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总务后勤公物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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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一、引言学校作为提供教育和培养学生的场所,承担着维护学生的权益和教育环境的责任。

然而,学校的公物在使用过程中难免会受损,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进行讨论。

二、学校公物损坏的原因学校公物损坏的原因主要有学生不慎造成、故意破坏以及自然损耗等。

其中,学生不慎造成的损坏属于意外而非故意,需要分情况进行赔偿。

故意破坏的行为则需要对损坏物品进行赔偿。

此外,公物自然损耗是不可避免的,不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

三、制定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目的学校制定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学校公物的完好性,同时教育学生要爱护公物、珍惜资源。

通过建立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能够推动学生对公物的正确使用和保护,培养他们的责任心和公民意识。

四、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具体内容1. 学校应明确规定学生对公物损坏的责任,将学生分为意外损坏和故意损坏两种情况进行划分。

2. 对于意外损坏,学校可要求学生向学校报备,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赔偿。

赔偿金额应根据物品的市值和修复费用来确定。

3. 对于故意损坏,学校应立即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要求学生赔偿损失的全部费用。

4. 学校应建立公物损坏赔偿的登记制度,将每一起公物损坏事件都逐一记录,便于管理和追责。

五、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优势1. 建立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能够促使学生养成爱护和保护公物的良好习惯,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集体意识。

2.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能够规范学校公物的使用,有效管理学校资源,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

3.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能够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教育他们学会承担责任。

六、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问题与改进1. 学校应针对不同年级和学科制定相应的赔偿标准,避免对学生施加过大的经济压力。

2. 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公物管理制度,提高对公物的保护和维护,减少公物损坏的发生。

3.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让他们明白保护公物的重要性。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为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的公共物资是必不可少的。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爱护公物,共同维护学校的财产。

为了加强公物管理,避免损失和延长使用年限,我们制订了公物损坏赔偿制度,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一、公物损坏责任1、自然损坏属于正常损坏,由总务处处理。

2、责任损坏按损坏公物原价或实际维修费赔偿。

3、蓄意损坏初次损坏且能认错的,按损坏公物原价或实际维修费赔偿。

屡教不改或态度不好的,除按规定赔偿外,要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二、责任包干范围1、个人公物损坏,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使用责任人负责。

2、办公室、班级或部室公物损坏,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本办公室(组长)、班主任或部室负责人负责。

3、本层楼共同管理或使用的公物损坏,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本层楼所有人负责。

4、公共场所公物损坏,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卫生公物包干的班级负责。

三、损坏赔偿方式及纪律处分:赔偿分为修复和现金赔偿两种方式,由责任人决定。

学生损坏的由政教处处理,《文明班》评选细节和相关制度处理;教职工损坏的由校长室处理。

我们师生必须自觉爱护公物,不得在墙壁、门窗、讲台、桌椅、地面上乱刻乱画,不得损坏门窗、玻璃、桌椅、旗杆、体育、电教设施等公物,不得进入花坛、攀摘花草。

同时,我们要节约用电、用水,有专人负责开关日光灯、电风扇和各种电教设备等,不需要时应立即关掉;负责厕所公区的班级派专人负责检查水龙头,确保无人使用时处于关闭状态。

否则将扣除有关负责人、负责班级的考核分。

凡购物必须先请示分管领导,由校长审批,购买后由保管员验收登记,需使用公物者写领物手续。

每期末清理公物,该还则还,如有非正常损坏和遗失则照价赔偿,最后凭《公物保管清单》领取期末津贴。

四、借用学校的体育、器材、书籍等公物时,必须向保管员写借条,并经过校长审批。

在使用过程中,要爱护,用完后及时归还。

学校公物损坏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公共设施的管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资源利用率,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师生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宿舍等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

三、公物损坏定义公物损坏是指因人为因素导致学校公共设施、设备、用品等损坏、遗失或功能丧失的行为。

四、责任划分1. 学生损坏公物,由学生本人负责赔偿;学生无法赔偿的,由学生家长承担赔偿责任。

2. 教职工损坏公物,由教职工本人负责赔偿;教职工无法赔偿的,由所在部门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3. 因学校设施设备老化、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或更换。

五、赔偿标准1. 损坏公物造成部分损坏的,按照实际损失价值赔偿。

2. 损坏公物造成全部损坏的,按照公物原价赔偿。

3. 公物遗失,按照公物原价赔偿。

六、赔偿程序1. 损坏公物者应立即向学校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学校进行鉴定、评估。

2. 学校管理部门根据鉴定、评估结果,向损坏者发出赔偿通知。

3. 损坏者应在接到赔偿通知后,按照赔偿标准及时赔偿。

4. 如损坏者拒绝赔偿,学校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宣传教育1. 学校定期开展爱护公物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爱护公物的意识。

2. 学校将爱护公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鼓励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 学校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普及公物损坏赔偿制度,提高师生员工的知晓率。

八、监督与检查1. 学校设立公物损坏举报电话,鼓励师生员工对损坏公物的行为进行举报。

2. 学校定期对公物损坏情况进行检查,对损坏公物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 学校对损坏公物行为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有效管理学校的公物,保障公物的安全与完整,规范师生对公物的使用行为,避免因损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公物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行政等活动中使用的所有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教室桌椅、实验设备、图书资料、办公用品等。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升师生的公物保护意识,促进学校资源的合理使用。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

所有使用学校公物的个人和单位均需遵守本制度。

任何对公物的损坏、丢失行为都将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章管理规范1. 公物管理责任学校设立公物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公物的采购、登记、分配、维护和监督。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公物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公物的安全和完好。

2. 公物使用规范所有师生在使用公物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爱护公物,保持其整洁和完好。

- 不得擅自改变公物的用途或进行改造。

- 使用后及时归还,并保持公物的原状。

3. 公物损坏处理若发现公物损坏或丢失,应立即向所在部门报告,由公物管理办公室进行评估和处理。

对于损坏情况,公物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损坏程度进行分类处理。

第四章损坏赔偿制度1. 赔偿责任因个人或集体原因造成公物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的具体金额将根据损坏情况、修复费用或同类公物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2. 赔偿流程- 报告:损坏发生后,责任人需在24小时内向所在部门报告,并填写《公物损坏报告单》。

- 评估:公物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评估,并确定损坏程度及赔偿金额。

- 赔偿通知:评估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责任人,责任人需在接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赔偿或提出异议。

- 赔偿方式:赔偿可采取现金、转账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3. 免责条款对于因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老化等情况不予赔偿。

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公物损坏,责任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公物管理与监督1. 定期检查公物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学校公物进行检查,确保公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公共财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

公共财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

公共财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学校的公共财物(以下简称“公物”)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物质条件。

全体师生要树立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意识,自觉主动管好、用好学校公物。

为加强公物管理,确保公物的正常使用,延长使用寿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使学生养成遵守纪律、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好品质,特制定公共财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

一、公物损坏责任1.自然损坏。

由于使用年限较长或因本身质量问题而损坏,属于正常损耗,经查证属实的由总务处处理。

2.责任损坏。

由于使用、保管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损坏,损坏后能及时报告的,按损坏公物原价赔偿或按实际维修费用赔偿。

3.故意损坏。

经查证属初次损坏,且事后能主动承认错误的,按损坏公物原价赔偿或按实际维修费用赔偿。

经查证属恶意损坏,或多次损坏情节严重,且认错态度不好的,除按规定赔偿外,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二、责任落实范围1.落实到师生个人使用的公物(如个人使用的桌、椅、物品柜、电脑及办公物品等)损坏,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使用责任人负责。

2.落实到办公室、功能室、教学班使用的公物,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办公室、功能室负责人,班主任负责。

3.教学楼、行政楼内属于楼层共同管理使用的公物(门窗、楼道灯、消防器材、卫生间设施等)被损坏,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楼层相关管理人员负责。

4.公共场所(教学楼、食堂、宿舍、运动设施及宣传栏、花草树木等)的公物被损坏,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

三、学校物品外借学校所有公物产权归学校所有,日常保管、维护由具体职能处室负责。

未经相关处室负责人签字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学校公物私自借出。

凡贵重物品、重要物资、重要档案资料的外借,必须经校长签字同意。

如果违反相关规定,经查实后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物品损坏或资产流失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学校公物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

为了维护学校公物的完好无损,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一、赔偿范围1. 校内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硬件设施的损坏。

2. 校内图书、实验器材、办公用品等物品的损坏。

3. 校内绿化植物、设施的损坏。

4. 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学校公物损坏的其他情形。

二、赔偿原则1. 过错责任原则:公物损坏赔偿应根据损坏原因和责任人的过错程度确定赔偿责任。

2. 公平原则:公物损坏赔偿应公平合理,确保受损公物得到及时修复或补偿。

3. 教育原则:公物损坏赔偿应结合教育手段,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其爱护公物的意识。

三、赔偿程序1. 发现公物损坏后,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和核实。

2. 相关部门根据损坏情况,确定赔偿责任人和赔偿金额。

3. 赔偿责任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支付赔偿金。

4. 学校将赔偿金用于修复或更换受损公物。

5. 赔偿责任人如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诉。

四、赔偿标准1. 校内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硬件设施的损坏,赔偿金额根据损坏程度和修复成本确定。

2. 校内图书、实验器材、办公用品等物品的损坏,赔偿金额根据物品原价和实际损失确定。

3. 校内绿化植物、设施的损坏,赔偿金额根据植物价值、种植费用和养护费用确定。

4. 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学校公物损坏的其他情形,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和责任程度确定。

五、责任追究1. 对故意损坏公物的责任人,除要求其赔偿损失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过失损坏公物的责任人,应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损坏程度要求其赔偿损失。

3. 对拒绝赔偿或故意拖延赔偿的责任人,学校将依法采取措施强制执行。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公物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学校公物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经学校批准后予以补充。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3篇)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3篇)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为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严惩不良行为,特制定损坏赔偿制度:一、积极保护花草树木和节约水、电,如发现损坏及浪费水、电现象,除罚款____元外,还要补栽花草树木并写出书面检查。

二、玻璃、黑板、门窗及窗帘损坏,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并且还要把损坏的公物整理修复好。

三、桌椅、锁及其它损坏,凡开学经学校整理维修好之日起,出现各种物品损坏,由损坏者负责维修好。

四、各科室的固定财产损坏,包括各专用教室,只要出现人为的将物品损坏事件,罚款____元,严重的将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五、校内室外基础设施和体育场地器材,如被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轻重罚款____元,直至按原价赔偿并负责安装、修理好。

六、师生齐抓共管,保护好集体财产,发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精神,人人争做爱校小主人。

经学校检查评比,表彰并奖励爱校先进个人和班集体。

七、损坏公物赔偿现金标准如下:1、打破玻璃,按每平方____元赔偿。

2、损坏日光灯管一支,赔款____元。

3、损坏凳角脚一只赔款____元。

4、损坏凳面一张,赔款____元。

5、损坏桌面一张,赔款____元。

6、损坏广播音箱一只,赔款____元。

7、损坏树木、花卉,赔偿____元。

8、损坏开关、接线盒盖,每个赔偿____元,安全通道灯面盖每块____元。

9、损坏球类、图书、文娱用品、仪器等公物,视情赔偿。

10、损坏门、窗、床、黑板、墙壁等其他公物,视损坏程度计价赔偿。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2)是指学校对学生在校园内损坏学校公共设施和财产的行为进行赔偿的规定和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目的是引导学生爱护公共财产,增强公民意识和责任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环境。

根据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学生在校园内如有损坏学校公共设施和财产的行为,被认定为责任人后,需要按照一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具体的赔偿标准通常由学校制定,可以根据损坏程度、价值等因素来确定。

学校会将罚款收入用于修复或替换损坏的公物。

实验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实验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实验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公物管理,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品德,减少学校财产的损失,特制定本实验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一、公物的范围学校的公物包括房屋建筑、教学设备、体育器材、图书资料、办公用品、水电设施等一切公共财产。

二、赔偿原则1、谁损坏谁赔偿原则:凡是因个人使用不当、故意破坏等原因造成公物损坏的,由损坏者承担赔偿责任。

2、无意损坏酌情赔偿原则:对于无意损坏公物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赔偿。

3、班级共同责任原则:若无法明确具体损坏责任人,由班级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三、赔偿方式1、修复:对于能够修复的公物,损坏者应负责修复,使其恢复原状。

修复所需的材料和费用由损坏者承担。

2、现金赔偿:对于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的公物,损坏者应按照公物的实际价值进行现金赔偿。

四、赔偿标准1、门窗类(1)门窗玻璃损坏,按实际面积和市场价格赔偿。

(2)门窗框损坏,根据损坏程度和维修成本赔偿。

(3)门锁损坏,赔偿新锁的价格及安装费用。

2、桌椅板凳类(1)桌面、椅面损坏,根据损坏面积和维修成本赔偿。

(2)桌椅腿损坏,视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或更换新桌椅的费用。

3、教学设备类(1)投影仪、电脑等设备损坏,根据维修费用或设备的重置价值赔偿。

(2)实验仪器、体育器材损坏,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4、图书资料类(1)丢失图书,按照图书的原价赔偿。

(2)损坏图书,根据损坏程度赔偿修复费用或新书的价格。

5、水电设施类(1)水龙头、水管损坏,赔偿维修材料和人工费用。

(2)电器设备损坏,根据维修成本或设备价值赔偿。

6、墙体、地面类(1)墙面污损,根据清洁或修复的费用赔偿。

(2)地面损坏,按照修复所需的材料和人工费用赔偿。

五、赔偿程序1、报告与认定(1)当发现公物损坏时,当事人应立即向班主任或学校总务处报告。

(2)班主任或总务处人员应及时进行现场勘查,确定损坏的原因和责任。

2、赔偿通知(1)根据勘查结果,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并向损坏者发出赔偿通知。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学校公物管理,维护学校财产安全,确保教学和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公物的使用、管理和损坏赔偿,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物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维护。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及其相关人员,涵盖所有学校公物,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实验器材、图书资料、体育器材和校舍设施等。

第三章公物管理规范第1节公物使用规定1. 公物使用权限只有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方可使用学校公物。

使用人需填写公物使用申请表,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

2. 公物使用责任使用公物的人员应对所使用的公物负有保护和妥善保管的责任,确保公物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3. 公物保管学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公物,定期检查公物的使用情况,确保公物的完好。

第2节公物维护与保养1. 定期维护学校应定期对公物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各部门需制定维护计划,落实责任。

2. 报修流程公物出现损坏时,使用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修,填写报修单,由专人负责协调处理。

第四章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第1节赔偿原则1. 公正公平损坏赔偿应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损坏程度和责任进行合理评估。

2. 合理赔偿赔偿金额应根据损坏公物的实际价值、修复费用和使用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2节赔偿责任1. 个人责任在使用公物过程中,如因个人故意、重大过失导致公物损坏的,使用人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集体责任对于集体活动中造成的公物损坏,参与活动的人员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3节赔偿程序1. 损坏报告发现公物损坏后,应在24小时内向管理部门报告,填写《公物损坏报告单》。

2. 损坏评估管理部门应在收到报告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损坏情况进行评估,确定损坏程度和赔偿金额。

3. 赔偿决定评估后,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赔偿决定,并通知相关责任人。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学校公物是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基础条件,是全校师生共同使用的财产。

为了加强学校公物的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公物损坏赔偿的原则1. 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公物损坏由具体使用人或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2. 公平原则。

赔偿金额应根据公物的实际损失确定,保证学校利益不受损失。

3. 教育与赔偿相结合的原则。

对于故意损坏公物行为,除要求赔偿外,还将根据情况进行教育批评。

二、公物损坏赔偿的范围1. 教学设施:包括教室、实验室、实训室等教学场所的设施设备,如桌椅、讲台、黑板、投影仪等。

2. 生活设施:包括宿舍、食堂、浴室等生活场所的设施设备,如床铺、餐桌、餐具、洗衣机等。

3. 体育设施:包括操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等体育场所的设施设备,如体育器材、灯光等。

4. 校园环境设施:包括绿化、路灯、雕塑、垃圾桶等。

5. 其他学校公物:包括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图书馆藏书等。

三、赔偿程序1. 公物损坏发生后,使用人或责任人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并配合学校查明损坏原因。

2. 学校对损坏情况进行核实,确定赔偿金额。

3. 使用人或责任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支付后,学校对损坏的公物进行维修或更换。

4. 对于故意损坏公物行为,学校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使用人或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赔偿金额的确定1. 公物损坏赔偿金额根据公物的购置成本、折旧程度、维修费用等因素确定。

2. 赔偿金额由学校相关部门提出,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3. 赔偿金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调整幅度由学校相关部门提出,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五、特殊情况处理1. 非主观故意造成的公物损坏,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经学校核实后,可适当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2. 因学校管理不善导致公物损坏,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模版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模版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模版一、引言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是学校管理的重要一环,目的在于保护学校公物的完好与维护校园环境的秩序。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生对学校公物的使用行为,明确损坏公物的责任和赔偿方式,以推动校园文明建设,并保护学校和学生的共同利益。

二、损坏公物的责任1、学生应对自己使用的公物负有保护责任,不得故意或过失以任何形式损坏、污损或破坏学校公物。

2、学校教职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遵守公物使用规定,妥善保管和维护学校公物,对自己过失造成的损坏承担责任。

三、损坏公物的赔偿范围1、学校公物的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室设备、图书馆书籍、实验室仪器设备、体育馆设施等。

具体赔偿范围由学校设立的赔偿标准和相关规定确定。

2、对于无法确定责任归属的损坏,学校将由学生或教职员工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四、赔偿责任的认定1、学生个人损坏公物的,由其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损坏公物的具体金额由学校按照实际损失情况酌情认定。

2、如果存在多人或团体共同损坏公物的情况,由其中每个参与者按照损坏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学生或教职员工未及时申报或隐瞒损坏公物的行为,将从严追究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

五、赔偿方式1、学生应及时汇报损坏公物的情况,并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

2、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金额,并通知学生进行赔偿。

3、学生可以自行购买新的公物代替损坏的物品,或按照学校规定的渠道购买,并提交相关购买凭证。

4、学生也可以选择直接支付赔偿金额给学校,由学校负责购买新的公物。

六、执行机构和程序1、学生应向所在学院或班级申报损坏公物的情况。

2、学校将成立专门的部门负责处理公物损坏赔偿事宜,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和认定。

3、学校将在指定时间内通知学生有关赔偿的结果,并告知具体赔偿方式和期限。

4、学生如对学校的赔偿裁决不服,可以申请复核,并提供相关证据。

七、宣传与教育1、学校将定期组织宣传活动,加强学生对公物保护意识的培养,提高公物使用责任感。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学校公物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维护学校公物的完好无损,对于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学校公物的管理,维护学校公物的完好,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物损坏赔偿范围本制度所称公物损坏赔偿,是指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由于师生员工或其他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学校公物损坏,需要进行赔偿的情况。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的范围包括:1. 校舍、设施设备: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宿舍楼、食堂等建筑物的门窗、墙壁、地面、天花板等,以及各类教学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资料等。

2. 绿化设施:包括树木、草坪、花卉、喷泉等。

3. 公共设施:包括校门、围墙、路灯、指示牌、消防器材、监控设备等。

4. 校园环境:包括校园卫生、公共秩序等。

二、公物损坏赔偿原则1. 责任原则:谁损坏谁赔偿,损坏公物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公平原则:赔偿金额应当与损坏公物的价值相符,不得随意加重或减轻赔偿责任。

3. 教育原则:公物损坏赔偿应当与教育相结合,通过赔偿教育师生员工爱护公物,提高公物保护意识。

三、公物损坏赔偿程序1. 发现公物损坏,应当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并提供损坏公物的具体情况。

2. 学校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损坏公物的责任人。

3. 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照损坏公物的价值进行赔偿。

4. 赔偿金额应当根据损坏公物的实际情况确定,由学校相关部门提出赔偿方案,报学校领导审批。

5. 赔偿方案经学校领导审批后,由学校相关部门通知责任人进行赔偿。

6. 责任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赔偿,逾期不赔偿的,学校有权依法追偿。

四、公物损坏赔偿管理1.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公物损坏赔偿管理制度,明确赔偿范围、赔偿原则、赔偿程序等。

2. 学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物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公物的完好无损。

学校公物损赔制度

学校公物损赔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爱护公物的意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育人环境,根据我国《教育法》、《学校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明确学校公物损坏赔偿的责任主体,规范赔偿程序,提高公物使用效率。

2. 增强师生爱护公物的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营造和谐校园氛围。

3. 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范围内的所有公物,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施、办公设备、生活设施等。

四、责任主体1. 学生:对自身行为造成的公物损坏负有直接责任。

2. 教职工:对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公物损坏负有直接责任。

3. 班级、宿舍:对所属区域的公物损坏负有连带责任。

4. 学校各部门:对所属部门范围内的公物损坏负有管理责任。

五、赔偿原则1. 损坏公物,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2. 赔偿金额根据公物损坏程度、新旧程度、修复成本等因素确定。

3. 赔偿方式可采取现金赔偿、修复、更换等形式。

六、赔偿程序1. 公物损坏后,责任人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在24小时内将损坏情况报告至班主任或所在部门负责人。

2. 班主任或所在部门负责人对损坏情况进行核实,并告知责任人赔偿事宜。

3. 责任人按照赔偿原则和赔偿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赔偿义务。

4. 学校对赔偿情况进行审核,确保赔偿款项的合理使用。

七、奖励与处罚1. 对主动承担责任、积极赔偿公物的责任人,给予适当奖励。

2. 对故意损坏公物、拒不赔偿或赔偿不及时的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 对故意损坏公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们相信能够有效加强学校公物管理,提高师生爱护公物的意识,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校公物的管理,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品质,提高学生爱护公物的意识,延长公物使用寿命,保证学校设施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公物理赔制度:
一、学校公共财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管好用好公物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

二、班级公物实行一月一检查、一学期一清查制度。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勤服务中心将班级公物维修、保养到位,交于班主任签字验收,每学期结束由总务处对各班公物统一清查,作好清查记录。

三、班级公物损坏实行照价理赔制度。

班级如有公物损坏,班主任应及时查清损坏的原因,并主动报告总务处,以便办理理赔手续。

四、公物损坏理赔原则
1.公物自然损坏。

由于使用年限较长或本身质量问题而损坏,属于正常损坏,经验证可不理赔。

2.责任损坏。

由于使用、保管不当损坏,如门窗不及时关闭而打破玻璃,或门不锁而被损坏等,均属此类,可按价理赔。

3.故意损坏公物,加倍理赔。

五、公物损坏理赔办法
1.理赔可分现金、实物两种,也可限期按原样修复好。

2.理赔现金一般为损坏财物(部件)的成本和物(部件)的维修服务费之和。

理赔现金原则上应于当天交付总务处,由后勤服务中心出具收据交再作修理。

如有困难者说明原因可分期或缓期交付,但不得超过半月,逾期不交,应加重处理。

3.以实物理赔或负责修理的,原则上在一周内办好,不得拖延。

4.损坏公物由当事人承担理赔。

找不到当事人者,集体负责理赔。

5.损坏的公物,在学校检查前恢复原样的不需理赔或扣分。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公物的正常使用和管理秩序,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学校的所有学生、教职工以及其他在校人员。

第三条学校公物指的是学校所拥有的各类设施、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器材以及其他学校所有权下的财物。

第四条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原则是“损坏者负责、修复者负责,商家维修双方负责”。

即损坏学校公物的个人或单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由损坏者负责修复或赔偿,学校与商家共同负责维修损坏公物。

第五条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实施机构为学校,专门设立负责学校公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工作的相关职责部门。

第六条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碍学校公物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公物使用与保管第七条学生可以自由使用学校公物,但需遵守学校相应的使用规定。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或转借公物。

第八条教职工及其他在校人员在工作或学习期间使用学校公物,应当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不得私自擅自改变或转移公物用途。

第九条学生、教职工及其他在校人员发现学校公物出现问题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学校管理部门,并采取防止损失扩大的措施。

第十条对于学校公物的保管责任有明确分工:学校对于学校公物的整体管理负有主要责任,教师对于教学设备和教室的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学生对于个人成长资料、课程用书和宿舍生活用品负有直接责任。

第三章损坏赔偿的程序第十一条当学校公物损坏时,应立即通知学校管理部门,并将损坏公物移交管理部门保管。

第十二条学校管理部门应对损坏公物进行鉴定,确定损坏程度、原因和责任人。

对于无法确定责任人的情况,学校可以依据相关证据和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第十三条如果确立了责任人,责任人应及时向学校管理部门提供相应的赔偿措施,可以选择修复或赔偿的方式。

第十四条对于责任人提供的赔偿措施,学校管理部门应对其进行审核,并及时与责任人进行沟通协商确定最终赔偿方案。

第十五条对于无法修复的学校公物损坏,责任人应按照学校确定的价格进行赔偿。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公共财产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障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与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进入学校范围内的其他人员。

三、公物损坏赔偿原则1. 损坏公物必须赔偿,赔偿方式包括修理、更换或支付相应费用。

2. 损坏公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 损坏公物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公物损坏赔偿流程1. 损坏公物后,损坏人应当立即向学校财产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

2. 学校财产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损坏情况。

3. 学校财产管理部门根据损坏情况,确定赔偿金额。

4. 损坏人应当在接到赔偿通知后15日内,按照赔偿金额支付赔偿费用。

5. 损坏人逾期未支付赔偿费用的,学校财产管理部门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五、公物损坏赔偿金额确定1. 损坏公物赔偿金额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损坏程度:根据损坏公物的程度,确定赔偿金额。

(2)修复成本:根据修复公物的实际成本,确定赔偿金额。

(3)购置成本:根据购置公物的实际成本,确定赔偿金额。

2. 损坏公物赔偿金额应当由学校财产管理部门、相关管理部门和损坏人共同协商确定。

六、责任追究1. 学校对损坏公物行为人依法进行追究,包括但不限于:(1)扣除赔偿费用。

(2)通报批评。

(3)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4)给予纪律处分。

2. 对损坏公物行为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财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学校物品损坏赔偿制度5篇

学校物品损坏赔偿制度5篇

学校物品损坏赔偿制度5篇学校物品损坏赔偿制度篇1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确保教育教学生活正常运转,延长公物使用寿命,提高管理育人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物属于国家财产,管好用好公物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要关心学校,爱护公物,自觉同破坏公物现象作斗争。

把公物管理纳入班级、处室考评的内容。

二、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或政教处。

属于正常损坏,经总务处核实,可免予赔偿。

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情节严重的按学校规定给予学生校纪处分。

三、教室、办公室的公物,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或处室负责人负责管理。

如有损坏、丢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室成员集体赔偿。

录音机直接配给英语、语文学科教师,使用期限为三年。

四、班级公物,实行使用包干。

包干到学生个人,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提倡自觉修理,自觉赔偿。

严禁随意更换桌凳,更换的要先落实赔偿,再调换桌凳。

总务处追查班级,班主任落实责任人,查不出来的由班集体负责赔偿。

五、特种教室、体育馆、实验室、会议室、活动室的公物,由相关负责人管理。

凡公物损坏或丢失的,总务处追查负责人,负责人追查责任人,查不出的由负责人赔偿。

总务处学期初要和负责人签订物品管理责任书,落实管理物品的质量、数量,学期末要检查验收,对损坏、丢失的按规定赔偿。

六、赔偿由总务处写出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由财会室收费。

交款应持现金按时交财会室。

七、总务处是学校财产的直接管理部门,要建立采购、入库、保管、使用、维修的一系列制度,完善资料,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校产管理使用情况。

八、执行严格的公物维修程序,由班主任、生活老师、各处室负责人在总务处书面申报登记,总务处鉴定损坏原因、责任,确定是否赔偿后再维修、更换。

维修人员须在两天内完成维修,不能维修的要及时上报、通报情况。

学校物品损坏赔偿制度篇21、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公司检测设备的登记,建立设备一览表,归档管理。

2、生产技术科负责定期按计划要求将公司的检测设备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送检或校检。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活动,培养师生员工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延长教学和生活设施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公物赔偿制度如下:
一、教学设施
1.学校免费为学生提供课桌凳一套,学生毕业或中途退学交回学校,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2.一套桌凳共计100元(桌子70元、凳子30元)。

3.如有在桌凳上涂写、刻划,粘胶布、贴画、写自己名字等,每人赔偿学校10元。

4.桌凳损坏严重,损坏桌面赔偿30元、桌子腿20元、凳子腿10元、桌凳小撑每根5元。

5.灯管、开关、拉合等电器损坏赔偿10元。

6.门窗玻璃、消防栓玻璃损坏:大块30元,小块20元(含手工费)。

7.教室门视其损坏程度酌情赔偿10-30元,把手、锁吊、锁各10元。

8.严禁在教室墙壁上乱写乱画,如出现酌情罚款。

二、宿舍设施
10.门窗玻璃损坏:大块30元,小块15元(含手工费)
11.灯管、开关、拉合等电器损坏赔偿10元。

12.宿舍门视其损坏程度酌情赔偿10-30元,把手、锁吊、锁各5元。

13.床铺视其损坏程度酌情赔偿10-200元。

14.储物柜损坏赔偿10-100元。

15.严禁在宿舍墙壁上乱写乱画,如出现酌情罚款。

二.公共场所设施
1.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

2.损坏花草树木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

注:以上赔偿数额将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

小学学校公物损坏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公物损坏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公物的管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师生的公共道德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器材等公物的管理和使用。

三、管理职责1. 学校设立公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物管理的总体规划和监督执行。

2. 各部门负责人为公物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公物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3. 教师和学生为公物使用的直接使用者,应自觉爱护公物,遵守公物使用规定。

四、公物损坏处理流程1. 发现公物损坏,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2. 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现场勘查,确认损坏情况。

3. 对于一般性损坏,由使用人自行修复或赔偿;对于严重损坏,由学校公物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维修或更换。

4. 维修或更换公物所需费用,根据损坏程度和责任归属,由责任人承担。

五、公物损坏赔偿标准1. 公物损坏赔偿金额根据损坏程度、修复成本和公物原值等因素综合确定。

2. 公物损坏赔偿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轻微损坏:赔偿金额不超过原值的10%。

(2)一般损坏:赔偿金额不超过原值的30%。

(3)严重损坏:赔偿金额不超过原值的50%。

(4)报废损坏:赔偿金额为公物原值。

六、宣传教育与考核1. 学校定期开展公物爱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公物爱护意识。

2. 将公物爱护情况纳入教师和学生考核评价体系,对爱护公物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损坏公物行为,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公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其他1. 学校公物管理领导小组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 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公物管理制度,落实公物管理责任。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公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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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总务后勤公物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物管理,保证设施完好,给全校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维修赔款金额:
1、每张课桌根据损坏的程度,损坏较轻的赔款5-10元,严重的不低于20元;
2、每张椅、凳损坏较轻的赔款5元,损坏重的不低于20元;
3、每张床铺轻度损坏10元,严重的不低于20元;
4、每支灯管赔款10元,灯架30元(自然损坏除外);
5、电器开关每只赔款5元;
6、教室门锁赔款20元,挂锁每把10元;
7、木门门洞每个赔款10元;
8、国旗牌赔款30元;
9、标牌每个10元;
10、木门玻璃每块5元,铝合金窗玻璃每块30元;
11、铝合金窗框轻度损坏30元,重的赔款50元;
二、赔偿的方法:
根据总务处定期检查和维修情况,汇总后交财务科扣款,再由总务处派员及时维修;
三、对故意破坏,损坏情节严重的,由总务处确定,按赔偿金额3-5倍罚款,对班级集体在全校通报批评,个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四、盗窃公物,根据情节交由保卫科或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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