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
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对于消费者:也有不诚信的
二、在原有指导思想上的三个突破
3、更加强调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护人身财
产安全
第
一
如:“第四十九条”的惩罚性赔偿,第五
部
分
十一条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指
导 思
再就是“五十八条”(新增)经营者违反
想
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
12月11日下午,中国烹饪协会紧急召开餐饮企业座谈会,了 解《工商部门发布的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对行业的 影响,听取大家的意见。 大家除了陈述餐饮企业的经营压力、种种不公,还针对北京 市工商局的此次“界定”提出各自的看法。普遍认为:
一、违法定性依据不足。 二、间接误导舆论观点。 三、行政干预违背改革方向。 与会企业呼吁行业协会能够反映大家的心声,上书国家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责令北京市工商局立即整改错误、公开 道歉、消除影响。
北京工商部门发布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 12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向社会发布了我市餐饮行业常见的6 种经营者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权利 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1.“禁止自带酒水。” 2.“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或“消毒餐具另收费”。 3.“包间最低消费xx元。” 4.“如甲方需减少订席数,须提前十五天告知乙方,否则乙方 将按原订席数全额收费。” 5.“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谨防被盗,丢失本店概不负责。” 或“公共场所请您携带好您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自负。” 6.“餐厅有权接受或拒绝顾客自带酒水和食品。如果顾客不接 受餐厅建议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食品卫生投诉权利。”
1、保持相对平衡的维护
2、与时俱进的维护
第
一
新的经营行为、丰富的商品和提供各种各样
部
分
的服务 ;
指
导 思
有关法律法规纷纷颁布、修改,法律体系建
想
设不断完善
二、在原有指导思想上的三个突破
Leabharlann Baidu
1、倡导社会和谐
第
“第五条”新增一款:国家倡导文明、
一
部
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分
指 导
反对浪费。
思
想
8、受尊重权——第十四条,增加个人信息
9、监督权——第十五条
一、个人信息保护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
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
第
二 部
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
分
利。
消
费
者
的 权
第二十九条 做了详细说明
利
一、个人信息保护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
12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 规范监管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是《合同法》和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工商总局制定颁布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对包括 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内的合同违法行为作出了具体的 监督处理规定。
一、个人信息保护
3、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尚无专门法律,
但已有多部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其中内容。
北京市工商局对相关行业存在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进行规范和监督 处理,是对《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 “三定方案”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责的具体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紧紧围
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改革;政府的职责和 作用包括“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以及 “弥补市场失灵”。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 工商部门的任务和使命;开展合同格式条款行政监管工作,是工商部门服 务民生、维护公平的具体体现。对于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 益违法行为,各级工商部门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依法规范, 依法查处。
一、消法的修改背景
一是法律有关规定不明确 二是消费者维权能力有限 三是维权渠道不畅、成本高
序
四是消费者协会工作受影响 五是行政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
二、新消法的修改历程
08年立项
09年开始调研
2012年底基本完成
2013年2月初正式、较统一初稿形成
序
2013年4月一审
2013年8月二审
2013年10月25日三审(颁布时间提前)
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
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以上思想都是来源于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 律
第二部分 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的权利
1、安全权——第七条
2、知情权——第八条
第 二
3、自主选择权——第九条
部
分
4、公平交易权——第十条
消 费
5、求偿权——第十一条
者 的
6、结社权——第十二条
权
利
7、获得知识权——第十三条
二、在原有指导思想上的三个突破
2、加强诚信社会建设
对于经营者:
原来“四条”提了“诚实信用”
第 一
这次更具体“十六条第三款” 经营者向消
部
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
分
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指 导
还增加了行政处理办法:第五十六条(最
思 想
后)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
部
收集的用户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
分
电话号码、账号和密码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
消
结合识别用户的信息以及用户使用服务的时间、地
费 者
点等信息。
的
③ 分类
权
利
④ 个人信息是一切可以识别本人的信息的总和,这些
信息包括了一个人的生理的、心理的、智力的、个
体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家庭的等方面。
息保护的决定》(2012年12月)
第
二
2、条文解释
部
分
“约定”、经营者与用户个人信息、“商业
消
费
信息”
者
的 权
3、个人信息的定义
利
① “一、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
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
一、个人信息保护
②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工信部2013年9月
第 二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用户个人信息,是指电信业务经 营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
签发
三、对新消法的评价
社会反响好、负面声音少
立法机构的高度评价
序
工商总局在新消法修改过程中起到的重要作
用
第一部分 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三部分 经营者的义务 第四部分 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第五部分 争议的解决 第六部分 法律责任 第七部分 相关问题说明
第一部分 指导思想
一、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