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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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党政机关组迎评工作要求党政机关抽选办法定点检查县政府机关,县教育局、文广新局,随机抽查县级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各1处。

党政机关迎检工作要点一、创设宣传环境1. 悬挂或张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

2. 准备不超过10分钟的特色展示及特色展板。

3. 迎检单位认为有必要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准备基础资料(一)内容。

《评估标准》中有关党政机关的评估项目。

具体为B1(B1.1〜B1.4)和C1(C1.1〜C1.4),累计8个三级指标。

(二)形式。

采用资料盒的形式。

(三)要求。

1.资料按三级指标分类整理。

资料盒所存资料为迎检专用资料,均按《评估指导标准》的三级指标进行整理,原则上应做到“一标一盒、盒标对应”。

考虑到C1.2、C1.3、C1.4三个指标主要通过实地抽查来评估,因此各迎检单位可以不准备盒装资料,届时只要按评估专家组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检查资料,安排相应的人员配合工作就可以了。

2.各类迎检资料务必真实、准确,能充分说明问题。

迎检资料从理论上讲有如下一些构成要素: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简报、相关法规、规章、文件、相关报道、音像资料、调查统计数据、实地调查或检查记录等。

一个资料盒内要装哪些资料、装多少资料,无硬性规定,但要满足《山东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的具体要求。

3.各类迎检资料的排列要清晰有序。

(1)盒内所存的资料应有一定的排列顺序:每个资料盒内要有一张资料目录;目录应摆放在盒内资料的上方。

(2)资料盒的背脊(左侧面)或正面要有标签。

标签可手写,也可打印。

标签上应注明评估指标代码、编号和条目内涵。

如下图所示:(3)音像资料应规范存放并配简要说明。

(4)要有评估资料索引。

三、做好常规工作1.认真学习、宣传和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充分发挥国家公务员的带头作用。

2.组织在职公务员参加普通话培训与测试。

关于印发《山西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西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西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晋教语〔2002〕2号各市(行署)教育局、语委(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力量制定的《山西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执行。

我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范围包括,各县级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区(城镇)、省会太原和各地级市所辖县级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区(城镇)。

达到评估标准要求的总体时间为2010年以前。

各地要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系统的工作基础和条件,作出规划,积极推进工作的开展。

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一项基本措施,有利于加强依法管理监督语言文字应用的力度,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和规范化水平;同时,通过评估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行一步,对提高周边地区和广大农村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评估工作要着重考察、评价语言文字的常规管理和语言文字应用的基本状况,注意立足于日常工作,重视形成性评估,着眼于各项工作的发展。

要通过评估,切实加强必要的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需要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水平。

为强化基层县一级的工作,本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包括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规范社会用字等三个方面内容;总分值将原《关于发挥城市中心作用,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晋教语〔2002〕1号)文中要求的260分调整为280分;合格标准为总得分196分以上,其中综合管理应不低于56分,普及普通话应不低于70分,规范社会用字应不低于70分。

附:《山西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试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国家三类语言文字城市标准

国家三类语言文字城市标准

附: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一)
(综合管理60分)
注:1、综合管理得分应不低于45分;
2、凡倒扣分项目,所扣总分均以该项分值为限。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二)
(党政机关共60分)
注:1、党政机关得分应不低于42分;2.不规范字是指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3.凡倒扣分项目,所扣总分均以该项分值为限。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三)
(学校共70分)
注:1、学校得分应不低于49分;
2、不规范字是指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3、凡倒扣分项目,所扣总分均以该项分值为限。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四)
(新闻媒体共40分)
注:1、新闻媒体得分应不低于28分;2、不规范字是指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3、凡倒扣分项目,所扣总分均以该项分值为限。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五)
位人员是指公共服务行业的广播员、解说员、导游、话务员、咨询员等;4、不规范字是指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5、凡倒扣分项目,所扣总分均以该项分值为限。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

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
主要包括: 相关制度(纳入、渗透)建设; 长效机制建设; 培 训、考核、测试; 检查、整改等
评估标准总分260分,合格标准为总得 分达到182分。 且5大项得分均不低于该项总分的70%。 “A.综合管理” 项得分不低于42分 (60); “B.党政机关”项、“C.新闻媒体” 项得分均不低于28分(40); “D.教育系统”项得分不低于49分(70); “E.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项得分 均不低于35分(50)。
嘉善、平湖、海盐、海宁、桐乡5个县 (市)所在地的城区部分。
2009年11月 2010年11月
海宁市、桐乡市 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
二、评估内容及评估标准 依照《嘉兴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评估标准实施细则》执行 综合管理 党政机关 教育系统(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机构、管理措施、 宣传工作等方面。
四、需要提前一周送市语委,市语委送专家 进行审核的材料有:
电台、电视台:
电台、电视台新闻节目1个、专题节目1 个、自制或播出广告3条;简报、文件、讲 话材料共5份 。
报社:
上年度日报1份、晚报1份;简报、文件、 讲话材料共5份 。
党政机关:
每个受检单位提供简报、公文各5份。 每个受检单位的印章(盖在纸上)、信 封、信笺、公务名片。
总材料的准备(一标一盒) (1)做好材料目录 (2)撰写自评报告(电子稿发市语委办) (3)撰写汇报材料 (做PPT,电子稿发市语 委办) (4)填写自测表(电子稿发市语委办) (5) 制作展板
二、环境整治(任务很重,请保存资料) (一)用语环境(说普通话的习惯、说普通 话的意识) (二)用字环境(目及范围内的用字、宣传用 字、社会用字规范;网络用语用字规范;周边 环境用字规范;临时用字规范) (三)语言文字宣传环境(“说普通话、写规 范字”的固定性标语;会议室台标;推普宣 传画;语言文字永久性的宣传牌;宣传画册、 书籍;纪念品;横幅、电子屏幕宣传标语等)

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一、评估目标:评估城市语言文字的达标情况,包括语言文字能力、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语言文字规范等方面,以深入了解城市语言文字的现状,并提出改进措施,提高语言文字的质量和水平。

二、评估方法:1. 问卷调查:制定问卷,通过面对面或在线方式,向城市居民、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进行调查,了解对语言文字的认知、使用和需求情况。

问卷内容可以包括语言文字的掌握程度、使用频率、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语言文字规范的理解等方面。

2. 实地调研:选择代表性的城市区域、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实地调研,观察语言文字使用情况和规范程度。

可以通过观察写作材料、标识、公告、广告等文本,了解语言文字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可读性。

3. 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语言文字进行评审,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语言文字进行评分和评价。

专家可以包括语言文字专家、教育专家、文化传媒专家等,通过他们的专业判断和意见,对城市语言文字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三、评估内容:1. 语言文字能力评估:评估城市居民、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语言文字能力,包括读写能力、口语表达能力、理解能力等方面。

可以采用考试、测评等方式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了解语言文字能力的整体水平和存在的问题。

2. 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评估:评估城市居民、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对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频率、使用范围、使用方式等方面。

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语言文字的实际应用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 语言文字规范评估:评估城市语言文字的规范情况,包括语法规范、词汇规范、标点规范等方面。

通过专家评审和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城市语言文字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估,找出规范问题和改进措施。

四、评估结果:利用各种评估方法的结果,综合分析城市语言文字的现状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评估结果可以进行定量分析和定性描述,形成评估报告,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反馈,促进城市语言文字的发展和提高。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迎评指导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迎评指导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迎评指导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迎评指导为确保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通过省市验收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总体的工作每个领域得分都关系到__县的最后得分各相关单位要确立“谁丢分谁负责”的责任制并做好以下工作。

1.语委办要写好县自查自评报告同时要附上自评表(五项的和总的均要附上)自评分不应出现满分情况。

2.营造迎检的氛围:相关责任单位要在城区主要街道设立一定数量的标语和宣传牌;电视、报纸等媒体在受检前后要有相关报道让市民知晓这件事;评估过程中要安排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在本单位内营造浓厚的迎评氛围。

3.对社会用字情况相关部门要加紧协调落实(评估指标7.8.9); 4.受检单位要熟知程序把握标准作好迎评工作。

二、受检单位相关工作(一)评估时间一天3-4个单位半天检查2个单位每个单位1.5小时要注意单位之间衔接。

1.汇报时间(25分钟):⑴开始语、双方人员介绍 5分钟⑵自评报告时段 20分钟(可少用但不能超时)各单位要提前撰发本单位的自评报告自评分不应出现满分情况自评的形式可以是讲述、展板、投影、播放等__市可以有一个总体要求。

2.分项检查时间(40分钟)各项的具体检查及各小组的意见梳理、汇总交由一人反馈。

3.反馈时间(25分钟) ⑴检查组组长口头反馈 20分钟⑵受检单位结束语 5分钟(二)具体要求 1.受检单位大门要有相关内容的横幅。

可以是欢迎语也可以是规范宣传语主题词是“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2.主会场要求:有主题会标;有座位安排(圆桌式的、面对面的;一边是评估席一边是汇报席)。

3.资料要求:事先摆好相关资料有序规范;要有引导员作为分项检查时的带路人。

(三)评估环节 1.党政机关座谈、问卷由10名人员参加由受检单位自行选定人员要注意搭配人员的性别、年龄。

10名人员先进行座谈再做问卷以此考查受检单位工作人员的普通话和汉字书写能力。

查资料。

随机访谈5个人。

湖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

湖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

附件1:
湖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
(综合管理共60分)
1.综合管理得分应不低于45分;
2.凡倒扣分项目,所扣总分均以该项分值为限。

1
——
(党政机关共60分)
注:
1.党政机关得分应不低于42分;
2.不规范字是指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3.凡倒扣分项目,所扣总分均以该项分值为限。

(学校共70分)
1.学校得分应不低于49分;
2.不规范字是指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3.凡倒扣分项目,所扣总分均以该项分值为限。

3
——
(新闻媒体共40分)
注:
1.新闻媒体得分应不低于28分;
2.不规范字是指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3.凡倒扣分项目,所扣总分均以该项分值为限。

(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共30分)
注:
1.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得分应不低于21分;
2.公共服务行业指商业、卫生、邮电、文化、交通、旅游、银行、保险、铁路等行业;
3.特定岗位人员是指公共服务行业的广播员、解说员、导游、话务员、咨询员等;
4.不规范字是指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5.凡倒扣分项目,所扣总分均以该项分值为限。

5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国家二类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国家二类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国家二类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5.21•【字号】商政办发〔2013〕27号•【施行日期】2013.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国家二类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和《商洛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商洛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2.《商洛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21日附件1商洛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进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陕教〔2006〕3号)和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陕教语〔2011〕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为核心,按照“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原则,全面提高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和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市经济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经济文化交流。

二、目标任务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促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实现市区“普通话初步普及”,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公民基本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地使用普通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实现“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国家现行文字政策和文字应用管理的法规和规范标准得到全面贯彻执行,社会主要领域的用字符合国家及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力争2014年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国税局迎接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国税局迎接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国税局迎接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各分局、稽查局:为了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社会用字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为做好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迎评工作,并努力以高标准达标,根据XX县灌语〔XX〕1号迎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迎评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努力提高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和应用的规范化,进一步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达到YY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标准,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迎评工作的落实,我局成立迎接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XX、XX,成员:XX、XX、XX、XX、XX、XX、XX等,领导小组负责迎评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的实施,以及相关事项的协调和督查。

三、具体工作步骤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根据县政府迎评通知的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利用各种途径和形式加强宣传力度,使全体干部职工都能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精神和要求,了解达标内容,增强迎评意识,主动参与迎评工作以及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全局营造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

按照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优指标要素和市迎评任务分解表中的评估内容,认真做好机关内部的各项用语用字的自查自纠工作。

第三阶段:迎查阶段。

在全面落实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人员重点对各科室的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查和自我评估,对不合格的地方进行再整改、再提高、再完善,确保验收合格。

四、工作要求结合县普通话普及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普通话培训,不断提升普通话水平。

各科室要将此项活动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负责,强化领导,以这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为契机,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对外形象。

同时,将重点突击与常效管理相结合,使局机关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确保这次迎评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方案的通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方案的通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8.29•【字号】•【施行日期】2014.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德惠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8月29日德惠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方案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提高德惠市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和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水平,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要求和《长春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大力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和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水平,达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要求。

二、组织领导为了做好此次评估工作,成立“德惠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迎评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南振波担任,成员由各乡、镇(街)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三、评估范围和内容(一)评估范围评估范围为市内城区部分,评估重点领域为党政机关、教育系统、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

(二)评估内容评估内容为《长春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则》规定的指标体系,包括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管理三个方面,主要检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和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情况,涉及党政机关、新闻媒体、教育系统、公共服务行业四个主要领域。

广东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

广东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
B3.4 对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6
(1)每学年至少开展培训1次,2分
查阅档案
(2)教师100%达到规定等级,4分;80%达到,2分,低于80%,0分
B4
公共服务行业(5分)
各主管部门对本行业使用普通话有明确要求
5
(1)商业、邮政、文化、交通、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推普工作有要求,1分
A2.3 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有效协调机制和条块结合的管理格局
7
(1)教育、广播影视、人事、文化、交通、邮政、旅游、银行、医院等主管部门有专(兼)职人员负责语言文字工作,1分
(2)各镇(街)有专(兼)职人员负责辖区语言文字工作,1分
(3)各部门、镇(街)按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语言文字工作,2分
(2)电视台建立用字管理责任制,有检查和改进措施,1分
C3.2从业人员正确使用规范汉字,影视屏幕及广告用字规范
3
(1)问卷测查:平均分90分以上,2分;70分及以下,0分
问卷测查
(2)影视屏幕及广告用字规范,1分
随机抽查
C4
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6分)
C4.1 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用字规范有明确要求
2
1
问卷测查:平均分70分及以上,1分
问卷测查
总 计
100
备注:总分110分,其中加分项10分。总得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
B3.2 各级各类学校将普及普通话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工作的内容
4
(1)有普及普通话的要求,1分
(2)有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
(3)纳入教师业务考核,1分
B3.3 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教学语言
3

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字号】塔行办发[2013]91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塔行办发〔2013〕9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巴克图辽塔新区管委会,地区各有关部门:《塔城地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塔城地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实施《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塔城地区社会用字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地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塔城地区社会用字管理办法》为主线,以《塔城地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则》为标准,以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主要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把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与实施素质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城市环境改善等相结合,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为建设幸福塔城服务。

二、评估范围和内容各县(市)所在的城镇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的范围。

党政机关、各类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为评估的重点单位和对象。

评估的主要内容: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塔城地区社会用字管理办法》情况,包括语言文字工作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规范少数民族语言和社会用字管理三大部分。

三、组织机构成立地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开展达标评估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努尔恰里甫·恰开行署副专员副组长:木合塔尔·卡里木别克行署秘书长成员:叶尔肯·叶鲁拜地委宣传部副部长赛热克·哈斯木汗地区民宗委主任巴特那生·托卡地区司法局局长黄巨江地区旅游局局长马合苏提汗·加木沙甫地区教育局局长阿山·伊布拉音地区卫生局局长张智杰地区工商局局长夏尔巴提·赛格孜拜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达列什·切里扎提地区民政局副局长王新山地区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副局长崔江生地区财政局副局长加尔肯·伊斯马尔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巴克提·肯杰哈力地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冯吉民地区公安局政治处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民宗委,具体负责达标评估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赛热克·哈斯木汗同志兼任。

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国家三类城市仁怀市等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验收结果的通知

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国家三类城市仁怀市等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验收结果的通知

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国家三类城市仁怀市等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验收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1.12•【字号】黔语发〔2017〕1号•【施行日期】2017.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国家三类城市仁怀市等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验收结果的通知黔语发〔2017〕1号安顺市、铜仁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毕节市、仁怀市语委、教育局: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的情况报告已收悉,现将结果公布如下:一、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精神,你单位组织评估专家组,对申报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进行验收的国家三类城市平坝区、普定县、德江县、水城县、六枝特区、安龙县、兴仁县、贞丰县、大方县、仁怀市进行了检查评估,省语委、省教育厅也组织评估观察组对评估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

观察组认为,各地评估过程规范、合理,符合国家和省里的相关要求。

二、上述接受验收的国家三类城市现阶段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达到了省语委、省教育厅颁布的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相关标准。

三、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方面,上述国家三类城市充分发挥了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四个重点领域的作用,带动和推进了全县(市、区)语言文字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发展速度快,成效突出。

四、上述国家三类城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为全省进一步开展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五、根据《贵州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规定的指标要素,通过实地检查评估,上述国家三类城市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达到了评估要求,通过验收。

迎接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实施方案

迎接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实施方案

迎接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市语委和市教育局关于迎接国家三类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园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工作,结合我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再掀语言文字工作新高潮,积极广泛开展语言文字宣传活动和竞赛活动,进一步发挥幼儿园的基础和辐射作用,努力提高教师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为创设一个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良好环境而努力,力争使学校成为规范运用语言文字的一个窗口、一个阵地。

二、目标任务加强语言文字规范,积极深入有序地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提高教师运用语言文字能力,积极组织好迎评活动,使推广普通话工作,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深入人心,扩大宣传面、严格培训制度、完善档案资料,使普通话成为日常工作、教学用语,教师普通话达到二级以上水平,促进幼儿园校园文化建设的发展。

三、具体措施(一)完善体制,提高管理水平。

1.在校领导的重视和指导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学校常规管理,与幼学校工作紧密结合,做好文字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从而督促并提高用语、用字的规范水平。

2.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学习,创设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使全体教职工都积极参与到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活动中来。

3.加强日常的检查,做到语言文字工作经常化。

定期对学校的用字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家园共育栏、教师的教案等。

把普通话运用能力与班级、教师考核结合起来。

4.在园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以“领导为龙头,教师为轴心,孩子为基础”的“三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组织体系。

(二)广泛宣传,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1.营造宣传氛围。

(1)充分利用学校橱窗开辟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学习的专栏,指导全校教职工学习和明确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意义及其做法,号召全体教职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投入到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中来,在教育教学中自觉运用规范化的语言文字,努力提高我园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为迎评工作做好准备。

某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迎检工作方案

某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迎检工作方案

某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迎检工作方案1. 引言某县的三类城市是指该县下辖的市辖区、县级市和县城。

语言文字工作在三类城市中起着巨大的作用,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文化传承以及社会和谐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提高语言文字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某县计划进行一次督导评估,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本文档旨在制定某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迎检工作方案,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2. 目标和任务该督导评估的目标是评估某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现状、问题和发展方向,为进一步改进语言文字工作提供参考。

具体任务包括:•搜集并分析某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实地调研,了解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探讨语言文字工作的发展方向;•撰写评估报告,对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

3. 评估内容和方法该督导评估将涉及以下内容:3.1 语言文字标准评估目标:评估某县三类城市对语言文字标准的掌握情况。

评估方法:分析语言文字标准的制定情况和传达落实情况,对相关单位进行测评。

3.2 语言文字教育评估目标:评估某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评估方法:观察学校的语文教学情况,了解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生的学习情况。

3.3 语言文字广告宣传评估目标:评估某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广告宣传的效果和覆盖范围。

评估方法:对广告宣传的内容进行分析,观察广告传达的效果和影响。

3.4 语言文字风尚评估目标:评估某县三类城市的语言文字使用情况和社会风尚。

评估方法:通过调查问卷、观察和访谈的方式,了解居民对语言文字的认同和使用情况,以及社会对语言文字的关注程度。

4. 工作流程4.1 部署准备•组织督导评估工作组,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制定督导评估计划,明确评估内容和方法;•确定督导评估的时间和地点;•确定评估对象和评估指标。

4.2 数据搜集•搜集相关数据和资料,包括语言文字标准、教材和教学资源等;•组织实地调研,与相关单位进行交流和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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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宣传语言文字工作
的资料
(6)实地调查、检查情况
C34对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要求明确,制度健全,并有检查落实措施3分
有任一学校没做到,扣1分
C35将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列入教师业务考核内容3分
有任一学校无要求,扣0.5分
C36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学生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要求3分
有任一学校无要求,扣0.5分
文头、刊头、封面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分;正文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
C46教师讲义、板书、批改作业等用字规范4分
任一教师书写不规范字,扣0.5分
B12
宣传工作
(10分)
C47设置了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提示牌3分
有10处以上,得3分;缺一处,扣0.5分
C48设有固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标语牌3分
有任一学校没有,扣0.5分
C52学校接受过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语言文字示范校检查。4分
有任一学校没有,扣0.5分。被评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加1分,评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加3分。
注:1、学校得分应不低于49分;
2、不规范字是指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3、凡倒扣分项目,所扣总分均以该项分值为限。
C41学生会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4分
中小学视抽查情况酌情给分。中等职业学校上学年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全部达到规定等级,得6分;达80%,得4分;不足80%,得2分
C42中职学校把学生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纳入了学校常规性工作,纳入了学生技能培训,全面开展了学生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3分
学校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和专班,有专人负责,有开展学生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计划和方案,得3分,有任一学校无要求,扣1分。
C37将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列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3分
有任一学校无要求,扣0.5分
B10
普及普通话
(20分)
C38师生在课堂教学中使用普通话4分
每发现一例不使用普通话,扣1分
C39师生在会议、宣传等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3分
每发现一例不使用普通话,扣1分
C40在职适龄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率达80% 6分
测试合格率达80%,得8分;不足80%,得3分
有2处以上,得4分;每少1处,扣2分
C49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活动
4分
近2年.5分
B13
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
(10分)
C50学校有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计划和具体工作举措。3分
有任一学校没有,扣0.5分
C51学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纳入了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3分
B11
用字规范化
(15分)
C43名称牌用字规范4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分;学校名称牌手书体中有不规范字又没有配放规范的副牌,不得分
C44标志牌、标语(牌)、指示牌、电子屏幕用字规范3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分;校训等手书体中有不规范字又没有配放规范的副牌,不得分
C45公文、试卷、校刊(报)及其他印刷物用字规范4分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
(学校 共70分)
评估项目
评估要素
评估内容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评估依据
A2
重点领域
语言文字
工作
B9
制度建设
(15分)
C33有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3分
有任一学校没有,扣0.5分
(1)工作规划、计划
(2)工作总结、简报等
(3)有关机构设置的文件
(4)管理工作的相关法规、规章、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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