌具有广谱抗菌活性的药物,并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的个体情况进行个体化用药。

2.2 控制术中出血手术过程中的大出血是手术风险较高的一个因素。

在手术预防用药中,应根据手术创伤的程度和患者的出血倾向选择适当的止血药物,如纤维蛋白原、凝血酶原复合物等。

此外,术中应密切监测患者的出血量,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出血。

2.3 预防手术后血栓手术后的血栓形成是另一个常见的并发症。

在手术预防用药中,应根据患者的血栓风险评估结果选择适当的抗凝药物,如肝素、华法林等。

同时,术后也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凝血功能,避免出现血栓后的相关并发症。

2.4 缓解术后疼痛手术后的疼痛是患者常常面临的一个问题。

在手术预防用药中,应根据手术的创伤程度和患者的疼痛感受选择适当的镇痛药物,如阿片类药物、非甾体类抗炎药等。

合理的镇痛用药可以缓解患者的疼痛,加快康复过程。

3. 手术预防用药的原则为了确保手术预防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我们需要遵循以下原则:3.1 个体化用药手术预防用药应根据患者的病情、手术类型、年龄、性别等个体差异进行个体化用药。

不同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和耐受性不同,因此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来选择适当的药物和用药方案。

3.2 药物选择的科学性在手术预防用药中,应根据临床研究和指南的推荐选择药物。

药物的选择应基于其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性,避免滥用和不必要的用药。

医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及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降低手术部位感染的发生率,保障患者安全。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

四、基本原则1. 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2. 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根据手术类型、创伤程度、可能污染的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风险和后果严重程度、预防效果等循证医学证据,以及药物对细菌耐药性的潜在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

3. 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规定。

五、管理措施1. 医院应建立健全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务人员在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2. 医院应加强对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分发、使用等环节的管理,确保药物的质量和供应。

3. 医院应建立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记录制度,记录包括手术名称、患者基本信息、药物名称、剂量、用药时间、用药效果等,以备查询和追溯。

4. 医院应定期对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临床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六、临床应用规范1. 清洁手术: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主要应加强消毒灭菌和无菌操作。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a) 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b) 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c) 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d) 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手术预防用药行为,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

第三条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药物特点等因素综合评估后使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培训和考核,确保制度的落实。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第五条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药物特点等因素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二)优先选择具有良好预防效果、副作用较小、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三)避免使用耐药菌株广泛存在的抗菌药物;(四)不推荐使用广谱抗菌药物进行预防性应用。

第六条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预防用药应在手术前0.5-2小时内给予,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二)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手术,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给药时间;(三)手术后如需继续使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患者病情和手术类型等因素综合评估后决定;(四)抗菌药物的剂量、给药途径和疗程应根据药物特点和患者病情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考核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用药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用药行为。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情况,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外科预防用药的原则

外科预防用药的原则

外科预防用药的原则外科预防用药的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 个体化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性别以及身体状况等因素,进行个体化的用药方案,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用药的风险并提高预防效果。

2. 持续性原则:外科手术的预防用药通常需要在手术前、手术中和手术后进行多次给药,以保持药物在机体内的有效浓度,并延长药物的作用时间。

3. 安全性原则:优先选择安全性高、副作用少的药物进行预防应用,尽量避免对机体产生不良反应和损害。

4. 效果性原则:选择具有较好的预防效果的药物进行应用,尽量确保预防措施的有效性,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5. 多学科综合治疗原则:外科预防用药常常需要与其他治疗措施结合,如麻醉药物的应用、手术操作技巧等,需要多学科的协作并进行综合治疗。

6. 合理使用抗生素:在手术预防中,合理使用抗生素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手术种类和感染风险的评估,选择适当的抗生素种类、剂量和使用时间,以减少感染的风险。

7. 预防性血栓形成的原则:对于高危患者,应考虑使用抗凝剂或抗血小板药物预防手术相关性血栓形成的发生。

总的来说,外科预防用药的原则是个体化、持续性、安全性、效果性、多学科综合治疗、合理使用抗生素,以及预防性血栓形成的原则。

这些原则旨在优化预防措施,提高预防效果,并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此外,外科预防用药的原则还包括以下几点。

8. 最小剂量原则:为了降低不良反应和毒性风险,应该尽量使用最小有效剂量的药物进行预防。

通过严格控制用药剂量,可以减少药物对患者全身状况的影响。

9. 注意药物相互作用:在进行外科预防用药时,需要特别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一些药物可能会相互干扰,导致不良反应或降低药效。

因此,应充分考虑患者的药物史,避免使用与现有药物相互作用的药物。

10. 注重药物的选择与应用时机:对于需要长期使用的药物,应根据手术日期和术后的生理状况来选择合适的用药,并严格按照给药方案和时间来进行用药。

同时,应注意药物的保存和储存条件,以确保药物的有效性。

手术预防用药管理制度

手术预防用药管理制度

手术预防用药管理制度一、引言手术是医疗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程序,对于病人的治疗和康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手术预防用药管理制度是为了降低手术风险,保障病人安全而建立的一套规范和流程。

本制度将明确手术预防用药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规范用药流程,提高用药质量,保障病人在手术中的安全。

二、制度目的1.明确手术预防用药的重要性:手术预防用药是为了预防手术中产生的各种并发症,降低手术风险,提高手术成功率。

2.规范用药流程:建立标准的用药程序和流程,确保用药安全和规范性。

3.提高用药质量:选择适当的药物,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

4.保障病人安全:通过严格管理用药的方式,提高手术的安全性,减少不必要的风险。

三、制度内容1.手术预防用药的选择(1)根据手术类型和病人情况,选择适宜的预防用药,比如抗生素预防感染,抗凝药预防血栓等。

(2)严格按照规定的用药剂量和方法使用,不得随意增减或更改用药方案。

2.用药前的准备(1)在用药前,医护人员应查看病人的过敏史和病史,做好用药前准备。

(2)对于对某些药物存在过敏反应的病人,应及时更改用药方案,确保安全。

3.用药流程(1)医生开具用药处方后,护士按照规定用药程序领药、验收及分配。

(2)在用药过程中,护士应严格按照用药剂量和时间给药,同时及时记录用药情况。

4.用药后观察(1)用药后应对病人进行观察,及时发现不良反应或过敏症状,进行处理和记录。

(2)必要时应调整用药方案,避免不良反应对病人造成影响。

5.药物储存和管理(1)药物应存放在专用的药品柜或库房中,避免受潮、日光直射等影响。

(2)对于过期或失效的药物,应及时予以处理,不能继续使用。

6.培训和考核(1)医护人员应经过系统的用药培训,了解手术预防用药的重要性和规范流程。

(2)定期进行用药考核,确保医护人员掌握用药知识和技能。

7.监督和评估(1)建立用药监督机制,定期对手术预防用药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2)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提高用药管理水平。

围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围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围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合理性将严格纳入质控考评,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一、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切口感染,以及清洁一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预防用药基本原则(一)种类: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

原则上应选择一、二代或三代头抱类等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二)剂量:应给足剂量,静脉快速滴入;药物溶媒量100~150ml (成人)为宜,不宜用大量液体长时间慢速滴入。

(三)给药时间:应在切皮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参考抗菌药物的达峰时间和半衰期),剖宫产术应在结扎脐带后给药。

(四)给药地点:手术室.三、预防用药条件(一)清i吉手术(I类切口手术):清i吉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主要应加强消毒灭菌和无菌操作.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会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年龄大于70岁;5、糖尿病控制不佳;6、恶性肿瘤放、化疗中;7、免疫缺陷或营养不良。

(二)清洁-污染手术(11类切口手术)、污染手术(In类切口手术):1、清洁-污染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用药;2、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三)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四'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1、抗菌药物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

(1)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选用药物;(2)针对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污染菌种类选用.2、既往该部位感染ffl菌的种类及其抗菌药物耐药性;3、参考抗菌药物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参数;4、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f随品种,应参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中"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

围术期预防性使用原则

围术期预防性使用原则

围术期预防性用药使用原则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外科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需充分考虑感染发生的可能性、预防用药的效果、耐药菌的产生、二重感染的发生、药物不良反应、药物价格以及患者的易感性等多种因素,再决定是否应用。

要规范用药品种与给药方案,不应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或某些新品种以及耐药后果严重的药物作为预防用药。

一、一类切口预防性用药指标1、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素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

2、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30%3、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术和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4、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二、外科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1、适应证:应用抗菌药物预防外科防手术部位感染(SSI)作用是肯定的,但并非所有手术都需要。

一般的I类即清洁切口,应注意严格的无菌技术及细致的手术操作,大多无需使用抗生素。

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具体适应症有:2、H类(清洁一污染)切口及部分皿类(污染)切口手术,主要是进入消化道(从口咽部开始)、呼吸道、女性生殖道等的手术;A使用人工材料或人工装臵的手术,如心脏人工瓣膜臵换术、人工血管移植术、人工关节臵换术等;B清洁大手术,手术时间长、创伤较大,或一旦发生感染后果严重者,如开颅手术、心脏和大血管手术、门体静脉分流术或断流术、脾切除术等;C病人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营养不良等。

此外,经检测认定在病区内某种病原菌所致SSI发病率异常增高时,除追究原因外应针对性预防用药。

已有严重污染的多数皿类(污染)切口及W类(污秽一感染)切口手术(如开放创伤、消化道穿孔等),应在手术前即开始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术中及术后继续应用,不列为预防性应用。

手术切口分类见附表1。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

XX医院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下称预防用药)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达到医院等级评审指标要求,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Ⅰ类切口手术的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第三条医院成立工作管理小组,对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全过程进行管理,并负责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等工作。

管理小组每月进行1次专项检查,对违规者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以确保本实施细则得到贯彻落实。

第四条管理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张联民院长副组长:伍春霞李洁明成员:王观理曾广玲杨军王祥云黄松林第二章预防性用药的适应证第五条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用药目的: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第六条Ⅰ类切口手术范围及名称Ⅰ类切口手术范围:包括甲状腺、乳腺、腹股沟疝、关节镜检查、颈动脉内膜剥脱、颅骨肿物切除、内眼手术和冠脉造影等血管介入诊断,以及心脏、颅脑、膝髋关节、肾脏手术。

Ⅰ类切口手术名称如下:(一)甲状腺手术:甲状腺切除术、甲状腺部分切除术、甲状腺大部分切除术、甲状腺次全切除术、甲状腺病损切除术、甲状腺根治术、甲状腺改良根治术;(二)乳腺手术:乳房切除术、乳房部分切除术、乳房次全切除术、乳房改良根治术、乳房根治性切除术、乳房扩大根治性切除术、乳头切除术、乳腺腺叶切除术;(三)腹股沟疝手术(包括补片修补术):腹股沟疝修补术、腹股沟直疝修补术、腹股沟斜疝修补术、腹股沟直疝无张力修补术、股沟斜疝无张力修补术、腹股沟斜疝疝囊高位结扎术、腹股沟直疝-斜疝修补术;(四)关节镜检查手术:膝、髋、肩关节镜检查手术;(五)非开放性骨折内固定术,骨折内固定取出术;(六)膝髋关节置换手术:膝关节置换术、膝关节部分置换术、髋关节置换术、全髋关节置换术、髋臼置换术、人工股骨头置换术;(七)颅骨肿物切除手术:颅骨切除减压术、线形颅骨切除术、条带状颅骨切除术;(八)开颅手术:颅内肿瘤切除术、脑膜瘤切除术、颅内血肿清除术、脑内血肿清除术、颅内血肿引流术、颅内血管成形术、开颅探查术、脑室切开引流术;(九)眼科手术:白内障囊外摘除术、晶状体单纯抽吸囊外摘除术、经颞侧晶状体囊外摘除术、睑内翻矫正术、睑外翻矫正术、眼睑重物切除术、青光眼睫状体冷凝术;(十)心脏手术:瓣膜置换术、瓣膜修补术、瓣成形术、瓣切开扩张术、心脏乳头肌修补术、主动脉瓣膜下环切除术、房间隔缺损修补术、室间隔缺损修补术、卵圆孔未闭修补术、心内膜垫缺损修补术;(十一)肾脏手术:肾切除术、肾部分切除术(脓肿除外)、肾根治性切除术、肾囊肿切除术、肾固定术、肾修补术、肾上腺切除术、肾上腺部分切除术;(十二)妇科手术:输卵管切除术、输卵管妊娠切开取胚术、附件切除术、卵巢畸胎瘤剥出术、子宫肌瘤剥出术(除外截石位手术和经阴道手术);(十三)口腔手术:面颈部未涉及口鼻腔和唾液腺的脂肪瘤切除术、未发生感染的鳃裂囊肿摘除术、下颌下腺良性肿物切除术;(十四)其它手术:包括骨肿瘤、关节肿瘤、神经源性肿瘤及其它体表肿瘤手术,鞘膜积液手术、额面部体表肿块手术,腮腺肿瘤手术,头颈部肿瘤切除术、颈部神经鞘瘤摘除术、睾丸固定术、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赘生指切除术。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为了规范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减少细菌耐药,降低医药费用,促进合理用药,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1. Ⅰ类切口手术的定义:手术未进入炎症区,未进入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以及闭合性创伤手术符合上述条件者。

2.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降低手术部位感染(SSI)的发生率。

3.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遵循以下原则:(1)有明确指征时才使用抗菌药物;(2)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一般首选头孢菌素类;(3)用药时机应在手术前0.5-2小时内开始,或麻醉开始时给药;(4)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5)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联合用药。

二、管理组织1. 成立由医务、药学、护理、感控等部门组成的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本机构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培训、指导、监督和管理。

2. 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应定期对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三、培训与教育1. 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应对医务人员进行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其熟练掌握本实施细则的要求。

2. 医务人员应积极参加抗菌药物相关培训,提高合理用药意识。

四、用药管理1. 术前评估:术前对患者进行评估,了解其感染风险,制定个体化的预防用药方案。

2. 药物选择: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药物敏感试验结果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

3. 用药时机:手术前0.5-2小时内开始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

4. 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5. 监测与评估:用药期间密切监测患者病情,评估预防用药效果,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五、监督与考核1. 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应对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围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制度

围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制度

围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制度1.严格掌握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参照《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使用。

2.给药方法:给药途径大部分为静脉输注,仅有少数为口服给药。

静脉输注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0.5-1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在输注完毕后开始手术,保证手术部位暴露时局部组织中抗菌药物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沾染细菌的药物浓度。

万古霉素或氟喳诺酮类等由于需输注较长时间,应在手术前1〜2小时开始给药。

3.预防用药维持时间: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

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给药一次即可。

如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2倍以上,或成人出血量超过1500ml,术中应追加一次。

清洁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 24小时,心脏手术可视情况延长至48小时。

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污染手术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

过度延长用药时间并不能进一步提高预防效果,且预防用药时间超过48小时,耐药菌感染机会增加。

4. I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应控制在30%以下,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

(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可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

(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

(4)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5. H类切口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用药,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污染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时间可酌情延长。

6. III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7. W类切口:在手术前即已开始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术中、术后继续,此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标准操作规程(最全)

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标准操作规程(最全)

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标准操作规程一、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1.具有发生SSI(手术部位感染)的高危因素的手术:手术时间延长和术前ASA(美国麻醉协会)评分>2分的手术。

2.容易发生SSI的高危手术:清洁一污染(Ⅱ类)手术及部分污染(Ⅲ类)手术,包括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3.感染后果严重的清洁手术:心脏、血管、开颅和门脉高压症手术以及使用人工材料或人工装置的清洁(工类)手术。

4.污秽一感染(Ⅳ类)手术:属治疗性应用。

二、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品种选择选择的抗菌药物应覆盖常见病原菌,应注意不同部位的常见病原菌的差别以及不同地区与不同年代的耐药性的变迁;应具有良好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宜价格低、毒性小。

1.对于心脏、血管外科、乳房、头颈外科、腹外疝、矫形外科、神经外科、胸外科手术(食管、肺)及经口咽部大手术、应用植入物或假体手术,发生SSI的最主要病原菌为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应使用第一、第二代头孢菌素。

神经外科及胸外科两类手术可酌情选择头孢曲松,经口咽部大手术和胸外科手术(食管、肺)可以联合应用甲硝唑。

2.对于胃十二指肠、胆道(不包括经腹腔镜进行)、阑尾、结直肠、泌尿外科以及妇产科手术,发生SSI的病原菌包括肠杆菌科细菌和厌氧菌,应使用第二代头孢菌素,必要时联合应用甲硝唑或选用具有抗厌氧菌活性的头霉素类药物。

3.青霉素和头孢菌素过敏患者的替代方案。

患者对青霉素过敏不宜使用头孢菌素时,针对葡萄球菌、链球菌可用克林霉素,针对革兰氏阴性杆菌可用氨曲南,或二者联合应用;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阿米卡星)因其价廉易得,在我国耐药情况不严重的基层医院,在密切监控不良反应的情况下,可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应用。

4.万古霉素一般不宜用作预防用药,除非已证明有MRSA(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SSI流行。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是指在手术前后对患者使用抗菌药物以预防手术切口感染和手术部位感染的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的目的是降低手术后感染的风险,提高手术成功率,减少患者的痛苦和医疗费用。

一、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的原则1. 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状况和当地细菌耐药情况,选择敏感、广谱、易于给药和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

2. 用药时机:通常在手术前0.5-2小时给药,以保证手术时药物浓度达到峰值。

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如手术时间过长或患者状况不佳,可在手术期间追加一次药物。

3. 用药时间:一般术后24-48小时停药。

对于某些特殊手术,如人工关节置换术、心脏手术等,可能需要延长用药时间。

4. 监测药物不良反应:在使用抗菌药物的过程中,应密切监测患者的不良反应,如过敏反应、肝肾功能损害等,并及时处理。

5. 遵循个体化原则: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状况等个体差异,调整药物剂量和给药方式。

二、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1. 适应症:(1)清洁手术:手术部位无明显感染,手术过程中可能存在细菌污染风险。

(2)清洁-污染手术:手术部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过程中可能存在细菌污染风险。

(3)污染手术:手术部位存在明显感染,手术过程中可能存在细菌污染风险。

2. 禁忌症:(1)对所选抗菌药物过敏者。

(2)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

(3)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

三、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的注意事项1. 严格遵守用药原则,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加强患者教育和沟通,使患者了解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的重要性,提高患者的依从性。

3. 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提高手术室的无菌操作水平,降低手术切口感染的风险。

4. 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药物不良反应。

5. 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防止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现象的发生。

手术预防用药的原则

手术预防用药的原则

手术预防用药的原则手术预防用药的原则指的是在手术前、手术中、手术后应用药物,以预防手术相关并发症或疾病。

手术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治疗方式,但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

因此,手术预防用药的原则尤为重要,能够大大减少手术风险,提高手术安全。

手术预防用药的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药物的选择手术预防用药的药物选择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有效性:药物应该在预防并发症或疾病方面具有明确的疗效,从而可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2.安全性:药物不应该对病人造成过大的负担,避免对患者的生命健康带来风险。

3.副作用少:药物应该尽可能减少或避免不良反应,特别是对患者的肝肾功能的损害。

4.方便性:药物的用法应该方便、易于掌握和控制,以避免在患者用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的发生。

二、药物的应用时机手术预防用药的应用时机很重要,应该在手术前、手术中、手术后各个环节进行用药。

其中,手术前应用药物可以预防手术前的紧张、不安、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手术中和手术后应用药物可以预防和减轻手术后的疼痛、恶心呕吐等问题。

三、药物的剂量和用法手术预防用药的药物剂量和用法应该根据临床需要和患者的情况来确定,应该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过量使用药物反而会造成不良反应,从而影响患者的健康和生命。

四、按照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进行药物使用手术预防用药的药物使用应该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进行选择。

对于患有特定病症或基础健康状况不好的患者,应该在用药过程中谨慎选择、监测药物使用,以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对患者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总而言之,手术预防用药的原则是为了保证手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在用药的过程中,需要注意药物选择、药物应用时机、药物剂量和用法等方面的问题,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进行合理使用。

在手术预防用药中,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应该始终放在第一位,避免因不当用药导致患者的健康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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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院围手术期 含介入诊疗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以下简称预防用药 的管理 促进合理用药 减少细菌耐药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等,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 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 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第二条手术部位感染最常见的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 其次是肠道杆菌科细菌(大肠杆菌、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等)。

病原菌可以是内源性或外源性的 大多数是内源性的 即来自患者本身的皮肤、粘膜及空腔脏器内的细菌。

皮肤携带的致病菌多数是革兰阳性球菌 但在会阴及腹股沟区皮肤常被粪便污染而带有革兰阴性杆菌及厌氧菌。

手术切开胃肠道、胆道、泌尿道、女性生殖道时 典型致病菌是革兰阴性肠道杆菌 在结直肠和阴道还有厌氧菌(主要是脆弱类杆菌) 它们是这些部位器官/腔隙感染的主要病原菌。

在任何部位,手术切口感染大多由葡萄球菌引起。

第三条本规定供所有手术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第四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围手术期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相关的培训、指导、评价、管理等工作 确保本规定贯彻落实。

第六条围手术期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五条围手术期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医院相关部门、科室及医务人员应按照《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 试行 》做好感染预防控制工作。

第二章预防用药的适应证第八条清洁手术 :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 局部无炎症、无损伤 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野无污染 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 、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一 手术范围大 手术时间超过2小时 污染机会增多者二 手术涉及重要脏器 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 如颅内手术、心脏手术等三 异物植入手术 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臵、人工关节臵换等 腹股沟疝补片修补术不包括在内四 存在感染相关高危因素者 高危因素包括 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 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接受器官移植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 、营养不良等。

第九条清洁-污染手术 上、下呼吸道手术 上、下消化道手术 泌尿生殖道手术 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 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 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 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药第十条污染手术 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药。

第十一条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 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 属于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 不属于预防用药范畴。

第十二条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或手术室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时 除应针对性预防用药外 还应积极调查和处理感染原因。

第三章预防用药的选择第十三条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患者的病理生理状况、抗菌药物的抗菌谱与抗菌活性、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和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虑。

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安全、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 头孢菌素为首选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见附表。

第十四条下消化道手术除预防用药外 术前一日要分次口服很少被吸收的肠道抗菌药物如庆大霉素 并用口服泻剂或灌肠清洁肠道。

第十五条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 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 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 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第十六条在甲氧西林耐药的金黄色葡萄球菌 MRSA 检出率高时 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 如人工心脏瓣膜臵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臵入、人工关节臵换等 也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第四章预防用药的方法第十七条 1.给药方法: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

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1500 ml),可手术中给予第2剂。

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用药一次即可。

接受清洁-污染手术者的手术时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

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

对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抗菌药物使用时间应按治疗性应用而定。

2.单次剂量: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如药品说明书没有说明具体剂量均按照一般感染的治疗量给药,例如头孢呋辛说明书:1)一般用法,一次0.75—1.5g,q8h;2)严重感染或罕见敏感菌引起的感染,3)1.5g,q6h;4)脑膜炎,每8小时不超过3g,。

当我们选择作为预防感染时按照1)一般用法,一次0.75—1.5g。

具体剂量根据患者的情况(如体重)决定。

3.注意溶媒的选择:部分头孢类抗生素的水溶液在pH值6-7时最稳定,酸性或碱性水溶液中均可加速其水解,葡萄糖注射液pH为3.2~5.5,且葡萄糖是一种具有还原性的糖,选用葡萄糖做溶媒能促进β-内酰胺类抗生素水解,且其在pH 3.6的溶液中lh抗菌效价损失10%左右,故不宜选用。

应选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尽量在短时间(50~60min)内注射完。

溶媒量要适量,例如对头孢类药物过敏患者在针对G+选用克林霉素时,说明书有明确规定每600mg用100—200ml;针对G-选用氨曲南时,说明书明确规定每1g至少加入100ml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中。

4.不要随意更换药品:尽量使用初选药物,如果更换将导致初选药起不到到效果,更换的药物起不到预防用药的作用,据很多资料显示,术后预防用药和整个围手术期不用药物,发生感染的几率相差不大。

5.联合用药:大多无需联合用药。

硝基咪唑类抗菌药物虽然有较好的抗厌氧菌作用,但并非所有的手术部位感染都有厌氧菌参与,只有涉及口腔、下消化道、阴道感染的手术,才需要使用这类药物如甲硝唑。

6.某些抗菌药物虽然归为二代头孢,但是不能作为预防用药,如头孢西丁,很多资料归为二代头孢,但是此药本身为头霉素类药物,是不能作为切口预防用药(一)用药选择 1、选择抗生素时要根据手术种类的常见病原菌、切口类别和病人有无易感因素等综合考虑。

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杀菌剂而非抑菌剂、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

头孢菌素是最符合上述条件的。

心血管、头颈、胸腹壁、四肢软组织手术和骨科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葡萄球菌,一般首选第一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唑啉、头孢拉定。

进入腹腔、盆腔空腔脏器的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革兰阴性杆菌,则多使用第二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呋辛,复杂、易引起感染的大手术可用第三代头孢菌素如头孢曲松、头孢噻肟。

下消化道手术、涉及阴道的妇产科手术及经口咽部粘膜的头颈部手术多有厌氧菌污染,须同时合用抗厌氧菌药物。

一般是在第二、三代头孢菌素基础上加用针对厌氧菌的甲硝唑。

肝、胆系统手术,可选用能在肝、胆组织和胆汁中形成较高浓度的头孢曲松、头孢哌酮或头孢哌酮/舒巴坦,或哌拉西林。

2、病人对青霉素过敏不宜使用头孢菌素时,针对葡萄球菌、链球菌可用克林霉素,针对革兰阴性杆菌可用氨曲南,大多二者联合应用。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具有耳、肾毒性,不是理想的预防药物。

但因其价廉易得,在我国耐药情况不严重的基层医院,在密切监控防止不良反应的情况下,仍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万古霉素一般不作预防用药,除非有特殊适应证,例如已证明有MRSA(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SSI(手术切口感染)流行时。

喹诺酮类在国内滥用造成恶果,革兰阴性杆菌耐药率高,一般不宜用作预防,除非药物敏感试验证明有效。

3、下消化道手术除术中预防用药外。

术前一日要分次口、服不被吸收或少被吸收的肠道抗菌药物(如新霉素、庆大霉素、红霉素),并用口服泻剂或灌肠清洁肠道。

不主张术前连用数日。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严格控制新上市的、限制性使用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用于预防用药。

第二十二条对于有特殊病理、生理状况的患者 预防用药应参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品说明书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术后如发生手术部位感染属治疗性用药,应及时采集标本送病原学检验 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用敏感药物进行治疗。

病程记录中应注明使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还是“治疗” 不能写成“对症”、“抗炎”等。

第二十四条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定期组织专家 结合细菌耐药监测情况 对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品种进行分析评估并根据耐药病原菌的分布及其耐药状况 调整预防用药的品种 及时通报第二十五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会同处方管理组每月对预防用药实施专项点评。

一 甲状腺等12种手术预防用药 按病种随机抽取病例10份 不足10份的病种全部抽样 进行点评。

二 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等其他清洁手术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 按科室随机抽取病例10份 不足10份的病种全部抽样 进行点评。

三 清洁 污染和污染手术预防用药 按科室随机抽取病例10份 不足10份的病种全部抽样 进行点评。

第二十六条点评结果及时通报至相关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由所在科室和当事人签收 科室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书面意见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同时 点评结果报院药事会、纪委、党办、人事处、计财处等 并在行政例会和内网公示。

第二十七条医院将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年度医德医风和人事考核等。

院纪委参照“加强医疗质量、确保患者安全十项举措”中“安徽省某医院用药控制管理办法”对预防用药不合理的科室、治疗组长和当事医师进行警示和处罚 党办和人事处在年终医德医风、人事考核和其他评比时 对于一年中有2次预防用药不合理率≥50%的科室、3次预防用药不合理的个人不予评先评优和晋升。

第二十八条对出现2次预防用药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 并针对性跟踪点评 如出现第3次预防用药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则暂停其抗菌药物处方权3个月并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再培训 经考核合格后 恢复其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恢复处方权后 仍连续出现2次及以上预防用药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 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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