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社区公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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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社区公约(试行)

新浪微博社区公约(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新浪微博社区秩序,更好的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新浪微博社区管理中心(以下统称“站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新浪微博社区公约(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浪微博用户在本平台的活动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

本平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用户注册协议,配合司法机关维护被侵权人合法权益。

第三条站方负责本规定的解释及执行。

第二章基本原则本规定通过以下基本原则,保障执行过程中的公正与透明: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新浪微博所有用户。

第五条完成真实身份验证的用户,可通过新浪微博提供的“举报”功能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完成真实身份验证的用户包括:个人认证用户、机构认证用户、微博达人、绑定手机或其他完成身份验证的用户。

第六条站方对用户举报的受理条件公开透明。

第七条对于可明显识别的违规行为,由站方直接处理;其他违规行为,由社区委员会判定后处理。

站方服从社区委员会的判定结果。

第八条违规的判定、处理公开透明。

用户可查阅除危害信息外任何违规的处理过程(自受理之后到完成处理)。

查询范围包括已完成处理的和正在处理的。

第三章社区委员会第九条社区委员会由公开招募的微博用户构成。

第十条社区委员会分为两类:判定用户纠纷的普通委员会,判定不实信息的专家委员会。

第十一条普通委员会成员总数量为5000名至10000名,专家委员会成员总数量为1000名至1500名。

第十二条在涉嫌违规行为的判定中,社区委员会在时限内以多数决的方式,形成判定结果,站方据此完成处理。

第十三条普通委员会报名及审核条件:(一) 完成真实身份验证的个人用户。

包括:个人认证用户、微博达人、绑定手机或其他完成身份验证的用户;(二) 年满18周岁;(三) 注册时间大于180天,发布微博数量大于100条;(四) 粉丝数大于50;(五) 最近一个自然月里15天有登录行为;(六) 按报名顺序选取。

第十四条专家委员会报名及审核条件:(一) 具有公开身份和一定权威性的个人认证用户和机构认证用户。

新浪微博社区公约(试行)

新浪微博社区公约(试行)

《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为构建和谐、法治、健康的网络环境,维护新浪微博社区秩序,更好的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新浪微博与用户共同制定本公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新浪微博是由新浪公司创建、运行的社交网络平台。

第二条新浪微博用户是指新浪微博的注册用户,其行为需遵守本公约;未注册者在本平台的活动亦参照本公约。

第三条新浪微博用户在本平台的活动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

本平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用户注册协议,配合司法机关维护被侵权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新浪微博社区管理中心(以下统称“站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本公约,制定《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并实施管理。

第二章用户权利第五条用户享有新浪微博帐号的使用权。

该使用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帐号的行为将被视为注册用户的行为。

第六条站方鼓励用户验证真实身份及申请特定标识,申请方式和审核条件公开透明。

此类用户享有更多服务。

特定标识包括:个人认证、微博达人、机构认证等。

第七条用户在本平台的表达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本公约相冲突。

第八条用户的个人隐私受到保护。

新浪微博的用户真实身份验证信息由第三方平台保存。

对用户隐私的保护是新浪微博的基本政策,用户自行公开、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披露的除外。

第九条用户在新浪微博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微博举报功能或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第三章用户行为规范第十条用户注册、使用微博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不得以任何方式受让微博帐号使用权,不得盗用他人帐号。

第十一条用户不得恶意通过机器或软件等非人力手段注册微博帐号、发布内容或关注他人,经微博官方许可的软件应用除外。

第十二条用户拥有设置个性化帐号信息的权利(包括:昵称、头像、个人介绍、帐号模板等),但不得设置含有以下内容的帐号信息:(一)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二) 包含人身攻击性质内容的;(三) 暗示与他人或机构相混同的;(四) 包含非法信息的。

不得使用隐晦表达等方式规避以上限制。

微博管理办法

微博管理办法

微博管理办法微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微博使用行为,维护微博社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微博行为规范第一节注册与使用1.申请注册微博账号应当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身份信息并确保信息的更新及时,不得冒用他人身份信息。

2.微博用户应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利用微博扩散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共秩序的信息,不得利用微博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3.微博用户应当文明使用微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社会道德的言论、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不得传播色情、暴力、恐怖、淫秽内容,不得人身攻击、诽谤、造谣、扩散谣言,不得恶意评价他人,不得发布广告信息。

4.微博用户应当按照微博官方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微博,不得利用微博进行赌博、色情、赌球、网络诈骗等违法活动。

第二节内容审核1.微博用户发布内容应当接受微博企业的审核,微博企业有权拒绝审核不合法的内容。

微博用户应当配合微博企业对发布内容的审核工作,如实提供与信息真实性、合法合规性相关的材料。

2.微博用户对微博企业的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根据微博官方渠道提出申诉,并配合微博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微博用户发布的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应当有完整版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节合作机制1.微博企业应当建立与公安、网络安全、文化、版权等部门的合作机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2.微博企业与微博用户应当建立沟通机制,对微博使用中浮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沟通和协调,维护正常的微博社区生态。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一节警告对微博用户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微博企业应当进行警告或者要求改正。

第二节屏蔽对微博用户多次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微博企业应当对其账号进行屏蔽,暂时禁止发布内容。

第三节封禁对微博用户严重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微博企业应当对其账号进行封禁,住手使用微博账号。

微博认证承诺函

微博认证承诺函

微博认证承诺函
尊敬的微博管理团队:
我们,以下签字的申请人,谨承诺遵守微博平台的各项规定,
确保我们的微博账号内容真实、合法、健康,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及微博社区规则,并愿意承担由于违反规定所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和不良后果。

作为微博认证用户,我们郑重承诺:
1. 我们将保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并确保提交
的认证材料是真实有效的。

2. 我们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不会发布任何违法、违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种族歧视、人身攻击等。

3. 我们将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不进
行抄袭、盗用他人作品。

4. 我们将维护微博平台的秩序,不进行虚假宣传、造谣传谣等恶意行为,不散布谣言、虚假信息,不进行恶意攻击他人。

5. 我们将定期检查和清理自己的微博账号,及时删除过期或不适当的内容,确保账号的信息及时更新。

6. 我们将积极参与社交互动,尊重其他用户的言论,充分发挥微博在传播信息、交流观点方面的作用。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我们愿意接受微博平台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被罚款、降低账号权益、限制发布内容,直至被取消微博认证资格。

我们郑重承诺以上内容均为真实有效,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新浪微博用户协议书

新浪微博用户协议书

新浪微博用户协议书尊敬的用户,欢迎您来到新浪微博!在使用新浪微博之前,请您仔细阅读并同意下文所述的用户协议。

一、总则新浪微博是一款基于互联网的社交媒体平台,通过该平台用户可以发布内容、关注其他用户并与其互动。

为了维护平台秩序和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本用户协议。

二、账号注册与使用1. 用户在注册新浪微博账号时,需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保证不得以他人的身份进行注册。

用户需对账号和密码的保密工作负有责任,所有使用该账号发布的信息和行为将视为用户本人的行为,用户应对其行为负法律责任。

2. 用户不得利用新浪微博账号进行任何违法、有害、骚扰、欺骗、威胁等行为,不得发布涉及色情、暴力、恐怖、淫秽、侮辱等内容。

用户应对自己发布的内容负责,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3. 用户不得通过程序、软件等非官方渠道对新浪微博进行任何形式的篡改、破解或侵入,不得故意传播病毒等恶意软件。

4. 新浪微博有权根据用户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核和处理,如果发现用户违反用户协议的规定,平台有权采取删除、屏蔽、限制功能等措施,甚至永久封禁用户账号。

三、知识产权保护1. 新浪微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授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用户在发布内容时应确保对其拥有合法的使用权,禁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2. 用户在上传、发布、展示的内容,将被视为非独占性、免费地授予新浪微博使用的许可,包括但不限于编辑、复制、发行、展示、转载等权利。

四、隐私保护1. 新浪微博将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的隐私,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用户的个人信息(指能够直接或间接识别用户身份的信息),除非依法律法规要求或用户同意披露。

2. 用户有权随时访问、更正、删除自己的个人信息,也可以通过隐私设置自主决定是否公开个人信息。

五、责任限制1. 新浪微博不能保证平台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对用户因使用新浪微博而遭受的损失和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2. 用户在使用新浪微博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客服渠道进行反馈,新浪微博将尽力解决,但不对问题解决的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新浪微博立下公约“零信用”账号要删除

新浪微博立下公约“零信用”账号要删除

新浪微博立下公约“零信用”账号要删除
佚名
【期刊名称】《网络传播》
【年(卷),期】2012(000)006
【摘要】近日,微博上涉嫌造谣和虚假的信息持续出现,面对日渐高涨的呼声,
新浪微博综合网友与专家建议,组织起草了《新浪微博社区公约(征求意见稿)》,截至5月6日24时,共收到网友建议超过4万条,与此同时,有超过110万名
微博网友对社区公约的制定表示支持。

【总页数】1页(P10-1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9
【相关文献】
1.跨文化传播语境下社交网站在旅游信息服务中的角色研究r——以日本国家旅游局的新浪微博账号为例 [J], 辛文娟;赖涵
2.网络公共外交中文化差异对传播理念和传播方式的影响研究r——以美国和日本在中国的新浪微博平台上开设的官方账号为例 [J], 辛文娟
3.为新浪微博上市立下汗马功劳的10个大V [J],
4.传播学视阈下的"韩流"信息传播初探r——以新浪微博账号"韩国me2day"为例[J], 赵瑞楠
5.传播学视阈下的“韩流”信息传播初探——以新浪微博账号“韩国me2day”
为例 [J], 赵瑞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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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社区管理规章制度

微博社区管理规章制度

微博社区管理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篇一】第十七条危害信息处理流程: (一) 站方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发现危害信息。

完成真实身份验证的用户可通过微博页面上的“举报”功能,对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举报。

(二) 危害信息由站方根据本规定直接处理。

第十八条不实信息处理流程 (一) 追溯期:自违规发生的3个月内。

(二) 发现方式:站方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发现不实信息。

完成真实身份验证的用户可通过微博页面上的“举报”功能,对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举报。

(三) 受理条件: 1. 被举报内容直接转发数超过100,即受理; 2. 被超过10位用户举报,即受理; 3. 恶意举报不予受理。

(四) 受理之后, 1. 若涉及信息明显不实,由站方根据本规定直接处理,并建立卷宗公示结果。

如有必要,将在直接处理前通知双方进行3小时的陈述,陈述信息将作为辅助判定的重要依据。

2. 若涉及信息已有判例,循例处理,并建立卷宗公示结果。

3. 若涉及信息既非明显不实,又无判例可循,进入专家委员会判定阶段。

(五) 专家委员会判定阶段: 1. 站方就事件建立网页卷宗,并以微博通知的方式,请当事人进入网页卷宗举证或自辩。

陈述时间为:自通知发出后3小时内。

2. 对涉及的微博予以标注,提醒他人此微博涉嫌违规已被举报。

3. 陈述结束, (1) 由系统从专家委员会全体成员中随机选出9位成员构成判定具体案例的专家委员会。

(2) 以微博私信的方式邀请委员会成员进入网页卷宗投票判定。

(3) 判定时间为:自陈述结束后24小时内。

(4) 判定时间结束,若一方票数大于5(含),完成判定。

(5) 每3小时发起一轮投票,总票数不足或双方票数相同时发起下一轮,直到24小时判定总时间结束。

(6) 若24小时后未能完成判定,按被举报方不违规处理。

(六) 站方根据判定结果,完成对违规内容、帐号的处置和公示,并以微博通知的方式告知。

第十九条用户纠纷处理流程 (一) 追溯期:自违规发生的3个月内。

我国微博发展现状分析及管理

我国微博发展现状分析及管理

我国微博发展现状分析及管理作者:肖娟来源:《电子世界》2012年第14期【摘要】高科技的推广、新媒体的快速发展,让微博应运而生。

2009年诞生的微博,在2010年时得到了全面发展。

为百姓提供一个公开发言、披露时间的公共平台等是微博快速发展的优势,但它碎片化传播等不足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关键词】微博;优势;问题;管理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高新科技的逐步推广,我国新媒体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发展,也催生了一批新鲜事物,微博就是其中的一个。

微博客英文名为MicroBlog,它是博客的一种,但又不同于博客。

与博客一样,是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的平台,用户可以通过WEB、WAP以及各种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不同的是,它有着严格的字数限制——140个字符,以“短、平、快”见长,要求文字更加精简。

在这个一切以速度为主的时代,由于它的信息精炼,内容丰富,赢得了民众的亲睐和关注。

2007年5月我国微博正式起步时,我国内地网民总人数1.62亿,手机网民数为有4430万。

2009年8月新浪推出“新浪微博内测版”,成为中国门户网站中“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后,腾讯、网易、搜狐等各大门户网站纷纷跟进,2010年成为“微博元年”。

2011年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13亿,是2007年的4倍。

手机网民数为3.56亿人,占总体网民中的比例达到69.4%。

微博网民用户数达2.5亿,比2007年网民数目还多。

一、微博快速发展的优势一是微博为老百姓提供了一个发表言论的平台。

基于互联网发展起来的微博是一个公共的平台。

它没有门槛限制,只要在微博网站注册,申请一个帐户,便可发表自己的言论,就自己的感兴趣的时事话题,所关注的学者、明星、政府部门发表的言论进行评论或转发。

在微博这个平台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不存在职务高低、贫穷富贵之别,只有感兴趣与不感兴趣的区分。

在这里,每个个体都是“自由人的自由联合体”,人人都是责任编辑、新闻主播和评论嘉宾。

微博发布社区娱乐信息管理规定 鼓励账号前台认证后台实名

微博发布社区娱乐信息管理规定 鼓励账号前台认证后台实名

微博发布社区娱乐信息管理规定鼓励账号前台认证后台实名?以下是留学网为你整理的资料,欢迎阅读!微博发布社区娱乐信息管理规定鼓励账号前台认证后台实名微博管理员微博截图腾讯科技讯7月27日消息,微博管理员在今日晚间发布《微博社区娱乐信息管理规定》,规定共计20条,其中明确规定演艺人员实名账号鼓励前台认证,后台实名。

同时,还要求娱乐资讯机构账号、演艺人员实名账号、娱乐自媒体认证账号在发布传播有关娱乐追星的信息内容时,要确保正确导向,正面宣传为主,杜绝违法侵权、低俗媚俗内容。

此规定的出台,是在此前社区管理规范基础之上的晚上,将对现阶段明星账号、娱乐账号、娱乐自媒体的言行起到一定的约束和督促作用。

以下为管理固定的详细内容:第一条为确保娱乐内容领域健康发展,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规范娱乐信息有序发布,有效遏制低俗媚俗之风,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微博社区公约》等社区规则,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娱乐信息是指有关影视戏剧演艺演出制作宣传发布评论及相关演出演职从业人员的信息。

第三条娱乐资讯机构账号、演艺人员实名账号、娱乐自媒体账号在发布娱乐信息内容时应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要求。

第四条娱乐资讯机构账号包括新闻媒体机构和商业网站媒体在微博平台上开设的机构认证账号。

第五条演艺人员实名账号主要是指各类演员从艺人员在微博平台上开设的账号,微博鼓励此类账号前台认证,做到后台实名。

第六条娱乐自媒体账号是指在娱乐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并按照关于自媒体的管理规定进行认证和管理的账号。

第七条娱乐资讯机构账号、演艺人员实名账号、娱乐自媒体认证账号在发布传播有关娱乐追星的信息内容时,均应遵守本规定内容,确保正确导向,正面宣传为主,促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第八条娱乐资讯机构账号、演艺人员实名账号、娱乐自媒体认证账号在发布传播有关娱乐追星的信息内容时,应杜绝违法侵权、低俗媚俗内容。

微博管理办法

微博管理办法

微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微博使用行为,维护微博平台的健康发展,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用户注册与认证
1. 用户在微博平台上注册账号时,须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明材料。

2. 用户注册后,应通过微博平台的认证机制完成账号认证,确保账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微博发布规范
1. 用户在微博平台发布内容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发布违法、淫秽、暴力、歧视等不良信息。

2. 用户不得发布未经授权的商业广告和垃圾信息。

3. 用户在发布内容时,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和个人隐私权,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4. 用户在发布内容时,应注明信息来源,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性。

第四章违规处理措施
1. 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用户,微博平台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发布、封禁账号等。

2. 对于发布违法信息的用户,微博平台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其他规定
1. 用户在使用微博平台时,应遵守微博平台的其他相关规定和用户协议。

2. 用户在使用微博平台时,应坚守社会道德标准,遵守公序良俗,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六章附则
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微博平台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和解释,并在微博平台上公布。

3. 用户在使用微博平台时,应自觉遵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即为《微博管理办法》,请广大用户自觉遵守。

微博守则

微博守则
第二章 用户权利 第五条
用户享有新浪微博帐号的使用权,该使用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帐 号的行为将被视为注册用户的行为。 第六条 站方鼓励用户验证真实身份及申请特定标识,申请方式和审核条件公 开透明。此类用户享有更高级别的服务。特定标识包括:个人认证、 微博达人、机构认证等。 第七条 用户在平台的表达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本 公约相冲突。 第八条 用户的个人隐私受到保护。 新浪微博的用户真实身份验证信息由第三方平台保存。对用户隐私的 保护是新浪微博的基本政策,用户自行公开、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 要求披露的除外。 第九条 用户在新浪微博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微博举报功能或司法 途径维护权益。
第四章 社区管理 第二十条
新浪微博社区管理由站方和社区委员会共同完成。 第二十一条
站方可通过主动发现及接受用户举报发现违规行为,完成真实身份验 证的用户可使用微博的举报功能。 第二十二条 站方依据《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处理违规行为。 第二十三条 违规处理包括:内容处理和帐号处理。 内容处理包括:删除、禁止被转发、禁止被评论、标注等。 帐号处理包括:禁止发布微博、禁止被关注等,直至注销。 第二十四条 可明显识别的违规行为,站方直接处理;其他违规行为由社区委员会 判定后处理。 第二十五条 社区委员会分为两种:判定用户纠纷的普通委员会,判定不实信息的 专家委员会。社区委员会成员均为公开招募。 第二十六条 在涉嫌违规行为的判定中,社区委员会在时限内以多数决的方式,形 成判定结果,站方据此完成处理。 第二十七条 违规处理过程以网页卷宗的方式公示。 第二十八条 站方按照社区委员会判定结果所采取的处理措施,属于用户自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方式受让微博 帐号使用权,不得盗用他人帐号。
第十一条 用户不得恶意通过机器或软件等非人力手段注册微博帐号、发布内容 或关注他人,经微博官方许可的软件应用除外。

浅析微博运营商对言论自由的影响

浅析微博运营商对言论自由的影响


《 微博社 区公约 》是微博运 营商与用户订立的
服务合同
顾 名 思义 ,新 浪 《 微 博社 区 公约 》应 该是 个 公约 。公 约 是 指各 个 国家 、部 门 、人 员 之 间的 一 个 共 同遵 守 的约
定 ,一般 是大 家就 有 关 国家 部 门人 员之 间 的利益 问题 进行 公开 讨论 达成 一致 的意见 ,并 且统 一遵 守 的一个 规 定 。但 无论是 《 公约 》制 订还 是征 求 意见 的过 程 ,新浪 都没 有与 广 大 的微 博用 户进 行沟 通 ,而 是单 方面 修改 了微 博 的使用
自2 0 0 9 年 新 浪 开通 微 博 以来 ,注 册用 户 已经 突破 了3
与微博 运 营商 之 间的合 同 ,合 同应 该 是他 律而 非 自律 。在 协议 》 实质上 就是 一个 合 同,而 这份 所谓 的 “ 公 约 ”实 际
上 就 是对 该 “ 协议 ”的补充 、解 释 。根据 《 公约 》规 定 , 才 能注册 账号 ,这 俨然 是一 个 典型 的有权 利义 务 约定 的服 务合 同,所 以 《 公约 》只 能算合 同,谈不 上什 么 公约 。既
由。但在 现实 中接 受 《 公约 》 是微博 用户 能够 发表 言 论 的
论 自由,用户 能 否使 用宪法 赋 予 自己的基本 权利 来 与之对 抗 呢 ?宪法 的第 三人 效力 理论 为 我们提 供 了一种 可 能 。考 虑到 我 国宪 法不 具有 直接适 用 性 ,可 以运用 合宪 性解 释和 概括 条款来 间接 适用 宪法 的第三 人效 力 。
条 款 。新 浪方 面宣 称 , 《 公约 》属 于用 户 自律范 畴 ,但从 内容 上看 《 公 约 》俨然 是一 个 “ 使用 条款 ”,也 就是用 户

微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微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1.微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为切实保护微博用户隐私权,优化用户体验,新浪公司根据现行法规及政策,制定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将详细说明微博在获取、管理及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方面的政策及措施。

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适用于微博向您提供的所有服务,无论您是通过计算机设备、移动终端或其他设备获得的微博服务。

2.个人信息的收集您已知悉且同意,在您注册微博帐号或使用微博提供的服务时,微博将记录您提供的相关个人信息,如:姓名、手机号码等,上述个人信息是您获得微博提供服务的基础。

同时,基于优化用户体验之目的,微博会获取与提升微博服务有关的其他信息,例如当您访问微博时,我们可能会收集哪些服务的受欢迎程度、浏览器软件信息等以便优化我们的服务。

3.个人信息的管理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或产品,微博会在下述情形使用您的个人信息: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根据您的授权;3)根据微博相关服务条款、应用许可使用协议的约定。

此外,您已知悉并同意: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微博可能会将您非隐私的个人信息用于市场营销,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微博平台中向您展示或提供广告和促销资料,向您通告或推荐微博的服务或产品信息,以及其他此类根据您使用微博服务或产品的情况所认为您可能会感兴趣的信息。

其中也包括您在采取授权等某动作时选择分享的信息,例如当您新增朋友、在动态中新增地标、使用微博的联络人汇入工具等。

未经您本人允许,微博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下列情形除外:1)微博已经取得您或您监护人的授权;2)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给予法定程序要求微博披露的;3)微博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向用户提起诉讼或仲裁时;4)根据您与微博相关服务条款、应用许可使用协议的约定;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个人信息的保护微博将尽一切合理努力保护其获得的用户个人信息。

为防止用户个人信息在意外的、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非法访问、复制、修改、传送、遗失、破坏、处理或使用,微博已经并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1)以适当的方式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加密处理;2)在适当的位置使用密码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保护;3)限制对用户个人信息的访问;4)其他的合理措施尽管已经采取了上述合理有效措施,并已经遵守了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的标准,但微博仍然无法保证您的个人信息通过不安全途径进行交流时的安全性。

微博服务使用协议

微博服务使用协议

《微博服务使用协议》1. 特别提示1.1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微梦创科网络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及相关关联企业(以下合称"微梦公司")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新浪网微博客服务(以下称"微博服务"),为获得微博服务,微博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基于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认可、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

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 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新浪网络服务使用协议》、《微博服务使用协议》、《微博社区公约(试行)》及微梦公司公示的各项规则、规范。

1.2用户注册成功后,微梦公司将为用户基于微博服务使用的客观需要而在申请、注册微博服务时,按照注册要求提供的帐号开通微博服务,用户有权在微梦公司为其开通、并同意向其提供服务的基础上使用微博服务。

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使用微博服务过程中,须对自身使用微博服务的行为,对任何由用户通过微博服务服务发布、公开的信息,及对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用户提交、发布或显示的信息将对其他微博服务用户及第三方服务及网站可见(用户可通过设置功能自行控制、把握可查阅其信息的帐号类型)。

1.3为提高用户的微博服务使用感受和满意度,用户同意微梦公司将基于用户的操作行为对用户数据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从而进一步优化微博服务。

2. 服务内容2.1微博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微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用户通过其帐号,使用微博服务发布观点、评论、图片、视频、转发链接等,微梦公司有权对其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形态进行升级或其他调整,并将及时更新页面/告知用户。

2.2微梦公司提供的部分网络服务为收费的网络服务,用户使用收费网络服务需要向微梦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

对于收费的网络服务,微梦公司会在用户使用之前给予用户明确的提示,只有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用户才能使用该等收费网络服务。

微博管理制度范文

微博管理制度范文

微博管理制度范文微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微博的使用,维护网络平台的健康环境,促进信息传播的正确性与及时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账号管理第二条微博用户须使用真实身份注册账号,不得使用虚假信息。

第三条微博用户禁止以任何形式冒充他人身份,包括但不限于冒充公众人物、企业职员、名人等。

第四条微博用户禁止盗用他人账号,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登录他人账号、篡改他人账号信息等。

第五条微博用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及密码,不得将账号及密码转让、借用、出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

第六条微博用户发现自己的账号被盗用或遭遇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客服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章内容管理第七条微博用户发布内容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虚假、淫秽、侵权等信息。

第八条微博用户发布内容时应尊重他人的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名誉、知识产权等。

第九条微博用户不得发布政治敏感、危害社会稳定、破坏社会道德风尚等信息。

第十条微博用户发布内容不得涉及反动、暴力、恐怖主义等有害信息。

第十一条微博用户不得发布涉及种族、宗教、性别等歧视性言论。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二条微博用户使用微博平台时应尊重其他用户的权利,不得散播谣言、诽谤他人。

第十三条微博用户不得发布恶意灌水、垃圾广告等内容。

第十四条微博用户禁止使用脏话、粗语等不文明言辞。

第十五条微博用户不得进行恶意攻击他人,如人身攻击、言语挑衅等。

第十六条微博用户不得滥用标签、关键词,误导其他用户获取信息。

第十七条微博用户禁止发布未经授权的商业广告。

第五章举报处理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微博用户,其他用户可通过微博平台进行举报。

第十九条微博平台将对举报内容进行审核,如属实,将对违规用户进行警告、限制发布、封禁账号等处理。

第二十条微博用户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向微博平台提出申诉。

第二十一条微博平台将保护举报人的隐私信息,不予公开。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微博用户在使用微博平台时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微博社区规范在线答题答案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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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择题
1、小明下列行为,属于有效民事行为的是()(1分钟)
A、小明10岁时,拿家里的信用卡去商场买了iPhone5
B、小明长大了,20岁时被朋友欺骗和乙签了房屋转让合同
C、小明很郁闷,准备挽回损失,于是买了点走私家具准备倒卖
D、小明后来被抓了,决定洗心革面,拿了家里的钱跟丙好友合伙开了一家公司答案: D解析:民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为:行为人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自愿;标的合法以及不违反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

2、甲乙系某公司员工,关系非常好,有一日两人发生纠纷,乙被甲当众羞辱。

事后甲自觉有愧于乙,承诺同意乙砍掉自己的小拇指,而乙砍掉了甲的大拇指,则: ( )(1分钟)
A.这种情况构成被害人的承诺
B.乙构成过失犯罪
C.乙不构成犯罪
D.乙构成故意伤害罪
答案;D解析:被害人对重伤行为的承诺无效,大拇指缺失被认定为重伤。

若轻伤则乙无罪,因此勿轻易做出承诺。

3、甲完成单位交付的任务而完成了一项发明。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1分钟)
4、A.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专利权属于甲
B.单位在获得专利权后许可他人使用,应从收取的使用费用中给予甲以奖励C.单位若转让该项专利,应从转让费中给予甲以奖励
D.单位若转让该项专利,甲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转让的权利
答案:A解析:依据《专利法》第6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

微博服务使用协议

微博服务使用协议

《微博服务使用协议》1. 特别提示1.1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微梦创科网络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及相关关联企业(以下合称"微梦公司")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新浪网微博客服务(以下称"微博服务"),为获得微博服务,微博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基于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认可、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

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 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新浪网络服务使用协议》、《微博服务使用协议》、《微博社区公约(试行)》及微梦公司公示的各项规则、规范。

1.2用户注册成功后,微梦公司将为用户基于微博服务使用的客观需要而在申请、注册微博服务时,按照注册要求提供的帐号开通微博服务,用户有权在微梦公司为其开通、并同意向其提供服务的基础上使用微博服务。

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使用微博服务过程中,须对自身使用微博服务的行为,对任何由用户通过微博服务服务发布、公开的信息,及对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用户提交、发布或显示的信息将对其他微博服务用户及第三方服务及网站可见(用户可通过设置功能自行控制、把握可查阅其信息的帐号类型)。

1.3为提高用户的微博服务使用感受和满意度,用户同意微梦公司将基于用户的操作行为对用户数据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从而进一步优化微博服务。

2. 服务内容2.1微博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微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用户通过其帐号,使用微博服务发布观点、评论、图片、视频、转发链接等,微梦公司有权对其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形态进行升级或其他调整,并将及时更新页面/告知用户。

2.2微梦公司提供的部分网络服务为收费的网络服务,用户使用收费网络服务需要向微梦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

对于收费的网络服务,微梦公司会在用户使用之前给予用户明确的提示,只有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用户才能使用该等收费网络服务。

微博用户协议

微博用户协议

微博用户协议欢迎您使用微博!在您使用微博的同时,您需要遵守以下用户协议。

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以确保您的使用符合规定。

第一条用户注册。

1. 您在注册微博时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码、姓名等。

您需要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在注册后保持更新,以便我们能及时联系到您。

2. 您注册微博账号时需要设置用户名和密码,您需要妥善保管您的账号信息,不得将账号信息透露给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第二条用户行为规范。

1. 您在使用微博时,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色情、暴力、诽谤、侮辱等内容。

2. 您不得利用微博进行赌博、传销、诈骗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将立即封禁账号并报警处理。

3. 您在微博上发布的内容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发布侵犯他人版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的内容。

第三条用户权利和义务。

1. 您有权利在微博上表达个人观点,分享生活点滴,但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微博的相关规定。

2. 您有义务保护自己的账号安全,不得利用他人账号进行违法活动。

3. 您有义务遵守微博的管理规定,不得利用微博平台发布违法、不良信息。

第四条用户隐私保护。

1. 微博将严格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不会将用户的个人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2. 在用户自愿参加的活动中,微博可能会根据活动要求适当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但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微博不会将用户的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条其他。

1. 微博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定对用户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违规内容、限制账号功能、封禁账号等。

2. 用户在使用微博的过程中需要遵守微博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将可能受到相应的处罚。

3. 微博保留对用户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感谢您阅读以上用户协议,希望您能够遵守以上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微博社区。

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进行咨询。

祝您在微博上有一个愉快的体验!。

微博辟谣,重构微博生态平衡

微博辟谣,重构微博生态平衡

紧盯前沿理论透析传播实践O N G N A N C H U A N B O传媒研究——新媒体研究微博辟谣,重构微博生态平衡许京宁1,刘明峥2(1.解放军电视宣传中心总编室北京1001202.中l i t h-K,解gt.-军南京政治学院江苏南京210003)摘要:作为逐渐介入公共事务的新媒体,微博彰显出强大的社会影响力。

微博所营造出的生态环境既为谣言滋生提供了土壤,也为微博辟谣创造了条件。

然而,作为微博生态自我平衡的手段,微博辟谣的合理性和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引起公众的质疑。

微博辟谣困难重重。

关键词:微博谣言辟谣微博生态自媒体时代,微博彰显着强大的社会影响力。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1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蓝皮书中指出,微博正在改变着中国互联网舆论载体的格局,成为网络舆论中最具影响力的一种。

媒介生态学视角下,徼博生态就是指微博构成要素之间以及微博与外部环境之间关联互动形成的一种相对平衡和谐的状态。

参照媒介生态尤其是网络生态的构成,微博生态由信息因子、主体因子和环境因素构成。

作为人类生存环境在网络中的延伸,微博生态通过信息因子的流动维系着其存在和发展所需要的物质和能量的交换。

与此同时,不实信息也在微博生态中滋生、泛滥,破坏着绿色生态的平衡。

这种微博生态中变异的信息因子成为影响甚至误导网络和社会舆论的谣言。

一、徽博谣言的广泛传播微博生态系统保持着人一媒介一环境的相互关联,具有自然的有机整体性。

同时,微博生态又是脆弱的,依托发达的信息流动网络,不实信息因子的迷惑性,主体因子信息处理的失衡,对微博谣言的广泛传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一)微博生态设计拓展了谣言的传播能力微博简短、便捷、迅速、多用户平台的特点吸引了庞大的用户群,这样的生态设计拓展了谣言的传播能力。

1.信息碎片化微博生态信息因子生产和传播的低成本使信息更加碎片化。

内容简短方便了微博信息的生产和获取,但同时造成了信息的片面和不完整。

单单一条微博信息很难提供详细的背景或事件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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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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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新浪微博社区秩序,更好的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新浪微博社区管理中心(以下统称“站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新浪微博社区公约(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浪微博用户在本平台的活动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

本平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用户注册协议,配合司法机关维护被侵权人合法权益。

第三条站方负责本规定的解释及执行。

第二章基本原则本规定通过以下基本原则,保障执行过程中的公正与透明: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新浪微博所有用户。

第五条完成真实身份验证的用户,可通过新浪微博提供的“举报”功能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完成真实身份验证的用户包括:个人认证用户、机构认证用户、微博达人、绑定手机或其他完成身份验证的用户。

第六条站方对用户举报的受理条件公开透明。

第七条对于可明显识别的违规行为,由站方直接处理;其他违规行为,由社区委员会判定后处理。

站方服从社区委员会的判定结果。

第八条违规的判定、处理公开透明。

用户可查阅除危害信息外任何违规的处理过程(自受理之后到完成处理)。

查询范围包括已完成处理的和正在处理的。

第三章社区委员会第九条社区委员会由公开招募的微博用户构成。

第十条社区委员会分为两类:判定用户纠纷的普通委员会,判定不实信息的专家委员会。

第十一条普通委员会成员总数量为5000名至10000名,专家委员会成员总数量为1000名至1500名。

第十二条在涉嫌违规行为的判定中,社区委员会在时限内以多数决的方式,形成判定结果,站方据此完成处理。

第十三条普通委员会报名及审核条件:(一) 完成真实身份验证的个人用户。

包括:个人认证用户、微博达人、绑定手机或其他完成身份验证的用户;(二) 年满18周岁;(三) 注册时间大于180天,发布微博数量大于100条;(四) 粉丝数大于50;(五) 最近一个自然月里15天有登录行为;(六) 按报名顺序选取。

第十四条专家委员会报名及审核条件:(一) 具有公开身份和一定权威性的个人认证用户和机构认证用户。

(二) 具有以下任一身份:1. 领域专家学者(机构);2. 科学及科普人士(机构);3. 知名媒体的新闻从业者(机构);4. 善于利用互联网搜集信息的人士。

(三) 按报名顺序选取。

社区委员会的工作机制详见《新浪微博社区委员会制度(试行)》。

第四章违规行为界定第十五条发布危害信息。

危害信息主要包括:(一)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及社会安全的信息(简称“敏感信息”),主要表现为: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3.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5. 宣扬邪教、迷信;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7. 宣扬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8.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 垃圾广告,包括垃圾信息和恶意行为,主要表现为:1. 从事买卖粉丝及相关业务;2. 从事刷评论、刷转发、刷投票、刷有奖活动业务;3. 通过机器或软件等非人力手段对他人大量发送广告信息;4. 虚假中奖信息;5. 机器抓取发送的无意义内容、重复内容。

(三) 淫秽色情信息,主要表现为:1. 淫秽:具体描绘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信息。

2. 色情:露三点的图片、视频,带有色情意味、暗示、挑逗和引起他人类似感受的音频、文字。

第十六条发布不实信息。

不实信息主要表现为:(一) 整体失实:事件本身系子虚乌有;(二) 捏造细节:捏造细节使整个事件被扭曲;(三) 图文不符:通过错误的图文搭配误导他人;(四) 夸大事实:在描述中对事实夸大其词,误导他人;(五) 过期信息:将已得到解决的事件作为新消息发布,并略去已产生的结果;(六) 信息残缺:隐藏部分事实,以不完整的信息误导他人;(七) 断章取义:将部分事实加上推测作为事实发布。

文艺评论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七条用户纠纷类违规,主要包括:(一) 泄露他人隐私,主要表现为:1. 泄露个人信息:公开他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

用户已公开或授权公开的除外,涉及公共利益的除外。

2. 泄露其它信息:公开他人不愿被知悉的不危害社会的信息。

如:性取向、生理及心理缺陷、财产状况、邮件及通讯信息,等。

(二) 人身攻击,主要表现为:1. 侮辱:以侮辱性言论伤害他人。

2. 诽谤:刻意捏造信息破坏他人名誉。

误解不适用本条规定。

3. 肖像篡改:修改他人肖像且令本人不能接受。

(三) 冒充他人,主要表现为:通过头像、昵称、域名及各类自我说明,暗示自己与他人或机构相等同或有关联。

(四) 内容抄袭,主要表现为:发布他人原创内容而不注明出处或标识转载。

原创内容暂指首发于新浪微博的内容,不包括修改、整合的图片。

(五) 骚扰他人,主要表现为:以评论、@他人、私信、求关注等方式对他人反复发送重复、近似、诉求相同的信息。

反复是指3次及以上。

(六) 个人认证用户身份虚假,主要表现为:1. 通过伪造材料、提供虚假信息,获取新浪微博个人认证身份;2. 用户真实身份与个人认证身份不符。

第五章违规行为处理流程第十八条危害信息处理流程:(一) 站方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发现危害信息。

完成真实身份验证的用户可通过微博页面上的“举报”功能,对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举报。

(二) 危害信息由站方根据本规定直接处理。

第十九条不实信息处理流程(一) 追溯期:自违规发生的3个月内。

(二) 发现方式:站方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发现不实信息。

完成真实身份验证的用户可通过微博页面上的“举报”功能,对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举报。

(三) 受理条件:1. 被举报内容直接转发数超过100,即受理;2. 被超过10位用户举报,即受理;3. 恶意举报不予受理。

(四) 受理之后,1. 若涉及信息明显不实,由站方根据本规定直接处理,并建立卷宗公示结果。

2. 若涉及信息已有判例,循例处理,并建立卷宗公示结果。

3. 若涉及信息既非明显不实,又无判例可循,进入专家委员会判定阶段。

(五) 专家委员会判定阶段:1. 站方就事件建立网页卷宗,并以微博通知的方式,请当事人进入网页卷宗举证或自辩。

陈述时间为:自通知发出后3小时内。

2. 对涉及的微博予以标注,提醒他人此微博涉嫌违规已被举报。

3. 陈述结束,(1) 由系统从专家委员会全体成员中随机选出9位成员构成判定具体案例的专家委员会。

(2) 以微博通知的方式邀请委员会成员进入网页卷宗投票判定。

(3) 判定时间为:自陈述结束后12小时内。

(4) 判定时间结束,且总票数大于5(含),且一方票数领先,完成判定。

(5) 判定时间结束,但总票数不足或双方票数相同,重复(1)-(4)步骤并累积票数,直到完成判定。

(6) 若3轮专家委员会未能完成判定,按被举报方不违规处理。

(六) 站方根据判定结果,完成对违规内容、帐号的处置和公示,并以微博通知的方式告知。

第二十条用户纠纷处理流程(一) 追溯期:自违规发生的3个月内。

(二) 发现方式:站方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发现用户纠纷类违规。

完成真实身份验证的用户可通过微博页面上的“举报”功能,对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举报。

(三) 受理条件:遵循当事人意愿原则,当事人举报才受理。

但在三种情况下非当事人举报也会受理:1. 当事人委托他人代为举报;2. 当事人未举报但产生恶劣影响,如大量用户举报或引起大量传播;3. 对“个人认证用户身份虚假”的举报。

(四) 受理之后,1. 若涉及行为明显违规,由站方根据本规定直接处理,并建立卷宗公示结果。

2. 若涉及行为并非明显违规,进入普通委员会判定阶段。

(五) 普通委员会判定阶段:1. 站方就事件建立网页卷宗,并以微博通知的方式,请当事人进入网页卷宗举证或自辩。

陈述时间为:自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

2. 对涉及的微博予以标注,提醒他人此微博涉嫌违规已被举报。

3. 陈述结束,(1) 由系统从普通委员会全体成员中随机选出21位成员构成判定具体案例的普通委员会。

(2) 以微博通知的方式邀请委员会成员进入网页卷宗投票判定。

(3) 判定时间为:自陈述结束后24小时内。

(4) 判定时间结束,且总票数大于11(含),且一方票数领先,完成判定。

(5) 判定时间结束,但总票数不足或双方票数相同,重复(1)-(4)步骤并累积票数,直到完成判定。

(6) 若3轮普通委员会未能完成判定,按被举报方不违规处理。

(六) 站方根据判定结果,完成对违规内容、帐号的处置和公示,并以微博通知的方式告知。

第六章违规行为处置第二十一条发布危害信息:(一) 敏感信息:根据用户的敏感信息处理记录,采取删除内容,禁言,直至冻结帐号的处置。

1. 发布敏感信息的用户,警告并删除相关内容;2. 累计发布5条及以上敏感信息的用户,禁言48小时,删除相关内容;3. 恶意发布敏感信息的用户,禁言48小时以上,甚至冻结帐号。

(二) 垃圾广告:1. 从事垃圾广告业务的,注销帐号;2. 参与虚假粉丝购买的,移除虚假粉丝。

(三) 淫秽色情:1. 发布淫秽信息的用户,警告并删除相关内容;2. 累计发布5条及以上淫秽信息的用户,冻结帐号;3. 发布色情信息的用户,警告并删除相关内容。

第二十二条发布不实信息:(一) 如无具体受害者、且未造成不良影响,标注相关信息;(二) 相关信息直接转发数不超过100,标注信息,扣除信息发布者信用积分2分;(三) 相关信息直接转发数100-1000,标注信息,对信息发布者禁言7天、禁被关注7天,扣除信用积分5分;(四) 相关信息直接转发数超过1000,标注信息,对信息发布者禁言15天、禁被关注15天,扣除信用积分10分;(五) 若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标注信息,对信息发布者禁言30天以上、禁被关注30天以上,扣除信用积分20分以上,直至冻结账号。

在进行上述处置的同时,站方可对相关信息予以禁止转发、禁止评论、禁止自行删除等处理。

第二十三条用户纠纷:(一) 泄露他人隐私:1. 通过评论发出的,删除内容,扣除信息发布者信用积分2分;2. 通过公开微博发出的,删除内容,对信息发布者禁言7天、禁被关注7天,扣除信用积分5分;3. 以泄露他人隐私为目的而存在的账号,冻结处理。

为保护用户隐私,泄露隐私的案例通常不建立卷宗,直接处理。

(二) 人身攻击:1. 通过评论发出的,删除内容,扣除信息发布者信用积分2分,通常不建立卷宗;2. 通过公开微博发出的,删除内容,扣除信用积分5分;3. 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删除内容,对信息发布者禁言7天以上,扣除信用积分5分以上;4. 以攻击他人为目的而存在的微博账号,冻结处理。

(三) 冒充他人:1. 强制更改冒充者帐号信息,扣除冒充者信用积分5分;2. 若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删除冒充者昵称、头像并冻结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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