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化玻璃爆裂司法鉴定案例
防爆玻璃整块掉落的案例分析
防爆玻璃整块掉落的案例分析
2016年,某城市一家高层写字楼的防爆玻璃整块掉落,砸中了一辆停在楼下的汽车,导致车辆严重受损。
经过调查,发现掉落的玻璃是因为安装时未能正确固定导致的。
在安装过程中,由于安装人员的疏忽,没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固定,导致玻璃整块在高空中脱离,最终掉落。
此案例提醒我们,防爆玻璃的安装非常重要,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特别是对于高层建筑来说更加重要。
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正确固定玻璃,确保其不会掉落,从而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同时,在日常使用中,也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防爆玻璃,确保其状态良好。
广东高院发布涉高空抛物、坠物十大典型案例
广东高院发布涉高空抛物、坠物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5.14•【分类】其他正文广东高院发布涉高空抛物、坠物十大典型案例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涉高空抛物、坠物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三大类型,集中反映了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惩罚、规范和预防功能,引领良好社会风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据了解,2019年至今年第一季度,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涉高空抛物、坠物案件61件,其中刑事案件6件,民事案件53件,行政案件2件。
高空抛物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的6件刑事案件中,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5件。
此次公布的案例中,有2件刑事案件涉及此类犯罪,其中被告人杨某为发泄情绪,将啤酒瓶、菜刀等危险物品从高空抛弃,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民事案件中,主要表现为因建筑物、构筑物倒塌以及物件脱落坠落,引发人身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珠海某物业公司未尽管理职责,外墙瓷砖脱落砸伤路人致死,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89万余元;员工陈某强过失高空抛物致人伤残,判决用人单位、陈某强连带赔偿71.5万元。
高空抛物、坠物还涉及安全监管责任,某电梯安装公司及管理人未尽安全管理职责,导致高空坠落的水泥制件砸伤员工致死,该公司不服安监部门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高空抛物、坠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广东法院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充分考虑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作出裁判,有效预防、遏制该类不法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广东法院涉高空抛物、坠物十大典型案例1、杨某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为泄私愤高空抛物,受到严厉刑事制裁2、罗某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出于消遣发射弹珠危害公共安全,应承担刑事责任3、谢某文诉珠海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生命权纠纷案——物业公司未尽管理注意义务,应对外墙脱落致损承担赔偿责任4、林某君诉王某庆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多个物件脱落共同造成他人损害,由直接侵权人承担责任5、彭某涛诉林某凤等财产损害纠纷案——宠物高空坠落致人损害,饲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6、朱某明诉阳山县某手袋厂等用人单位责任纠纷案——员工过失抛物致人伤残,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7、何某诉广州某物业公司中山分公司等物件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案——物业管理人未有效履行管理维护职责,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8、陈某诉潮州枫溪区某幼儿园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幼儿园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9、聂某诉陈某等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案——建筑物件坠落致人损害,发包人和施工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10、广东某电梯安装公司等诉佛山顺德安监局行政处罚纠纷案——施工单位及管理人未尽安全管理职责,应予以行政处罚1.杨某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为泄私愤高空抛物,受到严厉刑事制裁基本案情2018年12月22日下午6时许,杨某兴因退还租房押金问题,与其租住的中山市民众镇六百六路149号“天添住宿”房东王某秋产生纠纷。
司法鉴定警示典型案例
司法鉴定警示典型案例
嘿,今天咱就来讲讲司法鉴定警示典型案例,这可都是些让人惊掉下巴的事儿啊!
比如说有个案例,就像一场闹剧!甲说乙偷了他东西,还说得有鼻子有眼的!乙呢,死活不认。
那这咋办?司法鉴定就上场啦!就好比一场比赛中的裁判,它要给出个公正的答案。
结果呢,司法鉴定一查,甲完全是瞎污蔑啊!你说气人不气人?这甲怎么能这样呢!
还有啊,曾经有个交通事故的案例,双方都觉得自己有理。
一个说伤得重,一个说没那么严重。
这时候司法鉴定可不惯着他们,详细一检查,把真实情况都给暴露出来啦,就像一把揭开迷雾的大手!如果没有司法鉴定,那得乱成啥样啊?
再讲一个,有个人为了多得赔偿,故意装病,那演技,简直可以去拿奥斯卡奖了!但司法鉴定可不是吃素的呀,一下子就看穿了他的小把戏,就像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这不是自欺欺人嘛!这种人就该受到谴责!
你想想看,如果没有司法鉴定,那这世界不就乱套了?谁都能胡说八道,那还有什么公平可言?司法鉴定就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啊!它让真相大白,让那些心怀不轨的人没法得逞。
所以啊,我们可都得重视司法鉴定,它可不是闹着玩的,是非常严肃认真的事情呢!谁要是想在这上面搞鬼,那可真是打错了算盘哟!。
玻璃物证破案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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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作 用 已是 家 喻户 晓。作者 作为 基层 技 术人员 , 体 会最深 的是要 对每个 犯罪 现场仔 细 搜索 , 意发 现蛛 注
丝 马迹 , 只要 在勘查 现场 中细心 甄别 和 发现 人体 生物 物证 , 规范操作 和及 时提 取送检 , 能得 出正确结 论 , 就
就可根 据科学 结果 排除 或确认 犯罪 嫌 疑人 , 从而 为侦 察破案 确认犯 罪发 挥重要 作用 。
E i 刘耀.物 证鉴定科 学 E .北 京 :群众 出版社 ,19 : l M] 98
6卜 6 9.
[ ] 吴瑾光.近代傅里叶变换 红外光谱技术及应用 E .北 2 M]
京 : 学 技 术 文 献 出 版社 , 94 6 16 3 科 1 9 : 2 —2.
收 稿 日期 :0 91 9 2 0 —2 1
比对 , 结果证 实被 害女腹 中的胎 儿 系吴 某 的生物 学亲 子 , 而破 获 了此案 。犯 罪嫌 疑人 吴某 受到 了应 有 的 从 惩罚 。
2 讨 论
再 配合 化学成 分分 析 , 能够 对人 发制 成 的假发 和合 成
纤维 制成 的假发进 行准确鉴 别 。
参考文献 :
鉴别 毛发 与纤 维 , 简 单 的方 法 是 形 态 特 征 观 最
察, 即毛发 表面有 鳞 片 结构 , 而纤 维 表 面 没有 鳞 片 结 构 。但是 , 为头饰 的假发 , 作 如果 是 用真 的人 发制 成 , 加工 、 美发 处 理 以及 磨 损 也 可 能 造 成 鳞 片 结 构 的 破 坏, 而假发 又不具有 真发 的恢复 功能 , 因此 , 态 检验 形
钢化玻璃爆裂司法鉴定案例
钢化玻璃爆裂司法鉴定案例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钢化玻璃爆裂司法鉴定案例钢化玻璃频频自爆,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是厂家的生产质量有问题,还是外力撞击引起事发之后,承建商矢口否认质量问题,拒绝赔偿!看华碧司法鉴定如何通过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还原事实真相!江苏某市的黄女士于2013年10月份对新房装修,家中的玻璃移窗、封闭阳台、封闭阳光房等有关铝合金和钢化玻璃的安装工程都交由李姓承建商承接,所有装修工程于2014年1月施工完毕,为保证工程质量,黄女士与李姓承建商签订了质量承诺保证书,保证所有承接工程保修2年。
时间到了2014年8月份,安装在南、北阳光房的钢化玻璃开始陆续破裂,其中南阳光房使用钢化玻璃42块,先后破裂8块,北阳光房使用12块,先后破裂4块。
而钢化玻璃破裂后的碎片,还导致了屋内地板等物件损坏。
黄女士赶紧找到李姓承建商,但李姓承建商却坚称钢化玻璃没有质量问题,拒绝维修。
期间,黄女士通过当地工商所进行调解,但李姓承建商仍旧置之不理。
无奈之下,黄女士将李姓承建商告上了法庭。
当地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过程中委托华碧司法鉴定所对对涉案钢化玻璃破裂原因进行物证鉴定。
华碧司法鉴定人接到法院委托后,第一时间赶趁至黄女士家中进行现场调查,并从南阳光房取涉案破裂的钢化玻璃1块,从北阳光房取涉案破裂的钢化玻璃1块,带回华碧司法鉴定所进行检测分析。
在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过程中,未发现涉案玻璃安装存在异常;未发现爆裂玻璃的开裂源处存在异物撞击痕迹;发现钢化玻璃开裂处存在明显“蝴蝶斑”开裂纹路,且在开裂源核心处发现硫化镍(NiS)“结石”。
钢化玻璃自爆往往是由于生产钢化玻璃的原片内部存在一些微小的结石、杂质导致的。
在钢化玻璃自爆起始点处,会聚集含硫化镍的结石、杂质,这些硫化镍结石在钢化玻璃生产过程中会把高温晶态(α-NiS,六方晶系)“冻结”并保留到常温下。
钢化玻璃中这种高温晶态在常温下并不稳定,会随着时间推移逐步向常温晶态(β-NiS,三方晶系)转变,在转变的同时会伴随着明显的体积膨胀(膨胀2~4%)。
法医司法鉴定案例选
法医司法鉴定案例选法医司法鉴定是司法活动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复杂性和专业性,需要通过科学的手段进行证据鉴定。
本篇文章将介绍三个法医司法鉴定案例,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法医司法鉴定工作,以及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法医司法鉴定技术解决问题。
案例一:一起行车事故的鉴定某日,李某与王某在一个交叉路口发生了车祸。
双方对此事存在不同意见,李某表示王某闯红灯导致事故,而王某表示是李某左转时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事故。
为了确定事故原因,法院要求对该车祸进行鉴定。
经过对现场勘查、事故车辆检验和事故双方证言的听取,法医司法鉴定人认为王某主动转弯时遵守了交通规则,而李某在向左转弯时确实违反了交通规则,因此是李某的违规行为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最终,法院依据法医司法鉴定结论作出了裁决,要求李某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负责。
案例二:一起涉及枪支的鉴定某日,张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被公安机关带走。
经过对张某家中的搜索,公安机关从一名嫌疑人的家中发现了一支类似的枪支,于是公安机关将该枪支进行相关鉴定。
法医司法鉴定人通过对该枪支的构造、特征和性能进行分析,认为该枪支与张某被指控的枪支是同一型号,并且可以使用同样的弹药。
根据法医司法鉴定主要,公安机关于是立案追捕张某,最终将其逮捕归案。
案例三:一起身份鉴定的案例某日,一个无名尸体被发现。
警方于是要求法医司法鉴定人对该尸体进行鉴定,以便确认身份。
法医司法鉴定人通过对尸体的检查和分析,发现该尸体头部骨裂并有手臂骨折迹象,且身上留下了与XX市内某家医院有联系的痕迹,因此认为该尸体很有可能是该医院的某名患者。
警方依据法医司法鉴定结论进行了核实,最终成功确认了该尸体的真实身份。
结论从以上三个案例可以看出,法医司法鉴定工作对于司法活动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法医司法鉴定人可以通过对案件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得出科学客观的结论,从而帮助司法机关准确、快速地判定案件的真实情况,维护了社会的正义和公平。
证据法学案例——玻璃从天而降伤人 无人认账只好全告
玻璃从天而降伤人
一、案情
某日陈大姐正经过温州村一带的城北商贸园6幢1单元楼道门口时,突然从楼上掉下数块玻璃碎片,犹如把把飞刀,扎向陈大姐。
陈大姐当即满脸流血,被送往省立同德医院抢救。
四块半厘米厚的蓝色玻璃碎片,深深扎进头颅,最大的有眼镜片那么大———万幸的是,陈大姐当时打着一把阳伞,玻璃划破伞布,得到了缓冲。
但尽管如此,还是造成了陈大姐头骨碎裂,右额颅脑玻璃穿透开放伤,医生为她做了开颅手术,清除碎玻璃。
经过两次手术,陈大姐生命虽无碍,神志也转清,创口趋于愈合,但左侧肢体肌力为零级。
陈大姐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除了身体和精神上的创伤,支出了85441元医药费用。
事故发生后,三墩派出所、水月社区和钱塘物业管理公司到居民楼调查。
城北商贸园6幢是90年代的房子,六层高。
检查从3楼到6楼的楼道内每个楼层窗玻璃的破损情况,在排除了1楼、2楼和玻璃没有残缺破损的住户后,最后将目标确定在一单元左边的3楼、4楼和6楼住户家的窗玻璃以及楼道窗玻璃破损处。
西湖公安分局技术中队甚至派员勘察现场,但碎玻璃从何而来、责任人是谁仍无法确认,几户玻璃有破损的住户也都一口否认与自己有关。
鉴于此,陈大姐及家人将6幢1单元的602、601、401、301住户告至法院。
而小区物管公司成被告是因为楼道里也有窗玻璃缺少损坏,存在玻璃坠落致人损伤的客观危险。
陈大姐要求5被告作为玻璃窗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二、问题:本案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为什么?。
玻璃瓶损伤 法医鉴定
玻璃瓶损伤法医鉴定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玻璃瓶作为一种常见的容器,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
然而,由于其易碎性质,玻璃瓶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损伤,甚至导致伤害发生。
在一些刑事案件中,法医鉴定人员会对玻璃瓶损伤进行鉴定,以确定损伤的原因和情况,从而为案件的侦破和裁决提供重要的证据。
一、玻璃瓶损伤的种类玻璃瓶损伤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碎裂:玻璃瓶碎裂是最常见的损伤形式。
碎裂可能由于外部冲击、压力或者内部缺陷等因素引起。
碎裂的形态、大小、以及碎片的分布情况可以提供线索,帮助法医鉴定人员确定碎裂的原因。
2. 划伤:玻璃瓶表面出现的划伤可能是由尖锐物体或者打击引起的。
划伤的形状和深浅程度可以反映损伤的过程和力度,对于确定损伤的原因和情况有重要价值。
3. 砸击:玻璃瓶被砸击留下的痕迹常常呈现出明显的细碎和破裂情况。
通过砸击的位置、方式以及破碎程度可以推断砸击的力度和角度,对案件的调查有着重要的启发作用。
4. 烧伤:玻璃瓶表面出现灼伤、烧伤等痕迹的情况也需要法医鉴定人员进行分析和鉴定。
烧伤的程度和形态可以反映烧伤的原因和过程,为案件的审查提供参考依据。
二、法医鉴定玻璃瓶损伤的方法对于玻璃瓶损伤的鉴定,法医人员通常会采取以下几种方法:1. 外观观察:通过裂纹、碎片、划痕、破裂等现象的外观观察,分析损伤的形态、位置、大小等特征,初步推断损伤的原因和情况。
2. 显微镜检查:利用显微镜对损伤部位进行详细的观察和分析,可以进一步确定损伤的形态、结构和细节,为鉴定提供精确的证据。
3. 物理化学分析:通过对损伤部位进行物理性质和化学成分的分析,可以确定损伤的成因和特点,从而帮助确定案件的真相和责任归属。
4. 数据比对:将鉴定结果与现有的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和分析,验证鉴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案件的侦破和司法裁决提供科学依据。
三、法医鉴定玻璃瓶损伤的意义玻璃瓶损伤的鉴定工作对于案件的侦破和裁决具有重要的意义:1. 侦破案件:通过对玻璃瓶损伤的鉴定,可以帮助警方迅速锁定案件的嫌疑人或者犯罪动机,加快案件的侦破速度,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实例浅析建筑用钢化玻璃的自爆及均质
人 技财物 安 拿受 到 的直接损 害 ,二 是 建筑物 在 维护
或 修 上 的技 术 I木1难 及 资 金投 入 。以 上海 浦 东时 代
金融 【f1心 为例 ,20I1年 其 46楼 幕墙 玻 璃 敝破 损 散
落 , 术造 成 人 员伤 ,但 现 场 40余 辆 汽 乍 同程 度
的建筑 玻璃 行业 断成熟 壮 大 ,各类 建筑 玻璃 制 品产 图 1所示 ,都 具有 自爆 的 特 ·埘 蝴 蝶彤 的 碎 片 多年蝉 联 fLc界第一 。然 而 ,超 高层 建筑 lfI所 广 泛使 (蝴蝶 斑 )
川 的玻璃 材 料 义给 人们带 来 了新 的担忧 。
这 些 钢 化 玻 璃 皆采 川市 售 6mmf 法 玻 璃 堪 片 ,
钠 化玻 璃 是指 经过 特定 的高温 钢 化 ] 岂处 的 、 钢化设 备是 采用 双室 对流 钢化 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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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玻璃 与 T业玻 璃 2018,№ 4
实例 浅析建筑用钢化玻璃 的 白爆及均质
中航 三 鑫股 份 有 限公 司 刘 东阳 赖博 渊 潘 延鹏 张榜 代 干
摘 要 :芩 文通过 对建 筑玻 璃 自爆 实例 中 自爆 源的 粒径及 位 置 分 布进 行 分析 ,并结 合 x射 线 能谱 对 自 爆 源 组 分进行 检 测 指 出我 国现 行标 准规 范无 法 对含 有 自爆 源 的铜 化玻 璃进 行 有效 筛选 ,均 质 仍然 是 目前较 为可 靠的 工业预 防手段
库尔勒市明森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康玉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库尔勒市明森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康玉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6.09【案件字号】(2022)新28民终26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邓晓辉贾艳杰乌云【审理法官】邓晓辉贾艳杰乌云【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库尔勒市明森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康玉顺【当事人】库尔勒市明森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康玉顺【当事人-个人】康玉顺【当事人-公司】库尔勒市明森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曹爱华新疆正通律师事务所;陈文毓新疆正通律师事务所;李昆新疆兴意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曹爱华新疆正通律师事务所陈文毓新疆正通律师事务所李昆新疆兴意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曹爱华陈文毓李昆【代理律所】新疆正通律师事务所新疆兴意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库尔勒市明森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被告】康玉顺【本院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关于“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本案诉争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故依法应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
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因身体健康权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有权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损失。
【权责关键词】代理过错鉴定意见证据交换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查,本院审判人员依职权到库尔勒市中医医院(原维吾尔医医院)向该医院骨伤科医生吾买尔江·吐尔地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吾买尔江·吐尔地陈述:康玉顺就医时间是2020年5月4日,当天康玉顺来医院就诊并由库尔班医生做了DR检查,库尔班医生让吾买尔江·吐尔地医生会诊,当时病人脚趾受伤挺厉害,需要清创、打石膏,但没有进行这是康玉顺本人决定,当天就诊没有开具病历,后期病人来补开的,病历内容属实,时间没有注意要进行变更。
玻璃坠落伤人 楼上四家住户均有嫌疑共成被告.doc
玻璃坠落伤人楼上四家住户均有嫌疑共成被告7月5日发生的温州村高空玻璃坠落伤人事件有了新进展。
因坠落的4块玻璃碎片导致颅脑受伤的陈春秀,无法确定坠物主人,把玻璃可能归属的四家住户和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一起告上了西湖法院,索赔已发生的医疗费用85441元。
昨天已被受理。
47岁的泰顺人陈春秀和丈夫在杭开陶瓷店,租住在城北商贸园9幢。
7月5日上午10点半,她烧好饭菜,想去店里转转,撑着太阳伞穿过城北商贸园。
路经6幢1单元楼道门口时,突然楼上掉下玻璃。
玻璃穿过太阳伞,砸中她脑袋。
陈当即头部出血,跌倒在地。
随后被送入省立同德医院抢救治疗。
经手术,从她颅内取出了4块玻璃。
(详见都市快报7月6日起系列报道)事故发生后,三墩派出所在水月社区、钱塘物业公司协助下进行调查,但未能确定最终责任人。
找不到明确责任人,陈把当时楼内玻璃有破损的四家住户,和负责管理小区的杭州钱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起告上法院。
诉状说,事发时,楼内的602、601、401、301四家住户和楼道窗户玻璃有缺少和损坏的情况,存在玻璃坠落致人损伤的客观危险,作为物业的所有人及管理人,他们应和物管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控告多家住户有法律依据找不到明确责任人,为什么要告可能伤人的住户?为陈代理诉讼的浙江易盟律师事务所盛军华律师说,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去年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也规定,“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要承担赔偿责任,但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盛军华律师说,对建筑物附属物伤人的特殊侵权,法律上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原告只需证明行为与损害后果间的关系,而被告则须证明损害后果不是被告的行为或物品所致,否则就得赔偿。
民事起诉条件之一是被告要明确。
胶州市森飞玻璃店“2-28”一般压力容器爆裂事故调查报告
Don't waste your life, where you will regret it.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胶州市森飞玻璃店“2?28”一般压力容器爆裂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2月28日11时40分许,位于胶北街道办事处皮衣城的胶州市森飞玻璃店发生一起压力容器爆裂事故,造成1名从业人员张某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75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规定和上级指示、领导批示,胶州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任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市场监管局和胶北街道办事处派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经过、原因和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及设备概况1.胶州市森飞玻璃店胶州市森飞玻璃店,经营场所:胶州市泰州路皮衣城,负责人:姜某某,开业日期:1993年5月1日,经营范围及方式:加工铝合金门窗、割配玻璃,日常从业人员约5人,2016年6月份搬到现地址。
日常由姜某某管理,无其他管理架构。
2.事故设备(压力罐)情况胶州市森飞玻璃店有小型车间1个,发生事故的压力罐位于车间西南角,与车间外的1台空气压缩机相连接,用于盛装压缩空气,为该单位的封胶线机喷胶提供压力,罐体上无铭牌或其他标识,购买时已装有1个表压为0.1兆帕到1.6兆帕的压力表,该压力罐的日常工作压力为0.6兆帕。
该压力罐是负责人姜某某于2016年6月份在胶州商城花费1000元购买的,购买时无说明书,罐体用3毫米厚的方形铁板卷制焊接而成,焊接处均只采用单面外焊方式,罐体直径为790毫米、体积为735升。
利用玻璃破碎痕迹判断是否枪击现场
利用玻璃破碎痕迹判断是否枪击现场
李振健;陈笑尘
【期刊名称】《森林公安》
【年(卷),期】2006(000)001
【摘要】单位或居民家中有时门窗玻璃被不明物体击穿,形成孔洞,往往会被一些人误认为是枪击事件,如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好这些问题,就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枪击事件是公安机关非常敏感的事件,痕检人员在工作中经常遇到此类问题,要解决玻璃破碎痕迹是否枪击形成的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总页数】2页(P12-13)
【作者】李振健;陈笑尘
【作者单位】南京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南京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76
【相关文献】
1.通过检验玻璃破碎痕迹和撬压破锁痕迹侦破一起骗取保险金案
2.利用弹头变形和弹着痕迹识别枪击钢化玻璃顺序的研究
3.浅析枪击钢化玻璃切向、环形裂纹痕迹
4.动车玻璃破碎痕迹分析
5.枪击现场弹着痕迹显色剂玫瑰红酸钠溶液改进配方研究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利用紫外反射拍摄打碎的钢化玻璃上的手印
利用紫外反射拍摄打碎的钢化玻璃上的手印一、案例情况简介2015年7月,我辖区发生一起盗窃汽车内财物案,作案人打碎汽车窗户玻璃,盗走汽车内财物。
经过现场勘验,发现打碎的汽车门玻璃面贴有太阳膜,钢化玻璃已全部碎裂,但还粘在内侧的太阳膜上,通过配光勘查,在玻璃外侧发现一枚纹型较好的汗灰手印。
我们先采取常规的配光拍照,手印纹线不能完全显现,而且由于玻璃有裂纹,拍摄的指纹受到裂纹背景干扰,无法较好的提取(见图1)。
后经论证实践,使用名捕全波段CCD照相机及254nm波长紫外灯反射照相,成功拍照该手印(见图2),获得的手印纹线与背景反差良好,而且潜在的纹线也显现出来,特征清晰,可用于检验鉴定。
二、短波紫外反射照相原理及方法(1)由于被检验物体上各种物质的光谱反射曲线随波长变化规律不同,它们的反射亮度差异也随波长改变而变化。
紫外反射照相记录物体在紫外光谱区的反射亮度分布,其结果与记录物体反射可见光亮度分布的普通照相可能存在较大差别,并且在紫外光谱区内不同波段的紫外反射照相结果也会有变化。
在指印检验应用领域,紫外反射照相能够有效显现和加强指印的最重要原因是它可以有效减少客体的内反射光线,甚至完全没有内反射光,使客体背景色调变黑,最终导致指印纹线与客体背景之间的亮度反差增加和背景图案干扰作用减少。
(2)操作方法:将全波段CCD照相机镜头垂直于碎玻璃表面并将相机固定,用254nm短波紫外灯对汗灰指纹纹进行照射,实时观察成像结果,精确调焦,并调整配光角度,至效果最佳时将紫外灯固定,采用系列曝光法拍照,获得最佳反差手印照片。
技术参数:光位:50 cm/45°;F/11,T/8秒,ISO:自动。
三、讨论(1)本案中,运用短波紫外反射照相,在254nm紫外灯均匀配光照明下,玻璃虽然破碎,但还相连在一块儿,表面依然光滑,只存在定向反射光线,整个客体背景在垂直方向上没有反射光线。
同时,汗灰指纹纹线呈混合反射形式,其混合反射光在垂直方向上有一定的反射光分量,故经长时间曝光,就可以得到深背景浅色调的高反差手印照片。
司法部关于2019年度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典型案例的通报
司法部关于2019年度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典型案例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20.03.31•【文号】司通报〔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3.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鉴定正文司法部关于2019年度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典型案例的通报司通报〔20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依法查处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执业活动进行事后监督,规范执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重要监管措施。
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切实履行监管职能,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依据投诉、举报、“双随机,一公开”执业检查和鉴定意见使用部门提供线索,依法对违法违规鉴定行为进行查处,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司法鉴定监管工作和司法鉴定行业起到示范及警示作用。
现将2019年度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见附件)。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扎实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全面加强质量监管,加大行业惩戒力度,进一步规范执业秩序。
要结合清理整顿工作,通过专题学习、警示教育,将通报精神传达到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督促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以案明纪、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遵守执业规范,不断规范执业行为,切实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要健全完善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公开通报制度,即时将查处结果通过在官方网站、司法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电子名录页面醒目位置公布等方式,加大公开力度,方便人民群众查询,强化社会监督。
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要求,及时将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查处结果通报给本省(区、市)人民法院等办案机关,加强管理与使用衔接,方便司法监督,便于机关办案。
胥树根等与南昌市安达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
胥树根等与南昌市安达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6【案件字号】(2020)沪01民终484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何建韩朝炜潘俊秀【审理法官】何建韩朝炜潘俊秀【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上海煤气第二管线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市安达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胥树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当事人】上海煤气第二管线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市安达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胥树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当事人-个人】胥树根【当事人-公司】上海煤气第二管线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市安达钢化玻璃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罗东升上海虑远律师事务所;彭丁带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余香成江西锦成律师事务所;沈蔚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罗东升上海虑远律师事务所彭丁带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余香成江西锦成律师事务所沈蔚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罗东升彭丁带余香成沈蔚【代理律所】上海虑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江西锦成律师事务所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上海煤气第二管线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市安达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被告】胥树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本院观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权责关键词】撤销法定代理合同过错合同约定法定代理人鉴定意见证据不足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本院审理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无误,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法律讲堂高空坠亡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日,A市B区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坠亡事故。
受害人赵某在小区楼下行走时,突然从楼上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坠楼原因系楼上邻居李某家窗户玻璃破碎所致。
赵某家属将李某及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
二、责任认定1.李某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作为窗户玻璃的所有人,未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因此应承担侵权责任。
2.物业公司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事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及时通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协助处理。
”在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人,未能及时发现并排除窗户玻璃破碎的隐患,导致事故发生,因此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三、赔偿处理1.李某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李某应承担赵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损失。
2.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履行物业管理职责,造成业主、使用人或者其他人的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物业公司未能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作为窗户玻璃的所有人,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赵某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人,未能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次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法院判决李某赔偿赵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50万元,物业公司赔偿人民币10万元。
五、法律提示1.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定期检查、维护设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宣城市和平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刘来发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宣城市和平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刘来发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21【案件字号】(2021)皖18民终72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汤红谢振曹沂【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宣城市和平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刘来发【当事人】宣城市和平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刘来发【当事人-个人】刘来发【当事人-公司】宣城市和平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杜守华安徽辰青律师事务所;周忠明安徽郎宣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杜守华安徽辰青律师事务所周忠明安徽郎宣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杜守华周忠明【代理律所】安徽辰青律师事务所安徽郎宣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宣城市和平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被告】刘来发【本院观点】本案一审中和平钢化玻璃公司对安徽宣正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不服,申请对刘来发的伤残等级重新鉴定,经一审法院委托的安徽中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来发因意外致左手拇指末节离断伤,评定为九级伤残。
【权责关键词】过错无过错鉴定意见新证据重新鉴定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对当事人在一审中提供的证据并结合当事人陈述等内容的综合审查,本院查明的案件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无异,故对一审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一审中和平钢化玻璃公司对安徽宣正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不服,申请对刘来发的伤残等级重新鉴定,经一审法院委托的安徽中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来发因意外致左手拇指末节离断伤,评定为九级伤残。
该份鉴定是具有相应鉴定资质的机构和人员所出具,鉴定程序合法,一审采纳安徽中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并无不当,对和平钢化玻璃公司再次申请鉴定,不予准许,亦无不妥。
二审中,和平钢化玻璃公司未能证实上述鉴定结论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应予重新鉴定”的情形,对其要求鉴定,依法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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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化玻璃爆裂司法鉴定案例
钢化玻璃频频自爆,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是厂家的生产质量有问题,还是外力撞击引起?事发之后,承建商矢口否认质量问题,拒绝赔偿!看华碧司法鉴定如何通过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还原事实真相!
【案例背景】
江苏某市的黄女士于2013年10月份对新房装修,家中的玻璃移窗、封闭阳台、封闭阳光房等有关铝合金和钢化玻璃的安装工程都交由李姓承建商承接,所有装修工程于2014年1月施工完毕,为保证工程质量,黄女士与李姓承建商签订了质量承诺保证书,保证所有承接工程保修2年。
时间到了2014年8月份,安装在南、北阳光房的钢化玻璃开始陆续破裂,其中南阳光房使用钢化玻璃42块,先后破裂8块,北阳
光房使用12块,先后破裂4块。
而钢化玻璃破裂后的碎片,还导致了屋内地板等物件损坏。
黄女士赶紧找到李姓承建商,但李姓承建商却坚称钢化玻璃没有质量问题,拒绝维修。
期间,黄女士通过当地工商所进行调解,但李姓承建商仍旧置之不理。
无奈之下,黄女士将李姓承建商告上了法庭。
当地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过程中委托华碧司法鉴定所对对涉案钢化
玻璃破裂原因进行物证鉴定。
华碧司法鉴定人接到法院委托后,第一时间赶趁至黄女士家中进行现场调查,并从南阳光房取涉案破裂的钢化玻璃1块,从北阳光房取涉案破裂的钢化玻璃1块,带回华碧司法鉴定所进行检测分析。
在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过程中,未发现涉案玻璃安装存在异常;未发现爆裂玻璃的开裂源处存在异物撞击痕迹;发现钢化玻璃开裂处存在明显“蝴蝶斑”开裂纹路,且在开裂源核心处发现硫化镍(NiS)“结石”。
钢化玻璃自爆往往是由于生产钢化玻璃的原片内部存在一些微小的结石、杂质导致的。
在钢化玻璃自爆起始点处,会聚集含硫化镍的结石、杂质,这些硫化镍结石在钢化玻璃生产过程中会把高温晶态(α-NiS,六方晶系)“冻结”并保留到常温下。
钢化玻璃中这种高温晶态在常温下并不稳定,会随着时间推移逐步向常温晶态(β-NiS,三方晶系)转变,在转变的同时会伴随着明显的体积膨胀(膨胀2~4%)。
钢化玻璃中的硫化镍结石(NiS)在外界环境温度变化过程中,由于热胀冷缩后造成结石附近区域应力集中,当应力达到一定程度时,会导致玻璃突然破碎,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钢化玻璃自爆现象。
根据行业经验,普通钢化玻璃的自爆率在0.1~0.3%左右。
涉案现场南、北阳光房的钢化玻璃的自爆率分别达19.0%、33.3%,涉案玻璃自爆问题远超过0.3%的行业水平。
综上所述,涉案钢化玻璃的破裂与其内部存在硫化镍(NiS)结石存在因果关系。
【案例结论】
涉案钢化玻璃的破裂与其内部存在硫化镍(NiS)结石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