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椎管内阻滞并发症防治专家共识(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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椎管内阻滞并发症防治专家共识
(2017版)
2017-12-14 07:03 来源:未知编辑:shuangkai 点击: 461 马虹(共同负责人)王国林王俊科(共同执笔人/共同负责人)吴新民郭曲练虞建刚(共同执笔人)熊利泽薛张纲
椎管内阻滞并发症是指椎管内注射麻醉药及相关药物所引起的生理反应、毒性作用以及椎管内穿刺与置管给机体带来的不良影响。为明确椎管内阻滞并发症的基本防治原则、降低椎管内阻滞的风险并最大程度地改善患者的预后,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特制定《椎管内阻滞并发症防治专家共识》(以下简称“专家共识”)。本“专家共识”仅为提高麻醉质量而制定,不具有强制性,也不应作为医疗责任判定的依据。
总体而言,椎管内阻滞并发症可分为椎管内阻滞生理效应相关并发症、椎管内阻滞药物毒性相关并发症和椎管内穿刺与置管相关并发症三类。
一、椎管内阻滞生理效应相关并发症
(一)心血管系统并发症
低血压和心动过缓是椎管内阻滞最常见的生理效应。不同的临床研究采用的低血压和心动过缓的定义不同,一般而言,低血压定义为收缩压低于90mmHg,也可定义为收缩压(或平均动脉压)下降幅度超过基础值的30%。椎管内阻滞中低血压的发生率为8%〜33%。
心动过缓则指心率低于50次/分,其发生率为2%〜13%。严重低血压和心动过缓会导致心搏骤停,是椎管内阻滞严重的并发症。
1. 低血压和心动过缓的发生机制
(1)交感神经被阻滞后引起体循环血管阻力降低和回心血量减少,是最常见的原因。
(2)椎管内阻滞后血液再分布、心室充盈不足,引起副交感神经活动增强及交感神经活动减弱,导致椎管内阻滞后突发低血压、心动过缓,甚至心搏骤停。
(3)T4以上高平面阻滞,阻断心脏加速神经纤维(发自T1〜T4水平),削弱心脏代偿功能,进一步加重血流动力学的变化。
(4)其他因素,如局麻药吸收入血引起心肌负性肌力作用;所添加的小剂量肾上腺素吸收入血的β2兴奋作用(扩血管效应);可乐定的α2兴奋作用、抑制突触前去甲肾上腺素释放和直接增加副交感活性等机制,均可引起血流动力学的变化。
2. 危险因素
(1)引起低血压的危险因素
①广泛的阻滞平面、T8以上的高平面阻滞。
②原有低血容量。
③原有心血管代偿功能不全、心动过缓。
④术前合并应用抗高血压药物或吩噻嗪类药物。
⑤老年患者。
⑥高体重指数。
⑦椎管内阻滞与全身麻醉联合应用。
(2)引起心动过缓的危险因素
①广泛的阻滞平面、T8以上的高平面阻滞。
②应用β受体阻滞药。
③原有心动过缓或传导阻滞。
(3)引起心搏骤停的危险因素
①蛛网膜下隙阻滞(与硬膜外阻滞比较而言)。
②进行性心动过缓。
③老年患者。
④髋关节手术。
⑤突然体位变动。
3. 预防
(1)避免不必要的阻滞平面过广和过高,并纠正低血容量,必要时抬高双下肢。
(2)对施行剖宫产的患者常规左侧倾斜30°体位。
(3)椎管内阻滞前必须建立通畅的静脉通路,输入适量液体。
4. 治疗
(1)一般治疗措施,包括吸氧、抬高双下肢、加快输液等。(2)中度到重度或迅速进展的低血压,静注去氧肾上腺素或麻黄碱。麻黄碱或去氧肾上腺素均能治疗剖宫产手术椎管内阻滞后的低血压,若产妇无心动过缓,推荐使用去氧肾上腺素,有利于改善胎儿酸碱平衡状态。
(3)对严重的心动过缓,静注适量阿托品。
(4)严重低血压和心动过缓,静注阿托品和麻黄碱,如无反应立即静注小剂量肾上腺素(5μg〜10μg)。
(5)一旦发生心搏骤停立即施行心肺复苏。由椎管内阻滞严重低血压和心动过缓而继发的心搏骤停有别于院外或院内其他原因引起的心搏骤停,心肺复苏的关键在于迅速地增加回心血量、改善循环,强调早期使用肾上腺素的重要性(在心脏按压和机械通气之前),可考虑应用血管加压素和/或阿托品,必要时实施完整的后续复苏。
(二)呼吸系统并发症
严重呼吸抑制或呼吸停止极为罕见,呼吸停止多由于全脊髓阻滞或广泛的硬膜外阻滞时,局麻药直接作用于延髓呼吸中枢或严重低血压导致脑干缺血以及呼吸肌麻痹所引起;硬膜外隙阻滞对呼吸的影响与运动阻滞平面和程度相关。静脉辅助应用镇痛药、镇静药可引起呼吸抑制或加重椎管内阻滞的呼吸抑制。椎管内阻滞,特别是复合静脉给予镇痛药、镇静药引起呼吸抑制可导致心搏骤停,如未被及时发现和处理,预后往往极差。
1. 危险因素
(1)呼吸功能不全患者在应用椎管内阻滞时容易出现呼吸功能失代偿。
(2)高平面阻滞、高浓度局麻药或合并使用抑制呼吸的镇痛药和镇静药,可引起严重呼吸抑制。
2. 预防
(1)选择适当的局麻药(浓度、剂量及给药方式),避免阻滞平面过高。
(2)凡辅助应用镇痛药、镇静药物者,应严密监测呼吸功能(呼吸频率、呼吸时胸腹起伏幅度、脉搏血氧饱和度等),直至药物作用消失。
(3)常规吸氧。
3. 治疗
(1)椎管内阻滞中应严密监测阻滞平面,早期诊断和及时治疗呼吸功能不全。
(2)呼吸困难一旦发生,先应排除高平面阻滞的存在。麻醉后出现呼吸困难多与呼吸肌麻痹、深感觉消失而引起患者不能体验深呼吸有关。患者能够正常说话,以及有力的握手证明麻醉平面在颈段以下及膈肌功能尚未受累,此时无需特殊处理,吸氧即可。
(3)患者出现呼吸困难伴有低氧血症、高碳酸血症,应采取面罩辅助通气,必要时建立人工气道,进行机械通气。
(三)全脊髓麻醉
全脊髓麻醉多由硬膜外隙阻滞剂量的局麻药误入蛛网膜下隙所引起。由于硬膜外阻滞的局麻药用量远高于蛛网膜下隙阻滞的用药量,注药后迅速出现广泛的感觉和运动神经阻滞。典型的临床表现为注药后迅速(一般5min内)出现意识不清、双瞳孔扩大固定、呼吸停止、肌肉松弛、低血压、心动过缓、甚至出现室性心律失常或心搏骤停。
1. 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