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总务后勤公物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总务后勤公物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物管理,保证设施完好,给全校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维修赔款金额:
1、每张课桌根据损坏的程度,损坏较轻的赔款5-10元,严重的不低于20元;
2、每张椅、凳损坏较轻的赔款5元,损坏重的不低于20元;
3、每张床铺轻度损坏10元,严重的不低于20元;
4、每支灯管赔款10元,灯架30元(自然损坏除外);
5、电器开关每只赔款5元;
6、教室门锁赔款20元,挂锁每把10元;
7、木门门洞每个赔款10元;
8、国旗牌赔款30元;
9、标牌每个10元;
10、木门玻璃每块5元,铝合金窗玻璃每块30元;
11、铝合金窗框轻度损坏30元,重的赔款50元;
二、赔偿的方法:
根据总务处定期检查和维修情况,汇总后交财务科扣款,再由总务处派员及时维修;
三、对故意破坏,损坏情节严重的,由总务处确定,按赔偿金额3-5倍罚款,对班级集体在全校通报批评,个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四、盗窃公物,根据情节交由保卫科或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