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三类城市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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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自评报告
洛南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始于2014年6月,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语委的精心指导,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商洛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标准,注重工作过程,突出重点,扎实有序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到2015年8月,全县自评自查活动已顺利完成,整个自评自查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建立机构,宣传发动(3月20日至3月31日)。
成立了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迎评工作方案,做好评估发动工作,召开了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会,对迎评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周密部署,会上下发了《洛南县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和阶段安排表,按照评估标准和评估规程,分解评估任务,做好迎评工作的日程安排,营造出了浓厚的迎检氛围。
第二阶段:强化自评,认真整改(4月1日至9月10日)。
一是县语委各委员单位对照《评估标准》,组织力量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评,针对自身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梳理档案目录,整理档案内容,整治辖县环境,创
设创建迎检氛围。二是加强督查指导。县语委办公室组织对语委各委员单位的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全面检查清理。三是做好自查自评。语委各委员单位在自查自评确认基本符合标准后,向县语委办提交自查材料、整改措施、自评报告,语委办邀请市语委主要成员,按照评估规程及操作办法,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全程评估和指导。
第三阶段:小结汇总(9月11日至9月30日)。
为全面做好迎评工作,我县对照评估标准,整理档案、搜集信息,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我县语言文字工作基本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目标。
下面,就我县语言文字工作自查自评情况,对照标准,汇报如下。
一、综合管理(总分60分,自评54分)
(一)组织领导(8分)。近年来,我县语言文字工作在市语委的指导下,以“立足市民素质提高,服务社会发展需要,营造文明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全面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法规建设,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坚持政府主导,落实全县语言文字
工作长效运行机制。县政府2014年6月成立洛南县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副县长党建平任领导小组组长、语委会主任,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文广局、县工商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县语委会委员。
(二)工作机构(9分)。为进一步推进全县的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县语委会下设办公室,县语委副主任教体局局长贾优善良兼任县语委办主任,副局长杨海涛任副主任,选调四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的实施。县语委各委员单位分别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任组长,责任心强、有工作能力敢于担当的干部为成员的语言文字工作小组。结合各自的目标任务,制订了详细的实施方案等。按照市语委的统一部署,县政府于2015年4月20日,召开了全县创建动员大会,明确了评估范围、内容要求,对迎评工作全面部署。县财政局下拨专项经费13.28万元作为语委办的日常工作经费和重大活动专项经费。
(三)制度建设(10分)。我县制定了《洛南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洛南县社会用字暂行规定》,县语委制定了《洛南县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县语委会和县语委办工作职责及相关的规章制度等。
(四)管理措施(17分)。我县按照市语委语言文字工作
目标要求部署全力推动工作,遵照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规范、标准、结合本系统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严格管理,注重实效,有计划地对专、兼职语言文字工作干部分类进行培训。县语委办组织协调相关行业人员参加普通话和汉字应用水平培训测试;人事部门有对公务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要求和对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广播电视等职能部门对新闻媒体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有严格标准;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有明确要求。
(五)宣传工作(10分)
注重实际建立长效有用的宣传机制。为了营造规范语言文字的社会氛围,扩大宣传效果,在推普周期间,组织师生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举办经典诵读活动,开展啄木鸟纠错字活动,大力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氛围。县语委各委员单位组织参加“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系列比赛等,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高速路口、城县内的大型语言文字宣传牌及灯杆道旗用语用字宣传,提高了广大市民的知晓率,扩大了“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社会影响。
二、重点领域语言文字工作
(一)机关(总分60分,自评55分)。
充分发挥机关的龙头作用。机关以身作则,站在转变机关作风,树立机关形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高度,在工作中大力提倡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测试,使语言文字工作步步深入。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讲普通话,政府办坚持文秘人员培训,县直机关单位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县文广局多次组织专项培训,教体局开展了机关干部、学校校长、县直单位负责人集中专题培训,团县委主动联系培训测试,县妇联努力进行测试工作。县语委委员单位进行了普通话市级测试,测试人员172人,普通话已成为我县各级党政机关的主要工作用语。
1.制度建设(10分)。有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对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有明确要求;能把普通话作为公务员录用的条件。
2.普及普通话(25分)。能对公务员进行语言文字培训,公务员在办公、会议、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等公务活动中自觉使用普通话,应参加普通话测试人员的测试合格率达80%以上,设置了语言文字提示牌,并在醒目位置有固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标语牌,举办切合实际的语言文字活动。
3.用字规范化(20分)。自查名称牌用字规范,标志牌、指示牌、标语用字规范,公文、印章用字规范,公务员胸牌、公务用名片用字规范,通知、告示、墙报、电子屏幕等日常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