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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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合同预算部的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合同预算部的管理制度

计划合约部管理制度1-1、计划合约部主要是成本控制与合同签订招投标主要部门,以追求最高经济效益为目标。

计划合约部工作的指导方针是:“坚持原则、据理力争、公平合理、廉洁高效”。

1-2、计划合约部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

1-3、负责编制工程项目投资估算,为集团领导投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1-4、负责监督、审核招投标代理编制的工程招投标标底预算,作为评标的参考。

1-5、负责审核施工单位上报并经监理公司初审的工程预算、结算,并最大限度地维护集团的经济益。

1-6、负责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拨付,防范财务风险。

1-7、负责审核工程签证的报价。

1-8、负责对项目重要工程和设备合同进行审核监督。

1-9、密切跟踪市场动态,掌握最新的相关设备及建筑材料市场行情,建立数据库,对施工单位或供应商的设备材料报价进行审核。

1-10、向集团上报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上报有关报表,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1-11、负责对有关员工离职进行离职审计。

1-12、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任务。

1-13、制定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和岗位描述,并组织有效实施。

1-14、主持本部门工作例会,传达上级指示。

1-15、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分配岗位任务,检查下属工作,定期做出评定。

1-16、组织工程投标工作,组织监督审核经济标书,制定投标策略和报价测算标准,负责按投标程序与业主方联系工作。

1-17、审核施工合同条款,组织合同评审、合同谈判和签约活动。

1-18、组织审核工程预结算、分包预结算,内部项目承包施工预结算。

1-19、组织拟定各项施工合同条款并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1-20、组织监督审核施工项目的工料机用量,协助项目部进行物资控制,会同财务部进行成本分析。

1-21、组织和审查下属人员的中间计量、分期结算、最终结算工作。

1-22、负责生产统计的汇总工作。

1-23、组织合同文件、预结算等经济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1-24、参与或办理涉及施工合同的经济纠纷。

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5篇

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5篇

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5篇篇1一、总则本公司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房地产开发的重要性,特制定本规程以规范合同管理活动,防范法律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房地产业务的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管理的全面工作和协调。

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审查合同内容,监督合同履行等。

各部门应配合合同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三、合同管理流程(一)合同立项与策划在房地产项目立项阶段,应制定合同策划方案,明确合同主体、标的、权利义务、风险防控措施等关键内容。

合同策划方案需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后,方可进入合同签订阶段。

(二)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前,需进行资信调查,确保合作方的可靠性和信誉度。

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合同需经法务部门审核,确保法律风险可控。

合同审核通过后,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签署。

未经审核的合同不得签署。

合同签署后加盖公章并妥善保管。

(三)合同履行与监管合同签订后,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合同管理部门应监督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如遇合同履行纠纷,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避免影响公司的声誉和信誉。

对履行中的重大变更,需书面通知合作方并得到对方确认。

如遇违约情况,应及时提出索赔或追究法律责任。

四、合同管理内容规范(一)房地产项目合同类型及内容要求房地产项目涉及多种类型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工程建设合同、销售代理合同等。

各类合同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合同条款应严谨、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和纠纷。

(二)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措施公司应建立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机制,包括前期风险评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监控以及风险处置措施等。

对于合同履行中的潜在风险,应及时识别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同时加强风险意识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风险意识。

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管理

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管理

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管理是指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对涉及的各类合同,包括工程承包、材料采购、销售代理等,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控制。

合同管理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重要环节,涉及资金量大,履约周期长,合同内容复杂,因此需要特别注意。

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管理的目标包括:1.确保合同履行:对合同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各方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2.控制成本: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执行情况,合理控制成本,确保项目经济效益。

3.保障质量:通过合同管理确保项目质量符合要求,保证项目的长期效益。

4.协调沟通:通过合同管理协调各方关系,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和问题。

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1.合同签订:包括合同条款的确定、谈判、审查等环节。

2.合同履行:监督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合同变更:对可能出现的合同变更进行管理,包括变更申请、审查、协商等环节。

4.合同结算: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结算工作。

5.合同归档:对所有合同文件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资料完整。

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管理的特点包括:1.复杂性:涉及的合同关系复杂,包括工程承包、材料采购、销售代理等多种关系。

2.动态性:项目开发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变化,需要动态调整合同内容。

3.风险性:涉及的风险多种多样,需要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4.规范性: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合同合法有效。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加强合同管理至关重要。

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降低风险、提高效率、保障质量、控制成本,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浅析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

浅析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
付工程款等 . 都 需 要通 过 签 订合 同来 实 行 资 金 流 转 。 对 于 房地 产 企业 来 说, 加 强 合 同管 理 可 以 对 房 地 产 的 各 个 工 程 项 目进 行 有 效 管 理 。 又 可 以 对 房 地 产 的 其 他 经 济 活 动 的 运 作 进 行 有 效 管理 。 在房地产企业中 , 合 同 管理与财务管理紧密相连 , 是 财 务 管 理 中的 一 个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所 以 加 强 合 同管 理 就 是 加 强 财 务 管 理 。 具体地说 。 合 同管 理 在 财 务 管 理 上 的 重 要性 , 可 以从 以下 几 个 方 面 来 体 现 。
账。 设计类合同台账与销售类合同台账基本一致 , 施 工 安 装 类 合 同 台 账
支付提供可靠的依 据。加 强合 同管理 ,可以准确的支付每一笔合 同款
项 。 在 支 付 这 一 笔 合 同款 项 时 。 也 能 根 据合 同 条 款 , 知 道 整 个 合 同金 额 是多少 . 已经支付多少 , 还 有 多少 没 有 支 付 。 这 样 就 能 控 制 企 业 在 合 同 款项上的支付风险 . 因此说 , 合 同 管 理是 控 制 企 业 经 营 风 险 和 财 务 风 险 的重要步骤。
践 的 角度 对 房 地 产 企 业加 强合 同管 理 的 具 体 方 式 进 行 了探 讨 。 关健词: 房 地 产 企 业 合 同管 理 重 要 性 如 何 管 理
利情况 , 也 为 下 一 个 项 目提 供 宝 贵 的 一 手 资 料 。加 强 合 同管 理 , 清 晰 齐 全 的合 同资 料 是 项 目决 算 的 必 要 条 件 。 二、 加 强 合 同管 理 的 措 施
基 于以上几点 , 在 房地产企业里 , 合 同管理对 于财 务管理来说 , 具

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3篇

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3篇

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3篇篇1一、总则为了加强本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效率,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原则1. 遵守法律法规原则:合同管理制度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风险防控原则: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有效防控法律风险,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3. 效率优先原则:合同管理应追求效率,确保合同签署、履行、变更等流程顺畅。

三、合同类型与范围本公司涉及的合同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程建设合同、房屋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

四、合同管理职责1. 总经理负责合同管理制度的审核与批准。

2. 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3.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合同的业务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符合业务需求。

4. 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的登记、归档、查询等日常管理工作。

五、合同管理流程1. 合同立项:业务部门负责与合作伙伴进行初步洽谈,提出合同立项申请。

2. 合同起草:业务部门根据合同立项内容起草合同文本。

3. 合同审查:业务部门将合同提交至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查,同时提交至相关部门进行业务审查。

4. 合同审批:审查通过后,提交至总经理进行审批。

5. 合同签署:审批通过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合同。

6. 合同履行:业务部门负责合同的履行,确保合同条款得到严格执行。

7. 合同归档: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管理员负责将合同归档保存。

六、合同管理内容1. 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应规范、清晰,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2. 履行监控:业务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按时履行。

3. 变更管理:如合同需要变更,应经过审查与审批流程,确保变更内容合法合规。

4. 纠纷处理:如发生合同纠纷,业务部门应及时与法律顾问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七、合同风险控制1. 在合同签订前,应对合作伙伴进行资信调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

房地产公司合约部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合约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约管理,规范合约行为,确保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合约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合约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承包、建材采购、房屋买卖、供水、供电、供气、电力等合同。

第三条合约部是公司合约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合约的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合约管理职责第四条合约部职责:1. 负责公司合约的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全过程管理;2.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动态,为公司合约管理提供依据;3. 负责建立公司合约管理制度,完善合约管理流程;4. 负责监督公司各部门合约履行情况,确保公司合法权益;5. 负责处理合约纠纷,维护公司利益;6. 负责对合约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第三章合约管理流程第五条合约起草:1. 合约起草人应根据项目需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规范,制定合约草案;2. 合约草案应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必要时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第六条合约审核:1. 合约审核人应对合约条款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条款合法、合规、合理;2.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条款存在风险,应及时与起草人沟通,修改完善。

第七条合约签订:1. 合约签订人应按照公司规定,与对方签订合约;2. 签订合约前,应核对合约内容,确保无误。

第八条合约履行:1. 合约履行人应按照合约约定,履行各自义务;2. 合约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与对方沟通,签订变更协议。

第九条合约变更:1. 合约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协议;2. 变更协议应经合约审核人审核,必要时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条合约终止:1. 合约终止需经双方协商一致;2. 合约终止协议应经合约审核人审核,必要时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章合约管理人员第十一条合约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合同意识和风险意识;2.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3. 具备相关行业背景和专业知识。

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保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房地产开发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项目公司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追求卓越,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房地产产品和服务,为社会创造价值。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目标是:通过科学的管理和高效的运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重大人事任免等事项。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公司设立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营销部、工程管理部、开发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公司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行政管理部职责:1. 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文件收发、档案管理、会议组织、办公用品采购等。

2. 负责公司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办公场所的维护、车辆管理、员工福利等。

3. 负责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包括企业形象宣传、员工活动组织等。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职责:1. 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等工作。

2. 负责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员工关系管理等工作。

3. 负责公司的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工作。

第九条财务部职责:1. 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预算、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分析等。

2. 负责公司的税务筹划和纳税申报等工作。

3. 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等工作。

第十条市场营销部职责:1. 负责公司的市场调研和分析工作,为公司的项目开发提供市场依据。

2. 负责公司的项目策划和营销推广工作,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房屋销售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房屋销售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销售行为,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房屋销售合同备案管理。

第三条房屋销售合同备案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备案主体与范围第四条房屋销售合同备案主体包括:(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二)购房人;(三)房地产经纪机构。

第五条以下房屋销售合同应当进行备案:(一)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二)存量房买卖合同;(三)房屋租赁合同;(四)其他依法应当备案的房屋交易合同。

第三章备案程序第六条房屋销售合同备案程序如下:(一)签订合同:买卖双方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后,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二)提交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或者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房屋销售合同原件;2. 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3.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4. 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土地使用权证;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审核备案: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

(四)备案结果: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审核通过后,向备案主体出具备案证明。

第四章备案效力第七条房屋销售合同备案具有以下效力:(一)证明合同真实有效;(二)保障交易安全;(三)作为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抵押登记等手续的依据;(四)便于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市场监管。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八条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销售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或者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备案义务,不得隐瞒、伪造、变造备案材料。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4篇

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4篇

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4篇篇1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一、前言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一个涉及众多利益相关方的行业,合同管理是公司运营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确保公司合规经营、维护公司声誉、降低风险以及提升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特点出发,探讨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二、合同管理的重要性1、合同是公司运作的基石合同是公司与外部各方进行合作的基础,是约束公司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一份好的合同不仅能确保双方的权益,还能有效规范合作关系,保障业务的正常进行。

在房地产业中,因为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众多,一份完善的合同对于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2、合同管理是公司合规经营的重要保障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帮助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公司行为,降低公司的合规风险。

尤其在房地产行业,因为各项政策的不断调整,一旦违规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合同管理尤为重要。

3、合同管理是公司声誉的保证合同是公司形象和声誉的体现,合同的内容和履行情况直接关系到公司的信誉和声誉。

一旦出现合同履行问题,不仅会给公司带来损失,还会影响公司的信誉和形象,对公司未来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4、合同管理是提升工作效率的关键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协同合作,如果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容易出现信息不对流、责任不清晰等问题,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合同的签订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提升工作效率。

三、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1、明确合同管理的原则- 合法合规:所有合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要求。

- 信守诚信:公司与合作伙伴签订的合同必须诚信履约,维护公司声誉。

- 风险控制:合同管理必须做好风险评估和控制,防范合同风险。

2、制定合同管理手册公司应当制定合同管理手册,明确合同管理的流程、责任分工、制度执行及验收标准等内容,确保全员了解并执行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办法

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办法

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办法为了确保公司开发项目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档案管理,规范签署买卖合同的正确流程,提高销售服务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公司武汉项目开发的商品房销售过程。

其他区域项目因政府流程原因造成与本办法有不同之处的,参照当地政府流程进行适当调整。

各售楼处销售经理负责结合合同范本制定合同具体内容,并按公司合同管理规定走会签程序,办公室、项目发展部、设计部、项目部、物业公司等配合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销售经理代表公司进行所销售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应依法取得所销售部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授权书,否则,签字无效。

各售楼处销售秘书负责销售合同的发放、回收、审核、交接、归档等具体管理工作。

客户定房前,落实客户是否具有购买资格、资金实力、是否符合银行按揭政策后方可让客户缴纳定金并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客户签约前,销售员收回客户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查看客户定金收据,将客户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证件全套复印两份,一份售楼处留存,一份用于房地局合同备案。

销售员配合客户填写签约信息表、《限购政策》承诺书(有限购令影响地区填写)及成交客户档案卡,要求客户确认无误后签字并盖手印。

登录××市(区)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备案管理系统,将客户购买房屋信息和客户个人及家庭信息录入系统,等待系统审查购买资格。

审查结果48小时内在系统内公示客户购买资格信息,待确定购买资格后通知客户本人及家庭所有成员前往售楼处签署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若为银行按揭客户需签署按揭合同,同时向按揭银行提交按揭所需要的全部资料。

合同网签完成后销售员检查所有数据,打印纸版合同一式六份(一次性付款为一式四份),粘贴预测图纸装订成份,客户确认无误后签字并盖手印。

将客户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备案所需证件原件留存并签收,合同备案时交于对应房地局核对客户身份。

若客户不同意将证件原件留存售楼部,在合同备案时需客户本人带齐证件原件一同前往房地局进行证件核对。

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办法概述房地产公司销售商品房时,需要与购房人签订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是保障双方利益的重要法律文书。

因此,房地产公司需要确立合规的销售合同管理办法,规范销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本文将介绍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办法,包括销售合同的模板、签订,以及后续的履行和管理。

销售合同模板房地产公司销售商品房应当采用标准合同模板,以确保合同的合规性。

房地产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以制定适合自己的合同模板,但应当在保障购房人权益的前提下进行修改。

一份标准的销售合同模板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1.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用途、面积等;2.商品房的交付和移交标准;3.商品房价格及支付方式;4.签约、履行和违约等法律责任约定;5.投诉、维权和争议解决方式;6.其他附加条款。

房地产公司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规范的销售合同模板,并在销售时向购房人充分解释合同内容。

销售合同签订房地产公司在开售商品房前,应当公示销售合同模板,并将其交由各销售部门、经纪机构和售楼处使用。

在签订销售合同前,房地产公司销售人员应当向购房人充分介绍商品房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如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和物业类型等;2.商品房的优缺点和风险,如经济环境、交通便利程度、周边环境和物业管理等;3.商品房的价格及支付方式;4.其他有关事项。

在签订销售合同时,购房人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核对房屋的基本信息、面积和价格等,确保合同内容与口头承诺一致,并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合同履行和管理房地产公司应当严格履行销售合同的约定,保障购房人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的规范有序。

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商品房移交交付标准:房地产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将商品房移交交付购房人。

房地产公司应当在移交交付前,对商品房的审验、检查和交付制定备案,确保商品房的质量和使用功能符合约定标准;2.合同退订和解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购房人有权退订或解除合同。

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办法

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办法

**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利益,规范合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律室为公司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审查及合同审批、执行情况的检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包括合同、协议、招标文件(含答疑与澄清)、补充协议及变更合同条款的会议纪要、确认函等。

第四条合同经办人为合同编制部门成员,负责办理合同编制、审批及归档的相关手续;合同执行人为合同执行部门成员,负责合同履行的相关事宜。

第二章合同的编制与执行第五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合同编制和执行,详见下表:第六条编制合同时,有标准文本的,应在标准文本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无标准文本的,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并在合同完成审批后,由合同编制部门收集整理相关修改意见,建立标准合同文本库。

第七条合同经办人应综合项目实际情况、合同各方的沟通情况,拟定合同文本。

第八条合同执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协调、督促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九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的条款需改进时,合同执行部门应及时向合同编制部门反馈,合同编制部门应及时组织修改合同文本库。

第十条合同执行部门负责收集与合同履行有关的文件及材料,并及时归档。

当发生违约或预期违约时,合同执行人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共同寻求解决办法。

第三章合同的审批第十一条合同的审批按本办法附件流程执行。

第十二条合同有附件的,应将合同附件一并送审。

招标或议标的项目,在办理合同审批时应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设备型号清单一览表。

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合同经办人应在合同审批表中说明。

第十三条为加快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合同审查人应尽快完成合同审查,每道流程的审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合同审查人完成审查后,应在合同审批表中签名并注明完成时间,并应及时将审批件返还合同经办人。

第十五条合同完成审批流程后,由合同经办人综合各审查人及合同对方的意见,制作合同修订稿,交项目分管领导对修改内容作确认。

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20 年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合同管理原则 (2)第三章合同管理职责 (2)第四章合同谈判 (5)第五章合同起草 (5)第六章合同的审批与签订 (6)第七章合同履行 (6)第八章合同变更 (6)第九章合同终止 (7)第十章合同档案管理 (7)第十一章奖惩管理 (8)第十二章附则 (8)附件一合同审批表 (9)附件二合同交底记录表 (9)附件三合同付款申请表 (11)附件四合同执行情况评价表 (12)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对外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规范员工对外业务往来中的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强化合同起草、制订、评审、执行、反馈的统一管理;保证公司的经营活动在安全高效的环境和条件下运行;逐步建立公司自身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合同管理原则第二条合同管理应该遵循“合法性”原则,即公司对外签订的各项合同均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该遵循“合同书”原则,即必须通过书面(不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约定双方权力义务等事项。

第四条合同管理应该遵循“事前签订”原则,即合同必须在事项发生前签署,原则上禁止未签署合同即开始履行经济活动。

第五条合同单位选择应该遵循“招标”原则,即除《招标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议标或直接委托范围外的合同,均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各项业务的合作方。

第六条严禁肢解合同,各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对肢解合同负总责;第七条合同管理应该遵循“利益明晰”原则,包括:(一)合同应清晰界定各方的权力和义务,杜绝模糊、歧义、推诿、扯皮现象;(二)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可以界定清楚的合同价款、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三)如果合同价款可以调整,则应明确调整依据、调整方式,并对合同变更等事项做出明确规定。

第三章合同管理职责第八条部门合同管理职责划分(一)成本部负责材料(设备)类的采购合同及造价咨询类合同,其中主要包括:门、窗、幕墙材料、散热器、卫生洁具、石材、瓷砖等建筑材料供货合同;电梯、水泵、采暖锅炉、大型空调设备、空调末端设备、泳池桑拿设备、厨房设备及工程建设所需的大宗材料、设备或设施等供货合同;以及因采购材料设备而附带的施工及安装合同,主要指电梯、门窗安装;项目所需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含委托计量)、造价管理委托等合同。

国内知名房地产公司合同审核履行成本控制管理办法

国内知名房地产公司合同审核履行成本控制管理办法

恒大地产集团合同审核及履约成本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继续强化集团成本控制措施在合同签订及履约时的有效执行和落实,避免公司损失,规范管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各地区公司、下属公司的合同管理及履约监督工作。

第二章合同审核成本控制第三条合同报审前必须按制度完成定标(核价)审批,合同签订必须与定标(核价)结果一致。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定标(核价)结果的,须按原程序重新完善审批手续。

第四条设计合同签订前应将钢筋含量控制指标报集团设计成本控制中心审批,并在合同中对钢筋含量控制指标进行约定控制,同时应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已审批指标的,须按制度重新完善审批手续。

第五条基础施工合同签订前应将基础方案报集团设计成本控制中心审批,并按审批确定的基础方案签订合同。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已审批方案的,须按制度重新完善审批手续。

第六条土石方施工合同签订前应将小区竖向设计方案报集团设计成本控制中心审批,并在合同中根据已审批方案确定暂定土石方量。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已审批方案的,须按制度重新完善审批手续。

第七条超豪华户型交楼标准的小型中央空调购置合同签订前应将空调配置方案报集团设计院审批,并按已审批的配置方案购买小型中央空调。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已审批方案的,须按制度重新完善审批手续。

第八条其他根据制度在合同签订前须进行方案审批的,必须完成审批,并在合同中严格落实已审批方案。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已审批方案的,须按制度重新完善审批手续。

合同管理部每季度后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合同日常审核发现成本控制问题统计台账》上报合同管理中心。

第九条合同约定不得调整价格(包括单价或总价)的,严禁擅自调整合同价格。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合同价格的,价格上调10%以内(含10%)的报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上调10%以上的再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十条对于已签订年度合同,项目再签订具体合同的,合同价格必须与年度合同一致。

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1. 引言2. 合同管理流程2.1 合同审批1.合同申请:合同相关方向合同审批部门提交合同申请,包括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期限等信息。

2.合同初审:合同审批部门对合同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

3.合同审批:经过初审通过的合同申请将提交至上级领导或合同委员会进行审批。

4.合同签订:合同审批通过后,相关人员按照公司的授权制度进行合同签订。

5.合同归档:已签订的合同将归档保存,确保合同的存档、查阅和备案工作得以有效进行。

2.2 合同执行与管理合同在签订后需要进行有效的执行和管理。

1.合同公示:将合同主要内容公示于公司内部,确保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合同内容和义务。

2.合同履约监控:设立合同履约部门,负责监控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各方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3.合同变更管理:对于需要变更的合同,必须经过合同变更申请、审批和签订程序。

4.合同纠纷解决:对于合同纠纷,相关部门应积极介入并及时处理,确保公司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3 合同归档与管理合同归档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包括合同存档、查阅和备案。

1.合同存档:已签订的合同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归档要求进行存档,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

2.合同查阅:设立合同查阅机制,确保有合法、有权的人员可以随时查阅相关合同。

3.合同备案:在合同执行完毕后,相关部门应将合同内容归档备案,作为公司合规的重要依据。

3. 合同管理的责任与考核为了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需要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考核制度。

1.合同审批部门负责合同审批环节的有效运行和管理,对其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2.合同履约部门负责合同执行和履约过程的监控和管理,对其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3.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存档、查阅和备案工作的有效推进和管理,对其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4. 结语。

房地产销售合同管理办法

房地产销售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保障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卖方”)和购房人(以下简称“买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卖方与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包括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等。

第三条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内容第四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二)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包括坐落地点、面积、用途、结构、建筑年代、配套设施等;(三)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期限;(四)合同履行期限及交付使用时间;(五)税费承担;(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方式;(八)其他约定事项。

第五条合同中约定的房地产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卖方应当提供房地产权属证明、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章合同签订第六条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合同样本,并在合同签订前向买方充分说明合同内容。

第七条买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查阅合同样本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对合同内容提出疑问。

第八条合同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卖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四章合同履行第九条买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地产。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卖方应当保证房地产权属清晰,不得有拖欠税费、债务等情况;(二)买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不得拖欠;(三)卖方应当协助买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四)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一)卖方违约: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地产,或者交付的房地产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买方损失;(二)买方违约: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或者拖欠税费、债务等,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

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

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办法(公司内部协议书、合同模板)甲方:**单位或个人乙方:**单位或个人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地点: **省**市**地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办法地产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规定为加强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一、商品房销售合同由营销部填写,负责人审阅后,公司法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填写字体要工整、清晰,条款要合理准确,不得有损公司利益和形象。

对方签字要清晰有效,符合国家管理规定。

合同的标准内容由董事会确定后执行。

二、合同如有要首先注明所属合同的编号,并与正本合同合并保存, 签署的要求与合同一致。

三、客户在签定合同时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印章;如由代理人代办购房手续,尚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有效身份证明(单位需加盖公章)。

如以公司名义购买,需带备公司注册之一切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法人委托书、经手人身份证等。

四、正式的合同为一式六份,合同签定完后,乙方带走一份;送公司财务一份存档及核对账目。

其余的四份由营销部于十五日内交房地产交易市场登记公证。

五、合同登记公证完后,返回的两份合同,附有印花税完税税票的一份交给客户办理产权,另一份由营销部暂存,待客户产权办理完毕后,合同交行政部存档。

六、为方便查对,合同必须按项目、楼号依次存档。

合同不得外借和丢失。

七、签定合同后,在未正式办理商品房产权证前,客户确需办理更名手续,则须客户提交更改合同的申请,营销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后,方可使用新合同。

八、作废合同应制表报帐,加盖作废印章,定期与行政部一起销毁。

剩余合同与所用合同、作废合同的总数等于所购合同总数。

合同不得随意涂改和丢失。

九、合同需有专人保管,严格按规定使用。

合同不得随便给外人借阅、借用,如有特殊要求须经公司领导批示后方可使用。

十、合同的执行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应严格按照其规定的条款、时间、额度履行,营销部与财务部共同作好房屋尾款的收缴工作。

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办法

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办法

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办法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办法1. 引言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办法是为规范房地产商品房交易行为,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管理细则。

本文档旨在介绍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办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2. 定义1. 房地产商品房: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具备相应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排除历史遗留问题的新建住宅、商业用房和办公用房。

2. 买卖合同:指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地产商品房的买卖关系达成的合法协议。

3. 买卖合同的建立1. 买卖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公证机关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

2. 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等;房地产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包括地址、面积、用途、价格等;交付和交付期限的约定;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的约定;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3. 买卖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交付房地产商品房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约定验收标准和程序。

4. 交易款项的支付和权属过户1. 买方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购房款项。

2. 卖方应当在买方支付购房款项后,按时办理房地产产权过户手续,并将房地产产权证书交付给买方。

3. 买方应当在办理房地产产权过户手续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5. 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1. 若买方或卖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支付违约金、承担其他相应的经济损失等。

3. 若买方或卖方发现合同中有重大瑕疵或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可以通过仲裁或民事诉讼等法律方式解决争议。

6. 相关责任机构1. 地方政府应建立房地产商品房交易管理机构,负责房地产商品房交易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 公证机关应负责买卖合同的公证工作,并依法对买卖合同进行备案。

3. 房地产交易中心应提供信息发布、交易撮合等服务,便利买卖双方的交易活动。

房地产销售合同章管理办法

房地产销售合同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销售合同章的使用和管理,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与购房人(以下简称“购房人”)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以下简称“销售合同”)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销售合同章是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销售合同的必备印章,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销售合同章的设立与管理第四条开发企业应设立销售合同章,并报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销售合同章应刻制为圆形,直径为4.5厘米,边框宽度为0.5厘米,中央为“房地产销售合同章”字样,字迹清晰,不得有错别字。

第六条销售合同章的刻制应由具有资质的刻章单位进行,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七条销售合同章的保管和使用,应由开发企业指定专人负责。

第八条销售合同章的保管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借出或转借他人。

第三章销售合同章的使用第九条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使用销售合同章。

第十条使用销售合同章时,应确保印章清晰,字迹工整。

第十一条销售合同章使用后,应及时将销售合同存档,并妥善保管。

第四章销售合同章的更换与销毁第十二条销售合同章因磨损、破损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应及时更换。

第十三条更换销售合同章时,应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销售合同章更换后,原印章应予以销毁,并报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开发企业未按规定设立、使用销售合同章的,由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第十六条开发企业擅自刻制、使用假冒销售合同章的,由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七条开发企业未妥善保管销售合同章,导致印章遗失、被盗或被他人非法使用的,由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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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目录一.总则二.合同签定三.合同审核四.内部补充合同五.合同谈判六.合同执行七.合同监督八.合同归档九.合同责任十.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行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良好的声誉和形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部和运营部按照公司内部分工负责管理公司的合同,并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公司及公司各部门对外签署合同前必须填写合同审批单,在合同审批单上合同经手人必须按其格式将合同基本情况言明,做到一目了然,并且该合同及其审批单须经过经办部门部门经理、运营部、行政部、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章生效,加盖公司公章时,合同文本多于两页(包含两页)必须盖骑缝章。

第四条经审批签章后的合同须全部归至运营部进行合同的统一编号。

编号后的合同正本留一份办公室存档,副本由运营部、财务部、经办部门各留一份归档;编号后的合同经资金计划批复或经特批等相关手续后方可至财务部领款。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包括下列内容:(一)可能产生法律后果的合同、协议、契约、补充协议等合同文件;(二)以公司名义及下属部门、分支机构名义单方作出的承诺、声明和出具的担保函、签署的表格、传真、信函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三)对方当事人要求对其发出的催收函、对帐单、调查函等文书由我方签收和确认所形成的证明文件;(四)其他需要进行法律审核的书面文件。

除非文义别有所指,本办法所用的概念是指:合同审核部门:指对合同的工程内容、造价、付款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质量标准、保修办法等相关内容及合同内容的合法性进行法律审核的部门;合同经办部门:指经办合同内容所涉的具体事务的部门;公司领导: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干部。

工程合同:指在房地产开发中与土建及水电建安工程相关的合同。

第六条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同审核、合同谈判、合同监督、合同纠纷处理、合同归档、合同借阅和合同责任制度等。

第七条合同管理遵循准确、高效和保密的原则。

合同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经手人、知悉合同的当事人必须保守合同秘密,因泄密所造成公司财产和信誉的损失,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合同签定第一条在工程项目实施计划确定后,公司有关部门应围绕计划成本指标进行运作。

各项目合同签定之前要认真审查对方的资质和营业执照。

合同内容要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维护本公司的利益,由各项目经手人与承包单位办理签定合同手续。

第二条合同条款要求语言简练、明确,不得出现模棱两可的语言,更不能发生日后协商解决的内容。

第三条所有的工程合同都要注明工程所要达到的质量等级标准,对工程内容、工期要求、造价情况、付款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及工程保修办法和工程尾款问题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条单项分包工程在竣工后甲方与分包方另行签定分包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并注明维修办法责任人及联系电话,按我公司质量保修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合同审核第一条公司及下属部门和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合同经办部门)对外签订各类合同,正式签署前必须按如下顺序:部门经理、运营部、行政部、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进行审核。

第二条所有的经济合同一般应采取包死总价或确定单价的方式,若不具备条件,须明确结算方式及条件。

所有合同(包括前期、建安、基础、配套、销售等)由经手人办理后应报送该部门经理、运营部、行政法律顾问、主管副总经理逐级审查,并经总经理签字后方能生效(详见《合同审批单》)。

第三条合同审核通过后,加盖公司公章,此时方可进场施工。

严禁出现无合同进场施工现象,否则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四条除非得到公司的授权,公司未独立对外,且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职能部门,不得对外签署合同。

第五条合同经办部门对外签订合同未进行审核的,不论是否造成不良后果,均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部门经理应对合同内容及条款进行较全面的审核。

第七条运营部的合同审核原则上限于对该合同的造价情况、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等与成本密切相关方面的审核。

第八条行政部的合同审核原则上限于合法性审查,规避法律风险。

第九条主管副总经理应对部门经理、运营部、行政部审核后的意见及建议的执行起督导作用。

第十条对涉及经营风险、专业技术操作的规程以及业务决策等方面的合理性、可行性等由相关部门和决策机构按公司规章制度依照相应职权审查把关。

但对于明显不合理或有损公司利益的条款,合同管理人员应出于忠诚公司的原则提出修改建议。

第十一条合同送审前应填写公司统一印制的合同审批单,并加盖合同经办部门的印章或部门负责人签字。

合同经办部门应将合同审批单连同送审合同全部资料一并交送行政部。

第十二条对公司各业务部门需要重复使用的格式合同,行政部一次性出具了审核意见后,可不再另行审查,但涉及当事人权利义务变更的格式合同除外。

第十三条行政部接受送审合同后,应指派法律专门人员审核,并出具合同审核法律意见书,加盖公章或行政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合同经办部门。

第十四条审核期限为收到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确实情况紧急的,经特别书面说明,审核期限可缩短为两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在审核合同时,享有下列权力:(一)向合同经办部门询问有关情况;(二)要求合同经办部门提交及补充有关材料;(三)对不提供有关情况与材料或材料不全面致使审核无法进行的,可以不予审核;(四)对合同进行文字性修改;(五)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力。

第十四条行政部根据国家法律、公司政策和合同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合同审核意见,合同经办部门应当遵守,并对合同的相应内容进行修正。

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照合同审核意见办理和作出修正的,合同经办部门应及时向行政部反映情况,协商处理办法。

经协商行政部认为确需对原合同审核意见进行修改的,行政部应对原合同是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发出。

第十五条合同经办部门有义务向行政部全面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并接受合同审核人员的查询。

合同经办部门明知合同中存在影响公司重大经济利益和商业信誉的不利环节和不利因素而没有主动说明的,由合同经办部门对合同产生的后果单独承担责任,公司除追究合同经办部门的责任外,还将视情节追究该部门合同经办人、责任人和主要领导人的个人责任。

第十六条行政部对送审的合同有及时审核并提交法律意见书、保障合同行为合法性、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的义务。

合同经办部门有权要求行政部按期审核合同并提交法律意见书。

第十七条经公司领导特别书面批准,合同可不经行政部审核或不按行政部合同审核意见办理而直接对外签署。

第十八条行政部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审核义务或所提供的法律意见存在重大疏漏,以及合同经办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合同审核法律意见,致使合同遭受较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内部补充合同第一条公司内部补充合同是指在公司的工程项目产生了有关政府主管机关收取的费用、并由该机关出具了正规发票后,由公司内部填制的、该主管机关不需要签章的内部合同(具体格式见附件)。

第二条内部补充合同经办部门在处理有关工程项目与政府主管机关发生收费时应尽量与对方签署合同;确实无法取得合同的,才可以签定内部补充合同。

第三条行政部须对内部补充合同进行程序性审核。

第四条内部补充合同如属于分期付款(例如临水、临电等)的,应尽量合并成一份合同签署(其他类别的合同如也属此类情况,也应照此办理)。

第五章合同谈判第一条对重大、复杂的合同行为,受公司领导指派或有关部门邀请行政部可以参与谈判、调查及合同起草、修改;行政部认为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参与上述合同谈判等活动。

第二条对于公司参股、控股、出让股权等企业购并活动及对外签定保证、抵押等担保合同,必须有行政部参与谈判。

第六章合同执行第一条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各部门要按所签合同的有关条款和具体承诺进行运作,拨款或结算。

第二条合同价值在工程竣工时没有变化的,则以合同价做为结算价。

合同价值与实际竣工有较大出入的,双方在工程竣工后做出竣工结算,并将竣工结算单转交财务部一份,附在原合同中。

作为本项工程的最终结算价值列入成本。

第七章合同监督第一条合同审核完成后,运营部对与合同有关的资金成本进行监督、控制,并负责对所有合同进行统一编号。

行政部有权跟踪被审核合同的签署和执行情况。

第二条合同经办部门应按合同审核法律意见书,将采纳的结果在采纳行为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给行政部。

第三条送审文件属于合同类型的,应在正式合同签署后三日内将合同正本复印件送行政部。

合同实施过程中,遇到法律障碍,应即时向行政部反映情况。

重大合同实施完毕后应对该合同实施情况做出书面总结报告,并将总结报告送行政部备案。

第四条经行政部审核过的其他非合同文件,送审部门和实施部门均有义务将采纳和实施结果书面送行政部备案。

第五条对于合同的执行情况,行政部有权进行检查。

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填写执行情况反馈表进行普查,也可以指派专人或专班对重大或执行效果不理想的合同进行重点抽查。

被检查单位拒不配合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因合同以及其他非合同行为而发生的纠纷,由行政部负责指导、协助处理定。

第八章合同归档第一条行政部对本办法第二章至第六章各个环节的书面文字材料应进行认真仔细的整理。

并参照国家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归档、保存。

第二条行政部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归档合同资料的基本情况,包括档案序号、档案名称、合同来源部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处理结果等登记造册。

第三条所有合同公司应保留四份原件,其中正本一份交办公室存档,副本三份由运营部、财务部、经办部门各存档一份。

各部门应分别建立合同台帐,以便备查。

第四条合同归档后,至少保存十年。

未经公司研究同意,不得擅自销毁。

第五条公司员工向合同管理部借阅、查询档案的应填写借阅登记单。

第六条借阅登记单的内容包括借阅的时间、借阅档案内容、借阅方签名、借阅合同档案号。

第九章合同责任第一条行政部和合同经办部门及其经办人、责任人和所在部门领导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决定予以通报批评、扣发工资、奖金、责令具结悔过和行政处分:(一)未经公司领导书面特别批准或未经送审擅自对外签署合同的;(二)未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拒不履行合同审核意见,擅自对外签署合同的;(三)合同审核部门拒不履行合同审理义务并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四)未经合同审核的必要程序,擅自为合同加盖公司或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印章的。

第二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和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附则第一条对于格式合同,由各部门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报行政部统一审查。

第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公司授权行政部对本办法行使解释权。

附件:**公司合同审核申报签合同编号:补充合同项目名称:合同名称:施工单位:合同说明:单价/收费标准:工程量:签定合同价格:(小写)(大写)付款方式:一次性 ? 非一次性 ?付款进度:经手人签章:运营部签章:主管副总经理签章:年月日合同审批单合同编号:合同名称:费用类别:甲方:乙方:丙方:经手人意见:招投标情况:最高报价:最低报价:签定合同价格:(小写)(大写)合同签订说明:经手人签字:日期:部门经理意见:签字:日期:运营部意见:签字:日期:法律顾问意见:签字:日期:主管副总经理意见:签字:日期:总经理意见:签字:日期: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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