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记录系列表格-适用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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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竣工图登记表

GD22010012□□

填表时间:年月日

说明

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的竣工图。

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即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以不

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在原

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图,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重新绘图,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重新绘图,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负责重新绘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说明作为竣工图。

4.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符合,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清楚,不得用圆

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竣工图要承担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5.建设项目实行总分包制或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给若干个施工单位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

编制其所承包工程范围的竣工图,总分包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汇总编制。

6.竣工图要作为工程交工验收的条件之一,竣工图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归档要求的,

不能交工验收。

7.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城市住宅小区建设的竣工图不得少于两套,一套由生产单位保管,一

套交有关部门或技术档案部门长期保存。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如长江大桥、葛洲坝电站等)应增加;一套交国家档案馆保存。小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由生产使用单位保管。

单位开工申请报告

说明

1.开工申请报告中的各项内容均应填写真实、齐全、准确。

2.由建设单位发包的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应单独填写开工报告。3.单位工程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审批;

(2)施工图纸经过会审;

(3)现场“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满足施工要求;

(4)主要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已落实;

(5)已经办理施工许可证;

(6)工程基线、标高等已经复核。

4.开工报告必须经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签名及盖章后有效。

GD2201003□□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无表式)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审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说明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主要包括:

1、工程概况:工程建设概况,建设地点特征、施工条件等情况;

2、施工总体部署:确定施工程序、施工起点流向、施工顺序等部署;

3、主要工序施工方法;

4、施工准备工作计划:劳动组织准备施工现场准备工作、物资准备、场外准备

等准备工作计划;

5、施工总进度计划;

6、资源需要量计划:劳动力、主要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施工机械等需要量

计划;

7、施工总平面图

8、主要管理措施:质量、安全、节约、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环保等管理措施;

9、施工用水、电设计。

工程复工通知书

说明

在施工单位按“停工通知”提出的要求整改完毕后,并经有关部门复查,符合规定要求;有关部门盖章审批后,才可以继续施工。

工程质量事故(停工)通知

GD2201008□□

接收单位:接收人(签名):年月日

说明

当施工现场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由监理、建设及其他有关部门下达工程质量事故(停工)通知。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GD2201007□□

填报单位(盖章)报告人:年月日说明

1.重大事故系指在工程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和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分四个等级。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为一级重大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为二级重大事故;

(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为三级重大事故

(1)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290万元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为四级重大事故

(1)死亡2人以下

(2)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五)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为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六)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为质量问题。

3.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

4.因违反施工规范造成的一般工程质量问题,也要及时上报处理。

(以上摘自建设部令第3号)

5.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包括:

(1)系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

(2)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重大

质量事故

(3)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不强、返工或报废,且经济损失额达到

重大事故级别。

6.工程建设重大事故不含农民自建房屋。

7.造成重伤2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5千元(含5千元)以上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其管理办法由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经济损失不足5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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