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试行)教材
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基础知识(五)
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基础知识(五)
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要求及评估标准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0]66号)原则上适用于省级及以上区域发电集团公司、300兆瓦及以上火力发电企业、50兆瓦及以上水力发电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电网)公司、各市(地、州、盟)供电公司以及电力建设企业。
《电网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规定了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的主要内容、分值设置、评估方法、评估得分、评估报告等。
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方案
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方案目录1、指导思想 (3)2、工作目标 (3)3、组织机构 (3)4、实施范围 (3)5、建设评估的原则和程序 (3)6、实施步骤 (4)7、工作要求 (4)8、工作方法 (5)9、项目内容 (5)1、指导思想以能力评估推动能力提升,强化项目部应急能力建设,促进应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全面提升项目部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以评估结果为导向,按照“公司全面协调开展、轨道公司组织分级分类评估、持续改进提高,项目部按照合同约定和履行施工单位对工程应急管理的责任”的总体思路,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2、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应急管理重要环节的建设,整体提升项目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3、组织机构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开展、有效落实,项目部成立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组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事宜,成员如下:组长:成员:4、实施范围项目部及项目部所属各施工作业队。
5、建设评估的原则和程序(一)评估验收的原则依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深入开展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6]542 号)要求,按照“公司全面协调开展、轨道公司组织分级分类评估、持续改进提高,项目部按照合同约定和履行施工单位对工程应急管理的责任”的原则开展此项工作。
(二)建设评估程序1、项目部制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2、认真对照规范条款要求组织开展应急能力建设工作。
3、项目部组建评估小组或委托第三方依据规范要求开展评估工作、撰写评估报告。
6、实施步骤(一)部署学习、方案制定阶段(2017 年10 月)项目部根据轨道公司统一部署,制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实施方案,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学习培训,重点掌握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深入开展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6]542 号)及《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试行)》文件要求,并在2017 年10 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公司应急能力建设工作组。
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基础知识(十二)
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基础知识(十二)发电企业应急能力静态评估资料清单(一)制度1. 应急管理制度2.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3.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隐患分级管理制度4. 获取适用本企业的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应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度5. 应急通讯管理制度6. 信息报告与发布制度7. 事故应急处置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8. 事前、事中监测分析制度9.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0.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1. 应急值守管理制度12. 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13. 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制度14. 专(兼)职应急队伍(人员)管理制度15. 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制度16. 预警信息分析和评估机制(二)应急预案、应急物资清单17. 应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18. 应急物资和装备清单19. 应急专家数据库20. 应急预案清单(三)报告、预案21. 风险分析评估报告22. 应急资源调查报告23. 事故处理报告24. 恢复和重建结束后的验收评估报告25. 应急预案26. 重大危险源技术资料(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操作及运行规程)27. 损失评估报告(四)检查、培训、演练记录28. 隐患排查记录29. 岗前培训记录(进行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进行告知和教育)30. 应急预案评审意见及评审会记录;31. 应急规划实施记录或总结。
32. 应急处置卡33. 预警记录34. 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35. 应急培训资料:(1)应急培训与考核制(2)应急培训教育档案;(3)培训记录(4)应急培训计划,(5)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6)培训大纲,(7)培训效果考试36. 安全生产应急培训教育档案主要内容:(1)岗位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和岗位应急处置培训课件及记录。
(2)全员开展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培训课件及记录。
(全厂每人都要参加)。
(3)定期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救援装备进行培训课件及记录。
37. 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38. 应急演练记录39. 定期开展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检测和维护工作台账40. 应急物资和装备的档案和台账41. 定期对应急装备和物资进行专项检査记录42. 事故记录43. 公司救援记录44. 事故处置记录(无事故发生时,查阅能监办出具的无事故证明;事故损失统计表、综合分析报告以及保险理赔证明)(五)企业规划、计划、红头文件45. 年度企业整体发展规划46. 企业应急体系建设规划47. 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红头文件48. 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预案编制组红头文件49. 应急预案发布令50. 对突发事件处置过程调查评估记录,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计划51. 年度(半年度)应急总结与评估52. 安全生产责任书53. 演练规划及计划54. 演练方案和评估方案55. 应急救援协议。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发布稿)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试行)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2016年9月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主要内容和分值设定 (2)5 评估方法 (4)6 评估得分 (5)7 评估报告 (5)附录A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静态评估表 (6)附录B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动态评估表 (26)附录C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结果明细表 (29)附录D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建议及评分结果 (30)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试行)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的主要内容、分值设置、评估方法、评估得分、评估报告等。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1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企业、50MW及以上水力发电企业应急能力评估工作,风力发电企业和光伏发电企业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年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发〔2005〕11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办函〔2015〕1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发改委2015第21号令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4号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厅应急〔2014〕95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国能安全〔2014〕508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953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评审与备案细则电监安全〔2009〕60号关于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09〕22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电监安全〔2008〕43号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3 术语和定义3.1 应急能力应急能力是政府、企事业及社会各类组织应急管理体系中所有要素和应急行为主体有机组合的总体能力。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发布稿)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试行)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2016年9月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主要内容和分值设定 (2)5 评估方法 (4)6 评估得分 (5)7 评估报告 (5)附录A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静态评估表 (6)附录B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动态评估表 (26)附录C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结果明细表 (29)附录D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建议及评分结果 (30)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试行)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的主要内容、分值设置、评估方法、评估得分、评估报告等。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1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企业、50MW及以上水力发电企业应急能力评估工作,风力发电企业和光伏发电企业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年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发〔2005〕11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办函〔2015〕1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发改委2015第21号令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4号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厅应急〔2014〕95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国能安全〔2014〕508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953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评审与备案细则电监安全〔2009〕60号关于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09〕22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电监安全〔2008〕43号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3 术语和定义3.1 应急能力应急能力是政府、企事业及社会各类组织应急管理体系中所有要素和应急行为主体有机组合的总体能力。
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基础知识(十三)
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基础知识(十三)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1.编制说明
(1)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范围
(2)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目的
(3)应急能力建设评估依据
(4)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方法和分值标准
(5)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程序
2.评估项目概况
(1)企业概况
(2)主要生产设备简介
(3)主要事故风险分析
(4)企业应急资源概述
3.现场查评情况
(1)预防与应急准备单元查评结果
(2)风险监测与预警单元查评结果
(3)应急处置与救援单元查评结果
(4)事后恢复与重建单元查评结果
(5)动态评估单元查评结果
4.对策措施及建议
(1)静态评估
(2)动态评估
(3)主要建议措施
5 评估结论
6 附件。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0.12.01•【文号】国能发安全〔2020〕66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0〕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北京市城管委,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企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积极推进电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面加强电力行业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了《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2020年12月1日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电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以下简称“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是指以电力企业为评估主体,以应急能力建设和提升为目标,对突发事件综合应对能力进行评估,查找应急能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电力企业建设完善应急体系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原则上适用于省级及以上区域发电集团公司、300兆瓦及以上火力发电企业、50兆瓦及以上水力发电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电网)公司、各市(地、州、盟)供电公司以及电力建设企业。
其他类型电力企业可参照本办法自行开展评估。
第四条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遵循行业指导、企业自主、分类量化、持续改进的原则。
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
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电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以下简称“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是指以电力企业为评估主体,以应急能力建设和提升为目标,对突发事件综合应对能力进行评估,查找应急能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电力企业建设完善应急体系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原则上适用于省级及以上区域发电集团公司、300兆瓦及以上火力发电企业、50兆瓦及以上水力发电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电网)公司、各市(地、州、盟)供电公司以及电力建设企业。
其他电力企业可参照本办法开展评估。
第四条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遵循行业指导、企业自主、分类量化、持续改进的原则。
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条国家能源局负责组织制修订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标准规范,对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地方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电力企业应当制定完善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章制度,明确管理部门、职责和目标考核要求,保障工作有效落实。
第六条电力企业应当滚动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原则上评估周期不超过3年。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修订涉及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或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开展评估。
第二章评估内容和方法第七条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内容参照现行有效的《电网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涉及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有变更的,在评估工作中予以相应调整。
第八条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应当以“一案三制”(应急预案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为核心,围绕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四个方面全面开展。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发布稿)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试行)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2016年9月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主要内容和分值设定 (2)5 评估方法 (4)6 评估得分 (5)7 评估报告 (5)附录A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静态评估表 (6)附录B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动态评估表 (26)附录C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结果明细表 (29)附录D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建议及评分结果 (30)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试行)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的主要内容、分值设置、评估方法、评估得分、评估报告等。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1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企业、50MW及以上水力发电企业应急能力评估工作,风力发电企业和光伏发电企业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年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发〔2005〕11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办函〔2015〕1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发改委2015第21号令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4号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厅应急〔2014〕95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国能安全〔2014〕508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953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评审与备案细则电监安全〔2009〕60号关于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09〕22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电监安全〔2008〕43号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3 术语和定义3.1 应急能力应急能力是政府、企事业及社会各类组织应急管理体系中所有要素和应急行为主体有机组合的总体能力。
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
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电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以下简称“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是指以电力企业为评估主体,以应急能力建设和提升为目标,对突发事件综合应对能力进行评估,查找应急能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电力企业建设完善应急体系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原则上适用于省级及以上区域发电集团公司、300兆瓦及以上火力发电企业、50兆瓦及以上水力发电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电网)公司、各市(地、州、盟)供电公司以及电力建设企业。
其他电力企业可参照本办法开展评估。
第四条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遵循行业指导、企业自主、分类量化、持续改进的原则。
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条国家能源局负责组织制修订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标准规范,对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地方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电力企业应当制定完善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章制度,明确管理部门、职责和目标考核要求,保障工作有效落实。
第六条电力企业应当滚动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原则上评估周期不超过3年。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修订涉及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或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开展评估。
第二章评估内容和方法第七条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内容参照现行有效的《电网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涉及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有变更的,在评估工作中予以相应调整。
第八条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应当以“一案三制”(应急预案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为核心,围绕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四个方面全面开展。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试行)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试行)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的主要内容、分值设置、评估方法、评估得分、评估报告等。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1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企业、50MW及以上水力发电企业应急能力评估工作,风力发电企业和光伏发电企业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年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发(2005311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办函[2015]1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73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发改委2015第21号令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4号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厅应急[2014]95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国能安全(2014]508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953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评审与备案细则电监安全[2009]60号关于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09]22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电监安全[2008]43号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3术语和定义3.1应急能力应急能力是政府、企事业及社会各类组织应急管理体系中所有要素和应急行为主体有机组合的总体能力。
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试行)教材
国家能源局国能综安全〔2016〕542号文件附件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试行)2016年9月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试行)1范围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术语和定义 (4)4主要内容 (4)5评估方法及要求 (6)6标准分设置 (7)7评估得分 (8)8 评估等级 (8)9 评估报告 (8)附录A 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静态评估表 (9)附录B 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动态评估表 (33)附录C 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结果明细表 (36)附录D 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建议及评分结果 (37)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和评估的主要指标和内容、评估方法、标准分设置、评估得分的计算方法及评估报告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建设企业(包括勘测设计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电力装备制造企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29639 -201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 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DL/T 5274-2012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导则DL/T 5314-2014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应急能力评估导则DL/T 1352-2014 电力应急指挥中心技术导则AQ/T 9009-201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 9007-201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2011年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2007年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2003年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发〔2005〕11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办发〔2009〕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1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24号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发改委2015年第21号令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5年第28号令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2013年第31号令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5年第74号令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15年第80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16年第88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厅应急〔2014〕95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国能安全〔2014〕508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综安全〔2014〕953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评审与备案细则电监安全〔2009〕60号关于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09〕22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国务院安委办〔2015〕11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3术语和定义3.1应急管理为应对突发事件而采取的、涵盖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全过程的有计划、有组织、系统性的行为。
DL T 1919-2018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校对版)
F20备案号:63124-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1919-2018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Electric p0wer trade urgently saving technique rules国家能源局2018-12-25批准 2019-05-01实施目录前言 (1)1 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2)4 主要内容和分值设定 (3)5 评估方法 (5)6 评估得分 (5)7 评估报告 (6)附录A(规范性附录)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静态评估表 (6)附录B(规范性附录)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动态评估表 (35)附录C(规范性附录)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结果明细表 (37)附录D(规范性附录)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 (37)前言本标准依据GB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能源行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 2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国电集团安全生产部、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职业病防治院、北京电力医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忠渠、康龙、苗永旗、刘耀恒、刘雁斌、任世军等。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本标准规定了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的主要内容、分值设置、评估得分、评估报告等。
本标准适用于1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企业、50MW及以上水力发电企业应急能力评估工作,风力发电企业和光伏发电企业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最新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试行)教材资料
国家能源局国能综安全〔2016〕542号文件附件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试行)2016年9月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试行)1范围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术语和定义 (4)4主要内容 (4)5评估方法及要求 (6)6标准分设置 (7)7评估得分 (7)8 评估等级 (8)9 评估报告 (8)附录A 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静态评估表 (9)附录B 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动态评估表 (32)附录C 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结果明细表 (35)附录D 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建议及评分结果 (36)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和评估的主要指标和内容、评估方法、标准分设置、评估得分的计算方法及评估报告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建设企业(包括勘测设计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电力装备制造企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29639 -201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 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DL/T 5274-2012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导则DL/T 5314-2014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应急能力评估导则DL/T 1352-2014 电力应急指挥中心技术导则AQ/T 9009-201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 9007-201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2011年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2007年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2003年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发〔2005〕11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办发〔2009〕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1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24号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发改委2015年第21号令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5年第28号令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2013年第31号令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5年第74号令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15年第80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16年第88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厅应急〔2014〕95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国能安全〔2014〕508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综安全〔2014〕953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评审与备案细则电监安全〔2009〕60号关于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09〕22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国务院安委办〔2015〕11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3术语和定义3.1应急管理为应对突发事件而采取的、涵盖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全过程的有计划、有组织、系统性的行为。
发电(供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制度指标体系和分值
25
1.5.4预案的执行情况
20
1.5.5应急预案的备案
10
1.5.6应急预案的修订
20
1.6应急培训
120
1.6.1培训管理
201.Biblioteka .2应急管理人员培训201.6.3作业人员应急培训
60
1.6.4应急知识宣传
20
1.7应急演练
120
1.7.1演练计划
20
1.7.2演练实施
20
3.2信息发布与报道
30
3.2.1报告与发布管理制度
5
3.2.2信息报送
5
3.2.3信息发布
10
3.2.4舆情应对
10
3.3应急救援与处置的暂停和停止
10
3.3.1应急响应的暂停和终止
5
3.3.2应急响应等级的调整
5
4.事后恢复与重建
50
4.1后期处置
20
4.1.1评估事件损失
5
4.1.2事故原因调查和分析
10
1.11应急通信与后勤保障
30
1.11.1通信保障
20
1.11.2后勤保障
10
1.12协调机制
30
1.12.1企业与政府部门协调
10
1.12.2企业内部协调
5
1.12.3企业间协调
15
2.风险监测与预警
150
2.1风险监测
70
2.1.1重点区域实时监测
15
2.1.2灾情监测和信息网络
15
2.1.3隐患排查与治理
100
合计
1200
1200
注:本标准总分1200分,其中,静态查评1000分,一级评估指标中预防与应急准备标准分700分(占70%),监测与预警标准分150分(占15%),应急处置与救援标准分100分(占10%),事后恢复与重建标准分50分(占5%);动态考评200分。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
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试行)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的主要内容、分值设置、评估方法、评估得分、评估报告等。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1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企业、50MW及以上水力发电企业应急能力评估工作,风力发电企业和光伏发电企业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年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发(2005311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办函[2015]1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73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发改委2015第21号令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4号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厅应急[2014]95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国能安全(2014]508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953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评审与备案细则电监安全[2009]60号关于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09]22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电监安全[2008]43号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3术语和定义3.1应急能力应急能力是政府、企事业及社会各类组织应急管理体系中所有要素和应急行为主体有机组合的总体能力。
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
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电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以下简称“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是指以电力企业为评估主体,以应急能力建设和提升为目标,对突发事件综合应对能力进行评估,查找应急能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电力企业建设完善应急体系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原则上适用于省级及以上区域发电集团公司、300兆瓦及以上火力发电企业、50兆瓦及以上水力发电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电网)公司、各市(地、州、盟)供电公司以及电力建设企业。
其他类型电力企业可参照本办法自行开展评估。
第四条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遵循行业指导、企业自主、分类量化、持续改进的原则。
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条国家能源局负责组织制修订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标准规范,对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地方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电力企业应当制定完善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章制度,明确管理部门、职责和目标考核要求,保障工作有效落实。
第六条电力企业应当滚动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原则上评估周期不超过5年。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修订涉及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或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开展评估。
第二章评估内容和方法第七条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内容参照最新有效的《电网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
第八条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应当以应急预案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为核心,围绕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四个方面开展。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深入开展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深入开展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6.09.02•【文号】国能综安全[2016]542号•【施行日期】2016.09.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深入开展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6]542号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中国电建、中国能建集团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促进电力行业应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电力行业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现就电力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从电力行业实际出发,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以加强应急基础为重点,以强化应急准备为关键,以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为核心,健全完善电力行业应急管理持续改进提高的工作机制。
2017年全面开展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地市级以上电网企业、总装机规模600MW以上发电企业,以及参与中型及以上电力建设项目的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全部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电力建设企业的应急能力建设评估,为形成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映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能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电力应急体系奠定基础。
二、工作原则电力行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监管部门指导。
国家能源局制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标准规范,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指导督促企业评估应急能力建设,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内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将企业评估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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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国能综安全〔2016〕542号文件附件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试行)2016年9月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试行)1范围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术语和定义 (4)4主要内容 (4)5评估方法及要求 (6)6标准分设置 (7)7评估得分 (8)8 评估等级 (8)9 评估报告 (8)附录A 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静态评估表 (9)附录B 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动态评估表 (33)附录C 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结果明细表 (36)附录D 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建议及评分结果 (37)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和评估的主要指标和内容、评估方法、标准分设置、评估得分的计算方法及评估报告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建设企业(包括勘测设计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电力装备制造企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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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9639 -201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 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DL/T 5274-2012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导则DL/T 5314-2014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应急能力评估导则DL/T 1352-2014 电力应急指挥中心技术导则AQ/T 9009-201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 9007-201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2011年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2007年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2003年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发〔2005〕11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办发〔2009〕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1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24号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发改委2015年第21号令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5年第28号令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2013年第31号令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5年第74号令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15年第80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16年第88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厅应急〔2014〕95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国能安全〔2014〕508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综安全〔2014〕953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评审与备案细则电监安全〔2009〕60号关于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09〕22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国务院安委办〔2015〕11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3术语和定义3.1应急管理为应对突发事件而采取的、涵盖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全过程的有计划、有组织、系统性的行为。
3.2 应急体系电力行业各单位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在建立和完善本单位“一案三制”的基础上,全面加强应急重要环节的建设,包括:监测预警、应急指挥、应急队伍、物资保障、培训演练、科技支撑、恢复重建等。
3.2电建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以电力建设企业为评估主体,以应急能力建设和提升为目标,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评估为手段,以全面应急管理理论为指导,构建科学合理的建设与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评估模型和完善评估方法,进行综合评估,通过评估,明确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体系,提高企业应急能力。
4主要内容4.1一般要求4.1.1电力建设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完善应急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以电力建设工程项目为重点,全面开展应急能力建设工作。
4.1.2电力建设企业应根据业务特点开展应急能力建设工作。
1电力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及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单位应开展安全风险、地质灾害和涉及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的重大问题分析和评估,提出安全防护措施,为施工单位应急能力建设与评估提供技术支持。
2电力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建设单位对工程应急管理的责任。
3施工单位应根据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特点、范围,制定应急预案,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分包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应急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应急能力建设自查自评,建立与地方政府、上级单位及建设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
4.2建设内容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应围绕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四个方面开展。
4.2.1预防与应急准备能力建设应包括法规制度、应急规划与实施、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队伍、应急保障能力等方面,内容如下:1应识别、获取和更新适用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及时修订本企业应急管理制度,并在企业内部进行宣传、培训和落实。
2应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并同步实施、同步推进。
3应建立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职责,定期开展考核。
4应结合企业风险分析情况,根据有关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开展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工作。
5应急管理制度应含有应急教育培训的内容,制定并实施应急教育培训计划,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6应制定并实施应急演练计划,对演练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
7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与社会救援、医疗、消防等专业应急队伍及应急协作单位建立联系。
8应保证应急所需资金,配置应急装备和物资,与应急协作单位建立装备和物资互助机制。
9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本单位与联动单位职责、权限和程序,加强与联动部门配合协调。
10应建立应急值守制度,明确值守方式、值班人员职责等。
4.2.2监测与预警能力建设包括监测预警能力、事件监测、预警管理等方面,内容如下:1应建立分级负责的常态监测网络,明确各级、各专业部门的监测职责和范围;与上级主管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建立联络机制。
2应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明确预警的具体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发布程序,根据事态发展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或解除。
4.2.3应急处置与救援能力建设包括先期处置、应急指挥、应急启动、现场救援、信息报送、信息发布、调整与结束等方面,内容如下:1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第一时间进行先期处置,防止事故扩大,重点做好人员的自救和互救工作,及时报送信息。
2应急领导机构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应急响应;应急指挥机构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救援,做好现场监测,保证现场处置人员安全,防止次生灾害。
3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报送信息。
4按预案规定调整或解除应急响应。
4.2.4事后恢复与重建能力建设包括后期处置、应急处置评估、恢复重建等方面,内容如下:1应开展突发事件原因调查和分析并统计事件造成的各项损失。
2应对现场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落实应急处置评估报告有关建议和要求,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3应制定临时过渡措施和整改计划,针对设备、设施和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及时落实专项治理资金,制定整改措施,合理安排进度,确保安全、高效地实施整改。
4应结合事件调查分析结果,查找存在的问题,修改相关工作规划,制定建设方案,实施建设。
5评估方法及要求5.1应急能力评估内容依据应急能力建设内容,按照附录A和附录B中的评分标准打分,各电力建设企业可根据本标准开展自评估。
5.2应急能力评估以静态评估为主,动态评估为辅。
5.3评估范围包括企业及其所承揽的工程项目,项目现场采取抽查方式,抽查个数应不少于2个,且覆盖主要业务范围。
5.4静态评估5.4.1静态评估的方法包括资料检查、现场勘查等。
5.4.2检查资料应包括应急规章制度、应急预案,以往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演练等相关资料和数据信息;现场勘查对象应包括应急装备、物资、信息系统等。
5.5动态评估动态评估的方法包括访谈、考问、考试、模拟演练等。
5.5.1访谈访谈对象为企业应急领导机构负责人,了解其对本岗位应急工作职责、企业综合预案内容、预警、响应流程的熟悉程度等。
5.5.2考问考问对象为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一线员工,抽选上述人员时应做到覆盖安全生产的重点岗位,主要评估其对本岗位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基本常识、关键的逃生路线、自保自救手段和措施、相关预案等的内容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的了解程度。
5.5.3考试考试对象为管理人员、一线员工,抽选上述人员时应做到覆盖安全生产的重点岗位,主要评估其对应急管理应知应会内容的掌握程度。
5.5.4模拟演练模拟演练主要针对应急领导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一线员工,分别按相应职责评估其对监测预警、应急启动、应急响应、指挥协调、事件处置、舆论引导和信息发布、现场处置措施等应急响应及处置工作流程、技能的掌握程度。
6标准分设置6.1静态分值静态评估总分1000分,其中一级评估指标中预防与应急准备标准分500分(占50%),监测与预警标准分100分(占10%),应急处置与救援标准分300分(占30%),事后恢复与重建标准分100分(占10%)。
各级指标分值设置情况详见表1。
6.2动态分值本标准动态评估总分200分,其中访谈部分10分(占5%),考问部分40分(占20%),考试部分50分(占25%),模拟演练100分(占50%)。
7评估得分7.1综合得分按照下式计算:综合得分=(实得分/应得分)×100。
式中:实得分为静态评估和动态评估实得分之和。
应得分为静态评估应得分和动态评估应得分之和。
7.2评估时应依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然后逐级汇总,并形成实得分,换算成综合得分。
同一企业不同部门或单位(项目部)出现同一问题不重复扣分,单项分扣完为止;访谈、考问、考试人数多于1人时,应取平均分。
8 评估等级根据评估综合得分分数,评估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
等级标准:优良:综合得分≥90分;合格:70分≤综合得分<90分;不合格:综合得分<70分。
9 评估报告评估人员应根据评估情况撰写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应包括企业概况、静态和动态评估指标的查证情况(评估过程中发现的优势和不足)、企业应急能力评价、评估结论、主要问题及整改要求等内容,重点说明企业应急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