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待遇)工资待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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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工资待遇发放的规定
本着以当年的销量、回笼货款、效益等指标制定当年职工收入水平的原则。年公司原则上采用工资待遇与任务指标挂钩以及进行绩效考核的工资待遇发放标准,并采取以岗定薪、易岗易薪的工资待遇发放办法。现对工资、奖金待遇的发放作如下规定:
一、工资的组成表一
二、岗位工资系数K1、奖金系数K2 值表二
三、常务副总经理工资原则上由董事会下达考核指标,制订年薪制,并根据董事长签署的工作责任书执行。
四、工资项目说明:
(一)、股东派来人员、公司合同制员工享受(表一)规定的待遇。(二)、原劳动关系不在公司的招聘人员每月基本工资500元,不享受特区补贴、工龄补贴及住房补贴,其它按(表一)规定执行。(三)、岗位工资为岗位基准工资×K1,K1为岗位工资系数,各岗位K1值如(表二)。持有初级职称,K1为1.1;持有中级职称,K1为
1.2;岗位工资采取就近就高套入的办法,不重复享受。
(四)、工龄工资:到本公司前每年补贴3元,来本公司后每年补贴10元(包括原在公司、公司);返聘人员(系指劳动关系不在我司,向社会招聘及在福泥公司已办理内退的人员。以下同)不享受工龄工资。
(五)、凡领取计量工资的合同制员工,其效益奖金纳入计量工资发放,不再享受公司的效益奖金。例如装卸料岗位如采取计量工资,则不再享受公司的效益奖金。
(六)、效益奖金=奖金基数×K2×K3,K2为效益奖金系数,各岗位K2值如(表二);K3为绩效考核系数,正常情况,K3=1;如有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误受处罚,K3=1-扣罚的系数;如工作表现好而受奖励,K3=1+奖励的系数。K3的绩效考核根据各岗位上岗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七)、特区津贴:系根据市府(1995)综204号文件,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特区津贴发放标准,采取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等级的办法,制定本企业发放标准。部分职工虽未被总经理聘职,但持有各级职称评定委员会批准、人事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根据厦府文件精神,可享受相应等级的特区津贴;返聘人员不享受特区补贴。(八)、住房补贴:按厦门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奖金的提取和发放:
(一)、享受对象:参加绩效考核的人员。指在岗的合同制员工、股东派来人员、返聘人员,不含领取计量工资、包干工资员工及临时合同工。
(二)奖金基数:根据X年董事会下达的销售量确保60万吨任
务;货款回笼率≥100%的任务指标,本着销售量、回笼货款双挂钩的原则,奖金基数的提取采取定额定奖、超标多奖,不达标扣罚的办法。
①拟定月任务基数为销售量50000吨,货款回收率90%(奖金为0元、不奖不罚)。超销提成采取分两档计算的办法:当月销售量50000-55000部分,每超销100吨,可提奖金基数4元;当月销售量55000以上部分,每超销100吨,可提奖金基数6元。没有完成任务的基本定额,按相应的比例处罚,实行同奖同罚。②当月超额回笼货款的奖金提成采取分档计算的办法,即货款回收率达90%(含90%),90%-100%部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可提奖金基数35元;货款回收率100%以上部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可提奖金基数45元;货款回收率90%-80%部分,每减少1个百分扣奖金基数35元; 货款回收率80%以下部分,每减少1个百分扣奖金基数45元。
奖金基数按上述考核办法计算,根据公司与客户的货款结算方式,货款回笼采用月底结算,次月付清的办法,因此当月的奖金考核采用销售量考核当月的销量,该销量对应的合同应收款在下个月进行考核,如一月份的奖金应在三月份进行核算(1月份的销量+1月份销量的应收款)。各岗位的奖金按第四条第(六)项计算。
(三)、业务部奖励:年公司的销售任务更加繁重,努力扩大销量并按时收回货款、清理陈旧欠款是确保公司完成销售任务的关键,也是业务部肩负的工作重任。为了提高业务部的工作积极性,本着“奖优罚劣、同奖同罚”的原则,另外针对业务部门予以采取适度的奖惩措施。当月货款回收率90%-100%部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当月奖励100元;当月货款回收率100%以上部分,当月每增加1个百分点奖励200
元;当月货款回收率90%-80%部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当月扣100元;当月货款回收率80%以下部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当月200元。
奖金发放实行按月考核,扣罚金额从提取的奖励中扣减,当奖励额不足以弥补扣罚金额时,不再从其享受的工资待遇中扣罚,而留到下一个月结算。提取的奖金总额由业务部门根据各个业务员的业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业务经理组织业务部人员进行评议,拟定分配方案,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发放。
(四)、职工的年终奖:根据董事会关于公司利润与职工的年终奖励挂钩的精神,全年完成利润420万元(含X公司的利润),公司可以提取利润的3%作为职工的年终奖金;利润超过420万元(含X司的利润)以上部分,可以再提取超出部分的6%作为公司职工的年终奖励。年终奖励由公司领导制定方案,予以发放。
六、奖金发放原则:超过2005年度部分,适当暂留公司,以丰补欠。
七、有关补贴:本着压缩开支,提高效益,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凡能实现经费包干的项目,实事求是订出可行包工标准。经研究确认实行以下几项补贴:
八、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应如实申报,如发现伪造、虚报,即以当月加班工资的十倍扣罚工资,部门领导应承担连带责任。
九、误餐补贴:
参加绩效考核的职工因公务需要离开厦门地区100公里以上到
外地办事,当天返回者,补贴误餐费15元/天,不再另计驻勤补贴及加班补贴,享受行车补贴不再享受误餐费补贴。
十、通信补贴
为联系方便,公司给予部分职工额定的手机补贴,手机自行配置。如公司或客户遇急事与之联系,必须有可靠的通信马上能联系到,在一个月内三次无法联系上者,即取消当月手机补贴。
十一、股东单位派驻厦人员,只享受本企业工资待遇和市府规定的关于内联企业职工各项补贴,但派驻人员的公积金(户口不在本市)、养老金等仍由原单位代缴,年终由本公司一次性结算返还。
十二、部分岗位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计件工资发放办法,具体发放标准按双方签订的上岗合同执行;领取包干工资的人员按包干工资规定发放。
十三、其他待遇根据厦门市政府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另行通知。本文未规定的,参照公司以前有关规定的执行,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十四、本规定自X 年1月1日起执行,期限一年。已发的工资多还少补。
X有限公司
总经理(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