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雅安市人民政府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雅安市人民政府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雅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22•【字号】•【施行日期】2017.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7〕17号)精神,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优先发展、统筹规划,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提高质量、公平共享,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基本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推进依法治教,提高教育质量。
合理规划城乡学校布局建设,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教育资源配置,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城乡常住人口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全覆盖。
二、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三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
到2020年,县域内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达到相应要求,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三、工作任务(一)统筹配置城乡教育资源,促进优质均衡发展。
1.努力办好乡村学校。
正确处理公平、质量与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
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在人口稀少、偏远不便的地区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在居住分散的山区、少数民族人口相对聚居的乡村以及留守儿童较多的地区,根据需要建设寄宿制学校。
四川雅安市名山区冷链物流一期项目
二 项目概况
项目地块技术管控指标
项目地块用地性质为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地块 技术管控指标为:容积率 ≥1.0;建筑密度≥45%; 绿地率≥20%;建筑限高 24米。
三 上位规划分析
与城市总体规划关系图
雅安市名山区冷链物流产业中心一期项目 不在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发展备 用地,不符合总体规划。
速路通往成都和甘孜州方向。成康铁路通往
周边环境图
成都康定方向。其中可以通过这些路顺利快捷到达雅安经济开发区及成雅工业区。且项目对周边居民生活基本没有 影响
项目周边无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等危险源,不处于有滑坡、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灾害威胁等地段,项目选址理
地灾评估
根据《雅安市名山区暴雨洪涝灾害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项目成果报告》,名山区境内现有地质灾害隐患 点 点 共69处分布遍及全县8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数量最多的是永兴街道18处,以车岭镇9处、马岭镇7处、前进镇、蒙顶山 镇 镇 、 新 店镇均5处,红星镇、万古镇、蒙阳街道均4处,中峰镇存在2处。而本项目所占地块不在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内,因 因此,名山区的地质灾害对本项目无影响。
项目
建设位置
项目位于雅安市名山区以东,成雅高速东北侧,同贯 路西侧,紧邻名山区城区,距离名山区城中心约三公里 ,驾车十分钟可达名山区大部分地方。
用地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约26227.72㎡,总建筑面积约15765.43㎡
项目区位图
建设内容
雅安市名山区冷链物流产业中心一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冷藏库约3000㎡、速冻库约3000㎡、加工包装车间约 3000㎡、交易中心约3000㎡、物流配套中心约3000㎡。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诺该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均将纳入正在编制的《雅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范本模板】
第一章现状概况一、区位关系及规划范围1、区位关系**区位于**镇镇区东西两侧,是**镇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318国道穿境而过,西距天全12公里,东距雅安市区26公里.2、规划区用地范围**区分为**片区和思经片区,**片区用地范围北至土地堂,西至**大桥,东至切山三级水坝,南至盐水岩,面积2.58平方公里。
思经片区用地范围北至思经河,东到思经路,西邻思经乡,南到思经路,面积为0。
33平方公里。
二、现状概况1、**区基本情况。
区属于山地丘陵地带相间地带,**片区自然地势总体呈北高南低,西高东低,地形整体起伏变化不大,局部有陡坎,平均海拔在650~720m,其用地大部分为农田。
规划区内现有**110kV变电站,沿凤阳大道两侧形成汽车修配及商业小店铺。
**城总体规划产业布局已将**镇作为建材及食品加工区。
同时工业区也是未来**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思经片区现状用地属思经河冲击平地,主要为农田、村镇用地,现有思经乡政府、思经小学等单位,基础设施主要有思经水厂、35KV变电站等.2、天全工矿企业基本情况:区内现有工矿企业有年产量70万吨的治权水泥厂、年产量为20万吨的二郎山水泥厂、琼雅工业硅等20多家工矿企业,年产值约2亿元。
三、**区开发建设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1、有利条件A、区位优势。
**区地处雅安与**城的经济发展轴上,地理区位优越。
B、资源优势。
**镇周边矿产资源丰富,同时区靠近天全河,取水方便,并能满足生产生活用水要求。
区内已建成**110kv变电站,电力得到保证。
C、依托旧镇,开发新区。
**区配套的居住用地及生活服务设施由**镇统一安排。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并能取得良好的综合效益.D、用地较平坦,有满足区用地规模,且已有一定的基础设施.2、不利因素A、**区涉及部分拆迁企业和居民区,拆迁补偿投入资金较大.B、**110kV变电站虽能对工业区开发建设有利,但高压线走廊对用地布局有一定影响。
第二章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一、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3、《**城厢镇总体规划(2005—2020)》、《天全**镇城镇总体规划2007-2020》;4、《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5、《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6、规划区有关自然和社会经济资料。
四川雅安大兴镇总体规划公示主要内容
四川省雅安市大兴镇总体规划公示主要内容2018年,原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委托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编制了《雅安市大兴镇总体规划(2018-2035)》,规划编制机构依据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大兴镇全域发展和转型升级,规范对“大兴未纳入中心城区部分”的建设,开展了大兴镇特色小镇规划前期研究,并制定了覆盖全镇范围的大兴镇总体规划。
本次规划仅对大兴镇中心城区大兴组团以外的镇域规划方案进行公示,中心城区大兴组团区域的规划方案以已批准的城市规划为准。
一、规划范围及规模本次规划范围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整个大兴镇镇域,面积62.8平方公里,对镇域产业发展方向进行定位,对城乡居民点结构和土地利用进行规划,对城镇空间、生态空间、农业空间提出管控要求,优化镇域交通体系,并规划配置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对历史文化遗产提出保护和利用措施。
第二层次为城镇规划区,大兴镇建成区和城镇发展需要作为建设用地的区域,主要包括:大兴镇北部纳入雅安中心城区的区域和南部和龙组团集中建设区域,城镇规划区范围17.66平方公里,对规划区人口和用地规模作出预测,对规划管理进行统一安排。
第三层次为镇区,即为和龙组团特色小镇集中建设区,面积3.72平方公里,根据现状用地情况,结合特色小镇发展态势进行镇区规模预测,合理组织空间结构形态,布局安排各项土地利用和设施建设。
二、城镇(和龙组团)定位与性质城镇定位:国际茶马康养小镇。
城镇性质:以茶马文化为特色,以生态康养、主题旅游为主导的生态宜居山水旅游小镇。
三、镇域发展目标(一)经济发展目标规划至2035年大兴镇人均GDP及人均收入指标高于雅安市平均水平。
(二)社会发展目标建成适应需要的宣传文化机构和服务设施;新建住宅有线电视入户率100%;幼儿入园率100%;小学入学率100%;初中升学率100%;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丰富居民生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100%;实施全民健身工程,丰富居民业余生活。
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项目要点汇总(二)
十三、城市防灾规划(一)防洪规划1、现状及存在问题雅安市区地处青衣江干流两岸,青衣江及其支流周公河、濆江、陇西河萦绕穿越市区。
雅安是全国暴雨中心之一,山洪频繁,河流坡降大,最大流速8.7米/秒。
青衣江历史最高洪水位为574.13米(1955年7月14日),洪水频率为50年一遇,最大流量11440立方米/秒,最小流量为1983年,低至69—9立方米/秒。
1988年以来,青衣江市区段已修建总长7.4公里的防洪堤及河北片区总长2.2公里的排涝沟。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建设工程侵占河道、河床淤塞,河床变窄,排水不畅;河堤防洪能力低,已建成的防洪堤设防标准仅为20年一遇,不能满足中等城市设防要求;城市沿山地带大多无截洪沟,存在山洪及次生灾害隐患。
2、城市防洪规划(1)从区域角度,配合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工程,加强流域上游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有计划地进行流域梯级开发建设,调节洪峰流量。
(2)结合大兴电站建设,分段完成市区青衣江及其支流各河段防洪堤岸建设和原有堤岸的加固改造,并将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即多营坪河堤标高不低于590.1,羌江桥段不低于576.6,大兴段不低于565.2。
对七盘陆王沟泥石流地段加强观测,按10年一遇标准设防治理。
(3)加强河道管理和清淤整治,保证行洪断面通畅,严禁侵占河道建房和向河道倾倒各类废弃物。
对于违章占河修建的建(构)筑物,江河管理部门应责成其限期拆除。
(4)环城各山头、坡地应结合公路修建和工程建设,有计划地分期建设截洪沟,防止山洪及次生灾害对城市的危害。
(二)消防规划1、现状及存在问题雅安市除市公安消防支队外,市区现有公安消防中队1处,普通消防车4辆,另有中竹纸业公司和雅安化工厂两处企业专业消防队,中竹纸业公司有普通消防车1辆,雅安化工厂无消防车辆。
市区有119火警专线2对,消火栓180个,无消防取水码头。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城市消防规划、消防站点少、消防设施缺乏,无登高消防车和特种消防车;消防安全布局不尽合理、部份存在安全隐患的化工厂、危险品仓库尚在城市中心地区,消防通道、防火间距不足,消火栓不能满足消防要求。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工作规程》的通知-雅办发〔2018〕42号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工作规程》的通知正文:----------------------------------------------------------------------------------------------------------------------------------------------------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工作规程》的通知雅办发〔2018〕42号雨城区、名山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雅安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工作规程》已经四届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0月9日雅安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修改程序,提高控规修改的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经市政府依法批准的城市控规修改及其审批,适用于本规程。
第三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控规修改的主体,控规修改可以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开展,也可依申请主体的申请开展。
申请主体(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辖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和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修改调整控规:(一)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发展原则、规划要求等;(二)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要求的;(三)违反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紫线、城市黄线管理规定;(四)取消或减少经批准的控规确定的绿地与广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道路与交通设施等用地规模及配建项目;(五)取消经批准的控规确定的快速路、主干道或降低快速路、主干道等级和标准;(六)增加特定限高区域内的建筑控制高度;(七)违反国家、省、市、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要求的,违反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违反已批复的城市规划环评要求的;(八)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要求的。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雨城区等8个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雨城区等8个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5.24•【字号】川府函〔2024〕145号•【施行日期】2024.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雨城区等8个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川府函〔2024〕145号雅安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厅:你们关于审批雅安市雨城区等8个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雅安市雨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雅安市名山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荥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汉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石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天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芦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宝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着力将雅安市雨城区建成绿色产业发展聚集区、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将雅安市名山区建成川藏经济协作试验区核心承载地、茶文化体验旅游目的地,将荥经县建成大熊猫国家公园创新示范区、川藏经济协作试验区承载地,将汉源县建成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将石棉县建成先进材料生产加工基地、生态旅游目的地,将天全县建成川藏经济协作试验区重要陆港功能区、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文旅体验地,将芦山县建成乡村振兴示范县、农文旅融合发展区,将宝兴县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域旅游示范区。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自建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自建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28•【字号】雅办发〔2016〕17号•【施行日期】2016.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自建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雅办发〔2016〕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自建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三届市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28日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自建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自建房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审批程序,有效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建设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雅安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雨城区中心城区,是指根据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城市发展情况划定的雨城区中心城区范围(详见附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自建房,是指雨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城镇或农村居民维修、恢复、改(扩)建、新建供其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使用的私有房屋。
第四条雨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雨城区)是雨城区中心城区自建房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
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以下简称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依法负责自建房相关管理监督工作。
第五条雨城区中心城区自建房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控标准、集约用地,村民自治、安全适用的原则实施。
(一)自建房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郊农房建设布点规划要求,在规划确定的范围内合理布局。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十四五”数字经济(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十四五”数字经济(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雅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8.29•【字号】•【施行日期】2022.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十四五”数字经济(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雅安市“十四五”数字经济(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已经五届市委常委会第31次(扩大)会议、五届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雅安市人民政府2022年8月29日雅安市“十四五”数字经济(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目录第一章规划背景一、数字经济发展现状二、数字经济发展的优势、挑战与机遇第二章指导思想、发展原则与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发展原则三、发展目标第三章数字经济发展主要任务一、数字产业化主要任务二、产业数字化主要任务三、数字化治理主要任务四、数据价值化主要任务五、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联动发展任务六、数字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第四章数字经济发展的重点工程一、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产业数字化建设工程三、数字产业化建设工程四、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五、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点工程第五章数字经济发展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二、政策保障三、资金保障四、人才保障五、环境保障六、要素保障第六章环境评价专章一、规划背景与目标二、环境质量现状三、环境影响分析四、规划制约因素及解决方法五、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附件:1.名称解释2.各县(区)、经开区数字经济发展任务3.成渝地区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十四五”任务清单4.“十四五”时期拟实施的数字经济项目重点项目表5.数字经济计算范围及指标模型前言“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
四川省雅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雅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城市规划技术规范、标准及《雅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雅安市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各项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活动。
本市其它各区县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农民建房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1.0.3条本规定未包括的内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适建范围及容量指标控制第2.0.1条在城市用地规划管理中,对用地性质的确定应依据详细规划。
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区域,按已批准的上一级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各类用地控制指标按本规定执行。
第2.0.2条建设用地按主要用途和功能,依据《城市用地分类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l37—90)进行管理。
对于混合类型的建设用地,按照详细规划将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划定后,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明确各类用地的面积。
第2.0.3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应遵循土地兼容性原则。
详细规划已明确兼容性内容的,按详细规划执行;详细规划未明确各地块兼容性内容的,根据附表一确定其兼容范围;附表一中未列入的建没项目,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核定适建范围。
第2.0.4条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按附表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规定执行。
附表二规定的指标中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为上限,使用附表二的指标应根据建设工程性质、功能、区位及用地情况取值。
第2.0.5条原有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已超过附表二规定的,或加建后严重破坏空间环境的,不得在原有建设用地内进行扩建。
第三章建设用地规划控制第3.0.1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要求的,不得单独开发建设:一、旧区用地面积0.3公顷。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雅府发〔2015〕48号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正文:----------------------------------------------------------------------------------------------------------------------------------------------------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雅府发〔2015〕48号雨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办法》已经三届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2015年10月12日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依规做好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搬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号)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省政府批准的雅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雅安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范围内(雨城区中心城区范围涉及村、组详见附件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征收、搬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适用本办法。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国务院对其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雨城区人民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配合做好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
雨城区人民政府为雨城区中心城区内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工作主体,负责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具体事务,负责安置用房的分配和管理工作,与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等部门共同认定被搬迁房屋的面积、结构和使用性质,负责对认定为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等进行及时拆除。
雅安城总体规划2012020
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时间:二零一四年三月目录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 (1)1总则 (4)1.1项目背景 (4)1.2评价目的与原则 (4)1.3编制依据 (4)1.4评价范围和评价时段 (4)1.5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5)1.6评价方法及评价过程 (6)2规划概述与分析 (6)2.1规划概述 (6)2.2规划分析 (8)3现状分析与评价 (10)3.1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0)3.2环境质量现状分析与评价 (11)3.3生态现状分析与评价 (15)3.4主要存在的资源生态环境问题及制约因素分析 (15)4市域资源利用及生态环境承载力分析 (18)4.1水资源利用及水资源分析 (18)4.2土地资源利用及土地资源承载力分析 (18)4.3能源供需平衡分析 (19)4.4生态承载力分析 (20)4.5水环境容量分析 (20)4.6大气环境容量分析 (21)5规划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21)5.1城市功能定位、发展目标与发展方向影响分析 (21)5.2城市发展规模环境影响评价 (23)5.3空间结构布局环境影响评价 (23)5.4产业结构与布局环境影响评价 (24)5.5综合交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5)5.6重大基础设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6)5.7规划方案目标可达性和环境合理性综合评价 (29)5.8环境风险分析 (31)5.9近期建设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31)6方案优化调整及环境影响减缓对策与措施 (32)6.1规划方案优化建议 (32)6.2环境影响减缓对策与措施 (35)6.3环境风险减缓措施 (39)6.4保障总体规划环评实施的对策建议 (40)7公众参与 (40)8总体评价 (40)1总则1.1项目背景随着国家层面发展观念转变、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实施、对藏工作的统一部署,及区域统筹步伐的加快,雅安市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城镇空间扩展要求的同时合理控制城区建设发展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修编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的复函》(川办函[2009]284号),结合雅安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生态城市的要求,着手开展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雅安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雅安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号:雅安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自贡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OO八年1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区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及规模 (1)第三章用地布局 (1)第四章土地使用控制 (4)第五章地块开发控制 (4)第六章社会生活规划 (5)第七章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 (9)第八章绿地及城市设计要素控制 (12)第九章道路交通规划控制 (14)第十章市政管线工程规划控制 (15)第十一章环境保护、环卫设施规划及城市防灾 (17)第十二章规划强制性内容 (18)第十三章附则 (18)附表一 (19)附表二 (20)附表三 (2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指导雅安中心城区的开发建设、规划管理和统筹安排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环境容量、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提供技术依据和措施,特制定《雅安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图纸。
规划文本、图纸和分图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三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2.《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雅安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及其他专项规划。
3.〈雅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4.《雅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5.雅安市规划和建设局下达的规划设计条件和红线。
6.有关规划范围开发的相关文件和自然、社会、经济基础资料。
第四条规划原则1.强调自然生态及历史文化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原则;2.景观及人文优先,协调发展原则;3.高起点规划,分期建设原则;4.高效率、市场化原则;5、综合开发、协调发展原则;6、现代化与地方特色有机结合原则;7、以人为本,价值取向多元化原则。
第五条适用范围:本规划区范围内从事一切规划管理和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本规划主要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和工程项目设计的依据,不作为任何施工依据。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8号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8号)《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2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7月1日施行。
省长:蒋巨峰二○○七年四月三日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保障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城市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经过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使用强度和道路、工程管线、公共配套设施及空间环境等作出控制要求的规划。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市(州)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县(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行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制度。
市、县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委员会由城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
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六条城市规划督察员应当对派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调整和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督察。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第八条设市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四川省雅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雅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城市规划技术规范、标准及《雅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雅安市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各项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活动。
本市其它各区县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农民建房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1.0.3条本规定未包括的内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适建范围及容量指标控制第2.0.1条在城市用地规划管理中,对用地性质的确定应依据详细规划。
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区域,按已批准的上一级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各类用地控制指标按本规定执行。
第2.0.2条建设用地按主要用途和功能,依据《城市用地分类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l37—90)进行管理。
对于混合类型的建设用地,按照详细规划将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划定后,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明确各类用地的面积。
第2.0.3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应遵循土地兼容性原则。
详细规划已明确兼容性内容的,按详细规划执行;详细规划未明确各地块兼容性内容的,根据附表一确定其兼容范围;附表一中未列入的建没项目,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核定适建范围。
第2.0.4条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按附表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规定执行。
附表二规定的指标中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为上限,使用附表二的指标应根据建设工程性质、功能、区位及用地情况取值。
第2.0.5条原有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已超过附表二规定的,或加建后严重破坏空间环境的,不得在原有建设用地内进行扩建。
第三章建设用地规划控制第3.0.1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要求的,不得单独开发建设:一、旧区用地面积0.3公顷。
雅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雅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城市规划技术规范、标准及《雅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雅安市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各项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活动。
本市其它各区县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农民建房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1.0.3条本规定未包括的内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适建范围及容量指标控制第2.0.1条在城市用地规划管理中,对用地性质的确定应依据详细规划。
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区域,按已批准的上一级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各类用地控制指标按本规定执行。
第2.0.2条建设用地按主要用途和功能,依据《城市用地分类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l37—90)进行管理。
对于混合类型的建设用地,按照详细规划将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划定后,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明确各类用地的面积。
第2.0.3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应遵循土地兼容性原则。
详细规划已明确兼容性内容的,按详细规划执行;详细规划未明确各地块兼容性内容的,根据附表一确定其兼容范围;附表一中未列入的建没项目,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核定适建范围。
第2.0.4条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按附表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规定执行。
附表二规定的指标中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为上限,使用附表二的指标应根据建设工程性质、功能、区位及用地情况取值。
第2.0.5条原有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已超过附表二规定的,或加建后严重破坏空间环境的,不得在原有建设用地内进行扩建。
第三章建设用地规划控制第3.0.1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要求的,不得单独开发建设:一、旧区用地面积0.3公顷。
四川省雅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表4—5
建筑间夹角
高层与
高层与
多、低层
高层
多、低层 与多、低层
按表4—4中 按表4—4中主 按表4-4中长
a≤30° 主要朝向相 要朝向对长边 边相对规定控
对规定控制 规定控制
制
按表4—4中 按表4-4叫中主
按表4-4中长
主要朝向相 要朝向对长边
30°<A<60°
边相对规定的
对规定的 规定的O.8倍
类别
积)
宾馆、酒店
0.5
餐饮、娱乐
1.5
办公楼
0.5
商业场所
0.3
体育馆
2.5
影剧院
3
展览馆
0.5
医院
0.5
工业品销售
维修用地
0.5
注:①本表机动车停车车位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 ②本规定指标为规划控制下限值。
积) - - 0.4 7.5 20.0 15.0 1.0 1.5
-
第四章 建筑间距 第4.0.1条 建筑间距除满足日照、消防、卫生、环保、防灾、 交通需求、通风和工程管线埋设、建筑物保护、空间环境等方面规范和 城市设计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章规定。 第4.0.2条 建筑间距日照要求
O.8倍控制
O.8倍制 控制
a≥60°
分别按表4—4 按表4—4中
中次要朝向对 按表4-4中长 主要朝向对
长边、主要朝 边对山墙规定 次要朝向规
向对山墙规定 控制 定控制
控制
注;①表中a指两栋居住建筑之锐角夹角。 ②如东西向与南北向同时存在.计算南北向。
3、 非居住建筑错位布置时的最小控制间距按表4-6控制。
第3.0.3条 建设用地规划绿地率指标
雅安名山五里口规划
一、规划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2022.01.01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 2022.01.01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 2022.04.01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 GB50289-58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 GB50220-95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 GB 50137-2022 )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版)》( GB 50180-93 )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 85—2002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 1993.11.4 )( 2022-2022 )的通知》 <-- >《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雅安市中心城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2022-2022 )》《名山区加油站“十三五”规划》《四川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四川省绿化条例》 ( 2002.3.30 )其他相关规划及地方规范二、规划范围本次规划东、西、北边界以城市总体规划的名山城区建设用地边界为依据,向南与经开区北边界衔接。
规划范围总面积为 979.94 公顷。
三、规划期限本规划中近期、远期规划期限参考《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 2022-2030 )》。
近期: 2022-2022 年远期: 2022 年以后四、功能定位依据上位规划,总体定位为“雅安市副中心,中国生态茶城”。
主导功能包括中国重要的茶产业和茶文化基地、成都周边的康养休闲产业基地,雅安市旅游服务中心、雅安市东部核心服务区,并承担雅安市部份民办教育、汽车服务和物流服务职能。
五、人口规模规划区可容纳居住人口总量为 7 万人。
六、用地规模本规划中城乡用地包括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为 979.94 公顷。
规划城乡用地规模详见“附表 1 :城乡用地汇总表” 。
建设用地本规划中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总用地面积为 643.92 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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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号:雅安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自贡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OO八年1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区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及规模 (1)第三章用地布局 (1)第四章土地使用控制 (4)第五章地块开发控制 (4)第六章社会生活规划 (5)第七章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 (9)第八章绿地及城市设计要素控制 (12)第九章道路交通规划控制 (14)第十章市政管线工程规划控制 (15)第十一章环境保护、环卫设施规划及城市防灾 (17)第十二章规划强制性内容 (18)第十三章附则 (18)附表一 (19)附表二 (20)附表三 (2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指导雅安中心城区的开发建设、规划管理和统筹安排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环境容量、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提供技术依据和措施,特制定《雅安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图纸。
规划文本、图纸和分图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三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2.《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雅安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及其他专项规划。
3.〈雅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4.《雅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5.雅安市规划和建设局下达的规划设计条件和红线。
6.有关规划范围开发的相关文件和自然、社会、经济基础资料。
第四条规划原则1.强调自然生态及历史文化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原则;2.景观及人文优先,协调发展原则;3.高起点规划,分期建设原则;4.高效率、市场化原则;5、综合开发、协调发展原则;6、现代化与地方特色有机结合原则;7、以人为本,价值取向多元化原则。
第五条适用范围:本规划区范围内从事一切规划管理和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本规划主要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和工程项目设计的依据,不作为任何施工依据。
第六条执行主体和管理权限:本规划由自雅安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雅安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
第二章规划区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及规模第七条功能定位:雅安城市中心区功能定位为:旧城组团是雅安市具有综合功能的城市中心地区,由跨越青衣江、濆江的西城、上坝和河北3个片区组成。
其中:西城片区规划为以商贸、文教和生活居住为主的片区,调整部份用地功能,疏解旧城建筑和人口密度,保护文物古迹和名城格局风貌;上坝片区规划为以科研、商贸、旅游为主的片区;河北片区规划为以机械工业、商贸、旅游服务和对外交通为主的片区。
第八条发展目标:1.保持山水城市风貌的生态城区;2.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的历史文化城区;3.迈向经济持续发展的城市中心区;4.追求社会和谐发展的宜居城区;5.旧城更新与保护协调发展的城区。
第九条规模:1. 用地规模:规划用地面积1436.9公顷,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235.1公顷。
2. 人口规模:约167000人。
第三章用地布局第十条用地布局结构: 三轴、三区、八片的布局结构。
第十一条功能分区:规划区分为八个功能区。
(1)公共/商业服务板块;(2)历史保护/传统居住/观光旅游综合片区;(3)教育科研片区;(4)商业中心外围商住综合片区;(5)休闲/度假旅游片区;(6)保留工业/动迁换房/外交通/旅游服务片区;(7)高档特色居住片区;(8)城区居住综合片区。
第十二条用地布局规划1.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主要分布在西城区西侧,河北片区挺进路北侧及北郊。
规划区共规划工业用地约76.4公顷,占建设用地6.1%。
工业用地调整具体见下表。
规划区工业企业用地调整一览表序号工业企业名称位置规模(m2)调整后用地性质1 四川泛华航空仪表电器厂西城区166330 保留2 市福利公司拉丝厂西城区4060 防护绿地、居住用地3 市建筑工程公司构件工业分公司西城区5480 防护绿地、居住用地4 矿山机械厂西城区46450 居住用地5 天力集团雅安铁合金厂西城区29000 市场用地6 天力集团水利发电公司西城区6870 居住用地7 雅安电器厂西城区25910 居住用地8 天安厂物资供应科西城区11730 中学用地9 雅安小航电器厂西城区11960 居住用地10 兴雅实业公司石材厂西城区7718 居住用地11 天力集团公司石材总厂西城区6350 居住用地12 雅安锻压件长西城区3740 居住用地13 天力高锰钢长西城区13980 居住用地14 雅安市天兴石材厂西城区3316 居住用地15 雅安食品包装厂西城区11500 居住用地16 雅安川江印刷厂西城区2010 居住用地17 市开发公司预制厂陆家坝24460 文化娱乐用地18 雅安皮革总厂二分厂城后坝9900 市场用地19 雅安皮革总厂城后坝17000 居住用地20 雅安市食品厂西城片区4040 市场用地21 雨城农膜厂上坝片区5350 商住用地22 云母公司上坝片区14730 商住用地23 雅安三九药业有限公司河北片区11430 保留24 纺织木配件厂河北片区19960 居住用地25 重啤集团雅安啤酒有限公司河北片区32100 保留26 雅安木材厂河北片区22800 市场用地27 雅安机器厂八车间河北片区23250 商住用地28 建安运输处、供销科河北片区12110 商住用地29 建安机器厂河北片区160330 保留30 雅安青江机器厂河北片区16800 居住用地31 雅安交通机械厂河北片区13750 居住用地32 雅安化工厂北郊区94700 保留33 雨城机械厂北郊区42000 居住用地、文化娱乐用地2.仓储用地规划规划在河北片区规划仓储用地一处,用地约0.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1%。
3.居住用地布局旧城区西门南路以西及北郊居住用地主要以集资建房、拆迁安置房、解危解困房等经济适用房建设,解决城市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为主;旧城区居住用地主要以居住区更新为主;上坝片区及河北片区西侧居住用地主要以大规模现代居住区为主;南郊及上坝片区东侧周公河东岸居住主要以高档居住为主。
居住区规划以提高居住环境质量和提高生活服务设施水平为核心。
规划区除配套城市及片区级公共设施外,各居住小区均配套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文化、农贸市场、公共绿地等。
规划区共规划中学9所、小学14所。
居住用地总用地为300.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4.3%。
4.公共设施用地布局(1)行政办公用地布局规划行政办公用地10.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5%。
规划区行政办公用地调整具体见下表。
规划区行政办公用地布局调整一览表编号名称位置规模(m2)调整后用地性质1 雅安市农业局西城片区7230 居住用地2 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西城片区12730 保留3 雨城区农机局西城片区1180 保留4 雅安市房地产管理局西城片区2380 保留5 雅安市工业局西城片区2240 商住用地6 雅安市粮食局西城片区1930 商住用地7 雅安市社保局西城片区1340 商住用地8 雅安市统计局西城片区2860 商住用地9 雅安市文化局西城片区2336 保留10 雅安市计生委西城片区3667 商住用地11 雅安市工商局西城片区2180 保留12 市税务局直属分局西城片区2400 保留13 雨城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城片区1545 宾馆用地14 雅安国土局西城片区2880 保留15 地区标准计量所上坝片区1260 保留16 电力公司办公楼上坝片区3830 保留17 市地质矿产局上坝片区1860 商住用地18 雨城区国家税务局上坝片区2980 商住用地19 盐务局上坝片区7690 商住用地20 市民政局上坝片区3685 保留21 市人民政府上坝片区11510 居住用地22 市教育委员会上坝片区4000 居住用地23 市人事局上坝片区1410 商业金融用地24 市国土局上坝片区2420 保留25 区法院上坝片区2866 居住用地26 市林业局上坝片区2270 居住用地27 市地方税务局上坝片区3986 居住用地28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上坝片区2635 保留29 市水利电力局上坝片区2110 保留30 雨城区农业局上坝片区4140 保留31 稽征所上坝片区4600 保留32 市水文资源勘测局上坝片区6720 保留33 河北街道办事处河北片区1580 保留34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片区4360 保留35 雅安石油分公司河北片区6870 保留36 雅安市贸易局河北片区3110 保留37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河北片区5495 商业金融用地38 雅安市雨城区财务局河北片区3396 保留39 华能宝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片区11930 保留40 雅安市交通稽查征费处河北片区5888 居住用地41 雅安市国税局河北片区7545 宾馆、居住用地42 雅安市公安局巡警大队河北片区5310 保留43 交警特勤大队河北片区5820 保留44 市审计局河北片区3880 保留45 雨城区武装部河北片区445 保留46 羌江路派出所河北片区2920 保留(2)商业金融用地布局市级商业中心:规划在羌江南路、东大街、大北街、上坝路下段、滨江路、沿江东路之间成片布置商贸用地,打造市级商业中心,重点建设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于一体的大中型商业设施;羌江南路、东大街两侧仍保留部分主要商贸,按性质成片组织,通过地道或者天桥相连;改造金星服装市场为民用综合性商业设施,争取引进营业面积数千平方米的商业大卖场,将周围占道经营的服装、小百货等集中安置。
区级商业中心:在河北片区东部的挺进路两侧形成区级商业服务中心。
河北片区挺进路两侧目前有雅通市场、康藏路市场、产福商城等一批大中型综合市场,规划近期强化经营硬件设施,完善物资集散和居民生活服务功能。
社区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结合居住区的建设均衡配置,其规模按照居住人口规模和辐射半径进行布局。
原则上在居住人口1-1.5万人的居住区配置一个社区商业中心,一般分布在靠近居住区中心、交通便利的地段,集中餐饮、零售、食品超市、便利店等多种商业经营方式,服务周边居民。
农贸市场:规划保留并扩建西门市场、苍坪路市场面积、上坝片区建新路市场;在四川航空仪器厂南侧、市人民医院住院部东侧、挺进路CNG加气站南侧心规划农贸市场三处。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86.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1.8%。
(3)文化娱乐设施用地规划保留并改造原有文化娱乐设施,结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在南正街、沿江西路、西大街、大北街之间布置文化娱乐设施,并在原四川省雅安茶厂位置结合公共绿地建设雅安市博物馆一处,规划基于陆家坝现有休闲/度假旅游设施的集聚态势,利用陆家坝尚未开发的用地及现状工业用地作为休闲/度假旅游发展用地;另外规划结合雅安城市北入口,在北郊乡成雅高速公路南侧,陇西河东侧布置旅游服务基地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