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查处课件——妨害公共安全案件的查处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妨害公共安全案件的查处
• 第一节 妨害公共安全案件概述 •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案件的调查 • 第三节 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处理
第一节 妨害公共安全案件概述
• 妨害公共安全案件的含义 • 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特征 • 妨害公共安全案件的种类
第一节 妨害公共安全案件概述
• 一、妨害公共安全案件的含义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案件的调查
• 受理妨害公共安全案件的要求 • 妨害公共安全案件调查的重点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案件的调查
• 一、受理妨害公共安全案件的要求
(一)及时受理并登记 (二)采取适当措施,妥善处置涉案的人员
与物品 (三)立即出警,制止、处置现行案件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案件的调查
• 二、妨害公共安全案件调查的重点
第一节 妨害公共安全案件概述
• 三、妨害公共安全案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种类 (共24种 )
• 17.违法在铁路线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案 • 18.擅自安装、使用电网案 • 19.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案 • 20.道路施工不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案 • 21.故意损毁、移动道路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案 • 22.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案 • 23.违反规定举办大型活动案 • 24.公共场所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案
存爆炸物罪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 物质罪的界限
第三节 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处理
• 我国刑法第125条第1款规定:“非法制造、买 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三节 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处理
• 根据2001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 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一条,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 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构成犯罪:
(一)行为的对象 (二)行为的情节 (三)单位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员 (四)危险物品的来源
第三节 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处理
• 一、非法制造、买卖、 储存、运输、邮寄、 携带、使用、提供、 处置危险物质行为
第三节 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处理
• 一、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 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行为
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 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行为,是 指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 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 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 体等危险物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第三节 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处理
• 一、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 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行为
第三节 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处理
• ①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一枚以上; • 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的;
• ③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 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 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 ④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 或者具有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 炸药、发射药、黑火药十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十千克 以上、雷管三百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百米以上;
• ⑤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 物的;
• ⑥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 其他恶劣情节的。
第三节 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处理
• 刑法第125条第2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 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 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节 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处理
第一节 妨害公共安全案件概述
• 三、妨害公共安全案件的种类 (共24种 )
• 9.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案 • 10.在航空器上非法使用器具、工具案 • 11.盗窃、损毁、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
车辆配件、安全标志案 • 12.在铁路线上放置障碍物案 • 13.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案 • 14.在铁路沿线非法挖掘坑穴、采石取沙案 • 15.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平交过道案 • 16.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案
第一节 妨害公共安全案件概述
• 三、妨害公共安全案件的种类 (共24种 )
• 1.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 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案
• 2.危险物质被盗、被抢、丢失后不按规定报告案 • 3.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案 • 4.盗窃、损毁公共设施案 • 5.移动、损毁边境、领土、领海标志设施案 • 6.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案 • 7.非法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案 • 8.盗窃、损坏、擅自移动航空设施案
该条规定的行为包括了非法制造、买卖、储存、 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9种行为 方式;
行为的对象则包括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 腐蚀性物质和传染病毒原体等类危险物质
第三节 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处理
• 一、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 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行为
本行为与相关犯罪行为的界限 : (1)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
•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构成此两种罪的行为方式 仅表现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五 种。前种罪的对象为爆炸物,后种罪的对象为包 括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危险 物质;构成此两种罪的行为必须具有恶劣情节。 与此罪行为表现方式相同的非法制造、买卖、运 输、邮寄、储存危险物质违法行为,其对象、情 节都与此罪有区别。
构成特征 :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 3、行为的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4、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第三节 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处理
• 一、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 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行为
行为名称的确定: 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看,
妨害公共安全案件,是指妨害公共安 全,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依法应 当由公安机关受理、调查、处理的各种妨 害公共安全行为所构成的案件。
第一节 妨害公共安全案件概述
• 二、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特征
客体----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 客观方面----实施了妨害公共安全行为 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