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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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严格劳动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办事效率,保障系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坐班人员

全系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和辅导员均实行坐班工作制。

二、坐班时间

按照学校作息时间正常上、下班。

三、坐班要求

(一)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上班时注意仪容仪表,保持着装整洁,仪表自然端庄,举止大方得体。

四、不需坐班的情形

(一)上课和听课;

(二)开会;

(三)参加学习(含访学)和培训;

(四)督察课堂和检查教育实(见)习;

(五)组织和指导学生比赛和活动;

(六)走访和检查学生宿舍;

(七)参加集体活动;

八)因公出差:

(九)报送材料和报帐;

(十)其它经系领导批准的情况。

五、请假与考勤

(一)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的必须事先请假,经批准后方为有效。否则,以缺勤论处。

(二)请假一天的,由系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二天的,由系分管领导批准后,报系主要领导批准;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由系领导批准后,报学校人事处和分管院领导批准。

(三)请假时应书面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先以电话请假的形式请假。

(四)考勤由系分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指定的人员负责。

(五)所有考勤人员应做好书面记载,核对无误后交系办公室统一登记。系办公室每月公布一次考勤情况。

(六)考勤情况与坐班人员绩效工资、职务晋升、评先评优挂钩。

六、本制度从XX年2月24日起试行,于XX年3月24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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