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现状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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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分析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分析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财政税收工作一直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实践中,我们也不难发现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着诸多问题,影响了税收的有效征收和国家财政的健康发展。

深化改革是必然的选择,只有通过不断的改革和完善,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财政税收工作需求。

本文将就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深化改革进行分析探讨,以期为我国财政税收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存在的问题1.税收征管不完善目前在我国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包括税收征管力度不足、征管手段落后、征管机制不健全等。

这些问题使得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偷漏税、逃避税的现象,导致税收征收效率不高,对国家的财政收入产生了较大影响。

2.税收政策不合理由于我国税收政策较为繁杂,部分税收政策不合理,导致了企业税收负担过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经济活力。

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也会影响企业的税收合规意识,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税收执法难度。

3.税收征收成本高目前我国税收征收的成本相对较高,包括征管成本、征收成本等。

这不仅增加了税收征收的成本,也给纳税人带来了负担,造成了不良的税收征收环境。

4.税收征收依靠单一我国税收征收主要依靠间接税,而直接税征收存在不足。

这种征收模式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也导致了财政税收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上述问题的存在,给财政税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挑战,制约了税收的有效征收和财政的健康发展。

必须深化改革,积极破解现有问题,为财政税收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深化改革分析1.加强税收征管为解决税收征管不完善的问题,可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增加税收征管人员和技术投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水平。

可以加强税收征管手段的创新,引入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征管的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提高税收征管的有效性。

2.优化税收政策为解决税收政策不合理的问题,可以对税收政策进行适时的调整和优化,通过简化税收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优化税收政策体系,完善税收政策环境,增强企业的税收合规性和积极性,从而推动税收的有效征收和国家财政的健康发展。

税收征管现状、问题及对策

税收征管现状、问题及对策

税收征管现状、问题及对策摘要:税收新征管模式运行以来,我国的税收征管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征管质量和效率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税收征管、监督、管理方面一些问题也暴露出来,建立新型税收管理体制和征管模式,不断提高税务部门专业化管理、规范化执法和程序化服务水平势在必行。

本文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完善“以信息化为支撑、以征、管、查专业化分工体制为保障,集中征收核算、专业管理、重点稽查”征管机制的工作思路,通过建立税收执法保障体系,信息化的税收管理系统,专业化制衡的税收征管体系,以机制考核为主、事后考核为辅的考核监督体系,全方位的纳税服务体系,以人为本的柔性管理体系等六大体系,解决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实现税收征管制度的便利、规范、科学、高效。

关键词:税收征管;问题与对策;制度创新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加强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进程显得尤为重要。

特别是面对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给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趋利弊害,推动税收征管改革和依法治税进程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艰巨而又重要的课题。

本文就是想通过对税收征管现状的分析,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旨在探讨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符合世贸规则,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化税收征管新格局,以供参考。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现状税收征管作为一个全球性的课题,倍受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

有人说:征管永远落后于时代,因为税务机关只有在充分研究社会经济现状的前提下,才能拿出详细的税收征管方案。

而这时社会又已经高速前进了,所以进行税收征管改革是税务机关永恒不变的任务。

建国以来,我国税收征管随着各个时期税制结构的变化,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转换。

从1988年实行“征管、检查两分离”和“征收、管理、检查三分离”到“两步走,三结合”等模式的推行,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仍没有建立一种能够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全新的税收征管模式。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
1.税制过于复杂,难以理解和适用,给纳税人带来不便和负担。

2.税种过多,税率过高,导致企业成本增加,影响了经济发展。

3.税收征管不够规范,存在征收难度大、征收漏洞大等问题,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4.税收征收和使用缺乏透明度,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公众参与,容易导致腐败和浪费。

改革建议:
1.简化税制,减少税种,降低税率,提高税制透明度和公平性。

2.完善税收征管体系,加强税收征收监管,建立健全的纳税人信用评价制度。

3.加强税收征收和使用的公开透明度,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提高税收使用效益和公共财政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4.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利用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度。

5.加强国际税收合作,遏制跨国企业税收逃避和避税的行为,提高我国的税收收入和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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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税收征管的状况及提议

国内税收征管的状况及提议

国内税收征管的状况及提议
国内税收征管的状况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征管机构建设不完善:国内税收征管机构的建设相对薄弱,人员不足,缺乏专
业化管理能力和先进的信息技术支持,导致税收征管效率不高,难以有效监管税收征
收工作。

2.税收征管制度体系不健全:国内税收征管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存在一些漏洞和短板,容易导致税收漏税现象,同时也缺乏对不同税种征管的细化规定,难以实现全面、准确、公平的税收征收。

3.税收征管风险防控不到位:在征管工作中,存在一些风险隐患没有有效控制,如税
收征管工作中的失误、疏忽和盲区,以及一些企业和个人利用漏洞逃避或规避税收征收。

针对国内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可以提出以下几点改进建议:
1.加强税收征管机构建设:加大对税收征管机构的投入,增加人员编制,提升税收征
管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和管理能力;同时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和准确性。

2.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税收征管规章制度,加强对不同税种的细化管理,确保税收征收的全面、准确、公平。

3.加强税收征管风险防控:加强税收征管工作风险防控,加大对税收征管工作的监督
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税收征管中的问题和漏洞;同时推行更加智能、精准的
税收征管手段,提高税收征管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加强税收宣传和教育: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收宣传和教育,提高纳税人对税收的认知和理解,增强纳税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减少税收偷逃行为的发生。

以上是关于国内税收征管状况的总结和提议,希望能对完善税收征管工作起到一定的启示作用。

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精心整理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务院自1988年提出“以法治税”到1998年3月发布《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以来, 我国依法治税工作走过了一段艰辛曲折的历程, 通税收执深蒂固还存在官意志”办事, 以致在实践中出现了少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权力滥用等问题;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税虽然有一定的认识, 但面对财政管理体制的制约和税收计划任务的左右, 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和干扰, 显得望而却步、裹足不前、不敢作为。

从税收执法者来看总是以管理者自处, “官本位”、“税老大”意识作祟, 习惯于居高临下, 缺乏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从而严重地侵蚀了我国初步建立起来的税务行政法律制度。

严重束缚着依法治税进程。

(二)岗责不分要求不明导致执法过错无法追究有些地方由于没有建立完整完善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或执行不力而造成岗责不, 端,,益或因财政包干税收收入量入为出与本位主义观念作崇等原因, 便出现诸如个别税务干部法制意识弱, 执法水平低而不顾税收政策规定为纳税人擅自乱开减、免税口子, 有的因税为私、以权谋利执法犯法现象;也有因税务执法不严、税务审核把关不牢被投机纳税人钻了空子。

如假外资、假下岗再就业优惠等;有的因税收执法不严而被纳税人假停歇业、假销户现象, 给纳税人钻了疏于管理的漏洞。

同时, 地方政府在当地财源有缺口而为了完成上级分配的财税任务时, 又不得不变着法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买税卖税、垫税, 收过头税或有税缓收或不收, 有的为了地方财力税款入库时擅自改变入库预算级次;有的以招商引资为名大搞地方保护主义, 有的甚至出台与上级税收政策法规相违背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有的未严格履行执法程,短缺、权,角度看都有很大的欠缺, 从而严重地影响了税收刚性发挥。

同时, 考虑地税部门双重领导的特殊情形, 地税工作的开展还离不开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协作, 在法制意识还不很健全的情况下, 有关职能部门不能很好地支持配合税务机关工作, 个别地方仍然存在党委政府领导干预税收等“权大于法”现象。

浅谈现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现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现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要求改变传统的税收管理方式,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与形势发展要求相比,当前税收征管中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的地方,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客观审视和认真分析,在税收征管实践中逐步加以解决。

一、当前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风险管理理念有待更新。

税收风险管理理念作为国际上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引入我国税收管理实践的时间还不长,税务人员对税收风险管理理念的学习和认识还有一个过程,税收管理工作仍然停留在原有的思维模式中,风险管理还没有普遍运用到税收征管中去,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还没有从根本上树立起来,纳税人忽视税法遵从和风险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

税收征管程序有待规范。

现行税收征管程序是根据原“34字征管模式”制定的,在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新体系下已显得陈旧和不完善,税源管理缺位的问题比较明显,重点税源管理程序不细化,中小税源管理程序过于复杂;纳税评估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纳税评估的质量不高,对纳税申报真实性、合法性审核不到位,税收征、管、查等环节的配合不协调,制约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税源分类管理有待改进。

管户与管事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中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征管工作中,税收管理员仍旧习惯于属地划片固定管户方式,税源管理职责分工不够科学,对所有的纳税户均衡安排征管力量,导致重点税源和重点行业等高风险领域管理力量不足,征管力量占比相对较低,一些复杂涉税事项的管理层级较低。

信息管税水平有待于提高。

信息管税为税源管理提供支撑作用,“全面、及时、准确”六字数据采集要求不能落到实处,现有数据质量水平不高;政府部门等第三方配合不够,第三方信息共享平台没有建立起来,内、外部涉税信息比对困难较多;数据分析设立的指标较多,没有建立统一的数据分析模型,缺少一个统一的数据分析应用平台,传统的分析手段无法适应信息管税的新形势。

税源管理运行机制有待加强。

浅谈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的现状及对策研究(一)

浅谈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的现状及对策研究(一)

浅谈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的现状及对策研究(一)一、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的现状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的进程不断加快,初步形成了有法可依的局面。

《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程序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税务执法、法制监督和法律救济的制度体系。

以法律的手段推进分税制的改革,构建了中央税法体系和地方税法体系的基本框架,对保持税收高速增长发挥了重大作用。

但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新型的经济及法律关系不断涌现,税收法制化暴露出一些问题。

1.税收法律体系本身存在明显缺陷。

(1)税收法律体系结构不完善。

主要表现在许多重要的税收法律,如税收基本法等还未制定出台。

(2)税收法律形式繁杂。

除了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外,还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地方政府的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有完整的某个税种的税收法律法规,还有大量的补充规定、修订条款的通知。

(3)税收法律整体效力不高。

税收立法权过多依赖行政执法部门,使得行政机关由“法律执和行”过多地转向“法律制定”,出现了税收立法行政化的趋势,影响了税法应有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约束程度。

(4)税收法律内容上存在矛盾。

依纳税主体身份的不同有不同的税收立法,如同为使用车船等,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分别适用不同税收条例;同为所得征税,内资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条例,外资企业适用外商投资企业习斯砰得税法。

(5)实体法中内容滞后瘫单种设置不合理户(6)税法公布方式不够统一。

2.税法与相关法律关系存在明显脱节。

(l)税法与宪法之间存在空档。

宪法第五十六条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规定,而对税收的开、征、停、减、免以及公平税负等却未予规定,只是税收征管法弥补了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规定缺陷,而对于公平税负、不实行区别对待,宪法和税法都没有作出规定。

(2)税法与行政法之间存在差异。

例如,现行税务行政处罚,有的是在没有税收立法权的机关下发的规范性文件中设定的,有的是在不享有税收立法权的地方人大或政府发布的地方生法规、规章中设定的,与《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一致。

浅析税收征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报告.doc

浅析税收征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报告.doc

浅析税收征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报告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的要求,文秘部落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收到了明显成效:巩固完善了新税制,促进了依法治税;强化了税收征管,促进了征管质量、效率和水平的提高;强化了税收聚财功能,保证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矛盾日益显现,相当多的实际问题羁拌着改革的进程。

在此,笔者就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如何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解决这些问题作一点粗浅探讨。

一、新的征管模式运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对照国家税务总局“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税收征管模式要求,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现行征管运行机制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纳税申报管理上的问题建立纳税人“自核自缴”的申报制度是新的征管运行机制最重要的基础,也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

目前纳税申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纳税申报质量不高。

由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以及业务技能方面有一定差异,出现了纳税申报不真实的问题,突出反映在零申报、负申报现象增多等;二是内部纳税申报制度不尽完善,手续繁杂,环节较多,对纳税人监控不力。

(二)税务稽查的地位与作用问题新的征管模式赋予税务稽查十分重要的职能,并强调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在实际运做中,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与影响,稽查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与作用并没有充分体现:一是稽查力量相对不足,财力投入较少,稽查手段和装备有待改善。

二是实际工作中“重征收、轻稽查”的观念仍然存在,税务稽查的职能不够明确。

只重视了税务稽查对纳税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而忽视了其对执法行为监督制约和对行政行为监督检查的职能。

三是税务稽查操作规范还不尽完善,稽查工作缺乏应有的深度和力度。

目前按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实施税务稽查,在实际操作中还不够规范,某些环节(如稽查选案)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亟待提高,各环节的有序衔接制度要进一步健全,选案的随意性,检查的不规范性,审理依据的不确切性,执行的不彻底性等问题还比较普遍,影响了稽查整体效能的发挥。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
1.税制不够简化:我国税制涉及到多个税种,税收政策也比较复杂,企业和个人缴税的程序繁琐,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

2. 税收结构问题:我国税收结构偏重于间接税,如增值税、消费税等,而直接税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占比较低,这导致了税负分配不均和经济效率低下。

3. 税收征管问题:我国税收征管存在着不规范、不公正、不透明等问题,导致了一些纳税人的不满和逃税现象的存在。

改革建议:
1. 税制简化:应当通过整合税种、取消不必要的税种和税收优惠,简化税制,降低纳税人的负担。

2. 税收结构调整:应当适度提高直接税在税收结构中的比重,优化税收结构,增加税负分配的公平性和经济效率。

3. 税收征管规范:应当加强税收征管的规范化和透明化,提高税收征管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减少逃税现象的发生。

4. 加强税务部门的服务意识和能力:税务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纳税人的服务意识和能力,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税收政策,提高纳税意识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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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共治:现状、问题与完善路径

税收共治:现状、问题与完善路径

税收共治:现状、问题与完善路径税收共治是指相关部门、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税收管理和治理的一种税收管理模式。

在当今社会中,税收共治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

税收共治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减少逃税漏税,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然而,目前我国税收共治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第一,税收共治的现状。

当前,我国税收共治的形势总体较好,相关部门、企业和个人在税收管理和征收方面的配合度较高,税收征收效率有所提升。

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税收管理,提高税收征收效率。

企业和个人也积极配合,主动履行税收义务。

同时,税收共治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成为税收征收的重要方式。

通过税收共治,相关部门可以更好地监督税收征收的全过程,提高税收质量,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第二,税收共治面临的问题。

虽然我国税收共治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一些问题。

首先,税收共治中相关部门、企业和个人之间的责任划分不够清晰,导致税收管理混乱,征收效率低下。

其次,税收共治中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导致逃税漏税问题严重。

再次,税收共治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容易导致一些不端行为的出现。

最后,税收共治中的信息化建设还比较滞后,征收效率不高,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第三,完善税收共治的路径。

为了更好地推进税收共治,提高税收征收效率,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税收共治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税收共治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打击力度,提高逃税漏税的成本。

其次,相关部门应加强税收共治的信息化建设,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税收征收的智能化水平,提高征收效率。

再次,相关部门应加强与企业和个人的沟通协调,加大对税收的宣传力度,增强纳税意识,促进税收共治的顺利进行。

最后,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税收共治的法治建设,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规范税收共治的行为,保障税收征收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让我们总结一下本文的重点,我们可以发现,税收共治是一种重要的税收征收模式,对于提高税收征收效率,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我国地方税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24年我国地方税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24年我国地方税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一、地方税制结构问题我国地方税制结构长期以来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

主要问题在于税收种类单一,过度依赖增值税和营业税等少数税种,这使得地方税收收入缺乏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地方税制结构中的间接税比例过高,直接税比例过低,这不仅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也限制了地方财政的调节能力。

此外,地方税源分布不均,一些贫困地区税收收入有限,而一些发达地区的税收收入则相对较高,这进一步加剧了地区间财政的不平衡。

二、税收征管效率问题税收征管效率是衡量一个国家税收体系是否健全的重要标准。

然而,在我国地方税制中,税收征管效率普遍不高。

一方面,税务部门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手段有限,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税收征管工作;另一方面,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偷逃税等问题,这导致了税收流失和税收征管成本的增加。

此外,税务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协作不够紧密,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也影响了税收征管效率的提升。

三、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税收优惠政策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但在我国地方税制中,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税收优惠政策的种类繁多,但缺乏统一性和透明度,企业和个人难以了解和掌握;其次,税收优惠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足,往往难以达到预期的经济效果;最后,税收优惠政策的监管不够严格,容易出现滥用和违规现象。

四、税收法律体系问题税收法律体系是保障税收制度有效运行的基础。

然而,在我国地方税制中,税收法律体系尚不完善。

一方面,地方税收法律法规的数量和质量都有待提高,一些重要的税收法律制度尚未建立;另一方面,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这不仅损害了税法的权威性,也影响了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五、税收与经济发展协调性问题税收与经济发展之间应该保持密切的协调关系,但在我国地方税制中,这种协调性并不理想。

一方面,地方税制的设计和实施往往忽视了经济发展的需要,导致税收负担过重或过轻,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地方税制缺乏灵活性和前瞻性,难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变化。

当前税收征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税收征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税收征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税收征管工作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然而,当前税收征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税收违法行为多发、执法不严、信息共享不畅等。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论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改善税收征管工作的效果。

一、税收违法行为多发的问题税收违法行为在当前社会仍然存在且呈现多发态势。

一方面,一些纳税人为逃避缴税,采取各种手段进行虚开发票、偷漏税等行为;另一方面,一些税务部门和工作人员存在收受纳税人贿赂、徇私舞弊等不法行为。

针对这一问题,首先,更加完善税务法律法规,明确纳税人的义务和纳税部门的权力,加强对纳税人的法律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的自觉遵纳税收法律的意识。

其次,加强税收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相应的执法机构和监督机制,对税收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形成有效的威慑。

最后,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诚信意识,确保税收执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二、税收执法不严的问题目前税收执法在一些地区存在不严的情况,主要体现在对纳税人的征收标准不严格把握、税收征管流程不规范、税收查缴行为不规范等方面。

为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大对纳税人的监督力度,确保征管中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其次,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纳税人申报制度和征税标准,确保征管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此外,要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监管和教育,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激励执法人员勤勉执法、严格遵守税收执法规定,提高税收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三、信息共享不畅的问题税收征管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信息共享,有关税务机关应根据法律规定以及主管部门的要求,将税务信息共享给需要的部门和单位,以实现国家税收政策的有效实施。

然而,目前信息共享在一些地方存在不畅、不及时的情况,影响了税收征管工作的效果。

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内部信息的共享,建立起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流通畅通。

同时,要加强税务机关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共同推进信息共享工作。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我国经过前两次、特别是第二次征管改革后,税收征管基本上实现了由传统的手工操作为主的粗放型管理向以计算机处理为主的集约型管理转变,由以纳税人为对象的“保姆式”管理向“服务型”管理的转变,初步建立了新型税收征管模式。

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矛盾日益显现,羁绊着改革的进程。

在此,就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如何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解决这些问题作一些探讨。

[关键词]征管模式;征管目标;纳税服务;人员素质一、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内容与现状我国现行的征管模式为“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服务,重点稽查,强化管理。

这种模式。

从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为基础,通过税务机关和中介组织的双层服务,使得所有纳税人都能够实现自选申报;通过计算机对纳税申报的集约化处理、分析,找出未申报或中止申报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同时将异常申报加以筛选,监控纳税人按期申报;再通过稽查,纠正并处罚不真实的纳税申报,引导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系统1.确立科学简便的申报纳税程序。

有三种方式:(1)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由纳税人自行计算,自行填写缴款书并向银行(国库经收处)缴纳税款,然后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并附盖经收讫印戳的缴款书报查联,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2)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指定的银行开设“税款预储账户”,提前储入当期应纳税款,并在法定的申报纳税期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由税务机关通知指定银行划款入库。

(3)在法定的申报纳税期内,纳税人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并附上税款等额支票,报送税务机关:税款的入库由税务机关归集报缴数字清单、支票,统一交由作为同城票据交换单位的国库办理清算。

2.规范纳税表格。

这既要考虑纳税人填写使用的方便,又要顾及应用计算机处理的便捷,为此,规范表格分两步进行:(1)统一分税种的纳税申报表、税款缴款书格式,并规范其内容;(2)简化、合并有关表格,包括相关税种纳税申报表的合并和表列内容的合理化;并将纳税申报表和缴款书一体化。

税收征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精选五篇]

税收征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精选五篇]

税收征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精选五篇]第一篇:税收征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税收征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内容摘要:新税制施行后,各地税务机关从自身税收征管实际出发,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税制的有效运行,巩固税收征管改革的成果,堵塞征管漏洞,本文提出了一些粗浅的建议。

关键词:税收征管;纳税申报;稽查制度1994年税制改革后,国家税务总局适时提出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的要求。

经过几年的运行,新的征管模式的作用和成效已初步显现,税收环境得到了初步改善,偷逃骗税得到了一定遏制,税收收入连年超额完成,强化征管的地位得到充分体现。

但在征管模式转换中也暴露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一)《税收征管法》本身存在的问题《税收征管法》实行以来,在加强税收征管,打击偷、逃、抗、骗税行为,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税收保全措施只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对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或对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不能适用该措施。

根据第二十七条规定强制执行措施只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其他纳税人则不适用。

可见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的客体过窄,只适应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发生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行政单位、非盈利性质的事业单位、税务机关就不能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

这种规定影响了税法的刚性和税收的效率,致使税务机关对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偷、欠的个人所得税款无能为力。

(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1994年国、地税两套税务机构分设后,全国税务系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突破旧框框大胆进行征管改革。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率先在全国实行征管查三线分离、取消专管员管户的“保姆式”征管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国税收治理存在的问题和改善建议探讨

我国税收治理存在的问题和改善建议探讨

我国税收治理存在的问题和改善建议探讨论文关键词:市场经济税收法环境论文摘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建设,税收收入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要紧来源,税收的地位愈来愈重要,对税收立法的要求就越高。

但由于我国税收法规不完善,有随意性,弹性大,常常变更,征纳两边在税收法规熟悉上就会产生误差,对同一项纳税事宜,两边会有不同的意见,法规有时又不明确,税务机关执法行为不易标准,容易造成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征纳矛盾。

另外,我国税收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宣传的形式、方式、手腕比较单一,纳税人不了解税法,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

上述各类缘故致使了我国税收法制环境较差。

1我国税收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水平比较低,共享机制未形成,源于税收信息化基础工作薄弱新征管模式要求以运算机网络为依托,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为目标,但由于税收基础工作覆盖面较广,数据搜集在全面性、准确性等方面尚有欠缺,不能知足税收征管和税源监控的需要。

税源监控不力,征管失衡随着经济的进展和社会环境的不断转变,税源在散布和来源上的可变性大大增加,税源失控的问题也就不可幸免。

目前,税源监控不力要紧表此刻:一是征管机构设置与税源散布不相称,治理职能弱化。

由于机构设置不合理,税源监控职责分工不是十分明确,对税源产生、转变情形缺乏应有的了解和监控;另外,税务机关治理缺位的问题仍存在,显现大量漏征漏管户的现象,因此税收流失必然存在。

二是税源监控的和谐机制尚未形成。

在“征、管、查”治理模式下,由于税收征、管、查等环节职责不明确或彼此脱节,和国税、地税之间或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和谐而引发税源失控。

三是税收执法不标准,税法的威慑力减弱。

税务机关对查处的税收违法案件惩罚力度不够,企业税收违法的风险本钱低,这是税源失控的一个重要缘故。

纳税效劳意识淡薄,征纳关系不和谐一是没有树立起一种“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效劳理念,由于工作的起点不是以纳税人中意为目标,税收法规的宣传不到位,新的税法政策又没有及时送达纳税人,因此在征纳进程中对纳税人的转变和需求难以做出快速反映。

浅议我国纳税服务的现状与改进措施

浅议我国纳税服务的现状与改进措施

济、 高效的纳税服务 , 是世界各 国普遍的做
法 , 提 高 我 国纳 税 遵 从 度 的 客观 要 求 。 是

有权利 的宣传 不遗余力 , 并通 过免费 咨询 面掌握 纳税人信息的渠道 。税 务机关对外 电话 、 信息网络 等渠道 , 满足纳税人的咨询 办事的透明度要进 一步提高 , 要帮 助纳税
研 究 } S AR H RE E C
浅 议 我 国纳 税 服 务 的现 状 与 改 进 措 施
文 /陈 懿 赞

要 : 强 纳 税 服 务 是 构 建 和 谐 征 纳 关 够得到进一 步提升 , 加 护税协 税的作用 没有 收 政 策 的 知情 权 渠道 相 对 狭 窄 。税 务机 关
还存 在纳税服 务的宣传 渠道不 够 机 构的设置上 , 管 目前各 级税务机关 都 尽 囿于税收法律条 文的滞后 , 以及纳税 建设上 , 已 成立 了纳 税 服 务 机 构 , 纳 税 服 务 局 限 但 纳税 公 宣传和纳税意识 的落后 , 目前我 国纳税 服 畅通 , 人 对 纳 税 合 法 权 利 缺乏 了解 , 少数税务机关仍存在“ 官 于部 门 的行 为 , 服 务 为 导 向 的 税 务 机 构 以 务 的工作主要还 是 由税务 部 门来 提供 的。 民纳税意识淡薄 , 思想等情况 , 使我 国纳税人权利保护 重 组任 务 还 很 艰 巨等 。 纳税人在办税时 , 面对的是税务部 门, 而不 本位” 是税务代理等提 供纳税服 务的 中介机构 。 的任务还较为艰巨 。 税 务部 门将 大量 的人 力物 力用 于征 纳税 3 纳税人需求未能得到有效满足。 . 为纳税人提供 良好 的纳 税服务 , 满 是 款, 而不是用于税收监管 , 限制了为纳税 人 我 提供多层次 、 全方位 纳税服务 的能力 。此 足纳税人需求 的基本 条件 。近年来 , 国 外, 由于税务 中介在纳税 服务工 作 中的作 各级税务机关通 过实行 首问责任 制、 限时 政务公 开 、 一站式服 务等工作 , 纳 在 用还不 明显 , 行业 自律制度还不规范 , 税务 服务 、 税服务方面做 了一些有益 的工作 , 取得 一 中介主体的法律义 务不健 全, 惩戒 机制不 完善 , 中介代理人员整体 素质 、 执业道德素 定 的效果 。但这些 工作缺 乏统一 的规范 , 质还处于一个较 低的水平 。 目前 , 供社 服务的水平参差不 齐 , 务质量 和效率还 提 服 会化纳税服务的 中介机构 , 其业务 并没有 有待提高。在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纳税

浅议当前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5篇)

浅议当前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5篇)

浅议当前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5篇)第一篇:浅议当前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议当前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围绕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各级国税机关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如对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实行“一窗式”和“一户式”监控、实行行业纳税评估、实行管理员工作责任制度和待办事宜落实等等。

这一系列管理措施的实施,促进了税收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执法日趋规范。

但是税收执法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直接影响着税收执法工作质量。

必须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加以克服。

一、当前税收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不到位。

(一)税收执法规范不到位。

具体表现:一是一些基本税收执法程序没有严格执行,导致执法工作出现问题。

如对注销企业的管理,在对纳税人进行注销检查时,没有认真进行检查,检查走过场,对纳税人为什么注销,企业所得税是否清算,增值税上是否有问题,企业库存产成品、原材料在注销后如何处理没有查清,匆匆注销后给以后管理带来许多问题。

二是有些税收执法程序没有严格履行,导致应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

如增值税减免税备案管理规定:对初次申请享受征前减免的企业,在备案申请确认后,有申报免税收入的申报期后的第一个月内实地核查。

但有的管理员就是不按要求去做,备案后就万事大吉,后续管理工作没有跟上,导致减免税出现问题。

(二)税收执法自查不到位。

管理员税收执法自查工作是提高税收执法水平的重要形式,定期通过自查,发现自身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从而形成一种良性的自查工作机制。

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个别管理员把税收执法自查工作当成是一种负担,在自查工作中有消极情绪,自查不认真,走过场,从而出现有些执法问题年年查年年有,屡查屡犯。

(三)日常管理监控不到位。

出现了管理的“真空”。

如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备案报告制度,要求管理员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对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及相关附表认真审核,发现有应报送备案的项目,及时通知纳税人报送,但实际工作中,有的管理员不能很好地审核,备案报告面达不到100%,出现了纳税人未备案而费用照样列支问题,给以后管理增加了难度。

关于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均衡发展的几点思考

关于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均衡发展的几点思考

关于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均衡发展的几点思考税收征管体制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对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优化税收资源配置、提升税收征管效率和公平性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我国税收征管体制还存在一些不平衡和不足之处。

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首先,税收征管体制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不平衡发展。

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收负担差异较大,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着征管力量和技术水平的不平衡。

为了实现税收征管的均衡发展,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地方税务机关的人员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基层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二是加大对贫困地区税收征管的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提高贫困地区的税收征管水平。

三是加强不同地区之间的税收信息共享和协作,推动税务机关之间的合作发展。

其次,税收征管体制在不同税种之间存在不平衡发展。

我国税收体制包括了多个税种,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这些税种之间征管的难度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差异较大,导致不同税种的征管水平存在不平衡。

为了促进税收征管的均衡发展,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统一的税收征管平台,实现不同税种数据的集中管理和统一管控。

二是制定统一的税收征管政策,减少不同税种之间的差异,提升各个税种的征管效率和公平性。

三是加强对高风险行业和高风险个体纳税行为的监管,确保税收政策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此外,税收征管体制在不同纳税人之间存在不平衡发展。

我国纳税人的数量和类型较为庞大,不同类型纳税人之间的征管难度和需求差异较大,导致征管体制存在不平衡。

为了实现税收征管的均衡发展,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差异化的征管政策和服务体系,满足不同类型纳税人的需求,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

二是加强对大企业和高净值个人的税收征管,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增加税收收入。

三是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培训支持力度,降低其税收负担,促进其发展。

综上所述,税收征管体制的均衡发展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国现行分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我国现行分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我国现行分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我国已经先后实施了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改革。

然而,目前我国的分税制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问题1.税收收入分配不均我国的分税制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征收税收并分别负责收入的分税制。

然而,由于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相对较弱,因此税收收入分配不均,导致一些地区财政收入长期处于紧张状态。

2.税制管理过于复杂我国的分税制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同时负责税收征收、税制管理以及税收收入的分配。

这种管理结构过于复杂,使税收征管过程中出现许多漏洞和不透明现象,容易形成腐败和不公。

3.税收征管体制存在问题我国的税收征管体制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税务机关控制力度较小,缺乏有效监管措施,容易出现贪污和不法行为。

同时,税务机关与企业之间的利益绑定也是税收征管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完善措施1.加强税收收入调节机制为了解决地方财政收入不足的问题,可以加强税收收入调节机制,即调节地方和中央对税收收入的分配比例,保障地方财政基础和可持续发展。

2.简化税收征管机制为了减轻税收征管过程中的管理成本和资源投入,可以简化税收征管机制,同时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引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效果。

3.拓宽税收征管渠道为了解决税收征管体制存在问题,可以拓宽税收征管渠道,通过分权化改革,鼓励民间机构进入税收征管领域,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4.加强税收征管人员素质培训为解决税收征管过程中出现的贪污和不法行为问题,可以通过加强税收征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素质培训,提高税收征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诚信度,保障税收征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总之,完善我国的分税制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税收收入调节机制、简化税收征管机制、拓宽税收征管渠道、加强税收征管人员素质培训等措施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提高我国分税制的效率和公正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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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现状与完善职法律硕士学号:2013160007 姓名:段家元摘要: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制度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和1994年税制改革的要求逐步确立的,即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

几年的实践证明,这种税收征管体制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纳税人偷逃税现象大为减少,征管模式逐步向集约型方向转变,税务管理的现代化进程也大大加快。

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新税制,强化了税收征管和税收聚财功能,保证了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问题日益显现出来,相当多的实际问题阻碍着征管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在此,我就日常税收征管过程中所遇到的征管问题,结合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就如何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解决这些问题作一点探讨。

关键词税收征管税制税收法律制度一、我国现行税收征管体制存在的问题(一)传统科层制的税务组织结构导致管理层次多。

我国目前实行的科层制的税务组织机构,其主要问题就是职能部门多,管理层次多,中间环节多,造成税务机构设置的重叠和臃肿,管理职能的交叉和政出多门。

在征、管、查三分离或者征管与检查两分离情况下,征收的只管征收,检查的只管检查,资源不能有效共享。

(二)税收征管信息不能共享。

由于一些税务机关的电子政务建设理念不同,服务定位不清,管理措施不衔接,因而不能有效实现网上跨部门的交互办公,不能实现跨行业的协调办公。

国税系统、地税系统、财政、海关、公安等各部门虽然都有自己的信息,但彼此之间并不能实现共享。

(三)征税成本总量和增幅都偏大。

有资料显示,1996年我国的征税成本率(一定时期税务机关费用支出占同期税收收入的比例)是4.73%,而美国仅为0.6%,日本为0.8%。

另外我国的征税成本还在不断递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税收稽查成本每年增幅达到12%左右。

(四)国税、地税缺少协作。

目前国税与地税分设、分征、分管的模式,在实际操作上出现了征管权限、隶属关系、代征税款、税收政策解释等方面的矛盾,导致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不明显。

(五)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亟待完善,法律效力层级有待提高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特别是《税收征收管理法》是在我国刚刚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1992年颁布的,距今已8年了。

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发展,经济和社会各方面都发生了许多变化,税收征管也出现了机构分设、税制简化等新情况、新形势,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加强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的需要。

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税收征管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法律效力有待提高。

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作为综合性的税收程序法典,它不可能对税收征收管理的各个方面都作出详细、可操作性的规定;目前有关税务管理、税务稽查、税务代理等的规定都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不仅法律效力不高,内容也不规范。

应抓紧制定和完善专门的《税收征管体制法》、《税务稽查法》、《税务代理法》、《发票管理法》、《税务争议救济法》等。

2、税收征管的基础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税务管理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

表现在:第一,税务登记在法律上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不少纳税人不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漏征漏管现象比较严重。

第二,税务登记与纳税人银行存款之间衔接不够,不少纳税人在银行多头存款,税务机关难以掌握纳税人应税经营情况。

第三,现有的发票管理规范不够健全,违反发票管理的处罚措施尚待完善。

第四,纳税申报的期限、方式、作法、法律责任不够完善,税收征管实践中零申报、负申报增多;一些纳税人利用延期纳税的规定拖欠税款,影响国家税款的及时收缴等。

3、税收征管工作中面临的一些新情况在法律上缺乏明确的规定。

现行征管法未明确税收优先原则,致使在一些经济纠纷、企业重组、企业破产中国家税款难以得到有效保护;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普及、电子商务的发展,应制定相应的税收对策和征管制度;应对税控装置的推行和使用作出规定;现行滞纳金制度的合理性和适用范围需要重新考量等。

4、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和税务行政执法不够规范、有力和完善。

表现在:第一,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范围过于狭窄。

第二,税务检查效力不强,没有对税务检查的法定程序作出具体、详细的规定,税务稽查法律地位不明确。

第三,税收征管中与银行、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有效的协税护税机制,尤其是缺乏法律责任的规定。

5、未明确、全面规定纳税人的权利,税收征管中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6、法律责任不够严密、完善。

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幅度过大,没有规定下限,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一些重要的征管法律规范没有“制裁”部分,税收征管实践中不少法律规定难以落到实处等。

7、税收征管法与相关法律存在一定的冲突。

现行征管法实施以来,我国陆续制定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修订了刑法、会计法等,现行征管法需要与这些法律相衔接。

例如,一些税务机构执法主体资格需要明确;征管法中的偷税概念与刑法中的规定存在差异,需要修改等。

8、税务争议的救济和司法保障需要加强和改善。

一方面,现行征管法给纳税人提供解决税务争议的途径和方法不够完善,影响了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另一方面,法律没有赋予税务机关打击税务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门执法手段,没有建立税务警察、税务法庭等税务司法保障机关,税务执法手段的刚性不强等。

(六)税收征管具体实践中还存在以下问题1、纳税申报不实的问题。

建立纳税人“自核自缴”的申报制度是新的征管运行机制最重要的基础,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

但在申报制度具体的执行情况来看,目前纳税人纳税申报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纳税人纳税申报质量不高。

由于纳税人的思想意识、纳税观念、法制观念以及业务素质方面有一定的个体差异,导致了纳税申报不实的现象,突出反映在有些正常经营企业,长期出现零申报或负税负申报现象;二是内部纳税申报制度不尽完善,手续繁杂,环节较多,对纳税人监控难以到位。

2、税务稽查的地位与作用问题。

新的征管模式要求税务稽查要发挥“双刃剑”的作用,“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与影响,稽查工作的地位与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一是实际工作中“重征收、轻稽查”的观念依然存在。

一方面,为了充分发挥各级税务稽查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及更好衡量各级稽查部门的工作成效,各级税务机关都会对所属的稽查部门下达一个指导性的税收计划数,并据以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为此,稽查部门出于本部门经济利益的考虑,会出现与主管税务机关争抢税源的现象,干扰了主管税务机关的正常的税收征管工作;二是只重视了税务稽查对纳税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而忽视了其对执法行为监督制约和对行政行为监督检查的职能;三是税务稽查操作规范还不尽完善,稽查工作缺乏应有的深度和力度。

目前按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实施税务稽查,在实际操作中还不够规范,某些环节(如稽查选案)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待提高,各环节的有序衔接制度要进一步健全,选案的随意性,检查的不规范性,审理依据的不确切性,执行的不彻底性等问题还比较普遍,影响了稽查整体效能的发挥。

3、计算机开发应用上的滞后问题。

新的征管模式要求“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即税收征管工作要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逐步实现税收征管的现代化。

但从目前情况看,税务部门在计算机开发特别是应用上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征管系统软件开发滞后。

MIS系统在云南省地税系统征管应用已近5年了,但在目前,许多县市(以大理州为例),MIS系统在征管系统中仅使用了税务登记、税款征收、停复业处理、征收数据查询等极少的模块,而报表处理等无法正常使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MIS系统的使用效能,计算机的开发应用难以满足征管工作的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征管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二是利用计算机提供的税收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的作用也没有发挥。

三是内部计算机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计算机综合应用水平还低,部分干部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还较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税收征管现代化步伐的加快。

4、为纳税人服务上存在的问题。

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建设全方位的为纳税人服务体系。

要使纳税人依法申报纳税,离不开良好的税收专业性服务。

虽然各级地税部门都对办税大厅规范化建设进行了不懈的努力,设置了触摸屏,为纳税人服务上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但目前,这一服务体系尚须不断进行健全和完善:一是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双方平等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真正体现,税务干部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税收宣传手段和方式单一,社会效果不明显,特别是在比较偏远的乡镇,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税收宣传始终以张贴税收宣传标语,接受纳税人咨询等传统宣传方式进行,难以实现税收宣传的“三贴近”要求,从而难以从根本上增强广大纳税户自觉纳税意识,这就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符合纳税人需求的、更有效的税收宣传途径和办法。

三是管事制度实施后,纳税人办税环节多、手续繁等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税务部门内部各项办税程序、操作规程要进一步简化、规范、完善,真正把“文明办税,优质服务”的落脚点体现在方便纳税人、服务纳税人上。

5、税收管理员的素质需要不断提高。

随着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推行,要加强税源管理,这就需要税收管理员不但要熟悉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而且要熟悉现行的企业财务制度。

但从现实的税收管理来看,多数税收管理员对企业的财会制度不够熟悉,导致在对企业的日常税收管理过程中,看不懂或不会看企业的财务报表,也无法发现企业在税收申报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特别是当前,部分企业已开始使用相关的财务软件,所有的账务均通过软件进行处理,给企业税收管理增添了更大的难度。

二、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的几点思考我国现行税制是以间接税为主体,企业或单位纳税人占多数。

这种税制结构和纳税人状况,决定了当前我国税收征管模式是建立在间接税基础上,以企业或单位纳税人为主要征管对象,而对自然人的征管制度安排尚不健全。

鉴于税收征管对税制体系的完善与重构具有重要作用,有必要在新的税收征管模式框架中,对税收征管进行前瞻性研究,以适应深化税制改革的需要。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对我们继续深化税制改革特别是完善直接税体系提出了新要求。

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的纳税人主要是自然人,人数众多且分散,加强管理的难度很大。

要顺利实施这方面税制改革,必须加快构建和完善对自然人的税收征管制度体系。

这个体系的核心是首先要在法律上明确涉税信息报送制度,通过建立通畅的信息渠道确保有关自然人所得和财产的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到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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