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创投基金管理机制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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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机制的报告
一、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前身成立于1999年,其目前注册资本42亿元人民币,是深圳市三个金融类国企之一。其股权设置多元化,目前有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股东,其中深圳市国资委持股比例28.2%,全部国有股东持股比例为51%。人事、财务由深圳市国资委监管。
深创投主要业务是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以创业投资业务为支柱,以创业投资相关增值服务业务为延伸,走基金与基金管理的发展之路。截至目前,深创投设立管理了80多支基金,形成了全国性基金管理网络;累计投资669个项目、累计投资额234亿元,其中112家实现上市,上市数量居全国第一。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10亿元。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深创投已成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投资能力最强、最具影响力的本土创投机构。其未来发展目标是,通过多元化、专业化、国际化,力争在“十三五”末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性金融投资集团,“十三五”期间实现累计净利润100亿元。
二、深创投基金管理类型
深创投基金管理类型主要有三类,分别是:
(一)政府引导基金
1、政府引导子基金。截至今年11月底,深创投在全国设立管理了79支政府引导子基金,总规模228.17亿元(含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首支实体基金,规模60亿元,其中财政部出资15亿元),覆盖国内大部分省市。
2、政府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母基金总规模1000亿);与区域政府平台公司合作共同管理区域政府引导基金,如佛山市双创引导基金(总投资规模100亿元,由市政府出资20亿元设立引导母基金,各区财政、专业管理公司、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资本出资80亿元,采用母子基金结构投资运作)。
(二)中外合作/合资基金
与国外投资机构或金融资本共同设立、共同管理或受托管理的基金。如深圳中韩产业投资基金、中以基金、中新创业投资基金、中日CVI基金等。
(三)商业化基金
与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及其他投资机构共同出资设立,受托管理或共同管理的基金。如中山基金、南京基金、康沃基金等。
三、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一)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下称母基金)
2、基金性质。市政府出资设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
3、组织形式。设立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投资公司),市财政对母基金的出资以资本金形式注入投资公司。
4、基金原则。母基金实行决策与管理相分离的管理体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杠杆放大、防范风险”的原则运行。
5、基金规模及资金来源。母基金总规模1000亿元。目前已实到500亿元,其余资金由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下称市财政委)根据财政状况和母基金投资进度分期出资。
母基金的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母基金分配留成的投资收益和社会捐赠等。
6、投资方向。创新创业、新兴产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实业发展等领域。
7、投资方式。1)主要通过参股或合伙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发起设立或增资各类投资基金(下称子基金),以共同发起新设子基金为主;2)经母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批准,也可采取直接投资等其他投资模式。
(二)母基金管理架构
1、投资管理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为母基金重大投资事项决策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决策。
目前,管委会主任委员由副市长担任,委员包括市财政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工信委、市金融办、市法制办等部门委派代表、投资公司法人代表及行业专家。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委。主要负责协调、监督、管理和考核等具体事项。
2、市财政委。市财政委为母基金的主管部门,代表市政府对投资公司出资。对市政府负责,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基金运作情况。同时,作为管委会日常事务的牵头、召集和执行部门,负责落实管委会决议等。
3、投资公司。投资公司的股东是市财政委,独立核算,经授权投资各类子基金或直投项目,并行使出资人职责。
4、受托管理机构。母基金的管理经历了两个阶段:
(1)2015年8月~2016年10月。
2015年8月成立投资公司,2015年10月发布《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附件1),该办法规定投资公司是母基金的基金管理机构。期间管委会已经审议通过了22支子基金设立方案,子基金总规模合计逾830亿元,母基金承诺出资合计约100亿元。
(2)2016年10月~至今。
2016年10月14日,深创投与深圳市财政委、投资公司
签署协议,深创投接受市财政委委托成为母基金管理机构,全面负责投资公司的管理工作。同时,发布《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附件2)。投资公司此前承担的母基金管理职能转给深创投,投资公司仅作为母基金对外出资主体。
目前,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深创投董事长担任,未设部门机构。深创投在组织机构中增设“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总部”,具体承担母基金的受托管理工作,截至10月底,深创投投决会审议申请母基金出资的20只子基金的设立方案。20只子基金由近20家投资机构申报,拟设立规模合计超过170亿元。其中,申请母基金出资合计约45亿元,财政资金放大比例将达到近4倍。
(三)母基金运作管理
1、对投资的子基金的主要要求。子基金及其管理公司必须注册在深圳市;子基金规模不低于10亿元;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领域的子基金,子基金投资范围仅限于深圳市行政区域;投向创新创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领域的子基金,子基金投资于深圳本地企业的资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母基金对子基金出资的两倍;母基金与其他社会投资人在子基金中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即子基金是平层)等。
2、投资决策
(1)子基金的决策由深创投依照《管理办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