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综合治理考核细则
综合治理考核细则
综合治理考核细则一、领导责任制(18分)1.设立综合治理领导工作小组,厂队长为第一责任人(3分);把综治工作年度有计划、半年有小结(3分)3.列入日程,每季度研究一次综治工作(会议记录)(3分)4.基层综治办有人员、有牌子、有制度(3分)5.建立起党政领导政绩档案(3分)6.层层签订综治《目标责任书》(下属单位、科室、出租门店商户)(3分)2、平安单位建设(12分)①成立平安创建活动领导机构(2分)②开展“平安单位”建设活动情况(实施方案、总结)(2分)③综治工作有方案、有总结(2分)④突出“平安科、室”创建活动有措施、有档案(2分)⑤有平安单位创建标准。
有各项规章制度(2分)⑥是否有分管副职(2分)3、法制宣传教育(10分)①普法教育有机构、有阵地(2分)②单位有集体学法记录(2分)③树立起学法、用法先进个人和集体(2分)④三月份集中宣传月活动情况(2分)⑤有固定综治宣传栏(2分)4、流管帮教(8分)①单位对暂住人口管理,底数清、有制度、有花名册(2分)②重点人口底数清(2分)③流动人口管理、教育、无违法乱纪(2分)④刑解人员底数清,帮教、安置工作好,无重新犯罪(2分)5、综治效果(10分)①内部职工有无违法犯罪现象(2分)②无刑事责任和重大事故(2分)③无集体上访案件(2分)④干部、职工中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2分)⑤单位干部、职工中无法轮功练习者(2分)6、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22分)①有机构、有制度(上墙)、有记录、有责任人(3分)②有排查台帐、月报表、情况通报、会议记录(3分)③半年总结(2分)④开展“双排查”活动情况(2分)⑤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年”活动情况(2分)⑥有治安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记录(2分)⑦有排查整治乱点台帐、整治报告(2分)⑧有人员、有牌子、有制度(2分)⑨出租房屋有责任书、有检查、有总结(2分)⑩定期对两会一队进行培训(看记录)(2分)7、其它(20分)①门卫有制度、有登记(1分)②机关安全保卫落实情况(1分)③积极参与平安社区建设(查记录)(2分)④责任小区有治保小组(查资料)(2分)⑤有标语、法制宣传(2分)⑥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2分)⑦是否有专职工作人员(综治联络员)(2分)⑧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情况(2分)⑨治安乱点排查整治情况(2分)⑩三项战役工作情况(4分)。
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考核细则(4篇)
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考核细则普法依法综治工作是指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推进法治建设,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的工作。
为了确保普法依法综治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
一、普法宣传考核指标:1.宣传渠道覆盖率:考核普法宣传活动的渠道覆盖范围,包括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传播情况。
2.宣传内容质量:考核普法宣传的内容是否准确、完整,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能够满足公众的需求。
3.宣传效果评估:考核普法宣传的效果如何,包括公众的接受程度、知晓率等指标。
二、法律服务考核指标:1.法律服务机构建设:考核法律服务机构的组建情况、人员配置、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要求。
2.法律援助工作:考核法律援助机构的运行情况,包括受援人员的申请处理情况、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水平等。
3.法律教育培训:考核法律教育培训的开展情况,包括培训内容的科学性、覆盖面的广泛性等。
三、社会综合治理考核指标:1.综治组织建设:考核综治组织的设置情况、人员配备、工作机制等是否健全。
2.社会治理能力:考核社会治理机构的运行情况,包括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组织管理水平等。
3.矛盾纠纷调处:考核矛盾纠纷调处机构的处理能力和效果,包括处理案件的及时性、公正性等。
四、考核方式:1.定期考核:每年对相关工作单位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普法依法综治工作的完成情况。
2.突击考核:不定期对相关工作单位进行突击考核,检查其工作的实际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民意调查:定期开展民意调查,了解公众对普法依法综治工作的满意度、意见和建议等。
以上是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考核的一些细则,具体的考核指标和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和完善。
普法依法综治工作考核细则(2)一、普法工作1、全面启动“____”普法工作,制定“____”普法规划,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上报本单位年度普治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2、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员、志愿者和法制文艺宣传员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上级____的宣传骨干培训,按要求参加乌海市、全区举办的普法骨干培训班和法律知识考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前言社会治安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
为了促进社会的安定、有序和繁荣,各级政府需要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通过科学有效的考核制度,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与监管。
因此,建立完善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显得尤为必要。
一、考核主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主体分为三部分:1.政府部门:包括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
2.核心社会组织:如社区居委会、商会、物业公司、志愿者组织等。
3.部分职业群体:如保安、消防、交通警察等。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公共安全•生活、工作场所等公共场所的防范机制与工作效果•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2. 社会秩序•社会公德意识和道德规范建设•违法、违规事件的处置和预防工作3. 消防安全•消防设备的配置、检测和使用情况•消防培训与督导情况4. 交通运输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管及管理•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开展情况5. 疫情防控•疫情期间的防控工作的执行情况•防疫物资储备、配送及使用情况三、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维度:1. 工作管理•工作计划的准确性和可行性•监督机制和风险管控•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划分和履职情况2. 工作成效•工作效果的实际效果和改善情况•统计数据和量化指标的准确性和可信度3. 工作满意度•群众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满意度•工作人员对自己和同事工作的满意度四、考核流程考核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阶段:1. 考核对象确定•确定考核对象,分为政府部门、核心社会组织和职业群体2. 考核指标确定•根据考核内容确定合理的考核指标3. 考核实施•对各考核对象按照考核指标进行监察、考核,并统计考核数据4. 结果通报•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估和排名,并向考核对象公布评估结果和排名五、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应用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 奖惩机制•对考核优秀者进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处罚2. 社会公示•将考核结果公示于社会上,以推动考核对象自我完善和提高3. 政策制定•根据考核结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调整政策和措施结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可以有效促进社会治安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5.02.06
•【字号】沪府办〔2015〕13号
•【施行日期】2015.0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住房保障
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通知
沪府办〔2015〕13号市建设管理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沪建管联〔2015〕75号文收悉。
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请自行印发并会同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6日。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综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确保社会治安稳定,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本考核细则适用于所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综治办工作人员、社区综治员、治安巡逻队员等。
二、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考核应基于客观事实,以工作实际表现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情感因素的影响。
2、量化考核原则尽量将考核内容进行量化,明确各项工作的标准和分值,确保考核结果具有可比性和准确性。
3、注重实效原则考核重点关注工作成果和实际效果,鼓励综治人员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为社会治安稳定做出贡献。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1、工作纪律(20 分)(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 2 分,旷工一次扣 5 分。
(2)遵守请销假制度,请假应提前书面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3)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玩游戏、聊天等。
发现一次扣 2 分。
(4)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与工作相关的信息。
如因泄露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 5 10 分。
2、业务能力(30 分)(1)熟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够熟练运用相关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扣 5 分,不能正确运用的扣 3 分。
(2)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上级部门、相关单位和群众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因沟通协调不畅导致工作延误或出现问题的扣 3 分。
(3)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各种综治工作设备和工具,如巡逻车辆、通讯设备等。
不能熟练掌握和使用的扣 2 分。
(4)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能够按时完成工作记录、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
文字材料不规范、不完整的扣 2 分。
3、工作任务完成情况(40 分)(1)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每项扣 5 分。
(2)积极开展治安巡逻工作,确保巡逻区域内治安状况良好。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检查考核细则
(满分100分)被检单位: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结果: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标准分数实得分数扣分检查方式综治工作1、单位党政一把手重视综治工作,并把平安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3、保存领导讲话和综治工作文件;4、成立各个综治组织机构(综治领导小组、五支队伍、消防领导小组);5、层层签订综治工作责任书;6、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检查考核评比奖励制度、责任查究制度);7、制定本站所综治工作年度计划;8、每季度对本站所各室进行检查、考核、评比;3分2分1分3分3分2分2分2分(满分100分)被检单位: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结果: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标准分数实得分数扣分检查方式综治工作30分9、通过检查、考核、评比,对本站所季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小结;10、对本站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半年、年终总结;11、建立本站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业务培训记录;12、及时准确的上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季度报表;13、根据通知的要求及时完成安排的工作。
3分3分3分2分1分(满分100分)被检单位: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结果: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标准分数实得分数扣分检查方式内保工作1、保存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通知;2、建立健全治保工作规章制度(治安保卫管理制度、治安值班制度、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制度、治安检查制度)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制度、建立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台账、建立剧毒、易制毒领取审批单),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制定;3、建立本单位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统计表;4、建立节假日值班表(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端午节、八月十五、国庆节);2分3分2分1分(满分100分)被检单位: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结果: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标准分数实得分数扣分检查方式内保工作24分5、建立领导干部双休日值班表;6、建立本单位治安检查记录表;7、建立外来人口登记表;8、建立本单位治安隐患整改记录表;9、建立本单位双休日领导干部值班记录表;10、制定建立本单位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1、对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演练(有演练步骤计划、演练后有评估、有照片);12、根据通知的要求及时完成安排的工作。
卫生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维稳工作考核细则
2015年卫生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维稳工作考核细则检查单位:考核项目序号考核内容分值分值得分一、组织领导(6分)1 领导重视(1)综治工作未纳入本单位整体规划的扣2分;(2)未下发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要点并专题研究部署的扣2分;(3)未进行综治工作检查、考核、总结、各扣1分;(4)执行综治工作例会制度,缺1次会议扣1分。
3 2全面启动建设和谐平安活动未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建设规划各扣分,未开展创建活动的扣分。
1 3综治机构建设(1)未成立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扣1分;(2)不是由单位领导担任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扣1分;(3)未配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专兼职人员扣1分;(4)综治维稳信访档案不全、分类管理不规范各扣1分。
、2二、制度建设(4分)有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制度,有医疗事故处理制度,突发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预案 4三、信访接待(10分)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1)维稳信息渠道不畅,未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的扣1分;(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不健全,未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少一次排查记录扣1分,(3)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发生了有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问题未及时报告的,发现一起扣1分;(4)发生上到市、县上访,每次扣2分;(5)排查调处责任不落实,引发了重大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恶案件等问题的不计分。
5 2安全创建工作(1)未制定安全创建规划、创安工作无安排、无专人负责、无工作台帐的各扣1分;(2)办公楼院发生盗窃、抢劫案件的每起扣3分;(3)发生恶性案件的不计分。
5四、安全生产检查(10分)1 组织领导 1.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有专人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得力 32 制度建设 2.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有专人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得力。
23 实施完善3.重点部位(剧毒、麻醉、化学药品、煤气、易燃、易爆品、放射源、重要仪器设备)使用和存放符合安全生产标准,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4.消防设施齐全,运转良好,安全标志明显,消防通道畅通5.高压氧舱、电梯、锅炉、其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水、电、气等设备、设施安全保养情况、证件齐全5。
综治工作中心各部门考核细则
9.全镇治安秩序良好、无突出的治安问题、群众满意并组织对责任单位综治工作考核、评比(10分)。
100
1.无工作计划、方案、措施,不定期召开例会的每少1次扣1分;
2.信息不摸查、不分析、不掌握、不上报并影响党委、政府决策的每次扣2分;
综治工作中心各部门考核细则
部
门
考核内容
基
本
分
计分标准
自
评
分
考
核
分
评
审
分
综
治
办
1.负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每季召开综治委会议,每月召开综治例会(10分);
2.及时分析排摸、掌握治安信息、完善上报制度,重大问题提请党委、政府、综治委研究解决(10分);
3.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治安问题(10分);
8.未限期办结市长公开电话的每次扣1分;
9.民间纠纷调处率、成功率未达到98%、95%以上的各扣2分;
10.台帐不记全、不规范、档案存装不规范的扣2分。
部
门
考核内容
基
本
分
计分标准
自
评
分
考
核
分
评
审
分
信
访
办
1.负责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登记、有结果(15分);
2.及时排查、掌握信访情况及可能越级上访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15分);
2.信访情况不掌握,导致赴市、杭州市、省越级上访的每起分别扣1、2、5分;
3.未落实每月的综合分析和书面通报,每次扣1分;
4.信访问题不调查、研究,影响党委、政府决策的每次扣2分;
度综合治理考核标准及评分.doc
XX2015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标准及评分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落实(20分)(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健全。
有单位系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得2分;明确本部门领导班子是综合治理责任主体,明确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为责任人,得1分;明确单位综合部门分管综合治理工作,有专兼职人员(联络员),得1分。
(二)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整体工作计划或要点,任务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得1分;党政或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年内至少召开2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综合治理工作,有会议纪要、简报或相关记录等,得2分;认真解决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具体事实和数据,得3分。
(三)单位年度工作报告(总结)有综合治理工作内容,得1分;主要领导述职报告有综合治理工作内容,得1分。
(四)综合治理工作职责任务明确,制度健全,得1分;相关经费落实,得2分;档案管理规范且内容充实,得1分。
(五)在评价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中,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得2分;(六)按时报送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得2分。
发生重大问题,未追究有关责任人,或隐瞒事实真相的,视情给予10分以下的扣分。
二、贯彻落实XX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部署行动迅速、效果明显(25分)(一)贯彻落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召开会议,制定下发贯彻意见的,得5分。
(二)综治委《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文件下发后,并针对本单位承担的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方案,得5分。
(三)认真履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专项组、工作组成员单位职责,得2分。
(四)专项组、工作小组组长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专项工作,得3分;组织召开2次以上工作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工作,得3分;科学评价专项组、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能作用情况,得2分。
(五)抓好本行业和系统内部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明确试点城市、单位和试点主题,指导有力,效果明显,得5分。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细河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细河综合治理
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1.29
•【字号】阜政办发〔2015〕9号
•【施行日期】2015.0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细河综合治理工作任
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细河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细河水质稳定达标,改善我市生态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细河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市政府督查室、市绩效考核办将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定期通报。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9日
注:带“*”号的为重点任务
注:带“*”号的为重点任务
注:带“*”号的为重点任务
注:带“*”号的为重点任务
注:带“*”号的为重点任务
注:带“*”号的为重点任务
注:带“*”号的为重点任务
注:带“*”号的为重点任务。
综合治理的规章制度
综合治理的规章制度第一条综合治理的目标和原则。
1.1 综合治理的目标是通过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资源,有效解决社会问题,改善人民生活。
1.2 综合治理的原则是依法依规、科学决策、全面施策、协同推进、公开透明。
第二条综合治理的组织和领导。
2.1 综合治理工作由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2.2 综合治理工作由政府主要负责,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协助。
第三条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
3.1 采取综合执法、综合治理、综合整治等措施,有效解决社会问题。
3.2 加强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3.3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四条综合治理的监督和评估。
4.1 建立健全综合治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2 定期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措施。
第五条综合治理的宣传和教育。
5.1 加强综合治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5.2 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第六条综合治理的保障措施。
6.1 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资金、人力、物力等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6.2 建立健全综合治理的奖惩机制,激励和约束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表现。
第七条综合治理的法律责任。
7.1 对于违反综合治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7.2 对于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八条综合治理的其他规定。
8.1 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依法依规处理。
8.2 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其他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并实施。
以上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综治工作中心各部门考核细则
综治工作中心各部门考核细则
首先,考核细则应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目标。
每个部门在综治工作中心中都有具体的职责和目标,考核细则应明确这些职责和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
比如,治安管理部门的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那么考核指标可以包括案件侦破率、治安事件发生率等。
其次,考核细则应设置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应该能够真实反映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不能过于简单或者过于复杂。
同时,考核指标要具备可衡量性,即能够通过具体数据进行衡量和评估。
比如,社会治安部门的工作效率可以通过案件侦破率、处置及时率等数据进行评估。
第三,考核细则应该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定期考核可以是每季度或每半年进行一次,通过对部门在一定时间内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对策。
而不定期考核可以是在特定事件或情况下进行,以反映部门在突发情况下的应变能力和工作表现。
第四,考核细则应设立奖惩机制。
对于考核指标达标的部门,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而对于考核指标未能达标的部门,应及时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如果情况严重可以进行批评教育、警告甚至追责处理。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3篇)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3篇)综治人员考核细则(精选3篇)综治人员考核细则篇1去年以来,我市以全面创建无传销城市为总目标,构建打、防、控、管为一体的打击传销工作体系,全市打传工作取得压倒性胜利,市民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巩固打传工作成果任重道远,为此,我市近日出台《20__年合肥市打击传销固守防控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对标考核依据《考核办法》,考核将在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房产局、市综治办、市文明办联合实施,采用百分制,以月度通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
其中,月度通报是综合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国家工商总局传销举报网站等平台提供的有效传销投诉数据,将所有县(市)区、开发区及一类街镇和排名前三名的二类街镇投诉情况在《合肥日报》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年度考核则是对各类考核对象年度打击传销固守防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办法》将考核对象划定为一类固守县区8个,二类防控县区5个;一类重点固守街镇12个,二类一般防控街镇25个。
考核对象皆实行动态管理。
据介绍,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专业队伍、经费保障、清理固守、物业和房屋租赁管理、处罚教育、投诉处理、宣传教育、加强维稳防控等题目,而且还设有加减分项目。
奖优罚怠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类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市政府对成绩突出的街镇给予专项补助,用于打传工作经费支出。
其中,成绩排名前三的一类街镇、一类街镇转化为二类街镇的、成绩排名第一的二类街镇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给予其他考核成绩95分以上(含95分)的一类街镇5万元奖励、二类街镇3万元奖励。
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计分,并作为年度创建或复评无传销县(市)区的认定依据。
年度考核成绩低于90分的收回无传销县(市)区标牌并通报。
《考核办法》还规定,二类县(市)区进入一类县区,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
综合治理的规章制度
综合治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综合治理的目标是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多元化的治理体系,提高社会管理的综合效能。
第三条综合治理的原则是依法治理、全面治理、参与治理、科学治理。
第四条综合治理的主体是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群众。
第五条综合治理的内容包括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城市管理、文化教育等方面。
第六条综合治理应遵循科学决策、公开透明、民主参与、依法行政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七条综合治理的组织机构包括综合治理委员会、综合治理办公室等。
第八条综合治理委员会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等组成。
第九条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综合治理的总体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第十条综合治理办公室是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的综合治理工作。
办公室设立综合治理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各方力量,推动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
第三章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
第十一条制定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加强社会治安工作,提高公共安全意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击犯罪行为。
2. 加强环境保护,推动节能减排,提高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3. 加强公共卫生工作,预防传染病的传播,提高公众健康水平。
4. 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市品质,改善市民生活环境。
5. 加强文化教育工作,提高文化素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第十二条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注重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第十三条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应依法实施,充分发挥各方主体的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
第十四条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四章监督和评估。
第十五条综合治理的工作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各方主体的监督。
第十六条综合治理的工作应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解决。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城市社区的治理和管理工作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加强社区综合治理,许多城市采取了“综治人员考核制度”,以确保社区管理工作的高效性和协调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综治人员考核细则”,旨在探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考核结果的影响等方面的问题。
一、考核内容“综治人员考核细则”包括了多方面的工作任务,旨在确保社区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和协调性。
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四个方面:1. 综合治理能力:综治人员需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要能够准确把握社区情况和问题,协调管理各相关部门和资源。
2. 业务工作能力:综治人员是社区管理的主要力量,需具备综合治理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如基层宣传、咨询、大众反馈、纠纷调解等。
3. 素质能力:综治人员作为社区管理的重要参与者,需要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并且要保持敬业精神、为民服务心态、保密意识等职业素质。
4. 工作效果:综治人员的工作效果是考核的重要内容,包括协调相关部门、组织社区管理工作等方面,都需要达到一定标准和效果,规范处理社区事件和问题,确保社区和谐稳定。
二、考核方式综治人员考核方式主要有定期考核和常规考核两种方式。
1. 定期考核:是指每年一次的综治人员考核,考核对象为社区综治办、派出所民警、社会志愿者等社区工作人员,定期检测综治人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和工作成效。
2. 常规考核:是指在平时对综治人员进行的日常监督和考核,主要遵循“随机、不定时”的原则,对综治人员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工作态度、工作绩效等进行多方面的考核。
三、考核结果的影响考核结果影响着综治工作者的职业生涯和发展,也影响着社区管理工作的高效性和协调性。
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和差四个等级,优良等级的综治人员可以得到提拔或奖励,中等级可以得到鼓励和督促,差等级则需要进行改进或者淘汰。
考核结果对综治工作者职业生涯的选择和发展是很大的影响,也对社区管理工作的长期发展和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综合治理的规章制度
综合治理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综合治理的目标和原则。
为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综合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综合治理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管理、社区治理、环境保护、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社会管理、公共安全等。
第三条综合治理的责任部门和职责。
各级政府部门应当根据本规章制度的要求,明确综合治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综合治理的宣传和教育。
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综合治理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第五条综合治理的监督和评估。
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综合治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综合治理的奖惩办法。
对于在综合治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综合治理的法律保障。
各级政府部门应当依法保障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为综合治理提供法律保障。
第八条综合治理的宣誓。
各级政府部门应当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综合治理的宣誓,确保其忠实履行职责,为综合治理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第九条综合治理的实施。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各级政府部门应当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切实落实综合治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综治考核细则实施方案
综治考核细则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我国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
为了更好地推动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综治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综治考核细则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的。
综治考核细则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建立健全的综治考核机制,明确考核标准和程序,促进各级各部门在综治工作中不断提高绩效,推动综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三、内容。
1. 建立综治考核指标体系。
综治考核指标体系要综合考虑社会治安、环境治理、基层治理、信息化建设等多个方面的指标,确保全面评价各地区各部门的综治工作成效。
2. 确定考核标准和权重。
根据各项指标的重要性和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权重,确保考核结果公正客观。
3. 完善考核程序。
建立健全的综治考核程序,包括数据收集、考核指标评定、考核结果公布等环节,确保考核过程的规范和透明。
4. 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综治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为下一阶段的综治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综治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加强人员培训。
对从事综治考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综治工作的专业水平和考核能力。
3.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综治考核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各界对综治考核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六、总结。
综治考核细则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推动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综治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方案,确保综治考核工作取得实效,为综治工作的不断发展贡献力量。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一、考核背景为落实国家、省、市治安管理工作要求,提高治安管理水平,强化基层治安保障能力,济南市公安局制定本细则,对各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考核评价。
二、考核指标1. 治安事件发案数包括辖区内各类治安案件数量和类型,以及案件破案率、侦破效果等。
2. 社会面治安状况包括辖区内的突发事件数量、治安事件影响面、严重案件数量等。
3. 公安机关工作状态包括维护社会治安的力度、公安机关的规范化管理以及管理人员的素质等。
4. 协作配合工作情况包括与地方政府、业主委员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合作情况。
5. 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包括视频监控、警务室、防盗门以及其它有关治安设施以及管理保养情况。
三、考核流程1. 考核时间为便于管理和考核,考核一般在每年年底,按照制度规定的实际填写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2. 考核标准根据上述考核指标,共设定5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综合考核评价以“三个一”原则为依据,即:一个名次、一个奖励、一个问责。
3. 考核程序(1)公开评价:由公安机关领导部门、业委会、社区代表、媒体等组成评价小组,对辖区治安状态进行现场评价,反映社区居民对治安的感受,分别给出评分。
(2)量化考核:评估人员对辖区治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细化评分标准,包括具体数据、案件侦破率等,根据指标和细则进行量化考核评分。
4.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成绩排名,并进行公示,优秀者进行表彰、奖励,差异化考核给予问责、整改。
四、考核效益本细则的实施,有利于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提高综合治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巩固和提高治安维稳工作成效。
同时,也将帮助进一步提高业委会、各社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促使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到治安维稳工作中。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一、指标解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指各社区、行政村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夯实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平安红旗岭建设,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
二、赋分办法1、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分)。
组织体系健全、队伍配齐、定期开展纠纷排查。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控制发生群体性事件。
不发生集体进省、进京上访事件,每发生一起扣3分。
2、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30分)。
推进行政村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加强专、兼职治安人员及“十户联防”、“治安中心户”和社区治安志愿者等人防、群防组织的管理使用。
深化“严打”斗争,对辖区内治安混乱点开展重点整治。
发生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每发生一起扣2分;群防组织建设涣散,巡防工作没有按时组织扣3分。
3、基层平安建设(30分)。
开展平安平安村屯(社区)、平安单位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群众安全感测评没有达到全市平均值扣5分。
4、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20分)。
综治组织建设和工作人员按要求配备、工作台帐齐全。
建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完成省、吉林市和我市信息联网。
信息平台建设没有达到省和吉林市要求的依次扣3分、2分、1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一)因领导不重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造成本地区或本单位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二)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处置不力,导致发生非法游行、规模较大的非正常上访、聚众闹事、停工停产停课事件或在公共场所发生爆炸、投毒、放火等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社会稳定的;(三)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严重刑事案件,特大交通、火灾或治安灾害事故,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们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四)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经上级主管部门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构提出警告、整改建议,限期改进而无有效措施和明显效果的。
四、考评依据1、《磐石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磐发〔2010〕2号)。
综治工作考核细则
综治工作考核细则一、综治工作的意义综治工作指的是政府部门与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旨在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公共安全,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综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治安管理、交通秩序、环境保护、社会文明等方面的工作。
对于一个城市、社区或者组织来说,综治工作是保障社会安全和发展的基础,是实现社会进步与繁荣的重要保障。
因此,建立科学的综治工作考核细则,对于推动综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考核指标的建立1.治安管理指标:考核治安工作的效果和成果。
包括刑事案件发案率、刑事犯罪侦破率、刑事案件侦破率等指标,以衡量治安工作取得的实质性成果。
2.交通秩序指标:考核交通管理的效果和成果。
包括交通事故发生率、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率、交通拥堵指数等指标,以衡量交通秩序的状况和改善程度。
3.环境保护指标:考核环境保护的效果和成果。
包括空气质量指数、水质监测指标、噪声污染情况等指标,以衡量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
4.社会文明指标:考核社会公德和文明规范的遵守情况。
包括公共秩序维护情况、文明行为宣传情况、抵制非法和不文明行为的活动开展情况等指标。
三、考核方式和评估标准1.考核方式(1)定期考核: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考核,通常为年度考核或季度考核。
(2)突击检查:随机组织对相关单位或区域进行的不定期考核,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问题的整改。
2.评估标准(1)考核得分:根据各指标的权重和实际表现,按照一定的算法进行评分,并给予相应的得分。
(2)评估级别:根据考核得分,将评估单位或个人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别。
(3)奖惩机制:根据评估级别,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惩罚,以激励优秀单位或个人,同时也督促不合格单位或个人改进。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向社会公开,以增加透明度和公正性。
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总结和反思,找出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和计划。
同时,考核结果也可以成为相关单位干部聘任、人事晋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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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立班子成员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考评和奖惩办法。
6
1
对包保成员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半年和全年两次考核,通过考核找不足,督促后进。
7
1
建立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组织。
8
1
治安防控体系组织机构(安全保卫组织、消防组织等。
9
2
学校与部门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领导组织健全规范。
领导工作实绩档案(6分)
xxx教育系统2015年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
工作考核验收细则
项 目
序号
分值
验 收 评 分 细 则
软
件
材
料
(50)分
26
3
领导班子年内至少召开二次专题会议研究本地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重大问题。
27
2
与街道办事处、其他部门、辖区派出所开展平安
共建活动基础材料。
28
3
宣传活动方案、宣讲稿、宣传单、图片、纪实等。
40
5
辖区群众社会治安满意率高、有安全感。职工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94%以上。
16
2
基层基础建设有关会议记录、工作纪实、簿册(如:综治维稳信息员名单等)等档案资料齐全规范。
17
2
基层单位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月排查表;
18
2
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和矛盾纠纷调解纪实。
19
2
治安防控体系工作纪实。
工
作
计
划
总
结
10分
20
2
制度年度平安创建工作规划。
21
2
制度切合实际的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规
10
6
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实绩档案健全,填写真实规范(未及时上报不得分)。
各
项
制
度
(12分)
11
3
基层建设相关工作制度、职责健全。
12
3
平安创建活动制定符合部门特点的“平安基层单
位”创建标准及考核细则,年内开展半年、全年检查、考核、评比。
13
3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工作制度健全,每月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并于每月25日前报排查情况。
2015综合治理考核细则
xxx教育系统2015年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
工作考核验收细则
项 目
序号
分值
验 收 评 分 细 则
领
导
责
任
制
(12分)
1
1
与教育局签订的责任状。
2
1
学校与本单位各部门签订社会管理综合及平安创建责任状。
3
1
班子成员建立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建工作责任制并签订责任书(做到四包,即:一包群防群治。保证群防群治组织发挥治安防范作用,确保基层平安;二包法制及平安创建的宣传教育。保证职工群众受教育面达到95%以上;三包矛盾纠纷化解。保证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四包“创建平安单位“活动)
划,规划要具体,有各阶段实施目标、工作措施。并在3月末前上报(质量差、无落款、无日期、未及时上报、不得分。
22
2
阶段性工作或活动安排、部署、方案、意见等(有安排部署、检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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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定年度综治宣传工作规划并及时上报。
24
1
工作总结。总结要全面、有工作内容、经验创
意、不足和下步工作重点。
25
2
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总结、研究部署工作。
29
4
人防、物防、技防要达标、合格。
30
2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部署、文件、意见、总结。
31
2
刑释解教人员及其它重点人员底数(明细薄)。
32
2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回访纪实。
33
5
综治办主任由部门副书记或副校级兼任,设专职工作人员,设办公室(挂牌),微机、传真等办公设施齐全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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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刷写永久性平安创建宣传标语。
xxx教育系统2015年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
工作考核验收细则
项 目
序号
分值
验 收 评 分 细 则
14
3
治安防控体系制度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消防制度、值班值宿制度、门卫更夫制度等;
工
作
记
录
10分
15
2
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与本部门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查看文件、领导讲话、会议记录)。
35
2
充分利用综治杂志进行学习,学习面广泛。;
36
3
白城日报宣传报道本地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文章或经验至少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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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省级报刊发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文章或经验每篇加1.5分,在国家级发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文章或经验每篇加3分(查看原件)。
38
5
档案齐全根据规范程度分为好,较好,差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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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各单位要将平安创建面延伸到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