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坐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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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坐班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和签到时间规定
1、全体教职员工(含合同聘用工)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坐班,并且在规定时间内打卡。
2、规定工作时间上午为7:50~11:50,下午为1:30~5:00。
打卡时间为早上8点10分之前,下午为16点20以后。
3、逢升旗仪式和全体教职工大会等学校重大集体活动等,无极其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所有弹性坐班老师也必须参加。办公室和活动组织部门负责签到和抽查。
二、因公、因事、因病请假规定
1、因公外出的教职工由派出部门负责同志向办公室提供说明材料并签字确认,以备核计缺勤记录。
2、因事、因病不能到岗的教职工必须事先书面请假,教职工请假半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校长负责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病假三天以上必须持有市级医院病历和医院医政科批复盖章的建休单。所有审批后的假条当天送至办公室,由办公室做好登记留存。
4、教师请假的必须先自行调课,到教务处备案,教务处主任要签字同意;担任班主任的老师还要安排好班级工作,向政教处备案,政教处主任同意签字;其他教辅及行政人员请假要各自处室负责人先签字同意。再将假条报办公室登记留存。
5、中层以上干部因公、因事、因病等不能到岗,向校区负责人请假;副校长因公、因事、因病等不能到岗向校长请假;假条核批后报办公室,以备核计缺勤记录。校长、书记向教体局主要领导请假并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记录。
6、对于因学校相关会议和活动导致在相应时段不能打卡的,由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后统一向办公室书面报与会人员名单,以备核计缺勤记录。
7、教职工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先电话报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事后补上假条,按照上述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否则一律按缺勤处理。
三、签到考勤工作奖惩规定。
1、学校从绩效工资中设立考勤工资每月300元。教职工每缺勤一次,从本月考勤工资中扣发15元,扣完为止。
2、每月由办公室负责对考勤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并向全体教职工公示。
3、公假直接核销公假期间未打卡记录;病假期间,按照缺勤一次0.2标准扣除考勤工资;事假期间,按照正常应打卡0.4标准扣除考勤工资。
四、关于病假、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决定
按照包教(2014)17号文件转发的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一)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本人基本工资全额计发。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全额计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
4、因工(公)致伤、致残的,在规定的休养期内其工资待遇不变。工作人员病愈复工后,因旧病复发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复工后因其他病请假的,病假时间重新计算。
(二)工作人员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1、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全额计发。
2、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不超过66个工作日的,从第16个工作日起,基本工资全额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按日减发。
日减发工资计算方式为:每月应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与特殊岗位津贴之和除以21.75天。
3、全年累计事假超过66个工作日,从第67个工作日起,工资总额按日减发,日减发工资计算方式为:每月应发工资总额除以21.75天。
五、几项补充说明。
1、临近退休前两年的教职工由本人申请,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可实行弹性坐班,考勤工资按照满勤标准计发。因身体原因等特殊情况申请弹性坐班的教职工,首先要完成本职工作,每天仍需参与打卡,只是不受打卡时间限制,考勤工资发一半。所有弹性坐班同志要服从学校的临时工作安排,必须参加升旗仪式、周三研讨会和学校重大活动。行政人员或有行政兼职的教师不能弹性坐班。
2、支教、挂职、婚假、哺乳期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等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鼓励教职工监督考勤工作,对于举报如实者,以扣除考勤工资的两倍奖励给举报者。
4、在规定工作时间内,由办公室同志协同值日校长和值日教师进行坐班抽查,每周至少抽查一次,凡抽查中发现无故离岗人员一律作为缺勤一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