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储存要求58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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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的储存和运输管理办法

血液的储存和运输管理办法

血液的储存和运输管理办法血液的储存和运输管理血液成分组成复杂,要想保持各种血液成分的活性不变或尽量减少其变化,就必须按各种血液成分的特点和要求,用专用贮血冷藏箱(库)分别按温度要求进行贮存和运输,以减慢其代谢速度、延长寿命、防止变质,保证临床使用有效和安全。

各血站和医院输血科或血库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合适的血液储存和运输设备。

一、血液储存和运输设备(一)贮血冷藏箱(库)贮血冷藏箱形状一般为圆柱体或长方体,以垂直式较好,箱体内要宽敞明亮,应有适当的照明设备和风扇。

内设3~4个隔离层,隔离架有固定式或转盘式。

每隔层均有一扇内门,以减少冷空气散发,保持温度均匀,节省电能。

隔层间要有一定距离,周围要留有一定空间以便空气回流,使箱内各处均匀快速降温。

箱体隔热性能、密封性能要好,以保持温度恒定。

(二)贮血冷藏箱1.温度要求贮血冷藏箱与一般家用冷藏箱不同,它对温度要求很严,即必须控制在2~6℃范围内,箱内温度上下层之间、前后之间温差不得超过2℃。

因此要求制冷机功率要大,冷风不能直接吹到血袋上,以免造成局部温度过低而产生溶血。

要有温度记录器,记录器温感探头必须置于带有一定介质的容器中,容器内实际温度与记录器记录温度之差要小于±l℃。

2.高低温及断电报警装置贮血冷藏箱必须有高低温和断电声响报警装置,一旦温度升高或降低超过温度要求,便自动报警。

报警器电源与冷藏箱不能共用同一电源,防止一旦停电不能报警,必须另设电源,最好用干电池。

对报警器应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其功能正常。

冷藏箱的报警温度应定于上限6℃和下限2℃。

当报警器温感探头的温度分别超过6℃和低于2℃时,报警器应发生报警。

3.温度记录系统温度记录曲线记录的温度与标准温度计测试的温度之差要小于±1℃,这样表明记录温度曲线是可靠的,否则要进行调整。

4.定期维护冷藏箱应设专人管理,定期维修保养,并建立档案保存。

质控部门要定期对温度、高低温报警和温度记录曲线进行监测。

最新:血液储存标准课件

最新:血液储存标准课件

病毒灭活血浆解冻后 保存与输注规定
解冻后的病毒灭活血浆应在2℃~ 6℃保存,且在24h内输注。
辐照血的保存
辐照全血或辐照红细胞成分的储存
01 辐照后的全血或红细胞成分应储存于2℃~6℃的环境中。
辐照血小板的储存条件
02 辐照后的血小板应储存于20℃~24℃的环境中,并连续轻缓振荡。
辐照血液的保存期
血小板及单采粒细胞保存
血小板储存条件
储存温度 20℃~24℃,并连续 轻缓振荡,储存时不能叠放。
血小板保存期
开放系统汇集后保存期为 6h,密 闭系统汇集后保存期为24h,且 不超过原最短保存期。
单采粒细胞保存期
保存期为 24h。
血浆的储存
新鲜冰冻血浆保存
新鲜冰冻血浆的储存温度
新鲜冰冻血浆的储存温度需≤-18℃ 。
血液储存设备配置
血液储存设施监控
血液储存设施应具备双路供电或应 急发电设备,并设有防火、防盗等 安全设施。
血液储存设备监控
血液储存设备应有可视温度显示和 报警装置,并有自动温度监测管理 系统进行24小时连续温度记录。
血液储存温度监控
血液储存设备的温度应至少每4小 时监测记录1次,且使用自动温度 监测管理系统时每日人工记录温 度2次。
保存期延长情况
01
血液储存设施要求
血液储存区应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 发电设备,空间需整洁、卫生且满 足防火、防盗等安全需求。
02
03
血液储存设备监控
血液储存设备应配备可视温度显示 及报警装置,并有自动温度监测管 理系统进行24h连续温度监测。
血液储存温度管理
无论人工还是自动温度监测,都应 至少每小时记录一次血液温度。
红细胞的保存

血液的贮存条件

血液的贮存条件

血液的贮存条件血液的贮存条件是指人类或动物血液在采集后,需要在一定条件下储存保持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以下是与血液贮存条件相关的内容,该部分包含人体血液和血液制品两个方面的内容。

人体血液的贮存条件:1.温度控制:-进行全血贮存时的最佳温度为2°C到6°C,保持血液在该温度范围内,可以延长其保存时间。

-血浆保存在-30°C以下,使用时需解冻恢复到2°C到8°C的温度。

-血小板最好在20°C到24°C保存,超过24°C会缩短其保存时间。

2.防止血液凝固:-血液中含有抗凝剂,如肝素、柠檬酸和乙酸等,以防止血液在贮存过程中凝固。

-血液保存过程中需轻轻摇晃或定期改变血液袋的位置,以防止血液成分分离。

3.防止细菌感染:-采集血液时,需按照无菌操作,以减少细菌污染。

-血液袋要密封,以防止环境中的细菌进入。

-贮存血液的设施和设备要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

4.防止氧化:-血液中含有抗氧化剂,如维生素C和葡萄糖等,可以防止血液成分受到氧化的影响。

-血浆和红细胞贮存时要避免光照,以减少氧化反应的发生。

血液制品的贮存条件:1.血浆制品:-血浆制品如新鲜冷冻血浆(Fresh Frozen Plasma, FFP)需在-30°C或更低的温度下保存,以保持血浆成分的活性和有效性。

-购买的冷冻血浆要密封,包装完好。

2.红细胞制品:-红细胞浓缩液在2°C到6°C保存,可持续存放35天。

红细胞贮存袋内需要加入适量的保护溶液,以保持红细胞的正常形态和功能。

-贮存的红细胞制品要定期检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3.血小板制品:-血小板制品需在20°C到24°C保存,最长保存时间为5天。

血小板制品不能遭受冷冻和过度振荡,以防止其失活。

总结起来,血液的贮存条件非常重要,它能够确保血液成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这包括温度控制、防止血液凝固、防止细菌感染和防止氧化等方面。

血液保存

血液保存

血液保存.发放.输注和报废制度贮存血制品应用专业的血库冰箱。

如果病房没有适于贮存血液的冰箱,血液应保存与血库中,知道开始输血。

血库人员应遵守以下程序:1、仅当需要取出或放入血液是才打开冰箱的门;2、血液的摆放要为冰箱内冷空气流通留有空间。

应将血液竖立放置与篮筐中或平放于货架上。

不应将其放置太紧密,以便于冷空气流通;3、除全血、红细胞和融化的新鲜冰冻血浆外,不要在冰箱内放置其他物品;4、不要将血小板浓缩液、单采血小板放在冰箱;发放血液制品,输血科工作人员配血合格后,通知病区护士取血,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程序:1、取血与法学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科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确认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2、学带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不得发出:(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的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o 3、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与2-6C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4、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过期、报废血液制品管理制度临床上退回输血科的血液制品、过期及需要报损的血液制品,用剪刀把血袋毁型,血液制品倒入2000mg/L 有效氯溶液,血袋也置于2000 每个/L 有效氯溶液浸泡60min,在回收血袋登记本上记录血袋条形码,并注明病区或报损情况及签字。

退回血库的血液制品、过期及需要报损的血液制品均由输血科专人负责操作。

过期报损的血液制品需在专用登记本上记录情况,说明原因。

医院血液入库、贮存、发放制度

医院血液入库、贮存、发放制度

医院血液入库、贮存、发放制度为了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五章及第六章有关规定并保证血液从入库到发出顺畅进行,确保血液质量和输血安全,制定本制度。

1血液的入库1.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血液外观、血袋密封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献血者姓名或条形码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有效期、血袋编号/条形码、贮存条件)等。

1.2血液验收合格并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名确认。

2血液的贮存2.1按不同品种、血型、规格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竖立放置于篮中或金属架上,在专用冰箱不同层内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血液的摆放要为冷空气的流通留有空间(不宜放置过于紧密)。

家用冰箱不宜用于贮血。

2.2保存温度和保存期如下:浓缩红细胞CPDA:35天。

少白细胞红细胞4±2℃保存期同浓缩红细胞。

红细胞悬液4±2℃保存期同浓缩红细胞。

洗涤红细胞4±2℃24小时内输注。

冰冻红细胞4±2℃解冻后24小时内输注。

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22±2℃24小时(普通袋)或5天(轻振荡、专用袋制备)。

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同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

机器单采浓缩白细胞悬液22±2℃24小时内输注。

新鲜液体血浆4±2℃24小时内输注。

新鲜冰冻血浆-20℃以下一年。

普通冰冻血浆-20℃以下四年。

冷沉淀-20℃以下一年。

全血4±2℃(同浓缩红细胞)。

其他制剂按相应规定执行。

2.3当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记录或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2.4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为合格。

3血液的发放3.1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持能够确认受血者身份的凭据(如已交费的记账单或填写完整的取血单或取血专用处方笺),并携带符合血液贮存要求的容器(如保温瓶或血液转运盒或取血箱)到输血科(库)取血。

血液储存要求标准的执行

血液储存要求标准的执行

执行标准总结—— 管理/执行的经验等
输血科严格执行《血液储存要求》的标 准,以前储存血液不标准易造成输血不 良反应的发生,现在输血发热不良反应 由以前的0.5%降低到现在的0.1%。由 于血液质量有了保障,大大提升了患者 家属和临床医生满意度,也杜绝了血液 浪费。
执行标准总结—— 管理/执行的经验等
05 PART FIVE
执行标准总结
执行标准总结—— 执行标准过程中的困难与对策
1 观念转变的慢,全员多次培训。 2 设备落后,医院积极帮助我科落实。 3 为了得到临床的认可,我们经常与临床沟通。
执行标准总结—— 管理/执行的经验等
1 血制品都按照血型和日期摆放整齐,一目了然。 2 硬件更新后温度和湿度有明确的标识。 3 储血冰箱环境适宜,没有暴晒。 4 开冰箱门要迅速并及时关严。 5 储血冰箱定期消毒,定期做细菌培养。 6 做到合理用血。


浆 普通冰冻血浆(FP) 缺少不稳定的凝血因子Ⅴ和Ⅷ
冷沉淀
主要成分为Ⅷ因子、第Ⅻ因子 和少量纤维蛋白原
全血
保存温度 4±2℃ 4±2℃ 22±2℃
-20℃以下 -20℃以下 -20℃以下
4±2℃
保存期 ACD:21天,CPD:28天,
CDPA:35天 24小时内输注
24小时(普通袋)或5天(专用 袋制备)
血液储存要求标准
《血液储存要求》标准的执行
目录
01 执行标准背景 02 执行标准计划 03 执行标准过程 04 执行标准成效 05 执行标准总结
01 PART ONE
执行标准背景
执行标准背景——机构简介
输血科位于我院住院楼三楼,占地面积 140平方米,专职人员四人,均为主管技师。 我科拥有储血冰箱2台,储血浆冰柜1台,试 剂冰箱1台,强生离心机、孵育器、融浆机、 血小板恒温摆动保存箱等先进设备。

血液储存标准2023

血液储存标准2023

血液储存标准2023:保障输血安全的关键一、引言血液是生命的源泉,对于许多病患来说,及时的输血可能是挽救生命的唯一途径。

然而,血液作为一种特殊的生物制品,其储存和运输过程需要严格的标准来保障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年血液储存标准的重要性、主要内容及其对医疗行业的影响。

二、血液储存标准的重要性血液储存标准是一套规定血液如何储存、运输以及使用的准则,以确保血液的质量和安全性。

符合这些标准的血液制品可以有效地用于治疗和挽救生命,而违反这些标准可能导致血液制品的污染、变质甚至传播疾病,给病患带来严重的危害。

三、2023年血液储存标准的主要内容1. 储存温度和时间:2023年的血液储存标准规定,红细胞应在2-6℃的环境下储存,最长保存时间为42天;血浆和冷沉淀应在-20℃以下的环境储存,最长保存时间为5年;血小板应在20-24℃的环境下储存,最长保存时间为5天。

此外,储存设备需定期校准,以确保温度的准确性。

2. 血液包装:为确保血液制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2023年标准对血液包装材料提出了严格要求。

必须使用无菌、无毒性、无化学残留的材料进行包装,并在包装上明确标注血液的种类、来源、采集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3. 血液检测:在储存前,必须对血液进行全面的检测,包括疾病标志物、细菌、病毒等方面的检测,确保血液制品的安全性。

在储存过程中,还需定期对血液进行质量检测,以确保其质量符合标准。

4. 血液追溯:为确保输血安全,2023年标准要求对血液制品进行全程追溯。

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对血液的采集、检测、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数据记录,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迅速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血液储存标准对医疗行业的影响1. 提高输血安全性:通过严格执行血液储存标准,可以确保血液制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从而有效地降低输血反应和疾病传播的风险,提高输血的安全性。

2. 优化医疗资源利用:符合标准的血液制品可以在保存期内有效使用,避免浪费。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血液储存管理制度主要是为了规范血液采集、储存、保管、输血等流程,确保血液采用和输血安全、有效和合法。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和血液采集和输血相关的人员,以及与血液储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1. 规范采集程序(1)开展血液采集工作必须具备医疗资质的医务人员。

在采集过程中,应确保必要的医疗设备齐全,并按照规范流程进行。

(2)采集前,应向供血者告知采集流程、器具使用、注意事项和取血量。

并要求供血者提供真实完整的病史信息和相关检查结果,以确保血液采集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在采集过程中,应尽量减少采血次数和采血量,以保证供血者的健康,同时确保采集的血液质量和数量。

2. 规范储存流程(1)血液应储存在符合国家规定的血液储存设备内,具备必要的通风、消毒、防渗漏等设施。

(2)血液储存时应注意储存环境,防止外界潜在的病原体污染,控制储存温度和湿度,确保血液的质量和稳定性。

(3)在储存过程中,要确保血液信息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及时记录血液条码号、有效期、储存温度和位置等重要信息,并进行有规律的检查和更新。

3. 规范输血流程(1)在输血前应对受血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检验,确保能够输血,同时对其相应病史和药物情况进行记录,以避免发生输血不良反应。

(2)输血前,检查血袋标签、血型、交叉配血等信息,确保输出的血液质量和正确性。

(3)输血过程中要根据受血者情况调整输血速度和量,并密切观察输血反应,在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4)输血完成后,应及时记录输血信息,记录输血时间、输血人员、输血量和反应情况,以便及时追踪和应对任何不适或反应。

4. 规范血液品控(1)对血液采集、储存、输血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确保血液质量和安全。

(2)建立足够的检验与评估机制,确保血液能够实现有效的监管和控制,及时发现潜在的质量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3)规范血液品控程序,建立血液安全质量控制标准,保证血液的质量和安全性。

血液标本保存应注意的事项

血液标本保存应注意的事项

血液标本保存应注意的事项血液标本在医学检验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正确的保存和处理血液标本可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下是关于血液标本保存应注意的事项。

1. 标本采集前的准备在采集血液标本之前,需要对采集器具、材料和环境进行充分准备。

确保采集器具和材料的清洁和无菌,避免污染标本。

同时,保持采集环境的整洁和无菌,避免与其他物质交叉污染。

2. 正确的采集血液标本在采集血液标本时,需要遵循正确的采集技术和规范操作。

使用适当的采集器具和采集方法,确保血液标本的完整性和质量。

避免采集过多或过少的血液,以免影响检验结果。

3. 标本保存的温度和条件血液标本的保存温度和条件对于保持标本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至关重要。

通常情况下,血液标本应该保存在4摄氏度的冰箱中,避免暴露于高温或低温环境。

同时,避免标本受到震动、光照和污染等外界因素的影响。

4. 标本保存的时间血液标本的保存时间应根据具体的检测项目和要求进行确定。

一般来说,常规血液检验的标本保存时间为24至48小时。

对于某些特殊检验项目,如遗传学检测或血液培养等,标本保存时间可能会更长。

超过保存时间的标本应及时处理或丢弃,以免影响结果的准确性。

5. 标本运输和标签标识在血液标本的运输过程中,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标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使用合适的容器和包装材料,避免标本的泄漏和破损。

同时,对标本进行正确的标签标识,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采集时间和标本类型等,以确保标本的追踪和识别。

6. 标本处理和废弃物处理在完成血液检验后,需要对标本进行适当的处理和废弃物处理。

对于已经完成检验的标本,应根据规定的程序进行保存或销毁。

同时,对于未完成的标本或废弃物,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要求进行处理,以保护环境和防止交叉感染。

7. 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在血液标本保存过程中,需要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措施。

包括定期检查和校准温度记录设备,确保保存温度的准确性;定期进行标本质量的评估和监测,确保保存的标本质量符合要求;以及建立健全的标本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标本的追踪和管理。

血液标本保存应注意的事项

血液标本保存应注意的事项

血液标本保存应注意的事项血液标本的保存是确保临床诊断准确性的重要步骤,它直接影响到实验室检验结果的可靠性。

因此,在进行血液标本保存时,有一些事项需要特别注意,以确保标本的质量和准确性。

正确的采集和标记是关键。

在采集血液标本时,应遵循严格的无菌操作,确保采集器具和采集部位的清洁。

同时,必须正确标记每个标本,包括患者的姓名、标本采集时间和标本类型等信息。

这样可以避免混淆和错误分析。

标本应尽快送到实验室进行处理。

血液标本的保存时间应尽量缩短,以避免标本质量的变化。

一般而言,最好在采集后的4小时内送达实验室。

如果无法立即送达实验室,应将标本储存在适当的温度条件下,如冰箱或冷藏室中,以防止标本的降解和细菌的繁殖。

第三,标本在保存过程中应避免受到外界环境的污染。

标本容器必须密封良好,以防止标本的污染和蒸发。

同时,应避免将标本暴露在阳光直射或高温环境下,以免影响标本成分的稳定性。

不同类型的血液标本在保存时需采取不同的方法。

例如,全血标本应保存在适当的抗凝剂中,避免血液凝固,以确保各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而血清标本则需要在采集后放置一段时间,使血液凝固,并将其离心分离后存储。

这些特殊的处理方法对于不同类型的标本非常重要。

对于长期保存的血液标本,应采取更加严格的保存措施。

标本应存放在低温冷冻库中,最好在-20℃或更低的温度下保存。

在长时间保存前,标本应进行分装,以避免频繁解冻和冷冻对标本质量的影响。

血液标本的保存是确保实验室检验结果准确性的重要环节。

在进行血液标本保存时,需要注意采集和标记的准确性,尽快送达实验室,避免污染和蒸发,根据标本类型采取不同的保存方法,并对长期保存的标本采取严格的措施。

这样才能保证血液标本的质量和准确性,为临床诊断提供可靠的结果。

血液贮存、发放制度

血液贮存、发放制度

血液贮存、发放制度
1、仅当需要取出或放入血液时才打开冰箱的门。

2、全血、红细胞贮存在4±2℃的恒温冰箱中,血小板浓缩液、单采血小板置22±2℃的振荡保存箱保存,冰冻血浆、冷沉淀保存在-20℃以下的低温冰箱。

贮血冰箱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3、血液的摆放要为冰箱内冷空气流通留有空间。

应将血液竖立放置在篮筐中或架子上,不应将其放置太紧密,以便于冷空气流通。

密切观察冰箱温度,每4小时记录温度一次。

4、血库工作人员配血合格后,通知病区护士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姓别、病案号、科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确认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5、凡血袋有以下情形之一,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的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6、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血液贮存管理制度

血液贮存管理制度

血液贮存管理制度引言血液贮存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血液安全和有效利用而建立的一套规范化管理体系。

血液是生命之源,在医疗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对血液的贮存和管理至关重要。

在医疗机构内,有必要建立完善的血液贮存管理制度,以确保血液的质量和可靠性,为患者提供安全可靠的输血服务。

一、背景及意义血液是人体内重要的液体组织,不仅能够输送氧气和养分到各个组织器官,还能够清除代谢产物和维持体内环境的稳定。

在外科手术、创伤救治、产科和儿科抢救等医疗过程中,输血是不可或缺的治疗手段。

因此,对于医疗机构来说,确保血液贮存的质量和安全性,是维护患者生命安全和提高治疗效果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我国的输血需求量不断增加,但血液资源相对短缺,供需矛盾逐渐凸显。

为了更好地管理血液贮存,保障血液安全,有必要建立完善的血液贮存管理制度,提高血液资源的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血液贮存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素1、贮存环境要求对于血液的贮存环境要求非常高,必须保持恒温、恒湿、无菌、无震动等条件。

一般来说,血液的贮存温度应在2-6摄氏度之间,湿度在60%-70%之间。

此外,贮存室内通风良好,不得有异味或异物,以确保血液的质量和安全。

2、血液贮存设备要求医疗机构应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血液贮存设备,包括贮血制剂箱、冷藏保鲜车、血液传输器、贮血冰箱等。

这些设备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3、血液贮存管理人员要求贮血管理人员是保证血液安全和有效利用的重要保障。

他们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血液贮存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

在日常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范,确保输血操作的安全和规范。

4、血液贮存管理流程要求医疗机构应该建立严格规范的血液贮存管理流程,包括血液的采集、检测、贮存、使用等各个环节。

在每一个环节,都应该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标准,确保血液的质量和安全。

5、血液贮存安全控制要求为了保障血液的安全,医疗机构应该建立血液贮存的安全控制制度,包括人员培训、设施设备管理、应急处理等各个方面。

血液保存注意什么

血液保存注意什么

血液保存注意什么血液保存是指将血液及其组成成分保存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以确保其质量和有效性的一系列措施。

血液保存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临床输血的需求,并保证输血安全有效。

在血液保存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血液保存需要注意采血和分离。

采血时,应选取合适的供血者,确保供血者身体健康、无感染性疾病,并符合献血者标准。

在采血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避免污染。

分离血液时,应尽快进行,避免血液凝固和反应物质的释放。

其次,血液保存需要注意适宜的保存条件。

不同的血液成分有不同的保存要求。

全血、红细胞悬浮液等需要在低温下保存,一般要求在2-6的条件下保存。

而血小板需要在室温下保存,并且需要定期轻轻摇晃。

而新鲜冷冻血浆和血浆制品则需要在-18以下保存。

此外,不同的血液成分还有不同的保存时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严格控制。

再次,血液保存需要注意良好的包装和标签。

血液包装应该符合卫生法规要求,能保证血液不受污染和外界温度的影响。

包装应严密,无泄漏,并且应标明保存时间、供血者信息等重要信息,以便于追踪和管理。

同时,血液包装应配备温度记录仪等设备,记录血液保存过程中的温度变化,以便于监测和控制。

此外,血液保存还需要注意合理的库存管理。

在血库中,应分区存放不同血液成分,并且要严格遵守血液有效期的管理,及时更新和淘汰过期血液。

同时,应确保库存足够,以满足临床输血需求,但也不可超过合理范围,避免造成浪费和资源的低效利用。

最后,血液保存还需要重视血液质量的监测和控制。

血液保存过程中,需要进行血液质量的监测和检验,以确保血液成分的有效性和无菌性。

各项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如红细胞的体积平均值(MCV)、红细胞计数(RBC)、血红蛋白(Hb)含量等。

并且,应定期进行设备校准和质量认证,确保血液保存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总之,血液保存需要注意采血和分离、适宜的保存条件、良好的包装和标签、合理的库存管理以及血液质量的监测和控制。

只有严格遵守这些注意事项,才能确保保存的血液质量和有效性,保障临床输血的安全和成功。

血液储存要求

血液储存要求

血液储存要求血液是人体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对于救治疾病和创伤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有效而安全地储存血液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确保血液质量的保持和有效的储存,以下是血液储存的要求。

1. 储存环境要求血液储存的环境应该始终保持恒温,通常在2°C至6°C之间。

这是因为低温可以有效延缓血液的新陈代谢过程,从而保持其稳定性和质量。

同时,储存区域应该保持干燥,避免受潮或受到外界的污染。

2. 包装要求血液在储存前需要进行适当的包装。

常见的包装方式是使用特殊的血袋,内含抗凝剂。

这样可以避免血液凝固,并确保储存期间的安全性。

包装应该严密密封,防止血液的氧化或者污染。

3. 标签要求每袋血液都需要进行标签,以确保其可追溯性和管理。

标签中应包含献血者的基本信息、血型、献血日期以及储存开始日期。

这样可以方便储存和使用血液的追踪及管理。

标签应该清晰易读,并且耐受低温和湿度。

4. 储存期限要求血液的储存期限是按照类型和特性来确定的。

新鲜全血可以储存的时间较短,一般为35天左右。

血小板储存期较短,通常为5至7天。

而冷冻血浆和冷冻红细胞可以储存更长时间。

对于过期的血液,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 储存容器要求血液应该存放在特定的储存容器中,以确保其安全和质量。

这些容器通常由玻璃或塑料制成,具有一定的耐低温能力。

容器应该具备防震、防漏和防污染等功能。

6. 储存记录要求对于储存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需要进行详细和准确的记录。

记录内容应包括献血者信息、储存开始日期、储存温度、储存容器信息等。

这些记录对于确保血液质量和追溯来说都非常重要。

为了确保血液储存的安全和有效,血液库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要求。

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以及培训献血者和工作人员都是非常关键的。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储存的血液在需要时能够提供给病患,为救治疾病和挽救生命做出贡献。

【实用】血液贮存制度

【实用】血液贮存制度

【实用】血液贮存制度血液贮存制度 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形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2、输血科(血库)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需保存十年。

3、按 A、B、O、AB 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4、保存温度和保存期如下:品种保存温度保存期浓缩红细胞(CRC)ACD 4 plusmn;2℃ 21 天 CPD 28 天 CPDA 35 天红细胞悬液CRC3 4 plusmn;2℃ 同 CRC 洗涤红细胞 WBC 4 plusmn;2℃ 24 小时内输注冰冻红细胞FTRC 4 plusmn;2℃ 解冻后24小时内输注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 PC-1 22 plusmn;2℃ 24 小时(普通袋)或5 天(轻震荡、专用袋制备)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 PC-2 22 plusmn;2℃ 同 PC-1 机器单采浓缩白细胞悬液GRANs 22 plusmn;2℃ 24 小时内输注新鲜液体血浆FLP 4 plusmn;2℃ 24 小时内输注新鲜冰冻血浆 FFP -20℃以下一年普通冰冻血浆 FP -20℃以下四年冷沉淀 Cryo -20℃以下一年全血4 plusmn;2℃ 同 CRC 其他制剂按相应规定执行。

5、当贮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记录和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6、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7、贮血冰箱应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 分钟或<200CFU/M3 合格。

血液标本留样保存制度

血液标本留样保存制度

……………………………………………………………最新资料推
荐…………………………………………………
血液标本留样保存制度
1、患者标本管上必须有标签,收到标本时应当面与医护人员核对血
样标签与输血申请单是否相符,即双方逐项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采血日期等,并检查送检标本的质量是否与申请项目的要求相符,不符合要求的样本一律退回,并进行书面记录。

收到标有“急”字样的标本应及时处理。

2、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复核受血者(患者)ABO血型、Rh血型、抗
体筛查后按科室分类保存在4℃冰箱备用。

对中心血站提供的全血及红细胞悬液血液制品也应核对ABO血型后按血型分类保存在4℃冰箱备用。

3、预约输血患者的血样在4℃冰箱保存不能超过48小时,逾期应重
新抽取血样。

对反复输血的患者更应注意抽取新的标本做不规则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以避免患者体内因回忆反应而产生抗体。

4、确定输血后,输血科工作人员对患者的血样在交叉配血之前,应
再次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血型。

交叉配血时要严格按照规程进行。

5、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按日期的先后保存于2-6℃
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逾期的血样应按医疗废物处理原则处理,并做好登记工作。

6、血液标本留样保存冰箱的温度要定期监控记录,如发生故障要立
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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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399-2012 血液储存要求
日期:2013年5月27日 15:5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4.1.7为推荐性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由卫生部血液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血液中心、上海市血液中心、福建省血液中心、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力行、孟忠华、钱开诚、衣梅、郭永建、王鸿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血液的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血站和医疗机构的血液储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 203 输血医学常用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WS/T 2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储存设备 storage device 用于血液储存的仪器或装置。

3.2 保存期 storage period
血液在适宜条件下适合人体输注的最长储存期限。

3.3 隔离 quarantine
将不合格、待检、质检、报废等血液与合格血液区分,并储存于特定区域,置以清晰的提示标识(计算机信息和实物),杜绝实物与实物之间、实物与信息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的混淆。

3.4 密闭系统 closed system
一次性塑料血袋系统,其内容物在分离、分装等处置过程中与系统外部环境完全阻隔。

无菌导管连接仪将数个密闭系统经无菌高频热合成新的系统,并经检查连接无误后,该新的系统仍为密闭系统。

3.5 开放系统 open system
密闭系统在血液分离等处置过程中被开放、暴露于局部100级洁净度的环境后再行密闭的一次性塑料血袋系统。

3.6 冰冻血浆 frozen plasma
采用物理的方法在全血的有效期内,将血浆分离出并冰冻呈固态的成分血,或从新鲜冰冻血浆中分离出冷沉淀凝血因子后将剩余部分冰冻呈固态的成分血,或新鲜冰冻血浆一年保存期满后的血浆。

4 血液储存设施
4.1 血液存放区
4.1.1 血液存放区连续储存血液≥24 h时,应有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备。

4.1.2 血液存放区的空间应满足整洁、卫生和隔离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盗、防鼠等安全设施。

4.1.3 血液存放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光源。

4.1.4 血液存放区应分别设置待检测血液隔离存放区、合格血液存放区和报废血液隔离存放区,标识清晰、明确。

4.1.5 血液和血液成分应储存于专用的血液储存设备。

4.1.6 血液储存设备应有可视温度显示,应有温度超限声、光报警装置。

4.1.7 监控血液储存设备的自动温度监测管理系统应有温度超限声、光报警装置,有24 h连续温度监测电子记录。

4.2 血液储存温度的监控
4.2.1 血液储存设备使用人工监控时,应至少每4h监测记录温度1次。

4.2.2 血液储存设备使用自动温度监测管理系统时,应至少每日人工记录温度2次,2次记录间隔8h以上。

4.2.3 血液储存设备的温度监控记录至少应保存到血液发出后1年,以保证可追溯性。

5 全血与去白细胞全血
5.1 全血
5.1.1 储存温度:2℃~6℃。

5.1.2 保存期:含ACD-B、CPD血液保存液的全血保存期为21 d;含CPDA-1(含腺嘌呤)血液保存液的全血保存期35 d。

使用其他血液保存液时,按其说明书规定的保存期执行。

5.2 去白细胞全血
5.2.1 储存温度:2℃~6℃。

5.2.2 保存期:同5.1.2。

5.2.3 去白细胞全血应在血液采集后48 h内去除白细胞。

6 红细胞
6.1 浓缩红细胞
6.1.1 储存温度:2℃~6℃。

6.1.2 保存期:同5.1.2。

6.2 去白细胞浓缩红细胞 6.2.1 储存温度:2℃~6℃。

6.2.2 保存期:同5.1.2。

6.3 悬浮红细胞
6.3.1 储存温度:2℃~6℃。

6.3.2 保存期:红细胞保存液为ACD-B、CPD的悬浮红细胞保存期为21 d。

红细胞保存液为CPDA-l或MAP的悬浮红细胞保存期为35 d。

红细胞
保存液为0.9%氯化钠溶液的悬浮红细胞保存期为24 h。

使用其他血液
保存液时,按其说明书规定的保存期执行。

6.4 去白细胞悬浮红细胞
6.4.1 储存温度:2℃~6℃。

6.4.2 保存期:同6.3.2。

6.5 洗涤红细胞
6.5.1 储存温度:2℃~6℃。

6.5.2 保存期:添加液为0. 9%氯化钠溶液的洗涤红细胞保存期为24 h。

在密闭系统中洗涤且最后以红细胞保存液混悬,洗涤红细胞保存期与洗涤前的红细胞悬液相同。

6.6 冰冻红细胞
6.6.1 储存温度:含20%甘油的冰冻红细胞在-120℃以下储存,含40%
甘油的冰冻红细胞在-65℃以下储存。

6.6.2 保存期:自采血之日起10年。

6.7 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
6.7.1 储存温度:2℃~6℃。

6.7.2 保存期:添加液为0. 9%氯化钠溶液的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保存期为24 h。

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在保存期内宜尽早使用。

6.8 保存期特殊情况
红细胞成分分离时,若密闭系统变为开放系统,保存期24 h,且宜尽早使用。

采集血液的血袋[单(多)联塑料血袋]在采集血液后,其有效期与所储存的血液相同。

7 血小板
7.1 浓缩血小板
7.1.1 储存条件:储存温度20℃~24℃,并持续轻缓振摇。

7.1.2 保存期:储存于普通血袋时保存期24 h。

储存于血小板专用血袋时保存期5d。

当密闭系统变为开放系统,保存期6h,且不超过原保存期。

当数个浓缩血小板汇集到同一个血袋,须保持可追溯性,汇集后保存期6h,且不超过原保存期。

当无专用血小板保存设备进行持续轻缓振摇时,保存期24 h,且不超过原保存期。

7.2 去白细胞浓缩血小板
7.2.1 储存条件:储存温度20℃~24℃,并持续轻缓振摇。

7.2.2 保存期:同7.1.2。

7.3 单采血小板
7.3.1 储存条件:储存温度20℃~24℃.井持续轻缓振摇。

7.3.2 保存期:同7.1.2。

7.4 去白细胞单采血小板
7.4.1 储存条件:储存温度20℃~24℃,并持续轻缓振摇。

7.4.2 保存期:同7.1.2。

7.5 少血浆血小板
7.5.1 储存条件:储存温度20℃~24℃,并持续轻缓振摇。

7.5.2 保存期:保存期24 h。

7.6 洗涤血小板
7.6.1 储存条件:储存温度20℃~24℃,并持续轻缓振摇。

7.6.2 保存期:悬浮于0. 9%氯化钠溶液后保存期24 h。

8 粒细胞
8.1 储存温度:20℃~24℃。

8.2 保存期:保存期24 h,应辐照后使用,且宜尽早使用。

9 血浆
9.1 新鲜冰冻血浆
9.1.1 储存温度:低于-18℃
9.1.2 保存期:自血液采集之日起1年。

9.1.3 解冻后2℃~6℃保存、应24 h内输注。

9.2 单采新鲜冰冻血浆 9.2.1 储存温度:低于-18℃。

9.2.2 保存期:同9.1.2。

9.2.3 解冻后2℃~6℃保存、应24 h内输注。

9.3 冰冻血浆
9.3.1 储存温度:低于-18℃。

9.3.2 保存期:自血液采集之日起4年。

9.3.3 解冻后2℃~6℃保存、应24 h内输注。

9.4 病毒灭活新鲜冰冻血浆(使用亚甲蓝-光化学法灭活病毒)
9.4.1 储存温度:低于-18℃。

9.4.2 保存期:同9.1.2。

9.4.3 解冻后2℃~6℃保存、应24 h内输注。

9.5 病毒灭活冰冻血浆(使用亚甲蓝一光化学法灭活病毒)
9.5.1 储存温度:低于-18℃。

9.5.2 保存期:同9.3.2。

9.5.3 解冻后2℃~6℃保存、应24h内输注。

9.6 冷沉淀凝血因子
9.6.1 储存温度:低于-18℃。

9.6.2 保存期:自血液采集之日起1年。

9.6.3 解冻后宜尽早输注。

解冻后2℃~6℃保存,应24 h内输注。

解冻并在开放系统混合后应4h内输注。

10 辐照血
10.1 辐照全血或辐照红细胞成分
10.1.1 储存温度:2℃~6℃。

10.1.2 保存期:全血和红细胞应在采集后14 d内辐照,辐照后保存期14 d。

10.2 辐照血小板
10.2.1 储存条件:储存温度20℃~24℃,并持续轻缓振摇。

10.2.2 保存期:辐照后保存期同7.1.2,且不超过原保存期。

10.3 辐照粒细胞
10.3.1储存条件:20℃~24℃。

10.3.2 保存期:同8.2,且不超过原保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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