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线吊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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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缆质量标准化验收
1、电缆必须敷设在非行人侧,非行人侧管、线、电缆等距运输设备之间的距离不得低于0.3m。若电缆吊挂在行人侧,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敷设电缆时要按从下到上由粗到细的规定敷设。
2、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不应超过1.5m,规定每两棚设一挂钩。在立井井筒内不应超过6m。电缆必须用电缆钩吊挂,电缆钩应在同一水平并贴反光纸。
3、电缆不应悬挂在风、水管上。电缆不得遭受淋水或滴水,严禁悬挂物件。电缆同压风管、供水钢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应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建议:通风挂风筒时能与电缆分挂巷道两侧,或在电缆下方不低于0.3m处,这样方便维护管理,班班检查外观,看有无破皮、绝缘老化等现象,定时摇表遥测绝缘电阻值,在故障时也方便检修。)
4、井筒和巷道内的电话和信号电缆,应同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两侧。如果条件限制,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上的地方;在巷道中,应敷设在电力电缆的上方并保持0.1m以上的距离。
5、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互相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05m,以便摘挂。
6、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型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不超过200m)。
7、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用黄泥严密封堵管口。
8、电缆的连接要用符合电压等级和电流等级的接线盒连接,破皮的电缆应及时处理,冷补工艺要合格。
9、电缆悬挂应平直,不交叉,多条电缆时应保证间距基本一致。标准化巷道,电缆钩吊挂应在同一水平,并在电缆钩上均应贴反光纸,如巷道不平,应采取在某一距离内倾斜吊挂,其他位置的吊挂均应平直。
10、低压电缆和接地线严禁使用铝芯电缆。
11、煤电钻电缆长度不超过100m,并不准使用接线盒,在迎头电缆应盘放整齐在架子上,及时挪移架子,距迎头不低于30m(建议:放炮时最好能使用备料挡住),煤电钻综保开关应及时挪移,不得影响迎头施工需要。
12、硐室内的照明信号电缆吊挂时用钢丝绳或铁丝吊挂,并用扎带固定在钢丝绳或铁丝上,间距应尽量保持一致。
13、所有开关、电缆不准有灰尘,开关喇叭嘴及细节、开关架以及电缆内侧同样不准有灰尘。
14、电缆实行分片管理,具体见包机制度。
管路吊挂质量标准化验收
1、管子吊挂应在同一水平,应沿巷道弯曲,在三四角门处通过时应呈90o弯
曲,保证横平竖直。
2、主要管路(现规定4寸管路)涂饰应符合标准。风管涂蓝色,水管涂绿色,
油管涂黄色。
3、管路必须敷设在非行人侧,敷设管路时要按从下到上由粗到细的规定敷
设。最下方的管子应距路面0.3m以上,当敷设多条水管时,两条管路间距不低于0.1m,并保证间距一致。
4、管路吊挂应在同一水平,对于用法兰盘的管路,采取每节一个吊钩,并在
距中间最近的一个棚腿吊挂;对于快速接头的管路,采用每节两个吊钩,分别固定在距两头最近的棚腿吊挂(若用卡栏则需要在中间吊挂)。吊挂要位置固定,标准一致,牢固可靠。不准用铁丝吊挂。
5、对于工作面、大巷管路每30m(10根管子),加一个三通;100m(或30
根管子)加一个闸阀。
6、用皮管或水龙带连接的地方,应用铁丝扎牢,并对铁丝头进行处理,防止
刮伤职工。
7、管路实行分片管理。具体分片见包机制度。
工区包片制定
早班:-420水平以上;
中班:-420外头至石门三角门到里头25KW绞车前车场,及二区小湖系到-490岩石巷里头三角门处;
夜班:-420石门三角门到02面及以下一区范围,
包括3249岩石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