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最新版)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最新版)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最新版)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全院各科产生医疗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单位。

3.定义: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

盛装化疗药物的输液瓶(袋)除外。

4.权责:4.1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全程监督管理。

4.2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处置和日常管理,4.3各个科室:负责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得将“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玻璃药瓶类进行分类收集。

5.作业内容:5.1一般管理:5.1.1“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不得自行处置,应委托给具有回收处理能力的单位,并签订回收协议书。

与回收处理单位交接应使用二联单,分类登记转运种类(玻璃与塑料)、转运数量(袋数与重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记录保存1年。

5.1.2应对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塑料类、玻璃药瓶类废物应分类盛放。

5.1.3指定专人负责运送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其运送与医疗废物运送分开,避免污染。

5.1.4应做好专收人员上岗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专收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一次性输液瓶和输液袋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一次性输液瓶和输液袋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XX医院一次性塑输液瓶和输液袋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 加强对我院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的管理, 保障医疗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结合我院实际, 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实行统一回收处置管理, 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1.各科室对一次性输液瓶(袋)使用后的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 从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负责的高度出发, 切实加强领导, 强化内部管理措施, 指定专人负责一次性输液瓶(袋)使用后的回收管理工作。

2.各科室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要做好分类收集、暂存等工作, 不得混入其他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

3、各科室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必须交由市卫生局指定的公司统一回收处置, 并与接收方做好交接登记记录, 以便监督核查。

不得自行处理, 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单位处理。

确保不流入社会, 不变作它用。

4、护理部对各科室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回收处置工作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对违反规定的科室和个人, 除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外,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对于物业人员违反规定的, 由我院物业公司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情节严重的, 移交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XX医院
X年X月X日。

输液瓶管理制度

输液瓶管理制度

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

1.高度重视“未被污染输液瓶”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组
织机构和管理工作制度,防止因“未被污染输液瓶”导致传
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后勤科、院感科为医疗废物管理
监控部门。

2.产生“未被污染输液瓶”的有关科室做好分类、收集、暂
存工作,不得将“未被污染输液瓶”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
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玻璃药瓶类进行分类收集。

3.“未被污染输液瓶”不得自行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回收站或其他单位处置,应交给被官方委托具有回收处理资
格和能力的公司进行回收并签订回收协议书。

与回收单位交
接使用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理交接转移联单,
4.对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
它缺陷;塑料类、玻璃药瓶类应分类盛放。

5.科室建立交接登记本,主任、护士长为科室管理第一责任
人,严格管理,杜绝流失泄露。

交接记录内容包括产生科室、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双方经办人签字,要求做到字迹清
楚并签全名,资料保存1年。

6.应做好专收人员上岗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专收人员
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7.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暂存点、设施及时。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编号:SY-AQ-00452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Management system for centralized recovery and disposal of uncontaminated infusion bottles(bags)(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全院各科产生医疗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单位。

3.定义: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

盛装化疗药物的输液瓶(袋)除外。

4.权责:4.1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全程监督管理。

4.2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处置和日常管理,4.3各个科室:负责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得将“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玻璃药瓶类进行分类收集。

5.作业内容:5.1一般管理:5.1.1“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不得自行处置,应委托给具有回收处理能力的单位,并签订回收协议书。

与回收处理单位交接应使用二联单,分类登记转运种类(玻璃与塑料)、转运数量(袋数与重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记录保存1年。

5.1.2应对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塑料类、玻璃药瓶类废物应分类盛放。

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概述本文档旨在制定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为医院或其他相关机构提供规范的指导,确保输液瓶的回收和处置工作得到有效管理和处理。

背景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输液瓶在医疗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输液瓶的材质复杂且难以分解,未被污染的废弃输液瓶的回收和处置工作至关重要。

合理的回收和处置管理制度不仅能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还能对资源进行有效利用。

目标1.确保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能够得到高效的回收和处置。

2.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3.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可持续发展。

管理制度1. 回收机构的设立与管理1.设立专门的回收机构,负责收集、储存和处置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

2.回收机构应具备合法资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配备专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和操作。

3.回收机构应定期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回收和处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 回收流程的规范与监控1.医院或其他相关机构应制定并实施标准化的回收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操作规范。

2.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应按照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回收,确保不同类型的输液瓶能够得到正确的处置。

3.回收过程中应建立监控机制,对回收环节进行监测和抽查,确保回收工作的规范和合规性。

3. 处置方式的选择与推行1.回收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如再利用、回收处理等。

2.鼓励回收机构研究开发更加环保的处置技术和方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推行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的集中回收和处置制度,鼓励医院和其他相关机构积极参与其中。

4. 绩效评估与改进措施1.回收机构应定期进行绩效评估,评估标准可包括回收效率、废弃物减量和资源利用率等。

2.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提高回收和处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操作流程示意图以下是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的集中回收处置操作流程示意图:回收处置操作流程示意图回收处置操作流程示意图结论本文档制定了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为医院或其他相关机构提供规范的操作流程和管理要求。

医院废弃输液瓶(袋)处置管理制度

医院废弃输液瓶(袋)处置管理制度

医院废弃输液瓶(袋)处置管理制度废弃输液瓶(袋)是医疗机构产生的特殊固体废物,大多存有残留药剂,若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均会引发环境污染,甚至导致疾病的传播。

为了保护环境,保障民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进一步规范废弃输液瓶(袋)的处置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医院应与有资质的回收单位签订处置合同,废弃输液瓶(袋)集中收集管理。

2.各科室对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应去除输液管后集中存放,玻璃瓶与塑料瓶分开收集,严禁混入输液管、针头及其他生活垃圾。

3.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

4.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回收。

(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专职人员做好废弃输液瓶交接、转运和登记工作,与
科室的交接登记内容包括:废弃输液瓶的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交接双方签字。

与集中处置单位做好交接联单登记工作。

6.暂时存放点应有防火、防盗设施,防止发生流失。

7.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转让、买卖废弃输液瓶(袋)。

8.如发生废弃输液瓶流失、泄漏或废弃药物扩散时,立即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规定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规定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全院各科产生医疗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单位。

3.定义: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

盛装化疗药物的输液瓶(袋)除外。

4.权责: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全程监督管理。

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处置和日常管理,各个科室:负责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得将“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玻璃药瓶类进行分类收集。

5.作业内容:一般管理: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不得自行处置,应委托给具有回收处理能力的单位,并签订回收协议书。

与回收处理单位交接应使用二联单,分类登记转运种类(玻璃与塑料)、转运数量(袋数与重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记录保存1年。

应对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塑料类、玻璃药瓶类废物应分类盛放。

指定专人负责运送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其运送与医疗废物运送分开,避免污染。

应做好专收人员上岗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专收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暂存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处理。

在暂存点配备手卫生、消毒设施和警示标识。

回收处置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物品被医疗废物污染,要在第一时间将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置,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并上报后勤科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发现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专收人员培训内容及要求:掌握本单位“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置,保护环境,维护人民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回收处置管理机构第二条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设立回收处置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置工作。

第三章回收处置的责任主体第三条医疗机构是回收处置的责任主体。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对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进行回收处置。

第四章回收处置的原则第四条回收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 依法、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二) 充分利用资源,实现循环利用;(三) 安全环保的原则;(四) 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章回收处置的过程第五条回收处置主要包括三个过程:回收、洗净和循环利用。

第六章回收处置的具体要求第六条医疗机构在回收处置过程中应满足以下要求:(一) 积极开展回收工作,设立合理的回收点,鼓励患者回收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二) 推广使用可回收的输液瓶(袋);(三) 建立专门的回收队伍,负责回收工作;(四) 回收处置中应严格遵守环保规定,确保不造成污染;(五) 对回收的输液瓶(袋)进行洗净,进行质量检测,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六) 洗净的输液瓶(袋)应储存在干燥、清洁的环境中,以免二次污染;(七) 对洗净的输液瓶(袋)进行循环利用,优先用于符合条件的患者。

第七章监督和管理第七条回收处置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回收处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形成监督网络。

第八条监督和检查工作应定期进行,并建立档案,注明医疗机构的回收处置情况和改进措施。

第九条发现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十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医疗机构,将收缴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第十二条对本管理制度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违法行为,将依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处理。

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篇: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类别—编号YG-046 生效日期题目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修订日期 2016.11 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医院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的集中回收处置,是一项关系到全市公共卫生安全、环境保护以及节能减排的重要工程。

根据原卫生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精神,按照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关于加强全市医疗机构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淄卫字〔2016〕9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医院使用后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的各种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以下简称“未被污染废物”)的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高度重视“未被污染废物”的管理工作,健全管理责任制,防止因“未被污染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为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

2.产生“未被污染废物”的有关科室做好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得将“未被污染废物”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玻璃药瓶类进行分类收集。

3.“未被污染废物”不得自行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回收站或其他单位处置,应交给集中收集转运单位,最后交有资质的“未被污染废物综合利用单位”统一处置,再生产产品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4.应对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塑料类、玻璃药瓶类废物应分类盛放。

5.科室建立交接登记本,主任、护士长为科室管理第一责任人,严格管理,杜绝流失泄露。

交接记录内容包括产生科室、种类、重量、交接时间、双方经办人签字,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并签全名,资料保存3年。

6.应做好专收人员上岗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专收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2021新版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2021新版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2021新版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2021新版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全院各科产生医疗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单位。

3.定义: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

盛装化疗药物的输液瓶(袋)除外。

4.权责:4.1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全程监督管理。

4.2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处置和日常管理,4.3各个科室:负责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得将“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玻璃药瓶类进行分类收集。

5.作业内容:5.1一般管理:5.1.1“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不得自行处置,应委托给具有回收处理能力的单位,并签订回收协议书。

与回收处理单位交接应使用二联单,分类登记转运种类(玻璃与塑料)、转运数量(袋数与重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记录保存1年。

使用后的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是否属于医疗废物?应如何处置?

使用后的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是否属于医疗废物?应如何处置?

使用后的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是否属
于医疗废物?应如何处置?
判断使用后的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是否属于医疗废物,应评估其是否具有医疗废物的核心要素“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通常情况下,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不属于医疗废物。

这在原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已经明确,并提出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医疗机构应建立并健全此类废物回收责任制度,指定专门部门、专人负责,将使用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严格分类收集,交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环保部门指定的单位统一回收、无害化处置,并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等工作,保证可追溯性。

当无指定的回收机构时,可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回收机构。

在过渡期间,可暂交由取得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废品回收企业处置,不得随意买卖,应与回收企业签订合同,保证不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而对于内含“毒性或其他危害性”药物的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仍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全院各科产生医疗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单位。

3.定义: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

盛装化疗药物的输液瓶(袋)除外。

4.权责:4.1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全程监督管理。

4.2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处置和日常管理,4.3各个科室:负责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得将“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玻璃药瓶类进行分类收集。

5.作业内容:5.1一般管理:5.1.1“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不得自行处置,应委托给具有回收处理能力的单位,并签订回收协议书。

与回收处理单位交接应使用二联单,分类登记转运种类(玻璃与塑料)、转运数量(袋数与重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记录保存1年。

5.1.2应对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塑料类、玻璃药瓶类废物应分类盛放。

5.1.3指定专人负责运送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其运送与医疗废物运送分开,避免污染。

5.1.4应做好专收人员上岗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专收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5.1.5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暂存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处理。

5.1.6在暂存点配备手卫生、消毒设施和警示标识。

5.1.7回收处置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物品被医疗废物污染,要在第一时间将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置,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并上报后勤科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发现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5.2专收人员培训内容及要求:5.2.1掌握本单位“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5.2.2掌握“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分类、收集、暂存和登记”。

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后处置制度

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后处置制度

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后处置制度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强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后的处置管理,特制定本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是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管理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科为它的办事机构,管理日常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负责对医院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的使用后处置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及业务指导。

二、设备科为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的采购科室,负责日常对其质量审核把关,确保安全使用,对使用后发生的安全事件及时上报并反馈。

三、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医务人员对医院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的使用后处置工作的管理。

四、后勤保障科为医疗废物主管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五、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按照我院的相关规定使用及处置一次性医疗用品和一次性医疗器械。

六、一次性医疗用品和一次性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

七、一次性医疗用品和一次性医疗器械的外包装未被患者的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可作为生活垃圾处置。

八、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应由具备回收资质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并不得用于原用途。

九、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分类收集、处置: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及载玻片、玻璃试管等为损伤性废物,使用后放人锐器盒中,除去锐器部分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和一次性医疗器械为感染性医疗废物,使用后放入盛放感染性废物的容器中,按照我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由医疗废物产生科室进行分类收集及封,并填写科室医疗废物登记本后与医疗废物回收人员交接,送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由指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植入物为三类医疗器械,使用后的植入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作为感染性废物进行统一销毁及无害化处理,护理人员在手术物品清单上记录;若涉及医疗纠纷,取出的植入物在取出地点并患者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清洗消毒及灭菌处理后按照我院相关规定进行封存,在植入物的取出地点要记录取出产品的名称、数量、销毁的时间、方式、执行人员等并保存3年。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为了削减医疗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资源利用率,同时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用过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

未被污染指的是瓶(袋)内无药液、有色汁液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的情况。

要求医务人员在使用输液瓶(袋)时,保证操作规范、卫生干净,避开瓶(袋)内外受到污染。

其次,在医院内建立专门的可回收物分拣站,专门负责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

回收站应设立在人流量较少、易于管理的区域,并设置明显的标识,便于患者和医务人员找寻。

回收站工作人员需要接受专业培训,了解正确的回收方法,避开二次污染。

患者和家属可将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投放到回收站内,回收站工作人员会对其进行分类、整理和打包。

接下来,要对回收的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进行分类、清洗和消毒。

回收站应建立专门的处理区域,外表应与医疗废弃物处理区域相隔离,确保处理过程不会污染环境。

依据输液瓶(袋)材质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进行处理,如塑料瓶、玻璃瓶等。

清洗和消毒应使用专业化设备,确保瓶(袋)内的残留物质可以彻底清除。

最后,需要对处理后的输液瓶(袋)进行再利用。

可利用回收的输液瓶(袋)进行医疗设备生产、消毒灭菌等。

另外,医疗机构还可以将回收的输液瓶(袋)捐赠给社会福利机构,例如救援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再利用,可以削减资源挥霍,同时提高社会效益。

综上所述,建立可持续的用过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降低医疗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资源利用率,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对于推动医疗机构的绿色进展具有紧要意义。

使用后一次性塑料输液瓶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使用后一次性塑料输液瓶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使用后一次性塑料输液瓶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有编号
一、总则
1.为了减少医疗卫生机构中对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的滥用
和浪费,以节省医疗费用,本文定制了收集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含国家各级三甲医院、二甲医院、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等),用于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中后一次性塑料(玻璃)
输液瓶(袋)的收集和处置。

二、定义
3.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指用于医院输液使用,一次性使
用的聚乙烯及其类似材料制成的质量安全、抗病菌性能良好的临时输液装置。

包括塑料输液瓶、玻璃输液瓶等。

三、回收机制
4.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集中回收处置点,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和
回收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并建立回收记录。

5.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实施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回收整顿,进行资源回收利用,对病房现有状况进行隐视,并定期进行现场检查。

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类别—编号 YG-046 生效日期题目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修订日期 2016.11 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医院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的集中回收处置,是一项关系到全市公共卫生安全、环境保护以及节能减排的重要工程。

根据原卫生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精神,按照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关于加强全市医疗机构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淄卫字〔2016〕9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医院使用后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的各种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以下简称“未被污染废物”)的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高度重视“未被污染废物”的管理工作,健全管理责任制,防止因“未被污染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为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

2.产生“未被污染废物”的有关科室做好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得将“未被污染废物”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玻璃药瓶类进行分类收集。

3.“未被污染废物”不得自行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回收站或其他单位处置,应交给集中收集转运单位,最后交有资质的“未被污染废物综合利用单位”统一处置,再生产产品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4.应对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塑料类、玻璃药瓶类废物应分类盛放。

5.科室建立交接登记本,主任、护士长为科室管理第一责任人,严格管理,杜绝流失泄露。

交接记录内容包括产生科室、种类、重量、交接时间、双方经办人签字,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并签全名,资料保存3年。

6.应做好专收人员上岗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专收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7.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暂存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处理。

医疗可回收物管理制度

医疗可回收物管理制度

医疗可回收物管理制度
医疗可回收物品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可回收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一、使用后的输液瓶(袋)管理
1、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
(1)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

(3)委托有资质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4)严禁私自外卖给无资质回收单位或个人。

2、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的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置。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1)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其他可回收物品管理
1、未与患者接触的塑料类包装袋,按照生活类垃圾进行收集、处置。

2、未与患者接触的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等物品,按照一般可回收生活类垃圾收集、处置。

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已经成为医疗场所中必不可少的物品。

但是,这种物品的大量使用也给环保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因此,建立一套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制定背景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快速发展,医疗废弃物的总量也在不断增加。

其中,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的使用量较大,给环保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因此,为了实现绿色环保和资源再利用的目标,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二、制定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对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进行集中回收,确保分类回收,有效减少医疗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同时实现资源的再利用。

三、制定内容1.收集点的设置为了更好的进行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的集中回收工作,需要在医疗机构内设置专门的收集点。

收集点应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和选择,尽量靠近医疗废物储存室或医废转运通道。

2.回收箱的选用回收箱应由医疗机构自行购买或通过环保部门配备,应保证有足够的容量和质量,以防止漏洒或污染其他垃圾。

3.回收人员的培训医疗机构应加强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的分类回收知识宣传,对回收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使其能够熟练运用相关工具和技术,确保分类回收得以顺利进行。

4.回收过程的监控医疗机构应密切关注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的回收情况,确保回收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同时,医疗机构还需要对回收人员进行监控和考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处置方式的选择回收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可以进行再加工利用,也可以直接进行资源化处理和无害化处置。

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处置过程的环保和安全。

四、实施措施1.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并合理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计划。

2.医疗机构应加强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回收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3.医疗机构要加强对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的回收监控和考核,对不达标情况进行及时整改和处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制度
1.高度重视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管理工作,健全管理责任制,防止发生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为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

2.产生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有关科室做好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得将“未被污染废物”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玻璃瓶类分类收集。

3.不得自行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回收站或其他单位处置,应交给集中收集转运单位,最后交有资质的“未被污染废物综合利用单位”统一处置,再生产产品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4.应对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塑料类、玻璃药瓶类废物应分类盛放。

5.科室建立交接登记本,主任、护士长为科室管理第一责任人,严格管理,杜绝流失泄露。

交接记录内容包括产生科室、种类、重量、交接时间、双方经办人签字,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并签全名,资料保存3年。

6.应做好专收人员上岗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专收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7.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暂存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处理。

8.在暂存点配备手卫生、消毒设施和警示标识。

9.回收处置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物品被医疗废物污染,要在第一时间将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置,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并上报总务科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发现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