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医院十条标准
公共场所禁止抽烟条例细则
公共场所禁止抽烟条例细则公共场所禁止抽烟条例细则(精选篇1)一、全院干部职工要高度认识开展创建无烟医院的重要性,自觉带头戒烟,促进全民戒烟。
成立以主管院长任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无烟医院领导小组,全面动员,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无烟医院的各项规定,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在全院范围内营造吸烟有害健康的舆论氛围,降低吸烟率。
三、在日常工作中,要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向职工、向患者及群众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并将其纳入相关临床诊疗或防治工作中。
四、凡是本院职工在工作区域内一律禁止吸烟。
办公室、会议室、病房、门诊、科室和餐厅等室内不准摆放烟具。
全院干部、职工有责任、有义务在工作区域内积极实施控烟工作并积极做好对患者及群众的劝戒工作。
五、全院职工要树立自觉、自律意识,积极戒烟,做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院领导、科主任带头不吸烟、不敬烟、带头劝阻他人吸烟,科室人员要相互监督。
六、病员、陪人及外来人员禁止在院内吸烟,要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做一个文明市民。
七、医院将控烟工作列入制度管理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
日常检查中发现凡是在禁烟区域内吸烟,第一次进行口头警告,第二次进行书面警告并全院通报,第三次在全院进行通报并给予50元经济处罚。
对三次以上吸烟者,加倍处罚。
对无视医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医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对控烟工作突出的科室,医院将给予奖励。
八、全院各科室,全体职工自觉遵守医院《关于实施医院工作区域控烟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医院工作区域控烟力度,以确保控烟工作成效。
九、建立控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将控烟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全院综合目标考核相结合。
年终考评时,年度内科室有吸烟违犯医院控烟制度的,取消年度科室评优工作,个人取消年年度评优资格。
十、本管理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共场所禁止抽烟条例细则(精选篇2)第一条为了控制烟草危害,保障干部群众身心健康,维护公共场所无烟环境,依据爱国卫生相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医院禁烟控烟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医院禁烟控烟管理制度(精选10篇)医院禁烟控烟管理制度篇1为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监督管理活动,活动遵循加强引导、限定场所、专人负责、严格管理的原则。
2、所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
3、医院所有范围内任何人员不准抽烟。
4、不在医院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设置吸烟器具;不在医院院内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
5、设立控烟监督员,对在院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予以制止,内部员工有此类行为且拒不改正的,可予以罚款五十元的处罚。
6、所有员工需对患者及家属做好禁烟、控烟的劝导和解释工作,在工作范围内不提供吸烟器具。
医院禁烟控烟管理制度篇2为了营造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更好的创建无烟医院,做好控烟工作。
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1、成立禁烟工作领导组。
医院成立禁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成员。
禁烟工作领导组每年年初召开工作例会,制定医院禁烟工作发展规划、讨论本年度禁烟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协调各部门开展禁烟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落实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2、实行院科两级管理。
禁烟工作实行医院、科室二级管理。
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1- 2名科室成员为组员的禁烟管理小组,各禁烟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本科室禁烟管理制度,根据医院工作计划开展禁烟管理工作。
二、责任分工1、医院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院禁烟工作计划及禁烟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的开展,并设立院级控烟监督员,做好有效的监督工作;2、宣传科负责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报道,并针对性地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成烟:3、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负责进一步做好病人及家属的禁烟宣教工作:4、总务科负责全院公共场所禁烟标识张贴与日常环境清理,物业保洁人员负责日常公共场所内吸烟人员的劝阳制止工作;5、院党政办负责超市小卖部禁止销售烟草制品;6、保卫科负责室外公共场所内吸烟人员的劝导工作;7、各科室设立控烟监督员,做好本科室的禁烟工作;8、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动阻指导。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宪法及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共场所,是指公众可以进出或者使用的场所、工作期间使用的场所、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遵循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的原则,政府主导,单位负责,个人自律,社会监督。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绩效考核。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
第九条国家和社会应当支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鼓励志愿者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控制吸烟工作或者为控制吸烟工作提供支持。
第二章禁止吸烟的范围和措施第十条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
第十一条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一)托幼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学校、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二)高等学校的室外教学区域;(三)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四)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五)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室外场所。
第十二条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可以设立吸烟点,吸烟点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
没有设立吸烟点的公共场所室外区域属于全面禁止吸烟的场所:(一)除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以外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室外区域;(二)除儿童福利机构以外的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外区域;(三)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公园、游乐园的室外区域;(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设置吸烟点的室外场所。
医院年度控烟工作制度(三篇)
医院年度控烟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烟草控制政策,改善医院环境质量,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区域。
第三条医院控烟工作应当遵循烟草控制的基本原则,包括禁止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禁止烟草广告宣传等。
第四条医院应邀请专业机构对医院控烟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五条医院应加强对员工和患者的控烟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控烟意识和素质。
第六条医院控烟工作应与其他防控措施相结合,确保有效实施。
第二章医院控烟房建设第七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控烟房,用于吸烟人员。
第八条控烟房应位于医院的户外空气流通区域,做好室内空气净化工作,确保吸烟人员和无烟人员的健康安全。
第九条控烟房应设有足够数量的烟灰缸和投放烟蒂的垃圾桶,以及适当的室内设施,保障吸烟人员的使用需求。
第十条控烟房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人员在室内吸烟的危害。
第三章医院控烟宣传和教育第十一条医院应定期开展控烟宣传和教育活动,包括制作宣传材料、举办健康讲座等形式。
第十二条医院应通过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进行控烟教育,提醒患者戒烟的重要性。
第十三条医院应设置控烟专题展览,展示吸烟的危害和戒烟的方法,引导人们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十四条医院应加强控烟宣传在员工和患者中的普及,提高大家的控烟意识和行动力。
第四章医院控烟管理和执法第十五条医院应成立专门的控烟管理机构,负责医院的控烟工作。
第十六条控烟管理机构应定期巡查医院各个区域,发现有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
第十七条医院控烟管理机构可以对违反禁烟规定的人员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医院应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确保医院内控烟规定的有效执行。
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员工和患者积极参与控烟工作,及时向管理机构举报违规行为。
第五章监督和评估第二十条医院应定期邀请专家组织对医院的控烟工作进行评估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及时整理和汇总控烟工作的相关数据,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报告。
医院戒烟门诊工作制度
医院戒烟门诊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戒烟门诊工作,提高戒烟治疗效果,根据国家有关控烟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戒烟门诊工作应以关爱患者、维护患者权益为宗旨,以科学、规范、细心、耐心为原则,为吸烟者提供全方位的戒烟治疗和咨询服务。
第三条戒烟门诊工作应注重团队合作,加强与其他科室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医院控烟工作。
第四条戒烟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戒烟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五条戒烟门诊设在医院呼吸内科,由呼吸内科负责人担任戒烟门诊负责人,负责戒烟门诊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戒烟门诊工作人员主要包括:医师、护士、心理咨询师等,各自承担以下职责:1. 医师:负责诊断烟草依赖程度,制定戒烟治疗方案,指导患者使用戒烟药物和控烟用品,开展戒烟咨询和宣传教育。
2. 护士:负责患者的登记、随访、资料整理等工作,协助医师开展戒烟治疗和咨询服务。
3. 心理咨询师:负责对患者进行心理评估和干预,帮助患者克服戒烟过程中的心理障碍。
第七条戒烟门诊应设立专门的戒烟咨询热线,由专业人员负责接听,为吸烟者提供戒烟咨询和预约服务。
三、工作内容与流程第八条戒烟门诊应定期开展戒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增强戒烟意愿。
第九条戒烟门诊应建立健全患者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戒烟治疗过程和疗效评估。
第十条戒烟门诊应根据患者的烟草依赖程度和个体差异,制定个性化的戒烟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心理干预和行为干预等。
第十一条戒烟门诊应加强对患者的随访工作,了解患者在戒烟过程中的需求和困难,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提高戒烟成功率。
第十二条戒烟门诊应与医院其他科室共同开展控烟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全院员工的控烟意识和能力。
第十三条戒烟门诊应积极参与医院控烟体系建设,推动医院无烟环境创建。
四、管理与监督第十四条戒烟门诊工作应严格执行医院各项控烟规章制度,确保戒烟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院禁烟管理制度(共9篇)
医院禁烟管理制度(共9篇)医院禁烟管理制度1一、医院控烟禁烟工作制度为了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提高单位文明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属无烟医院,在大厅、走廊、办公室、病房、诊室、厕所、楼梯等所有公共场所均禁止吸烟。
2、在戒烟区发现有人违反规定吸烟的,医院任何人都有义务对其进行劝阻和教育;在医院禁烟区发现有烟蒂,任何人都有义务将其拣起,放入垃圾箱内。
3、接待来访者时,不敬烟。
4、科室有吸烟者违反医院控烟禁烟工作管理办法的不能评为先进科室,违规吸烟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5、每个职工都有劝阻吸烟的责任。
二、劝阻吸烟规范用语1、控烟禁烟巡查员规劝吸烟者的规范用语1)您好!这里是无烟医院,请您遵守医院的规定,不要吸烟。
2)您吸烟产生的烟雾对家人、他人同样有害,请保护他们的健康!3)如果您一定要吸烟,请您到室外吸烟,谢谢您的配合!2、医务人员劝告吸烟者戒烟的规范用语戒烟对您很重要,是恢复健康的最重要治疗之一。
吸烟不利于您的病情控制,作为医生,我强烈建议您戒烟!要改善您的.健康状况,戒烟是您能做的最好的事情。
您已患病,减量吸烟并不够,您应该戒烟。
我认为咳嗽与您吸烟有关,戒烟会得到改善。
如果您想戒烟,我可以提供帮助。
三、医院各级人员控烟禁烟职责医院成立控烟禁烟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常务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办公室兼后勤主任、综合维修科主任、安全消防科主任、安全保卫科主任。
科室成立控烟禁烟工作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护士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控烟禁烟监督员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的禁烟管理工作。
科室护士长、门诊导诊服务人员、保洁公司清扫人员、保安人员作为控烟禁烟巡查员负责患者的禁烟管理工作;外来办公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人员负责;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控烟禁烟监督员应及时劝阻吸烟者,必要时可以报请保安人员协助将吸烟者请出禁烟区。
公共场所禁烟制度(3篇)
公共场所禁烟制度是指在一些公共场所,如餐馆、办公场所、医院、学校、商场等,禁止吸烟的规定。
这种制度旨在保护非吸烟者的健康,减少二手烟对他们的危害,同时也有助于鼓励吸烟者戒烟或减少吸烟的行为。
公共场所禁烟制度的具体实施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1. 完全禁烟:在公共场所内禁止任何形式的吸烟,包括室内和室外区域。
2. 设立吸烟区域:允许吸烟,但只限定在特定区域进行,通常会设立独立的吸烟区域,以防止烟草烟雾对其他人的干扰和危害。
3. 标识警示:在公共场所内设置禁止吸烟的标志,以提醒和警示人们不要吸烟。
4. 外联宣传: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加强对吸烟危害和禁烟制度的宣传,增加公众对吸烟危害的认识。
公共场所禁烟制度的实施对于保护公众的健康非常重要。
吸烟和二手烟都被证实与多种健康问题相关联,如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和肺癌等。
通过禁止吸烟,可以降低非吸烟者患病的风险,并提供更舒适和健康的环境。
同时,禁烟制度也可以帮助吸烟者减少吸烟或戒烟,促进公众健康的改善。
公共场所禁烟制度(二)为了保护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场所的良好环境和秩序,我国决定制定公共场所禁烟制度,以便合理管理各类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
以下是一个____字的公共场所禁烟制度范本,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减少吸烟对公众健康和环境的危害,保障非吸烟者的权益,规范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酒店、餐厅、娱乐场所、交通工具等。
第三条公共场所应当设立醒目标识,明确标示禁止吸烟区域和允许吸烟区域。
第四条公共场所管理者有责任组织实施本制度,为公众提供无烟的室内空间,鼓励吸烟者戒烟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二章禁止吸烟区域第五条室内禁烟区域应占用公共场所空间的主要部分,其比例不得少于30%。
第六条室内禁烟区域应当设立明显的标志并予以合理隔离,确保吸烟烟气不会扩散到禁烟区域。
医院控烟管理制度模版(5篇)
医院控烟管理制度模版为了减少吸烟的危害,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身体健康,保护环境,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世界卫生____《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及____部和全国爱卫办联合印发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实行院、科两级管理,责任明确。
2、本院职工、患者及家属一律不得在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吸烟。
3、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固定场所(吸烟区)内吸烟。
4、医务人员禁止穿工作服吸烟(无论是否上班时间)。
5、医务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敬烟,同时告知就诊者及家属不要在医院内吸烟,也不得向他人敬烟。
6、在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工作场所,不得摆放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7、院内无烟草广告,不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不购买、不使用和不接受标有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
8、全院控烟监督员(保洁员、保安员),要求挂牌上岗,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经常检查巡视,及时劝阻和纠正违规行为。
9、参与控烟、劝阻他人吸烟,全院职工人人有责。
10、利用多种形式,在院内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
11、医务人员要掌握控烟的方法和技巧,并能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戒烟,使全院的吸烟率逐年下降。
12、把控烟工作纳入到相关的临床诊疗或防治工作中,医务人员能指导患者戒烟,并能为患者推荐适宜的戒烟药物和控烟用品。
13、控烟工作列入科室质量管理评比内容。
控烟办公室对全院各科控烟情况做定期检查考核,控烟不力的职工个人不得参加文明职工评比,控烟工作不好的科室不得参加文明科室评比。
15、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发现在非吸烟区吸烟,发现第一次吸烟行为,扣发当事人____元绩效工资,扣发当事人科室____元绩效工资。
科室和个人不得参与文明科室和个人的评比。
发现第二次同类行为,处罚力度为上述的三倍。
发现第三次同类行为,处罚力度为上述的____倍,同时扣发当事人年终奖____元,并进行全院通报。
病房控烟管理制度
病房控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保障医院内的空气质量,提高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健康水平,规范医疗机构内控烟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病房和相关医疗区域的控烟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领导层应高度重视控烟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完善管理措施,切实做好病房控烟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院内控烟管理原则上应该“无烟”,不得在任何病房和相关医疗区域内吸烟。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病房控烟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和监管责任。
第二章病房控烟管理工作机制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病房控烟管理工作机制,明确病房控烟管理的组织架构和工作程序。
第七条医院应当成立病房控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学者组成。
第八条病房控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控烟管理工作重要事项,检查控烟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九条医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专门的病房控烟管理工作组,负责具体的控烟管理工作。
第十条病房控烟管理工作组应当设立控烟管理人员,定期巡查病区,对违规吸烟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病房控烟管理工作组应当制定详细的控烟管理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确保控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病房控烟管理标准第十二条病房内严禁吸烟,医院应当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吸烟”的标语。
第十三条医疗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病房内禁止吸烟的规定,不得在病房内吸烟。
第十四条患者家属和陪护人员应当遵守病房内禁止吸烟的规定,不得在病房内吸烟。
第十五条对于违规吸烟的患者家属和陪护人员,病房控烟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劝阻和制止,并进行适当的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规吸烟行为的患者家属和陪护人员,医院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责令离院等。
第四章病房控烟管理监督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病房控烟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病房控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对病房控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张贴“禁止吸烟”标志、是否有违规吸烟现象等。
无烟医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和访客的身心健康,营造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服务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访客。
第三条我院将创建无烟医院,全面禁止在医院内吸烟,确保医院环境无烟。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无烟医院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无烟医院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设立无烟医院办公室,负责无烟医院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和整改等工作。
第六条定期开展无烟医院创建活动,提高全院职工和患者的无烟意识。
第三章无烟区域第七条医院内所有区域均为无烟区域,包括但不限于诊疗区域、办公区域、公共场所、病房、走廊、电梯、停车场等。
第八条在医院内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志,明确无烟区域范围。
第九条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访客应自觉遵守无烟规定,不得在医院内吸烟。
第四章无烟宣传与教育第十条加强无烟宣传教育,提高全院职工和患者的无烟意识。
第十一条通过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渠道,定期发布无烟知识、吸烟危害等内容。
第十二条定期开展无烟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无烟技能。
第五章无烟检查与监督第十三条无烟医院办公室负责对医院内无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患者、医务人员和访客对吸烟行为的举报。
第十五条对违反无烟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六条对在无烟医院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无烟规定的行为,给予以下处罚:1. 首次违规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50元罚款;2. 再次违规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100元罚款;3. 严重违规者,取消医院相关活动资格,并通报批评。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无烟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控烟知识暨医院健康教育方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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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院健康教育
• (l)入院教育:是患者在入院时对患者或家 属进行的教育,主要内容是医院有关的规 章制度,如作息制度、卫生制度、安全制 度及针对患者所患疾病在住院治疗期间的 注意事项等,
• 一般由护士承担,采用口头教育,也可以 发放小册子和健康教育材料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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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患者的健康教育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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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院健康教育
1、定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在临 床实践的过程中,伴随医疗保健活动而实施的 健康教育。
2、医院健康教育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 医院健康教育对象: • 包括医护人员、患者和社区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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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宣传重要日期一览Βιβλιοθήκη – 3月8日: 三八妇女节
– 6月1日: 六一儿童节
– 3月15日: 消费者权益日
– 6月17日: 父亲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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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3月24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
4月15-21日: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 5月4日: 五四青年节 5月6日: 世界哮喘日 5月10日: 母亲节 5月31日: 世界无烟日
– – – – – – –
9月20日: 爱牙日 9月30日: 世界心脏日 10月8日: 全国高血压日 10月28日: 男性健康日 11月14日: 世界糖尿病日 11月17日: 国际肺癌日 11月第三周的周三 : 世界慢阻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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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咨询教育
• 医护人员解答患者及其家属的提问, 分发健康教育资料,并利用人际传播 等多种形式宣传卫生知识。
• 如健康咨询、举办科普讲座、召开患 者座谈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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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门诊讲座与培训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宪法及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共场所,是指公众可以进出或者使用的场所、工作期间使用的场所、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遵循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的原则,政府主导,单位负责,个人自律,社会监督。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绩效考核。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
第九条国家和社会应当支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鼓励志愿者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控制吸烟工作或者为控制吸烟工作提供支持。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
第二章禁止吸烟的范围和措施第十条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
第十一条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一)托幼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学校、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
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
(二)高等学校的室外教学区域;(三)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四)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五)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室外场所。
医院无烟病区管理制度
医院无烟病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促进全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医院设立无烟病区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各个病区,旨在杜绝吸烟行为,保障病区内空气质量,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
第三条医院将依法依规管理无烟病区,严格执行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四条医院将定期对无烟病区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持续改进。
第五条医院将建立无烟病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病区的无烟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病区内无烟政策的切实执行。
第二章无烟病区划定第六条医院将对病区内划定无烟区域,并在明显位置设置无烟警示标识,引导患者和医护人员遵守无烟规定。
第七条无烟区域包括病房、走廊、诊疗室等室内区域,以及病区周围的开放空间。
第八条病区内设立吸烟区域,明确标识,并设置烟灰缸和吸烟提示标识,方便吸烟人员遵守无烟规定。
第九条医院将加强无烟病区内的巡视和管理,发现吸烟行为及时制止,并依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无烟宣传教育第十条医院将定期开展无烟宣传教育活动,向患者和医护人员普及无烟知识,引导他们树立健康生活理念。
第十一条医院将设置无烟宣传栏,张贴无烟宣传海报和标语,提醒人们拒绝吸烟,保护环境。
第十二条医院将利用多种形式,如讲座、宣传册、视频等,开展无烟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和医护人员的无烟意识。
第四章无烟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医院将建立无烟巡查制度,对病区内的吸烟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医院将建立无烟投诉举报渠道,接受患者和医护人员关于病区内吸烟行为的举报,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和处理。
第十五条医院将对违反无烟规定的患者和医护人员进行警告、劝诫、罚款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可予以记过、记大过等处罚。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无烟病区管理制度的患者和医护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医院将根据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多次违反无烟规定的患者和医护人员,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可能限制其在医院内的就诊和工作。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宪法及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共场所,是指公众可以进出或者使用的场所、工作期间使用的场所、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遵循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的原则,政府主导,单位负责,个人自律,社会监督。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绩效考核。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
第九条国家和社会应当支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鼓励志愿者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控制吸烟工作或者为控制吸烟工作提供支持。
第二章禁止吸烟的范围和措施第十条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
第十一条以下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一〕托幼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学校、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二〕高等学校的室外教学区域;〔三〕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四〕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五〕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室外场所。
第十二条以下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可以设立吸烟点,吸烟点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
没有设立吸烟点的公共场所室外区域属于全面禁止吸烟的场所:〔一〕除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以外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室外区域;〔二〕除儿童福利机构以外的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外区域;〔三〕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公园、游乐园的室外区域;〔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设置吸烟点的室外场所。
广州市无烟医院规章制度
广州市无烟医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营造一个健康的就医环境,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根据《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广州市无烟医院内的所有人员,包括患者、医生、护士、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无烟医院是指全院内禁止吸烟,包括室内和室外场所。
第四条无烟医院严格禁止患者和医护人员在院内吸烟,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禁烟范围第五条无烟医院内所有室内场所禁止吸烟,包括但不限于病房、诊室、手术室、候诊区、护士站等。
第六条无烟医院内所有室外场所也禁止吸烟,包括但不限于门诊大厅、院内花园、楼道等。
第七条无烟医院周围200米范围内也禁止吸烟,保持院外环境清洁卫生。
第三章互相监督第八条无烟医院设立专门的监督员,负责监督全院内的吸烟情况。
第九条患者和医护人员有权举报发现在医院内吸烟的行为,医院将对举报者进行保密和奖励。
第十条医院定期组织查岗,对违规吸烟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一条医院将对违规吸烟的患者和医护人员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口头警告:首次违规者口头警告一次。
(二)书面警告:对于多次违规者将给予书面警告,并通知其相关部门。
(三)罚款:对于屡教不改者将给予一定金额的罚款。
(四)其他处罚:对于情节严重者,医院有权采取其他处罚措施,如停职、开除等。
第五章支持措施第十二条医院设立禁烟宣传专岗,开展各种形式的禁烟宣传活动,提高全院人员的禁烟意识。
第十三条医院提供免费的戒烟服务,支持有吸烟问题的患者和医护人员戒烟。
第十四条医院设立无烟区域,为患者和医护人员提供一个清洁的就医环境。
第十五条医院鼓励患者和医护人员参加各种戒烟活动,共同实现无烟目标。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第十七条医院全体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重大违规事件,医院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广州市无烟医院所有。
卫妇社发〔2008〕15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
行)》的通知
卫妇社发〔2008〕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爱卫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爱卫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更好地开展控烟履约工作,推进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8条履约准则——《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要求,在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和中国医院协会多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们组织制定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中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
一、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
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三、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四、各部门设有控烟监督员;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六、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八、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无烟医院在此基础上还要符合以下标准:
九、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十、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
医院控烟工作制度(5篇)
医院控烟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身体健康,推进医院无烟工作,加强医院的控烟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人员,包括医务人员、行政人员、患者及其陪护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要建立完善的控烟工作体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控烟绩效考核机制。
第四条医院要加强控烟组织建设,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控烟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五条医院要积极宣传控烟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全体人员的拒绝吸烟和传播控烟知识的能力。
第六条医院要建立健全的控烟监测系统,定期统计和分析控烟数据,及时调整工作措施,确保控烟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七条医院要建立控烟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与控烟工作相关的各种投诉问题。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医院领导应重视控烟工作,亲自关心和指导,明确各级职责,并定期听取控烟工作情况的汇报。
第九条医院要设立控烟工作委员会,由医院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和人员作为成员,负责制定控烟工作计划和监督执行。
第十条医务部门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控烟培训,提高医生和护士等医务人员的控烟意识和知识水平,并监督医务人员的控烟行为。
第十一条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对行政人员进行控烟培训,加强对办公区域的控烟管理,营造无烟环境。
第十二条宣传教育部门应组织控烟宣传活动,制作和分发宣传资料,提高全体人员对控烟工作的认识和支持程度。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部门应加强对控烟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控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控烟情况进行定期汇报。
第十四条保卫部门要加强对排烟设施和防火安全的管理,确保医院的控烟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做到科学、高效。
第十五条医院员工要自觉遵守控烟规定,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吸烟,不得向未成年人传授吸烟技巧。
第三章控烟工作措施第十六条医院要在公共区域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设置控烟牌示意地点,并在各出入口处设立控烟宣传牌。
第十七条医院要在候诊区、病房区、办公区等人员流动密集地方按规定安装控烟消毒设备,保持空气清新。
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
《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苏卫爱〔2009〕10号各市卫生局、爱卫办、省卫生厅各直属单位,省武警各支队后勤处(部),武警南京指挥学院院务部,省武警总队各直属单位:烟草是人类面临最大而且又是可以预防的危险因素,世界卫生组织已将烟草依赖作为一种慢性病列入国际疾病分类。
2006年1月9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
为有效控制烟草流行,最大限度的减少因烟草流行带来的疾病负担,彰显军地医疗卫生机构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决心和能力,2009年5月20日,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联合印发了《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成立了“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
《决定》要求,到2010年,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成无烟单位,2011年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禁烟。
为此,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目标和任务(一)到2009年底,各市有30%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建成无烟单位;(二)到2010年底,各市有60%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建成无烟单位;(三)到2011年底,全省武警系统和地方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建成无烟单位,全省医疗卫生系统要全面禁烟;(四)到2011年底全省武警系统和地方所有三甲医院均要建立戒烟门诊,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服务;(五)建立比较完善的禁烟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和督导评估体系,确保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
二、主要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建立医疗卫生系统控烟目标责任体系。
为切实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组织程度,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武警部队江苏总队后勤部联合成立了“江苏省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控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抓紧启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工作。
无烟医院管理规定
无烟医院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患者和员工的健康,推动无烟医疗机构建设,规范医疗机构内部吸烟行为,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根据《无烟医疗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有医疗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宣传教育医疗机构应当通过宣传栏、标语、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强对无烟医疗机构的宣传及员工的禁烟宣传教育,提高无烟医疗机构建设的知晓率和理解度。
第二章吸烟管理第四条禁止吸烟医疗机构室内禁止任何人吸烟,不得设吸烟室。
医疗机构门诊部等室外场所也要禁止吸烟。
第五条设置警示医疗机构内应当设置禁烟标识等提示牌,并提示患者及员工禁烟。
第六条管理负责人责任医疗机构管理负责人应当严格管理、指导,监督员工及患者的禁烟行为,并及时处理、制止吸烟行为。
第七条申请无烟标志符合无烟标准的医疗机构可以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无烟医疗机构标志,标志摆放位置应当明显醒目。
第八条违规查处对于违反本规定吸烟的人员,医疗机构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并责令其立即停止吸烟,情节严重的可报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者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监督检查与奖惩第九条监督检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无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应当及时予以整改。
第十条奖惩措施对符合无烟医疗机构标准的医疗机构,可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予以表扬和奖励。
对拒绝整改的医疗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采取责令改正、暂停医疗活动等措施。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个人,医疗机构管理人员有权对该人员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生效时间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法律依据本规定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控制吸烟条例》* 《无烟医疗机构建设实施方案》* 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解释权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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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医院十条标准
一、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
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三、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四、各部门设有控烟监督员;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六、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八、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无烟医院在此基础上还要符合以下标准:
九、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十、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举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