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区财政厅有关解决国有企业单位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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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企业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调整方案

河北企业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调整方案

河北企业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调整方案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退休制度问题也日趋严峻。

特别是河北省作为我国人口大省之一,政府所面临的退休制度问题更加复杂严峻。

为了保障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河北省政府近日出台了企业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调整方案,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一、背景河北省是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也是我国的老工业基地之一。

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几十年里,该省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发展成就,但是也面临着严峻的退休制度问题。

一些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退休金较低,难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这种问题已经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因此,河北省政府决定出台针对企业事业单位退休工资的调整方案,以保障退休人员的利益。

二、内容1. 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河北省各级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

2. 调整原则按照“国家统一、地方有差别、个性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标准,根据不同部门的特点和情况,进行相应的差异化调整。

3. 调整办法和时间调整办法分为同步调整和分步调整两种。

同步调整是指对工资较低的退休人员,在同一时间进行相应的提高,以达到一定的平均水平。

分步调整是指对工资水平较高的退休人员,逐步提高其工资水平,以避免过度压缩社会资源。

时间安排为三年,第一年调整幅度不低于1.5%,第二年不低于2%,第三年不低于2.5%。

4. 资金保障退休工资的调整需要用到大量的资金,河北省政府将注重资金保障,按照财政可承受的范围,逐年增加退休基金投入,保障退休人员的切实利益。

同时,也将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退休基金的管理和构建,实现多方共同筹措的目标。

三、总结退休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

本次河北省政府出台的企业事业单位退休工资的调整方案,是一个具有积极意义的举措,它将进一步加强退休制度的保障,为退休人员提供更为便利的社会服务。

也将进一步促进河北省的经济发展,打造更为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环境,为我国的改革开放进程做出积极贡献。

修订《河北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河北 明确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分配方式

修订《河北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河北 明确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分配方式

修订《河北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河北明确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分配方式
作者:
来源:《动漫界·幼教365(管理)》2022年第03期
近日,河北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修订《河北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據了解,《办法》明确了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内容,支持补足普惠性资源短板,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集体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并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等等。

支持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省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为每生每年400元,经过各地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各地按规定参照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予以补助。

省财政根据各地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等政策落实情况,按照省定生均标准30%的比例对各县给予奖补,省级公用经费奖补资金不得抵顶本级财政应承担的公用经费财政拨款。

《办法》明确了资金分配方式。

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包括基础因素、投入因素、管理创新因素三类,重点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脱贫地区倾斜,具体占比为基础因素占60%、投入因素占20%、管理创新因素占20%。

河北新闻网。

河北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哪些调整

河北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哪些调整

河北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哪些调整河北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哪些调整据河北人社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按照原工资100%享受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调整。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包括三部分●一是定额调整。

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是挂钩调整。

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元;按照本人2022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4%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是倾斜调整。

对高龄退休人员,1948年1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2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对艰苦边远地区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

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

养老金计算方式退休后养老金领取公式:每月领取总额=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成都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l%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规定退休年龄为止。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0.04.14
•【字号】冀财教〔2020〕52号
•【施行日期】2020.04.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教育局,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教育局,雄安新区管委会:
现将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简称资金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由省教育厅制定,并实施政府采购,确定培训承担单位。

二、专项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

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

培训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规范资金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要健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三、教育、财政部门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教育部门要按规定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及时公开绩效信
息,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财政部门要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做好预算管理,切实提高经费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绩效。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
2020年4月14日附件: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178号建议的答复

邢台市人民政府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178号建议的答复

邢台市人民政府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178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邢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5.29•【字号】•【施行日期】2021.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邢台市人民政府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178号建议的答复张志敏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班主任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1.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

基础性部分占70%,其标准根据省、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部门统一制定。

奖励性部分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占30%,主要体现业绩和贡献,其总量由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到学校,学校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分配方式和方法。

各学校在制定方案时都设立了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和课时津贴等,各项目的津贴标准由学校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

2.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我市每两年组织评选表彰“德育先进工作者”和每年一次“优秀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均是针对班主任进行的评选表彰,进一步肯定了班主任的工作实绩,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

3.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学的重要岗位。

考虑到中小学班主任教师长期以来既承担了繁重的学科教学任务,也承担了繁重的班主任工作,而班主任工作往往在考核中难以得到量化,因此,《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提出了“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应将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并且提出了“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的具体要求,以此引导地方和学校重视班主任工作,但具体的工作量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要求和调整。

如果学校确有实际困难,无法减少班主任教师的学科教学工作量,那么在绩效工资考核时,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

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所适用的人员范围。

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所适用的人员范围。

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所适用的人员范围。

三、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所适用的人员范围。

1.对于实施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前退休教师的身份认定,国务院国资委强调应参考各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如具有正规师范院校毕业证书或者同等学历证书,或者具有教师职务或职称的,可依照个人档案资料进行认定。

2.对于技工学校中教师是否具有教师资格问题,人社部负责同志进一步明确,1986年,国家对技校教师实行职称制度,分初、中、高级职称,该类人员隶属教师系列。

对于国有企业实习工厂中的退休人员,则要对实习工厂隶属情况进行分析,如实习工厂隶属于国企办教学机构,则符合政策调整范围;如实习工厂隶属于国有企业,则不在政策调整范围内。

3.对于教育机构中原来从事教学工作,后经组织安排在原学校管理岗位上工作的退休教师范围的界定问题,国务院国资委明确学校管理岗位包含后勤保障等为教学机构运转服务的辅助岗位,这类人员也可纳入解决范围。

由地方各省自行掌握。

4.对于在职教幼教机构中退休的没有从教经历的教学辅助人员,很难开这个口子,因为这类人员无证书、无从教经历,属工人编制,不纳入解决范围。

5.对于党校人员的认定,可参照山东省的做法,由批准设立党校的同级党委进行认定。

6.对于幼儿园退休人员,因为情况较为复杂。

要慎重处理。

在工作中要遵循一个原则:就是按照63号文件精神,原则上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在实行教师资格证书之前退休的人员,要区别对待,保育员一般属工人编,不应纳入,对保育员要按照个人身份档案性质,进一步甄别认定。

7.对于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所办机构人员,要按照其是是否缴纳企业统筹保险来进行认定。

如果是缴纳事业统筹保险,则不在范围内。

四、关于确定待遇差标准问题。

对于异地参保的机构,原则以机构所在地的标准进行认定,各地可结合实际灵活处理。

(陕西省对铁路局系统参照企业参加保险隶属地标准执行)五、企业分离办社会及中小学移交后遗留问题,原则上按原政策继续享受、落实,也可由地方政府确定统筹解决。

中央财政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

中央财政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

中央财政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范围、人员和事项,积极安排资金,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生活补贴是指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加企业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所在地政府举办的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的差额。

第五条享受生活补贴政策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退休前所在的职教幼教教育机构是国有企业举办;二、在教师岗位退休并符合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三、本人持有国家颁布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国家实施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前退休的教师提供相关证明。

第八条地方各级政府在实施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过程中,如国家统一出台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涉及退休教师可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调整。

中央财政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范围、人员和事项,积极安排资金,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生活补贴是指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加企业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所在地政府举办的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的差额。

第五条享受生活补贴政策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退休前所在的职教幼教教育机构是国有企业举办;二、在教师岗位退休并符合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三、本人持有国家颁布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国家实施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前退休的教师提供相关证明。

第八条地方各级政府在实施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过程中,如国家统一出台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涉及退休教师可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调整。

中央财政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范围、人员和事项,积极安排资金,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生活补贴是指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加企业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所在地政府举办的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的差额。

文件国企退休教师(精)

文件国企退休教师(精)

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近年来,国有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加快推进企业普通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进程,普通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偏低问题也随之解决,但是,国有企业办职教幼教等其他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与地方政府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相比,总体水平偏低的现象依然存在。

为了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通知如下:一、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由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中央企业(含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中央其他部门所属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中央企业要认真按照各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本通知所称国有企业职教幼教机构是指中央或者地方国有企业举办的职业学校、成人初等中等教育学校、技工学校和幼儿园等。

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是指从国有企业举办上述职教幼教机构的教育教学岗位退休的教师,具体认定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

企业所在地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之后退休的教师,原则上应当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三、对于纳入范围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其基本养老金加企业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其差额部分以加发退休教师生活补贴的名义予以补齐;实际发放额高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予以保留,仍按照现有渠道发放。

四、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各地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人数和财力状况给予补助。

具体补助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五、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生活补贴可以借助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或者由地方政府另行确定发放方式。

关于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享受待遇政策解答

关于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享受待遇政策解答

关于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享受待遇政策解答加入时间:2012-2-28 10:45:21点击:163一、关于文件适用范围问题有的地方部门提出,有关领导在8月8日视频会议上的讲话不是政策文件,难以具体操作实施,建议以正式文件印发。

处理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办高等教育机构退休教师待遇相关问题的处理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当前从政策层面预防化解信访冲突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1】97号,以下简称97号文件)已作了明确,不再发文,由各地按照63号文件规范操作。

各地可按照视频会领导讲话和97号文件精神处理。

二、关于机构范围问题(一)关于国有参股、上市、合资等已改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可否执行63号文件的问题。

处理意见:63号文件解决待遇的对象范围是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

对于国有参股、上市、合资等已改制企业性质的认定,各地可结合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单位、干部管理权限和是否纳入国有企业统计口径等实际处理。

(二)关于由原有企业职教幼教机构演变为企业“教育培训中心”、“培训部”、“高级技工培训中心”等承担培训功能的机构能否纳入的问题。

处理意见:应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处理。

对于确实由原企业办职教幼教机构演变为上述机构,并继续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原则上可以纳入;对于演变为教育培训中心等纯管理机构、不面向社会招生、不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原则上不能纳入。

具体处理时。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

(三)关于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转制科研院所职教幼教退休人员的处理问题。

处理意见:63号文件针对的是国有企业,不包括事业单位。

对于上述机构和人员是否纳入63号文件处理范围,关键要看这些单位的性质或这些退休教师执行的是企业养老待遇还是事业单位退休待遇,若是执行企业养老待遇的应该纳入63号文件范围解决待遇问题,否则难以纳入。

三、关于人员范围问题(一)关于实施教师资格证制度之前的教师身份难以准确界定的问题。

处理意见:对于全国实施教师资格证制度之前的教师资格认定,应参考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当时的规定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教师队伍建设资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教师队伍建设资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教师队伍建设资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12.27•【字号】冀财教〔2019〕146号•【施行日期】2019.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冀财教〔2019〕149号有关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教育局:为支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救助政策,现下达你市(县)2020年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见附件)。

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50205“高等教育”。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下达的省级补助资金的范围是集中连片特困县、国贫县和省贫县,共计62个县。

结合2019年62个县省级下达救助资金的结余情况,对结余资金大于应下达资金的13个县此次暂不安排省级资金,结余资金继续用于2020年救助工作,故此次对49个贫困县予以补助。

二、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救助工作。

一次性救助标准为每生2000-3000元,具体数额由县评定小组确定,主要解决大学新生报到的路费、学校助学金发放前的生活费等。

各县要优先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因人数减少形成的资金结余,可以统筹用于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也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各地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对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0年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冀财教〔2019〕146号主题词: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教师队伍建设资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有关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教育局: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冀教财〔2014〕37号)以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扩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冀财教〔2017〕4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区)2020年教师队伍建设省级补助资金预算万元(见附件),专项用于边远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老校长相关支出补助。

关于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工作流程

关于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工作流程

关于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工作流程温州市国资委(年月日)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号)、年月日四部委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实施意见》(浙国资委发[]号)的要求,现提出如下工作流程:一、国企退休教师人员统计。

举办职教幼教机构的企业(企业不存在的由其所属集团公司或主管部门):负责退休教师档案资料整理、资格初审、人员公示、待遇申报、确定基础养老金归属地等相关工作,以学校为单位于年月日前向企业所属国资集团公司或主管部门申报。

二、国企退休人员身份认定。

(一)各国资集团公司:负责本集团及所属企业退休教师国企退休人员身份的审核认定工作,并报市国资委备案。

(二)各级主管部门(原主管部门撤销的由承接主管职能的部门):负责所属企业退休教师国企退休人员身份的审核认定工作。

经市国资委审核认定后,各国资集团公司或各级主管部门于年月日前将职教幼教类退休人员名单审核、汇总送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技工院校退休教师名单汇总送达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三、退休教师资格审核认定。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于经认定具有国企退休人员身份的退休教师资格的审核认定工作,于年月日前将经认定后的名单送达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国企办技工院校退休教师资格的审核认定工作。

四、生活补贴标准确定。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已认定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身份的人员,在年月日前牵头召集国资、教育、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退休教师的生活补贴标准。

于年月日前将已认定身份的退休教师的名单及生活补助标准汇总后送到各级财政部门。

五、资金筹集。

(一)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本级经费测算(本级财政补贴、中央财政补助)、补贴补助资金的确认工作、筹集由本级财政负担的补贴资金。

于月日前向市财政部门申报由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的经费(附本辖区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基本情况表)。

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
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项目概况
按照国务院四部委(2011)63号、省四厅委(2011)10号文件《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要求,落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

二、绩效目标
通过企业退休教师生活补贴的发放,达到与地方政府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水平,维护企业退休教师的稳定。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 绩效评价目的:对纳入范围的职教幼教退休教师,通过其待遇补助金的发放工作,确定是否实施了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助方案。

并对补助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保障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

2. 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纳入范围的职教幼教退休教师。

四、绩效评价结论
通过实施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项目,保障了退休教师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教师的满意度。

同时,项目的实施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然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问题描述]。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相应的措施,进一步提高项目的绩效水平。

五、建议与改进措施
1. 加强项目管理,优化流程,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 加强预算管理,合理安排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加强监督检查,保证项目实施质量。

以上是一份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的模板,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河北省教师退休新政

河北省教师退休新政

河北省教师退休新政我省教师退休制度改革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教育体制、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教师权益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

根据最新的政策通知,河北省教师退休新政如下:一、退休年龄调整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变化,我省教师的退休年龄进行了调整。

新政策下,一般教师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享受公务员退休待遇。

特级教师和享受特殊津贴的教师的退休年龄为65周岁。

二、退休待遇提升为了更好地保障教师的生活质量,教师的退休待遇也进行了提升。

根据新政策,教师退休后将享受与在职期间工资基本相当的养老金,同时还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住房补贴等。

此外,特级教师和享受特殊津贴的教师的退休待遇将更加优厚。

三、退休后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规定新政策下,教师退休后如继续从事教育工作,政府将为其提供相应的岗位安排,退休教师可以选择参与各种教育培训、指导和咨询等工作,并获得相应的津贴和奖励。

四、退休前职称评定为了保障教师的权益,新政策规定退休前教师的职称待遇评定将作为退休后养老金的依据,并根据不同职称给予相应的待遇提升。

五、退休金和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新政策下,教师的退休金和医疗保险费用将由政府支付。

退休金的支付方式不再采用一次性支付,而是按月支付,确保教师的经济来源平稳。

六、退休前的培训和准备为了更好地帮助教师顺利过渡到退休生活,新政策要求各个学校和单位要加强对即将退休的教师的培训和辅导工作,帮助他们做好退休前的准备。

这一系列的教师退休新政对于改善教师待遇,提高教育水平,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信通过这一新政策的实施,河北省的教师队伍将更加稳定、更加专业,为广大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河北退休中人教师退休金方案

河北退休中人教师退休金方案

河北退休中人教师退休金方案河北退休中人教师退休金方案背景介绍: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以及退休年龄的提高,全国各地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问题日益引人关注。

河北省作为中国重要的经济中心之一,其退休金问题也备受关注。

尤其是河北退休中人教师退休金问题,一直是关注的重点。

此次,我们将会提出一份关于河北退休中人教师退休金方案的全面思考。

方案内容:一、加强政府的责任河北省政府要加强对于退休中人教师退休金的监管,承担更大的责任。

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的投入比例,为中小学教师的福利待遇提供更为充足的保障。

同时,政府要规范退休金的发放标准,保证教师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福利待遇。

二、确保年龄为主要依据在退休金的发放中,年龄作为主要依据,教师的职称、学历、工作年限等其他因素,也应成为退休金的计算因素。

但是,年龄应当是最重要的依据。

这样,可以保证有着更多的工作年限和资历的教师能够获得更多退休金的待遇,也可以不让工龄较短的教师在退休后陷入困境。

三、缩小社会阶层差距要想缩小社会阶层差距,就不能忽视教育公平问题。

对于退休中人教师的退休金发放,应该建立合理的调整机制,缩小社会阶层差距。

这也是保证全国范围内公平竞争的必要条件之一。

四、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不仅要保障教师自身的利益,还要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河北省政府应该加大对中小学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各层次的教育机构和设施,从而创造更好的教育环境和发展前景。

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水平,也能够增加市场对于教师的需求量,为教育造就更多优秀的教师群体。

五、加强管理对于退休金的发放,需加强管理措施,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规范退休金的发放程序。

管理人员要制定科学的退休金发放标准,确保发放程序的公开透明、合规合法。

六、紧密联系群众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需要紧密联系群众。

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开展讨论会、座谈会以及听取退休教师的意见等方式,了解教师退休金的具体情况和需求,从而更好地制定退休金方案。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07.06•【字号】•【施行日期】2023.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市教育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有关部署,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河北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做好我省2023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政策要点(一)受援范围。

主要是脱贫地区(原国家确定的22个连片特困地县、区,2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7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二)选派数量。

根据各地上报需求情况,2023—2024学年全省计划选派三区支教教师577人,均为义务教育阶段。

各市具体选派名额见附件。

(三)选派要求。

原则上选派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骨干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

选派教师普通话水平需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支教以全日制工作形式为受援地提供服务,时间为1年,鼓励延长支教时间或留任工作。

按照学年开展选派工作。

(四)选派形式。

鼓励以“组团式”形式选派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

专任教师主要承担学科教学和班级管理任务,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与当地教师形成教学团队,带动受援学校整体提升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发文字号】冀政办[1999]8号【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发布日期】1999.05.06【实施日期】1999.05.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政办[1999]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已翻印发给你们,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下大力量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一)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

要继续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千方百计落实再就业资金,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发放,不准出现拖欠。

要按照“三三制”的筹资原则,进一步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确保按时足额筹集到位。

财政负担部分,各级政府要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列入财政预算,不得留有缺口。

中央企业由中央财政负担;省属企业由省级财政负担;市县企业由市县财政负担。

社会筹集部分,各市要全面落实省政府确定的15条筹资渠道,确保全部开通。

要继续实行征收监缴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凡是有缴费任务的单位,必须按规定比例缴纳再就业资金,征缴部门要及时将再就业资金划入财政专户。

企业自筹部分,要由当地政府督促落实,财政、劳动保障、经贸等部门要对有下岗职工的企业自筹资金情况进行全面审核。

国有独资、控股盈利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资金全部由企业自行负担;困难企业经审核具备自筹能力的,必须落实自筹资金。

经审核有能力自筹资金而没有自筹的,财政和社会筹集资金不予注入,企业法人不准评选劳模和各种先进,不准出国考察,不准购买控购物品,引发重大问题的,追究企业经营者的责任。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企业未参保退休人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企业未参保退休人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发文字号】冀人社发[2011]49号【发布部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1.06.10【实施日期】2011.06.1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49号)各设区市、财政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本级统筹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107号)精神,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解决曾在我省企业工作过的未参保人员养老保险问题通知如下:一、人员范围(一)本文件发文之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能提供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原始档案或有效证明材料,本人自愿申请,可以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1994年底前开始在我省企业工作,工作满3年以上离开单位未参保人员,2010年底已经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下同),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后纳入统筹范围。

其中,从61周岁至70周岁每满一周岁少缴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费,70周岁及以上人员按70周岁缴费额补缴。

补缴养老保险费标准见附表1。

2、1995年1月以后开始在我省企业工作满3年以上离开单位的未参保人员,2010年底已经超过退休年龄的,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后纳入统筹范围。

补缴养老保险费标准见附表2。

3、在我省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离开单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0年底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可按照距退休年龄缴费满15年的差,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后继续缴费至退休年龄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

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

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近年来,国有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加快推进企业普通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进程,普通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偏低问题也随之解决,但是,国有企业办职教幼教等其他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与地方政府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相比,总体水平偏低的现象依然存在。

为了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通知如下:一、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由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中央企业(含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中央其他部门所属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中央企业要认真按照各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本通知所称国有企业职教幼教机构是指中央或者地方国有企业举办的职业学校、成人初等中等教育学校、技工学校和幼儿园等。

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是指从国有企业举办上述职教幼教机构的教育教学岗位退休的教师,具体认定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

企业所在地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之后退休的教师,原则上应当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三、对于纳入范围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其基本养老金加企业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其差额部分以加发退休教师生活补贴的名义予以补齐;实际发放额高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予以保留,仍按照现有渠道发放。

四、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各地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人数和财力状况给予补助。

具体补助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五、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生活补贴可以借助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或者由地方政府另行确定发放方式。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12.17•【字号】冀财教〔2019〕121 号•【施行日期】2019.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教〔2019〕121号财政局、教育局,雄安新区管委会: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省级预算安排,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20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省级补助资金预算(见附件),统筹用于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50201“学前教育”。

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前教育发展省级补助资金分配。

基本因素(占60%)。

以各市县2018年在园幼儿数为基数,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和财力差异,重点向农村和财力困难市县倾斜。

城市区基础补助系数为0.4,各县基础补助系数为0.6;加大对62个贫困县倾斜力度,在基础因素倾斜0.1个系数;在对贫困县倾斜的基础上,对10个深度贫困县再增加0.1个系数。

投入因素(占20%)。

按2017年教育经费统计数据为依据,达到全省生均经费支出(5512元)的县按0.2系数分配;生均经费低于2700元的县按照0.1系数分配;其他县按照0.15系数分配。

管理创新因素(占20%)。

由于各市创新、绩效考核等情况需考核确定,为此,本次分配为预拨数,待绩效考核确定后予以调整。

二、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分配使用。

各市县要尽快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根据《关于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通知》(冀财教〔2018〕99号)有关规定,省级财政根据各地生均公用经费制度建立政策落实情况,按照生均标准30%的比例(生均120元)对县(市、区)予以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完成保育教育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不得用于基建投资、人员经费、捐赠和偿还债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4.01.20•【文号】国办发[2004]9号•【施行日期】2004.01.2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

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地方管理,是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分离企业办中小学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由于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工资及退休待遇执行的政策与地方政府办中小学不尽相同,造成大部分国有企业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偏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为妥善解决上述问题,现通知如下: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快国有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进度,理顺办学管理体制。

二、对已经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业所办中小学,其退休教师仍留在企业的,由企业按照《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对退休教师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所在企业予以计发。

尚未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业办中小学,其在职教师的工资和退休教师的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的,由企业按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计发。

企业上述支出,允许计入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

按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计发确有困难的亏损企业,同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中央亏损企业,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上述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对各地已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其关闭破产前所办中小学退休教师的待遇问题,由各地方政府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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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年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基本情况表
填报单位:填制日期:年月日金额:元/年
说明:1、机构类别栏:分为幼教、初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电大、函大、夜大、党校)等。

2、上级集团名称栏:填写隶属一级企业集团总公司名称。

3、企业隶属关系:分中央企业、省属企业、设区市直属企业、县(市、区)属企业。

4、企业统筹外补助金额:填写职幼教退休教师从主办企业领取的各类补贴现金之和。

5、此表有关金额列按年度填报,一年一张表。

2011年、2012年的数据为实际数,2013年数据按年初有关部门核定的数据测算填列。

附件二:
××年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汇总表
填报单位:填制日期:年月日单位:元/年
说明:此表按职教幼教机构名称填列,一个单位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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